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第六章负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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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范本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范本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促进公益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

第三条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统称会计制度)等,由财政部根据本准则制定。

第四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事业单位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社会管理、作出经济决策。

事业单位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办(上级)单位、债权人、事业单位自身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第五条事业单位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第六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当真实反映事业单位的经济业务和财务状况;(二)准确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当准确反映事业单位的经济业务和财务状况;(三)完整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当全面反映事业单位的经济业务和财务状况;(四)连续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当连续、系统地反映事业单位的经济业务和财务状况;(五)及时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当及时反映事业单位的经济业务和财务状况。

第七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二章会计科目第八条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分为资产类、负债类、净资产类、收入类和支出类。

第九条资产类会计科目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

第十条负债类会计科目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项、专项应付款项等。

第十一条净资产类会计科目包括:事业基金、非流动资产基金、专用基金、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等。

第十二条收入类会计科目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补助收入等。

第十三条支出类会计科目包括: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经营支出、非财政补助结转支出等。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1997年7月17日发布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1997年7月17日发布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财政部1997年,为了让国内的国有事业单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制定的会计制度,从而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加强会计管理,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该制度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1988年发布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同时废止。

财预字[1997]288号颁布时间:1997-12-31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加强会计管理,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我们制定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1988年制发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同时废止。

对于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部反映。

第一部分一、为了贯彻《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事业单位。

根据财政部规定适用特殊行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不执行本制度;事业单位有关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执行本制度;已经纳入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的事业单位,按有关企业会计制度执行。

三、国有事业单位的会计组织系统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三级。

向同级财政部门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主管会计单位;向主管会计单位或上级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二级会计单位;向上级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没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基层会计单位。

以上三级会计单位实行独立会计核算,负责组织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的全部会计工作。

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实行单据报账制度,作为“报销单位”管理。

四、事业单位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不需用的科目可以不用。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会计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包括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公益服务等事业单位。

第三条事业单位会计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

(二)完整性原则:事业单位的经济业务应当全面、系统地记录和反映。

(三)一致性原则: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四)及时性原则:事业单位的经济业务应当及时进行会计核算。

(五)可比性原则: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应当便于与其他单位进行对比分析。

(六)谨慎性原则:事业单位在会计核算中,对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应当予以合理预计。

第四条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由以下部分组成:(一)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二)事业单位会计报表及其编制说明(三)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方法(四)事业单位财务报告编制办法(五)事业单位会计档案管理第二章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第五条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分为资产类、负债类、净资产类、收入类、支出类五类。

第六条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及其使用说明如下:一、资产类1. 银行存款:反映事业单位实际持有的银行存款。

2. 应收账款:反映事业单位应收未收的款项。

3. 存货:反映事业单位拥有的实物资产。

4. 固定资产:反映事业单位拥有的长期使用、不改变其原有形态的资产。

5. 投资性房地产:反映事业单位拥有的投资性房地产。

6. 无形资产:反映事业单位拥有的无形资产。

7. 长期待摊费用:反映事业单位长期待摊的费用。

二、负债类1. 应付账款:反映事业单位应付未付的款项。

2. 长期借款:反映事业单位长期借款。

3. 应付职工薪酬:反映事业单位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

4. 应交税费:反映事业单位应交的税费。

5. 预收款项:反映事业单位预收的款项。

三、净资产类1. 资产基金:反映事业单位拥有的资产基金。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多篇)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多篇)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精选多篇)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中直机关,各人民团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了规范行政单位的会计核算行为,我部重新制定了《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现发给你们。

本制度从1998年1月1日起执行。

我部1988年制发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同时废止。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行政单位会计核算行为,保证会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行政机关和实行行政财务管理的其他机关、政党组织(以下统称行政单位)。

第三条行政单位会计是预算会计的组成部分。

其会计核算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根据机构建制和经费领报关系,行政单位的会计组织系统,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三级。

向财政部门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的,为主管会计单位。

向主管会计单位或上一级会计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有下一级会计单位的,为二级会计单位。

向上一级会计单位领报(请你继续关注)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没有下级会计单位的,为基层会计单位。

向同级财政部门领报经费,没有下级会计单位的,视同基层会计单位。

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实行独立会计核算,负责组织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的全部会计工作。

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行政单位,实行单据报账制度,作为“报销单位”管理。

第五条行政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业务规模、人员编制以及负担的会计工作任务,设置相应的会计工作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并应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

第六条会计核算应当以行政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行政单位自身的各项经济活动。

行政单位的各项资金和财产,均应纳入行政单位会计核算。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促进公益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

第三条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统称会计制度)等,由财政部根据本准则制定。

第四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事业单位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社会管理、作出经济决策。

事业单位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办(上级)单位、债权人、事业单位自身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第五条事业单位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第六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事业单位各项业务活动持续正常地进行为前提。

第七条事业单位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

会计期间至少分为年度和月度。

会计年度、月度等会计期间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第八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计量。

第九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由财政部在会计制度中具体规定。

行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的,由财政部在相关会计制度中规定。

第十条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或者费用。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的情况和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将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统一纳入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能够全面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情况。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对于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账务处(3篇)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账务处(3篇)

第1篇一、引言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我国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核心,它规定了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原则、会计科目设置、会计报表编制等基本要求。

账务处理是会计制度实施的重要环节,是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及时的关键。

本文将围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账务处理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概述1.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概念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指国家为了规范事业单位财务活动,保障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适用于事业单位的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设置、会计报表编制等规定的总称。

2.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作用(1)规范事业单位财务活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2)保障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为政府、投资者、债权人等提供决策依据;(3)促进事业单位资源合理配置,提高事业单位效益;(4)加强政府监督,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设置1. 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分类(1)资产类科目: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2)负债类科目: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款项等;(3)净资产类科目:包括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结余等;(4)收入类科目: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5)支出类科目: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其他支出等。

2. 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设置原则(1)合法性原则:会计科目设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2)实用性原则:会计科目设置应满足事业单位实际需要;(3)一致性原则:会计科目设置应保持前后一致;(4)科学性原则:会计科目设置应具有科学性,便于会计信息的加工和汇总。

四、事业单位账务处理1. 会计凭证的填制与审核(1)填制会计凭证:根据经济业务性质,选择合适的会计科目,填制相应的会计凭证;(2)审核会计凭证:审核会计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正确性。

2. 会计账簿的登记与核对(1)登记会计账簿:根据会计凭证,登记相应的会计账簿;(2)核对会计账簿:核对会计账簿的记录是否与会计凭证相符。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第六章负债类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第六章负债类

事业单位负债的确认:事业 单位的负债应当在符合负债 定义且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 确认
该义务是事业单位未来经济 利益的流出,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 量。
事业单位负债的计量:事业 单位负债的计量应当采用历 史成本法,即按照实际发生 的金额进行计量。同时,在 确定负债金额时,应当考虑 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的影响 。
0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的定义
短期借款是指事业单位为满足 短期资金需求而向银行或其他
金融机构借入的款项。
短期借款的会计处理
短期借款应当按照借款本金和 借款利率计算利息费用,在偿 还借款时一并计入财务费用。
短期借款的核算
短期借款应当通过“短期借款 ”科目进行核算,借入时记入 该科目的贷方,偿还时记入借 方。
02
应缴款项的会计处理
应缴款项应当在事业单位计算出 应缴纳金额时确认,并及时缴纳

04
应缴款项的报表披露
应缴税费应当在资产负债表中单 独列示,以反映事业单位应缴税
费的规模和缴纳情况。
预收款项
预收款项的会计处理
预收款项应当在事业单位收到款项时确认, 并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抵减销售收入。
A 预收款项的定义
管理
事业单位应当定期评估和确认预计负债,确保及时反映和应对潜在 财务风险。
04
负债的管理与控制
负债的内部控制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确保负债业务的合规性、合法 性和有效性,防止舞弊和错误 。
负债业务流程控制
规范负债业务的申请、审批、 执行和记录等环节,确保业务 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职责分工与授权审批
明确负债业务相关岗位的职责权 限,确保办理负债业务的不相容 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公共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公共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公共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使用说明引言本文档旨在解释和说明《公共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的会计科目使用方法。

通过明确会计科目的含义和用途,帮助公共事业单位准确记录和报告财务信息,以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准确性。

会计科目说明1. 资产类科目资产类科目用于记录公共事业单位拥有的资源和权益。

常见的资产类科目包括:- 货币资金:记录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形式的资金;- 应收账款:记录公共事业单位应收的欠款;- 固定资产:记录公共事业单位拥有并长期使用的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记录尚未竣工但已开始建设的工程项目等。

2. 负债类科目负债类科目用于记录公共事业单位应对外部机构或他人的债务和义务。

常见的负债类科目包括:- 应付账款:记录公共事业单位应付给他人的款项;- 长期借款:记录公共事业单位获得的长期借款;- 预计负债:记录公共事业单位未来需要承担的预计债务。

3. 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所有者权益类科目用于记录公共事业单位的所有者权益。

常见的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包括:- 实收资本:记录公共事业单位的实收资本金额;- 盈余公积:记录公共事业单位的盈余积累金额。

4. 成本类科目成本类科目用于记录公共事业单位的各项成本,并将其分配到相应的期间和部门。

常见的成本类科目包括:- 人工成本:记录公共事业单位在人力资源方面的支出;- 办公费用:记录公共事业单位的办公开支;- 水电费用:记录公共事业单位在用水、用电方面的支出。

5. 收入类科目收入类科目用于记录公共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来源。

常见的收入类科目包括:- 销售收入:记录公共事业单位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政府补助收入:记录政府对公共事业单位的补助收入;- 捐赠收入:记录他人对公共事业单位的捐赠收入。

结论本文档对《公共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的会计科目使用进行了简要的说明和解释,希望能为公共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提供一定的参考和指导。

公共事业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求,合理运用各类会计科目,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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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1应付票据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购买材料、物资等而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
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债权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票据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时,借记“存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以承兑商业汇票抵付应付账款时,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的手续费时,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
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确认有关收入时,借记本科目,按照应确认的收入金
额, 贷记“经营收入”等科目,按照付款方补付或退回付款 方的金额, 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无法偿付或债权人豁免偿还的预收账款,借记本科目, 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按合同规定预收但 尚 未实际结算的款项。
科 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抵付应付账款,借记本科目,贷
记 “应付票据”科目。 (四)无法偿付或债权人豁免偿还的应付账款,借记本科目,
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尚未支付的应付 账款
2303预收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合同规定预收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债权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预收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从付款方预收款项时,按照实际预收的金额,借记“银
房公积金等。
二、本科目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工资(离退休费)”、 “地方(部门) 津贴补贴”、“其他个人收入”以及“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等进行明细 核算。
三、应付职工薪酬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计算当期应付职工薪酬,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 出”等科目,贷记本 科目。
(二)向职工支付工资、津贴补贴等薪酬,借记本科目,贷记 “财政补助收 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 科 目。 (三)按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借记本科目,贷记“应缴税费— —应缴个人所得税”科目。
(一)发生其他各项应付及暂收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 科 目,贷记本科目。
(二)支付其他应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等 科目。
(三)无法偿付或债权人豁免偿还的其他应付款项,借记本科 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尚未支付的其他应付 款。
2305其他应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除应缴税费、应缴国库款、应缴财政
专户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之外 的其 他各项偿还期限在 1 年内(含 1 年)的应付及暂收款 项,如存入保 证金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应付款的类别以及债权单位(或个人) 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他应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2102应缴国库款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应缴入国库的款项(应缴税费 除外)。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应缴国库的各款项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缴国库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按规定计算确定或实际取得应缴国库的款项时,借记有
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事业单位处臵资产取得的应上缴国库的处臵净收入的账
务处理,参见“待处臵资产损溢”科目。 (三)上缴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应缴入国库但尚未缴 纳的款项。
2103 应缴财政专户款 一、本专户的各款项类别进行明细 核算。 三、应缴财政专户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商业汇票到期时,应当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收到银行支付到期票据的付款通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 行存款”科目。
2.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本单位无力支付票款的,按照汇票票面金额,借记本 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 3.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本单位无力支付票款的,按照汇票票面金额,借记本科目, 贷记“应付账款”科目。 四、事业单位应当设臵“应付票据备查簿”,详细登记每一应 付票据的种类、号数、 出票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收款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及 付款日期和金额等资料。应付票据到期结清票款后,应当在备查簿内逐笔注 销。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开出、承兑的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票面 金额。
2302应付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购买材料、物资等而应付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债权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购入材料、物资等已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的, 按
照 应付未付金额,借记“存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偿付应付账款时,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金额,借记本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借记本科目,
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银行存款”等科目。 (五)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支付其他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财 政补助收入”、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
(一)取得应缴财政专户的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 本科目。 (二)上缴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应缴入财政专户 但尚未缴纳的款项。
2201应付职工薪酬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各种薪酬。
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 社会保险费、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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