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法》与《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个人梳理》
2024年公路法心得体会(四篇)

2024年公路法心得体会学习《公路法》和《公路安全管理条例》的心得体会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第____公布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条例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施行。
这部条例是继____年制定颁布公路法之后,我国交通运输立法领域中又一件大事。
它是我国专门规范公路安全保护的重要行政法规,条例的出台在我国公路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我国公路保护工作迈上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通过学习,我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理解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内涵。
一、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明确了公路安全保护管理体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公路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十年来,我国公路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截止____年底,全国高速公路里程位居世界第二。
如何把这些已经建成的公路管理好、保护好和利用好,发挥公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是长期困扰公路发展的瓶颈。
虽然保护公路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但是,各级人民政府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因此,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对公路保护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公路保护职责。
同时,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明确了公路保护工作的主管部门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公路保护工作的行政法规,总结了公路法、公路管理条例的成功经验,也体现了与时俱进的要求,进行了制度创新。
我们相信条例的颁布实施必将会进一步推进我国公路保护工作,使我国公路保护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使依法用路、护路、爱路成为全社会共识和自觉行动。
二完善奖惩考核制度,提高路政人员的敬业精神任何工作归根到底需要人来实施,路政工作好坏取决于路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他们的敬业精神。
路政队伍素质的提高可以通过加强执法人员的学习以提高路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
如已经实施的路政人员准入门槛提高到国民教育序列大专文化、岗前进行培训、平时工作之余还进行业务学习与考试,路政业务素质正在逐步提高。
2023年《公路法》学习心得范文

2023年《公路法》学习心得范文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交通问题也日益凸显。
为了更好地规范公路交通行为,保障交通安全,2024年我国通过了全新的《公路法》。
这部法律的出台,无疑是对我国公路交通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的一次重要举措。
在学习《公路法》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公路法》的重要性和影响,并对我国的公路交通行为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
学习《公路法》,需要我们对公路交通安全有一个全面的认识。
公路交通安全是公路交通事业发展的保证,也是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
《公路法》从多个方面对公路交通安全做出了规定,比如对公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对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做出了明确规定等。
这些规定的出台,将有效地提高公路交通安全意识,规范公路交通行为,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学习《公路法》,我们要深入了解公路交通管理制度的运行机制和基本原则。
《公路法》对公路交通管理机构的设置、职责和权利做出了具体规定,为保障公路交通的有序进行提供了法律保障依据。
在了解这些规定的基础上,我们需要进一步了解公路交通管理制度的运行机制。
只有深入了解公路交通管理制度的运行机制,才能更好地掌握相关法律规定,适应法律的要求,增强对法律的敬畏和遵守意识。
学习《公路法》,我们要明确公路建设和维护的重要性和任务。
公路建设是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公路法》对公路建设、维护和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为公路建设和维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在学习《公路法》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明确公路建设的重要性和任务,积极参与公路建设工作,为我国交通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学习《公路法》,我们要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公路法》是我国交通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学习《公路法》不仅要掌握相关的法律规定,更要通过学习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在公路交通行为中,我们要始终坚持依法行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仅要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更要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2024年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学习心得范本(2篇)

2024年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学习心得范本为进一步学习和掌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我站____全站职工对该《条例》进行了系统的学习,通过学习我深刻理解和领会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基本精神和实质。
第一、《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公路保护进行规范的行政法规,该《条例》的颁布施实为加强公路的建设、管理和保护,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对不断提高公路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促进我们公路事业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将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第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共6章____条,分别从五个方面建立了公路安全保____律制度。
一是进一步加大了对公路线路本身的保护力度。
二是进一步健全了公路桥梁的安全保护制度。
三是进一步健全了车辆超限治理制度。
四是进一步完善了公路养护制度。
五是建立健全了公路____应对机制。
这些规定细化、完善、针对性强,对保障公路桥梁安全、治理车辆超限、规范公路养护提高公路养护质量和效率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和牢固的法律保证。
第三、《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出台不仅对于交通运输行业,乃至对于社会各界都是一件意义比较重大的事情,《条例》的贯彻实施:一是加大了对公路线路本身的保护力度,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提高了通行保障能力。
二是能够有效制止违法超限运输行为,有力维护公路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极大提升公路路网的公共服务能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公路在经济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
作为公路系统的工作人员,我们要以《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学习领会《条例》的精神要点,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认真做好公路沿线的保护和防护措施,有效的管理好公路养护、提高公路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在全社会形成人人爱护公路、人人依法保护公路的良好氛围,努力创造安全、畅通、和谐的公路交通环境,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安全的交通保障。
学习《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电视视频讲座》的体会一、充分认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颁布施行的重要意义公路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设施,也是国家综合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习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心得体会公路安全保护是关系到每一个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要问题。
为了保护公路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各级政府颁布了一系列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通过学习这些条例,我深刻认识到了公路安全保护的重要性,并且获得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公路安全保护是全社会的责任。
在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明确规定了政府、公安机关、道路建设单位、车辆驾驶人等多方面的责任。
这意味着不仅仅是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整个社会都要为公路安全负起责任。
只有大家团结一心,共同努力,才能够确保公路安全。
其次,公路安全保护需要综合治理。
在学习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时,我了解到其中包含了多个方面的内容,如道路建设、交通教育、交通规范等。
公路安全保护需要各个环节的有机结合,互相配合,形成一个综合的治理体系。
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提高公路安全水平。
再次,公路安全保护需要广泛宣传。
学习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时,我发现其中有关宣传的内容非常多。
公路安全保护不仅仅是政府、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情,每一个人都应该参与其中。
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可以提高人们对公路安全的意识,养成遵守交通规则的好习惯。
只有人人参与,才能够形成一个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最后,公路安全保护需要多方合作。
学习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时,我了解到其中涉及到了多个部门和单位的合作。
只有各个部门紧密协作,形成合力,才能够有效解决公路安全问题。
而且,公路安全保护还需要与社会各界紧密合作,共同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局面。
只有多方合作,才能够取得更好的效果。
通过学习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我深刻认识到了公路安全保护的重要性,并且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
公路安全保护是全社会的责任,需要综合治理,广泛宣传,多方合作。
只有大家齐心协力,才能够确保公路安全,维护交通秩序,保护每一个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将始终遵守交通规则,自觉维护公路安全,积极参与公路安全保护工作,为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做出自己的贡献。
学习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心得体会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是国家法律法规中的一部分,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作为一个普通市民,我认为学习和遵守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本文将结合个人的学习和实践经验,分享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公路安全意识的培养非常重要。
作为一个行车者,首先需要意识到自己在公路交通中所处的重要性和影响力。
一旦逾越了自己的权益范围,可能就会对其他人造成伤害。
因此,要始终保持警觉,时刻谨记自己的行为可能对他人造成的影响,并在行车过程中尽力减少潜在的危险和风险。
其次,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是公路交通安全的基础。
交通规则的制定是为了保证交通有序、流畅。
了解并遵守交通规则,是每个行车者的基本要求。
我们应该正确使用交通标志、信号,遵守交通信号指示,注意交通标线的意义和指引,做到文明驾驶、礼让行人、排队等待,不闯红灯、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只有遵守规定,才能保证道路交通的安全。
同时,对于公路上的各种交通标志和路况的掌握也十分重要。
掌握并正确判断交通标志的意义,避免行驶过程中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和交通事故。
在行车过程中,根据不同的路况选择合适的驾驶速度和车道,并根据需要提前预判和处理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
此外,养成良好的安全驾驶习惯也是非常重要的。
驾驶是一项高风险的工作,需要驾驶者时刻保持清醒和高度的注意力。
避免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是主要的安全驾驶规范。
在每次驾驶前应确保自身状态佳,身心愉快,尽量不要在疲劳或者情绪低落时上路。
同时,保持车辆的良好状态也是安全驾驶的重要前提。
定期检查车辆,确保刹车、灯光、轮胎等设备良好,避免因车辆问题造成意外事故。
最后,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学习和实施需要联合多方力量。
从个人角度而言,充分了解和遵守交通安全规定,不仅是保护自己,更是为了保护他人。
在行车过程中,尊重其他行车者的权益,互相礼让,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道路环境。
2024年学习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心得体会(2篇)

2024年学习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心得体会今年____月____日,由____颁布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全面施行了。
《条例》是最新的有关公路安全保护的专门行政法规,是充实和细化《公路法》所确立的公路安全保护方面的基本制度,并以更加严格的处罚手段,对那些破坏、毁损公路的现象进行控制和制裁。
《条例》的实施是推进公路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这对未来的公路养护管理给予了有力的支持。
在明确赋予我们权力的同时给予我们更大的责任,通过学习《条例》,本人有如下几点体会:一、公路的管理养护责任首先,规定了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
《条例》规定我们公路管理机构和公路养护企业负有做好公路养护工作的责任,保证公路自身物理状态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其次,明确了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的管理养护职责。
《条例》对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对公路的巡查、检测、评定、养护、抢修、维修等作了明确规定。
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对公路进行巡查,发现公路坍塌、坑槽、隆起等损毁的,应当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措施修复。
第三,完善了公路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规定。
《条例》依照《突发事件应对法》,总结了近年来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地震、泥石流等重大突发事件中抢修公路、恢复通行的成功经验,对公路突发事件的处置作了规定。
二、公路的保护措施第一,重申了要加大保护公路基础设施的力度。
近年来,我国公路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公路事业的大发展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各类破坏、损毁公路及附属设施的现象时有发生,既影响公路的完好和正常使用,又危及交通安全。
针对这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国家完善相关的法规制度并加强保护力度,一方面,对公路周边区域作出了保护性规定。
在《公路法》的基础上,对建筑控制区等保障公路安全的区域范围作出了细化规定,明确了对相关区域的保护义务。
另一方面也加强了对涉路施工的监管。
这些规定都是很有针对性的,切实把国家花去巨额资金修建的公路保护好、利用好,也是本《条例》的立法目的。
《公路法》与《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个人梳理

《公路法》与《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梳理一、占用、挖掘公路: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
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
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非法占用或者非法利用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
第二十七条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一)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进行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涉路施工活动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未经许可进行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六项规定的涉路施工活动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所修建、架设或者埋设的设施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
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非法占用或者非法利用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
第二十五条禁止损坏、擅自移动、涂改、遮挡公路附属设施或者利用公路附属设施架设管道、悬挂物品。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学习心得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学习心得公路安全保护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话题,它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命安全。
近日,为了提高公众对于公路安全的重视程度,我参加了一场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学习交流活动。
在此期间,我学习到了很多关于公路安全的知识,并加深了对公路安全保护的重要性的认识。
首先,我了解到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出台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人们的生命安全。
在现代社会,交通事故屡见不鲜,特别是在公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更是频繁。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出台,旨在规范公路交通管理,提高公路交通安全水平,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们的生命安全。
在学习过程中,我对于公路安全保护的重要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也更加明白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必要性。
其次,我了解到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内容包括了很多方面。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涉及到了交通标志、交通信号、交通设施、交通行为等各个方面的规定。
其中,交通标志和交通信号是公路交通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们是指导和规范驾驶员行驶和通过行车道的重要工具。
在学习过程中,我加深了对于各种交通标志和交通信号的理解和认识,进一步明白了它们在交通安全中的重要作用。
另外,我学习到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执行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
公路安全保护不仅仅是交通管理人员的事,更是全社会的事。
在学习交流活动中,我了解到了一些公路安全保护的常识和技巧,并将其与身边的人分享。
通过这样的分享,我希望能够让更多的人了解公路安全保护的重要性,增强公众的安全意识,共同参与到公路安全保护工作中来。
在这次学习交流活动中,我还了解到了一些公路安全保护的常见问题和解决方法。
例如,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要注意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不超速、不酒驾、不疲劳驾驶等。
行人在过马路时要走斑马线、看清红绿灯等。
这些都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的问题,也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不断加强对于公路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宣传,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文明素质。
通过这次学习交流活动,我不仅了解到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内容和重要性,还进一步明白了公路安全保护的应对策略和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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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法》与《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个人梳理》公路路政xx年9月26日《公路法》与《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梳理一、占用、挖掘公路: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
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安机关的同意。
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非法占用或者非法利用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
第二十七条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一)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进行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涉路施工活动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未经许可进行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六项规定的涉路施工活动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安机关的同意;所修建、架设或者埋设的设施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
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非法占用或者非法利用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
第二十五条禁止损坏、擅自移动、涂改、遮挡公路附属设施或者利用公路附属设施架设管道、悬挂物品。
第二十七条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公路法》与《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梳理第1页共10页公路路政xx年9月26日(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四)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七)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二)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未经同意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损坏、擅自移动、涂改、遮挡公路附属设施或者利用公路附属设施架设管道、悬挂物品,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二)涉路工程设施影响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的。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进行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涉路施工活动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未经许可进行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六项规定的涉路施工活动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第五十三条造成公路损坏的,责任者应当及时报告公路管理机构,并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现场调查。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非法占用或者非法利用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
第十六条禁止将公路作为检验车辆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
《公路法》与《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梳理第2页共10页公路路政xx年9月26日禁止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种植作物、放养牲畜、采石、取土、采空作业、焚烧物品、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
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八条违反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五条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对公路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对公路造成较大损害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调查、处理后方得驶离。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七十一条造成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损坏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现场调查处理;危及交通安全的,还应当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其他安全防护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损坏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应当及时通知有路管理机构到场调查处理。
第七十二条造成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损坏,拒不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现场调查处理的,公路管理机构可以扣留车辆、工具。
公路管理机构扣留车辆、工具的,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路管理机构接受处理。
逾期不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工具,由公路管理机构依法处理。
公路管理机构对被扣留的车辆、工具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四、从事危及公路安全的作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七条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二百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一百米范围内,以及在公路两侧一定距离内,不得挖砂、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
在前款范围内因抢险、防汛需要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的,应当事先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有关的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措施。
《公路法》与《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梳理第3页共10页公路路政xx年9月26日《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禁止在下列范围内从事采矿、采石、取土、爆破作业等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一)国道、省道、县道的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乡道的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50米;(二)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周围200米;(三)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
在前款规定的范围内,因抢险、防汛需要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批准,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方可进行。
第十八条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为车辆补充燃料的场所、设施外,禁止在下列范围内设立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设施:(一)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二)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周围200米;(三)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
第十九条禁止擅自在中型以上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1000米范围内抽取地下水、架设浮桥以及修建其他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设施。
在前款规定的范围内,确需进行抽取地下水、架设浮桥等活动的,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等有关单位会同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方可进行。
第二十条禁止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的下列范围内采砂:(一)特大型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游500米,下游3000米;(二)大型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游500米,下游xx米;(三)中小型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游500米,下游1000米。
第二十一条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500米范围内依法进行疏浚作业的,应当符合公路桥梁安全要求,经公路管理机构确认安全方可作业。
第二十二条禁止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
禁止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
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三)违反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从事危及公路安全的作业的;《公路法》与《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梳理第4页共10页公路路政xx年9月26日《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海事管理机构等有关单位依法处理。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八条除农业机械因当地田间作业需要在公路上短距离行驶外,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不得在公路上行驶。
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按照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四)违反本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的;六、超限运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九条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的轴载质量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要求。
第五十条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
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运输单位不能按照前款规定采取防护措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帮助其采取防护措施,所需费用由运输单位承担。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条公路管理机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车辆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应当就近引导至固定超限检测站点进行处理。
《公路法》与《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梳理第5页共10页公路路政xx年9月26日车辆应当按照超限检测指示标志或者公路管理机构监督检查人员的指挥接受超限检测,不得故意堵塞固定超限检测站点通行车道、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或者以其他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不得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