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道水乡关于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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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冬春生活救助实施方案

村级冬春生活救助实施方案

村级冬春生活救助实施方案
为了帮助贫困地区的村民度过严寒的冬季和春季,我们制定了以下的村级冬春生活救助实施方案,旨在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确保村民们温暖度过寒冷的季节。

一、资金支持
为了满足村民们在冬春季节的生活需求,我们将拨付一定额度的资金用于购买取暖设备、衣物和食品。

同时,我们将设立临时救助基金,用于应急救助和特殊困难家庭的帮助。

二、物资分发
我们将组织志愿者和工作人员,对村民们进行走访和排查,了解他们的实际情况,然后根据需求,有针对性地向他们分发取暖设备、衣物和食品,确保每个家庭都能得到必要的帮助。

三、技能培训
为了帮助村民们增加收入来源,我们将组织一些技能培训班,教授一些简单的手工艺技能和农业种植技术,帮助他们在冬春季节增加
收入,改善生活条件。

四、心理援助
在严寒的冬季和春季,一些村民可能会因为生活困难而产生心理问题,我们将组织心理援助团队,为他们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五、宣传教育
我们将通过宣传栏、广播、微信等方式,向村民们宣传冬春季节的防寒保暖知识和生活保健常识,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六、监督和评估
我们将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资金物资的使用情况真实可靠,同时对救助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以提高救助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通过以上的实施方案,我们相信可以有效地帮助村民们度过严寒的冬季和春季,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关爱。

希望全体村民能够
团结一心,共度难关,迎接美好的未来。

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自然灾害是人类面临的一大挑战,给受灾人员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和损失。

特别是在冬春季节,受灾人员更加脆弱,急需救助和保障。

为了更好地组织和实施受灾人员的冬春救助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本方案的目标是:1.为受灾人员提供紧急救助,满足他们基本的生活需求;2.保障受灾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疾病传播;3.恢复重建受灾地区,提高受灾人员的生活水平。

二、实施方案1.救援组织的设立为了协调和组织受灾人员的冬春救助工作,设立一个救援组织。

该组织应由相关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志愿者和专业人员组成,负责救助方案的制定、资源调度及救援工作的实施。

同时,建立一个指挥中心,负责协调各方面力量的合作,确保救助工作的高效进行。

2.紧急救助措施根据受灾人员的实际需求,制定紧急救助方案。

这包括提供食物、饮水、棉被、暖气设备等基本生活物资,确保受灾人员能够度过寒冷的冬春季节。

同时,派遣医疗队伍前往受灾地区,为受灾人员提供急救和医疗服务。

3.安全保障措施在受灾地区建立安全保障机制,确保受灾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加强对住房和道路的检查和维护,防止因灾害导致的二次伤害。

同时,加强对灾区人员的健康监测,防止疾病的传播。

4.灾后恢复重建及时启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受灾地区的基础设施和生产能力。

同时,提供相应的援助和支持,帮助受灾人员重新建立自己的生活。

在重建过程中,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避免再次发生灾害。

5.社会支持和心理疏导三、资源保障1.资金保障确保救助工作资金的充足。

通过政府拨款、社会捐赠和其他渠道筹集资金,用于购买救助物资、派遣医疗队伍以及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2.物资保障建立物资储备系统,包括食物、饮水、棉被、暖气设备等基本救助物资。

确保物资的充足和安全,及时调度到受灾地区。

3.人员保障招募和培训专业的救援人员和志愿者。

建立人员管理系统,确保人员的合理调度和使用。

同时,建立人员培训和健康保障机制,提高人员的应急救援能力。

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方案

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方案

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方案1. 背景故事受灾群众在经历灾害后,面临着生活上的诸多困难,尤其是冬春季节,天气寒冷,基本生活保障面临挑战。

咱们搞这个冬春救助工作方案,就是为了确保受灾群众能顺利度过冬春,让他们感受到温暖和关怀,这也是人道主义精神的体现。

1.1 计划框架这就好比盖房子,首先要知道有多少地方需要盖(确定受灾群众的范围和数量),然后准备好材料(筹集救助资源),接着找工人来干活(安排责任人进行救助工作),最后检查房子盖得合不合格(评估救助效果)。

2. 实施步骤2.1 分阶段行动2.1.1 启动阶段2.1.1.1 责任人安排由当地民政部门牵头,需要有组织协调能力的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要能够与其他相关部门(如财政、物资供应部门等)进行有效沟通。

2.1.1.2 时间节点从灾害发生后的1周内开始,持续2周。

2.1.1.3 具体要做的事首先,工作人员要深入受灾地区进行详细的灾情调查,挨家挨户统计受灾群众的数量、受灾程度等信息,就像普查员一样仔细。

然后,根据这些信息,初步确定救助的规模和需求。

2.1.2 筹备阶段2.1.2.1 责任人安排民政部门联合财政部门和物资采购部门的工作人员。

民政部门工作人员负责汇总需求,财政部门工作人员负责资金的调配,物资采购部门工作人员要有采购经验,能够以合理的价格采购到合适的物资。

2.1.2.2 时间节点启动阶段结束后的1周内开始,持续3周。

2.1.2.3 具体要做的事民政部门将救助需求清单交给财政部门和物资采购部门。

财政部门根据清单确定救助资金的数额,并安排资金到位。

物资采购部门按照清单进行物资采购,如棉衣、棉被、粮食等,要确保物资的质量,就像给自己家人买东西一样用心。

2.1.3 发放阶段2.1.3.1 责任人安排由民政部门组织基层工作人员,如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等。

基层工作人员要熟悉当地情况,有耐心和爱心。

志愿者要经过简单培训,知道如何登记和发放物资。

2.1.3.2 时间节点筹备阶段结束后的1周内开始,根据受灾群众数量确定持续时间,但最长不超过2个月。

冬春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方案

冬春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方案

冬春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方案为更好地规范和完善我县冬春期间因灾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和XX区有关救灾救助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基本情况今年以来,我县先后遭遇风雹、洪涝等自然灾害,尤其是5月至7月中旬的洪涝灾害,造成部分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民房一般受损、大量农作物减产绝收、大量基础设施损毁,给受灾群众生产生活特别是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存在口粮、衣被等基本生活困难。

2021年以来,我县先后遭受10次强降雨天气的影响,全县因灾经济损失5698.07万元,受灾26914人,紧急转移避险36人,因灾死亡0人。

据2021年12月份统计,全县冬春生活共有12552人因灾需政府救助。

二、救助对象确定救助对象为2021年因灾造成冬春生活困难的群众。

要严格按照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者村、组提名)、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并经公示无异议、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应急管理局审批的程序,确保救助公开、公平、公正。

三、救助标准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自然灾害救助补助标准的通知》的要求,冬春救助以口粮救助为主,口粮救助对象共分三类:一类对象为因灾唯一住房倒塌、粮食作物绝收或严重减收、因灾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或重大伤病(符合三个条件之一及以上,下同),造成冬春基本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二类对象为因灾唯一住房损坏、农作物减收、因灾家庭成员出现较大伤病,造成冬春基本生活比较困难的家庭;三类对象为因灾其他情况造成冬春基本生活有一定困难的家庭。

口粮救助补助标准为:一类对象为每人每天1斤口粮,平均每人补助5-6个月;二类对象为每人每天1斤口粮,平均每人补助3-5个月;三类对象每人酌情补助口粮1-3个月。

需衣被和取暖救助的根据困难情况适当安排,给予每人不超过1床棉被、1件棉衣或1套冬衣救助。

对因灾住房倒塌、农作物严重绝收、因灾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或重大伤病等家庭,给予每户1-2床(件)棉被、棉衣补助结合上级下拨和本级筹集的救灾款物总量、受灾人员困难程度、需救助总人数等因素,制定本地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实施标准。

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灾民自救”的原则,以核实的受灾群众为主要救助对象,突出重点,分类救助。

救助原则上实行现金为主,实物为辅,切实解决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

二、救助原则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救助对象的确定、救灾款物的发放实施阳光操作,防止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现象发生。

2.坚持灾民自救和政府救助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救灾款物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

根据受灾程度,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分配救助款物,杜绝平均分配现象。

三、救助对象及救助标准(一)救助对象以核实的受灾群众为救助对象,受灾的五保户、孤儿、极困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优抚对象、留守空巢老人、留守困境儿童、重大疾病户,特别是xx年因灾倒损住房户、火灾户、农作物受灾减产绝收户为重点救助对象。

(二)救助标准根据《黔东南州自然灾害防范与民政救助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冬春救助主要以口粮、衣被、取暖三项对受灾困难群众生活实施救助。

同时,要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按照受灾人员困难类型、救助需求种类和数量、需救助时段进行分类汇总,突出救助重点,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户、散居五保户、残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最大限度发挥救灾资金的使用效益。

资金救助测算标准: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重度残疾人户、重点优抚对象户,按225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或物资救助;一般受灾困难户,按75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或物资救助。

四、资金安排根据民政部《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冬春救助原则上实行现金救助的规定,全县冬春救助以现金救助为主,实物救助为辅,分两次发放,资金发放全部通过“一卡(折)通”发放。

第一次为冬令救助,安排下拨中央及省级下达救助资金120万元用于现金救助,26万元采购粮食,10万元采购棉衣,20万元采购棉被,75万元用于新灾救助;第二次春荒期间安排下拨120万元现金发放。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
一、在救助受灾人员的冬春季,大力推进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

二、对抗灾干部和抗灾英雄们牺牲的家属,要及时给予慰问和补助金。

三、精心筹备粮草物资,为受灾群众补充维持生存所需的生活用品。

四、及时向受灾群众发放所需的衣物,使他们能正常过冬。

五、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受灾群众的帮扶措施,确保他们的安全稳定。

六、要积极监督发放的物资及时到达灾区,确保受灾群众能及时得到多方面的赈灾支持。

七、开展宣传教育,加深受灾群众对抗灾斗争的认识,增强赈灾保障的自我保护意识。

八、政府要及时发放生活补助金,以支持受灾群众在这个困难时期能正常生活。

九、落实财政补贴政策,对受灾群众给予一定的经济支持。

十、制定有效的防震减灾措施,定期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的宣传。

春荒、冬令灾民生活救助工作规程

春荒、冬令灾民生活救助工作规程

主题:春荒、冬令灾民生活救助工作规程一、背景介绍春荒、冬令灾害是我国农村经济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

在春季,干旱、霜冻、虫害等自然灾害频发,导致农作物歉收,农民生产生计陷入困境。

而在冬季,寒冷、暴雪、冰冻等特殊天气同样会对灾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为了帮助灾民度过困难时期,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制定春荒、冬令灾民生活救助工作规程是十分必要的。

二、春荒、冬令灾民生活救助工作的基本原则1. 政府主导原则:政府是春荒、冬令灾害救助工作的主体,应承担最大的责任。

2. 依法救助原则:救助行为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保障受灾裙众的合法权益。

3. 重在预防原则:应加强对春季旱情、冬季特殊天气的监测预警,提前采取相应措施,为受灾地区减轻损失。

4. 因地制宜原则:针对不同灾害形势和地区差异,制定相应的救助政策和措施。

三、春荒、冬令灾民生活救助工作的主要内容1. 救助对象的确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受灾农民、流离失所的人员、因灾致贫的农户等救助对象。

2. 救助标准的确定:根据灾害程度和受灾民众的生活状况,确定救助标准,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3. 物资救助:包括粮食、棉被、衣物等生活必需品的救助,以及饲料、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的救助。

4. 资金救助:向受灾地区拨款,用于救灾物资的采购、灾后重建等工作。

5. 就业救助:向受灾农民提供临时性的就业机会,增加其收入来源。

6. 心理疏导:对受灾民众进行心理辅导,帮助其尽快走出心理困境。

7. 医疗救助:对受灾地区提供医疗器械、药品等救助。

四、春荒、冬令灾民生活救助工作的责任分工1. 政府的责任:制定相关救助政策和措施,组织指挥救助工作,并提供财政支持。

2. 社会组织的责任:积极参与救灾工作,捐款捐物,组织志愿者开展各项救助工作。

3. 企业的责任:根据灾情和需要,积极参与救灾工作,提供物资、资金支持,并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

4. 公众的责任:关注灾情,积极参与救灾行动,传播正能量,提高社会的救灾意识和能力。

冬春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方案

冬春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方案

冬春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方案冬春是我国一年四季中最寒冷的季节,同时也是灾害频发的季节。

每年的冬春季节带来的自然灾害如雪灾、冰灾、洪水、寒潮等都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很大的困难和破坏。

在灾害面前,国家和社会一直都是坚强的后盾,而生活救助工作是消除受灾群众异化、缓解生产生活困难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就冬春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方案进行阐述。

一、生活救助对象确定冬春季节受灾群众是生活救助的主要对象。

其主要包括家庭经济条件较差、伤病残、特困老人、儿童、孕产妇、失学少年儿童等没有其他经济来源的特殊群体。

针对这些群众,发放救助金、物资援助是必不可少的工作手段。

二、资金保障资金保障是生活救助工作保证的基础。

首先,在受灾省份中,政府应当立即启动救灾预备金,确保各项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

其次,政府与社会组织、爱心人士紧密合作,通过网络平台、社交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发布救灾募捐信息,号召社会爱心人士为受灾群众捐款捐物。

此外,政府在资金保障上,要与传媒机构合作,通过宣传报道,呼吁社会人士关注受灾群众、投入资金。

三、物资援助物资援助是救灾工作的重要方面之一,通过送出毛毯、棉被、保温衣、帐篷、燃料等生活物资,保证受灾群众的生活需要。

政府应该根据受灾人数和受灾程度,制定详细的物资分配方案,并按照受灾地区的需要进行物资分配。

在物资捐赠的过程中,要加强对物资来源的监督,确保捐赠物资的质量不发生问题。

四、饮食补助在冬春季节,受灾群众的饮食是很重要的。

在救灾中,政府要为受灾群众提供可靠饮食,确保其身体健康。

政府可以在受灾地区组织志愿团队烹饪食物,并分发给需要救助的群众。

另外,政府也可以和本地的食品生产企业合作,依据灾区饮食需求,按照配方标准生产食品,送到受灾地区的人们的手中。

五、身心健康保障在灾害时期,受灾群众身体健康和心理压力都面临很大的挑战。

因此,政府应该提供身心健康保障,包括医疗救助、心理疏导等服务。

政府应该尽快安排医疗专家和志愿者到灾区提供救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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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道水乡关于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工作,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的规定和省、地、县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拟定如下受灾困难群众冬春
生活救助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服务发展”为重点,明确工作目标,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法,全力完成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任务,努力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困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确保冬春期间不出现一人缺粮饿亡、不出现一人因缺粮逃荒讨饭的非正常现象;确保不出现因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做不好而引发社会矛盾和群众上访。

切实改善和保障民生,为我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
展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安排
(一)核定救助人口和救助资金。

1、核定救助人口。

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摸底排查、准确统计受灾困难群众人数、掌握不同人员不同时段在口粮、饮水、衣被以及医疗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象准。

县里核定我乡冬春救助总人口为2800人,其中核定低保对象1358人,其他受灾困难群众1442人。

2、核定救助资金。

根据县核定我乡救助粮食130吨,按大米平均价格2.50元/斤测算,折合救助资金65万元,按上级会议要求,此次冬春救助款物按2:8的比例进行安排,其中用于粮食采购52万元,对少数领取粮食不便的老弱病残和居住边远的救助对象发放现金全乡不超过13万元。

(二)救助对象、时段及救助方式。

1、救助对象。

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的对象是因灾致使基本口粮出现困难需要政府给予救助的困难群众,主要是两类人员:一类是因灾困难程度加深的农村低保对象;另一类是缺乏自救、互救能力的其他受灾困难群众。

散居五保供养对象,按五保供养政策落实供养。

2、救助时段。

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分冬令救助和春荒救助。

冬令救助时段为当年12月至次年的2月计3个月;
春荒救助时段为3-5月计3个月。

3、救助方式。

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重点是解决冬春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医疗等基本生活困难。

此次冬春救助以实物救助为主,救助物资以口粮为主,个别领取粮食不便的老弱病残和居住边远的救助对象可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现金。

在保障基本口粮的情况下,可实施衣被、
取暖救助。

(三)需救助情况的调查、核定和上报。

各村(社区)要按照乡里核定的救助人口基数,坚持保重点的原则,再次组织人员入户核查。

同时,结合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外出务工人员流动量较大,受灾困难群众程度轻重不一等实际情况,按照保基本生活的冬春救助工作要求和“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工作程序,抓紧核准救助对象,根据不同困难人员、不同救助时段认真填写《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花名册》,确保不漏一户,不少一人。

并按程序对救助对象、救助原因、救助数量、救助时段等进行张榜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各村(社区)填报的《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情况统计表》和《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花名册》,经支书或村(居)委会主任、入户核查人员签名并加盖村(居)委会公章,于2011年12月18日前上报到乡社会事务办,社乡事务办电子表格经乡镇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经办人员签名并加盖政府公章,于2011年12月20日前上报到县民政局。

三、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按照乡人民政府承担主体责任,乡直各相关部门承担具体责任的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层层落实任务,环环搞好协调,以确保全乡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保质保
量按期完成。

乡综合办公室:负责此次冬春救助相关事项的统筹协调和各个救助时段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通报。

乡财政所:负责此次冬春救助省、地、县补助资金的及
时划拨,解决开展救助工作必需的工作经费。

乡社会事务办:负责督促指导各村(社区)认真落实《三道水乡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方案》,负责对各村(社区)通过入户调查、张榜公示后上报的需救助人员名单、统计表等情况进行审定,并按时上报工作进度。

负责做好规范管理、按时足额发放受灾困难群众救助款物。

乡纪委:负责对全乡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的全过程及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发放等情况实施监督。

乡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对全乡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款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乡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负责做好此次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乡经济发展、教育、卫生等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协
助做好相关工作。

村支两委:负责组织联系村干、村、组干部认真开展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的入户核查工作。

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要求,公开、公平、准确认定救助对象;负责按时上报救
助人员名单和统计表。

乡政法部门:负责受理、处理因冬春救助工作引发的各
类矛盾和上访案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我乡冬令春荒期间灾民生活救助工作,乡党委、乡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三道水乡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另行文)。

加强对冬春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的组织实施以及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和物资的发放工作。

发放过程中一定要组织好民主评议,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发放工作做到公平、公正、
合理,严防哄抢事件发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实行乡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户的包保责任制。

(二)严格工作程序。

乡政府在接到县级下达的救助款物后,要认真搞好灾民救助花名册,填写《灾民临时救助卡》,明确专人负责救助款物发放。

领取人员要在花名册和救助卡上签字盖手印。

个别发放现金的,必须通过“一卡通”发放。

救助工作要按照“四公开一监督”(即政策公开、对象公开、标准公开、数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要求,把冬春救助公开作为政务(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按照“三榜公示”的程序开展工作,即:确定对象一榜公示,确定救助数量二榜公示,发放款物三榜公示)。

第一批冬令救助粮(款)在12月底前必须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第二批救助粮(款)在2012年3月底前必须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

(三)强化资金监管。

要坚持救助资金专款专用、无偿使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坚决防止随意分配和平均发放,特别要防止优亲厚友,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救助资金,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救助资金,不得用于行政管理等其他方面的支出。

乡政府将派出工作组对各村(社区)落实冬春救助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财政、农业服务中心、纪检等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制定监管方案对资金分配、物资采购、款物发放每个环节开展监督。

坚决查处截留、挤占、挪用、套
取、贪污救助资金行为;坚决查处虚报冒领、私分救灾款、救助粮等行为;坚决防止优亲厚友、平均分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

做到工作运行到哪里,监管就跟进到哪里。

(四)会后各村(社区)要及时召开好村民小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救助对象的评议和核查工作,必须要有会议记录
和一榜公示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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