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计划规定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工作计划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工作计划一、引言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是指在生产、服务和管理过程中,通过制定、实施和监督一系列质量安全红线措施,确保产品和服务质量安全达到国家标准和要求,保护消费者权益,提升企业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本文将围绕质量安全红线管理的目标、内容和实施计划进行详细的介绍,并提出相应的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工作计划。
二、目标与原则1.目标: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红线管理体系,确保产品和服务质量安全。
2.原则:(1)依法合规: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工作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2)科学严谨:基于科学研究和实践经验,制定科学合理的质量安全红线措施。
(3)风险管控:将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作为管理的重要环节,及时发现、预防和控制风险。
(4)全员参与: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需要全员参与,营造全员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三、质量安全红线管理的内容1.质量安全红线的确定和调整(1)根据国家标准和要求,确定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安全红线。
(2)根据市场需求和科技发展,及时调整质量安全红线。
2.质量安全红线的交底和培训(1)向员工交底质量安全红线的重要性和要求。
(2)组织培训,提高员工的质量安全红线意识和操作技能。
3.质量安全红线的执行和检查(1)建立质量安全红线执行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和流程。
(2)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追究责任。
(3)对重大质量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
4.质量安全红线的宣传和培育(1)增加质量安全红线宣传的力度,提高公众对质量安全的认知和重视。
(2)加强培育,培养质量安全文化和习惯。
四、实施计划1.制定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手册(1)全面梳理质量安全红线管理的内容和要求。
(2)明确质量安全红线的确定、调整、交底、执行、检查和宣传等具体措施。
2.建立质量安全红线管理体系(1)明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
(2)制定相关制度和程序,确保质量安全红线的执行和监督。
3.开展质量安全红线培训(1)组织内部培训,提高员工的质量安全红线意识和操作技能。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红线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红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是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被业界称之为“红线”。
其目的是确保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以提高工程质量,保障施工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本文将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红线的概念、标准和实施方法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红线的概念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红线是指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底线,是限制建筑企业和相关从业人员行为的界限。
红线标志着在建筑工程的各个环节中,不得超越的底线规定。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红线与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工程实施标准等相关,通过规定和约束相关主体,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被破坏。
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红线的标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红线的制定需要参考以下标准:1. 法律法规标准:建筑工程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包括建筑法、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以确保施工过程符合法律规定。
2. 技术标准:建筑工程必须按照相关的技术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工程实施标准等。
3. 质量控制标准:建筑工程质量控制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包括材料的选取、施工过程的监管和验收等,需要依据相关的质量控制标准进行。
4. 安全管理标准: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是关乎工人生命安全的重要环节,需要制定适当的安全管理标准,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保护措施。
三、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红线的实施方法为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红线需要严格执行以下实施方法:1. 设立建筑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建筑企业需要设立专门的建筑质量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
2. 建立管理制度:建筑企业和相关从业人员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工作的职责、流程和要求,确保每一个环节都能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
3. 做好质量安全培训:建筑企业需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使其具备相应的技术和管理能力,并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学习和宣传。
安全质量红线管理实施细则

安全质量红线管理实施细则
以下为安全质量红线管理的实施细则:
1. 安全质量红线的确定:根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制定安全质量红线的指标和标准,明确企业安全质量的底线。
2. 安全质量红线的监测: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红线监测机制,定期对企业的安全质量状况进行评估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进行公开。
3. 事故隐患排查:加强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清单,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设备或流程进行整改,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4. 安全培训教育: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培训,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
5. 安全质量红线的奖惩机制: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红线奖惩机制,对达到或超过安全质量红线的企业或个人给予奖励,对未达标或违规的企业或个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6. 责任追究机制: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或个人进行追责,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7. 安全质量信息公开:加强安全质量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众和相关利益方发布安全质量信息,增加信息透明度,促进安全质量的改进和提升。
8. 安全质量红线的评估和调整:定期对安全质量红线的指标和标准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使之更加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国家的要求。
以上是安全质量红线管理实施细则的基本内容,具体实施还需要根据企业的特点和情况进行进一步的细化和完善。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方案和推进计划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方案和推进计划一、前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产品的品质和安全要求也越来越高。
因此,企业需要强化自身管理,建立起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机制,保障产品的品质和安全。
本文将从建立质量安全红线管理的原则、目标、实施步骤和推进计划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建立质量安全红线管理的原则1. 依法依规。
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证产品的品质和安全,防止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对社会和国家造成不良影响。
2. 全员参与。
质量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所有员工都应该意识到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共同推进企业的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工作。
3. 持续改进。
企业需要不断地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通过整体的不断改进,实现质量安全红线管理的有效推进。
三、建立质量安全红线管理的目标质量安全共同体是一个企业不可或缺的管理理念,因此,建立质量安全红线管理的目标是为了保障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 保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降低生产过程中的风险。
2. 保障公司的品牌形象,提高生产效率和效益,增强市场竞争力。
3. 推动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提高质量管理的水平和工作效率。
四、建立质量安全红线管理的实施步骤1. 确定红线标准。
企业应当根据产品特性和生产过程的环节进行确定,明确红线标准的含义和范围,并制定相应的标准文件,以便在日常工作中推进红线标准的合理使用。
2. 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
企业应建立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以使红线标准的运行更加顺畅。
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包括:(1)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2)风险预防、控制与处置制度;(3)非法侵权产品背景调查、审核制度;(4)质量抽检检测制度。
3. 建立质量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体系。
通过员工教育、培训等方式,使员工增强质量安全意识,提高生产环节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4. 实施红线标准的具体措施。
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红线标准的有效执行,如制定产品质量和安全检测计划、加强质量监管等。
五、质量安全红线管理的推进计划为使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制度在企业的管理体系中逐渐落实得更加完善,需要制定一个合理、可行的推进计划。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方案和推进计划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方案和推进计划质量安全是所有企业和机构必须要重视并严格控制的重要因素,而红线则是贯穿其中的重要约束指标,对于保障质量安全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控制企业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问题,需要制定一套完整的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方案和推进计划。
一、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方案1.确定相关质量安全标准企业应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相关质量安全标准,包括生产和服务环节的相关要求,以确保企业生产的产品和服务符合质量安全标准。
2.制定质量安全控制方案企业应该制定并实施一套全面的质量安全控制方案,包括生产制造、仓储物流、售后服务等要素。
方案内容要严格按照质量安全红线标准进行制定和实施,以确保生产和服务符合要求。
3.构建质量安全监测机制企业应该建立质量安全监测机制,随时掌握生产过程的情况和质量安全问题的出现。
监测内容应包括生产工艺和过程、质量抽样检测、员工操作行为等方面。
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和排除是提高质量安全水平的关键环节。
二、质量安全红线推进计划1.推广质量安全教育和培训针对企业员工,应定期开展质量安全教育和培训,宣传红线标准和企业质量安全理念,培养员工质量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员工的质量安全水平。
2.制定质量安全通报制度联合制定完整的质量安全通报、汇报和处理制度,将生产和服务中的质量安全问题及时通报给相关部门和人员,采取措施排除隐患。
同时,易发生关键质量问题的生产环节和场所应加强审核,并采取相应的制度和方式进行管理和控制。
3.定期开展质量安全演练定期开展质量安全演练,实地检验质量安全控制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演练内容要从多方面考虑,包括技术、人员、物资等方面,全面检验企业质量安全防护能力,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的地方。
4.强化质量安全验收管理建立完整的质量安全验收管理体系,对企业生产和服务环节进行全面的质量安全验收。
针对合作商和供应商的质量安全要求,按照管理规定进行检验和批准,鼓励合作伙伴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共同推进。
施工进度红黄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进度管理,确保工程建设按计划、按质量、按时间完成,提高施工效率,保障施工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所有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计划先行,严格执行;(二)动态管理,实时监控;(三)责任到人,奖惩分明;(四)安全第一,质量至上。
第二章红黄线定义及划分第四条红线:指施工进度计划中必须按时完成的节点,如工程开工、主体结构封顶、竣工验收等。
第五条黄线:指施工进度计划中可以适当调整但必须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的节点,如分部工程进度、分项工程进度等。
第六条红线与黄线的划分标准:(一)红线: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同约定和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二)黄线:根据红线节点前后的关键工序,结合施工单位的施工能力、资源配置和施工环境等因素确定。
第三章红黄线管理职责第七条施工单位职责:(一)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明确红黄线节点及时间要求;(二)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组织实施,确保红黄线节点按时完成;(三)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四)定期向监理单位汇报施工进度,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监理单位职责:(一)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确保其合理性和可行性;(二)监督施工单位执行施工进度计划,对红黄线节点进行实时监控;(三)对施工单位未按时完成的红黄线节点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四)对施工单位违反施工进度计划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九条相关部门职责:(一)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执行施工进度计划,对红黄线节点进行审核和审批;(二)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执行质量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三)财务部门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执行合同约定,确保工程资金合理使用。
第四章红黄线管理措施第十条施工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二)优化施工方案,提高施工效率;(三)加强资源配置,确保施工材料、设备、人员充足;(四)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包含防范措施)

关于印发《***项目部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项目部各部门、项目分部:现将《****项目部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项目部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提升铁路工程建设质量,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规行为,***路局(****铁发〔2018〕*号)。
第二条铁路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全面落实“强基达标、提质增效”主题,牢固树立“百年大计、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理念,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质量安全的原则,切实强化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意识和关键环节控制。
第三条项目管理机构须坚持依法合规,依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部门规章等,宣贯红线条款,制定防范措施,规范触碰红线处理程序,切实做好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工作。
第四条通过质量安全红线管理,使全体参建人员切实增强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形成齐抓共管质量安全的强大合力,打造放心工程、精品工程。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项目部。
第二章红线问题及防范措施,处理规定第六条建设行为方面1.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防范措施:(1)做好技术交底,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2)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3)严禁钢架、钢筋数量不足、以小代大,使用瘦身钢筋;地基处理桩长度不足、换填深度不够,边坡防护结构尺寸不足等。
(4)严禁使用不合格或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构配件和原材料,如使用不合格的水泥、减水剂、钢筋强度不符合规定;低等级螺栓代替设计高等级螺栓。
(5)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指挥部关于印发《*****检验批、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制度》的通知(****发〔2015〕38号)执行。
2.转包和违法分包。
防范措施:(1)必须按照《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均规定,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安全质量红线管理实施细则(10篇)

安全质量红线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依法纠正、处理营业线违法、违规施工行为,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保证铁路正常运输秩序,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北京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京铁师〔____〕____号)、《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补充办法》(京铁师函〔____〕____号)、《北京铁路局建设工程营业线施工安全红线管理暂行办法》(京铁建[____]____号文)及路局开展三整顿一提高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邯长四部承担范围内的营业线各类施工项目。
第二章安全红线范围第四条审批手续及计划管理方面1.未经主管和相关部门批准,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进行危及行车安全或进行影响路基及铁路设备设施稳定的施工。
2.未按路局批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类别进行的施工。
3.以低类别及等级报批,实施高类别及等级的施工。
4.未与设备管理单位及行车组织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的施工。
5.无施工计划、无调度命令及超范围施工。
第五条大型机械施工方面1.安全保护区内使用的施工机械,资质不符合规定,未按规定实行进场报验合无证操作的。
2.降低施工类别及等级申报计划,超越计划组织施工的。
3.未按规定通知设备管理单位实施监护的。
4.未按施工类别,配备安全盯控及防护人员的。
5.未按批复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
6.对操作人员未按规定进行技术及安全交底的。
第六条现场防护方面1.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的。
2.未按规定设置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的。
3.驻站防护员与现场防护员间断联系或未按规定佩戴有效防护用品的。
4.防护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及考试合格的。
第七条现场作业方面1.施工封锁前,擅自上道进行施工准备作业的。
2.未经设备管理单位批准,私自进入护网或拆开护网的。
3.未按规定通知设备管理单位实施监护,擅自进行施工的。
4.线路施工质量未达到标准,盲目开通放行列车的。
5.不听施工监护人员及督察执法人员劝阻,冒险蛮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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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为全面落实“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 牢固树立“百年大计、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理念,打造精品工程,切实强化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意识和关键环节控制,实施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规行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合规。
总公司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应依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规定,做好红线管理检查、督查工作,工作依据、处理标准、处理程序等要符合相关规定。
(二)鼓励自查自纠。
鼓励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问题,实现过程达标。
对建设单位自查发现的问题,按照建设单位规定处理。
(三)形成强大合力。
通过红线管理,促使建设单位切实增强质量责任意识,组织参建单位形成齐抓共管质量安全的强大合力,打造放心工程、精品工程。
二、红线问题及处理规定
(一)工程实体方面。
凡总公司检查发现建设项目存在以下违反质量安全红线问题的,各建设单位在半年内不接受责任单位投标,并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负责人和相关监理、检测人员清出铁路建设市场、记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可要求施工单位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清出现场。
依据规定给予铁路局集团公司分管建设工作的副总经理、铁路公司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通报批评、诫勉、警告、记过、记大过、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的处理;其他责任人员责成建设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和本单位规定处理。
1.隧道初支、衬砌厚度和混凝土强度不足。
2.隧道不按规定的方法和安全步距开挖。
3.隧道施工不按规定开展围岩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有毒有害气体逸出的隧道不按专项方案开展监测。
4.路基填料不符合设计要求,CFG 桩等地基处理检测不合格,边坡防护预应力锚索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5.桥梁桩基出现Ⅲ、Ⅳ类桩和钢筋笼长度不足;站房钢结构构配件不合格;使用不合格电缆。
6.现浇梁满堂支架、连续梁挂篮施工不进行专项设计,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7.监理人员旁站不到位或现场随意签认,第三方检测数据虚假不实。
(二)建设行为方面。
凡总公司检查发现建设项目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转包和违法分包,内业资料弄虚作假违反质量安全红线问题的,可视情节轻重,各建设单位 1~2 年内不接受责任单位投标,并要求施工单位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清出现场,将标段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具体工点施工队伍负责人、检测人员清出铁路建设市场、记入“黑名单”。
依据规定给予铁路局集团公司分管建设工作的副总经理、铁路公司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警告、记过、记大过、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的处理;其他责任人员责成建设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和本单位规定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建设单位要认真组织红线管理规定的宣贯检查落实工作。
1.建设单位要认真组织参建单位宣传学习本规定,突出铁路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明确违反红线管理问题的处理规定,做到参建各方人人知晓并自觉遵守。
2.建设单位要将红线管理规定纳入合同管理,对于新开工项目,要纳入招标文件;对于在建项目,要与参建单位签订补充合同。
同时要求参建单位就遵守红线管理作出书面承诺(承诺书参考文本见附件)。
3.建设单位要切实加强质量安全红线的日常过程控制
和日常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止纠正,抓好全面整改,建立问题库,落实销号管理。
4.建设单位要按照“五定、三统一、一查处”的检查制度认真开展红线管理检查处理工作。
“五定”,即定人、定期、定岗、定责、定点。
现场质量安全检查必须明确检查人、检查频次、检查工点、检查责任、检查时段,突出不事先通知的突击检查,突出管理薄弱的质量安全关键环节检查。
铁路局集团公司分管建设副总经理和铁路公司主要负责人要每月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深入施工现场,加强日常检查,对复杂地质条件的隧道、路基、桥梁等质量安全薄弱地段开展重点检查、专项检查、突击检查。
“三统一”,即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记录分析。
建设单位每月要统一部署建设项目检查重点,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员、工程技术管理人员,按要求统一开展检查活动,实现全员、全面、全过程的检查。
检查时要一并检查《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规定的质量“五条红线”(结构物沉降评估达标、桥梁收缩徐变达标、锁定轨温达标、联调联试达标、工序达标)落实情况,发现违反质量“五条红线”的问题,按《铁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等规定处理。
建设单位要对现场检查情况组织检查人员汇总分析,并做好统一的记录,找出主要问题和
原因,制定措施,举一反三,狠抓落实。
“一查处”,即严肃查处。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组织专门的分析研究,查清问题的真正原因,依据本单位的规定对责任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进行处理。
其中情节恶劣的,建设单位要向总公司提出对责任单位的进一步处理建议。
5.建设单位每季度末月25日前将当季度检查和处罚情况,以及下季度检查计划书面报送总公司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抄送工程管理中心。
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汇总后报建设部。
(二)总公司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红线管理规定的督促落实工作。
1.总公司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红线管理规定,并根据铁路建设实际情况,对红线问题实施动态调整。
2.总公司成立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领导小组,深入分析和研究处理红线管理执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每半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一次专项督查,特殊情况可随时安排专项督查。
督查发现建设项目存在违反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问题的,依据规定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其中,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公司作为建设单位的,在建设管理考核中予以扣分,每起扣 3 分;铁路局集团公司作为建设单位的,在铁路局集团公司经营业绩考核中予以扣分,每起扣 0.5 分。
3.总公司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和建设单位要设立红线管理投诉举报电话,针对举报问题进行查处。
对于施工人员蓄
意、恶意、故意制造偷工减料等问题并敲诈勒索,施工单位主动报告、及时消除质量隐患的,经查实后,对参建单位的问题可酌情减轻处理。
4.涉嫌可能存在利益输送、以权谋私等违反党纪的,移交纪检部门处理;涉嫌违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规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附件: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承诺书参考文本
附件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承诺书参考文本
________________(建设单位全称):
我方(施工、监理、检测单位或联合体全称)将在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现就有关事宜承诺如下:
我方承诺,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中国铁路总公司印发的《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确保铁路建设质量安全。
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建设单位作出的处理。
1.隧道初支、衬砌厚度和混凝土强度不足。
2.隧道不按规定的方法和安全步距开挖。
3.隧道施工不按规定开展围岩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有毒有害气体逸出的隧道不按专项方案开展监测。
4.路基填料不符合设计要求,CFG 桩等地基处理检测不合格,边坡防护预应力锚索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5.桥梁桩基出现Ⅲ、Ⅳ类桩和钢筋笼长度不足;站房钢结构构配件不合格;使用不合格电缆。
6.现浇梁满堂支架、连续梁挂篮施工不进行专项设计,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7.监理人员旁站不到位或现场随意签认,第三方检测数据虚假不实。
8.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9.转包和违法分包。
10.内业资料弄虚作假。
承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备注: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递交承诺书单位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对承诺书参考文本的内容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