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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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与使用安全管理规程

农药登记与使用安全管理规程

农药登记与使用安全管理规程为了保障农业生产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统一和规范农药登记与使用的管理,制定农药登记与使用安全管理规程,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和环境健康。

本文将从农药的登记要求、农药使用的安全要求以及农药管理的监督措施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农药登记要求农药登记是指通过一系列程序和测试,确定农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并为其在市场上合法流通提供法律依据。

农药登记要求主要包括:1. 安全性评价:农药必须通过安全性评价,以确保其在农业生产中不会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

评价内容包括毒性、残留量、生物降解性等。

2. 使用效果评价:农药必须经过使用效果评价,明确其对目标害虫或病害的控制效果,确保其在实际使用中的有效性。

3. 成分和用途说明:农药登记必须提供详细的成分和用途说明,包括有效成分、剂型、使用方法等,以便用户正确使用。

4. 标签和说明书:农药登记需要提供标签和说明书,明确农药的名称、有效成分、用途、使用方法、注意事项、警示语等,便于农户正确使用和储存。

二、农药使用的安全要求农药使用安全是指在农药使用过程中,保护农业从业人员、环境和农产品的安全。

农药使用的安全要求主要包括:1. 个人防护措施:使用农药的农业从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护设备,如防护服、手套、口罩等,以避免接触农药对人体造成伤害。

2. 使用方法和剂量控制:农药使用必须按照说明书和专业人员的指导,正确选择使用方法和剂量,以确保农药在控制害虫和病害的同时,对环境和农产品的影响最小化。

3. 安全间隔期和预收期:农药使用之后,必须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和预收期的规定,确保农产品的安全和合格。

4. 储存和处置要求:农药必须储存在封闭的储存设施中,远离食品、饮料和饲料。

农药的废弃物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正确处置,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三、农药管理的监督措施为了加强农药管理的监督,确保农药的安全和合规使用,需要采取以下监督措施:1. 登记和许可制度:建立农药登记和许可制度,通过登记和许可的方式,对农药的生产、销售、使用进行合法监管。

农药登记资料管理规定

农药登记资料管理规定

农药登记资料管理规定农药登记资料管理规定,是指在我国法律的规范下,规定农药生产企业在申报农药登记时,必须提交的一系列资料,以确保农药的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

本文主要从农药登记的背景、农药登记资料管理规定的历史、农药登记资料管理规定的内容和规定下农药企业应遵守的原则等方面来进行介绍和分析。

一、农药登记的背景随着农业生产的不断发展,为了保证农业生产的增产和质量,必须使用一定的农药来控制农业病虫害的发生和蔓延。

然而,农药使用的过程中,由于品种较多、性质复杂,存在一定的毒性和污染性。

因此,为了防止农药的滥用和误用,对其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农药登记的设立,就是为了规范农药的使用和管理,保证农业生产的质量和安全。

二、农药登记资料管理规定的历史中国最早的农药登记管理规定是在1982年颁发的《农药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经过不断的实践和改进,于1997年颁布了新的《农药登记管理办法》。

2016年,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林业局、农业部、环境保护部、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七部委联合制定了《农药登记资料管理规定》,以更好地规范和管理农药登记资料。

三、农药登记资料管理规定的内容《农药登记资料管理规定》主要包括申请人信息、农药质量基本要求、定性评价、定量评价、毒性试验、代谢、环境行为和作用、药剂学试验、应用效果、稳定性、储存条件、包装规格以及标识标签等方面的规定。

其中,定性评价主要包括农药的化学性质、生物学性质、用途、副作用等内容;定量评价则主要包括工业标准、药典标准、最大残留量等项目。

四、规定下农药企业应遵守的原则1.提前准备充分的资料进行申报,包括充分的实验数据和研究报告。

2.确保经过必要的剂量和毒性试验,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安全标准。

3.注意环保和食品安全问题,确保农药的生产、使用和处理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4.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自己的产品符合国家要求和标准。

农药登记规定

农药登记规定

农药登记规定农药登记规定农药是指用来防治农业有害生物的化学药剂。

农药的合理使用可以提高农作物产量、改善质量,同时还能保护农作物免受病虫害的侵害。

然而,由于农药的化学成分可能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各国都制定了严格的农药登记规定。

下面就来介绍一下我国的农药登记规定。

首先,农药登记是指农药企业将其生产的农药提交给国家农药登记机构进行审查和评估,以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过程。

在我国,农药登记的主管部门是农业农村部。

根据我国的农药管理法规定,任何企业在我国从事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等活动都必须要办理农药登记手续。

农药登记的目的在于保护农产品质量,促进农药的安全使用。

农药登记的评估主要从农药的效果、安全性和环境影响等方面进行。

首先,农药必须要具有有效的防治作用,能够有效地控制目标害虫或病原体的数量,从而减轻农作物的损失。

其次,农药必须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会对农产品造成污染,保证农产品的质量。

此外,农药还必须要对人体和环境具有较低的毒性,不会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

农药登记的程序相对复杂,需要对农药的生产工艺、化学成分、安全性、用量使用方法、留滞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

农药企业需要准备充分的资料,包括产品说明书、实验数据、安全性评估材料等进行申请。

在提交申请之后,国家农药登记机构将进行审查和评估。

审查的时间一般较长,可能需要数年时间。

在审查过程中,专家组将对农药的各项性能进行评估,包括其作用机理、分解代谢途径、毒理学性质等。

如果农药登记申请通过审查,农药企业将获得农药生产许可证,方可进行农药的生产、经营和使用。

在农药登记的过程中,我国还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保障农药的安全使用。

首先,对已经登记的农药进行监督抽检,确保农药的质量和使用安全。

其次,通过加强对农药使用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农民对农药合理使用的认识和能力,从而减少农药的滥用和误用。

另外,我国还加强了对农药残留的监测和管理,确保农产品的安全性。

农药登记资料要求相关知识

农药登记资料要求相关知识

农药登记资料要求相关知识随着农业的不断发展,农药的使用也越来越广泛。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农药的登记管理工作变得十分重要。

农药登记是指通过审核、评估、核准农药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要使农药能够合规使用,需要农药登记资料的确立和完善,本文将简要介绍农药登记资料要求相关知识。

一、农药登记资料的目的农药登记资料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农药的安全、有效、环保性,并保证农药使用者和消费者的安全。

具体来说,它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 确保农药的质量和稳定性;2. 评估农药在生物系统中的影响和农业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3. 评估农药对环境的影响,包括土壤、空气、水体和生物多样性;4. 评估农药在操作员、作物和非目标生物体上的影响;5. 根据农药使用安全数据,对作物、土壤、空气和水体的安全使用进行评估;二、农药登记的类型根据农药的目标,农药登记可以分为以下四种类型:1. 农药原料登记农药原料登记指的是以生产农药为主要目的的化学品登记。

对于农药原料的登记,需要提供有关原料化学成分、工艺流程、燃点、爆炸极限、性质和毒性等方面的资料。

2. 农药制剂登记农药制剂登记是指针对农药制剂的登记,它是通过原料登记而获得的注册许可。

在农药制剂登记中,需要提供有关药剂化学成分、调配方案、贮藏条件、稳定性、纯度等方面的资料。

3. 喷雾器具登记喷雾器具登记是指专门对喷雾器具的登记。

喷雾器具的刑许可是由喷雾器具型式和用途的变量决定的。

在喷雾器具的登记中,需要提供设计图纸、性能参数、性质、功能参数、喷雾液处理的特殊要求等方面的资料。

4. 生物农药登记生物农药是以生物体或生物制剂为材料的农药。

生物农药登记需要提供有关生物材料、分离、培养、寄主和作用机制等方面的资料。

三、农药登记资料的相关要求1. 化学成分登记要求提交生产农药所用的化学原料的信息,包括化学原料的名称、结构、分子式、分子量和纯度等相关信息。

化学成分的正确认定非常重要,如果无法确保成分的准确性,即使评估表明该农药是安全的,也可能对人的健康造成不利影响。

农药登记资料要求概述

农药登记资料要求概述

农药登记资料要求概述
随着我国农药行业的发展和规范化程度的提高,农药登记成为制约农药食品安全和环保的重要手段。

为了确保农药的安全、有效和环保,在农药登记过程中要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数据。

本文将概述农药登记资料要求。

一、登记申请资料
1. 申请书:申请人应提交个人信息、产品信息和数据、
联系方式、生产和销售能力、注册许可证明等信息。

2. 产品信息和数据:
(1)纯度、成分和掺杂物
(2)土壤残留期和半衰期
(3)对经常使用的作物的安全用药时限和使用量
(4)对环境的影响(如生物降解性、残留和排放等)
(5)用途、方法和注意事项
3. 环境效应评价报告:提交农药对环境的影响评估报告,其中包括生态风险评估、环境安全评估、水稳态assessment
评估、农业产值评估等。

4. 试验报告:包括农村领域、灌溉系统、灌溉设备、不
同气候、土壤和降水环境下的试验结果、毒性、金鱼缸检测、恢复期、构建防护措施等。

二、注册证申请资料
一旦通过了农药的登记,就需要申请注册证。

1. 登记证明
登记证明包括农药申请人、登记证明文件、登记证明编号和登记证明共16点。

2. 认证文件
认证文件包括中国、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家的认证文件,确认产品的质量、生产能力和技术日益领先。

3. 检查报告
检查报告包括各种特殊检查的结果,例如产品安全性、有效性、稳定性及不良反应试验。

每个检查的结果对产品的注册都有重要影响。

总结:农药需要在严格的程序下进行登记并申请注册证。

要提交详细的信息和数据来证明农药安全合规、有效和环保。

农药登记注意事项

农药登记注意事项

农药登记注意事项
农药登记注意事项包括:
1. 申请人信息与农药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中企业名称等有关信息应保持一致。

2. 农药名称、含量、剂型等信息与申报产品一致。

3. 农药种类、用途和登记种类的选择正确。

4. 需要提交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 随附新农药研制者身份证明文件。

6. 如果以境外企业的身份提交登记申请,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文件、有关国家和地区登记与使用情况说明、在中国境内设立办事机构或代理机构的说明及营业执照。

7. 在产品毒性分级后应加括号注明原药的毒性级别。

如果原药是剧毒、高毒农药,应注明不得用于果树、蔬菜(包含食用菌类)、瓜类、茶树、中草药(材)和卫生杀虫剂,特殊情况,可根据有关规定办理。

由剧毒原药加工成的制剂产品应当加入警戒色或警戒气味等以提高使用者的警觉。

8. 注意中毒症状和急救治疗措施,安全警句,安全间隔期:即最后一次施药时间距作物收获时的天数,环境影响:应注明对环境生态有危害影响的事项,贮存运输特殊要求以及其它相关注意事项。

此外,农药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阴凉的地方,并且要将农药和食物分开。

在使用农药前,请仔细阅读使用说明并确保遵守当地的法规和规定。

农药登记资料规定

农药登记资料规定

农药登记资料规定农药登记是指农药生产企业申请将其生产的农药纳入国家允许生产的农药目录中的程序。

为了保证农药的安全有效应用,农药登记资料需要提供一系列的信息和材料。

农药登记资料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农药的注册申请表格是农药登记资料的基本要求之一。

注册表格要求企业提供农药的产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家、生产地址和销售地点等基本信息,以及该农药的原材料、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体系等内容。

其次,农药登记资料还要求企业提供农药的有效成分和化学结构等相关信息。

有效成分是指能够起到杀虫、杀菌或除草作用的物质,农药登记资料要求详细说明生产农药所使用的有效成分的具体名称、含量和用途等信息,并提供相关的化学结构图。

另外,农药登记资料还需要提供产品的毒理学、环境学和药效学评价等数据。

毒理学评价是指对农药成分在动物体内的代谢和分布、急性和慢性毒性、致癌和遗传毒性等方面进行研究,以评估农药对人体的影响。

环境学评价是指研究农药在环境中的分布、降解和残留等情况,以评估农药对环境的影响。

药效学评价是指研究农药对目标害虫、病菌或杂草的杀灭作用和用量效果等内容。

最后,农药登记资料还要求提供农药的生物学特性和安全应用指导等信息。

生物学特性包括农药的专效范围、适宜使用的作物和防治对象等内容。

安全应用指导包括农药使用方法、使用注意事项、存储和运输要求等内容,以确保农药的安全有效使用。

总之,农药登记资料规定了农药企业在申请农药登记时需要提供的一系列信息和材料,以保证农药的安全有效应用。

这些资料包括农药的基本信息、有效成分和化学结构、毒理学、环境学和药效学评价等数据,以及农药的生物学特性和安全应用指导等内容。

农药登记资料的准确完整提供,是农药安全监管的重要基础和保障措施。

农药登记工作流程及内容

农药登记工作流程及内容

农药登记工作流程及内容农药登记工作流程及内容近年来,农药登记工作成为农业领域中备受关注的一个重要环节。

农药的合理使用不仅能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还能保护植物和环境的生态平衡。

而农药的登记制度就是为了确保农药的安全有效使用而设立的。

在本文中,笔者将为您详细介绍农药登记工作的流程和内容,并分享一些个人观点和理解。

一、农药登记工作流程1. 立项与准备阶段在农药登记工作开始之前,相关部门需要明确立项,并组织人员进行准备工作。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包括确定农药登记的目标和范围、确定登记标准和要求,并制定登记工作计划和时间表等。

2. 数据收集和评估阶段在这一阶段,相关单位和研究机构将会收集和整理与农药相关的大量数据。

这些数据包括农药的化学成分、毒性和生态学等方面的评估数据,以及农药的生产和使用情况等。

在收集完数据后,对这些数据进行评估,以确定农药是否符合登记的要求。

3. 试验和评价阶段在这一阶段,农药的试验和评价是决定登记是否通过的关键环节。

试验的主要内容包括农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试验,以及对农药的稳定性、毒性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评价。

试验和评价的结果将成为农药登记是否通过的重要依据。

4. 登记批准阶段在农药的试验和评价阶段通过后,相关部门会组织专家对试验数据和评价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并进行讨论和研究。

经过专家讨论和审议,决定是否批准农药的登记,以及农药的使用范围和限制等。

5. 监管和更新阶段一旦农药登记批准通过,相关部门将对其进行监管,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还需要进行农药的更新和整理工作,及时调整农药登记的内容和标准,以确保农药的安全有效使用。

二、农药登记工作的内容农药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农药产品的注册农药产品的注册是农药登记工作的核心内容。

农药注册要求申请人提供充分的试验和评价数据,并符合相关的国家和地区标准。

注册的农药产品需要包含产品名称、成分、用途、使用方法、剂型、包装和标签等信息,并在注册之后才能合法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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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农药登记管理⏹我国❑1982年开始实行农药登记制度❑1997年5月8日《农药管理条例》颁布实施❑由此农药登记制度才正式确立了法律地位。

第一节农药登记术语⏹农药:❑根据《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农药是指用于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期制剂。

⏹包括用于不同目的、场所的下列各类:(一)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包括昆虫、蜱、螨)、草和鼠、软体动物等有害生物的;(二)预防、消灭或者控制仓储病、虫、鼠和其他有害生物的;(三)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四)用于农业、林业产品防腐或者保鲜的;(五)预防、消灭或者控制蚊、蝇、蜚蠊、鼠和其他有害生物的;(六)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河流堤坝、铁路、机场、建筑物和其他场所的有害生物的。

农药登记❑FAO认为,是指在政府部门对农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的评审和批准过程。

登记包含着几个不同的环节,评审过程是最重要的。

❑美国《联邦杀虫剂、杀菌剂和杀鼠剂法》的解释: 就是把某种农药列入名单⏹农药登记制度❑是一种在农药进入市场前,由国家主管部门对其按法定程序和标准进行规定项目的审查,对符合要求的给予登记,批准其生产、流通和使用的市场准入制度⏹农药登记管理❑是指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原药生产、制剂加工和分装)和进口农药前必须向中国农业部申请登记,并提供农药的产品化学、毒理学、药效、残留、环境影响、标签等方面的资料,经审查证明其对人和有益动物及环境影响是安全的,使用效果是显著的,才能批准登记。

只有批准登记的农药才能生产、销售、进口和使用。

❑农药登记管理是我国重要的农药管理制度之一。

⏹新农药❑是指含有的有效成分尚未在我国批准登记的国内外农药原药和制剂⏹新制剂❑是指含有的有效成分与已经登记过的相同,而剂型、含量(配比)尚未在我国登记过的制剂。

⏹新剂型❑指含有的有效成分与已经登记过的相同,而剂型尚未在我国登记过的制剂⏹新混配制剂❑是指含有的有效成分和剂型与已经登记过的相同,而首次混配2种以上农药有效成分的制剂或虽已有相同有效成分混配产品登记但配比不同的制剂。

⏹新含量制剂❑是指含有的有效成分和剂型与已经登记过的相同,而含量(混配制剂配比不变)尚未在我国登记过的制剂。

⏹新药肥混配制剂❑是指含有的有效成分和剂型与已经登记过的相同,而首次混配农药有效成分和肥料成分的制剂或虽已有混配产品登记但配比不同的制剂。

⏹新渗透剂(或增效剂)与农药混配制剂❑是指含有的有效成分和剂型与已经登记过的相同,而首次混配农药有效成分和渗透剂(或增效剂)成分的制剂或虽已有混配产品登记但渗透剂(或增效剂)种类、配比不同的制剂。

⏹剂型微小优化❑是指已登记的产品剂型作微小优化,更有利于环境保护等而有效成分种类和含量(配比)不变。

包括以下几种情况:❑由可湿性粉剂(WP)变为可分散粒剂(WG);❑由乳油(EC)变为水乳剂(EW)或油乳剂(OW)或微乳剂(ME)(但不包括含有大量有机溶剂的);❑由可溶粉剂(SP)变为可溶粒剂(SG);❑由颗粒剂(GR)变为细粒剂(FG)或微粒剂(MG);❑其他⏹特殊农药❑主要是指卫生用农药、杀鼠剂、生物化学农药、微生物农药、植物源农药、转基因生物、天敌生物等。

⏹特殊新农药❑是指含有的有效成分尚未在我国批准登记的国内外特殊农药原药和制剂生物化学农药:❑是生物农药的一类,生物化学农药必须符合下列两个条件:-对防治对象没有直接毒性,而只有调节生长、干扰交配或引诱等特殊作用;-必须是天然化合物,如果是人工合成的,其结构必须与天然化合物相同 (允许异构体比例的差异)。

❑包括信息素、激素、植物生长调节剂、昆虫生长调节剂、酶微生物农药❑是生物农药的一类,包括由细菌、真菌、病毒和原生动物或基因修饰的微生物等自然产生的防治病、虫、草、鼠等有害生物的制剂。

转基因生物❑是指具有防治《农药管理条例》第2条所述有害生物以及耐除草剂等的,利用外源基因工程技术改变基因组构成的农业生物。

不包括自然发生、人工选择和杂交育种,或由化学物理方法诱变,通过细胞工程技术得到的植物和自然发生、人工选择、人工受精、超数排卵、胚胎嵌合,胚胎分割、核移植、倍性操作得到的动物以及通过化学、物理诱变、转导、转化、接合等非重组DNA方式进行遗传性状修饰的微生物。

天敌生物❑是指商业化的(除微生物农药以外)具有防治《农药管理条例》第二条所述的病、虫、草等有害生物的生物活体。

⏹农药助剂❑是指除有效成分以外的任何被有意地添加到农药产品中,本身不具备农药活性,但能够提高或改善、或者有助于提高或改善该产品的物理、化学性质的单一组分或者多个组分的混合物。

⏹相关杂质❑是指与农药有效成分相比,农药产品在生产或储存过程中所含有的对人类和环境具有明显的毒害,或对适用作物产生药害,或引起农产品污染,或影响农药产品质量稳定性,或引起其他不良影响的杂质⏹相同农药产品❑是指有效成分种类、含量、剂型等与已经登记产品相同的产品。

⏹质量无明显差异的相同原药❑是指申请登记的原药与已取得登记的原药质量无明显差异,即其有效成分含量不低于已登记的原药,且杂质(含量在0.1%以上以及0.1%以下但对哺乳动物、环境有明显危害)的组成和含量与已登记的原药基本一致或少于已登记的原药。

⏹质量无明显差异的相同制剂❑是指申请登记的制剂与已取得登记的产品质量无明显差异,即产品中有效成分种类、剂型、含量相同,其他主要控制项目和指标不低于已登记产品,产品助剂组成成分和含量与已登记的产品一致或相当。

第二节农药登记的基本知识一般来说,构成一个国家的农药登记制度基本要素主要有:•登记资料要求•登记审批程序•审批标准•监督处罚等一、农药登记的阶段性⏹《农药管理条例》规定,我国的农药登记分三个阶段:❑田间试验阶段❑临时登记阶段❑正式登记阶段1.田间试验阶段⏹农药研究者或农药生产者拟将某一农药产品投放市场而首先向农药登记机关申请获准,由经认证合格的试验单位承担,在控制条件下进行的田间小区或相当于田间小区性质的试验阶段。

⏹田间试验阶段所做试验包括农药登记田间药效试验和农药登记残留试验,前者经申请获准后即可在统一安排的单位由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人员进行,后者可在获得临时登记后进行,至提出正式登记时一般应有两年两地的残留试验报告2.临时登记阶段⏹经田间药效试验之后,其药效表现较好,拟进行大面积示范试验或试销试用时所进行的登记,获得临时登记的产品有效期一般1年,期满可以续展,最多续展3次。

3.正式登记阶段⏹农药经田间试验和临时登记阶段,并取得了完整的毒理学和环境生态学资料后,拟将其作为正式商品流通所进行的登记。

正式登记有效期5年,期满可以续展。

二、农药登记的种类•新农药登记❑所谓新是指农药产品中的有效成分为新的;且不分国内和国外;首家申请原药登记的,还必须同时申请制剂登记。

⏹新农药分一般新农药和特殊新农药❑卫生杀虫剂、杀鼠剂、生物化学农药、微生物农药、转基因生物和天敌生物等新产品的生产或使用与常规的农药有着一定的特殊性(特殊新农药)2.新制剂登记❑新制剂登记是指含有的有效成分与已经登记过的相同,而剂型、含量(配比)尚未在我国批准登记的制剂登记。

3.新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登记❑新使用范围和方法登记是指有效成分和制剂与已经登记过的相同,产品质量无任何变化,而使用范围和方法尚未在我国登记过。

4.相同产品登记❑指申请登记的农药产品与已取得登记的产品在质量、有效成分含量或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等方面无明显差异或基本一致的登记。

相同产品登记包括相同原药、相同制剂、相同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的登记。

5. 续展登记❑主要指农药经临时登记或正式登记后,有效期届满但需要继续生产或销售而申请延长有效期的登记。

其中临时登记满 4 年的,同一产品不能再续展。

6. 变更登记❑主要指农药经临时登记或正式登记后,在有效期内改变其剂型、有效成分配比或含量、使用范围或使用方法而进行的登记。

如通常所称的¡°变更剂型登记¡±和¡°变更含量登记¡±均属具体的变更登记。

7.分装登记❑一个农药生产企业在获得另一个农药生产企业授权将大包装产品改为小包装时,需到农药登记机关办理农药登记,此种登记称之分装登记。

办理分装登记应由分装企业提出申请,其前提是拟分装的农药产品必须获得其生产企业的授权、在我国已经取得登记、且在登记有效期内。

8. 特殊需要临时登记❑某些尚未登记甚至已被禁用或限用的农药,在遇紧急需要(如发生严重疫情或灾害等)时,经农业部与有关部门协商准许在一定范围、一定期限内使用或临时进口而进行的登记。

此种登记通常是一次性临时登记。

三、农药登记证1.农药登记证的分类⏹农药登记证是对在我国境内生产(包括原药生产、制剂加工和分装)以及进口农药的产品化学、毒理学、药效、残留、环境影响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后,对符合条件者颁发的一种允许生产、加工或试验的证件。

⏹主要有农药田间药效试验批准证、农药临时登记证、农药正式登记证和农药分装登记证。

2.农药登记证号的含义(1)试验许可证号★证号编码规则:SY³³³³³³³³³取自试验的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X)表示农药的类别。

★前4位系年份,后5位为批准时的顺序编号。

★如SY201001527为浙江天丰化学有限公司的30%吡嘧磺隆唑草酮WP用于水稻移栽田防除阔叶草及莎草的田间药效试验批准证号。

(2) 农药临时登记证号★证号编码规则:以LS开头,为临时的汉语拼音缩写,接着加上年号,再加上获准临时登记时的顺序编号。

如LS20090058即表示该产品于2009年获得临时登记,其产品顺序编号为0058,该产品是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登记的97%吡唑草胺原药。

(3) 农药正式登记证号⏹由于过去称为“品种登记”以“品种登记”汉语拼音缩写PD表示,尽管现不称品种登记而称正式登记,但其表示字母仍沿用PD开头。

农药正式登记证号根据其产品是国内企业还是国外企业所生产,在具体编号时又有区别。

①国外公司产品❑依次在PD后面加上产品编号和登记年号,产品编号和登记年号之间加“-”❑如:80%代森锰锌可湿性粉剂的正式登记号❑PD220-97,就表示1997年获准正式登记,其产登记编号为220号,该产品是美国陶氏益农公司的农药正式登记证号。

❑1999年以后的年号取四位全数。

❑PD375-2002,为保加利亚艾格利亚有限公司的产品正式登记号。

②国内企业产品❑依次在PD后面加上登记年号和产品编号,对同一产品有多家获得登记的,另在产品编号后加一连字符号“-”,然后再加上获准登记时生产企业的顺序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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