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欧盟大气污染防治立法概况及对我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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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环境保护法

欧盟环境保护法

欧盟环境保护法摘要:一、欧盟环境保护法的背景与重要性二、欧盟环境保护法的主要内容三、欧盟环境保护法的实施与成果四、欧盟环境保护法对中国的启示正文:一、欧盟环境保护法的背景与重要性随着工业化和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严重。

为了保护环境和可持续发展,欧盟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法规。

欧盟环境保护法是欧盟内部为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法律法规,旨在规范欧盟成员国的环境保护行为,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二、欧盟环境保护法的主要内容欧盟环境保护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环境保护法规:欧盟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法规,如《环境宪章》、《气候变化与能源框架条约》等,规范成员国的环境保护行为。

2.环境标准:欧盟制定了严格的环境标准,如排放标准、废物处理标准等,以规范企业和居民的环境保护行为。

3.环境政策:欧盟制定了一系列环境政策,如循环经济政策、生态标签政策等,以促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4.环境教育:欧盟重视环境教育,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和意识。

三、欧盟环境保护法的实施与成果欧盟环境保护法在实施过程中,注重政策的落实和执行。

欧盟委员会负责监督成员国的环境保护行为,对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同时,欧盟环境保护法在实践中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如空气质量的改善、水资源的保护、废物处理和循环利用等。

四、欧盟环境保护法对中国的启示欧盟环境保护法对中国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中国应该借鉴欧盟的成功经验,加强环境保护立法,制定严格的环境标准,实施环境政策,加强环境教育和宣传,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促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欧美发达国家的防治大气污染之道

欧美发达国家的防治大气污染之道

欧美发达国家的防治大气污染之道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不断发展,大气污染成为了全球性的环境问题,对人类和生态系统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欧美发达国家作为环保意识领先的国家,一直在不断探索和实践防治大气污染的方式和路径,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

本文将结合欧美发达国家的实际案例和政策,探讨防治大气污染的正确方式和方法。

一、制定清洁能源政策,降低化石能源排放欧美发达国家多年来致力于探索和实践清洁能源技术,通过制定清洁能源政策,逐步实现减少烟尘、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排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例如,美国在2015年发布《动力清洁计划》,规定到2030年,先进化石燃料占全国电源总产能的比例要达到30%,碳排放要降低32%。

而欧盟则在2009年制定了“2020全球变暖方案”,其中包括目标是到2020年使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20%、提高20%的能效和使用20%的可再生能源。

二、促进城市交通绿色出行,减少机动车污染机动车尾气排放是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欧美发达国家通过制定绿色出行政策,推广公共交通工具、非机动交通工具和低排放车辆,缓解了交通污染问题。

例如,英国的“低碳出行计划”鼓励市民使用自行车、步行等非机动交通工具,并为购买低排放车辆的市民提供政府补贴。

纽约市则开展“绿色交通计划”,建立了自行车道和人行道,增加了公共交通线路和频率,推广电动汽车等绿色出行方式,优化城市交通格局和结构。

三、治理农业污染,加强农业生态建设农业是大气污染的又一重要来源,欧美发达国家通过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农业生态建设等措施,有效减缓了农业对大气的污染。

例如,法国在农牧业发展过程中,实施了草地保护政策,有效控制反刍动物排放的甲烷和氮气等气体。

而荷兰则实施了“环境友好型农业计划”,建立了农业生态系统,并实行了农产品标识和贸易规则,加强了农业环境及产业可持续性。

四、强化排放标准控制,开展严格监管欧美发达国家通过制定严格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和建立强有力的监管机制,保障了空气质量和生态环境。

欧美日发达国家治理雾霾的经验和启示

欧美日发达国家治理雾霾的经验和启示

欧美日发达国家治理雾霾的经验和启示王德生【摘要】2013年,我国雾霾天气的频繁出现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关注.西方发达国家在工业化时期也曾遭遇过雾霾天气的袭扰,欧美日发达国家在治理雾霾天气上已形成一些有效的经验,值得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借鉴.详细介绍了英国、美国、德国和日本治理雾霾的做法和经验,在此基础上总结出一些值得我国借鉴的启示: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完善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出台雾霾天气应急方案;注重城市绿化;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公共交通和绿色交通;淘汰落后产能,节能降耗等.【期刊名称】《电力与能源》【年(卷),期】2014(035)002【总页数】5页(P127-130,135)【关键词】雾霾天气;治理;环境【作者】王德生【作者单位】上海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上海200031【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X510 引言2013年1月,我国中东部地区出现持续雾霾天气,其中北京雾霾天气多达25天。

进入2013年12月,我国大部分地区遭遇更严重的一轮雾霾污染,25个省区市出现雾霾,而上海12月6日的空气质量甚至达到六级严重污染程度,这也是目前气象意义上最高级别的污染。

2014年春节期间,全国多地再次出现持续雾霾天气,“雾霾袭城”已不仅局限在工业集中、人口密集的华北、华东地区,包括广西、陕西和湖北等在内的多个省市区也纷纷“沦陷”。

持续的雾霾天气严重影响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引发社会公众对空气质量和环境污染问题的高度关注。

其实,目前空气质量良好的西方发达国家在工业化时期也曾遭遇过雾霾天气的袭扰,我国可以对其治理雾霾天气的经验进行借鉴。

1 欧美日发达国家治理雾霾的经验1.1 英国英国最早进行工业革命,雾霾污染曾经长年袭扰英国。

英国100多年来经历了田园牧歌到烟囱林立再回归绿色生态的发展历程,也为世界各国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如何有效应对雾霾天气,提供了可以借鉴的经验。

英国治理雾霾的主要措施如下。

欧盟环境责任立法对中国的启示

欧盟环境责任立法对中国的启示

欧盟环境责任立法对中国的启示
潘德勇
【期刊名称】《时代法学》
【年(卷),期】2011(009)001
【摘要】欧盟环境侵权赔偿立法的整个过程,对环境损害的救济方式经历了由民法为主向行政法的转变.前后立法模式的变化,对环境损害赔偿法的体系、功能和运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欧盟的一些国家在环境民事赔偿责任领域通过了被认为具有先驱性的单行法,这些法律在责任主体、适用范围、责任基础、举证责任、赔偿范围等方面做出了非常细致的规定.我国正在着手制定环境损害赔偿法,欧盟环境侵权赔偿立法对我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总页数】6页(P109-114)
【作者】潘德勇
【作者单位】湖北经济学院,湖北,武汉,43020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96.9
【相关文献】
1.也谈对环境的损害--欧盟《预防和补救环境损害的环境责任指令》的启示 [J], 蔡守秋;海燕
2.也谈对环境的损害--欧盟《预防和补救环境损害的环境责任指令》的启示 [J], 蔡守秋;海燕
3.欧盟环境责任指令的法律解读及其启示 [J], 王慧;赵胜营
4.欧盟促进中小企业履行环境责任对我国的启示 [J], 刘学之;任怡静;俞海;尚玥佟
5.欧盟环境责任制度的立法建构及借鉴意义 [J], 唐飞;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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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环境保护政策的发展与成果

欧盟环境保护政策的发展与成果

欧盟环境保护政策的发展与成果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各国纷纷加强环境保护力度。

欧盟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之一,一直在致力于推动环境保护政策的发展与落实。

本文将从欧盟环境保护政策的历史背景、政策内容以及取得的成果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欧盟环境保护政策的历史背景欧盟环境保护政策的发展源远流长。

早在1957年,签署罗马条约的创始国家就将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议题。

然而直到1987年才正式制定出欧洲共同体环境政策。

此后,欧盟环境政策不断进步与完善,至今已经形成了一整套相对完备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

二、欧盟环境保护政策的内容1. 空气质量保护欧盟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和指令,旨在减少空气中污染物的排放。

2020年,欧盟对大气中的泥炭、氨气和二氧化硫等污染物设定了严格的排放限值。

2. 水质保护欧盟通过《水框架指令》等法规,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与管理。

该指令规定了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原则,要求各成员国确保水体的良好状态,并制定水资源管理计划。

3. 生态系统保护欧盟通过建立保护区网络、采取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等,致力于维护和恢复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此外,欧盟还制定了严格的物种保护法规,以减少野生动植物的非法交易和破坏。

4. 垃圾处理与循环经济欧盟提出了“零废弃物”理念,推动成员国加强垃圾处理和资源回收利用。

此外,欧盟还制定了限制一次性塑料制品和推动可持续产品设计的法规,以减少塑料垃圾对环境的影响。

三、欧盟环境保护政策取得的成果欧盟环境保护政策的落实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首先,在空气质量方面,欧洲大气中的二氧化硫和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量显著减少,空气质量有了明显改善。

其次,在水质保护方面,欧盟成员国不断改善水体质量,提高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此外,经过多年的努力,欧洲的许多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得到有效管理和保护,生态系统的健康状况逐步改善。

此外,欧盟在推动循环经济方面也取得了不小的成绩,许多成员国大规模开展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回收利用工作,有效减少了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

欧盟环保法规介绍

欧盟环保法规介绍

欧盟环保法规介绍一、引言环境保护一直是全球共同关注的重要议题。

为了保护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和保护人类健康,欧洲联盟(European Union, EU)制定了一系列环保法规。

本文将介绍欧盟环保法规的重要性和具体内容。

二、欧盟环境法的背景欧盟成立于1957年,最初是为了推动经济合作和共同市场建设。

随着时间的推移,欧盟逐渐增加了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关注,旨在解决跨国界环境问题。

欧盟环保法规的基础是《欧洲共同体条约》附属议定书。

三、欧盟环保法规的重要性1. 国际影响力:欧盟是全球最大的经济体之一,具有较大的国际影响力。

通过推动环境保护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欧盟能够对全球环保议程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

2. 跨国界问题解决:环境问题常常涉及多个国家,如空气和水质污染、生物多样性保护等。

欧盟环保法规的制定能够协调各成员国之间的合作,共同解决跨国界环境问题。

3. 保护公众健康:环境污染对公众健康产生直接的威胁。

欧盟环保法规的目的是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以保护公众健康,并为人们提供健康的生活环境。

四、欧盟环保法规的具体内容欧盟环保法规广泛涵盖了许多方面。

以下是其中的几个例子:1. 空气质量指令:欧盟制定了空气质量指令,要求成员国监测和改善空气质量。

该指令限制了许多污染物(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的排放,并设立了空气质量标准,以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

2. 水质管理指令:欧盟为维护欧洲水域的水质制定了水质管理指令。

该指令要求成员国采取措施,保护地下水、河流和湖泊的水质,限制各类污染物的排放,以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 生物多样性保护:欧盟出台了一系列旨在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的法规。

这些法规覆盖了自然保护区的建立、物种保护、入侵物种防控等方面,旨在保护欧洲的生态系统和自然遗产。

4. 回收和废弃物管理指令:欧盟通过回收和废弃物管理指令,制定了废弃物的分类和处理标准。

该指令要求成员国采取措施促进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并限制可回收物质的填埋和焚烧。

欧盟环境监管政策及实践对我国的启示

欧盟环境监管政策及实践对我国的启示

欧盟环境监管政策及实践对我国的启示作者:叶姝阳王志亮来源:《商业会计》2016年第20期摘要:经历了四十余年的发展历程,欧盟环境监管政策及有关实践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体系,有效提升了国家环境监管效率,也切实改进了企业环境行为。

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尚处于起步阶段,应从加强税收、提高企业环境报告质量、完善立法等方面入手改革环境管理,逐步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环境监管体系。

关键词:欧盟环境监管政策环境监管实践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态环境成为国际上越来越受关注的热点问题,各国在发展经济的同时,都纷纷出台相关环境监管制度及政府管理举措。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剧,我国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将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立在高能耗、高污染的基础之上,然而随着公众环保意识的逐渐增强以及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速度的不断提升,我国的环境监管体系完善也逐渐被提上日程。

在我国用牺牲环境换取GDP增长的同时,很多发达国家的环境保护措施已经趋于完善,尤其很多欧洲国家的环境监管体系已经较为成熟,为我国政府环境管控、培育企业环境价值观树立了良好榜样作用,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一、欧盟环境监管政策的建立和完善欧盟环境政策的形成和发展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从1973年到2002年,欧盟共通过了六份《欧盟环境行动规划》,2012年,欧盟出台了《第七个环境行动规划草案》。

欧盟的环境政策体现了世界环境政策的发展趋势,也将为其他国家和地区环境政策的制定提供宝贵的思路和方法。

(一)起步阶段1973年至1986年,欧共体的环境政策尚处于萌芽状态,从1973年12月《第一个环境行动规划》的出台设定水污染治理、空气污染治理、噪音污染治理等为政策的重点领域,到1983年2月的《第三个环境行动规划》将重点领域扩展到化学物污染、废弃物污染等领域,此阶段的环境政策重点放在污染后的被动治理。

(二)发展阶段1987年至1992年,欧洲环境政策的主动性大大加强,1987年《单一欧洲法令》的生效是欧盟环境政策的重大转折点,第一次将环境保护问题纳入欧盟基本法范畴。

新大气防治法学习心得

新大气防治法学习心得

新大气防治法学习心得
作为一名环保工作者,我深知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性。

近期,通过认真学习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我对我国大气环境治理的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同时也认识到了我们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使命。

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体现了国家对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决心。

法律条文中对污染源的管理、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环境监测和信息公开等方面都做出了更为严格和具体的规定。

这不仅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依据,也对企业的环保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学习过程中,我特别关注到了法律对于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规定。

总量控制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手段,通过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控制和削减,可以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作为环保工作者,我们要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加强对企业排放的监管,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同时,新大气污染防治法还强调了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的重要性。

环境质量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公众的参与和监督对于环境保护工作至关重要。

我们应该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共同维护我们的生态环境。

在学习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过程中,我还意识到了科技创新在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

先进的环保技术和设备能够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提高污染治理效率。

因此,我们要鼓励和支持环保科技的研发和应用,推动环保产业的发展,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通过这次学习,我更加坚定了投身环保事业的决心。

我将继续深入学习环保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为保护我们的蓝天白云、建设美丽中国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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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欧盟大气污染防治立法概况及对我国的启示
一、欧盟大气污染防治立法的总体目标
1972年,欧共体首次提出了在共同体内部建立共同环境保护政策的框架,标志着欧共体共同环境政策的形成和发展。

保护环境和欧盟公民的健康是欧盟条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迫使欧共体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争取在政策上给与环境和人类健康高水平的保护。

欧盟大气污染防治立法的总体目标体现在欧盟空气质量框架指令的两个主要目标中:要在共同体内“确定和建立一个环境目标,以避免,防止或减少对作为一个整体的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有害影响”;“保持空气的清洁,并对质量较差的空气着力改善。

”其中,第一个目标包含的内容相当广泛,并体现在欧盟随后几年制定的四个“子指令”中,该指令要求子指令来设置基于效果的极限值。

第二个目标则由指令适用地区来制定具体的补充适用规则。

它明确指出,空气质量在欧盟任何地方不应该恶化。

国家排放上限(NCEs)2001/81/EC指令设置了不超过临界载荷的长期环境质量和健康目标,即“进一步完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载荷,并对因空气污染给所有人造成的健康风险予以有效的保护。

”总之,欧盟清洁空气法在环境和健康方面的总体目标为欧盟大气政策措施的成功和推行提供了基准。

二、欧盟大气污染防治立法的主要内容
从上文立法目标可看出欧盟大气污染防治立法的内容可大致分为空气质量立法和污染物排放立法。

这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排放法规试图减少排放到大气中的污染物的量;空气质量立法的目的是保证呼吸的空气对人类健康和环境是安全的。

(一)欧盟空气质量立法
在欧盟空气立法领域,最重要的两个指令是空气质量框架指令1996/62/EC和国家排放上限(NECs)指令2001/81/EC。

欧盟首先制定了《环境空气质量评估和管理指令》(96/62/EC)(空气质量框架指令,1996),该指令设立了适用于整个欧盟的最低清洁空气质量标准。

该指令对列出的全部12种污染物在限制值,测量和评估要求等方面进行了立法。

同时,该指令制定了空气质量及排放限值的中期目标(2010年实现)和长期目标。

空气质量框架指令1996/62/EC和国家排放上限(NECs)指令2001/81/EC是相辅相成的。

该指令还为“子指令”的立法设置了时间表。

此后,在1999年,2000年,2002年和2004年,欧盟先后对环境空气质量制定了四项子指令,涵盖所有12种污染物。

第一子指令(1999/30/EC)规定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铅在空气环境中的限值,并取代了以前的、在80年代采用的欧盟指令。

该指令旨在保护人类健康,以(1997)世界卫生组织(WHO)的指导方针为依据,设定了相关污染物的限值。

同时,在建筑物密集区新增了二氧化硫(SO2)和二氧化氮(NO2)等新增环保标准。

该指令进一步定义了详细的测量要求,包括衡量空气质量的
区域(城市环境,贴近交通,贴近行业,等等),城市监测站的数量,以及采用何种测量技术。

此外,该指令还就成员国向其公众公开上述相关信息的义务以单独的条款予以明示。

第二个子指令(2000/69/EC)第一次在欧盟设定了苯和一氧化碳(CO)的限值。

使苯这种重度致癌物质在空气质量标准中有了可参照的安全阀值。

事实证明,本指令的全面实施,已使得苯和一氧化碳的排放量显著下降。

第三个子指令(2002/3/EC )则设定了臭氧到2010年“尽可能”要达到的非约束性指标值,以及等同于世界卫生组织的指导方针的长期目标。

这些目标对应于国家排放上限(NECs)指令2001/81/EC设定的目标。

该指令还设定了警报阈值,规定在这些警报阈值被超过时成员国需采取短期行动并有使公民了解实际污染负荷的义务。

第四个子指令(2004/107/EC),设置了砷,镉,镍和多环芳烃(PAHs)的非强制性目标值以及对汞排放指标的特定监控要求。

当前,欧盟最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立法是《欧洲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清洁空气指令》2008/50/EC,该指令于2008年5月21日通过,2010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该法案(2008/50/EC)是欧盟对《环境空气质量评估和管理指令》(96/62/EC)(空气质量框架指令,1996)以及《关于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氮氧化物、微粒物和铅含量限值的指令》(第一子指令,1999)、《关于环境空气中一氧化碳、苯含量限值的指令》(第二子指令,2000)、《关于环境空气中臭
氧含量限值的指令》(第三子指令,2002)、《关于环境空气中砷、镉、汞、镍和多环芳烃含量限值的指令》(第四子指令,2004)等四个子指令在其立法科学性和适用效果进行综合地评价基础上,集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空气质量管理及空气质量改善计划于一体的全面、综合、最新的指令。

(二)欧盟污染源排放立法
欧盟大气污染物排放源分为点源污染物排放源和移动源污染物排放源,其立法主要专注于给欧盟空气污染造成影响最严重的大型燃烧工厂排放和汽车尾气排放。

1.欧盟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立法
欧盟诸国的道路交通污染物排放量占到整个欧盟全部氮氧化物(NOx)排放量的近一半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三分之一,其也是可吸入颗粒物(PM)和温室气体——二氧化碳(CO2)排放的重要来源。

因此,减少汽车尾气排放,是欧盟实现其大气污染防治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世界各国汽车尾气排放法规的制定,是以该国汽车污染物排放在整体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分担比例为依据的。

欧洲汽车排放标准是由欧洲经济委员会(ECE)的排放法规欧共体(EEC)以及随后的欧盟(EU)的排放指令共同实现的。

其中,排放指令要求参与国强制实施。

汽车排放的欧洲法规(指令)标准的计量是以汽车发动机单位行驶距离的排污量(g/km)计算。

欧洲排放标准将汽车分为总质量不超过3500公斤(轻型车)和总质量超过3500公斤(重型车)两类。

欧盟排放控制领域最重要的立法是70/220/EEC指令,其自1970年发布以来已修正若干次,并成为之后欧盟在此领域所有排放标准和减少排放步骤的参照基准。

主要的修订包括轿车和轻型车排放标准以及重型车排放标准:
1992年7月欧盟欧1标准(也称为EC93)发布,包括指令91/441/EEC(只适用于乘用车)或93/59/EEC(适用于乘用车和轻型卡车);1996年1月欧2标准指令94/ 12/EEC以及之后的96/69/EC 发布,对使用无铅汽油和柴油汽车的排放限值更加严格,使一直以来相对宽松的欧盟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在排放水平上达到可与美国环保局等级1(Tier)标准相比的程度。

在对燃料成本等相应的信息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欧3/4标准(2000/2005)即指令98/69/EC以及进一步修订的2002/80/EC,制定了更加严格和细致的的蒸发实验程序和车载诊断系统(OBD)。

2006年12月13日,欧洲议会通过了欧V、VI汽车排放标准。

欧盟标准亦已为重型汽车设置标准,其中最重要的指令是重型柴油机排放指令88/77/EEC,这后来被多次修改。

2.欧盟大型燃烧设备污染物排放立法
大型燃烧设备(LCP)指令(2001/80/EC)适用于燃烧热容量大于或等于50兆瓦(MW)的工厂。

大型燃烧设备(LCP)指令(2001/80/EC)适用的部门以电厂为主,但也包括钢铁生产,石油精炼等行业的工业燃烧装置。

为了实现欧盟履行其国际和国内环境的目标,大幅度减少大型燃烧设备排放量是必要的。

欧盟关于大型燃烧装置的第一个指令生效于1988年(88/609/EEC)。

它规定了各国对1987年以后建成工厂(所谓的新工厂)和该日以前建造的工厂(所谓的现有的工厂)的排放上限,以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减少二氧化硫和NOx的排放量。

2001年10月,该指令被欧盟关于大型燃烧装置的第二个指令即现在的(2001/80/EC)所取代,该指令对工厂的种类和包括指令范围内的工厂规定了更多、更严格的标准。

三、欧盟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特点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能够及时地根据气候环境的变化现状和空气污染物减排技术的进步对相关立法作出适时地立改废,是欧盟在该领域立法一直走在世界前列的重要原因,本文仅就欧盟大气污染立法中具有代表性意义的一些立法文件进行了简要介绍。

欧盟大气污染防治立法有其鲜明的特点:首先,由于欧盟有着较我国集中的立法权限,因此,其在大气污染防治立法方面的规定细致而详备,具有极强的可操作性,这一点与我国在此领域立法过于原则的特征形成鲜明对比;其次,欧盟大气污染防治立法特别注重对大气污染情况、数据、防治方案和计划及执行情况等信息的公开,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有助于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最后,鉴于大气污染的跨区域性,欧盟一体化进程在大气污染防治领域有着更加直观的体现,欧盟成员国之间在大气污染数据的交换和污染监测站点的分布上有着广泛地合作,有效地保证了欧盟作
为一个整体的环境保护水平的提高。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发展水平和污染现状各有不同,各地区之间广泛的合作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因此,强调地区合作的理念和可操作的法律规定理应体现在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立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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