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业务基本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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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业务基本技能有哪些

法律顾问业务基本技能有哪些

法律顾问业务基本技能有哪些法律顾问在⽣活中越来越常见,那么作为法律顾问应该具备哪些基本技能,⼜会提供哪些服务和咨询。

⼩编今天就带⼤家来看⼀下“法律顾问业务基本技能有哪些”这个问题及其后续问题。

关于这些问题,店铺⼩编为你整理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也称企业律师,是企业聘⽤的企业法律专业管理⼈员,主要从事企业法律咨询、法律顾问、项⽬谈判、防范法律风险、执⾏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对企业重⼤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参与起草、审核企业重要的规章制度、合同审核及签订、企业的诉讼和⾮诉讼等法律事务⼯作。

根据国务院2014年8⽉12⽇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批⾏政审批项⽬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取消了企业法律顾问的职业资格的考试制度。

现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仍然有效并可聘为企业法律顾问。

1997年,依据⼈事部、国家经贸委、司法部下发了《⼈事部、国家经贸委、司法部关于印发〈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暂⾏规定〉及〈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发〔1997〕26号),国家开始实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

2002年⼈事部下发了《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发〔2002〕21号),对原有考试管理办法进⾏了修订。

考试⼯作由⼈事部、国家经贸委共同负责,⽇常⼯作委托国家经贸委经济法规司承担,具体考务⼯作委托⼈事部⼈事考试中⼼组织实施。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法制建设的⽇臻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在参与企业的决策、经营、管理、预防和处理各种法律纠纷⽅⾯的作⽤越来越重要,企业法律顾问就业前景⾮常⼴阔,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是⽤⼈单位选择法律顾问的⼀个重要因素。

由国家⼈事部组织的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统⼀考试,实⾏以2年为⼀个周期的考试成绩管理办法,即参加4个科⽬考试的⼈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的考试;参加2个及以下科⽬考试的⼈员必须在⼀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

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工作要点

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工作要点

法律顾问第一节法律顾问概述一.法律顾问的概念律师及律师职业是一种维护法律权利的社会角色,其基本功能在于通过对社会主体法律权利的维护,促进社会法律秩序的稳定。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制建设的日臻完善,作为律师执业重点的法律顾问在参与处理各种法律纠纷方面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已为我国社会各界所病房普遍关注。

法律顾问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法律顾问,是指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等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各项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帮助的法律专业人员,如法律研究人员、教学人员等。

狭义的法律顾问应当仅指取得执业资格的律师。

二.法律顾问的种类划分法律顾问有多种类型,根据不同的标准大致为以下几种:1、按聘用主体的不同划分可以分为政府法律顾问、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社会团体法律顾问和公民个人法律顾问。

2、按工作范围的不同划分可以分为有特定范围的法律顾问和无特定范围的法律顾问。

有特定范围的法律顾问,是指依据聘用合同的规定,顾问律师只为聘请单位就某项或某几项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如只草拟、审查某一种或某几种经济合同等。

无特定范围的法律顾问,是指聘请合同或协议对顾问律师的服务范围不作具体规定,而要求顾问律师为其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3、按聘用期限的不同划分可以分为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顾问。

常年法律顾问是指律师事务所与聘用方签订一年或一年以上的聘请协议,在协议期限内,受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以法律顾问的身份为聘用方提供协议范围内的法律服务。

协议期满,法律顾问关系即终止。

继续聘请的,重新签订协议。

这是一种较通行法律顾问形式。

专项法律顾问是以完成某一特定法律事项的始终为期限。

在这段时间里,律师事务所可以与聘用方签订某一法律事项的聘请协议,该法律事项办结,法律顾问关系即终止。

三.法律顾问的特征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其特征十分明显。

1.法律地位上的独立性。

律师应聘担任法律顾问,独立地以自己的法律知识依法执行职务,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律师担任地方行政机关法律顾问的相关问题研究

律师担任地方行政机关法律顾问的相关问题研究

【内容摘要】《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国中明确提出要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于我们律师业来说,既是一个开拓业务领域,也是一个提高业务水平的机会,当然若能为中国的法治建设尽自己的一点绵薄之力,那才是我们律师最值得欣慰的。

这几年,笔者在师傅的带领下,有幸担任几个行政机关的常年法律顾问,为此想结合自己担任行政机关法律顾问的相关经验和认知,就担任地方行政机关法律顾问的作用、经常遇见的法律问题和主要工作内容等做一些罗列和分析,以及对律师担任行政机关法律顾问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等进行阐述,并在最后就规范和完善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方面提出一些个人观点和建议。

【关键词】行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工作内容素质与技能建议引言推进法治建设,我国要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行政机关当然也要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担任行政机关法律顾问的主体有很多:有政府法制部门的人员、法学专家、公职律师……但我相信担此责任的主要主体还将会是我们职业律师。

当然,律师担任行政机关的法律顾问也是有法可循的。

首先,《律师法》第28条规定:律师可以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按照《民法通则》第50条的相关规定,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均具有法人资格,律师担任其法律顾问均于法有据;其次,1989年司法部发布的《司法部关于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1993年国务院批转了《司法部关于深化律师工作改革的方案》,其中就明确提出律师在有关国家机关、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的试点。

因此,我国行政机关的法律顾问制度,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行政机关也较多聘请了法律顾问,而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则进一步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即提出要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律师承办企业法律顾问业务操作指引

律师承办企业法律顾问业务操作指引

律师承办企业法律参谋业务操作指引〔根本稿〕?目录第1条适用及定义第2条业务中的律师职业操守第3条客户的开拓第4条企业法律参谋效劳的实现第5条特殊法律问题的处理第6条工作成果的提交及后续工作第7条其他事项第1条适用及定义1.1 本指引的制订目标为对律师从事企业法律参谋业务提供根本参考,提高工作的深度和广度、确保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平衡,并在效劳社会、为客户防范法律风险的同时防范自身的执业风险,特制订本指引作为工作理念、工作内容及工作要点等方面的提示。

1.2 本指引的性质本指引系对律师从事企业法律参谋业务时的操作指导性文件,供律师从事相关业务时参考使用,相关效劳内容可参见?律师业务目录?。

本指引无强制性效力,尤其不作为判断律师执业过错的依据。

1.3 企业法律参谋业务相关定义本指引所使用之下述术语,非经特别说明,其定义如下:⑴企业法律参谋业务系指律师事务所依法承受聘请,指定律师以其专业知识和技能为法人企业、其他组织企业、个体企业等企业,在约定的工作范围和工作期间提供多方面的法律效劳的专业性活动。

〔见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法律参谋工作规那么?〕⑵企业法律参谋系指合法开办及依法存续,承受本指引所提及的民事主体聘请为其提供企业法律参谋效劳的律师事务所。

⑶参谋律师系承受聘请后的律师事务所所指派的,为聘请方提供具体法律参谋效劳的执业律师,但不包括不具律师执业资格证的助理。

⑷聘请方系指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企业法律参谋效劳合同,聘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效劳的法人、其他组织等本指引述及的企业法律参谋效劳对象。

1.4 企业法律参谋业务的效劳对象本指引的适用范围,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相关法律标准的授权范围之内以及未制止范围之内,以企业法律参谋形式向企业提供的各类法律效劳。

其中:1.4.1 为组织形式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企业提供的企业法律参谋效劳,效劳范围包括其从设立、经营管理期间到终止时止的所有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设立、经营、变更、上市、清算、解散等过程中的所有法律事务。

农村法律顾问个人工作总结(5篇)

农村法律顾问个人工作总结(5篇)

农村法律顾问个人工作总结农村法律顾问是为农村地区的农民和农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的专业人士。

我作为一名农村法律顾问,主要负责解答农民和农村居民在农村生活中遇到的各类法律问题,协助他们了解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下是我个人工作总结:一、法律咨询作为农村法律顾问,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就是为农民和农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我经常接到各类电话咨询或亲自前往农户进行面对面咨询。

咨询的问题涉及范围广泛,包括土地权属、农田流转、农业补贴、劳动合同、继承等等。

对于每个问题,我都会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分析问题所在,然后给出详细的解答和建议。

通过我的帮助,农民和农村居民能够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法规,避免法律纠纷的发生,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法律援助除了法律咨询,我还负责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和农村居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根据需要,我会代表当事人向有关部门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并为其代理案件。

在代理案件过程中,我会依法提供证据、起草诉讼材料、进行法律辩护等等。

通过我的努力,不少农民和农村居民能够成功维护自己的权益,获得应有的法律保护。

三、法律宣传作为农村法律顾问,我也积极参与宣传普法工作。

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知识培训等方式,我将法律知识普及给农村地区的农民和农村居民。

这不仅能够帮助他们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律素质,还能够预防和减少法律纠纷的发生。

同时,我会针对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的法律难题,编写相关的宣传材料,提供针对性的法律宣传。

四、协助执法除了为农民和农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我还会协助各级执法部门开展工作。

在日常工作中,我会与农村地区的公安、司法等执法人员保持紧密联系,及时了解他们遇到的法律问题和法律难点,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在需要的时候,我也会协助执法部门进行法制宣传、查办案件等工作。

五、自我提升作为一名农村法律顾问,我深知自身的知识和能力决定了我能够为农民和农村居民提供多大的帮助。

因此,我不断充实自己的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和学习机会,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水平。

律师办理政府法律顾问业务操作指引

律师办理政府法律顾问业务操作指引

律师办理政府法律顾问业务操作指引第一部分一般性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指导本省律师依法办理政府法律顾问业务,保证律师在政府及政府部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推动江苏法治政府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主体与责任】律师是政府法律顾问业务的承办主体,负责具体办理政府法律顾问业务。

律师事务所是政府法律顾问业务的责任主体,应加强对本所律师办理政府法律顾问的业务管理,督促本所律师依法勤勉、尽职。

律师受律师事务所指派承办政府法律顾问业务造成顾问单位损失的,由律师事务所对外承担赔偿责任。

各级律师协会负责组织政府法律顾问业务的培训、指导工作,促进律师不断提升办理政府法律顾问业务的水平。

第三条【律师与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构的关系】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或顾问团是政府设立的,由政府法制机构负责组建,受政府委托处理法律事务的顾问机构。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与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顾问团)的意见不一致时,律师仅应对自己所出具的法律意见负责。

第四条【基本原则】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办理政府法律顾问业务应遵守以下原则:(一)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原则律师在办理政府法律顾问业务过程中,应始终以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原则,不断推动政府依法决策、依法立法、依法行政的水平,防范法律风险。

(二)独立性原则律师就政府重大决策、政府立法及规范性文件的制定、重要行政行为等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及为政府提供其他法律顾问服务时,应依法独立提出法律意见,不受任何组织、个人的干涉。

(三)积极谨慎执业原则政府法律顾问业务有别于传统的法律顾问业务,律师办理政府法律顾问业务责任重大,应积极谨慎执业,除了应不断提高办理政府法律顾问业务水平以外,并可采取以下方式:团队化服务。

律师事务所可根据所承办政府法律顾问业务的需要,遴选具有不同专业特长的律师组建服务团队为政府及政府部门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尽量避免采取单一律师服务方式。

法律顾问工作指引

法律顾问工作指引

法律顾问工作指引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法律顾问工作指引第一条宗旨为了指导和规范我所律师法律顾问工作,保证服务质量,增强法律顾问单位对市场风险和法律风险的承受能力和防范化解能力,促进、保障我所律师法律顾问工作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相关定义本指引所称的法律顾问是指:律师依法接受企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下同)的聘请,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聘请方提供多方面的法律服务的专业性活动。

本指引所称的顾问单位是指:聘请律师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第三条法律顾问工作的基本原则法律顾问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补救为辅;指导为主,承办为辅的原则。

律师作为法律顾问,除代理顾问单位进行诉讼、仲裁活动外,主要以非诉讼的服务方式,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帮助顾问单位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同时保证办理法律事务的准确性、真实性与合法性,从而达到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目的。

第四条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种类及法律依据律师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关于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司法部关于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担任企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法律顾问。

按照提供服务的内容及形式的不同,法律顾问的种类可以分为:1、常年法律顾问。

是指顾问单位在较长时间内聘请的法律顾问,是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基本形和最主要的形式,具有服务的经常性和服务内容的多项性、综合性等突出特点。

2、专项法律顾问。

是指顾问单位为完成或处理某项法律事务而临时聘请的法律顾问,具有服务时间短暂和服务内容单一的特点。

第五条法律顾问的业务范围及职责法律顾问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为顾问单位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件,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顾问单位委托的其他专项法律事务。

具体如下:1、企业常见法律问题的咨询和建议;2、参与起草、修订企业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的管理与使用;3、参与合同谈判,制定谈判策略与方案,起草和审定商务合同;4、参与起草、修订企业人事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的招聘、培训、福利等劳动人事管理;5、为企业起草其他规章制度、条例或法律性文书,以起到增强企业本身素质、使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要求、内部管理纳入法制轨道的作用;6、为企业起草、审查经济合同、劳动用工合同,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7、对企业管理层进行法律辅导,增强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8、对企业员工进行法律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制意识,保障企业规章制度得到贯彻执行;9、对新注册企业工商登记资料、企业章程等法律文件进行起草、审核;10、对企业的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文件进行审核,为相关法律事务提供律师建议;11、对涉及企业工商管理和税收法规等法律事务提供指导;12、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重大项目进行法律分析论证;13、对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结构、股东会结构、监事会结构)的合法性提供律师建议;14、参与企业的合并与分立活动,对其法律可行性和操作性进行论证,具体的法律文件的起草、审订,参与整个活动的谈判和监督执行;15、参与企业招标投标活动,参加项目谈判,对招标投标活动出具法律意见书以及制作项目标书;16、参与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或资产重组,出具法律意见书和起草、审核相关法律文件;17、参与企业收购与反收购,配合企业进行法律论证分析,起草审核相关法律文件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18、参与融资租赁、资产转让等其他重要经济活动,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律师法律顾问工作指引

律师法律顾问工作指引

律师法律顾问工作指引1. 目的和主题内容1.1 为了规范本所律师为委托人提供常年和专项法律顾问工作,保证服务质量,制订本规范。

1.2 本规范规定了法律顾问委托关系的建立、法律服务委托合同的签订、顾问律师的工作程序等内容。

2. 适用范围2.1 本规范适用于本所为委托人提供常年和专项法律顾问服务的律师。

2.2 下列人员应通晓本规范:1)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律师2)协助律师完成法律顾问工作的律师助理 2.3 下列人员应了解本规范1)其他律师2)其他律师助理3)内勤3. 术语3.1 法律顾问服务:本所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为委托人的非诉讼法律事务提供综合性、临时性或专项法律服务。

3.2 委托人:委托本所为其非诉讼法律事务提供综合性、临时性或专项法律服务,并签署《法律服务委托合同》的当事人。

3.3 顾问律师:本所指派为委托人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执业律师。

4. 职责本规范的编制和修订由本所标准化委员会提出,经合伙人会议批准后,由首席合伙人颁布。

5. 引用法律、规章、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关于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法律顾问工作规则》6. 纪律要求6.1 顾问律师应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遵守诚信原则,在授权委托范围内,依法独立提供法律服务。

6.2 顾问律师应依《法律服务委托合同》的规定或委托人的授权委托提供法律服务,不得超越委托权限。

6.3 为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或其派出机构提供法律服务的顾问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和政府委托的权限履行义务,不得超越委托权限。

6.4 顾问律师不得从事与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事务,不得利用为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或其派出机构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进行不正当竞争,也不得利用政府法律顾问的身份代理他人办理法律事务。

6.5 顾问律师有权拒绝委托人要求为其违法行为及违背事实、违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事项提供服务,有权拒绝任何单位、个人的非法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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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一)法律顾问工作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出路(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内容和范围概说(三)法律顾问工作的基本工作程序(四)如何协调法律顾问与企业内部法务人员的关系(五)法律顾问的工作方法——变被动工作为主动介入1.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体系与机制的建立流程2. 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性描述和利润增长点(六)法律风险防范的具体方法及实例(课堂活动)一、法律顾问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出路(一)法律顾问的作用1. 预防可能发生的问题,防患于未燃;2. 处理聘请方已经存在的问题。

包括代理诉讼仲裁案件,参加谈判、调解等;3. 促进聘请方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建立规章制度;4. 节约费用(相比在单位内部设立专门性的法律服务机构而言)。

(二)存在的问题1.问题:(1)数量减少(2)费用降低2.原因:(1)很多企业设立了法律部门,承担起了法律顾问的工作;(2)企业原来聘请过法律顾问,没有起到作用,认为不值;(3)律师认为此乃传统低端业务,利润有限不重视。

(三)出路1. 处理好与企业内部法务部门的关系,相得益彰;2. 为企业建立风险防范机制,真正参与企业经营,使企业认为物有所值、物超所值;3. 自我价值认知:法律风险防范的过程中,很多大案件是法律顾问最先发现;参与经营过程中,法律顾问工作能发现企业利润新的增长点。

二、传统意义上的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一)提供法律意见1. 可行性法律分析(1)决策是否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政策的要求;(2)国家对此有哪些相应政策;(3)立项采用哪种法律形式对聘请方更为有利等。

2. 风险分析市场对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来说,既有机遇,也有风险。

顾问律师可以针对企业决策可能带来的风险进行分析,并针对不同的风险制定相应的法律对策和危机处置方案。

(二)草拟、审查法律文书1. 法律文书内容(1)经济合同;(2)企业章程;(3)管理规定等。

2. 审查重点(1)合法有效性;(2)合同条款完整性;(3)容易产生纠纷的问题;(4)违约认定;(5)解决纠纷方式。

(三)参加重大经济活动的谈判1. 谈判前(1)全面了解情况;(2)收集政策法规。

2. 谈判中(1)形成独立见解;(2)提供有建设性意见;(3)准确判断;(4)集思广益。

3. 谈判后(1)制作文书;(2)办理后续如审批公证等手续。

(四)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1. 优势(1)事先设计诉讼方案;(2)搜集使用证据;(3)准确提出诉讼请求。

2. 具体工作(1)对外经济活动中发生的经济纠纷,主要是经济合同纠纷。

(2)对内管理中发生的纠纷,主要是涉及劳动法方面的纠纷。

(五)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 内容(1)合同管理制度;(2)劳动人事制度;(3)产品质量制度;(4)商业保密制度等。

2. 审查、清理、完善已有制度:(1)形式、内容均要合法;(2)具有可操作性。

(六)协助企业建立法律服务机构,进行法制培训和法制宣传(略)(七)办理其他非争讼性法律事务1. 帮助企业转换经营机制,落实经营自主权;2. 帮助企业清产核资、界定产权;3. 帮助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清算整顿、破产还债;4. 帮助企业转产、合并、兼并;5. 帮助企业进行资信调查、工商登记、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和转让;6. 帮助企业办理公证、抵押、信托、租赁;7. 帮助企业发表启事、声明等等。

三、法律顾问业务的基本工作程序三个阶段:(一)调查研究,全面掌握聘请方的情况(二)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及时处理相关问题(三)协助聘请方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一)调查研究,全面掌握聘请方的情况1. 调查方式:(1)个别访问;(2)开座谈会;(3)听取有关人员介绍。

2. 调查内容:(1)聘请方基本情况: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人员编制、企事业单位性质、经营方式、业务范围、经营状况、资产状况、单位简史;(2)聘请方在本领域内所处的地位、作用、服务对象与竞争对手;(3)聘请方的隶属关系或相对的政府主管机构,包括直接享有管理权的上级主管机关或拥有监督管理权的政府主管机构(包括银行、审计、工商、物价、税务、交通、卫生、环境保护等);(4)聘请方产业链情况:包括上下游供应、销售渠道、物流等。

(5)聘请方产品、技术资料以及其他有关业务资料,基本了解相关技术领域常识,已变更为顺利地提供服务,发挥智囊作用;(6)企业发展规划、阶段计划以及近期需要解决的问题;(7)汇总聘请方现行的规章制度;(8)聘请方现存的法律问题分门别类、装档待处;(9)根据了解的聘请方的业务情况和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掌握有关的法律规定。

(二)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及时处理相关问题1. 聘请方正在违约的合同:在对方接受的前提下明确责任,签订弥补协议,消除违约后果,尽可能减少财产损失。

2. 口头合同:尽快采取措施用书面形式固定下来。

3. 将要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可以起诉的尽快起诉;不能起诉的,要采取必要措施中断诉讼时效。

4. 实用技巧:(1)选择最易见效的案件重点突破,使聘请方尽快看到企业法律顾问的作用;(2)对其他纠纷区分轻重缓急,选择最佳方式逐一解决,尽最大努力维护聘请方合法权益,避免财产损失;(3)完成后定期出具或针对单项工作出具工作报告。

(三)协助聘请方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略)四、如何协调法律顾问与企业内部法务人员的关系1. 顾问律师和聘方内部法律事务机构工作人员间的区别:(1)两者与聘方关系不同(2)两者参与诉讼活动和非诉讼活动时的身份不同、熟悉程度不同(3)两者的工作范围不同。

前者仅在合同范围内,后者范围广泛2.两者关系处理建议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发挥各自优势。

顾问有时充当部门代言人、需要有客观评价。

对内对外均如此。

3.签订委托聘请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1)合同的主体双方是聘请单位和律师事务所。

(2)聘任期限要适宜,人员安排要合理。

期限:工作量、费用。

避免“多顾少问、顾而不问”的现象。

(3)恰当地选择律师的应聘方式。

五、拓展法律顾问工作的新方法本人的两篇文章:1.思路决定出路:《变被动工作为主动介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2.价值产生利润:《从建立和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体系看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性和利润增长点》六、企业法律风险——法律顾问工作的关键(一)关于企业法律风险1. 概念:企业法律风险是指企业预期与未来实际结果发生差异而导致企业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并因此给企业造成损害的可能性。

2. 形成:法律风险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故意或过失违反法律义务或约定义务可能承担的责任或损失。

当企业违反了法律,或者行为不符合法律规范,或者缺乏防范意识,都会产生法律风险。

3. 实例:企业法律风险例证(略)(二)常见法律风险及成因1. 公司常见法律风险:(1)公司治理结构的设计;(2)公司合同风险;(3)公司知识产权保护;(4)公司人力资源;(5)公司重大并购、重组项目风险。

2. 例:合同法律风险成因(1)合同法制观念淡薄,风险意识差;(2)合同文本不规范、条款过于简单、模糊;(3)合同签订行为不规范、约定不明确;(4)一般仅注重合同的静态管理,而忽视合同的动态管理;(5)合同签订履行监控制度不完善。

(三)企业法律风险成因1. 决策违规企业重大经营决策、重要经济活动违反决策程序,不经过法律论证,被迫承担法律后果。

例如:企业违规出借资金、对外担保等。

2.经营违法企业从事经营活动,违反强制性规定。

3. 民事违约企业订立与履行合同不规范,违反约定导致经济纠纷,被对方起诉承担违约责任。

4. 遭受不法侵害企业维权意识不强,经营行为存在漏洞,防范机制不健全,遭受不法侵害、恶意诉讼或突发危机时,被动应付。

(四)中央企业法律风险的特殊原因1. 治理机构不完善,没有形成有效制约;2. 内部风险控制体系不健全,决策缺乏论证审核;3. 管理层级多,资产监管链条长,母公司对子公司缺乏监管;4. 盲目扩张,过分追求多元化、超速发展,造成风险无法控制。

(五)法律风险的种类1. 刑事责任风险2. 行政处罚风险3. 民事责任法律风险4. 单方权益丧失法律风险(六)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是一种机制,包括机构人员、制度规范操作流程,在这个流程中应包括:预防与评估、对经营和决策行为的集中管理与控制、提出防范措施、监督与跟踪、过程控制、预警机制、提示与警戒、补救措施、年度评估、奖惩制度。

对企业而言,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也是一种法律管理,是企业内控体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公司商业内控风险管理最基本的要求,是公司可持续性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健全的公司治理,需要“以法律为准绳”。

对律师而言,突出法律顾问的工作重要性,将企业运营管理纳入到法制的轨道上来,使法律顾问真正深层次地参与企业管理。

1.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建立(1)促使企业建立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和机制的理念树立以事先防范和过程控制为主,以事后救济为辅的法律风险防范理念。

①事先防范是基础②过程控制是关键③加强科学性分析判断(2)分析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特点:①相融性②系统性③操作性(3)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建构程序步骤一:健全组织、做好人员安排具体工作:决策层的高度重视并设置专门的法务机构,有条件的大公司可设立风险委员会。

人员分工:一般公司可由负责人挂帅,法律顾问制定具体方案,法务人员具体实施办理,公司各部门全员配合。

步骤二:建立风险预警评估步骤三:发布风险报告步骤四:处理预警,设计解决方案步骤五:实施、改进方案步骤六:考评监督2.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构的工作流程(略)3.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构详解体系内容涵盖九大子项目:①公司治理结构;②公司合同风险防范体系;③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④公司人力资源法律保障体系;⑤公司重大并购、重组项目风险防范体系;⑥公司法律风险预警机制;⑦公司法律风险救济机制;⑧公司法律培训;⑨公司法律风险年度评估报告。

各子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包括:①建构子项目模板;②子项目操作指引及风险提示;③流程管理。

以子项目合同风险防范体系建构为例,具体建构工作流程为:①全面梳理公司的合同风险;②建构合同模板;③合同操作指引及风险提示;④合同流程管理;⑤合同培训。

(七)法律顾问的作用和防控手段作用一:协助企业建立风险信息搜集和评估机制风险评估的具体操作:(1)通过研究案例找出法律风险点;如研究对外投资、转让、并购、劳动合同、买卖合同等,在投资中审查对方资信情况确定风险点等。

(2)从各部门收集风险预警信息;(3)分析风险预警信息。

(4)确定风险预警等级。

作用二:发布法律风险提示和风险预警报告风险提示的具体操作:(1)对于超期未结的合同、协议,向相关部门和人员发出风险提示;(2)对于存在违约、纠纷风险的事项,向相关部门和人员发出风险提示;(3)对于投融资项目可能涉及到的合规问题,提出法律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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