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地产集团招投标管理制度
房地产(集团)招投标管理制度

房地产(集团)招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某某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各级子公司的招投标管理工作,加强对招投标行为的监督,维护公司利益、确保产品质量、控制开发成本、提高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内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咨询服务,开发项目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及物品采购,营销、策划、广告的委托代理等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外包活动,以及公司经营所需的其他产品和服务的采购活动,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招投标活动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包括《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
第四条招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合理引进竞争机制,对投标方的社会信誉、技术管理水平、价格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比较,优选社会信誉高、技术管理水平高、价格最低合作单位。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公司成立招投标领导小组,招投标领导小组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监事等组成,是公司招投标活动的领导机构,全面领导招投标系统的工作。
第六条招投标领导小组的职责:(一)监督、管理、指导、检查公司的招投标工作,维护公司利益;(二)定期召开招标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三)组织制订和修订公司招投标制度、办法和实施细则;(四)审批或会签招标结果;(五)裁定招标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争议;(六)协调处理招标部门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疑难事项;(七)必要时参与重大项目商务谈判;(八)调解公司招投标活动中的纠纷,裁决有疑议的中标结果;(九)检查并依照本制度处置违反招标投标的行为。
第七条招投标部门的工作职责:(一)股份公司由各职能中心进行相关专业的招投标管控工作,其主要的职责是:1、根据股份公司经营战略,确定招标采购的职能战略,制定招投标管理办法;2、负责各专业的战略合作、集团化采购工作;3、开展定期和专项业务巡查,协助、监督和指导子公司的招投标工作;4、定期收集全国招投标项目的市场价格信息,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控。
恒大地产集团招投标治理制度

恒大地产集团招投标治理制度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
非工程类项目参考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主体、装修、园建、智能化和3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设计、勘探、永久供水、永久用电、燃气、供暖、消防、人防设备、防火门、土方、电信、有线电视、绿化苗木等工程除外)原那么上由集团招投标中心负责组织招标;其它工程项目原那么上由各地域公司自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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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地域公司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原那么上必需进行招标;关于有特殊缘故无法进行招标需议标的项目,金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项目由地域公司负责人审批;金额在100万元以上项目再报集团主管招投标的副总裁审批;集团招投标中心议标的项目报集团主管招投标的副总裁审批。
假设副总裁无法决定的,再报集团董事局分管领导审批决定。
所有议标单位必需是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
第四条集团招投标中心对地域公司的工程招投标进行治理、抽查、培训及考核,每一年对地域公司招投标部进行很多于10%工程招标项目的抽查及很多于1次的实地培训。
第二章集团总部招标工作流程
第五条地域公司负责所有工程类招标项目的立项工作,须提交集团的招标立项资料包括:《工程招标立项意见书》、图纸、本地造价情形、设计条件、施工工艺等资料。
招投标部负责把相关立项资料收齐后提交招投标中心。
地域公司必需对立项资料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恒大恒大恒大恒大万科企业股份工程招标管理规定

恒大恒大恒大恒大万科企业股份工程招标管理规定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1.目的为规范万科集团工程招标管理,维护招标单位的权益,在保证项目质量、工期等要求的前提下,以合理低价选择最满意的投标单位,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
3.职责万科集团总部财务管理部成本管理组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指导、解释、监督检查。
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进行招标工作的经办人员、审批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 方法与过程控制(包括总则、合格承包商数据库、招标工作程序、其他规定)总则4.1.1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的工程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委托的招标,其中金额(工程造价)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工程施工项目和所有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必须实行招标选择合作单位。
工程招标应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但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有三家以上的投标单位参与竞标。
但下列情况除外:(1)金额(工程造价)在5万元以下的工程可按照货比三家、合理低价的原则,经填报《承包商考察结果审批表》,报公司招标工作小组批准后确定承包单位;(2)某些已经过集团审批确定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的工程;(3)某些地方政府垄断工程。
4.1.2 工程招标应遵循以下原则:4.1.2.1 全面招标原则:凡是符合招标条件的工程项目都要以招标方式确定承包单位;4.1.2.2 整体招标原则:禁止将项目肢解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4.1.2.3事前预算原则:施工类工程在招标前,应先根据施工图预算编制标底;不提倡在无标底的情况下,进行费率招标。
4.1.2.4 资质审查原则:所有投标单位都要经过严格的资质预审,符合项目要求的投标单位才有资格参加项目投标。
4.1.2.5 合理低价中标原则:选择的中标单位应是在满足招标综合要求的前提下,报价较低且合理。
【超全资料】恒大房地产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超全资料】恒大房地产公司招标管理办法1 总则一、公司建立全面的招标管理制度,以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评估选择业务承包单位,在合理公平的原则下追求公司利益最大化,以确保各项承包业务满足规定的质量、进度和成本控制要求。
二、凡单项合同额10万元以上(含)分包(采购)业务,必须纳入招标系统进行控制,包括但不限于:1、材料设备采购类;2、工程施工类;3、服务类:包括勘察、测绘、设计、监理、造价咨询、工程检测、物业中介、宣传推广、模型制作等单位选择。
三、为加强招投标工作的管理力度,公司规定出各类招标工作的操作流程和责任划分,各部门和分公司必须遵照执行。
2招标(采购)分类一、根据承包工程、采购材料设备的种类和性质的不同,按《招标工作责任界定》的具体规定,招标(采购)工作按以下四类方式进行操作:1、集中采购及总承包(公司经办);2、第一类招标(公司组织或经办的招标);3、第二类招标(公司所属公司经办的招标,公司参与或监督);4、第三类招标(所属部门及分公司独立负责的招标)。
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规定公开招标的工程发包项目,公司所属部门应做好与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按主管部门要求申报,公开招标前应执行公司规定的招标流程,选择意向单位参加投标。
三、在上述四类招标(采购)中,符合直接委托条件的发包或采购业务,可按直接委托方式选择确定供方,但必须执行业务发包直接委托控制指引的规定,由业务经办部门办理相应申请、审批手续。
不符合直接委托条件的发包或采购业务,如申报,原则上不予批准,并将作为公司执行制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公司将逐步推行网上招标(采购)。
五、经营部应在年初制定集中采购目录, 报总经理审定后,由采购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实行集中采购,以达到最大限度发挥公司规模采购优势、有效降低成本和保证产品质量的目的。
六、对于管理体系成熟高效、执行制度严格的分公司,报总经理批准后,经营部可对该公司的招标业务进行授权,具体授权的工作范围、操作模式、时间期限等采用授权通知书的形式。
房地产开发集团:招标管理制度

招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体现将企业资源交由社会决策的经营理念,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管理,规范招标工作,建立良好的招标市场,达到整合社会资源、控制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和提高投资效益的真正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施工(包括样板房、售楼部装饰及会所装饰)以及与工程有关的工程设计、勘察、监理、造价咨询服务类的招标。
材料设备采购按相应采购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条凡营销策划类、行政办公设施设备招标参照本制度执行,由相应业务经办部门行使成本控制中心本制度中相应组织职能。
第四条本制度原则上适用于公司直属及控股合作公司。
第五条如因公司新业务发展或其他重大决策需要,而产生的有关公司(包括非控股合作公司)的招标工作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且有关公司的新规章制度已经公司审批通过,则有关公司的招标工作以该新规章制度为准。
第二章招标基本原则第六条招投标活动应遵循“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宗旨,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以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为原则,精心选择优秀的施工合作单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商。
招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部门的限制。
第七条招标坚持透明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必须有充分的透明度,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面沟通、信息共享,所有招标决策应在招标机构内集体公开决策,杜绝暗箱操作。
第八条招标坚持充分竞争、择优中标原则:每次招标都应有充分适量的投标队伍参与投标,公司应鼓励投标单位积极开展公平竞争,保证招标具有充分的竞争性,公司应选择具有充分竞争优势的单位中标。
第九条招标坚持廉洁奉公原则:所有与招标工作相关的员工都应保持廉洁,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之便谋求私利,任何个人不得影响招标领导小组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十条招标坚持维护信誉原则: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良好的招标信誉和形象。
第十一条招标工作应坚持保密原则:各单位的投标文件、评标过程、未发放中标通知书前的定标意向,都是公司的重要机密,不得泄露或作不当承诺;公司并且要求各投标单位对自己的投标资料保密,互不串标。
恒大地产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恒大地产招标采购管理制度1. 引言恒大地产招标采购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恒大地产公司的招标采购活动。
本制度适用于恒大地产公司内所有涉及招标采购的部门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部门、供应商、评标委员会等。
2.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恒大地产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具备公平、透明、高效的管理和执行能力,以确保公司的利益最大化,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3. 职责和权限3.1 采购部门•负责起草招标采购文件,包括采购公告、招标文件、合同等;•组织和协调评标委员会的工作,并根据评标结果进行供应商的筛选和确定;•负责与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并跟踪供应商履约情况;•监督采购过程中的风险管理和合规性要求,并报告给上级领导。
3.2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供应商评标工作;•根据评标结果提出采购建议,包括供应商的选定或拒绝;•维护评标过程的公正、公平和保密性。
3.3 部门负责人•对所在部门的招标采购活动负责,并确保其符合相关规定;•聘任合适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并监督其工作的质量和效能。
3.4 供应商•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招标报价和相关资料;•遵守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并履行合同义务;•协助采购部门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提供必要的合作文件和证明材料。
4. 招标采购流程4.1 需求确认和报批•部门负责人确认采购需求,并报批给采购部门;•采购部门对采购需求进行评估和分析,并制定采购计划。
4.2 招标准备•采购部门编写招标文件,包括采购公告、招标文件、合同等;•招标文件依次报批,并获得相关部门的意见和批准。
4.3 招标发布和供应商报名•采购部门发布采购公告,并在合适的媒体或平台上公示;•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报名文件。
4.4 评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标工作,包括供应商的资格预审和评分标准;•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能力、合规性等进行评估和分析。
4.5 供应商选定和合同谈判•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提出供应商的选定意见,由采购部门负责最终确定;•采购部门与选定的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并签订合同。
[恒大地产集团招投标制度]
![[恒大地产集团招投标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ae95e06fac02de80d4d8d15abe23482fb5da024f.png)
[恒大地产集团招投标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恒大地产集团(以下简称“公司”)的招投标活动,保障采购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贯彻,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根据《招投标法》及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涉及各类物资、设备、工程及服务等的招投标活动。
第四条本制度执行单位是公司采购管理部,负责编制、修订招投标相关政策和制度,监督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第章招标文件的编制与发布第五条招标文件应当由公司采购管理部进行编制,并报批后发布。
第六条招标文件应当包含的主要内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及补充通知。
第八条招标文件应当包含:项目背景介绍、采购要求、投标人资格、评标办法、合同签订等内容,并附有相关附件和样表。
第九条招标答疑及补充通知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布后及时回应投标人的疑问,并在公司内部网站、招标平台等渠道予以公布。
第三章招标活动的组织与实施第十条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形成完整的评审组织架构,明确评审人员的履职要求和责任。
第十一条评审人员应当具备专业技术和管理能力,并接受公司相关培训。
第十二条招标活动应当按照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评审结果需要经过评审组织者的确认后才能生效。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公开,防止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干预。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开标、评标程序等环节都应当公开透明。
第十四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时提交。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的评审和分析,并按照评标办法进行综合评审。
第十六条公司在评标结束后,应当及时公布评标结果,并公示中标结果。
第四章中标后的履约管理第十七条公司和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应当进行履约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供应商的资质、信用状况、交付能力等。
第十八条合同签订后,公司和中标供应商应当建立健全的履约管理系统,确保合同履行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第十九条公司采购管理部应当加强对中标供应商的跟踪管理,及时掌握供应商履约情况,及时处置履约风险。
恒大中国控股有限公司集团集中采购管理-恒大制度

恒大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管理制度HD-CB-PCM-2-2020 集团集中采购管理制度目录1 范围 (3)2术语和定义 (3)2.1集团集中采购 (3)2.2集团集中采购材料、设备种类应具备的特点 (3)2.3集团集中采购的组织机构 (3)2.4集团集中采购立项审批会 (1)2.5集团集中采购小组会议 (1)2.6集团集中采购协议的期限 (2)3职责 (2)3.1集团成本管理中心战略采购管理部 (2)3.2 集团成本管理中心成本管理部 (3)3.3集团项目管理中心 (4)3.4 集团产品中心 (5)3.5集团法律管控中心 (6)3.6区域公司 (7)4 具体要求 (7)4.1集团集中采购计划 (7)4.2集团集中采购的采购方式 (8)4.3集团集中采购招标的实施流程(流程图见附件1) (8)4.4集团集中采购续约工作的实施流程(流程图见附件2) (16)4.5集团集中采购直委工作的实施流程(流程图见附件3) (19)4.6招标、续约、直委流程的其他要求 (21)4.7集团集中采购融享SRM系统相关审批所需资料 (23)5集采成果应用要求 (24)5.1集团集中采购协议的变更 (24)5.2集团集中采购协议的执行 (24)5.3《集团集中采购协议》的终止 (25)6附录 (26)附件1:集团集中采购招标流程图 (26)附件2:集团集中采购续约流程图 (26)附件3:集团集中采购直委流程图 (26)附件4:附表 (26)前言为进一步加强集团集中采购,充分利用规模优势达到降低采购成本、保障项目品质、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规范流程管理,保证公平、公开、公正的采购原则,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明确了集团集中采购管理职责,规范了集团集中采购流程,为集团集中采购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制度依据。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根据集团业务发展情况适时修订。
本制度由集团战略采购管理部起草并归口管理。
集团集中采购管理制度1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恒大集团本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