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相互作用研究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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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研究指导原则

药物相互作用研究指导原则

药物相互作用研究指导原则一、引言本指导原则旨为拟进行药物(指新药,包括生物制品)相互作用研究的申办方提供建议。

本指导原则反映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SFDA)审评机构的当前认识:即新药的代谢应该在药物研发过程中进行确定,该药与其他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应作为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的一部分进行研究。

本指导原则建议的研究方法是基于以下的共识,即:是否应进行某项特定的试验取决于药物的特征及拟定的适应证。

药物相互作用除了发生在代谢过程中外,也可能发生在吸收、分布和排泄过程。

目前,越来越多的报告显示药物相互作用与转运体相关,因此,它们也是新药开发过程中应该考察的因素之一。

药物相互作用还可能改变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PK/PD)的相互关系。

二、背景(一)代谢药物在作用部位的浓度所引起预期的和非预期的效应通常与用药剂量或血药浓度有关,而血药浓度受到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或排泄的影响。

药物或其代谢产物的消除通常通过两种途径:即代谢(常在肝脏或肠粘膜)和排泄(常在肾和肝脏)。

此外,治疗用蛋白制剂可通过与细胞表面受体产生特异性结合,然后经由细胞内吞和细胞内的溶酶体降解进行消除。

肝脏消除主要由位于肝细胞内质网的细胞色素P450酶系,但也可经由非P450酶系系统,如通过N-乙酰基和葡萄糖醛酰转移酶完成。

许多因素可影响药物在肝脏和肠内的代谢,如疾病、合并用药(包括中草药)、甚至食物(如西柚汁)等。

虽然这些因素中的大多数通常可保持相对的稳定,但是合并用药往往会突然改变药物的代谢,因此需要特别关注。

如果药物(包括前体药物)代谢成一种或多种活性代谢物,合并用药对药物代谢的影响就变得更为复杂。

这种情况下,药物/药物前体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不仅仅取决于原形药物的暴露量,还同时取决于其活性代谢物的暴露量,而活性代谢物的暴露量与其生成、分布和消除相关。

因此,对新药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评价应该包括药物的代谢情况以及该代谢对整个消除过程的贡献大小。

药物临床试验的一般考虑指导原则

药物临床试验的一般考虑指导原则

药物临床试验的一般考虑指导原则一、概述药物临床试验的一般考虑指导原则(以下称指导原则),是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研究药物在进行临床试验时的一般考虑。

制定本指导原则的目的是为申请人和研究者制定药物整体研发策略及单个临床试验提供技术指导,同时也为药品技术评价提供参考。

另外,已上市药品增加新适应症等进行临床试验时,可参照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主要适用于化学药物和治疗用生物制品。

二、临床试验基本原则(一)受试者保护1.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药物临床试验必须遵循世界医学大会赫尔辛基宣言,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

2.应具备的安全性基础开展任何临床试验之前,其非临床研究或以往临床研究的结果必须足以说明药物在所推荐的人体研究中有可接受的安全性基础。

在整个药物研发过程中,应当由药理毒理专家和临床专家等动态地对药理毒理数据和临床数据进行评价,以评估临床试验可能给受试者带来的安全性风险。

对于正在或将要进行的临床试验方案,也应进行必要的调整。

参与药物临床试验的有关各方应当按各自职责承担保护受试者职责。

(二)临床试验基本方法1.临床试验一般规律药物研发的本质在于提出有效性、安全性相关的问题,然后通过研究进行回答。

临床试验是指在人体进行的研究,用于回答与研究药物预防、治疗或诊断疾病相关的特定问题。

通常采用两类方法对临床试验进行描述。

按研发阶段分类,将临床试验分为Ⅰ期临床试验、Ⅱ期临床试验、Ⅲ期临床试验和Ⅳ期临床试验。

按研究目的分类,将临床试验分为临床药理学研究、探索性临床试验、确证性临床试验、上市后研究。

两个分类系统都有一定的局限性,但两个分类系统互补形成一个动态的有实用价值的临床试验网络(图1)。

图1. 临床研发阶段与研究类型间的关系(实心圆代表在某一研发阶段最常进行的研究类型,空心圆代表某些可能但较少进行的研究类型)概念验证(Proof of Concept,POC)是指验证候选药物的药理效应可以转化成临床获益,一般在早期临床研究阶段进行,用以探索安全耐受剂量下有效性的信号,降低临床开发风险。

药物相互作用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药物相互作用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药物相互作用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药物相互作用是指两种或更多药物在同时使用时相互影响,导致药效增强或减弱,甚至出现不良反应的现象。

药物相互作用的研究对于指导临床合理用药、减少药物不良反应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围绕药物相互作用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展开讨论,以期提升对药物相互作用的研究水平。

一、药物相互作用研究技术的基本原则1. 确定研究目的:在进行药物相互作用研究时,首先需要明确研究的目的,包括药物相互作用的类型、影响机制等,以便明确研究的方向和方法。

2. 选择合适的实验模型:针对不同类型的药物相互作用,选择合适的实验模型进行研究。

可以选择体外实验、动物实验以及临床试验等多种方法。

3. 合理设计实验方案:在进行药物相互作用研究时,需要合理设计实验方案,包括药物组合的选择、剂量的确定、实验时间的安排等。

4. 采用多种技术手段:在进行药物相互作用研究时,可以采用多种技术手段,包括药代动力学、药理学、分子生物学等,以全面了解药物相互作用的情况。

5. 数据分析和解释:对实验结果进行准确的数据分析,并进行科学的解释,深入探讨药物相互作用的影响因素和机制。

二、药物相互作用研究技术的方法和应用1. 体外试验:体外试验是最基础的药物相互作用研究方法之一,可以通过细胞培养、酶活性测定等手段,初步了解不同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情况。

2. 动物实验:动物实验是了解药物相互作用效应和机制的重要手段,可以通过给药进行药物动力学和药效学的研究,探讨药物相互作用的生物学基础。

3. 临床试验:临床试验是了解不同人群在多药联合应用时的相互作用情况和不良反应的重要途径,可以为临床用药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4. 分子生物学技术:通过分子生物学技术可以深入探讨药物相互作用的作用机制,包括基因表达、蛋白质相互作用、信号转导通路等方面的研究。

5. 药物代谢动力学研究:了解药物在体内的代谢和清除情况对于药物相互作用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可以通过药物代谢动力学研究,揭示药物相互作用的药代动力学基础。

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1. 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简介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是医疗机构和临床医生在药物治疗中遵循的一系列准则和规范。

这些指导原则旨在提供全面、科学、准确、安全的药物治疗,确保患者获得最优的治疗效果。

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通常基于大量的临床实践和研究数据,经过专家讨论和共识达成。

2. 药物选择与个性化治疗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药物的选择是核心内容之一。

在进行药物治疗时,医生需要考虑患者的具体情况,包括芳龄、性别、体重、病情、病程等因素,并结合患者的生活方式和心理状况,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

个性化治疗能够最大程度地提高治疗效果,减少药物不良反应和药物相互作用的风险。

3. 药物剂量与给药途径药物剂量和给药途径是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的重要内容。

在确定药物剂量时,医生需要综合考虑患者的芳龄、肝肾功能、代谢特点等因素,并根据药物的药代动力学特性、毒性和疗效,调整剂量大小。

给药途径也需要根据病情选择合适的方式,如口服、注射、贴剂等。

4. 药物的疗程和持续性治疗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强调药物治疗的疗程和持续性。

对于一些慢性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药物治疗通常需要终身服用。

医生需要告知患者药物的疗程和持续性治疗的重要性,并监测患者的用药情况和疗效,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5. 药物不良反应的预防和处理药物不良反应是药物治疗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在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医生需要告知患者药物的可能不良反应,并进行风险评估。

在用药过程中,医生需要定期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和实验室指标,及时发现和处理药物不良反应。

对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患者,需遵循指导原则,采取相应措施,包括停药、减量或更换药物等。

6. 药物相互作用的监测与管理药物相互作用是指两种或多种药物在体内相互影响,导致药效增强或减弱,甚至产生不良反应。

在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医生需要告知患者避免食物和其他药物与所用药物的相互作用,遵循用药时间和用药间隔等规定,以免影响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

药物相互作用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药物相互作用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药物相互作用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药物相互作用研究技术指导原则是为了确保药物研究人员能够准确评估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相关的临床意义。

药物相互作用可能导致药物疗效丧失、副作用增加,甚至危及患者生命。

因此,在药物研究过程中,必须充分注意并尽可能避免药物相互作用的发生。

首先,研究人员需要对已知的药物相互作用进行充分的调研。

现有的医学文献中有大量的药物相互作用研究结果,可以作为指导原则的重要依据。

研究人员需要了解已有研究成果,特别是药物相互作用的机制、临床表现以及可能的危害程度。

其次,研究人员需要使用合适的技术手段来评估药物相互作用。

这些技术手段包括体外实验、动物实验和临床试验。

体外实验可以模拟体内环境中的药物相互作用情况,通过体外实验可以评估药物代谢酶的互作性以及药物对蛋白质的互作性。

动物实验可以用于评估药物相互作用对整体生理效应的影响,例如血药浓度的变化以及动物行为的改变。

临床试验是最直接、可信的评估药物相互作用的手段,通过在人群中进行临床试验,可以评估药物相互作用对临床疗效和安全性的影响。

此外,研究人员还需要考虑药物相互作用的潜在机制。

药物代谢研究可以帮助研究人员了解药物在体内的代谢途径和代谢产物的性质,从而评估药物相互作用的潜在机制。

此外,还需要考虑药物的药代动力学特征,如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以及它们对药物相互作用的可能影响。

药物相互作用可能通过改变药物在体内的浓度、药物的作用靶点以及药物的代谢方式等机制发生。

最后,研究人员需要依据研究结果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

对于已知的药物相互作用,可以采取调整药物剂量、间隔服药时间、更换药物或者同时使用其他药物来减少相互作用的发生。

在临床实践中,医生也需要根据药物相互作用的结果,选择合适的药物组合和剂量,以保证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

综上所述,药物相互作用研究技术指导原则提供了评估药物相互作用的有效方法和指导方针。

在药物研究过程中,研究人员需要对已知的药物相互作用进行充分调查,并使用适当的技术手段进行评估。

药物临床试验的一般考虑指导原则

药物临床试验的一般考虑指导原则

附件药物临床试验的一般考虑指导原则一、概述药物临床试验的一般考虑指导原则(以下称指导原则),是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研究药物在进行临床试验时的一般考虑。

制定本指导原则的目的是为申请人和研究者制定药物整体研发策略及单个临床试验提供技术指导,同时也为药品技术评价提供参考。

另外,已上市药品增加新适应症等进行临床试验时,可参照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主要适用于化学药物和治疗用生物制品。

二、临床试验基本原则(一)受试者保护1.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药物临床试验必须遵循世界医学大会赫尔辛基宣言,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

2.应具备的安全性基础开展任何临床试验之前,其非临床研究或以往临床研究的结果必须足以说明药物在所推荐的人体研究中有可接受的安全性基础。

在整个药物研发过程中,应当由药理毒理专家和临床专家等动态地对药理毒理数据和临床数据进行评价,以评估临床试验可—1——2—能给受试者带来的安全性风险。

对于正在或将要进行的临床试验方案,也应进行必要的调整。

参与药物临床试验的有关各方应当按各自职责承担保护受试者职责。

(二)临床试验基本方法1.临床试验一般规律药物研发的本质在于提出有效性、安全性相关的问题,然后通过研究进行回答。

临床试验是指在人体进行的研究,用于回答与研究药物预防、治疗或诊断疾病相关的特定问题。

通常采用两类方法对临床试验进行描述。

按研发阶段分类,将临床试验分为Ⅰ期临床试验、Ⅱ期临床试验、Ⅲ期临床试验和Ⅳ期临床试验。

按研究目的分类,将临床试验分为临床药理学研究、探索性临床试验、确证性临床试验、上市后研究。

两个分类系统都有一定的局限性,但两个分类系统互补形成一个动态的有实用价值的临床试验网络(图1)。

图1. 临床研发阶段与研究类型间的关系(实心圆代表在某一研发阶段最常进行的研究类型,空心圆代表某些可能但较少进行的研究类型)概念验证(Proof of Concept,POC)是指验证候选药物的药理效应可以转化成临床获益,一般在早期临床研究阶段进行,用以探索安全耐受剂量下有效性的信号,降低临床开发风险。

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指导原则完整版

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指导原则完整版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标准(试行)YBB00142002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指导原则Yaopinbaozhuangcailiao yu yaowu xiangrongxingshiyan zhidao yuanzeGuidelines of evaluating compatibilitybetween pharmaceutical packaging and pharmaceuticals 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是指为考察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之间是否发生迁移或吸附等现象,进而影响药物质量而进行的一种试验。

由于包装材料众多、包装容器的各异及被包装制剂的不同,为方便、有效地进行本试验,特制定本指导原则。

一、相容性试验测试方法的建立在考察药品包装材料时,应选用三批包装材料制成的容器对拟包装的一批药品进行相容性试验;考察药品时,应选用三批药物用拟上市包装的一批材料或容器包装后进行相容性试验。

当进行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的相容性试验时,可参照药物及该包装材料或容器的质量标准,建立测试方法。

必要时,进行方法学的研究。

二、相容性试验的条件1、光照试验采用避光或遮光包装材料或容器包装的药品,应进行强光照射试验。

将供试品置于装有日光灯的光照箱或其它适宜的光照装置内,放置10天,照照射试验。

将供试品置于装有日光灯的光照箱或其它适宜的光照装置内,放置10天,照度条件为:4500lx±500lx,于第5天和第10天取样,按重点考察项目,进行检测。

2、加速试验将供试品置于温度40℃±2℃ 、相对湿度为90%±10%或20%±5%的恒温恒湿箱内,放置6个月,分别于0、1、2、3、6月取出,进行检测。

对温度敏感的药物,可在25℃±2℃、相对湿度为60%±10%条件下,放置6个月后,进行检测。

用以预测包装对药物保护性的有效性,推测药物的有效期。

药物临床试验的一般考虑指导原则

药物临床试验的一般考虑指导原则

药物临床试验的一般考虑指导原则一、概述药物临床试验的一般考虑指导原则(以下称指导原则),是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研究药物在进行临床试验时的一般考虑。

制定本指导原则的目的是为申请人和研究者制定药物整体研发策略及单个临床试验提供技术指导,同时也为药品技术评价提供参考。

另外,已上市药品增加新适应症等进行临床试验时,可参照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主要适用于化学药物和治疗用生物制品。

二、临床试验基本原则(一)受试者保护1.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药物临床试验必须遵循世界医学大会赫尔辛基宣言,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

2.应具备的安全性基础开展任何临床试验之前,其非临床研究或以往临床研究的结果必须足以说明药物在所推荐的人体研究中有可接受的安全性基础。

在整个药物研发过程中,应当由药理毒理专家和临床专家等动态地对药理毒理数据和临床数据进行评价,以评估临床试验可能给受试者带来的安全性风险。

对于正在或将要进行的临床试验方案,也应进行必要的调整。

—1—参与药物临床试验的有关各方应当按各自职责承担保护受试者职责。

(二)临床试验基本方法1.临床试验一般规律药物研发的本质在于提出有效性、安全性相关的问题,然后通过研究进行回答。

临床试验是指在人体进行的研究,用于回答与研究药物预防、治疗或诊断疾病相关的特定问题。

通常采用两类方法对临床试验进行描述。

按研发阶段分类,将临床试验分为Ⅰ期临床试验、Ⅱ期临床试验、Ⅲ期临床试验和Ⅳ期临床试验。

按研究目的分类,将临床试验分为临床药理学研究、探索性临床试验、确证性临床试验、上市后研究。

两个分类系统都有一定的局限性,但两个分类系统互补形成一个动态的有实用价值的临床试验网络(图1)。

图1. 临床研发阶段与研究类型间的关系(实心圆代表在某一研发阶段最常进行的研究类型,空心圆代表某些可能但较少进行的研究类型)概念验证(Proof of Concept,POC)是指验证候选药物的药理效应可以转化成临床获益,一般在早期临床研究阶段进行,用—2—以探索安全耐受剂量下有效性的信号,降低临床开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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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研究指导原则一、引言本指导原则旨为拟进行药物(指新药,包括生物制品)相互作用研究的申办方提供建议。

本指导原则反映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SFDA)审评机构的当前认识:即新药的代谢应该在药物研发过程中进行确定,该药与其他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应作为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的一部分进行研究。

本指导原则建议的研究方法是基于以下的共识,即:是否应进行某项特定的试验取决于药物的特征及拟定的适应证。

药物相互作用除了发生在代谢过程中外,也可能发生在吸收、分布和排泄过程。

目前,越来越多的报告显示药物相互作用与转运体相关,因此,它们也是新药开发过程中应该考察的因素之一。

药物相互作用还可能改变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PK/PD)的相互关系。

二、背景(一)代谢药物在作用部位的浓度所引起预期的和非预期的效应通常与用药剂量或血药浓度有关,而血药浓度受到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或排泄的影响。

药物或其代谢产物的消除通常通过两种途径:即代谢(常在肝脏或肠粘膜)和排泄(常在肾和肝脏)。

此外,治疗用蛋白制剂可通过与细胞表面受体产生特异性结合,然后经由细胞内吞和细胞内的溶酶体降解进行消除。

肝脏消除主要由位于肝细胞内质网的细胞色素P450酶系,但也可经由非P450酶系系统,如通过N-乙酰基和葡萄糖醛酰转移酶完成。

许多因素可影响药物在肝脏和肠内的代谢,如疾病、合并用药(包括中草药)、甚至食物(如西柚汁)等。

虽然这些因素中的大多数通常可保持相对的稳定,但是合并用药往往会突然改变药物的代谢,因此需要特别关注。

如果药物(包括前体药物)代谢成一种或多种活性代谢物,合并用药对药物代谢的影响就变得更为复杂。

这种情况下,药物/药物前体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不仅仅取决于原形药物的暴露量,还同时取决于其活性代谢物的暴露量,而活性代谢物的暴露量与其生成、分布和消除相关。

因此,对新药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评价应该包括药物的代谢情况以及该代谢对整个消除过程的贡献大小。

基于此,在药物代谢和相互作用研究中,建立灵敏的、专属性强的药物及其重要代谢产物的测定方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药物相互作用1.代谢相关的药物相互作用许多药物的代谢消除(包括大部分通过P450酶系的代谢),可因合并用药而受到抑制、激活或诱导。

因药物相互作用引起代谢的变化会相当大,可能导致药物或其代谢物在血液或组织中浓度水平以一个数量级或以上的降低或升高,也可能导致毒性代谢物的生成或毒性原型药物暴露量水平的升高。

这些暴露量水平的较大变化可使一些药物和/或其活性代谢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特征发生重要的变化。

此种变化不仅对于窄治疗窗(NTR)的药物最为明显,也最容易预期,而且对于非窄治疗窗(non-NTR)药物有时也可能发生(例如HMG CoA还原酶抑制剂)。

代谢相关的药物相互作用研究的重要目的是探索新药是否有可能对已上市的、并可能在医疗诊治中合用的药物的代谢消除产生显著影响。

此外,也应当探索已上市药物是否可能对新药的代谢消除产生影响。

本身并不被广泛代谢的药物也可能对合用药物的代谢产生重要作用,因此,即使对于代谢不是主要消除途径的新药,也应进行代谢相关的药物相互作用的探索。

尽管某些治疗用生物制品会改变经P450酶代谢的药物代谢过程(例如,I 型干扰素在转录和转录后水平抑制CYP1A2的生成,从而可抑制茶碱的清除),然而,典型的生物转化研究不是治疗性生物制品评价的普遍要求。

随着治疗用蛋白制剂临床使用的增加,可能会引起其对药物代谢潜在影响的担忧。

通常无法通过体外试验发现此类相互作用。

鉴于其独特的性质,开始进行生物制品有关的药物相互作用研究之前,建议适当与SFDA进行商讨。

根据遗传多态性或其他易于鉴别的因素(如年龄、种族和性别),识别出不同患者人群中的药物代谢差异,会有助于对代谢相关的药物相互作用研究结果的诠释。

这些因素(如CYP2D6基因型)可能影响相互作用的程度。

此外,对于缺乏主要清除途径的受试者,其他的代谢途径就变得非常重要,应进行研究。

代谢相关的药物相互作用研究的一个特殊目标是确定这种相互作用是否足以导致必须对该药自身或与其合用药物的剂量进行调整、或者合用时需要进行额外的治疗监测。

在一些例子中,存在药物相互作用的情况下,了解如何调整剂量或给药方案、或如何避免发生相互作用,对即使存在药物相互作用且会产生不可接受毒性的药物也会给予上市许可。

有时,可有目的地利用药物相互作用来提高某一种药物的暴露水平或减少其消除(如利托纳韦和络匹那韦)。

少见的情况下,某种药物对其他药物产生的相互作用或其他药物对其代谢的影响造成该药不能安全上市应用。

2.转运体相关的药物相互作用与转运体相关的药物相互作用的文献越来越多,其中的实例包括转运体的抑制或诱导,如P-糖蛋白(P-gp)、有机阴离子转运体(OAT)、有机阴离子转运多肽(OATP)、有机阳离子转运体(OCT)、多药耐药相关蛋白(MRP)、和乳腺癌耐药蛋白(BCRP)。

有关与转运体的相互作用实例包括地高辛与奎尼丁、非索非那定与酮康唑(或红霉素)、青霉素与丙磺舒、以及多非利特与西咪替丁等。

在各种转运体中,P-gp是研究最充分的转运体,可在新药开发中用于评价药物相互作用。

三、一般策略药物开发应尽可能遵循这样一种顺序,即早期的体外和体内研究可完整阐述某个受关注的问题或者提供信息指导进一步的研究。

较好的情况是对研究依次规划,从体外研究到人体的体内研究。

如有必要,可根据情况采用特殊的研究设计和方法学。

在许多情况下,从早期体外和早期临床试验中获得的阴性观察结果,可免除进行后期的临床相互作用研究的必要性。

早期研究应探索药物主要通过排泄还是代谢进行消除,对于后一种情况应确定主要的代谢途径。

在开发的早期阶段可采用适当的体外探针,仔细筛选可能发生相互作用的药物,用于早期的体内相互作用研究。

可在开发的早期阶段进行药物相互作用研究,必要时可在后期的开发阶段进一步评估已经观察到的相互作用。

早期临床研究还可获得普通人群、特殊人群和个体的剂量、血药浓度和效应的相互关系信息,这些信息有助于对代谢相关的药物相互作用研究的结果进行阐释。

如果根据体外/体内研究发现潜在的药物相互作用,在具备可行性的情况下,鼓励申办者设计较大的临床试验并对获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库进行调查分析,以便于:(1)确认或发现早期研究探测到的相互作用,和/或(2)验证针对潜在相互作用进行的剂量调整或用药方法的其他改变是否可有效地避免药物相互作用的不良后果。

(一)体外研究体外研究与体内代谢相关的药物相互作用研究结果之间的定量关系,目前还不完全清楚。

但是可以将体外研究作为筛选方法,以获得代谢途径信息和排除某种重要的代谢途径及通过该途径发生药物相互作用,避免进行不必要的体内研究。

这种可能应当建立在采用经过妥善验证的试验方法以及合理选择底物/发生相互作用药物浓度的基础上。

相反,如在体外的代谢相关药物相互作用研究中获得阳性结果,由于体外发现尚不足以对某种代谢途径或相互作用的临床重要性进行准确地定量估计,因此建议进行临床试验。

虽然体外研究可揭示抑制作用的出现与否,但识别诱导发生的能力有限。

鉴于这一原因,关于合用药物诱导代谢途径的信息,体内试验一直是其主要的手段。

例如,在治疗浓度下,体外研究显示CYP1A2、CYP2C8、CYP2C9、CYP2C19、CYP2D6、或CYP3A酶系不参与研究药物的代谢,则将无需进行评价CYP2D6抑制剂或CYP1A2、CYP2C8、CYP2C9、CYP2C19、或CYP3A 抑制剂/诱导剂影响此药物消除的临床研究。

同样,如果体外研究结果表明所研究的药物对CYP1A2、CYP2C8、CYP2C9、CYP2C19、CYP2D6、或CYP3A代谢无抑制作用,那么就不需要进行相应体内的研究,即无需在这些酶抑制水平下进行研究药物与经这些酶消除的合用药物的体内相互作用研究。

CYP2D6酶未显示有可诱导性。

最新数据显示CYP2C、CYP2B和ABCB1(P-gp)转运体与CYP3A具有协同诱导作用,CYP3A似乎对所有已知协同诱导物均敏感。

因此,为了评价研究药物是否对CYP1A2、CYP2C8、CYP2C9、CYP2C19、或CYP3A有诱导作用,最初体外诱导评价可能仅包括CYP1A2和CYP3A。

如果体外研究结果表明研究药物对CYP3A代谢不具有诱导作用,那么就不需要在这些酶诱导水平下进行研究药物与经CYP2C/CYP2B及CYP3A消除的合用药物的体内相互作用研究。

CYP2B6介导的药物相互作用是重要的相互作用。

适当时,需进行基于该酶的相互作用的体外研究。

其他CYP酶(包括CYP2A6和CYP2E1)被认为较少参与具有临床重要性的药物相互作用,只有在必要时,才考虑进行相关研究。

图 1 提供了与CYP酶有关的药物相互作用研究的决策树作为参考。

NME:新分子实体* 补充的人群药代动力学分析结果可以帮助进行整体评价。

+ 测定NME是否为特殊CYP酶的抑制剂或诱导剂的标准;鸡尾酒研究阴性结果将排除测定NME是否为特殊CYP酶抑制剂或诱导剂的进一步研究。

图 2、3提供了根据体外评价结果而对体内P-gp相互作用研究的决策树作为参考。

图 2.测定研究药物是否为P-gp底物、是否需要P-gp抑制剂的体内相互作用研究的决策树* Caco-2细胞的净流通量比计算公式为(通透性app,B-A/通透性app, A-B);对于MDR1-过度表达细胞系,净流通量比计算公式为(通透性app, B-A/通透性app, A-B)MDR1与(通透性app, B-A/通透性app, A-B)野生型的比值。

(a)合格系统产生的探针底物的下一个净流通量比应与文献报告值相似。

研究药物的净流通量比>2是需要进一步评价的阳性信号。

注意:考虑到此值太宽泛,因此会产生过多阳性结果的担忧。

还可以使用%值(研究药物相对探针底物(如地高辛)的净流通量)。

(b)流通量比值显著减少(> 50%)或接近一致。

图3:测定研究药物是否为P-gp抑制剂、是否需要P-gp底物(如地高辛)的体内相互作用研究的决策树* Caco-2细胞的净流通量比的计算公式为(通透性app, B-A/通透性app, A-B);对于MDR1-过度表达细胞系,净流通量比的计算公式为(通透性app, B-A/通透性app, A-B)MDR1与(通透性app, B-A/通透性app, A-B)野生型的比值。

[I]代表给予最高推荐临床剂量后、总药物(结合加未结合)的平均稳态Cmax值。

(二)特定的临床研究通常在药物研发早期阶段进行适当设计的药代动力学临床研究,可提供有关代谢消除的途径、对总体消除的贡献和代谢相关的药物相互作用的重要信息。

结合从体外研究获得的信息,这些体内临床研究可成为药物产品说明书陈述的主要基础,并有助于免除进一步的药物相互作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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