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执法工作指导意见范文
公平交易制度范文

公平交易制度范文公平交易制度是一种旨在确保市场中各方均能公平参与交易活动及维护交易秩序的制度。
它通过设定适当的规则和要求,防止信息不对称、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等行为,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良性竞争和经济发展。
首先,公平交易制度要求交易各方在交易活动中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它强调市场的公开和透明,要求交易活动的过程和结果对所有参与者都具备可见性和可追踪性。
交易各方应该平等地获取交易信息和资源,并按照约定的规则和程序进行交易。
此外,公平交易制度还要求参与方遵守契约精神,确保交易的履行和信用的维护。
其次,公平交易制度设立了一系列的监管和违规处罚机制,以防止市场中的不正当行为。
它要求市场主体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不得从事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信息操纵、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
监管机关可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罚,并追究责任。
这些监管措施有助于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维护市场的健康发展。
公平交易制度还注重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它要求交易各方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商品信息,不得以不当手段销售劣质产品或提供不合格的服务。
消费者有权获得真实、全面的信息,有权拒绝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和不公平的条款。
同时,公平交易制度还设立了消费者投诉机制,允许消费者对不良交易行为提出投诉并获得相应的救济。
公平交易制度的建立不仅有利于市场的开放和竞争,也有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
通过保护和增强市场主体的信心,公平交易制度能够吸引更多的投资和资源流入市场,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促进企业的创新和发展。
公平交易制度还有助于提高市场的效率,减少资源的浪费,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然而,公平交易制度的实施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市场环境的复杂性和多变性给公平交易的监管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监管部门需要灵活的手段和高效的执行能力,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其次,一些企业存在低成本、低质量、低价格的竞争策略,可能损害其他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
扬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全市公平交易执法工作意见

扬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全市公平交易执法工作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15.04.14•【字号】扬工商公〔2015〕3号•【施行日期】2015.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秩序正文2015年全市公平交易执法工作意见扬工商公〔2015〕3号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生态科技新城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全市公平交易执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围绕国家总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更好地发挥竞争政策的作用,围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更加关注基本民生、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的维护,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构建新型执法机制,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完善执法监督体系,努力为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和谐,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作出新的贡献。
一、以顺应发展形势为基点,全面深化执法体制改革今年是工商体制调整后的第一年,分级管理、宽进严管、构建竞争政策将是工商部门工作长期面对的工作“新常态”。
作为工商部门内部专司市场竞争秩序维护的监管执法机构,要深刻认识、主动适应、积极引领这些“新常态”,深化工商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宽进严管”的执法研究和实践,研究竞争政策在市场监管中的作用,做好公平市场秩序的“守护神”。
一是依法厘清事权,切实规范执法权限。
按照“事权清晰、责权对等、重心下移、加强监管”的原则,依法、科学、合理划分市局与县(市、区)局、市局各业务监管处室之间的职权,界定好履职边界,既要避免交叉重叠、也要避免权力真空,为依法履职奠定基础。
市局要立足于成为全辖区“竞争执法分析研判中心、协调调度中心、指导督查中心”的目标,加强本区域市场秩序整体状况的情况收集、分析研究,找准需要规范整治的薄弱环节,及时部署、调度下级局开展工作的方向和任务,并适时督查执法监管效能。
公平交易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地区从事商品生产、销售和服务的所有经营者。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公平交易,是指经营者在其经营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利用不正当手段从事交易活动。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平交易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公平交易工作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保障本规定的实施。
第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公平交易管理工作。
第二章经营者的义务第六条经营者应当遵守以下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不正当手段从事交易活动;(二)不得利用虚假宣传、虚假标识等手段误导消费者;(三)不得采取价格欺诈、强制搭售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四)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五)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六)不得拒绝消费者依法享有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
第七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应当明码标价,标价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标价、虚假折扣等欺诈行为。
第八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不得隐瞒或者提供虚假信息。
第九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售后服务制度,对消费者提出的投诉及时处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经营者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三章消费者的权利第十一条消费者享有以下权利:(一)了解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情况;(二)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三)获得公平交易的权利;(四)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真实信息的权利;(五)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六)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第十二条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平交易制度对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来说非常重要,它是保障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础。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修订稿)》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公平交易制度,以下是对该指导意见的介绍,内容共计1200字以上。
首先,该指导意见明确了公平交易的基本原则和核心要求。
公平交易的核心是公开、公正、公平,保障投资者的权益和市场的公平竞争。
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投资者保护机制,确保基金运作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此外,还对管理公司应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公平交易工作,建立独立的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此外,该指导意见还关注了信息披露的规范。
信息披露是公平交易的重要环节,对投资者做出明晰、准确、及时的披露是管理公司应尽的义务。
指导意见要求管理公司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包括内部信息管理、信息公开和信息核查等方面的规定。
同时,对于假信息披露行为也进行了明确的禁止和处罚规定。
该指导意见还提出了严禁违规交易行为的规范。
违规交易行为是公平交易的顽敌,对市场安全和投资者利益造成了严重威胁。
指导意见细化了违规交易行为的定义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并要求管理公司建立违规交易监管制度、违规交易行为的报告和处置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保证市场的正常运行。
最后,该指导意见对投资者保护也提出了相关要求。
投资者是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保护投资者权益是公平交易的基本价值。
指导意见要求管理公司建立投资者保护制度,并明确了投资者投诉、调查处理和纠纷解决的程序。
同时,还对非法集资等涉及投资者权益的行为进行了禁止和处罚规定。
总之,这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修订稿)》对于提升管理公司的公平交易能力,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都具有重要意义。
该指导意见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公平交易的核心要求,对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行为、信息披露、违规交易行为和投资者保护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和规范,提高了管理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了市场的透明度和稳定性。
《调研第三期目前不正当竞争行为特点和公平交易执法的问题与建议》

《调研第三期目前不正当竞争行为特点和公平交易执法的问题与建议》贵阳市工商局小河分局xx年五月二十三日目前不正当竞争行为特点和公平交易执法的问题与建议——小河工商分局宋大光一、当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点(一)仿冒知名商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日益普遍随着市场竞争愈加激烈,采用不正当手段参与市场竞争、争夺市场份额、获取非法利润的违法活动十分突出,尤其是仿冒知名商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日益普遍。
工商部门在查处时非常被动,大多只能根据被仿冒者申诉、使用者投诉及举报等才能有的放矢地进行查处仿冒知名商品,从而使仿冒知名商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日趋严重,市场上出售类似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日益增多。
目前,仿冒知名商品越来越呈现以下几个特征:一是违法主体多样性。
参与制售仿冒知名商品的主体日趋复杂,有农民、下岗职工、社会闲散人员、个人团伙、手工作坊、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也有少1数大中型私营、合资企业等从事制售仿冒活动。
二是违法客体全方位化。
仿冒知名商品所涉及的品种、行业和数量呈日益增多的趋势,从生产资料到日常生活用品,从高科技产品到简单手工制品,仿冒知名商品覆盖面广、种类齐全。
任何一种商品只要是销路好、市场需求大,就可能成为被仿冒的对象。
当前市场上的名优商品绝大多数都遭到仿冒。
三是违法行为多样化。
仿冒知名商品违法行为出现了新趋势,仿冒知名商品往往与假冒商标、专利、企业名称等违法行为纠缠在一起,从多方面、立体进行仿制。
但由于我国对商标侵权的打击日益严厉,处罚力度不断加重,使得仿冒者不敢明目张胆地从事商标侵权,退而转向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上进行仿冒,执法单位查处难度加大,致使仿冒者规避处罚,减少制售仿冒知名商品风险。
四是违法手段专业化、隐蔽化。
在对抗检查环节上,不断采用各种包装方式来掩盖其生产、经营的仿冒知名商品;在销售环节上,往往采取甲地制造乙地销售的方式,形成“产供销一条龙”的专业化分工和组织形式。
使得仿冒者的模仿能力强,销售速度快,仿真程度高,窝点分散,行动隐蔽,单线联系,分而治之,具有保密性、欺骗性和较高的反检查能力,给查处工作带来难度。
工商局执法办案工作意见_工商局工作总结

工商局执法办案工作意见_工商局工作总结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体制的不断完善,工商市场监管工作也日益显得尤为重要。
作为国家市场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商局肩负着监督管理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公平交易环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重要职责。
而执法办案工作是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保障,是工商局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为更好地履行执法办案工作,提高工商局执法效能,制定以下工作意见:一、加强执法人员素质培训执法人员是工商执法工作的主体,其素质和水平直接影响着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能。
为此,工商局应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其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
特别是针对新兴领域和新型违法行为,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应对能力和智慧水平,确保执法人员能够做到法律面前不畏强权、公正执法、依法办案。
二、完善执法办案制度建立完善的执法办案制度是提高执法工作效能的重要保障。
工商局应进一步完善执法办案规程和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明确执法权限和责任,确保执法工作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要建立健全案件移送和督办机制,加强执法全过程监督管理,防止执法不规范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优化执法办案手段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发展,工商执法办案手段也得以不断提升。
工商局应加大执法信息化建设力度,推进执法办案工作的自动化和智能化。
要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加强数据分析和挖掘,及时发现和研判市场违法行为,提高执法工作的前瞻性和准确性。
四、加强执法协作工商执法工作往往涉及多个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执法协作是提高执法效能的重要途径。
工商局应积极拓展与其他执法部门的合作渠道,建立起良好的协作机制,形成合力打击违法行为的工作格局。
要加强与行业协会、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增进社会各方对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五、加强案件查办力度针对重大违法和疑难复杂案件,工商局应进一步加大查办力度,确保案件能够及时查清真相、依法处理。
对于一些潜在违法行为和不良趋势,也应及时发现、预警并处理,防患于未然。
公平交易执法工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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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交易执法工作指导意见
2019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工商系统转变职能、划转职责、调整体制的关键时期。
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和市局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结合市局具体要求,坚持改革统领全局,转型推动发展,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优势,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局、省工商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执法办案”主线,推动“三大转型”,营造“三个环境”,坚持严格执法,科学监管,务实高效,强化服务,进一步促进执法办案向系统化、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转变,着力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新起点上新跨越作出新贡献。
二、守土有责,守土尽职,全力开展反不正当竞争等执法工作。
(一)加强反垄断执法研究。
各地要积极拓宽反垄断案件来源,多渠道收集和分析媒体报道、行业动态、社会组织调查报告等相关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涉嫌垄断案件线索核查工作,拓宽反垄断执法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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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一、背景介绍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和投资者的增多,证券投资基金成为了广大投资者参与证券市场的重要工具。
作为专业的投资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承担着管理和运作基金的重要角色。
为了维护市场的公平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的权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应建立和完善公平交易制度。
本文将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指导意见进行探讨。
二、公平交易制度的意义和重要性公平交易制度是维护市场公平和健康发展的基础。
公平交易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确保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获得公平对待,避免信息不对称和操纵市场等行为的发生,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
公平交易制度的落实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整体声誉和业务发展至关重要。
只有建立了公平交易制度,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才能得到投资者的信任和认可,才能吸引更多的资金和投资者。
同时,公平交易制度也可以提高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降低违规操作和不当行为的风险,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1.公平信息披露2.内幕交易的禁止和防范3.委托交易的合规管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应建立合规管理制度,确保委托交易的公平和透明。
委托交易时,应对经纪商进行评估和选择,选择有良好信誉和丰富经验的经纪商。
同时,应建立交易监管机制,定期进行交易监控和回顾,发现并纠正不当的交易行为。
4.操纵市场的禁止和防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操纵市场和传播虚假信息等行为。
建立市场监控机制,及时监测市场价格和交易情况,发现并处置操纵市场行为。
并加强内部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操守教育,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减少非法操纵市场行为的发生。
5.投资者权益保护四、结论建立和完善公平交易制度,是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也是市场健康发展的关键。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应始终将公平交易制度作为重要任务,落实到具体的管理实践中,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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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交易执法工作指导意见范文
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工商系统转变职能、划转职责、调整体制的关键时期。
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和市局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结合市局具体要求,坚持改革统领全局,转型推动发展,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优势,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局、省工商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执法办案”主线,推动“三大转型”,营造“三个环境”,坚持严格执法,科学监管,务实高效,强化服务,进一步促进执法办案向系统化、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转变,着力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新起点上新跨越作出新贡献。
二、守土有责,守土尽职,全力开展反不正当竞争等执法工作。
(一)加强反垄断执法研究。
各地要积极拓宽反垄断案件来源,多渠道收集和分析媒体报道、行业动态、社会组织调查报告等相关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涉嫌垄断案件线索核查工作,拓宽反垄断执法领域。
依法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工作,坚决破除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对损害公平竞争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的重大垄断案件坚决进行查处并及时公布。
(二)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紧紧抓住当前市场竞争中多发易发的热点问题,加大对传统领域和互联网等领域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
各地要加强对案件线索的分析研判,提高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继续开展公共服务行业的专项治理工作,以电信服务、有线电视、交通运输、水电气供应等为重点,着力查处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以医药、工程建设、教育等领域为重点,着力整治商业贿赂行为;以农资、建材、汽配、家具等商品为重点,严厉打击仿冒、虚假宣传、虚假标注等违法行为;以鼓励创新为重点,着力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主动引导企业增强商业秘密的自我保护意识,保护知识产权。
加大对中介服务组织的监管力度,对改革后新产生的中介机构和服务项目,加强监管,对中介机构进行清理整顿,严格规范中介机构经营行为,依法打击非法中介经营行为。
对查处的各类违法案件要适时进行曝光,引起社会关注,达到震慑作用,同时充分发挥行政指导职能,在执法手段上注重刚柔并济,惩大恶,诫小过,衔接好案后规范和服务,提升执法“公信力”,让全社会更好地了解工商、支持工商。
(三)组织开展“保民生、维权益、促发展”专项执法行动。
今年,将以“保民生、维权益、促发展”为主题,围绕三个方面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一是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查处房地产销售中存在的虚假宣传、实施巨奖销售、强迫交易、附加不合理条件、“短斤少两”、以格式合同损害消费者利
益等违法行为;二是开展直销市场专项检查行动。
重点查处违法招募、违规培训、跨区销售等违法行为,杜绝传销行为向直销市场渗透。
三是开展汽车修理(配件)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查处汽车及零配件销售中假冒伪劣、商业贿赂、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四)严厉打击传销,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
对传销行为保持高压严打,完善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和苏鲁豫皖四省打传工作协作机制,在巩固创建无传销社区成果的基础上,学习先进经验,扩大创建范围,开展“无传销县区”的创建。
三、优化职能、提升效能,努力开创公平交易执法工作新局面。
(一)创新执法办案工作机制。
一是专项整治要从传统管制型工商向现代服务型工商转型。
进一步理清监管与服务、执法与发展、罚没与规范的关系。
哪里有阻碍经济发展,就应在哪里开展专项整治,通过整治规范依法经营,引导行业自律。
二是执法检查要从条线独立执法向综合监管执法转型。
坚持系统化集成监管业务,全局化整合监管资源,各条线协调、协作、协同,部门牵头、分工明确,实现监管资源、业务、流程全面整合。
三是综合治理要从工商部门单一监管向社会协同治理转型。
要借助外力,形成合力,从而提升执法效能,实现政府监督、部门联动、行业自律的三统一。
不仅完善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已建立的执法
协作机制,还要加强与地方政府沟通,强化与其他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还要借助社区、村委会力量形成综合治理、齐抓共管、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
(二)拓展执法办案监管领域。
做到常规工作出新,重点工作出彩,难点工作破题,亮点工作增色。
围绕“效能建设”要求,打好基础性常规工作。
注重执法人才梯队培养,组织开展对新型案件、疑难案件、典型案件的研讨,组织全系统突破并成功查处一批房地产、直销、汽车修理(配件)、网络经营等新特案件。
(三)强化执法办案工作指导。
指导工作要了解基层、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做到执法重心下移,执法指导前移,继续推行“执法办案挂钩联系点”工作格局,认真组织基层开展执法调研活动,加强对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切实履行法律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
(四)推进执法办案专业化建设。
要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引进一批专业人才,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为执法办案增添实力。
同时加快推进基层信息和执法装备现代化建设,着力在网络建设、软件运用、信息共享上下功夫,以信息化促进基层监管服务现代化。
(五)狠抓执法办案队伍建设。
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队伍作风建设,要用“一年严过一年的标准、一年好过一年的业绩、一年高过一年的目标追求”来打造一支升级版的经
检执法队伍,逐步向专业化高度攀升。
要结合自身情况分级、分层对执法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在实战中锻炼人才,提高执法水平。
同时,要全面推行“执法办案三维监督”模式,特别是加强外部监督,要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渠道的监督体系,从而有效防范行政执法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