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遗失补办的程序和要求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调整认定类医师资格证书管理有关事项办理权限及程序的通知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调整认定类医师资格证书管理有关事项办理权限及程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3.10.23•【字号】湘卫人发〔2013〕17号•【施行日期】2013.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湖南省卫生厅关于调整认定类医师资格证书管理有关事项办理权限及程序的通知湘卫人发〔2013〕17号各市州卫生局,部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医师资格证书管理,简化办事程序,优化服务流程,经研究,决定调整认定类医师资格证书管理有关事项办理权限及程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权限的事项将各市州市级及以下医疗卫生单位和辖区内个体行医或无单位的认定类执业(执业助理)医师的“信息补录”与“信息勘误”2个事项的办理权限下放各市州卫生局。
(一)信息补录。
因医师资格证书在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系统中信息缺失,需进行信息补录。
(二)信息勘误。
因医师资格证书在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系统中信息错误,或者医师资格证书内容错误,需进行信息勘误。
二、调整权限事项的办理程序(一)申请:申请人根据现所在单位的行政隶属关系或所在地域(个体或无单位者)向县或市级卫生局申请,填写相应的申请审核表(附件1)。
(二)审核:各县或市级卫生局按照原认定条件逐级审核相关材料并签署审核意见。
(三)办理:医师资格证书的信息勘误,由各市州卫生局直接在证书上修改并加盖单位公章;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系统中的信息补录与信息勘误,由各市州卫生局将受理情况报备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需盖单位公章)同时报厅人事处和医政处,由厅医政处负责具体办理,厅人事处备案。
2001、2009年,由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认定的执业(执业助理)医师,由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办理。
三、工作要求(一)认定类医师资格证书管理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市州卫生局需明确该项工作的经办人、责任人和分管领导(附件3),并于10 月31 日前报厅人事处,今后上述人员若有变动须及时报厅人事处备案。
江苏医师资格证遗失补办申请表 (考试合格)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许可申请表
申请项目
申请人
申请日期
联系方式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用于申请江苏省补发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
二、填写此表前,请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及申报受理的规定。
三、本申请表的内容应当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所附材料均使用A4规格纸打印(建议中文用宋体小4号字,英文用12号字)或复印。
四、申请人应当将申请表及相应的材料按规定的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并由所在单位加盖骑缝印(无单位的除外)。
五、申请人填写完毕,将申请表和所附材料送交江苏省政务服务大厅卫生健康委综合服务窗口。
江苏省补发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申请。
全国执业医师资格的成绩查询与证书领取规定

全国执业医师资格的成绩查询与证书领取规定一、成绩查询规定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为申请人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
根据相关规定,考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自己的成绩:1. 在官方网站上查询:考生可以登录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官方网站,在指定的查询时间段内输入个人相关信息进行成绩查询。
2. 咨询电话查询:考生可在指定时间段内拨打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官方咨询电话,提供个人信息后即可查询成绩。
3. 邮件通知查询:考生在报名时填写了邮箱地址的,可以通过邮件方式查询成绩。
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机构将会在指定时间内将考试成绩以邮件形式发送给考生。
二、证书领取规定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的考生可以领取相应的资格证书,以作为开展医疗工作的凭证。
根据相关规定,证书领取方式如下:1. 邮寄领取:考生可以选择邮寄方式领取证书。
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机构将通过指定的邮寄方式将证书寄送至考生填写的地址。
2. 线下领取:某些地区的考生还可以选择到指定地点的领证窗口亲自领取证书。
具体领证窗口的开放时间和地点将在官方网站上公布。
领证时,考生必须携带个人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和领证凭证,以便确认身份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注意事项1. 成绩查询与证书领取的时间:考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段内进行成绩查询和证书领取。
过期未查询或未领取的成绩和证书将视为自动放弃。
2. 个人信息准确性:考生在进行成绩查询和证书领取时,需确保个人信息的准确性,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等。
如有任何错误或不一致,可能导致查询信息无法显示或证书无法领取。
3. 信息保密:考生在进行成绩查询和证书领取时,应注意个人信息的保密。
避免将个人信息提供给他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风险和纠纷。
4. 证书遗失补办:如考生在领取证书后遗失或损坏证书,可以向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机构申请补办。
具体的补办流程和注意事项可在官方网站上查询相关信息。
总结:全国执业医师资格的成绩查询与证书领取规定为考生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
《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补办申请表

初审意见盖章Fra bibliotek年 月 日州(市)级卫生行政
部门初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补办
需提供资料目录
提供材料单位(人): 人数:
序号
材料名称
备注
1
《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补办申请表1份
2
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验原件收复印件
3
近6个月内二 寸(约50mm*35mm)正面免冠彩照2张
提供的照片须一致,1张贴申请表
4
《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发放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刊(省级发行)发表的遗失公告
原件
5
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申请表除外)每页均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补办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像片
民 族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补办证书名称
医师资格证书() 助理医师资格证书( )
医师执业证书( ) 助理医师执业证书( )
证书编码
执业类别
临床( ) 口腔( ) 中医( ) 公共卫生( )
执业范围
申请人签名
执业单位
审查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执业兽医师资格证补办流程

执业兽医师资格证补办流程嘿,朋友们!咱今天来讲讲执业兽医师资格证补办的事儿哈!这可马虎不得呢。
你想想,要是不小心把这宝贝资格证给弄丢了或者弄坏了,那得多着急呀!就好像你心爱的宝贝玩具丢了一样。
不过别慌,咱有办法补办呢。
首先呢,你得准备好相关的材料。
这就好比做饭得有食材一样,材料不齐全可不行哦。
一般来说,你得有自己的身份证明吧,证明你就是你呀,可别拿错别人的身份证哦,哈哈!然后呢,还得有一些能证明你确实有这个资格的东西,比如之前的考试成绩啥的。
这就好像你要证明你会骑自行车,得拿出你骑车的照片或者别人看到你骑车的证词一样。
接下来,你得找到正确的地方去办理。
这就跟你要去一个陌生的地方找宝藏,得先知道路怎么走一样。
可别瞎转悠,得打听清楚了,不然不是白跑一趟嘛。
到了那里,把你的材料乖乖交上去,就等着工作人员审核啦。
在这个过程中,你可得有点耐心哦。
别像个急性子的猴子,一会儿就坐不住了。
审核也是需要时间的呀,就像你种的花,得等它慢慢开花结果嘛。
要是你太着急,说不定还会出错呢。
等审核通过了,那就太棒啦!就好像你终于找到了你丢失已久的宝贝一样开心。
然后呢,你就可以等着拿新的资格证啦。
这个时候,你可以开心地庆祝一下,吃点好吃的,或者和朋友出去玩玩。
补办这个执业兽医师资格证呀,虽然可能会有点麻烦,但是只要你按照步骤来,一步一步稳稳当当的,就一定能成功。
这就跟你爬山一样,只要一步一个脚印往上爬,总能爬到山顶看到美丽的风景。
所以呀,大家要是遇到资格证需要补办的情况,可千万别慌张,也别嫌麻烦。
想想拿到新证后的喜悦,这点麻烦算什么呢?对吧!而且呀,以后可得好好保管自己的宝贝资格证哦,别再弄丢啦!不然又得经历这么一遭,多累呀!大家说是不是这个理儿呢?。
辽宁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医师资格证书》(直接认定)办理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医师资格证书》(直接认定)办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6.03.03•【字号】辽卫函字[2006]103号•【施行日期】2006.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安全与血液正文辽宁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医师资格证书》(直接认定)办理工作的通知(辽卫函字〔2006〕103号)各市卫生局、省属高等医学院校及各附属医院、厅直各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依据《卫生部、人事部关于下发<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认定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办法>的通知》(卫医发[1999]第3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卫人发[2000]117号)、《关于做好军队转业、复员或退休移交地方人民政府的医师换领地方〈医师资格证书〉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医发[2003]130号)要求,从2000年开始,我省为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医士以上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认定了执业医师资格,并办理了《医师资格证书》(直接认定),此项工作已于2004年6月30日结束。
但是在日常办理丢失补办证书、纠正证书错误信息、军队医师换领地方医师资格证书和海外留学归国服务人员申请认定医师资格等工作中,存在提供相关材料不同程度欠缺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医师资格证书》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医师资格证书》是医师执业的法律凭证,发放证书的过程是一个执法的过程,也是实施医师准入的具体体现。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医师资格认定和证书发放工作,充分认识医师资格认定和证书发放工作在加强医师队伍建设和管理,保证医疗质量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严肃认真地做好此项工作。
二、医师资格认定工作政策性强,涉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地、各单位要选派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能够准确掌握相关政策的专人负责日常《医师资格证书》办理工作,在工作中要严格掌握政策,秉公办事,热情服务,耐心解答相关政策规定。
卫生部关于妥善解决医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妥善解决医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卫人发〔2003〕3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为贯彻实施《执业医师法》,做好《执业医师法》颁布之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职称或医学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的医师资格认定工作,卫生部印发了《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认定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办法》(卫医发〔1999〕第3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卫人发〔2000〕第117号)等文件,根据有关规定,各地认真开展了医师资格认定工作。
目前,大量的认定工作已经完成,但各地在工作中仍然遇到了一些的问题,为妥善解决各地反映的主要问题,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各地要充分认识到医师资格认定是一项复杂艰巨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繁重,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认定条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继续开展认定工作。
二、对医疗卫生机构中主要从事临床工作并且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在认定医师资格类别时,要考虑其实际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性质,结合职务、职称进行认定,其中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截止时间应为2000年6月底。
已认定医师资格的人员需重新确定医师资格类别的,应遵循上述原则认定并换发医师资格证书。
三、医疗卫生机构和高等医学院校中从事病理诊断、医学影像诊断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申请认定医师资格,按照《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卫人发〔2000〕第117号)有关条款执行。
四、台湾籍人员申请认定医师资格,参照《卫生部关于港澳人员认定医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卫人发〔2000〕第383号)执行。
五、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办法》颁布之日即2000年9月14日前,已经转业、复员、离退休并由地方人民政府安置以及因单位划归地方管理而转到地方的人员申请认定医师资格,各地应予受理,对符合认定条件者予以认定医师资格。
认定类医师资格证书遗失(损毁)补办申请审核表

交
材
料
审
核
序号
材料名称
份数
备注
预审
复核
1
《医师资格认定申请审核表》原件
及复印件
各1份
复印件签字盖章并装订
2
《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各1份
复印件签字盖章并装订
3
近期二寸免冠同底彩色相片
2张
装袋,注明单位、姓名
4
身份证复印件
1份
5
登载遗失声明的报纸
1份
6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的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
认定类医师资格证书遗失(损毁)补办申请审核表
个
人
基
本
情
况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个人电话
学历
毕业学校
专业
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时间
执业级别
执业类别
现工作单位
单位电话
承诺书:
本人在申请认定类《医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办过程中提交的材料均真实、可靠,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签名:
年月日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各1份
7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
各1份
复印件签字盖章并装订
8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文件原件及
复印件
各1份
复印件签字盖章并装订
9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原件及复印件
各1份
复印件签字盖章并装订
备注:1、一代和二代身份证信息不相符的,另外需要提供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或公民主项(身份)信息变更证明。2、1-6项必须提供,7-9项至少需提供1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遗失补办的程序和要求The final revision was on November 23, 2020
一、《医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的程序和要求:
适用于通过医师资格考试获得的《医师资格证书》的补发申请:
1、登《南京日报》说明《医师资格证书》遗失并申明作废。
格式:▁▁▁单位▁▁▁遗失由江苏省卫生厅签发的《医师资格证书》,证书编码:▁▁▁▁▁,声明作废。
2、填写《江苏省申请补发医师资格证书申请表》(附件3)一份,申请表上照片加盖执业机构的钢印或公章。
3、近期免冠正面小两寸彩照1张。
二、《医师执业证书》遗失补办的程序和要求:
1、遗失证书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2、《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遗失情况说明:在何时何地遗失(被盗损毁),必须符合遗失事实,并提出补办申请。
4、执业机构(与所遗失执业证书相一致)予以确认的证明(见附件1)。
5、登《南京日报》说明《医师执业证书》遗失并申明作废。
格式:▁▁▁单位▁▁▁遗失由****卫生局签发的《医师执业证书》,证书编码:▁▁▁▁▁,声明作废。
6、近期免冠正面小两寸彩照1张。
7、填写《医师重新注册申请审核表》(见附件2)。
8、所有材料装于档案袋内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工作单位。
(20 KB)(附件1)
(66 KB)(附件2)
(29 KB)(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