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细则
专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前言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专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本工程范围内的专业工程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专业工程:1. 土建工程;2. 机电安装工程;3. 深基坑支护工程;4. 钢结构工程;5. 装饰装修工程;6. 绿化景观工程;7. 防水工程;8. 环保工程;9. 智能化系统工程;10. 其他专业工程。
三、监理工作依据1. 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2. 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3. 监理合同、施工合同、采购合同;4. 工程建设各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5. 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
四、监理工作目标1. 严格把控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2. 保障工程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3. 控制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按期完成;4. 优化投资,确保工程投资效益最大化;5. 做好信息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完整。
五、监理工作内容1. 工程质量控制(1)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确保其符合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和施工要求;(2)对施工单位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进行进场验收,确保其符合质量要求;(3)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重要部位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质量;(4)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5)对工程竣工质量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2. 工程安全监理(1)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2)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措施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符合规定;(3)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4)对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预防措施;(5)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保证工程质量,确保施工按照规划和设计文件要求进行,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规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各类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
第三条定义(二)监理工程师:指具备工程监理资格的专业人员,负责对施工过程全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并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协调。
(三)施工单位:指中标的承包商或建设单位的自建施工队。
(四)建设单位:指委托监理机构对工程进行监理的组织。
(五)设计单位:指承担编制工程设计文件的机构。
第二章监理责任第四条监理工程师的责任第五条建设单位的责任建设单位应提供工程监理所需的所有信息和文件,确保工程按照规划和设计要求进行。
建设单位还应配合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第六条施工单位的责任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划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
施工单位还应配合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和检查,并按时完成工程进度。
第三章监理流程第七条前期准备监理工程师应在工程施工前进行现场勘察和数据收集,并编制监理计划和工作方案。
监理工程师还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沟通,确定各方工作职责和监理的重点。
第八条施工过程监理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包括对施工质量、工程量、安全措施等方面进行检查和评估。
如果发现问题,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
第九条工程竣工审验工程竣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结果进行全面检查,并编写竣工报告。
建设单位应根据竣工报告进行工程竣工审验,确保工程符合规划和设计要求。
第四章监理文件第十条监理计划监理计划应详细描述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内容、目标和时间安排,并确定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沟通方式和频率。
第十一条监理报告监理报告应包括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质量、安全和进度等方面的评估和意见,并记录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解决情况。
第五章监理费用和违约责任第十二条监理费用监理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并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时间进行支付。
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最全)(2024)

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工程监理是确保工程项目按照合同约定和技术标准进行实施的重要环节。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从监理人员的职责、技术要求、监理方法、监理验收和纠纷处理等方面,详细阐述工程监理的实施细则。
正文内容1.监理人员的职责1.1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1.2监理人员的基本职责1.3监理人员的工作流程1.4监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1.5监理人员的报告和沟通要求2.技术要求2.1工程项目的前期准备2.2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2.3工程质量控制和检查要求2.4工程安全和环境保护要求2.5工程变更和索赔管理3.监理方法3.1监理计划的编制和执行3.2监理文件和记录的管理3.3监理人员的巡查和抽查3.4监理会议的召开和记录3.5监理通报和汇报的内容和频次4.监理验收4.1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和要点4.2工程交付和保修的管理4.3工程质量和安全验收的要求4.4工程规划和设计变更的审核4.5工程品质和标准的评估5.纠纷处理5.1纠纷处理的程序和机构5.2纠纷处理的原则和方法5.3纠纷处理的调解和仲裁5.4纠纷处理的记录和反馈5.5纠纷处理的案例和经验分享总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是确保工程项目按照合同约定和技术标准实施的关键,有效的工程监理可以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降低纠纷风险。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履行基本职责,工程监理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技术要求,采用科学的监理方法,确保工程的合规性和可行性。
在工程竣工验收和纠纷处理方面,监理人员应积极参与并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本文的详细阐述,希望能够为工程监理实施提供全面的指导,提高监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程质量,并有效预防和处理工程纠纷,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工程施工监理细则范本

工程施工监理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施工监理工作,保障工程质量,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工程施工监理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合同的规定,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以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和节约、减少损失、提高效益的一项工作。
第三条工程监理应当以法律、法规和工程合同为依据,依照规范、准确、公正、公平、独立、诚信的原则进行监理工作。
第四条工程监理应当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职责,保护监理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第五条工程监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监理工作程序和规程,具备较强的监理能力和道德素质。
第六条工程监理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不得违法违规,不得贪污腐败。
第七条工程监理人员在执行监理工作时,应当独立、客观,不得受监理对象的干扰,不得与施工单位勾结。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监理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监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
第九条对于监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监理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条件,共同推动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监理单位的组织和管理第十一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才能从事工程监理业务。
第十二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架构,明确监理工作职责和权限,设立监理部门,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监理制度和规范,明确监理工作程序和流程,规范监理活动。
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专业监理设备和工具,保证监理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定期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监理能力。
第十六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监督机制,保证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七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监理档案和资料管理制度,保存监理工作的相关资料和文件。
工程安全监理细则范本

工程安全监理细则范本一、监理资格要求1. 监理公司应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资质,并具备一定的施工经验和技术实力。
2.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知识和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同时应具备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二、监理工程安全管理1. 监理公司应制定详细的工程安全管理方案,包括安全组织架构、安全责任划分和安全管理措施等内容。
2. 监理人员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
3. 监理人员应加强对施工方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确保其有效实施,并对其违规行为进行相应处理。
4. 监理公司应加强与相关安全监管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及时报告工程安全问题,并按要求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三、工程安全技术要求1. 监理公司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的改进意见。
2.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过程中的重要节点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符合安全要求。
3.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防护设施、安全设备等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4. 监理公司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技能。
四、工程事故处理1. 监理公司应及时报告工程事故,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2. 监理公司应做好相关证据的保留工作,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和赔偿工作。
3. 监理公司应根据工程事故的原因和经验教训,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及时总结和改进。
五、安全知识培训1. 监理公司应定期组织相关安全知识培训活动,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
2. 监理公司应向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安全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帮助其改进安全管理工作。
六、工程安全质量评估1. 监理公司应制定相应的工程安全质量评估标准,并对工程安全质量进行定期评估和监控。
2.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控制措施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
3. 监理公司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工程监理细则

工程监理细则第一章总则一、目的和依据本工程监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旨在规范工程监理活动的执行,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和安全,并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执行。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道路桥梁、市政工程等。
第二章监理组织一、监理机构的选派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和规模,由建设单位委托监理机构进行监理工作。
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选派。
二、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技术能力,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参与监理工作。
三、监理组织的职责1. 负责对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阶段进行监理,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2. 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3. 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4. 审查和评定工程项目的工程变更和索赔申请,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
5. 撰写监理报告和相关文件,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和意见,协助解决工程项目中的争议和纠纷。
第三章监理程序一、前期准备阶段在项目启动前,监理机构应与建设单位协商确定监理范围、内容和要求,并签订监理合同。
监理机构还需参与工程设计的审查和评估,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施工监理阶段1.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施工技术人员等进行审核,并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和协调。
2. 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监理人员应根据施工合同和相关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和抽样检验,及时发现并处理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 施工质量的评定监理人员应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和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供质量评定报告,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4. 施工安全的监控监理机构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和监控,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
三、竣工验收阶段1. 工程竣工验收监理组织应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对工程质量和合格证书进行审核,并向建设单位提供相关意见和建议。
监理细则全套

监理细则全套某工程监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指导工程监理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工程监理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活动。
第三条工程监理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操作,确保工程达到合理的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
第四条工程监理应做好记录和档案,及时向业主提供监理报告和相关资料。
第二章人员要求第五条工程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通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工程监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施工单位和业主进行有效的协调和交流。
第七条工程监理人员应保持职业操守,不得从事与监理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
第三章监理程序第八条工程监理应在施工合同签订后及时组织人员进场,并成立监理小组。
第九条工程监理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分期监理,确保施工按照合同要求进行。
第十条工程监理应定期召开监理会议,与施工单位和业主共同研究解决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一条工程监理应及时向业主提供监理报告,汇报工程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议。
第四章质量控制第十二条工程监理应对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措施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三条工程监理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质量验收,保证工程的安全运行和使用。
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应完成工程质量档案,包括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相关测试数据等,为工程后续管理提供参考。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五条工程监理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措施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和财产安全。
第十六条工程监理应制定安全技术控制措施,并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要求执行,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得到控制。
第十七条工程监理应及时发现和报告工程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并要求施工单位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
第六章经济管理第十八条工程监理应按照合同约定对施工单位的经济管理进行监督和审查,确保施工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施工合同的履约。
工程项目监理现场实施细则

工程项目监理现场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1. 目的:为确保本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项目合同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全过程,包括施工准备、施工阶段和竣工阶段。
3. 编制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项目合同及合同附件- 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文件第二章监理职责1. 监理单位职责:-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监理工作。
- 组织实施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 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合同履行等进行全面监督。
- 组织召开监理例会,协调各方关系。
2.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负责监理工作的全面领导。
- 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 审批监理工作计划、监理报告等。
- 解决重大监理问题。
3. 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负责专业监理工作。
- 编制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
- 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施工准备阶段1.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满足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
2. 审查专项施工方案:- 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 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第四章施工阶段1. 质量控制:-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 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2. 进度控制:- 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
- 对施工进度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进度符合要求。
3. 安全控制:-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施工。
- 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安全。
4. 合同管理:-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
- 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章竣工阶段1. 竣工验收:-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竣工验收。
- 组织召开竣工验收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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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土建部分)1.工程概况本工程地下一层为停车库、商场及设备用房,地上一层至三层为商业用房,四层至十八层{A座、B座}为住宅,塔楼二层为设备用房;建筑设计等级:一级;建筑设计使用年限:50年;建筑防火分类:一类高层建筑,地下车库防火分类:Ⅳ类;耐火等级:地上建筑主楼为一级,裙房为二级,地下建筑为一级;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七度:建筑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下室防水等级: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二级。
A座建筑物建筑面积为16776.30m2,B座建筑物建筑面积为9374.85m2,总建筑面积为49217.00m2.2.监理组织机构3.工程质量监理工作流程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2、施工全过程检查,并实行工序报验制度3、施工测量质量监理(2)土方工程质量监理(3)基础工程质量监理(4)主体工程质量监理(5)门窗工程质量监理(6)装饰工程质量监理(7)地面及屋面工程质量监理(8)暖卫及给排水工程质量监理(9)电气安装工程质量监理4、各种检验资料审核5、现场检查和抽样检查6、竣工资料审核及竣工验收4.监理工作实施细则4.1施工前组织保证质量体系必须健全,质保措施必须满足工程要求。
4.2施工中技术保证1. 施工所用砂子、碎石、红砖、白灰等须试验和经现场检验合格后,并见证取样,方可使用。
2. 所用钢筋、水泥必须有加盖红章的出厂合格证和复试报告。
3. 所用产品设备(包括管材、阀门配件、电气元件、电线电缆、机泵空调等)外委外购件必须有合格证,并经现场建设单位、监理施工单位、供货方现场共同验收,质量合格、资料齐全后,方可使用到工程上。
4. 所用装饰装修材料、卫生洁具必须符合有关规范标准,并有相应合格证明和检测报告,严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及产品。
5. 钢筋焊接接头及砼、砂浆试块,必须有监理参加,现场抽样试验。
6. 各种砂浆、砼施工时必须有资质试验单位的配比通知单,并严格按重量配比搅拌。
7. 各种技术质量资料,必须及时、真实、齐全、清楚。
4.3测量工程监理细则本细则适用于六龙壁精品城框架结构测量工程土建部分的测量工程。
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测量内容主要包括:建筑物的定位、轴线放样、标高复核、建筑物总高测量、建筑物的垂直度测量、建筑物沉降观测。
一、测量前准备⒈测量前应对拟采用的测量仪器(水准仪、红外线测量仪等)进行校正和定期精度认定,以减少仪器的测量误差。
⒉校核测量配套工具,如标尺刻线、丈量长度所用圈尺的精度。
⒊准备好不同测量内容所用的测量记录表。
⒋检查判明测量用的原始点是否已破坏。
⒌测量前应确定测量方案,由于测量方案关系到测量精度,因此,测量方案应由技术负责人审核确认,其次,测量人员应有职责分工。
二、工程测量⒈建筑物的定位测量⑴建筑物定位测量前,应由建设项目法人提供规划测量位测量并确认的建筑物角标的坐标,(包括书面通知和现场坐标移交)角标一般为三点以上,其中两点作为定位测量用,其余点作为校核用。
⑵所提供的角标施工单位应妥善保护,当角标位于建内或施工过程可能会破坏时,应在单体定位后,引至安全地方固定好。
⑶建筑物定位测量时,以所提供的两个角标进行测量定位,然后利用其余角标反向测量校核;属角标有误时,应及时通知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和项目法人代表进一步证实;属放样本身轴线有误,应重新放样。
⑷放样后的轴线应标于龙门板上,用于基槽轴线放样,模板定位,地梁轴线复核,以及±0.00以下的墙体轴线放样,每次测量前均应先根据角标复核龙门板轴线。
⒉轴线放样⑴在基础回填之前,可利用龙门板的轴线,先放样底层轴线,也可以先把龙门板的轴线后移至不影响回填土的地方,待回填土后再进行底层放样。
当底层墙体或柱施工完毕,应把后移的轴线标点移至建筑物的四大角和转角墙、柱上,并用铁漆标好,这些标准轴线将随建筑物的施工一直往上引,作为本层其它轴线放样的依据。
为确保框架结构中外框架的垂直和观感要求,外排柱应每柱都引通高轴线。
⑵本层内的墙体或框架中排柱应以边轴线拉通长线进行内墙或内排柱的轴线定位。
框架结构中的外排柱在通线进行定位后,还应对单柱上下层的轴线进行复核。
⑶当墙体为框架剪力墙或柱时,在模板安装前,还应根据已放样的轴线,弹出模板安装时的内边线,作为立模定位的依据。
⑷砌体组砌时,外围护墙应边砌边吊线校核。
柱或剪力墙的模板上口引中线与标准轴线校核。
梁板则根据柱、墙上口校核过的中线进行轴线校核。
⑸阳台或出墙构件,除应从轴线外引进行定位外,还应吊垂线与低一层的阳台或出墙构件对齐。
⒊建筑物标高复核⑴在建设项目法人提供规划部门测量确认的角标时,应同时提供永久性高程点,当永久性高程点距建筑物较远时,应引至建筑物四周不受影响的地方做半永久性高程点或在建筑物四周做高程桩,再把永久高程引至高程桩。
高程桩应设井围护,桩身置于残积土以下,桩身为上小下大方柱或圆柱并埋设Φ16圆钢,高程桩应设在不易扰动的地方,半永久性高程应定期校核。
⑵根据永久性高程或半永久性高程,测量基底标高,在基底做标高木桩控制垫层厚度,在地梁模板上弹梁面标高线以控制地梁标高,在底层墙体上或框架柱上测出建筑物单体的±0.00基线,并用铁漆标出,作为层高的控制线。
层高测量可采用挂线丈量与经纬仪测量昂角后计算层高相结合。
每层施工完,相应的层高控制线应上引。
⑶根据层高控制线引入室内转为30线或50线。
室内30线或50线作为窗台控制,墙顶控制,木门窗安装标高控制,梁底和板底标高控制的依据。
30线或50线还可做为天棚粉刷打底的阴角水平比较线和地面找平或找坡控制的比较线。
⒋建筑物的总高测量建筑物的总高测量主要是利用经纬仪测量总高点的昂角,再与±0.00基线测出经纬仪的高度,利用经纬仪与±0.00基线的距离,和总高点昂角计算经纬仪至总高点的高度,后与经纬仪高度的总和即为建筑物的总高。
采用红外线测量仪时,则可直接测出总高度。
⒌建筑物的垂直度测量⑴在建筑物主体封顶后,装修前,应对建筑物的垂直度进行第一次测量。
待装修后,竣工前测第二次。
⑵装修前的垂直度测量,可采用吊垂线和经纬仪相配合。
垂线从屋面边轴线吊线下来,经纬仪控制垂线的垂直,垂线在底层与同轴的轴线偏差,即垂直度偏差。
⑶装修后的垂直度测量,则可在直接从屋面的外墙大角吊垂线。
经纬仪控制垂线的垂直,垂线在底层与大角的偏移,即为垂直度偏差。
⑷一般建筑物四大角均应测量垂直度。
每个大角应测量两个方向。
⒍建筑物沉降观察⑴沉降观察要求采用Φ18钢筋进行预制,端头垂直90°角。
平直长度 2.2CM 的弯头作为测量点,测量点应磨成半球形或圆台状。
⑵沉降观察点统一安装在建筑物室外标高以上50CM处。
安装时,若安装点是钢筋砼柱时,则应直接焊接于柱筋上;若是砖墙,则应采用先预埋在砼预制块上,再砌上墙,沉降观察点安装时,应伸出墙5CM左右,以确保外墙装修后,沉降观察点能伸出墙2.5CM,沉降观察点安装后应上漆并标出标志。
⑶沉降观测点每个建筑物应设不少于6个,观察点一般设在建筑物的转角和建筑物沉降缝两侧。
⑷建筑物沉降观察是利用永久高程点或半永久高程点进行测量的。
测量时应采用闭合差测量,沉降观察的目的除测量建筑物每测量点的沉降量外,最主要的目的是测出不均匀沉降量。
因此,测量沉降时每次只允许采用同一个永久高程或半永久高程。
⑸建筑物沉降观察在沉降点安装后,第一次应先测出各沉降点的实际高程,以后每上一次荷载或每上一自然层应测一次沉降观察。
到建筑物封顶后,则改为每月定时观察。
三、测量责任和资料管理⒈除每次测量的测量方案需技术负责人确认外,每次测量后,负责跑尺、观镜、校对、复核、审核的责任人应签字。
⒉原始记录和根据原始记录整理的测量结果均是测量技术资料。
⒊技术负责人在每次审核测量结果时,一旦发现建筑物的垂直度或沉降有异常,有责任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隐情不报,技术负责人应承担责任。
⒋专业监理工程师将定期抽查测量资料。
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
4.4主体结构工程1、进场的普通砖、多孔砖,砌块应具有出厂合格证明,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砌筑砖砌体时,普通砖、多孔砖砌筑应提前浇水湿润,确保其含水率在规范允许之间。
3、主体工程施工要严格控制标高。
墙体砌筑必须使用皮数杆,每层楼地面要做出500㎜线。
同时外墙应将轴线完全恢复,窗口线弹好。
4、用于承重结构的水泥,应使用省建设厅推荐认定具有出厂合格证的产品,并按规定进行复验。
并见证取样。
5、砖砌体施工,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不能同时砌筑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
如留斜槎有困难时,除转角处外,可留直槎,但必须做成阳槎,并加设拉结筋,拉结筋的设置必须满足现行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要求。
内外墙要求同时砌筑。
240承重墙的最上一皮砖应用整砖丁砌层砌筑。
6、砌体拉结筋的设置,必须满足设计规范的要求,砖混结构中构造柱与墙体的连接必须采用先退后进大马牙槎。
7、砖墙上预留施工洞口时,洞口边缘距交接处墙面不小于500㎜,洞口顶部必须设置钢筋砖过梁,砌体留槎处应按要求设置拉结筋,严禁砌成三角拱。
8、木门洞口高在2m以内的两侧应放置2块防腐木砖,超过2m 则应等分放置3块防腐木砖(上三皮砖,下四皮砖),随砌随放,严禁后塞。
9、禁止在规范不允许的位置留脚手眼,临时洞口及脚手眼,必须指定专人堵塞,采用同标号砂浆堵砌,严禁干砖堵塞,抹外墙前,必须先堵脚手眼及上灰口,清理干净,用水冲洗,补砖打满灰,砖四周缝用灰塞实。
10、电表箱,消火栓箱等宽度≥500㎜的,上部必须配置钢筋砼过梁。
11、构造柱要严格控制轴线位置,截面、尺寸、垂直度及配筋,严禁出现钢筋位移,砼振捣不实,断条夹渣等缺陷。
12、现浇圈梁必须严格控制截面尺寸,钢筋骨架的高度和箍筋间距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砼必须振捣实,施工缝不得留在转角及内外墙交接处。
13、施工洞口在砌砖前将留槎清理干净,洒水冲洗湿润,调直接结筋,方可堵洞,堵洞砖缝应饱满密实,为防止砂浆收缩产生裂纹,抹灰前在接槎处加金属网固定牢靠后方可进行抹灰。
14、窗框下建议取消一皮砖,用C20细石砼塞满塞实,外窗台用C20细石砼浇注抹光,找10%坡度。
防止窗台抹灰砂浆厚度不同而空鼓、裂缝。
15、砌筑工程(包括基础和主体)所用砂、石、水泥等原材料必须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6、砌筑用砂浆配比必须由试验室进行试验并出具配比通知单。
17、砌筑时根据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制作砂浆试块,并及时送试验室进行试验。
18、砌筑工程时,砂浆结合面应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标准的规定。
4.5混凝土生产和施工过程1. 模板必须保证工程结构和构件各部分形状,尺寸和相互位置的准确,施工前要做好模板的配板设计,模板和支撑有足够的承载力和刚度,确保砼结构在浇筑中的施工荷载和砼侧压力作用下不产生超过规定挠度和截面尺寸的允许偏差值。
2. 模板应表面平整,接缝严密,不得发生漏浆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