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心得体会6篇
学习《教育法》的心得体会1000字(7篇)

学习《教育法》的心得体会1000字(7篇) 关于学习《教育法》的心得体会,精选6篇范文,字数为1000字。
我们的教育是全社会的教育,这是妇女关切的问题,但我们同样也应当关切的。
学习《教育法》的心得体会(范文):1我们的教育是全社会的教育,这是妇女关切的问题,但我们同样也应当关切的。
我国的教育问题,归根结底是人才的问题,不是部门和单位的事。
我们的妇女教育也不应当只是单纯地应聘教师这一职位,应当是学校与家庭的事,而不是教师的全部教育工作。
这就需要我们有良好的素质和师德师风来支撑。
我觉得《教育法》对我们教师提出了以下的要求:教师要依法执教,关爱学生,为人师表,业务素质要过硬,身体力行,关爱学生,奉献社会等等。
教师要自觉学法、懂法、用法、依法用自己的言行、表现出高尚的品质,真正使人们感到“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人类知识的传递者。
我们教师要用自己良好的思想道德风范,用自己的法律法规感染和引导学生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我们不能以权威、势利为自己利用职务,也不能以权谋私,我们要以的利益、的利益为先,正确认识自己的义务和责任,提高自己的认识水平、能力和知识,以求真务实、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恳的工作态度,努力做好自己该做好的工作。
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义务观,树立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廉洁从教、科学施教和终身学习的观念,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业务素质、理论素质以及实践水平。
做到为人师表,树立良好的形象,努力做一名优秀的教师。
学习《教育法》的心得体会(范文):2篇3近日,我参加了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通过培训,使自己受益匪浅,更加认识到了作为一名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以及新的教育理念。
下面简要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一、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首要原则。
新《纲要》强调了教师应尽的职责与义务,这是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的新提法,为教师提供了发展的空间,是新时期教师的要求。
读《教育法》心得体会7篇

读《教育法》心得体会7篇读《教育法》心得体会篇120_年x月15号,我参加了学校组织的学习培训,目的是让我们这些刚接触职业教育的老师更快的了解学校、了解职业教育、融入职业教育。
先后听取了_大学肖教授、王_教授关于《现代职业教育课程的本质》、《德国职业教育教学法》等讲座,通过培训,使我在思想认识上有了很大的提高,开阔了职业教育的视野,在教育理念上也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仿佛接受了一次全方位的“催眠更新。
这次培训与以往的教师培训不同,不单单在理论上有依据、在实践中有实例,而且又能从实践中回到理论,找到焦点,指导实践,进行操作。
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认识,升华自己的理论水平,让人信服。
对自己在今后工作中发现自己,完善自我有着深刻的意义。
一、明确学校发展目标和办学理念目前我校正在积极申办全国示范职校、迎接天津市教委的评估检查,准备今年x月的全国技能大赛,这些重大事情,促进我校的向前发展。
没有明确的目标,就没有奋斗的方向,就不能团结和凝聚教职工。
我们要把学校的发展目标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进行落实。
办学理念是学校的根本,一个没有自己办学思想和办学理念的学校,很难想象会办成一个有什么特色的学校。
我校学生中学厌倦了学习生活,被家长送进中职学校。
这些学生主要还不是身体的残疾,而是在学习的压抑中长大,许多学生的文化程度、专业意识、学习品质、心理素质和人文素养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缺陷。
职校学生及学生家长的目的很明确,就是毕业后就业。
所以我校采取“校企一体,工学交替”的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做中教、做中学、理实一体化”的教学模式,采用政、行、企、校”的联动办学模式,力争让学生满意、让家长满意、让社会满意。
二、以高涨的工作热情投身职业教育许许多多成功人士的经验告诉我们,成功取决于积极主动的心态。
而教师的积极情绪、主动心态更是身心健康的一种内驱力,能促使我们积极向上,不断进取。
不仅如此,教师的良好心态还能给学生带来很大的影响,促进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最终达成教育教学目标,并形成良性循环。
《教育法》心得体会6篇_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

《教育法》心得体会6篇_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对教育基本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教育与社会等事宜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在学习《教育法》后,都有些什么心得体会呢?本文是《教育法》的心得体会范文,仅供参考。
《教育法》心得体会篇一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
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必须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
作为教师,必须要对学生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关注学生原有的基础与能力,因材施教地帮助他们学会学习,因地制宜,潜移默化地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称得上不辱使命。
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走上了法治化轨道。
20多年来,我国在普及义务教育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
义务教育中的“义务”二字有一个正确而深刻的理解。
比如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上学贵问题,其中固然有部分学校片面逐利等原因,但财政投入不足以及政府部门监管不力也是具有普遍性的原因。
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并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哪个部门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关于经费的规定,就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 再比如群众普遍不满的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上学难问题,其中可能有地区发展不平衡等原因,但确保教育改革发展成果由全体公民共享却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特别是像义务教育这样的公益事业,更当如此。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出要缩小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要加强对薄弱学校的改造,并且提出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分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还对农民工子女,以及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提供平等的教育条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些都直指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更是对“义务”二字的延伸解读。
《教育法》心得体会7篇

《教育法》心得体会7篇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
下面和一起来看看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教育法》心得体会篇1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
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务必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
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走上了法治化轨道。
20多年来,我国在普及义务教育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
然而,由于社会转型等诸多因素,义务教育推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是此次义务教育法修订的时代背景。
受教育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这一基本权利所对应的正是国家和政府的基本义务。
制定义务教育法,实施义务教育法,正是国家和政府履行这种义务、落实公民权利的必由之路。
对于广大公民而言,义务教育并不仅仅仅意味着适龄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的职责和义务,义务教育首先是国家和政府的义务。
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入学理解规定年限的学校教育,是现代政府不容推辞的职责和义务。
制定并实施义务教育法,也是切实提高国民文化素质的客观需要。
在现代社会,透过实施义务教育,普遍提高公民文化素质已经成为各国政府的共识。
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全世界有170多个国家宣布实施义务教育制度。
多方面研究证明,国民的高水平教育对于个人和整个社会都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
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务必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
在这个事关国计民生的问题上,政府责无旁贷。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好处的大事。
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用心的作用。
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通用10篇)

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通用10篇)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篇1新的义务教育法从9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了。
这是一则全社会都在关心的实事,在学习它的过程中,从字里行间我明白了几个要求:第一,九年义务教育要继续实施。
这是新的义务教育法第二条明确指出的事实。
可见在九年义务教育的实施这一关键问题上,国家是会一直走下去的。
第二,义务教育要均衡发展。
“第六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国家组织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
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从以上两条可以看出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已经是当前教育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县级人民政府编制预算,除向农村地区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外,应当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
”“第四十七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我是一名从农村来到市里的教师,对这方面的改革我尤其关心。
农村学校经济困难,收入入不敷出,想要改善办学条件,那只能等上级政府大力支持,好教师留不住,学生留不住,这个恶性循环使农村教育一度进入危险时期。
而重点校、班与非重点校、班的设置,使市里的学生、家长也几近疯狂。
重点校、班升学率高,学习特别好的学生固然能上,而学习差一点的也想方设法的上。
经常能听到某某学校重点班有多少人,都要挤爆的消息。
这是一种不易轻易改变的社会现象,尤其是在越来越以高学历获得高收入为标准的中国。
义务教育法规定要以政府为中心,以教育的均衡发展这目的,进行宏观调配教育资源,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每一所学校都有良好的软硬件设施,每一所学校都有自己的特色,再没有重点非重点之分,学生在哪一所学校都能受到良好的教育,都能得到各方面的发展,成才之路不再遥远。
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6篇

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优秀6篇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篇一义务教育法实施20年后重修,增加内容很多。
做老师就应该是懂法、守法的老师。
因此,利用空余时间,我认真学习了《义务教育法》。
进一步感受到,作为一名教师,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依法执教,爱岗敬业,作到既教书又育人,为培养新一代而作出最大的努力,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是在对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指导和保障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与准则。
法律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
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创新、有突破,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
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
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是改变开放以来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变开放、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必然,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在新《义务教育法》中,四处提到特殊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
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
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感到振奋和欣慰。
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新《教育法》真正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通读新《义务教育法》最深刻的感受之一。
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
教育政策法规学习心得体会(精选6篇)

教育政策法规学习心得体会(精选6篇)教育政策法规学习篇1最近,在学校工会的组织下,我认真学习了国家制定的《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海南省出台的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更加增强了对教育事业的强烈责任感和使命感。
我觉得: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们应学好教育法律法规,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搞好教育教学工作,努力塑造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
一、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爱岗敬业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途径,更是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基石。
一位老师只有具备了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才会在教育实践中,全身心地投入,潜心钻研业务,努力掌握现代科学理论知识,广泛搜集最新教育信息,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树立正确的教育观。
我想,既然我选择了教育事业,那就要对自己的选择无怨无悔,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无私奉献。
因此,在工作中,我力求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地完成每一项学校安排的工作,不求最好,但求更好,不断地挑战自己,超越自己。
人们常说:“要给学生一杯水,教师就要有一桶水。
”诚然,在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的今天,我认为“一桶水”是远远不够的,而应该是“源头活水”,如果你经常计较个人利益,把教书当成一种索取,就难以引导学生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
对此,我始终把无私奉献融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作为一种崇高的信念,自参加工作以来,从没因事耽误学生一节课,认真备好上好每一节课,并且每节课都进行检查,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认真分析学生不足的原因,及时查找在备课和上课中的不足,反思自己的教学。
30年教学教育工作,让我知道:对于一个深爱自己事业的人来说,必须把学生放在第一位,把自己的事业放在第一位,时时刻刻为自己的事业奉献着。
30年来,每每想到一批批学子成长进步,我感到无比骄傲和自豪,真正体验到人生的价值,奉献的可贵。
二、爱上学生,安于教学有句俗话说:“谁爱孩子,孩子范文九九网就爱他,只有爱孩子的人,他才能教育孩子。
” 因此,教师应用自己博大的爱去温暖每一位学生。
2023年《教育法律法规》心得体会八篇

2023年《教育法律法规》心得体会八篇《教育法律法规》心得体会篇17月5日,我校全体教师在教育局培训中心的组织下,由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韩小雨通过开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
使我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的行为规范、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未成年人的保护、义务教育法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其体会有如下几点:一、要想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必须知道国家和人民对教师的要求是什么,什么样的行为是合乎教师行为规范的,哪些是违法的,教育的目标是什么,教师应该拥有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教师应享受什么样的待遇,教师进修培训受不受法律保护,法规对学校和家长有什么规定等。
二、只有知法,才能守法。
通过学习,我更加坚定我的研究和学习理念,作为一名教师要想做好传道、授业、解惑的工作,必须不断学习,不断和专家名师交流,结合自己的教学实际,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始终站在教育改革的最前沿,用最新的教育理念武装自己的大脑,用最先进的教学手段,给学生传授最新的知识和方法,达到最佳的教育效果。
三、在教育的过程中,一定要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用真心去关爱他们,发现学生的优点,发展学生的长处,使他们能感受到父母般的温暖,享受到学习的快乐和满足,在这幸福的大家园中过一种幸福的学习生活。
决不能单从学习出发去评价学生。
因为我们教育的目的是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都能成为社会做所需的多层次人才。
并不是每一个学生考上大学才有出路。
让学生享受公平的教育资源,而不是仅为了那几个“尖子”。
应该把教育办成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的场所,而不是淘汰人才的地方!四、对孩子的教育一定要注意方式,讲究方法。
如果方法不当,就可能起不到作用,甚至收到相反的效果。
尤其是不能歧视差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体罚学生我地已有深刻的教训)。
歧视包括行动上的歧视和心灵上的歧视,比如在教学实践中,不批改差生的作业,或者根据成绩和表现排座位等都属于行动上的歧视;而对差生不闻不问,态度冷漠,则是一种心灵上的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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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心得体会6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对教育基本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教育与社会等事宜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本文是《教育法》的心得体会,仅供参考。
《教育法》心得体会??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
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必须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
作为教师,必须要对学生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关注学生原有的基础与能力,因材施教地帮助他们学会学习,因地制宜,潜移默化地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称得上不辱使命。
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走上了法治化轨道。
20多年来,我国在普及义务教育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
义务教育中的义务二字有一个正确而深刻的理解。
比如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上学贵问题,其中固然有部分学校片面逐利等原因,但财政投入不足以及政府部门监管不力也是具有普遍性的原因。
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并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哪个部门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关于经费的规定,就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再比如群众普遍不满的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上学难问题,其中可能有地区发展不平衡等原因,但确保教育改革发展成果由全体公民共享却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特别是像义务教育这样的公益事业,更当如此。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出要缩小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要加强对薄弱学校的改造,并且提出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分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还对农民工子女,以及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提供平等的教育条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些都直指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更是对义务二字的延伸解读。
受教育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这一基本权利所对应的正是国家和政府的基本义务。
制定义务教育法,实施义务教育法,正是国家和政府履行这种义务、落实公民权利的必由之路。
对于广大公民而言,义务教育并不仅仅意味着适龄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义务教育首先是国家和政府的义务。
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学校教育,是现代政府不容推辞的责任和义务。
制定并实施义务教育法,也是切实提高国民文化素质的客观需要。
在现代社会,通过实施义务教育,普遍提高公民文化素质已经成为各国政府的共识。
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全世界有170多个国家宣布实施义务教育制度。
多方面研究表明,国民的高水平教育对于个人和整个社会都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
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必须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
在这个事关国计民生的问题上,政府责无旁贷。
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地今天,作为我们教育工作者,不能抱着过去的应试教育一套而不放,应该让学生走进更广阔领域学习,力求全面发展。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不断更新自己的学识。
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为形成良好的师德风尚而出力,更好地为学生服务,爱岗敬业,使自己成为一名高素质的教育工作者。
《教育法》心得体会?二学习了新《教育法》使我感受到新法的立法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因为它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真正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利国利民。
所以新《教育法》的颁布实施,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开放、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必然,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首先,新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全面阐述了义务教育的特征与性质。
明确了对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杂费的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从这点看来,义务教育免收学费、杂费的法律原则,必将惠及全国的广大适龄儿童、少年。
特别在农村,蕴含着大量的人才,还有待开发的人力资源,将让更多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学,从法律的角度给他们一个平等就学的机会,作为乡镇中学的我们也将是最大的受益者。
我想这些内容也必然影响到学校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
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
在实施新《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
其次,新修订的《教育法》提出缩小办学差距,不分重点校、重点班,非常人性化,体现了对所有人的尊重;不管什么样的家庭背景和经济实力,每个孩子都可以享受均等的教育,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
教育均衡就是让所有的孩子,同在蓝天下,都应该享受到同样的教育。
再次,,新修订的《教育法》提出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地位与待遇。
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
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这一规定将目前中学教师职务系列和中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了起来,将为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到中小学任教,调动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育质量产生重要的影响。
修订案还明确了诸如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等规定,对保障、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地位与待遇都会有产生重要的影响。
最后,新法规定了学生家长在义务教育中的义务,如果家长不送孩子上学或者在家里自我教学、送个人私塾等,都属于违法行为,将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那就是最该学习法律的不是政府和学校的事,而是学校、学生和家长。
只有我们都了解了义务教育法,具有了相应的维权意识,才可能形成更严密,更有效的监督体系,为义务教育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教育法》心得体会?三学习了新《教育法》使我感受到新法的立法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因为它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真正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利国利民。
所以新《教育法》的颁布实施,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开放、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必然,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首先,新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全面阐述了义务教育的特征与性质。
明确了对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杂费的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从这点看来,义务教育免收学费、杂费的法律原则,必将惠及全国的广大适龄儿童、少年。
特别在农村,蕴含着大量的人才,还有待开发的人力资源,将让更多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学,从法律的角度给他们一个平等就学的机会,作为乡镇中学的我们也将是最大的受益者。
我想这些内容也必然影响到学校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
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
在实施新《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
其次,新修订的《教育法》提出缩小办学差距,不分重点校、重点班,非常人性化,体现了对所有人的尊重;不管什么样的家庭背景和经济实力,每个孩子都可以享受均等的教育,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
教育均衡就是让所有的孩子,同在蓝天下,都应该享受到同样的教育。
再次,,新修订的《教育法》提出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地位与待遇。
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
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这一规定将目前中学教师职务系列和中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了起来,将为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到中小学任教,调动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育质量产生重要的影响。
修订案还明确了诸如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等规定,对保障、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地位与待遇都会有产生重要的影响。
最后,新法规定了学生家长在义务教育中的义务,如果家长不送孩子上学或者在家里自我教学、送个人私塾等,都属于违法行为,将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那就是最该学习法律的不是政府和学校的事,而是学校、学生和家长。
只有我们都了解了义务教育法,具有了相应的维权意识,才可能形成更严密,更有效的监督体系,为义务教育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近几年,校园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未成年人被成年人控制卖艺、乞讨、叫卖的现象呈上升趋势,不少青少年沉迷网络不能自拔,少年犯罪呈低龄化趋势,未成年人吸烟喝酒的现象随处可见,今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出台的。
新法有这几个特点突发事件优先救护未成年人,禁止体罚未成年人,首次为学生休息时间立法,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将受行政处罚,免费或优惠提供绿色上网。
通过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条文及规定,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
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树立事业心,增强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忠诚教育事业,献身教育事业。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
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二、培育教师人格魅力在教育中,一切师德要求都基于教师的人格。
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
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
教师的人格魅力来源于对事业的忠诚,他们不是紧紧把教书看成谋生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
他们以自己的真诚去换取学生的真诚,以自己的纯洁去塑造学生的纯洁,以自己人性的美好去描绘学生人性的美好,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养学生高尚的品德。
他们应是最能以此文来源于文秘家园身作则的人。
教师时时处处要以大局为重,克服个人主义,自觉遵守宪法和社会公德守则,遵守校纪校规,以模范行为为学生做出表率。
俗话说教育无小事,事事是教育;教育无小节,节节是楷模。
三、热爱学生,尊重、理解学生,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
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
总之,一个合格的教师应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健康的心理素质和为祖国教育事业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有新时代所推崇的新思想、新观念,有探索精神和创新精神。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还要继续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
坚持以人为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并紧紧围绕新时期师德素质要求和师德规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