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指导书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平行检测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平行检测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3.12•【字号】沪建交[2013]233号•【施行日期】2013.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平行检测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沪建交〔2013〕233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办法》,进一步发挥建设工程施工监理的作用,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现将监理单位开展平行检测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项目监理机构应当按照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要求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监理平行检测计划,明确实施平行检测的具体检测范围、检测项目和检测数量。
平行检测应当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针对涉及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项目实施。
范围包括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防水与装饰装修、建筑节能、设备安装等相关建筑材料和现场实体的检测。
二、监理平行检测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国家未作规定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保障性住宅工程监理平行检测数量不低于规范要求检测数量的30%;2、除保障性住宅以外的房屋和基础设施工程中监理平行检测数量不低于规范要求检测数量的20%。
三、监理平行检测不得少于三个阶段:1、在见证取样阶段,监理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抽取建材样品实施监理平行检测;2、在建筑材料使用过程中,监理单位对后续进场的材料产品,发现外观质量差劣、对材料质量有疑义时,应当抽取一定比例的样品实施随机或定向的平行检测;3、在混凝土浇筑完成达到28d龄期,并达到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等效养护龄期后,监理单位应当对地基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的混凝土实体强度实施非破损检测,检测的构件数量不低于同条件养护试块组数的30%,并不少于3个构件。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设工程检测管理规程 DG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设工程检测管理规程DG/T108-2042-2008 J11318-20083基本规定P33.0.9 建设工程所使用的全部原材料及现场制作的混凝土、砂浆、节能材料所有试块应实行见证取样送检测制度,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钢结构、室内环境、建筑节能、建筑幕墙与门窗等工程现场检测项目均实行工程现场见证确认制度;无见证人员在场不得进行检测。
4人员要求及岗位职责P64.0.10 建设或监理单位应设立见证人员岗位,其主要职责如下:1.对检测取样的全过程进行旁站监控,并做好取样见证记录;2.对试样的封样和送检过程进行监督;3.做好检测结果的确认工作,确保合格的材料用于工程实体;4.督促检测施工单位按要求建立和管理养护室;5.对工程现场检测进行旁站见证,并做好工程现场检测的见证记录。
5 测量设备P115.0.5 施工企业项目管理部应建立检测用测量设备的台帐5.0.6 检测机构、企业内部试验室、施工企业项目管理部应建立测量设备档案。
5.0.7 施工企业项目管理部应制作测量设备书面周期检定、校准或检测计划。
5.0.11 应核对检定、校准或检测单位的资质范围,确保其提供的结果有效。
5.0.12 应建立测量设备的日常检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测量设备符合使用要求。
9检测计划及检测合同P189.0.1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根据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等组织编制检测计划,作为监督现场检测活动和签订检测合同的重要依据。
9.0.7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接到工程项目监督任务后,应通知检测机构参加首次综合监督会议,告知各项监督管理要求。
10 检测取样委托P2010.1现场取样送检10.1.1 建设单位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质监手续时,应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书面授权书(格式见附录C),每单位工程见证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授权书应同时递交给该工程的检测机构。
见证人员变动,建设单位应在其变动前书面告知该检测机构,并报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办法

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办法》解读现就《上海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政策解读如下:一、制定办法的必要性工程检测是工程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工程检测的准确与否与工程质量紧密相关,工程检测对于控制施工工艺、降低工程造价、推动技术进步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前,本市的工程检测主要是由设在施工企业、大专院校和一些科研院所的试验室进行。
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工程检测工作逐步得到各方的重视,市、区(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陆续设立了检测中心(分中心)从事工程检测活动。
2005年开始,建设部、交通部、水利部陆续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发布了相应的检测管理办法。
之后,本市的检测机构进行了大的调整和重组,市、区(县)工程质监机构的检测中心(分中心)以及施工企业的试验室陆续从质监机构和施工企业脱离出来,实行市场化方式运作,成为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独立机构。
据统计,目前本市参与建设工程检测并已经取得主管部门(或质监机构)颁发资质等级的机构共有142家(其中房建和市政106家,公路22家,水运14家),另有建筑材料和构配件生产企业设立的内部试验室508家。
随着本市工程建设的不断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增长,建设工程检测行业的现状与工程建设的管理要求、质量控制目标和社会评价相比存在着不小的差距,工程检测的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对质量的保证作用被削弱,这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检测行业公信力不强。
具体表现为:检测原始记录不真实、任意编造检测数据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检测报告与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用量都不能符合;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差,检测报告结论与工程实体质量不符,相同的材料和结构在不同的检测机构会出现截然相反的检测结果等。
检测过程中诸多的作假现象,使本市整个检测行业的公信力受到社会质疑。
(二)检测责任未得到有效落实。
在房屋建筑和一些市政工程项目上,工程质量检测的方法是业主委托、监理单位见证取样过程并与施工单位一起将样品送到检测机构,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送业主,经监理审查后施工单位将检测报告归档。
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办法(沪府令73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3号《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10月24日市政府第12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市长韩正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办法(2011年10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3号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本市建设工程检测活动,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检测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定义)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检测,是指建设工程检测机构受委托对建设工程实体以及用于建设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设备、构配件的质量安全、使用功能等进行测试的活动。
第四条(管理部门)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建设工程检测活动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并负责相关专业建设工程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制定建设工程检测地方技术标准;(二)指导、协调本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专业建设工程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三)对房屋建设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公路工程等建设工程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市港口、水务、海洋、绿化、民防、房屋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专业建设工程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
本市发展改革、财政、质量技监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行业协会)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以下简称检测行业协会)是建设工程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的自律组织,依法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开展行业培训和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对违反行业自律规范的会员,检测行业协会可以按照协会章程规定,采取相应的惩戒性行业自律措施。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检测行业协会的业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
第六条(检测活动原则)从事建设工程检测活动,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技术标准,遵循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原则。
信息管理系统作业指导书和要求

信息管理系统作业指导书和要求一、概述信息管理系统是一种应用软件系统,具有收集、存储、处理和传输信息的功能。
在本作业中,我们将介绍信息管理系统的相关概念和要求,以及实施该系统的步骤。
二、作业目标本次作业的目标是设计和实施一个信息管理系统,以满足以下要求:1. 收集和存储员工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等;2. 维护员工的工作经历和技能信息;3. 提供查询功能,以便用户能够快速查找员工信息;4. 实现员工信息的更新和删除功能;5. 提供信息统计和报表功能,如按照性别、学历等进行统计分析;6. 具备安全性和权限管理功能,确保信息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三、系统设计1. 数据库设计根据作业目标,需要设计员工信息表、工作经历表和技能表,以及相应的关联关系。
员工信息表包括员工的基本信息;工作经历表记录员工的工作经历;技能表记录员工的技能信息。
各个表之间通过关联关系建立数据连接。
2. 用户界面设计用户界面应简洁直观,方便用户操作。
可以采用表格显示员工信息,提供查询、添加、修改和删除等功能的按钮。
四、系统实施步骤1. 环境搭建在实施信息管理系统之前,需要先搭建相应的开发环境,包括数据库和应用程序开发工具等。
2. 数据库建立和表格设计根据系统设计中的表格关系,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并创建员工信息表、工作经历表和技能表。
3. 用户界面开发根据用户界面设计,使用应用程序开发工具进行界面开发,包括查询、添加、修改和删除功能等。
4. 数据录入和管理在系统实施过程中,需要将员工的基本信息、工作经历和技能信息录入到数据库中,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 系统测试和调试在系统开发完成后,进行功能测试和调试,确保系统能够正常工作。
6. 系统上线在系统测试和调试完成后,将系统部署到生产环境中,并进行用户培训和支持。
五、注意事项1. 数据备份:定期对数据库进行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恢复性。
2. 权限管理:设置不同用户的权限,以确保信息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建设工程检测管理规程

建设工程检测管理规程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of construction inspection andtestingDG/TJ08-2042-2008J11318-2008目次2008上海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设工程检测管理规程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of construction inspection andtestingDG/TJ08-2042-2008主编单位: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批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施行日期:2009年2月1日2008上海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沪建交〔2008〕977号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批准《建设工程检测管理规程》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主编的《建设工程检测管理规程》,经市建设交通委科技委技术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一编号为DG/TJ08-2042-2008,自2009年2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市建设交通委负责管理、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前言为进一步提高本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水平,规范建设工程检测活动,保证检测工作质量,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和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会同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沪建交〔2007〕184号《关于印发〈2007年上海市工程建设地方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询意见的基础上,经多次研讨和反复修改,编制了本规程。
本规程按照全方位覆盖和全过程控制的原则,对影响检测质量的主要因素和过程作出了管理规定。
本规程共分为十三章,依次为总则、术语、基本规定、人员要求及岗位职责、测量设备、检测用料、检测方法、实验室设施环境、检测计划及检测合同、检测取样委托、检测过程、检测档案管理和计算机辅助管理,以及七个附录和条文说明。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督检测管理办法(试行)等6个规定

关于征求对《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督检测管理办法(试行)》、《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平行检测若干规定》等6个文件草案修改意见的通知为了进一步提高本市建设工程检测质量和检测水平,规范检测机构和检测从业人员的检测行为,保障本市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和《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我委起草了《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督检测管理办法(试行)》、《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平行检测若干规定》、《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信息管理系统使用管理办法》、《关于在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中使用唯一性识别标识的通知》、《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管理办法》、《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机构的资质条件现场核实与能力评估办法》等6个文件。
为了进一步提高文件的质量,提高其合法性、合理性和操作性,现将以上草案予以公布,向社会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
相关意见和建议请于10月31日前按如下地址邮寄或发送:邮寄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2506室郝飞(收)邮政编码:200003电子邮件地址:hongye0802@特此通知.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二O一二年十月十五日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配套文件目录一、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督检测管理办法(试行)二、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平行检测若干规定三、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信息管理系统使用管理办法四、关于在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中使用唯一性识别标识的通知五、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六、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机构的资质条件现场核实与能力评估办法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督检测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督检测工作,保障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和《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工程监督检测是指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施工现场对建筑材料和工程实体进行监督抽样,并委托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的活动.第三条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市安质监总站)负责本市建设工程监督检测日常管理工作;各区(县)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机构和专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负责本区域或者本专业建设工程监督检测工作.第四条本市各级监督机构开展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应当使用检测信息系统.第五条禁止委托与被抽检工程有利害关系的检测单位实施监督检测。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督检测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对《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督检测管理办法(试行)》、《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平行检测若干规定》等6作者:发表时间:2012-10-16 查看次数:1513∙关于征求对《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督检测管理办法(试行)》、《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平行检测若干规定》等6个文件草案修改意见的通知∙为了进一步提高本市建设工程检测质量和检测水平,规范检测机构和检测从业人员的检测行为,保障本市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和《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我委起草了《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督检测管理办法(试行)》、《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平行检测若干规定》、《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信息管理系统使用管理办法》、《关于在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中使用唯一性识别标识的通知》、《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管理办法》、《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机构的资质条件现场核实与能力评估办法》等6个文件。
为了进一步提高文件的质量,提高其合法性、合理性和操作性,现将以上草案予以公布,向社会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
相关意见和建议请于10月31日前按如下地址邮寄或发送:邮寄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2506室郝飞(收)邮政编码:200003电子邮件地址:hongye0802@特此通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二O一二年十月十五日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督检测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督检测工作,保障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和《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工程监督检测是指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施工现场对建筑材料和工程实体进行监督抽样,并委托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的活动。
第三条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市安质监总站)负责本市建设工程监督检测日常管理工作;各区(县)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机构和专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负责本区域或者本专业建设工程监督检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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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升
级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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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指导书
一、认识新软件
材料检测管理软件是本次系统升级中改动最大的部分, 与旧版软件相比, 新版软件具有显著的特点,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开发及运行环境提升。
新版材料检测软件使用Microsoft Visual Studio 作为开发环境, 采用C#作为开发语言, 并使用Microsoft .net framework 3.5编程技术。
因此, 软件对于最新的Microsoft Windows操作系统具有很好的适应能力, 能使现今主流计算机系统发挥最佳性能。
2、统一账号管理方式。
实现账号与技术证书绑定, 与单位挂沟; 实现多平台统一账号登录, 统一权限设置。
3、完善的检测设备管理。
检测设备是材料检测及工程检测两个子系统共同的资源, 新系统采用统一检测设备管理模式, 提供完善的检测设备管理功能, 包括设备台账管理、检定/校准记录管理、设备一览表及周期表打印、检定/校准提示等。
4、检测项目易扩展。
新版材料检测管理软件完成了结构材料、节能材料及部分市政道路检测项目的软件开发, 在结构上方便检测项目扩展, 能为用户提供检测能力范围内的建筑材料样品的收样、统计及财务管理, 并为尚未开发的检测项目提供通用的检测结果输入及报告打印模式。
5、改进的委托收样模块。
新版材料检测管理软件与合同登记子系统紧密结合, 能经过”检测卡”或合同登记编号方便调入检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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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提供同一检测项目下不同样品的多组收样, 方便委托单位委托信息的填写。
6、强化数据修改控制。
经过自动采集, 确保检测数据准确, 制定严密的数据修改程序, 加强对数据修改的管理与控制。
7、新增审核、批准流程。
新版材料检测管理软件更加贴近检测业务流程, 增加了记录审核、报告批准两个业务流程, 方便检测机构进行记录控制和质量管理。
8、强大的数据上传功能。
新版材料检测管理软件在数据上传方面作了改进, 检测机构能够选择手动上传模式, 也能够选择自动上传模式; 加强了数据上传管理, 数据上传后方可打印检测报告。
9、全新的报告打印模式。
新版材料检测软件借助水晶报表技术打印检测报告, 摆脱报告打印对WORD之类的第三方软件的依赖; 报告表式统一竖向排列, 结构材料与市政道路表式一致, 方便检测机构使用; 增加了报告防伪查询功能, 防止她人恶意伪造检测报告。
10、内置软件自动升级功能。
新版材料检测管理软件附带自动更新功能, 用户能够经过互联网自动更新软件, 方便用户得到最新版本的软件。
11、丰富的资源下载。
新版材料检测管理软件经过全行业共同维护公共信息的方式, 提供用户实时从控制中心下载最新信息, 包括最新的见证员、取样员、生产企业备案证或生产许可证、检测参数、检测标准一览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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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强大的辅助功能。
新版材料检测管理软件经过提供检测查询与统计、财务管理、报告发放管理等功能, 给检测机构管理提供便利。
13、拓展气象信息服务。
与气象部门联网, 调用气象资料, 对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块温度累计进行核算, 落实《关于加强混凝土同条件养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沪建建管( ) 第124号) 文件要求。
二、材料检测管理软件运行条件
由于新版材料检测管理软件采用了较先进的软件开发环境及编程技术, 为了达到理想的运行速度和工作质量, 软件运行需要一定的条件,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良好、稳定的检测数据自动采集设备。
根据《建设工程检测管理规程》要求, 需对混凝土抗压、水泥抗压抗折、钢材拉伸、墙体材料抗压、砂浆抗压等力学性能实施检测数据自动采集, 软件关闭了这些项目的手动输入功能, 因此, 软件运行离不开良好、稳定的自动采集设备。
2、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硬件系统。
运行材料检测管理软件的计算机硬件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最低配置: CPU P4 1.8 GHz; 内存 512M。
推荐配置: CPU 双核2.0GHz; 内存 2G。
若需流畅运行检测软件, 请选用性能不低于推荐配置的计算机。
3、符合要求的计算机软件系统。
由于需要安装.net 2.0及以上版本, 材料检测管理软件的运行的操作系统是不低于Microsoft Windows Professional( 不支持Win98系统) , 并安装Service Pack 4.0, 推存采用Microsoft Windows XP, 并安装Service Pack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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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良好的网络环境及上网条件。
新版材料检测软件与协会控制中心数据交互更加频繁, 需要良好的上网条件的支持, 推荐采用ADSL, 网速不低于512 kbps。
尚未加入信息管理系统的节能检测机构应根据《建设工程检测管理规程》第13.0.8条要求组建计算机局域网, 配备专用服务器, 安装SQLSERVER数据库。
请相关检测机构于 4月20日前完成运行条件准备。
三、检测信息管理系统账号管理
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各子系统实施统一账号管理及权限设置, 信息管理子系统由其子系统——检测信息综合管理平台提供账号管理功能, 综合管理平台网址为: 。
系统将用户分成三个级别, 分别是: 系统管理员、企业管理员及普通用户。
系统管理员是协会工作人员, 其职责是创立及管理企业管理员账号; 企业管理员是会员单位最高级的用户, 能够对本单位账号进行维护和管理。
为方便用户使用, 系统管理员根据技术证书编号为每一位检测人员创立了一个账号, 并随机赋初始密码, 检测人员可能使用统一生成的账号, 也能够重新注册账号。
账号列表在软件更新过程中交予企业管理员, 企业管理员应于4月20日之前完成账号初步管理工作, 包括以下内容:
1、将账号、密码及通行证号发放给每一位用户, 指导用户经过综合管理平台修改密码;
2、对于准备重新注册账号的用户, 企业管理员应指导其进行账号注册, 并指导其经过通行证号将账号与技术证书绑定; 协会将在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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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起为每位持证人员制作”检测人员卡”, 新注册账号的绑定工作应在此之前完成;
3、对于没有检测技术证书的用户, 企业管理员应指导其注册账号, 并生成与单位绑定的通行证号, 将账号绑定到本单位;
4、为每一个用户分配合理的权限。
有关账号注册、通行证绑定、权限分配等操作, 请参阅《建设工程检测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手册》( 可至协会网站会员专区下载) 。
四、检测信息管理系统设备管理
检测设备是材料检测及工程检测共同的资源, 是在信息管理系统中与人力资源同等重要的组织部分。
各检测机构企业管理员应尽快给设备管理员分配相关权限, 设备管理员应经过检测信息综合管理平台中设备管理功能于信息系统正式使用前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1、维护好本单位检测设备资源。
设备管理员能够使用检测信息综合管理平台的设备增加、编辑、删除等功能实现检测设备资源的维护, 设备管理员也能够使用检测信息综合管理平台提供的经过EXCEL批量导入功能一次性导入本单位的检测设备信息。
2、设备管理员应维护好检测项目或检测参数与使用的主要设备之间的对应关系, 并为每一个检测参数设置默认的检测设备。
企业管理员对设备管理员完成上述操作进行指导, 具体操作方法请参阅《建设工程检测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手册》。
五、检测合同补登记方法及要求
根据《建设工程检测管理规程》的要求, 新版材料检测管理软件
对于检测合同登记进行了必要的控制, 未经合同登记的工程不能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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