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养护统计报表制度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路行业2018年年度和2019年定期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路行业2018年年度和2019年定期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8.11.12•【文号】•【施行日期】2018.11.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路行业2018年年度和2019年定期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交通运输厅(局、委),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有关单位:交通运输部对公路水路行业2018年年度和2019年定期统计调查项目履行了审批或备案手续,经国家统计局审批的统计调查项目19项,批准文号为“国统制〔2018〕136号”,有效期至2021年11月;经国家统计局备案的统计调查项目2项,备案文号为“国统办函〔2018〕471号”,有效期至2023年10月。
另有8项统计调查项目在有效期内继续执行(详见附件)。
所有统计调查项目的制度文本可在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下载。
请有关业务主管司局做好相关统计调查项目的布置与培训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严把数据质量关,坚决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2018年年度和2019年定期统计调查项目顺利实施。
附件:公路水路行业统计调查项目表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18年11月12日附件公路水路行业统计调查项目表序号统计调查项目批准类型批准文号有效期一、2018年经审批或备案的统计调查项目1交通运输综合统计调查制度审批国统制〔2018〕136号2021-112交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调查制度审批国统制〔2018〕136号2021-113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环境统计调查制度审批国统制〔2018〕136号2021-114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审批国统制〔2018〕136号2021-115公路养护统计调查制度审批国统制〔2018〕136号2021-116水运生产快速统计调查制度审批国统制〔2018〕136号2021-117交通运输科技统计调查制度审批国统制〔2018〕136号2021-118交通运输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审批国统制〔2018〕136号2021-119水上交通情况调查统计调查制度审批国统制〔2018〕136号2021-1110交通运输扶贫统计调查制度审批国统制〔2018〕136号2021-1111两岸海上直航运量统计调查制度审批国统制〔2018〕136号2021-1112国内航运统计调查制度审批国统制〔2018〕136号2021-1113海上国际运输业统计调查制度审批国统制〔2018〕136号2021-1114水运及交通运输支持系统建设项目统计调查制度审批国统制〔2018〕136号2021-1115道路运输统计调查制度审批国统制〔2018〕136号2021-1116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调查制度审批国统制〔2018〕136号2021-1117港口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审批国统制〔2018〕136号2021-1118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审批国统制〔2018〕136号2021-1119长江航务管理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调查制度审批国统制〔2018〕136号2021-1120海事统计调查制度备案国统办函〔2018〕471号2023-1021交通救捞统计调查制度备案国统办函〔2018〕471号2023-10二、有效期内继续执行的统计调查项目22收费公路统计报表制度审批国统制〔2017〕110号2019-0923邮轮运营统计报表制度审批国统制〔2017〕110号2019-0924交通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备案国统办函〔2017〕385号2020-0925交通审计统计报表制度备案国统办函〔2017〕385号2020-0926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统计报表制度备案国统办函〔2017〕385号2020-0927航道管理与养护年报统计制度备案国统办函〔2016〕462号2019-1028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状况及质量监督信息统计报表制度备案国统办函〔2016〕462号2019-1029交通专用通信网统计报表制度备案国统办函〔2017〕385号2020-09。
公路养护工作职责及制度

高速公路养护工作职责及制度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实行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和养护工区两级管理,本着“统一管理、逐级负责、分工合作、高效服务”的原则,制定养护管理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
一、工作职责(一)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养护管理职责1.贯彻执行交通运输部、XX省交通运输厅和高速公路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公路养护管理的法规和政策,遵守养护施工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
2.参加编制和实施所辖路段高速公路中长期养护发展规划和年度养护计划。
3.利用“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系统”,科学组织编制养护工程计划及相应的养护方案,保质保量地完成养护工程计划,组织专项养护工程的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及交(竣)工验收工作。
4.负责高速公路的路基路面、桥隧、沿线设施等日常养护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5.根据省厅或上级监管部门的制度规定,制定各项养护管理制度或办法,细化养护技术规范及规定,并认真抓好落实。
6.开展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7.负责养护专项工程施工管理工作。
8.负责对养护工区养护经费进行审批,对养护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9.负责大宗养护材料的采购和养护设备的购置、调拨、大修及报废的核实工作。
10.负责管养界内设施及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定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
11.完成上级高速公路管理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养护工区职责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的具体落实。
2.对于具有自行养护能力的,应负责对所辖路段养护进行统筹管理;实行养护承包的路段,应按照合同约定盒有关要求,监督养护队伍认真履行养护职责。
3.负责所辖路段日常养护、维修及保洁工作,使管养路段达到畅、洁、绿、美。
4.对养护设备建档、立制,负责养护设备及养护车辆的日常保养和维修工作。
5.负责管辖界内路况巡查,并对路、桥、隧及其设施维护情况进行及时统计、归纳与定期上报;负责年度养护计划的编制与上报。
6.负责路面除雪除冰、防汛等工作,做好高速公路安全保畅工作。
收费公路统计报表制度.

收费公路统计报表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2011年10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目录一、总说明 (1)二、报表目录 (2)三、调查表式(一)收费公路项目一览表(交公路51表) (3)(二)收费公路路段一览表(交公路52表) (7)(三)收费公路收费标准一览表(交公路53表) (9)(四)收费公路收费站一览表(交公路54表) (11)(五)收费公路沿线监控设施一览表(交公路55表) (13)(六)收费公路沿线气象检测器一览表(交公路56表) (15)(七)收费公路项目变更表(交公路57表) (17)一、总说明(一)为准确了解全国收费公路基本情况,加强收费公路行业管理,科学制定收费公路政策法规,满足公路交通出行信息服务需求,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本制度规定的报表内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填报。
(三)对于跨省级行政区域的收费公路项目,经营管理单位应将涉及里程、收费站的相关数据报路段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汇总类型的相关数据,如投资、收费、还贷以及各项支出费用等报公司注册地所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四)收费公路统计报表均为年报,年报统计期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报部截止时间为次年的2月28日。
养护资料各类台账

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台帐、图表等制度一、业台帐1、管养线路明细表2、桥梁卡片3、公路路况巡查记录4、桥梁经常性检查记录5、公路养护质量评定记录6、公路小修保养责令整改通知7、养护月度计划8、管护经费使用情况二、报表1、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报表2、路况质量分部汇总表3、乡村公路水毁情况统计表(不定期)三、上墙图表1、镇农村公路示意图(管养线路明细表)2、乡镇农村公路管养机构养护管理网络图3、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公室工作职责及各岗位人员职责4、养护作业单位及养护人员职责附表1管养线路明细表填卡人:负责人:说明:即公路路况登记表,一路一档。
- . 附表2:公路桥梁基本情况- -.可修编- .公路小修保养日常巡查记录表公路桥梁经常检查记录表管理单位:附表5-1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记录表(沥青路面)路线名称: 路线编码: 调查面积:m 2养护单位:m 2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记录表(沥青路面)路线名称:线调查面积:3000年 月份养护单位:5检查日期: 负责人:附表5-2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记录表(水泥混凝土路面)路线名称: 路线编码: 调查面积:m 2养护单位:m 2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记录表(水泥路面)路线名称:线调查面积:3000年 月份养护单位:5检查日期: 负责人:附表6公路小修保养缺陷整改通知养护单位:检查单位:注:本表一式三份,承包人签收后,乡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养护承包单位、养护承包人各留一份。
附表7农村公路月度作业计划表- .- . 附表8农村公路管护经费使用情况表- -.可修编- .附表1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报表养护单位:年月日附表2 路况质量分部汇总表填报单位:填表人:- -.可修编- .附表3乡村公路水毁情况统计表填表人: 负责人:填报日期:年月- -.可修编- .附图2XX乡镇农村公路管养机构养护管理网络图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公室职责1、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农村公路养护的行业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具体负责辖区乡道、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
(交通运输)交通部公路统计报表制度精编

(交通运输)交通部公路统计报表制度(交通运输)交通部公路统计报表制度交通部公路统计报表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2004年9月总说明壹、为准确和全面了解全国公路基本情况,满足各级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制定行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的需要,加强公路行业管理和公众出行信息服务工作,根据《统计法》、《公路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经国家统计局备案,备案文号为国统办函号。
三、本制度总体要求如下:1、统计季报报部截止日期为季末15日;统计年报调查截止日期为统计年度的12月31日,报部截止日期为次年的1月31日。
2、本制度由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公路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报部年报必须加盖填报单位公章,以及填报单位统计负责人、具体填表人签字。
上报时仍须附带统计软件生成的数据上报磁盘,该数据必须和书面年报的数据保持壹致,交通部公路司将以磁盘数据作为数据源进行全国汇总,以书面年报作为存档依据。
3、严格按照本报表制度中规定的计量单位、数值精度填报,“里程”类数据保留三位小数,“延米”类数据保留俩位小数。
4、本报表的统计范围、统计指标除本制度中有特殊规定以外,均按交通部发《公路主要统计指标及计算方法规定》(交规划发[2002]6 号)、《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执行。
四、为便于工作联系,在报送年报时,应同时填报各单位联系方式登记表。
五、有关单位和统计人员必须按照《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如实填报和审核各项统计数字。
六、本制度由交通部公路司负责解释。
填报说明壹、公路基本情况统计(交行统1~3表)1.报表目的:反映本年度的公路里程、桥梁、隧道、渡口等主要公路指标的年底到达数。
2.公路里程统计范围:凡达到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定的技术等级的公路,均统计为公路里程,包括大、中城市的郊区公路,以及公路通过城镇街道的里程数和公路桥梁长度、隧道长度、渡口宽度以及分期修建的公路已验收交付使用的里程。
路政统计管理制度

路政统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路政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目标1、加强路政统计工作,做到数据准确、完整、及时。
2、保障路政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提高路政统计数据的利用价值和管理效益。
三、统计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路政部门从事的各类统计工作。
四、统计主体路政部门的统计工作由统计员负责,统计员由各级领导安排。
五、统计流程1、明确统计内容路政部门的统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路政设施的建设、维修、改造等情况;(2)交通事故和违章行为统计;(3)道路状况、交通流量等统计数据;(4)路政部门的人员、财务等情况。
2、统计方法路政部门的统计方法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实地调查:对路政设施的建设、维修、改造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2)数据采集:通过信息化系统采集交通事故和违章行为等数据;(3)设备监测:通过设备对道路状况、交通流量等进行监测;(4)人员登记:对路政部门的人员、财务等情况进行登记。
3、统计程序路政部门的统计程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统计计划:制定路政统计计划,明确统计内容、方法和责任人等;(2)数据采集:按照统计计划进行数据采集;(3)数据处理:将采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处理;(4)数据分析:对处理后的数据进行分析,形成统计报表等;(5)报送上级:将统计报表等及时报送上级领导。
六、统计管理1、数据保密路政部门的统计数据必须严格保密,不得外传或用于非法用途。
2、数据监督路政部门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对统计数据进行监督,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数据利用路政部门的统计数据可以用于决策、管理和研究等,但需经过领导批准。
4、数据归档路政部门的统计数据需按照规定进行归档,便于查阅和利用。
七、统计考核路政部门的统计工作将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对于数据不准确或不完整的,将给予相应的处理。
八、统计意义路政部门的统计数据直接关系到道路交通安全和管理,是路政工作的重要基础,具有重要的管理意义和决策价值。
公路养护统计工作方案
公路养护统计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
咱得把公路养护的情况用数据清楚地展现出来,就像给公路做个体检报告似的。
让领导和相关部门一看,就能知道哪条路啥情况,养护工作做得咋样,钱花得有没有道理。
二、工作内容。
# (一)数据收集。
1. 公路基本信息。
找各个路段的负责人要公路的“出生证明”,也就是建设时的那些数据,像公路的长度、宽度、车道数量,还有它是啥等级的公路(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还是乡间小道那种县道、乡道之类的)。
这就好比先搞清楚一个人的基本信息,是男是女、多高多重一样。
还要了解公路的地理位置,周边有啥标志性的东西,方便定位。
这就像知道一个人住在哪条街、哪个小区一样。
2. 养护工作记录。
从养护工人那收集他们每天都干了啥活。
今天是给路面补了几个坑,还是给路边的护栏刷了漆。
这些就像是记录一个人每天的工作内容一样,是实实在在做了的事情,都得记下来。
把用了啥材料也得搞清楚。
就像补坑的时候用了多少沥青,刷漆用了多少桶油漆。
这材料用量可关系到成本呢。
还有用到的机械设备情况。
是用小推车运材料,还是出动了大型的铺路机。
这设备的使用时间、次数也都要统计好,毕竟设备也是有“寿命”和使用成本的。
# (二)数据整理。
1. 分类汇总。
把收集来的数据按照公路路段分类。
就像把一群人按照家庭分类一样,每个家庭(路段)自己的数据放在一起。
先把某条高速公路的数据都归到一块儿,然后再是某条省道的数据。
按照养护项目再细分一下。
比如把路面养护的数据、桥梁养护的数据、绿化养护的数据等分别整理出来。
这就好比把家庭里的收入、支出等项目分开统计一样,这样能看得更清楚。
2. 数据审核。
咱得像检查作业一样,仔细看看收集来的数据有没有错误。
某个路段的长度突然从10公里变成100公里了,这肯定不对。
还有材料用量,要是补一个小坑用了10吨沥青,那也不符合常理。
发现错误就赶紧找相关人员核实,就像发现作业错误找同学问清楚一样。
# (三)数据分析。
1. 养护频率分析。
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统计报表制度-交通运输部
一、总说明
(一)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通过对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及专用公路、农村公路的交通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调查,掌握公 路网内交通流的运行特征以及公路网的适应程度,并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为公路规划建设、路网运 行管理、交通应急处置、科研及社会公众提供公路交通信息。为完成国家统计任务,保证公路主管部门 准确、及时、全面掌握公路交通的基本状况,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公路交通情况调查分为常规调查和专项调查。常规调查是指按照本制度要求定期开展的调查活动, 主要包括交通量调查(含比重调查)、车速调查、轴载调查、占有率调查等;专项调查是指根据专项工 作需要开展的调查活动,主要包括起迄点(OD)调查、通行能力调查、典型路段运行监测、典型车辆调 查、重大社会活动(事件)及政策影响情况调查等。本报表制度除特殊说明外,均指常规调查。 (二) 调查范围和主要内容 公路交通情况调查范围包括国家高速公路、普通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和专用公路、农村公路。 国家高速公路以外的各行政等级高速公路也纳入调查范围并逐级报送相应统计资料。 本制度公路交通情况调查内容包括交通量调查、车速调查、轴载调查和国道(含国家高速公路和普 通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四类公路交通量比重调查等。 (三) 组织管理 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交通运输部统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全国的公路交通情况调 查工作;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公路交通情况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技术管理、调查资 料的采集及汇总工作,并按要求报送相应的统计资料和数据。省级以下公路交调机构及其组织体系由省 级公路交调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并报部备案。 部级公路交调管理机构负责国家级公路交调站的规划编制、位置确定与变更审核、数据汇总、数据 审核、数据质量评价及抽样督查等工作。省级公路交调管理机构统筹负责本省国家级公路交调站的具体 位置设置、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数据审核上报、期间核查、日常运行规章制定等工作。 (四) 报表及资料报送要求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须按规定的表式、计算方法、计量单位填报报表。上报报表通过“国 家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和纸质文件两种形式上报,其中交调交 1 表仅通过系统 报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的纸质文件须加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章。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上报报表及资料时,必须包含计划单列市的相应内容。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的上报报表及资料中须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内容。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部报表及资料按实时、月报、季报和年报方式上报。
公路统计年报报表制度
山东省公路统计年报报表制度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制定2011年11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目录一、总说明 (2)二、报表目录 (4)三、报表明细及填报说明 (8)(一)鲁路统1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10)(二)鲁路统2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12)(三)鲁路统6、7、8、9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60)(四)鲁路统10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64)(五)鲁路统11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66)(六)鲁路统12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68)(七)鲁路统13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70)(八)鲁路统14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72)(九)鲁路统15、16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75)(十)鲁路统18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77)(十一)鲁路统19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79)(十二)鲁路统20-1,2表、鲁交统高3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83)(十三)鲁路统21-1,2,3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87)(十四)鲁路统21-4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89)(十五)鲁路统22-1,2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92)(十六)鲁路统23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94)(十七)鲁交统高1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96)(十八)鲁交统高2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98)(十九)鲁路统基1-1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100)(二十)鲁路统基1-2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103)(二十一)鲁路统基1-3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107)(二十二)交统投5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109)(二十三)交统投6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116)一、总说明(一)为科学有效地组织我省公路养护统计工作,准确和全面了解全省公路基本情况,满足各级政府及交通管理部门制定行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的需要,加强公路行业管理和公众出行信息服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交通运输部及省交通运输厅养护统计报表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报表制度。
交通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路运输全行业统计报表制度》及抽样调查方案的通知
交通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路运输全行业统计报表制度》及抽样调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3.05.28•【文号】交计发[1993]559号•【施行日期】1993.05.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交通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路运输全行业统计报表制度》及抽样调查方案的通知(1993年5月28日交计发(1993)5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交通厅(局),黑龙江航运管理局: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行业运输发展状况,加强宏观调控和检查社会运输量计划执行情况,根据国家统计局、交通部统工字(1992)239号《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路、水路运输全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和交通部、国家统计局颁发的《公路、水路运输全行业统计工作规定》(第36号令)的要求,我部在商国家统计局并征求各省(市)交通厅(局)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公路、水路运输全行业统计报表制度》。
同时,我部组织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山东、陕西省(市)交通厅(局)和西安公路学院、上学海运学院等九单位组成汽车、拖拉机、水路运输社会运输量抽样调查统计课题组,经反复调查研究和方案论证,提出了《汽车运输抽样调查方案》、《拖拉机运输抽样调查方案》、《水路运输抽样调查方案》,并征求了部分省(市)交通部门意见。
现将《公路、水路运输全行业统计报表制度》和《汽车运输抽样调查方案》、《拖拉机运输抽样调查方案》、《水路运输抽样调查方案》印发你们,自一九九三年六月起试行。
鉴于抽样调查的范围由载货汽车扩展到其它机动车和拖拉机,由公路运输扩展到水路运输,由货物运输扩展到旅客运输,工作量增加较大,各地要加强对行业统计和抽样调查工作的领导,妥善安排人员,以利工作的全面展开。
请将试行中的经验和问题及时函告我部。
附件一:公路、水路运输全行业统计报表制度(试行)公路、水路运输全行业统计报表目录<font size=+1>-------------------------------表号|表名|报告期别|报出日期|受表单位-----|---------|----|-----|----交行统1表|公路运输工具拥有量|年报|2月10日|交通部-----|---------|----|-----|----交行统2表|水路运输工具拥有量|年报|2月10日|交通部-----|---------|----|-----|----||年报|2月10日|交行统3表|公路客、货运输量||-----|交通部||半年报|7月31日|-----|---------|----|-----|----||年报|2月10日|交行统4表|水路客、货运输量||-----|交通部||半年报|7月31日|-------------------------------</font>公路、水路运输全行业统计报表制度说明1.统计范围公路、水路运输全行业统计范围为: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从事公路、水路营业性客、货运输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营业性客、货运输的单位、个人(联户),不论其隶属关系、所有制形式如何,均纳入统计范围;军事部门从事营业性运输的,也纳入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