山西证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01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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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业发展历史

中国证券业发展历史

中国证券业发展历史自1980年开始改革开放担负了推动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重大使命,证券市场开始初步形成。

1872年,由李鸿章发起的“官商督办企业”——轮船招商局成立,是中国最早的股份制企业。

民国时期1914年,北洋政府颁布《证券交易所法》,推动证券交易所的建立。

1917年,北洋政府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开设证券经营业务。

1918年,经北洋政府批准,成立了“北平证券交易所”,这是全国第一家由中国人创办的证券交易所。

1946年5月,国民党政府决定设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市场的建立1949 年6 月1 日,经过改造的天津证券交易所正式营业。

1950 年1 月30日,经过改造的北京证券交易所重新开业。

国民经济恢复以后,计划经济体制开始贯彻,天津市证券交易所于1952 年7 月22 日关闭,并被并入天津投资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于1952 年10 月关闭。

1984年11月,飞乐音响公开发行了我国第一只股票,由工行上海信托投资公司开始代理发行,发行市场逐步开始形成。

1986年9月,沈阳信托投资公司和工商银行上海分行信托投资公司静安证券业务部先后办理股票的柜台交易,标志着二级交易市场也开始慢慢形成,是中国证券正规化交易市场的开端。

1988年,上海先后成立海通、万国和振兴等3家证券公司。

1990年11月26日,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宣告成立,并于1990年12月19日正式营业,成为我国第一家证券交易所。

1991年4月11日,我国另一家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宣告成立,并于同年7月3日正式营业。

1990年至1991年,相继成立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标志着我国全国性证券市场的诞生。

全国统一监管市场的形成1993年12月29日,《公司法》颁布。

1995年《商业银行法》以及1999年7月《证券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的金融业正式由混业经营进入到分业经营的阶段,四大金融行业(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开始脱钩。

山西证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1-05-07

山西证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1-05-07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11-034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11年4月25日以电子邮件结合电话提示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及议案等资料。

2011年5月6日,本次会议在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现场召开。

会议由张广慧先生主持,12名董事全部出席(四位董事未亲自出席,其中,侯巍董事书面授权张广慧董事行使表决权、周宜洲董事书面授权乔俊峰董事行使表决权、常小刚董事书面授权任宏伟董事行使表决权、李兆会董事书面授权孙璐董事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有关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张广慧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总裁)的议案》,聘任侯巍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总经理(总裁),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王怡里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投资者联系方式如下:电话:0351-8686 668传真:0351-8686 667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29层邮编:030002邮箱:sxzq@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樊廷让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常务副总裁),聘任赵树林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聘任孟有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合规总监,聘任邹连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聘任乔俊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聘任汤建雄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证监会上市公司业务咨询常见问题解答

证监会上市公司业务咨询常见问题解答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业务咨询常见问题解答目录1.配套募集资金方案调整是否构成原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5)2.关于业绩承诺及披露问题 (14)3.《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转让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如何理解? (16)4.《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中对“主要成员”的规定,是指投资者的任一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还是指投资者的董事中的主要成员、监事中的主要成员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 17 5.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涉及文化企业的,行政许可中是否需要申请人提供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 (18)6.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中对标的资产涉及的发改、环保等部门审批问题如何关注? (19)7.上市公司实施并购重组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数量是不超过10名还是不超过200名? (20)8.《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的问题与解答219.上市公司拟对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的交易对象、交易标的等作出变更的,通常如何认定是否构成对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23)10.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等事项需要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因未取得上述批准文件,导致申请人在规定的申报时限内无法提交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的,应当如何处理? (24)11.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通常应当披露哪些资产评估信息? (25)12.上市公司或相关中介机构就并购重组事项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咨询有何要求? (27)13.《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购买、出售同一或者相关资产的有关比例计算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1号 (28)14.《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条有关拟购买资产存在资金占用问题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0号 (29)15.《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有关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完成时点认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9号 (30)16.《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有关要约豁免申请的条款发生竞合时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8 号 (31)17.《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有关上市公司严重财务困难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7号 (32)18.《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有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披露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的规定,对于“事实发生之日”怎么理解? (33)19.重组方以股份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业绩补偿,通常如何计算补偿股份的数量?补偿的期限一般是几年? (34)20.《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有关“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中的“无偿”怎么理解? (36)21.上市公司收购中,在哪些情况下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 (37)22.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过程中,有哪些反垄断的要求? (38)23.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涉及文化产业的准入有什么特别要求? (40)24.证监会对短线交易的处理措施是什么? (42)25.外资企业直接或间接收购境内上市公司,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或者申请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时有何要求? (43)26.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被重组委否决后该怎么办? (44)27.收购人收购上市公司后其对上市公司的持股(包括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不足30%的,也需要锁定12个月吗? (45)28.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对于军工资产进入上市公司、豁免披露涉密军品信息是否应当经国防科工局批准? (46)29.在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哪些关于应当提供盈利预测的规定? (47)30.在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哪些关于应当进行资产评估并提供资产评估报告的规定? (48)31.在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哪些关于应当提供财务报告及备考财务报告的规定? (49)32.在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范中,对财务报告、评估报告的有效期有什么要求? (50)33.在涉及上市公司收购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哪些关于应当提供财务报告、评估报告或估值报告的规定? (51)34.上市公司计算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其净资产额是否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53)35.对并购重组中相关人员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查报告有什么要求? (54)36.BVI公司对A股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应注意什么? (55)37.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应具备什么条件? (56)38.上市公司在涉及珠宝类相关资产的交易活动中,是否需要聘请专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对评估机构有何特殊要求? (57)39.自然人与其配偶、兄弟姐妹等近亲属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58)40.如何计算一致行动人拥有的权益? (59)41.投资者在股份减持行为中是否适用一致行动人的定义,是否需合并计算相关股份? (60)42.请介绍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工作流程及相关规定? (61)43.请介绍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及相关规定? (62)44.请介绍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审核事项及相关规定? (63)45.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备案程序?备案时所需提交的材料? (64)46.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流程?应履行哪些程序? (65)1.关于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标的资产股权激励认定及相关会计处理的问题与解答中国证监会 时间:2014年04月18日来源:问: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审核中,如何认定标的资产进行了股权激励安排?应否按照会计准则将股份支付确认为费用?相应股份的公允价值如何计量?答:1.申请人及相关中介机构应当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参照财政部和国资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年171号)、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证监公司字[2005]151号)等有关规定判断标的资产发生的相关股权变动行为是否构成股权激励。

山西证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XXXX年4月) XXXX-04-16

山西证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XXXX年4月) XXXX-04-16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联系,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充分,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2、公司下属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公司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4、公司其他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重大事项的人员。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第二章重大信息报告的范围第五条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及其持续变更进程:(一)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二)拟提交公司监事会审议的事项;(三)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四)交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购买或出售资产;2、对外长期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3、提供财务资助;4、提供担保;5、租入或租出资产;6、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7、赠与或受赠资产;8、债权、债务重组;9、签订许可使用协议;10、转让或受让研究和开发项目;11、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事项。

上述事项中,第1项、第2项或第4项发生交易时,无论金额大小报告义务人均需履行报告义务;其余事项发生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时报告义务人应履行报告义务: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以上;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3%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3%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万;4、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3%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决定(2014)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决定(2014)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决定(2014)【发文字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8号【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10.23【实施日期】2014.11.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8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4年7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52次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1月23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肖钢2014年10月23日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决定一、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修改为:“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二、第九条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财务顾问不得教唆、协助或者伙同委托人编制或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报告、公告文件,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不得利用上市公司的收购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第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四、第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拟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

”五、第二十八条修改为:“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人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聘请财务顾问,通知被收购公司,同时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作出提示性公告。

“本次收购依法应当取得相关部门批准的,收购人应当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中作出特别提示,并在取得批准后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

投资策略_中金公司_侯振海_策略研究:投资策略报告,2010年四季度投资策略,股市“再泡沫化”能否实现?_20

投资策略_中金公司_侯振海_策略研究:投资策略报告,2010年四季度投资策略,股市“再泡沫化”能否实现?_20
投资策略报告 研究报告
2009 年 10 月 10 日
A 股策略
研究部
侯振海
分析员,SAC 执业证书编号:S0080209100102
houzh@
王慧
张博
分析员,SAC 执业证书编号:S0080210030003 分析员,SAC 执业证书编号:S0080209080100
wanghui@
zhangbo@
股市“再泡沫化”能否实现?
2010 年四季度投资策略
投资要点: ► 我们认为 A 股的走势 “长期取决于经济面,中期取决于资金面,短期取决于政策面”。 ► 从经济面上看,人口结构和资源要素限制继续制约发达国家经济增速及其经济政策效果,使得“贬值本币”成
为其普遍采用的策略,货币政策的目标开始向转嫁矛盾性的汇率博弈。货币供应增速的内生性特点加强,已过 人口拐点的发达国家宽松的货币政策无法推升本国货币供应,只能使大量资金流向资本市场和国外,推升新兴 市场国家通胀和资产价格水平。在这一国际背景下,中国房地产矛盾更趋突出。中国居民住宅总市值已超名义 GDP 的 2 倍,占居民财富总值的 6 成以上。而中国的人口结构拐点也将在 2014 年发生,因此如何避免房价近期 大涨未来大跌是政府的重要政策目标。在政府无法采取真正紧缩性的货币政策来抑制房价短期内过快上涨的前 提下,行政性措施和区域差别性措施将是唯一选择。 ► 从资金供应上看,根据居民对于收入进行消费和投资配置的数据进行测算显示:当前居民储蓄意愿已经偏低(仅 略高于 07 年),进一步储蓄搬家的空间不大。而且今年居民部门配置于股市的新增资金量实际上并不低。个别 权重股滞涨拖累了大盘股指,实际上掩盖了今年市场整体流通市值大幅增加的事实。我们的测算结果显示,2011 年居民部门可流入股市的资金将大体将与今年持平。从资金需求上看,四季度中小盘股票的限售解禁股将取代 银行融资成为市场主要的资金需求压力来源。按照自由流通市值测算,如果不考虑解禁和新股需求,至年底市 场仍有约 15%的市值上升空间,如考虑解禁和新股的资金需求,则空间将缩小至 7%。 ► 从政策上看,促转型将是“十二五”规划的核心,其两大主线内容一是消费规模扩大与结构升级+产业结构升级, 二是区域经济+城镇化。投资者可关注包括新能源、节能环保、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政策扶持的新兴产业的 投资机会。 ► 在升值、经济下滑、资产价格泡沫和通胀的选择中,目前市场预期的方向只能是资产价格泡沫和通胀。因而, 股市将出现较强的“再泡沫化”预期。在这种预期的驱使下,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市场资金面压力相对较轻的 四季度前期,A 股市场会有相对良好的表现。A 股四季度出现先上涨后调整的走势概率较大。这是因为四季度 前期是有利因素集中体现的时期,这些有利条件包括:房地产政策处于出台后的一段观察期、短期经济走势向 好、海外资金风险偏好上升(美元贬值)。而到了四季度后期,有利因素将逐渐减少,不利因素将逐渐增多。这 些不利因素主要包括:房地产政策再度进入博弈期、如房地产销量大幅下滑,则政策风险降低但经济增速将出 现反复、在美国中期大选和美联储量化宽松政策宣布之后,美元可能开始反弹,届时海外市场风险偏好也可能 将有所回落、市场资金面的压力在四季度中后期将逐步加大。 ► 估值提升的机会有望从小盘股转向中盘股。大盘股也有望先走出一波估值回归的行情。中小板和创业板股票走 势将出现分化。从行业板块配置上讲,我们认为四季度前期需要突出的是“通胀预期”、“政策利好预期”和“超 跌反弹”三大主线。从通胀主题上看,主要包括:农业、食品饮料、零售消费、有色金属和煤炭等资源类股票。 政策利好预期涵盖的板块主要包括:节能减排相关板块和产业转移中西部开发概念。超跌反弹主要以估值修复 为主题,主要包括部分前期超跌的周期性股票的反弹,我们相对更为看好地产、煤炭和保险。本轮行情可能持 续性不强,但短期力度较大,建议投资者近期可配置高贝塔的周期性股票,而四季度后期,我们依然看好盈利 增长确定性强的消费和医药类个股。

资本市场二十年大事记及有影响案件wx

资本市场二十年大事记及有影响案件一、大事记1.1984年8月10日,《关于发行股票的暂行管理办法》获批。

2.1986年9月26日,上海建立第一个证券柜台交易点。

3.1984年11月14日,飞乐音响股票成第一支公开发行股票。

4.1987年9月,中国第一家专业证券公司——深圳特区证券公司成立。

5.1988年4月26日,真空电子成为首个采用溢价方式发行股票的公司。

6.1988年7月18日,上海首家证券公司上海万国证券成立。

7.1990年10月,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开业并引入期货交易机制,成为中国期货交易的开端。

8.1990年12月1日,《上海市证券交易管理办法》施行。

9.1990年12月17日,申华实业成为首个进行拆细的股票。

10.从1991年开始,出现了一批投资于证券、期货、房地产等市场的基金(统称为“老基金”)。

11.1991年4月27日,《深圳市股份(内部)有限公司管理细则》获通过。

12.1991年5月15日,《深圳市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颁布。

13.1991年7月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营业。

14.1991年7月15日,上证指数正式推出。

15.1991年8月1日,琼能源发行首支可转换企业债券。

16.1991年9月17日,《深圳市证券业务部分业管理暂行规定》颁布。

17.1991年10月31日,深南玻与深物业成为首个发B股的公司。

18.1991年11月22日,《上海人民币特种股票管理办法》出台。

19.1991年12月5日,《深圳市人民币特种股票管理暂行办法》颁布。

20.1991年12月28日,《股票集中托管方案实施细则》发布。

21.1992年1月13日,兴业房产成上交所开业后首支上市股票。

22.1992年5月15日,《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及《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颁布。

23.1992年5月15日,《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发布。

24.1992年7月1日, STAQ系统正式投入运行。

25.1992年10月,深圳有色金属交易所推出了中国第一个标准化期货合约——特级铝期货标准合同,实现了由远期合同向期货交易过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根据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证券发行第三章证券交易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证券上市第三节持续信息公开第四节禁止的交易行为第四章上市公司的收购第五章证券交易所第六章证券公司第七章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第八章证券服务机构第九章证券业协会第十章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第十一章法律责任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适用本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证券衍生品种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规定。

第三条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应当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第六条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

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红筹10号文解读

红筹10号文解读红筹2010-03-22 11:53:46 阅读436 评论0 字号:大中小红筹10号文解读---20100322目录于宁:“10号文”的曲折 (1)10号文和75号文对红筹架构的适用 (3)花旗风投被指以规避商务部10号文为名设局侵权 (6)坎坷红筹路:详解海外借壳上市 (14)10号文有效规避案例之一——辽宁忠旺香港IPO.. 1710号文有效规避案例之二——中国秦发香港IPO.. 2410号文有效规避案例之三——英利能源纽交所IPO.. 2910号文有效规避案例之四——天工国际香港IPO.. 3510号文有效规避案例之五——SOHO中国 (39)10号文有效规避案例之六——瑞金矿业香港IPO.. 4410号文有效规避案例之七——兴发铝业香港IPO.. 51规避“10号文”红筹系列八:银泰百货(转) 5610号文有效规避案例之九——保利协鑫香港IPO.. 62于宁:“10号文”的曲折2006年9月8日,商务部、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证监会、外管局六个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2006年第10号)生效,这就是此后对外资并购和红筹上市产生重大影响的“10号文”。

“10号文”主要在两个方面对外资并购作出了规定:一是对外资并购境内企业需要满足的条件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例如,增加了关联并购的概念和反垄断审查的要求。

二是对外资并购完成的方式,特别是对以股权为收购对价、通过SPV(特殊目的公司)进行跨境换股等技术手段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其中第二方面原本是为了开放外资并购的“正门”,堵塞“旁门左道”的良法。

然而在具体执行效果上恰恰相反,正门紧闭,捷径歧出,最终对于“小红筹”模式产生了摧毁性的影响。

“出台两年来,还没有一家境内企业经商务部批准完成了标准意义上的跨境换股,从而实现红筹结构的搭建。

”一位长期从事跨境投融资法律业务的资深律师说。

与此同时,“协议控制”、“代持股份”等未经监管部门正式认可的做法广泛的被采用,形成了中国企业海外上市中普遍的法律风险。

第三讲-公司内部治理

第三讲公司内部治理提案权:根据《公司法》第103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临时提案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提案权有关案例2011年3月22日,凯诺科技收到由股东代理人苏方远接受委托(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975。

4万股,占总股本的3。

06%)股东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交的《关于2010年年度利润分配临时提案》,该提案提议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0股同时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而实际情况是,凯诺科技2010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约为7.16亿元。

根据上述提议,以公司64660万股总股本为基数,派发利润将达到7。

11亿元,上市公司所剩余未分配利润将仅有数百万元。

劲嘉股份第二大股东太和实业也如法炮制。

太和实业抛出的“10转10派4"的临时提案如一记重磅,将公司股价打上涨停板.而实际情况却是,太和实业与大股东之间的矛盾由来已久,此前两大股东也都不断地减持公司股票,套现离场。

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的实例某公司要选5名董事,公司股份共1000股,股东共10人,其中1名大股东持有510股,即拥有公司51%股份;其他9名股东共计持有490股,合计拥有公司49%的股份。

若按直接投票制度,每一股有一个表决权,则控股51%的大股东就能够使自己推选的5名董事全部当选,其他股东毫无话语权。

但若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权的总数就成为1000×5=5000票,控股股东总计拥有的票数为2550票,其他9名股东合计拥有2450票.案例分析-—只有董事长一人参加的股东会议2000年9月11日,“伊煤B"的上市公司举行股东会议,出席大会的仅有一人。

是国有股股东——伊煤集团——代表人现任董事长,持有上市公司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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