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道路交通事故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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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处理案件的法律文书(3篇)

交警处理案件的法律文书(3篇)

第1篇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处理决定书【文号】(交通公)交字〔2023〕第0001号【当事人信息】一、当事人姓名:张三二、当事人性别:男三、当事人年龄:30岁四、当事人身份证号码:五、当事人联系电话:138xxxx5678六、当事人驾驶证号:七、当事人机动车号牌:赣B12345八、当事人机动车驾驶证核发机关: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九、事故发生时间:2023年4月15日14时30分十、事故发生地点:赣州市章贡区XX路与YY路交叉口【事故经过】2023年4月15日14时30分,张三驾驶赣B12345号小型客车沿XX路由西向东行驶至XX路与YY路交叉口时,与由北向南行驶的陈某驾驶的赣B67890号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无人员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现场勘查】事故发生后,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章贡大队交通警察立即赶赴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并制作了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图、现场照片等证据材料。

【事故认定】经勘查,认定如下:一、张三驾驶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未遵守交通信号灯规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二、陈某驾驶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未遵守交通信号灯规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双方承担此事故的同等责任。

【责任划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将事故责任划分如下:一、张三承担此事故的同等责任。

二、陈某承担此事故的同等责任。

【赔偿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当事人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的赔偿调解期限内,向交通事故责任方赔偿损失。

本起事故中,双方应各自承担同等责任,赔偿对方车辆损失、施救费用等损失。

【决定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作出如下决定:一、对张三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100.00)的行政处罚。

公安部关于印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印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印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2008.12.24•【文号】公交管[2008]277号•【施行日期】2009.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公安部关于印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为贯彻实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4号),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公安部修订了原《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公通字[2005]16号),并更名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公安部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附件: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附件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报警的受理与处理第三章简易程序第四章现场处置第五章现场勘查第六章调查第七章检验、鉴定第八章交通肇事逃逸查缉第九章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第十章复核第十一章处罚执行第十二章损害赔偿调解第十三章结案和档案管理第十四章其他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依法公正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公正、公开、便民、效率的原则。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遵循事故处理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原则,加强事故统计分析和事故预防对策研究。

第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实行分级负责、专人办案、领导审批制度。

对造成人员死亡的和其他疑难、复杂案件应当集体研究决定。

第四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设置专门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构,并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岗位正规化建设要求,配置必需的人员、装备和办公场所。

道路交通事故起诉状(8篇)

道路交通事故起诉状(8篇)

道路交通事故起诉状(8篇)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起诉书在处理事务上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起诉书是指检察机关对刑事被告人提起公诉,请求法院对刑事被告人进行实体审判的法律文书。

到底应如何拟定起诉书呢?三人行,必有我师也。

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该页是勤劳的编辑为家人们收集整理的道路交通事故起诉状【8篇】,欢迎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交通肇事起诉书篇一原告:_________________曹_____,女,汉族,生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北京__________有限公司职员住址: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小区5号301室,电子话: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张_____,男,汉族,北京__________有限公司驾驶员被告:_________________北京__________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彭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董事长住所:_________________北京市__________路5号电子话:______________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一、_______________二、_______________三、_______________四、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此致__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通事故起诉书篇二原告:王_____,女,汉族,生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兰州__________有限公司职工。

住址:_________________兰州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101室,电子话:__________________被告:_____,男,汉族,甘肃__________有限公司驾驶员。

交通事故案件相关法律文书参考模版

交通事故案件相关法律文书参考模版

一、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甲方(受害人):_______乙方(肇事方):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因交通事故所受损害达成如下调解协议:1. 事故基本情况(1)事故发生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时_______分(2)事故发生地点:_______(3)甲方损失:_______2. 赔偿项目及金额(1)医疗费:_______元(2)误工费:_______元(3)护理费:_______元(4)交通费:_______元(5)住宿费:_______元(6)伤残赔偿金:_______元(7)精神损害抚慰金:_______元(8)其他费用:_______元总计:_______元3. 赔偿方式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甲方上述赔偿款项。

4. 违约责任如乙方未按约定履行赔偿义务,应支付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为未支付赔偿款项的_______%。

5. 其他约定(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不得反悔。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申请书申请人:_______被鉴定人:_______申请事项:请求对被鉴定人因交通事故所受伤害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事实与理由:1. 事故基本情况(1)事故发生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时_______分(2)事故发生地点:_______(3)被鉴定人损失:_______2. 被鉴定人治疗情况(1)医院:_______(3)诊断结果:_______3. 申请伤残鉴定的必要性根据被鉴定人的伤情及治疗情况,申请人对被鉴定人的伤残等级有合理怀疑,为维护被鉴定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进行伤残鉴定。

原创广州市交通事故民事起诉状范文

原创广州市交通事故民事起诉状范文

交通事故赔偿起诉状范文一例,民事起诉状?原告:马XX,男,XX岁,X族,XX文化。

XX区XXXX有限公司。

住所地:XX区XXX身份证号:4XXXXXXXXXX,电话:1XXXXXXX被告:陈XX,男,XX岁。

住所地:XX市XX区XX镇XXX号身份证号:4XXXXXXXXXX,电话:1XXXXXXX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XXX中心支公司住所地:XXXXX88号(紫马岭公园西门南侧)二、三、四、五层,邮编:528403,电话:0760-8XXXXX。

法定代表人:黄XXX,该公司总经理。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请求事项: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汽车维修费11600元;办理交通事故处理燃油和交通费用338元;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误工费3000元(15000元÷30元×6天=3000元);租车费用3500元(租车时间4月10日至4月19日为正常租车时间,因被告不接电话等原因不及时去维修厂付款,导致原告无法提车,最终拖到4月24日原告自己付钱才提出车,才导致原告租车时间在15天);以上各项费用共计18438元。

3、诉讼费由被告支付。

事实和理由:2016年4月1日22时20分,被告陈育忠驾驶小型普通客车(粤TT3646)在华南快速往韶关方向(距龙洞出口有几公里的地方)行驶,因当晚车流量大,原告在最左车道行驶,因前方出现交通事故,原告紧急刹车却被被告车辆追尾发生交通事故,电话报警事,交警赶到现场要求双方下龙洞出口处理交通事故。

原告听从交警安排下龙洞高速出口,与交警等待被告车下高速处理此事,多次电话告知,等了将近两小时,也不见被告下高速一起处理此事,最后交警短信通知双方以后去广园西路340交警大队一起处理这起事故。

4月6日与被告电话约定7日一起去广园西路交警大队处理事故,4月7日原告请事假准时赶到交警队,但等了一个多小时未见被告来交警队,之后原告和交警电话联系多次,被告不接电话来现场,最后原告应交警要求写了《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陈述材料》(见附件),之后交警说帮忙预约被告,下次再过来办理《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上诉状 - 法律文书

交通事故上诉状 - 法律文书

交通事故上诉状-法律文书民事上诉状上诉人(原审原告):徐X,男,汉族,X年X月X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住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上诉人(原审原告):苏X,男,汉族,X年X月X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住址同上。

上诉人(原审原告):李X,女,汉族,X年X月X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住址同上。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夏X,男,汉族,X年X月X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住XXXXX。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陈X,女,汉族,X年X月X日生,居民身份证码:XXXXXXXXXXXXXXX,住南京市栖霞区龙梅湾子队28号。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住所地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8号16层、17层、18层。

负责人原廷会,该公司总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南京市X区公路管理站,住所地南京市玄武区上三旗90号。

法定代表人丁伟,该单位站长。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住所地南京市玄武区龙蟠中路69、37号。

负责人娄伟民,该公司总经理。

上诉人因不服江苏省南京市X区人民法院(2014)XX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请求撤销南京市X区人民法院(2014)XX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一、二审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一、一审查明事实有误,导致适用法律错误。

具体如下:一审认定被上诉人南京市栖霞区公路公路管理站作为事发路段的管理养护机构,未能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完全尽到对事发路段应负的管理和养护职责,是导致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上诉人徐x与被上诉人夏X作为机动车驾驶人员,在公路上驾驶机动车未尽充分的安全保障义务,未能对事发前下过大雪且当时气温低的天气现状高度注意,对本起事故的发生也存在一定的过错。

贯彻104号令

贯彻104号令

关于贯彻实施公安部令第104号《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GA40-2008道路交通事故案卷文书》的通知点击数:「628」「2009年6月17日09:54:11」「打印」琼公交警[2008]338号关于贯彻实施公安部令第104号《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GA40-2008《道路交通事故案卷文书》的通知各市、县(洋浦、港务、美兰机场)公安局交警支、大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4号,以下简称《程序规定》)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近期公安部印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和《道路交通事故案卷文书》(GA40-2008)(以下简称《案卷文书》)也配套同步实施。

现就贯彻实施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加强《工作规范》和《案卷文书》的学习宣贯工作。

各市、县要尽快从公安部交管局网站下载《工作规范》和《案卷文书》,印发给每一名事故处理民警,并认真组织学习。

同时,要充分借助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采取多种途径和形成,向社会宣传《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工作规范》的新规定,在事故处理窗口公开新规定和办案程序,让群众了解相关权利和义务,支持、配合和监督事故处理执法办案工作。

总队将于近期分片组织各市、县交警部门分管领导和事故处事部门领导进行培训。

二、严格依据《程序规定》和《工作规范》办案。

自2009年1月1日起发生的交通事故,应当严格依据《程序规定》和《工作规范》的规定处理,此前省公安厅或总队下发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程序规定》、《工作规范》不一致的,以《程序规定》和《工作规范》为准。

2009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交通事故,仍依据公安部令第70号《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交通事故案卷文书》、(GA40-2004)等规定进行处理。

三、尽快更换事故处理公开上墙的内容。

总队已修改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节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图”等公开上墙的内容(详见附件),请各市、县尽快印制,并于2009年1月16日以前更换完毕。

公安交通管理机关GA 40-2018版道路交通事故案卷文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式样

公安交通管理机关GA 40-2018版道路交通事故案卷文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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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确认
我已阅读(听明白)本确认书的告知事项,按照表格要求填写了本确认书,并保证上述送达地址等内容是准确、有效的。
当事人(签名或捺指印):
年 月 日
办案人
签字
备注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
道路交通事故
编号
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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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及相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当事人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3.为提高送达效率,经当事人书面同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采用传真、电子邮件、微信等电子送达方式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以发送方设备显示发送成功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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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案登记表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保公(交)受案字〔〕号
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附卷。

一式两份,一份交被传唤人,一份附卷。

第次
询问/讯问笔录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地点
询问/讯问人(签名)、工作单位
记录人(签名)工作单位
被询问/讯问人性别年龄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是□否人大代表
现住址联系方式户籍所在地
(口头传唤∕被扭送∕自动投案的被询问/讯问人月日
时分到达,月日时分离开,本人签
名)。

问: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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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两份,一份交被聘请人,一份附卷。

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附卷。

证据保全清单
一式三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交保管人,一份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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