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缉私部门关于行政执法观念的思考
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在海关行政执法中的适用海关缉私行政执法合理性研究

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在海关行政执法中的适用——海关缉私行政执法合理性研究杭州海关缉私局蒋建华王栋正义是法律最为重要的价值目标。
在现代社会,兼顾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兼顾秩序与自由、重视法律本身的价值、重视社会正义的实现,成为衡量法治水平的重要指标。
法治,并不是刻板的法律条文之治,不是简单、机械的“对号入座”。
行政行为基于法律授权而存在,行政行为仅仅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意味着其具有充足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而是应当在追求形式理性的同时体现实质正义。
然而,一般具体的法律规范并不足以满足个案正义的要求,必须运用法律原则作为补充。
经过多年缉私行政执法实践,笔者认为,在海关缉私行政执法中,合理地运用信赖保护原则是体现执法合理性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实现执法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
一、法律原则在执法实践中适用的必要性法律是一种由法律规范、法律原则等要素构成的统一整体。
法律规范,是指那些具体规定法律权利、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具有严密逻辑结构的行为准则;法律原则是指那些可以作为法律规则的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的原理和准则。
法律原则是与法律规范相对应的法学范畴。
立法者制定法律的目的在于实现公平正义,真正的公平正义是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统一。
其中,形式正义是基础,即法律首先体现在平等的普遍性的约束力,即对任何人和事都必须一视同仁,这保证了法律的刚性。
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律规范只能对一般情况作出规定,保证在通常情况下法律正义性的实现,但对于某些具体的特殊的情况,是无法一一实现实质公正的。
然而,正义双重性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实质正义”,即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在遵守法律一般规范的同时,必须根据个案情况的需要做出公正适当的决定或裁判。
显然,一般具体的法律规范并不足以满足个案正义的要求。
这是因为所有的具体规范都是内在地不确定的,法条有尽,世事无穷。
即使立法机关制定法律规范时再多方考虑论证,也不可能事先预见到今后所有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即使法律条文再多再细,都难免存在着局限性。
海关自我检讨书范文

尊敬的领导:我作为一名海关工作人员,深知海关工作的重要性,它关系到国家的安全、经济和社会稳定。
在此,我对自己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的自我检讨,以期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更好地履行职责。
一、存在的问题1. 学习意识不强。
在日常工作中,我对新出台的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学习不够,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对某些规定理解不透彻,影响了工作效率。
2. 服务意识不足。
在处理通关业务时,有时对办事企业存在不耐烦、态度生硬的现象,没有充分考虑到企业的实际需求,给企业带来不便。
3. 工作责任心不强。
在查验过程中,对货物存在侥幸心理,没有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查验,存在安全隐患。
4. 团队协作能力不足。
在与同事沟通协作时,有时存在推诿扯皮的现象,没有充分发挥团队的力量,影响了工作效率。
5. 纪律观念淡薄。
在值班期间,有时存在迟到、早退现象,影响了海关形象。
二、原因分析1. 自我要求不高。
我在思想认识上存在一定程度的放松,没有把海关工作的重要性放在首位,导致自身要求不高。
2. 工作压力过大。
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有时会产生焦虑情绪,影响工作状态。
3. 缺乏有效沟通。
在与同事、领导沟通时,有时存在沟通不畅的现象,导致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
4. 纪律观念不强。
在日常生活中,对纪律的遵守不够严格,导致在值班、工作等方面出现问题。
三、整改措施1. 提高学习意识。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政治素养,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工作效率。
2. 增强服务意识。
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提高服务质量,做到文明用语、热情服务。
3. 强化责任心。
在查验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货物安全通关。
4. 提升团队协作能力。
加强沟通协作,充分发挥团队力量,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5. 严守纪律。
加强纪律教育,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树立海关良好形象。
四、总结通过本次自我检讨,我深刻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并表示将认真整改,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海关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请领导给予批评指正,我将虚心接受,努力改进。
海关课心得体会6篇

海关课心得体会6篇心得体会是一种把我们心里见解用文字保存下来的书面表达,当今社会,人们越发重视内在修养,写好一篇心得体会能更好地提升自我,下面是为您分享的海关课心得体会6篇,感谢您的参阅。
海关课心得体会篇1为加强我们应届毕业生专业实践知识与技能的培养,我们依照学校制定的实习计划,3月5号来到xx海关进行为期16周的实习工作。
按照实习岗位安排,我被分在国际机场旅检处进行实习,主要在技检工作岗位实习,有时会根据科内实际人手需要,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安排到其它工作岗位上实习,如申报岗位等。
三个多月以来,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我已经了解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旅检处的工作特点以及海关的主要监管方式,熟悉旅检岗位的职能、职权、职责以及现场业务操作程序、工作规范要求和工作特点。
以下是我本人在实习生活中的一点心得体会。
我被分在旅检处的技检岗位。
在实习过程中,带教老师经常对我言传身教,结合每一宗被查辑的案件特点向我指导各种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并针对不同的实际情况和监管要求提出很多注意事项。
每一次查辑案件后,监控科都会对这一次案件特点进行分析,结合进期被查辑的案件特点总结当前犯罪分子的作案特点,有利于今后的查辑工作。
每期的风险分析报告我们都会在老师的知道下进行学习。
通过具体实践操作,我才深刻体会到所学专业知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但同时也感到自身专业知识和具体实践能力有所不足。
例如对重点航班旅客的开箱查验,这要求查验人员尽量掌握各个国家的航班信息、要求具备丰富的现场查验经验,比如说“察颜观色”,还要十分懂得光机的查看方法。
因为旅客一般会选择走绿色通道,不需要向海关申报什么物品,这样就需要海关关员要有十分敏锐的洞察力,在旅客的外表打扮,神态表情上发现疑点,经过现场的简单的几个问题来找到切如点最后达到查辑的目的。
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在日益变化,查验知识也就要与时俱进才能适应监管发展要求。
还有,申报岗位实习时,尽管业务操作不难,但工作时需要细心,稍不留心可能会放掉一个申报不规范的旅客,这样的话就会造成海关取证不足等一系列麻烦,失去了海关申报的作用。
海关没收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执法建议

院法制办关于严格查禁非法 运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储存 、买 卖成 品油 的通 知》 、海 关 总署 《 关于 打击非法 进 口 “ 红油 ” 的公告 》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进 口汽车牌证管 理 的通知》 等 等 ,由此也 引发 了大
量 的诉 讼 。 ①
2 .法 律 问题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行政处罚法》 ( 以下简称 《 行政 处罚法》 ) 规定 ,只有法律和法规才有 权
律是否准确进行 司法审查 时 ,法 院普遍 性地 不对 执法依 据 的效力层 级作 出 明确 的界定 。 比如 , 在2 0 1 4年广东高 院终审 的赖灿林与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南 沙海关行政处罚决定 纠纷 上诉案 、 ④ 伦 信
刚与 中华人 民共 和国南沙海关行政处罚决 定 纠纷上诉案 、 ⑤ 苏尾柱 与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南沙海 关
设定没收 的行政处罚 。在无上位法依据 的情况下 ,规 章及其 以下 的规范性 文件无权 自行 设定 没
收 。因此 ,在海关单独 以部 门规章作 出没收 的行政 处罚决定 时 ,事实上是 缺乏法律依 据 的。一 些海关执法人员其实 已经认识到 了这个 问题 。 ② 但海关执法 中的上述 问题却一直得 以延续 , ③ 法 院也采 取 了回避 的态度 。在对海关 适用 法
足 够 的 重视 ,以致相 同的执 法错 误 在 海 关执 法 中反 复 地 出现 。在 自贸 区以及 “ 一 带 一
路” 的国际化大背景下 ,海关应 当主动提升执法水平 , 切 实保障" 3 - 事人的合 法权益。
关 键 词 :海 关没收 ;行 政 处罚 ;行 政执 法
没收是海关在 打击走 私行 为 时常用 的行政 处罚 方式 。同时 ,没 收对 于 当事人 利益 影 响 巨 大 ,因此其合法性 常常成 为诉讼 当 中的争议焦点 。为 了梳理 和分析海关在没 收执法 中存在 的问
基层海关面临的廉政风险和对策

基层海关面临的廉政风险和对策回顾5年,海关经历了“廉政风暴”的洗礼,走上重振雄风、改革创新的道路。
海关在打私、征税方面成绩突出,业务改革和队伍建设蓬勃发展,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历史经验告诫我们,越是形势好、越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自2001年以来,海关系统违法违纪案件虽呈下降趋势,但顶风违纪案件仍时有发生。
尤其是一些廉政高风险岗位,如通关、监管、加工贸易核销、缉私等部门,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的势头,仍没有被根本遏制,“后勤保障”部门的廉政案件也时有发生。
东莞海关凤岗办事处发生的“2•17”受贿案,厦门海关发生的利用技术手段内外勾结走私案,充分说明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海关特别是基层海关仍将面临执法腐败易发多发的考验,廉政形势依然严峻。
<br>一、基层海关廉政风险的表现及特点<br>当前,海关主要人力资源和大部份执法活动分散在基层海关。
基层海关管理的状况,对关区整体管理水平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从近几年海关系统发生的执法腐败案例来看,基层海关队伍廉政状况仍令人堪忧。
结合对暴露出的有关案例的分析,作者认为基层海关面临的廉政风险有以下特点:<br>(一)业务岗位的领导和骨干廉政风险居高。
凤岗2•17案件中,通关、查验、风险管理岗位中的49名干部被走私分子拖下水,他们中多数是科长和业务骨干。
厦门海关董启立等3人参与走私案,涉案3人都为科级干部。
我们新港海关在廉政方面被投诉的,也以业务岗位的骨干居多。
这些在重要业务岗位上,担任科、组长职务的干部,掌握一定权力,是权利寻租现象易发多发群体,是不法分子“攻关”的主要目标。
<br>(二)青年干部成为廉政风险的高发群体。
近年来,大批新进关的大专院校的大学生,纷纷走上基层海关的各个业务岗位。
他们是各个岗位的业务骨干,也成为廉政风险的高发群体。
凤岗2•17案件的涉案人员中,其中青年干部占绝大多数。
<br>(三)廉政风险仍产生于自由裁量权监控不力。
海关执勤心得体会

汲取“1209”案件教训学习心得郭小丽2.做到“五慎”。
一要慎初。
万事始为初,“倘一失足,将无所不至”,一旦事发又悔不当初,要抵住诱惑,决不犯初次的错误。
二要慎微。
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由小到大,由量变到质变的。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堤毁蚁穴,气泄针孔”。
微小之处不警惕,必然失掉大节。
三要慎独。
不要以为人不知,鬼不觉,有利可图时就可伸手,“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要锻炼自控能力,不论有无监督都不出廉政问题。
四要慎欲。
要控制对权、钱、色的欲望,“君子爱财要取之有道”,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社会公德,不能为所欲为。
五要慎终。
要“善始善终”,退休前捞一把,或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想法都是十分有害的,要保住晚节,站好最后一班岗。
3.以身作则,当好表率。
廉洁自律不但要管好自己,还要自觉地管好身边的人。
一要发挥作为老同志的表率作用,团结身边的同志,共同防御腐败。
二要管好自己的亲戚朋友。
警惕亲戚朋友利用自己的权力和关系狐假虎威、谋取私利。
西安郵電大學系部名称学生姓名专业名称班级时间经济与管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 2012年5月2日至2012年 6月 13日:::::实验目的实验内容二、按照系统中教师布置作业,填制相关单证。
实验步骤也可分角色进行,但要求每人至少分别以进口商和出口商身份各完成一笔业务,达到对出口报关和进口报关两部分内容的认识和掌握。
2.重点掌握:报关环节及其在整个外贸流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二、1.按照老师分配的实习帐号进入,认真查看“我的练习”中的“题目要求和说明”。
2.按照要求在“练习模版”中下载相应填制模版进行对照学习。
3.在“我的练习”中选择“答题”,完成本次练习任务。
实习心得总的来说,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实习机会,在本课程的实习中,我们充分使用网络资源进行单据的制作,这是我们未来的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通过该模拟系统我们可以掌握往来各项填制单据的技巧,不足之处通过老师的悉心指导和查阅相关资料又可以起到温故知新的作用。
缉私 海关 总结

缉私海关总结1. 引言海关是国家的外部边境管理机构,负责检查和监控进出口货物、人员和交通工具。
其中,缉私是海关的重要职责之一。
本文将总结缉私海关工作的重要性、挑战和应对措施。
2. 缉私的重要性缉私海关工作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以下是几个主要原因:2.1 经济损失走私和侵权行为给国家经济造成巨大损失。
通过加强缉私工作,海关可以减少偷逃关税和增值税,保护国家税收。
2.2 公平竞争环境缉私可以防止非法进口产品和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市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3 安全保障缉私海关工作可以拦截危害国家安全的非法物品,如毒品、武器和危险品。
确保国家安全稳定是海关的首要任务。
3. 缉私海关工作的挑战3.1 技术变革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走私活动也日益巧妙和复杂化。
走私者利用新技术手段来隐藏非法物品,如隐藏在家电、车辆和容器中。
缉私海关工作要面对技术变革的挑战,需要不断更新设备和技术手段。
3.2 跨境合作走私活动通常涉及跨国组织和国际合作。
缉私海关工作需要与其他国家的海关密切合作,共享信息和情报,共同打击跨国走私活动。
3.3 人员培训缉私工作需要专业知识和技能。
海关需要不断培训和提高执法人员的能力,以应对不断变化的走私手段和新型非法物品。
4. 缉私海关工作的应对措施4.1 使用先进技术手段海关可以使用现代化的设备和技术手段,例如射线扫描仪、红外线检测仪等,来检查和识别可疑物品。
这些技术可以帮助提高缉私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4.2 强化跨境合作加强与其他国家海关的合作,分享情报和信息,共同打击跨国走私活动。
4.3 加强人员培训持续培训和提高海关缉私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使其能够有效应对各种走私手段和非法物品。
4.4 完善法律法规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法律威慑力,并加强国内外执法合作。
4.5 提高公众意识加强公众对缉私工作的认识和支持,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增加人们对走私危害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对走私行为的抵制。
打击流通领域贩私行为的对策与思考

打击流通领域贩私行为的对策与思考打击流通领域贩私行为的对策与思考走私商品从进关到消费者手中,期间经过过关、运输、流通、消费等多个环节。
一直以来,海关、公安、工商等部门都致力各个环节的监管,走私贩私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但因各种客观因素影响,走私商品依然有其供应和需求市场,走私贩私行为更加隐蔽并有新的动态,给各级政府的监管部门带来新的挑战。
在这里,笔者根据实际,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分析当前走私贩私行为的新动态、私货市场存在的原因和打击的难点,谈谈打击流通领域贩私行为的对策。
一、当前走私贩私行为的特点随着经济的开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政府部门反走私力度的增强,走私贩私行为越来越隐蔽、商品种类涉及面越来越多广、手段层出不穷并越发新颖。
主要特点有(一)商品种类多样化以前,流通领域的走私商品主要集中在高档消费品上,如汽车、香烟、手表、洋酒、冷冻品、化妆品、成品油等。
现在,流通环节出现的走私商品品种类越来越多,除了汽车、手表等高档消费品外,还包括一般日常消费品,如:食品、饮料、服装、电子产品等,以及包括一些特殊商品,如:医疗器械、洋垃圾、出版物等。
据报道,20xx年南京海关破获的全国最大进口医疗器械走私案件中,走私的货物包括了心脏支架、冠状动脉球囊等。
(二)商品和销售渠道多样化目前,交通网络和科技网络的高速开展,除了海、陆、空传统的走私渠道外,还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近年来迅速开展的物流业和电子商务,开辟邮寄、快递、网上购买配送、以私人自用携带入境等新的走私贩私渠道,使私货的渠道和销售渠道更加广泛。
据报道,20xx年南京海关破获的医疗器械走私案件中,走私的渠道是通过邮寄将医疗器械偷运入境。
另外,自从与港澳地区紧密合作关系建立以后,泛珠三角地区的走私分子还利用自由行的便利,组织家庭妇女、老人等一般社会人员,给与一定报酬,利用这些人经常在港澳和内地往返的机会,以“蚂蚁搬家”的方式,先化整为零将商品带进境内,然后再采取化零为整的方式集中推入市场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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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缉私部门关于行政执法观念的
思考
海关缉私部门关于行政执法观念的思考2007-02-10 16:49:15
作为专司打击走私的海关缉私部门,随着近年海关系统缉私职能的重大调整,已从具有单一刑事执法功能,转变为承担打击走私犯罪和惩处走私、违规等行政违法活动双重职能,这使得缉私警察执法工作辐射面迅速扩展。
仅就青岛关区缉私部门而言,今年已从往年对不足百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调整为还要同时查处近千个存在行政违法行为的企业和个人。
在这种情况下,缉私警察执法观念尤其是行政执法观念如何确立,会直接左右着行政执法行为的价值取向,将敏感地影响到缉私警察
甚至海关在企业中的形象,必须予以认真思考。
一、对缉私部门行政执法观念的基本认识
缉私部门行政执法观念源于政府的行政观念,即政府实施行政管理所基于的理念,当这种行政管理具体为对走私、违规等行政违法活动实施行政处罚,承担查处职能的海关缉私部门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关于执法目的、价值追求以及与执法相对人关系平衡等所形成的基本观点和倾向性态度就构成其执法观念的基本内容。
对走私等违法活动的调查、惩处是《海关法》赋予海关的主要任务之一,也是海关整个工作链条上重要的一环,应当说,行政执法的效果将从个案的成与败、是与非,放大为对海关监管、通关环境等宏观要素的影响。
只有在行政
执法过程中体现出应有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才能发挥执法结果的导向作用,有效规范企业、个人进出境行为,促进海关监管;才能在惩处不法中保护合法利益,营造违法则纠、守法便利的通关环境。
执法效果最终要通过具体的执法行为来实现,而人的一切行为毫无例外地要受到观念的支配和左右,执法行为的趋向同样是由执法观念决定的,从根本上讲,行政执法观念是影响和制约行政执法效果的最关键性因素。
我认为,目前无论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宏观环境,还是进出口企业对便捷通关的客观需要,要实现法律、社会的双重最佳效果,公正、公平、效率的执法观念是缉私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必然选择。
二、决定和影响执法观念的外在因素
缉私部门行政执法观念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在影响和制约执法行为的同时,
其形成与存在也要受到多重外部因素的作用,在执法观念中无疑就要充分反映出这些外部主导因素的要求。
“公正、公平、效率”正是基于以下几方面外因而对缉私行政执法工作的必然要求。
首先,作为政府行政观念的派生体,要以政府当前的行政管理理念为依据。
今年月召开的中央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其中虽然没有单列标题论述政府行政观念,但却多次直接或间接阐明了现代政府应当坚持“依法行政”,从实质上讲,就是要使行政权力的行使进入法治状态,从实体、程序、裁量等方面得到有效的控制和制约,法无明文规定不得为,严禁越权行政和滥用权力,以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这是最广大人民群众意志的体现,也是实践“三个代表”,执政为民的基本要求。
“依法行政”是对所有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过程的基本要求,其目的就是在于追求
行政行为“公正”的结果。
缉私部门在行政执法中也必须按照这一要求,严格依法办案,实现“公正”的法律效果。
其次,缉私部门作为国家对进出境环节实施监督管理职能机关—海关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体现海关工作的自身要求。
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海关与企业的关系被认为是执法与守法、管理与被管理、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随着历史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海关系统对新时期海关工作的性质和任务有了新的认识,逐步确立了“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海关工作方针,实际也是海关工作的执法理念,它既把政府倡导的“依法行政”观念作为第一要求,同时,结合海关工作实际,辨证地提出“把关与服务并重”,就是要求实现权力规制与权利保障的统一,把关注企业利益、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寓于海关监管工作中。
海关缉私部门履行对走私、违规等违法活动查处职能中,必须兼顾
保护好执法相对人的合法利益,在保证执法结果公正的同时,还要“平等”对待每一个企业和个人。
这里所说的“平等”,不仅仅是要求在处罚中“公平”对待所有当事人,保证处罚标准的相对稳定和处罚结果的相对平衡;而且,要及时办结案件,提高办案“效率”。
目前海关业务现场操作中,对查发有违规行为的企业,案件办结前,如果企业进口保税料件则征收全额税款金。
缉私部门在执法中尽快办结案件,加快企业资金流转,无疑会有助于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赢得先机,使企业的利益得到保护。
第三,作为行政执法部门,要反映出行政执法的自有特点。
对于海关缉私部门而言,行政执法活动完全体现在对走私等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过程中,就必须体现行政执法“合法、合理”的基本要求。
“合法”即在行政违法案件查处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等关于执法权限、手段、方式、责任的规定,执法
有据、执法有序,这也是“依法行政”的应有之意。
“合理”就是要求处罚适度,符合法律基本原则,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这种“合理”是基于对自由裁量权的控制来实现的,从海关缉私工作本身特点考虑,“合理”也应包含“效率”之意。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缉私部门遵循“公正、公平、效率”行政执法观念,也是行政执法自有属性、内在规律的基本要求。
三、“公正、公平、效率”观念的内在要求
既使是落实到海关缉私部门这一具体对象,执法观念仍应归属于意识形态范畴。
意识作用于存在,“公正、公平、效率”这一执法观念对缉私部门行政执法实际工作,必然提出以下几方面要求:
(一)必须适应海关整体工作和国家经济发展大局需要。
缉私部门行政执
法是否做到“公正、公平、效率”,往往是从对海关监管工作和经济发展的促进效果来考察的。
国家的整体利益与地方局部利益以及企业个体利益既息息相关,又在一定情况下彼此存在矛盾,缉私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经常处于矛盾的交织点。
作为代表国家对进出口环节监督把关的职能部门,首先必须坚持国家利益至上的原则,同时,在具体执法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国家利益与地方、企业利益的统一点,避免机械执法,在不违背立法原意的前提下灵活适用《海关法》和《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简称《细则》)以及相关规章规定。
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故意与过失、初犯与屡犯,善于“抓大放小”。
对故意逃避海关监管的走私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对企业不了解海关规定或工作过失偶然造成的违规行为,应尽可能降低企业因海关执法带来的成本增加。
执法中,既不能借口依法行政而无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也不能片面强调保护合法利益、促进经
济发展而否定依法行政。
要把依法行政与服务经济有机结合起来,稳妥把握好两者平衡,立足于大局来实现执法工作的“公正、公平、效率”,求得行政处罚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必须在具体办案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行政处罚实体和程序的法律规定。
缉私部门行政执法是否做到“公正、公平、效率”,虽然要从大局来考察,但其又是通过查办一起起具体案件来体现的,这要求一切执法行为必须实体合法、程序合法、讲求效率。
具体要求:
.处罚法定。
必须在《海关法》授权范围内,遵循《海关法》、《细则》规定的处罚种类、处罚幅度和处罚程序,对走私、违规等行政违法活动进行查处。
违反法定种类、幅度、程序是违法行政;同时,对法无明文规定违法的行为不得实施处罚。
譬如,加工贸易企业丢失手册行为,虽已影响到海关实际监管,但
现有法律、法规对此均无明文规定,按照“法无授权即违法”的原则,如果对其实施处罚即构成违法。
.处罚公开、公正。
所谓“公开”,即作为行政处罚依据的规定必须已向社会公布,处罚的程序和结果要公开,如: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法律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允许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处罚结果要依法送达当事人。
上述程序如未遵循,即形成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侵犯。
所谓“公正”,则必须区分不同的走私、违规行为,在法定种类、幅度范围内恰当地行使自由裁量权,使处罚结果与受罚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后果相对称,体现“过罚相当”;同时,要平等对待所有当事人,不能因人设罚,执法标准不统一。
“公正”还要求对当事人一个违法行为,不能给予多次处罚。
.严格办案时限。
现代行政管理理念已将效率作为衡量程序内在价值的一个重要标准,缉私部门在行政案件办理中必须综合考虑案件处罚的执法成本和执法效益,对事实清楚、情节轻微的行政违法案件,启动办理行政违法案件简易程序,予以当场处罚;对适用一般程序的案件,也要严格限定办案时限,通过缩短办案周期,降低执法部门办案压力,减少执法成本;同时,加快涉案企业财产流转,使当事人尽快从涉案问题中解脱出来,以快捷的效率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必须立足高标准,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要实现“公正、公平、效率”的目标,必须有一支廉洁勤政、业务过硬的队伍做保障。
要结合行政执法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教育行政执法人员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同时,积极研究落实监督防范措施,缩小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空间,确保队伍
廉政建设不发生任何问题。
在业务素质提高方面,要从基础建设入手,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相关制度规定,具体明确各个办案环节的规定要求,细化处罚幅度标准,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在此基础上,采取理论学习、培训交流、实践磨练、经常性工作研究等多种方式,尽快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海关业务水平,培养一支懂海关业务、熟法律知识、会查办案件的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