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三统一,即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记录分析。建设单位每月要统一部署建 设项目检查重点,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员、工程技术管理人 员,按要求统一开展检查活动,实现全员、全面、全过程的检查。检查时要一 并检查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规定的质量五条红线(结构物沉降评估 达标、桥梁收缩徐变达标、锁定轨温达标、联调联试达标、工序达标)落实情 况,发现违反质量五条红线的问题,按铁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等 规定处理。建设单位要对现场检查情况组织检查人员汇总分析,并做好统一的
过渡页
规定施行日期
04
• 本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演讲结束,谢谢大家支持
附PPT常用图标,方便大家提高工作效率
生活
图标元素
医疗
图标元素
工作要求
五定、三统一、 一查处的检查制

五定,即定人、定期、定岗、定责、定点。现场质量安全检查必须明确检查人、检 查频次、检查工点、检查责任、检查时段,突出不事先通知的突击检查,突出管理 薄弱的质量安全关键环节检查。铁路局集团公司分管建设副总经理和铁路公司主要 负责人要每月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深入施工现场,加强日常检查,对复杂地 质条件的隧道、路基、桥梁等质量安全薄弱地段开展重点检查、专项检查、突击检 查。
红线问题及处理规定
工程实体方面
1.隧道初支、衬砌厚度和混凝土强度不足。 2.隧道不按规定的方法和安全步距开挖。 3.隧道施工不按规定开展围岩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 预报,有毒有害气体逸出的隧道不按专项方案开 展监测。 4.路基填料不符合设计要求,CFG桩等地基处理检 测不合格,边坡防护预应力锚索不按设计要求施 工。 5.桥梁桩基出现Ⅲ、Ⅳ类桩和钢筋笼长度不足;站 房钢结构构配件不合格;使用不合格电缆。 6.现浇梁满堂支架、连续梁挂篮施工不进行专项设 计,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7.监理人员旁站不到位或现场随意签认,第三方检 测数据虚假不实。

2023年安全质量红线管理实施细则

2023年安全质量红线管理实施细则

2023年安全质量红线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质量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安全质量红线管理是指对重要部门、领域和项目的安全和质量进行特殊管理的制度。

第三条安全质量红线覆盖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领域:交通运输、能源、建筑、化工、农药、食品药品、核能等。

第四条安全质量红线的划定应符合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原则,并通过政府公告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安全质量红线管理实施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加强管理、加大监督、完善制度等措施,有效防范和化解安全和质量风险。

第二章安全质量红线划定第六条安全质量红线的划定要综合考虑地理环境、社会经济条件、历史经验等因素,确保划定结果符合实际情况、科学可行。

第七条安全质量红线的划定由相关部门负责,应邀请专家进行评估,并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第八条安全质量红线的划定应包括以下内容:红线范围、红线标准、红线监测、红线违法行为处罚等。

第九条安全质量红线应根据风险等级划分,分为一级红线、二级红线和三级红线。

第十条安全质量红线划定后,责任单位应及时将红线划定结果向社会公布,并配合相关部门实施监测和管理。

第三章安全质量红线管理第十一条安全质量红线的管理由相关部门负责,责任单位应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安全质量红线管理应加强对红线范围内的安全隐患、质量问题等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整改不合格项,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安全质量红线内的重点项目和关键环节应设立专职监管人员,确保安全质量红线的划定和管理工作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四条安全质量红线管理应开展公众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质量意识。

第十五条安全质量红线管理实施过程中,应建立健全监测体系、报警机制和紧急应急预案。

第十六条安全质量红线内的项目和企业应定期上报相关数据和信息,接受监督检查。

第四章安全质量红线违法行为处罚第十七条对于违反安全质量红线规定的行为,相关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红线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红线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红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是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被业界称之为“红线”。

其目的是确保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以提高工程质量,保障施工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本文将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红线的概念、标准和实施方法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红线的概念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红线是指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底线,是限制建筑企业和相关从业人员行为的界限。

红线标志着在建筑工程的各个环节中,不得超越的底线规定。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红线与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工程实施标准等相关,通过规定和约束相关主体,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被破坏。

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红线的标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红线的制定需要参考以下标准:1. 法律法规标准:建筑工程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包括建筑法、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以确保施工过程符合法律规定。

2. 技术标准:建筑工程必须按照相关的技术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工程实施标准等。

3. 质量控制标准:建筑工程质量控制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包括材料的选取、施工过程的监管和验收等,需要依据相关的质量控制标准进行。

4. 安全管理标准: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是关乎工人生命安全的重要环节,需要制定适当的安全管理标准,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保护措施。

三、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红线的实施方法为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红线需要严格执行以下实施方法:1. 设立建筑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建筑企业需要设立专门的建筑质量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

2. 建立管理制度:建筑企业和相关从业人员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工作的职责、流程和要求,确保每一个环节都能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

3. 做好质量安全培训:建筑企业需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使其具备相应的技术和管理能力,并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学习和宣传。

工程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工程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关键节点和重要环节进行严格管控,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稳定达标的一项管理措施。

为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红线管理,确保工程建设高质量的完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二、管理范围工程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等各类工程。

三、红线划定1. 工程质量安全红线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划定,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安全的红线、建筑物功能和使用安全的红线、施工过程中应特别注意的红线等。

2. 根据工程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应当在工程施工方案中对红线进行明确划定,并在现场进行标识和说明。

四、责任部门1. 工程质量安全红线管理由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各方共同负责,各自明确红线管理的责任。

2. 项目建设单位要指定专门的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负责人,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构和工作流程。

五、管理措施1. 完善红线管理制度,明确红线划定的依据和步骤,规范红线管理的程序和操作步骤。

2. 制定红线管理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各方责任,确保红线管理措施的全面贯彻执行。

3. 加强红线管理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红线标识的真实有效。

4. 对违反红线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严格惩处。

六、宣传教育1. 加强施工方、监理方和相关从业人员的质量安全红线管理的宣传教育,提高各方对红线管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2. 组织开展相关质量安全红线管理的培训和演练,确保各方人员熟悉相关规定和流程。

七、监督检查1. 由行政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要求整改。

2. 建立红线管理的评估机制,对工程红线管理的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八、处罚制度1. 对于严重违反红线管理规定,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行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 将违反红线管理规定的行为纳入个人、企业的信用记录,严重的将列入行业黑名单。

工程质量红线制度

工程质量红线制度

工程质量红线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是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防范和减少工程质量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和管理的单位和个人。

3. 各参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执行本制度。

二、质量管理红线1. 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建筑材料和产品。

2. 严禁擅自变更工程设计,任何设计变更必须经过原设计单位同意并按规定程序审批。

3. 严禁违反施工操作规程,确保施工过程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4. 严禁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5. 严禁未经培训或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专业工作。

三、安全生产红线1. 严禁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2. 严禁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3. 严禁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安全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4. 严禁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环境中进行施工作业。

5. 严禁隐瞒、谎报安全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必须立即上报并采取措施处理。

四、监督管理红线1. 严禁对工程质量问题隐瞒不报、弄虚作假。

2. 严禁对监督检查人员进行阻挠、威胁或者贿赂。

3. 严禁无故拖延或拒绝整改通知要求的整改工作。

4. 严禁破坏或篡改工程质量记录和监督日志。

5. 严禁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未经批准的工程项目。

五、责任追究1. 对于违反上述红线的个人或单位,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2. 对于因违反红线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相关责任人将被严肃处理,直至刑事责任。

3. 对于监督不力导致红线被突破的监管人员,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工程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2. 各参建单位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并做好员工的培训和宣传工作。

3.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公布最新修订内容。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为全面落实“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 牢固树立“百年大计、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理念,打造精品工程,切实强化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意识和关键环节控制,实施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规行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原则(一)坚持依法合规。

总公司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应依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规定,做好红线管理检查、督查工作,工作依据、处理标准、处理程序等要符合相关规定。

(二)鼓励自查自纠。

鼓励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问题,实现过程达标。

对建设单位自查发现的问题,按照建设单位规定处理。

(三)形成强大合力。

通过红线管理,促使建设单位切实增强质量责任意识,组织参建单位形成齐抓共管质量安全的强大合力,打造放心工程、精品工程。

二、红线问题及处理规定(一)工程实体方面凡总公司检查发现建设项目存在以下违反质量安全红线问题的,各建设单位在半年内不接受责任单位投标,并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负责人和相关监理、检测人员清出铁路建设市场、记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可要求施工单位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清出现场。

依据规定给予铁路局集团公司分管建设工作的副总经理、铁路公司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通报批评、诫勉、警告、记过、记大过、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的处理;其他责任人员责成建设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和本单位规定处理。

1.隧道初支、衬砌厚度和混凝土强度不足。

2.隧道不按规定的方法和安全步距开挖。

3.隧道施工不按规定开展围岩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有毒有害气体逸出的隧道不按专项方案开展监测。

4.路基填料不符合设计要求,CFG桩等地基处理检测不合格,边坡防护预应力锚索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5.桥梁桩基出现Ⅲ、Ⅳ类桩和钢筋笼长度不足;站房钢结构构配件不合格;使用不合格电缆。

6.现浇梁满堂支架、连续梁挂篮施工不进行专项设计,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安全质量红线管理实施细则

安全质量红线管理实施细则

安全质量红线管理实施细则
1. 定义红线标准:明确各类安全质量红线的界定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红线、环境红线、产品质量红线等,确保各类红线标准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

2. 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各级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红线管理机制。

各级管理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管责任,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安全质量管理,确保红线不被突破。

3. 制定红线预警机制:建立与红线标准相匹配的预警机制,实时监测相关指标和数据,并及时发出预警信号。

预警信号应准确、及时、可信,确保能够及时采取行动,防止红线的突破。

4. 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可能突破红线的行为进行预警分析和措施评估,确保红线不被突破。

对违反红线管理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形成有效震慑。

5. 提高安全质量管理水平:加强安全质量培训和技术指导,提升企事业单位的安全质量管理水平,增强红线管理的主动性和先进性。

6.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公众对红线管理的认知和自觉性,倡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红线管理,形成良好的安全质量管理氛围。

7. 完善奖惩机制: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红线奖惩机制,对达到红线标准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红线管理的单位给予惩罚,确保红线管理的有效实施。

第 1 页共 1 页。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为全面落实“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 牢固树立“百年大计、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理念,打造精品工程,切实强化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意识和关键环节控制,实施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规行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原则(一)坚持依法合规。

总公司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应依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规定,做好红线管理检查、督查工作,工作依据、处理标准、处理程序等要符合相关规定。

(二)鼓励自查自纠。

鼓励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问题,实现过程达标。

对建设单位自查发现的问题,按照建设单位规定处理。

(三)形成强大合力。

通过红线管理,促使建设单位切实增强质量责任意识,组织参建单位形成齐抓共管质量安全的强大合力,打造放心工程、精品工程。

二、红线问题及处理规定(一)工程实体方面凡总公司检查发现建设项目存在以下违反质量安全红线问题的,各建设单位在半年内不接受责任单位投标,并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负责人和相关监理、检测人员清出铁路建设市场、记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可要求施工单位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清出现场。

依据规定给予铁路局集团公司分管建设工作的副总经理、铁路公司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通报批评、诫勉、警告、记过、记大过、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的处理;其他责任人员责成建设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和本单位规定处理。

1.隧道初支、衬砌厚度和混凝土强度不足。

2.隧道不按规定的方法和安全步距开挖。

3.隧道施工不按规定开展围岩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有毒有害气体逸出的隧道不按专项方案开展监测。

4.路基填料不符合设计要求,CFG桩等地基处理检测不合格,边坡防护预应力锚索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5.桥梁桩基出现Ⅲ、Ⅳ类桩和钢筋笼长度不足;站房钢结构构配件不合格;使用不合格电缆。

6.现浇梁满堂支架、连续梁挂篮施工不进行专项设计,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在建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为全面落实国家关于质量、安全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夯实质量安全管理基础,层层压实责任,牢固树立“百年大计、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理念,打造精品工程、品牌工程,全面建设品质项目,切实强化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意识和关键环节控制,实施在建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规行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属项目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原则
(一)公司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管理制度和年度工作重点等,做好红线管理检查、督办工作,工作依据、处理标准、处理程序等要符合相关规定。

(二)红线管理要做到重点突出,高压治理,处罚从重从严。

(三)要求项目部开展自查,及时整改问题,实现过程达标。

(四)通过红线管理,促进事业部、子(分)公司、项目部切实增强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在公司形成齐抓共管质量安全的强大合力,打造精品工程、平安工程。

(五)红线问题进行动态管理,公司生产管理部负责每年根据质量安全管理重点进行更新并发布执行。

二、质量安全红线问题及检查标准、检查方法
环节(重大工序)的检查,对复杂地质条件的隧道、路基、桥梁等质量安全薄弱地段开展重点检查。

4.各单位要认真开展红线管理检查处理工作,要对检查情况组织相关人员汇总分析,找出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举一反三,通过挂牌督促落实整改,做到闭合管理。

分子公司(事业部)须将红线问题检查处理情况上报公司质量、安全部门备案。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开始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