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岗位人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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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岗位安全管理规定(3篇)

操作岗位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操作岗位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业所有操作岗位,包括生产、维修、试验、检验等岗位。

第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操作岗位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各岗位操作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和事故调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八条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生产技能。

第九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调换岗位的员工,必须接受新岗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演讲等活动,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第四章安全操作规程第十二条企业应根据岗位特点,制定操作规程,明确操作程序、操作标准、注意事项等。

第十三条操作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操作前的准备工作和注意事项;(二)操作过程中的安全措施;(三)操作后的检查和维护;(四)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十四条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反规定操作。

第五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第十五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操作岗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举报箱,鼓励员工举报安全生产隐患。

第六章事故报告和处理第十八条发生事故时,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企业负责人。

岗位操作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

岗位操作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和范围为了确保岗位操作过程中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岗位的操作人员。

二、职责1. 安全生产部负责制定、修订和实施岗位操作安全管理制度,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岗位操作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本制度在本部门的贯彻执行。

3. 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提高安全意识,确保自身及他人的安全。

三、操作安全管理制度1. 操作人员上岗前,应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

2. 操作人员应熟悉岗位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操作程序。

3. 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岗位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4. 操作人员应保持工作场所整洁、有序,不得随意堆放杂物,确保通道畅通。

5. 操作人员应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手套、眼镜等。

6. 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发现设备异常应及时报告并停止使用。

7. 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用电安全规定,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在潮湿环境下操作电器设备。

8. 操作人员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火源附近吸烟,不得随意使用明火。

9. 操作人员应遵守危险品管理制度,不得擅自携带、使用危险品。

10. 操作人员应遵守交通安全规定,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四、操作安全流程1. 操作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工作场所、设备、工具等符合安全要求。

2. 操作人员应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操作程序。

3. 操作过程中,应密切观察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

4. 操作过程中,应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如穿戴防护用品、保持工作场所整洁等。

5. 操作结束后,应关闭设备电源,清理工作场所,确保无安全隐患。

6. 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发现设备故障及时报告并维修。

7. 操作人员应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五、奖惩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在安全生产方面表现突出的操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岗位操作规范管理制度

岗位操作规范管理制度

岗位操作规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岗位操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安全,特制定本规范管理制度。

第二章岗位操作规范1. 岗位操作人员应熟悉岗位操作规范和相关操作流程,不得擅自变更操作流程。

2. 岗位操作人员应认真执行岗位操作规范,必须按规定操作,不得懈怠。

3. 岗位操作人员应保持工作专注,不得参与与工作无关的事务。

4. 岗位操作人员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三章岗位操作管理1. 公司应对岗位操作人员实施定期培训,提高其操作能力和技术水平。

2. 公司应设置岗位操作监督机制,确保岗位操作规范得到有效执行。

3. 岗位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规定,不得擅自调整工作时间。

4. 岗位操作人员应积极配合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保证任务按时完成。

第四章岗位操作安全1. 岗位操作人员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保障个人和他人安全。

2. 岗位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范,不得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3. 岗位操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 岗位操作人员应备好防护用具,严格遵守安全操作程序。

第五章岗位操作考核1. 公司应定期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考核,评估其操作技能和工作表现。

2. 岗位操作人员应配合公司考核工作,主动接受检查和指导。

3. 岗位操作人员应根据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工作方式,改进工作方法。

4. 公司应根据考核结果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奖惩,以激励人员积极工作。

第六章岗位操作违规处理1. 对于存在违反岗位操作规范的行为,公司应及时进行处理。

2. 对于轻微违规行为,公司可采取口头警告、书面通报等方式进行处理。

3.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公司应立即停止该岗位操作人员的工作,并进行严厉处罚。

4. 岗位操作人员应认识到违规行为的后果,严格遵守规定,杜绝违规行为发生。

第七章附则1. 本规范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适用于全公司所有岗位操作人员。

2. 公司应不定期对本规范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

操作岗位技能等级评定及管理办法1

操作岗位技能等级评定及管理办法1

操作岗位技能等级评定及管理办法1操作岗位技能等级评定及管理办法1一、背景与目的为了更好地管理操作岗位人员的技能等级和能力水平,提高操作岗位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效率,制定操作岗位技能等级评定及管理办法,旨在建立科学、公正、有效的技能等级评定体系,推动岗位人员的职业发展。

二、评定体系1.技能等级分类:将操作岗位人员的技能等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资深四个等级。

2.评定内容:根据操作岗位的具体特点,确定评定内容,包括操作流程、技术规范、安全操作、故障处理及解决等。

3.评定标准:根据不同等级的技能要求,制定相应的评定标准,包括操作能力、技术知识、应急处理能力等。

4.评定方式:采用考试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定,考试主要考察技术知识和规范操作能力,实际操作考察操作能力和故障处理等。

三、评定程序1.申请评定:操作岗位人员按照一定程序,向单位申请技能等级评定。

2.培训准备:单位为申请人提供相关培训材料,并组织培训,确保申请人了解评定内容和评定标准。

3.考试评定:申请人根据约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技能等级评定,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

4.评定结果:评定考核结束后,评定机构根据评定标准评定考生的技能等级,并向单位和申请人发放评定证书和评定报告。

5.技能提升:评定合格的申请人可按照一定程序晋升技能等级,通过参加相关培训和考试,提高自身的技能水平。

四、管理制度1.技能档案:对经过评定的操作岗位人员建立技能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评定证书、评定报告等,用于记录和管理。

2.岗位晋升:根据评定结果,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对岗位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和晋升,提高操作岗位人员的职业发展空间。

3.培训计划:根据技能等级评定结果,单位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针对不同等级的操作岗位人员开展培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4.激励机制:为鼓励操作岗位人员参与技能等级评定和个人职业发展,单位应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例如评定合格者适当增加薪资、岗位晋升等。

计算机操作人员管理制度

计算机操作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计算机操作人员的操作行为,确保计算机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计算机操作人员,包括系统管理人员、一般操作人员和复核人员。

三、职责与权限1. 系统管理人员(1)负责计算机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2)有权对系统进行升级、备份、恢复等操作。

(3)有权检查各业务柜组或柜员操作终端机的情况及终端机的状况。

(4)不得处理具体业务,也不得装入与本社业务无关的程序和数据。

2. 一般操作人员(1)在规定业务范围内负责录入帐务数据及进行帐务查询。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数据准确性。

(3)不得擅自修改、删除或复制数据。

(4)遇到系统故障时,应及时报告系统管理人员。

3. 复核人员(1)复核操作业务并进行查询,负责本柜组的帐务核对。

(2)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相关管理人员。

(3)确保帐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操作规范1. 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2. 操作人员应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提高工作效率。

3. 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系统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4. 操作人员应保护系统数据,不得泄露、篡改或非法使用。

5. 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数据准确性。

6. 操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奖惩措施1. 对遵守本制度,表现优秀的计算机操作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系统故障或数据泄露的计算机操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职或辞退等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人员操作管理制度

人员操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内部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操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单位利益。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员工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及各项操作规程。

第五条员工应按照岗位要求,熟练掌握岗位技能,确保工作质量。

第六条员工应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安全,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单位形象。

第七条员工应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八条员工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第三章岗位操作规范第九条员工上岗前,应熟悉岗位操作规程,接受岗位培训,确保操作技能熟练。

第十条员工在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擅自更改操作流程。

第十一条员工应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对设备、工具、原材料等保持完好,不得随意丢弃、损坏。

第十二条员工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员工应合理使用资源,避免浪费,提高资源利用率。

第四章安全生产第十四条员工应遵守安全生产法规,树立安全意识,确保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五条员工应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应急处置措施。

第十六条员工应定期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技能。

第十七条员工在工作中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并采取措施消除。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十八条本单位对员工实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依据。

第十九条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罚。

第二十条员工违反本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本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技能操作岗位人员管理办法

技能操作岗位人员管理办法

技能操作岗位人员管理办法一、总则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管理需求,制定技能操作岗位人员管理办法,旨在规范技能操作岗位人员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岗位设置与职责1. 技能操作岗位设置技能操作岗位包括但不限于操作工、维修工、装配工等,根据企业的生产需求和岗位设置,确定技能操作岗位的数量和职责。

2. 技能操作岗位职责•操作工:按照作业指导书和相关规定,进行生产操作,确保产品质量和生产进度;•维修工:负责设备的维护和维修工作,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转,减少生产中断;•装配工:完成产品组装工作,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完整性。

三、招聘与选拔1. 招聘要求•具有相关技术或操作经验;•具备团队合作意识和较强的责任心;•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和规定;•愿意接受培训和学习新技能。

2. 招聘程序1.HR部门发布相关招聘信息;2.对符合要求的应聘者进行简历筛选;3.进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4.综合评估各项条件后确定录用人员。

四、培训与考核1. 培训内容•产品工艺流程和操作规范;•安全操作知识和应急处置措施;•设备维护保养知识。

2. 培训方式•岗位培训:由技术人员指导,结合实际操作进行培训;•理论学习:通过课堂教学、培训资料等形式进行知识传授。

3. 考核标准•工作技能考核:通过操作演练、实操检查等方式进行技能评估;•安全考核:检查员工对安全操作规程的掌握和执行情况。

五、奖惩制度1. 奖励机制•表彰先进:对表现出色、工作成绩突出的员工给予奖金、荣誉证书等奖励;•技能培训奖励:参加技能培训并通过考核的员工给予相应奖励。

2. 处罚制度•违规处罚: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警告甚至停职处理;•安全事故处理:对导致安全事故的员工进行严肃处理,包括甚至开除。

六、员工管理1. 绩效考核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出勤情况、技能提升等方面进行绩效考核,确定员工的薪资调整、晋升等事宜。

2. 基本管理原则•尊重员工,关心员工的生活和工作;•公平公正,制定明确的管理规定和政策;•激励员工,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操作人员岗位管理制度

操作人员岗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操作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操作岗位,包括但不限于客服、销售、技术支持、物流等岗位。

第三条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本制度,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四条操作人员应明确自身岗位职责,熟悉业务流程,掌握相关技能,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第五条操作人员应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有序,确保工作设备、工具的完好和安全。

第六条操作人员应积极主动地与同事沟通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七条操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八条操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九条操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得饮酒、吸烟、赌博等。

第十条操作人员应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第十一条操作人员应正确使用公司财产,不得浪费、损坏或私自挪用。

第四章工作考核第十二条公司对操作人员实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业务技能、团队合作等方面。

第十三条考核结果作为操作人员晋升、奖惩、培训等依据。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四条对工作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操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或工作表现不佳的操作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具体实施第十八条操作人员入职前,需接受公司组织的岗前培训,熟悉公司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

第十九条操作人员应参加公司组织的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其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条操作人员在工作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不得擅自处理。

第二十一条操作人员应遵守公司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商业机密。

第二十二条操作人员应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提升团队凝聚力。

第二十三条操作人员应自觉维护公司形象,不得在公共场合发表有损公司声誉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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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落实人才强企战略,建立科学规范的操作岗位人员晋级机制,畅通操作岗位人员职业发展通道,鼓励员工学技术、学技能,激发和调动操作岗位工人的工作积极性,促进综合素质的提升,根据《晋城煤业集团操作岗位人员管理条例》及《沁秀公司操作岗位人员管理条例(试行)》的要求,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操作岗位人员是指除管理序列和专业技术序列以外的,直接从事生产操作、生产辅助、后勤服务等工作性质的人员。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矿成立操作岗位人员管理委员会。

具体组成如下:主任:矿长、书记
常务副主任:生产副矿长
副主任:其他矿领导
成员:由人事劳资科及相关业务科室的负责人组成
操作岗位人员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劳资科,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操作岗位人员管理办法;
2、负责高、中层操作岗位人员的推荐上报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3、负责一般操作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本单位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申报、创建、管理和考核等工作。

第三章岗位层级划分
第四条根据操作岗位的工作性质与特点,在定岗、定编、定员的基础上,对操作岗位设置三个岗位层次。

(一)高层操作岗位
设首席技师。

即在一个或多个操作领域的拔尖技能人才,可以用掌握的技能手段独立解决某一或多个操作领域的各种问题,可为高层管理人员和高层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加强管理、改进技术的建设性意见。

(二)中层操作岗位
设高级技师、技师。

即在某一操作领域的优秀技能人才,可以用掌握的技能熟练解决生产现场操作中的各种问题,可为中层及其以下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解决问题提供最直接的现场信息与建议。

(三)一般操作岗位
包括各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见习工。

岗位角色定位为具备一定的操作技能,能够熟练进行具体岗位操作的人员。

新参加工作实习期或试用期未满的人员,定义为见习工。

第四章入职条件
第五条操作岗位人员上岗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先持证、后上岗”的原则,上岗前必须参加安全资格培训,取得相应合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其中特殊工种、特种作业岗位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其他岗位必须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

第五章操作岗位人员聘任
第六条高层、中层操作岗位实行聘任制,其中高层操作岗位人员由集团公司进行聘任,中层操作岗位人员由沁秀公司进行聘任,聘期一次为三年,聘任期满后,重新进行考核聘任。

一般操作岗位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制,操作岗位人员在取得相应高、中、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且在本岗位工作,即获得相应一般操作岗位资格,并享受相关待遇。

第七条高层、中层操作岗位聘任条件
(一)首席技师
1、具有技师职业资格3年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2年及以上岗位工作经历。

2、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有总结和推广先进操作技术的能力,
在生产和技术革新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题和预防排除重大隐患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本企业、同行业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

4、在集团公司岗位技能竞赛中累计三次获得“技术能手”称号或在省级、行业技能竞赛活动中获得“三晋技术能手”、“行业技术能手”、“全国技术能手”、“中华技能大奖”等称号;同工种(岗位)技能水平居企业、行业一流或有社会公认的绝招绝技。

5、具有中技及以上学历。

(二)高级技师
1、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在本岗位连续工作8年及以上。

2、能够熟练掌握本岗位专业技能知识,指导解决工作中较为复杂的工艺和技术难题,能够组织工艺革新和技术攻关活动。

3、参加过集团公司或上级单位组织的技能竞赛活动并取得前5名竞赛名次。

4、具有中技及以上学历。

(三)技师
1、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

2、能够熟练掌握本岗位专业技能知识,独立处理解决工作中出现的较为复杂的难题,能够参加工艺革新和技术攻关活动。

第八条高层、中层操作岗位聘任程序
(一)首席技师
1、人事劳资科根据聘任条件上报沁秀公司推荐意见;
2、沁秀公司审核后上报集团公司审批并进行聘任。

(二)高级技师和技师
1、人事劳资科根据聘任条件组织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申报,由申报人员填写《中层操作岗位人员申报表》(附表),并提供有关证件及材料;
2、沁秀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其聘任程序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沁秀公司行文聘任。

第六章考核评价与薪酬激励
第九条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配合集团公司和沁秀公司对矿操作岗位序列各级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全面考核。

第十条高层操作岗位人员的考核由集团公司组织,重点突出岗位业绩和综合素质的考核。

第十一条中层及以下操作岗位人员的考核由沁秀公司牵头组织,矿人事劳资科负责。

每年进行一次,主要分为能力考核(30%)、业绩考评(40%)、综合素质评价(30%)三个方面。

能力考核主要为理论考试及实操考评两方面,采用百分制,各占50%,由单位于每年度12月份自行组织;
业绩考评直接采用员工绩效考核得分;
综合素质评价由操作岗位人员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打分。

第十二条根据操作岗位人员的年度考核评价得分,将中层和一般操作岗位人员年度评价结果分为A级(优秀)、B级(优良)、C级(称职)、D级(不称职)四个等级。

(一)评价得分在95分以上的,为A级;
(二)评价得分在85分~94分之间的,为B级;
(三)评价得分在70~84分之间的,为C级;
(四)评价得分在70分以下的,为D级。

第十三条中层操作岗位人员年度考核评价结果连续三年为“C”级不再续聘;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为“D”级的,取消其任职资格。

第十四条一般操作岗位人员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为“D”的,不再享受相关待遇,直至重新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享受。

第十五条薪酬待遇
具体按照晋煤集团薪酬管理办法岗位工资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经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部门考核鉴定获得中级工(含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员工,且在人力资源部备案并从事本工种岗位工作的员工,按月享受技能津贴,随工资逐月发放。

当月出勤在20天以上(含20天,遇国家法定节日顺
减)按月标准发放,当月出勤在20天以下者按实出勤发放。

技能津贴标准为:
第十七条矿对每年考核结果中不合格人员实行末位淘汰制,被末位淘汰掉的技术工人从考核结束当月开始不再享受技术工人津补贴,直至重新考核合格后开始按新岗位新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技术工人通过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或被推荐评选获得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组织的各种竞赛、评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和特殊荣誉的员工,按《晋城煤业集团技能人才开发激励办法》标准,在集团公司、沁秀公司分别进行奖励的基础上,我矿再对其进行同等奖励。

第七章培训与开发
第十九条所有操作岗位员工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安全资格培训,定期参加复训。

在关键岗位、重要岗位的操作人员需参加技术培训和技能等级鉴定,不断递进职业等级。

第二十条操作岗位员工应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岗位技能竞赛和技能交流活动,通过岗位练兵、技能交流等活动提升操作能力和水平。

第二十一条操作岗位员工应结合岗位需要,通过自学考试、高等函授教育、网络教育等多形式参加学历教育,丰富专业知识,提升学历和整体素质。

第二十二条高、中层技能人才要承担“带徒传技”和培训教学任务,担任员工培训的兼职教师。

技师年带徒人数不少于1人,年授课时数不少于100个;高级技师年带徒人数不少于2人,年授课时数不少于100个;首席技师年带徒人数不少于3人,年授课时数不少于80个。

第二十三条人事劳资科每年根据集团公司、沁秀公司相关文件精神,牵头组织实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岗位技能竞赛活动,为技术工人队伍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第二十四条人事劳资科每年必须对本单位取得职业资格等级证书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整顿,对新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的和员工变岗、任命行政职务或被聘任为专业技术职务的,要及时增加、变更或取消技能津贴。

第八章岗位变动
第二十五条操作岗位人员原则上在本职位序列内交流,需
向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序列进行职位变动、岗位流动的,按相应的选拔任用程序进行。

第二十六条新分配的员工入职后一律先到专业对口的操作岗位上实习,实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按有关程序择优选聘到专业技术岗位。

第九章退出
第二十七条操作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调整或解聘:
1、考核不称职的;
2、由于个人原因,工作中造成重大事故,致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3、违纪违法被追究责任的;
4、本人和下属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的;
5、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工作的;
6、在选聘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身份造假的;
7、长期离职学习的;
8、其它。

第二十八条首席技师、高级技师、技师承担有重要工程、科研项目,掌握重要商业机密、核心技术,具有特殊专长的复合型人才,若自行提出解除聘任合同,必须报人力资源部,经批准
后方可办理后续手续。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有抵触的,以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人事劳资科代矿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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