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课程教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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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线上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线上教学常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线上教学过程,保障教学质量,提高教学效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线上教学师生管理1. 教师管理1.1 教师要求:拥有相关学历和资质证书,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

1.2 教师在进行线上教学前要进行培训,并了解课程内容、教学目标和教学形式。

1.3 教师要按时上课,严格遵守课程安排。

1.4 教师要及时批改作业,并给予学生及时的反馈。

1.5 教师要遵守教学纪律,不得擅自取消课程或拖延上课时间。

2. 学生管理2.1 学生要按时参加线上教学课程,不能随意缺课。

2.2 学生要尊重教师和同学,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人身攻击和侮辱。

2.3 学生要积极参与课堂讨论、作业答题和其他学习活动。

2.4 学生要按照教师要求完成作业,不得抄袭或作弊。

2.5 学生要保持课堂秩序,不能妨碍教学进行。

第三章线上教学课程管理1. 课程设置1.1 课程内容要符合学生学习需求和课程要求,具有一定的难度和挑战性。

1.2 课程设置要根据教学目标进行科学设计,包括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和教学资料。

1.3 课程评估要求要明确,包括考试形式、考试内容和成绩评定标准。

2. 教学过程管理2.1 教学过程要按照教学计划进行,不得擅自修改课程内容或教学形式。

2.2 教学过程要有明确的教学目标和教学方法,教师要注重互动和引导学生思考。

2.3 教学过程要有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教学资料、教学工具和技术设备的准备。

2.4 在线教学要及时给予学生反馈,包括课程内容、作业批改和学习指导。

第四章线上教学课件管理1. 课件设计1.1 课件要符合课程内容和教学目标,清晰明了,易于理解。

1.2 课件要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资料,以及案例分析和练习题等。

1.3 课件要与教学计划相适应,不得超出或偏离教学大纲。

2. 课件制作2.1 课件制作要按照教学要求进行,包括文字、图片、音频和视频等多种形式。

2.2 课件制作要遵循知识讲解、案例分析和问题解决的逻辑顺序。

学校线上上课制度规定

学校线上上课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线上教学质量,提高学生学习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所有开展线上教学的课程。

第三条线上教学应遵循以下原则:1. 教学内容完整、科学、系统;2. 教学方法多样、创新、高效;3. 教学管理规范、有序、科学;4. 学生学习自主、自律、积极。

第二章教学组织第四条线上教学课程由学校统一安排,教师根据教学计划制定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表。

第五条教师应提前一周将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学资源等相关信息上传至线上教学平台。

第六条教师应定期开展线上课堂,与学生进行实时互动,解答学生疑问。

第七条教师应通过线上教学平台发布作业、考试等相关教学任务,并规定提交截止时间。

第八条教师应定期检查学生的学习进度和作业完成情况,对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行评价。

第三章学生学习第九条学生应按时参加线上课堂,认真听讲,做好笔记。

第十条学生应按照教师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业和考试。

第十一条学生应充分利用线上教学平台提供的资源,进行自主学习。

第十二条学生应积极参与线上课堂讨论,与教师和同学进行互动交流。

第十三条学生应遵守线上教学秩序,尊重教师和同学,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

第四章教学管理第十四条学校设立线上教学管理部门,负责线上教学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十五条线上教学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线上教学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六条学校对线上教学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行为,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定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学校另行规定。

学校线上上课制度规定旨在规范我校线上教学行为,提高线上教学质量,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

全体师生应共同遵守本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线上教学秩序。

小学线上开课管理制度

小学线上开课管理制度

小学线上开课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小学线上课程的高效运行,促进学生在线学习的质量和效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1.校领导小组:由校长、副校长、教务主任、信息技术主任等组成,负责制定线上开课的总体规划和政策。

2.教师团队:由各学科的老师组成,负责线上课程的教学实施和管理。

3.信息技术支持团队:负责线上课程平台的维护和技术支持。

4.家长委员会:负责协助学校管理线上学习环境,监督学生学习情况。

三、课程设置1.根据各年级的教学计划和要求,合理设置线上课程内容。

2.课程设置应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

3.课程设置应符合学生年龄特点和学习需求,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教学管理1.教师应定期组织线上课程,按时上课,保证教学质量。

2.教师应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教学方法,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够顺利学习。

3.教师应及时给予学生反馈,帮助他们解决学习中遇到的问题。

4.教师应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沟通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进步。

五、学生管理1.学生应按时参加线上课程,认真完成作业和任务。

2.学生应尊重教师和同学,遵守线上学习规则,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

3.学生应积极参与线上讨论和交流,提高学习效果。

4.学生应遵守学校规定的纪律和管理制度,保持校风正气。

六、家长管理1.家长应监督学生认真参加线上课程,督促其按时完成作业。

2.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开展线上教学,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学生学习情况。

3.家长应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及时提供帮助和支持。

4.家长应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定的纪律和管理制度,引导其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七、监督管理1.校领导小组应定期检查和评估线上课程的运行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2.教师团队应相互监督,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3.家长委员会应协助学校监督和管理线上学习环境,提出建议和意见。

4.信息技术支持团队应及时处理线上课程平台的技术问题,确保教学顺利进行。

八、附则1.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需要修改,须经校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普通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

普通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

普通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省市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维护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秩序,提高在线开放课程育人实效,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教高〔202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省市高校实际,现就加强高校用以认定学分的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主动适应学习者个性化发展和多样化学习需求,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平台运行监管,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应用与共享,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适用范围为普通高等学校,适用对象为高校、教师、学生及在线开放课程平台。

第二章高校主体职责第四条健全管理机制。

高校是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制定本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实施办法,建立激励保障、质量保证机制,强化建设主体的自我管理机制。

规范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工作,建立并规范课程选用、教学、评价、督导和学分认定等管理制度,将在线开放课程纳入日常教学管理,做到线上与线下课程同管理、同要求。

第五条严格选用管理。

各高校要对选用的课程实行严格的意识形态审查、内容审查和质量监督,确保课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符合科学性、适用性要求。

不得选用内容陈旧、服务质量差的在线开放课程。

第六条规范学分认定。

高校要探索建立多元化学习路径和学习成果的认定机制,制定在线开放课程学分认定办法,规范明确学分认定的课程范围、数量、标准和程序,严格学分认定流程管理。

第七条注重应用共享。

坚持应用驱动、建以致用,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和技术资源,实现课程和平台的多种形式应用与共享,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制度创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三章教师的职责与管理第八条课程责任教师。

高校要对选用的在线开放课程配备课程责任教师,全面负责课程教学服务与管理,加强学生诚信教育。

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办法

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办法

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办法为维护线上教学秩序,规范线上教学活动,保证线上教学效果,全面提升线上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以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管理职责第一条学校成立以教学副院长为组长,教务处处长为副组长,各二级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具体工作由教务处负责落实。

第二条开课单位对线上教学课堂管理负主体责任,组织教师和学生有序开展线上教学,及时掌握线上教学过程中师生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多措并举保障线上教学运行;加强线上教学管理,推进线上及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建设。

第三条任课教师对线上教学课堂管理负直接责任,规范课堂秩序,丰富教学手段,夯实教学内容,增强教学实效;深入推动教学改革和课堂革命,及时将优秀的线上教学课程转化为线上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成果。

第四条教务处对线上教学课堂负管理监督责任,统筹规划全校线上教学活动和线上及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建设,为线上教学提供质量保障与技术支持,对线上教学全过程进行督导评估及信息反馈,确保线上教学质量。

第二章课程和教师管理第五条开课单位应对线上开放课程的内容实行严格的意识形态审查、内容审查和质量监督,确保课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符合科学性、适用性要求。

不得选用内容陈旧、服务质量差的在线开放课程。

对选用的在线开放课程配备课程负责人,全面负责课程教学服务与管理,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加强学生违纪行为认定与处理。

第六条各开课单位组织教师参加各级各类线上教学技能培训,使教师掌握方法、提升技能。

开课单位组织、指导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性质、教学特点,并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和教学平台功能,制定适合本课程的线上教学方案。

第七条任课教师课前充分准备,将学习资料发布到教学平台,及时通知学生预习;制定应急备用教学方案并在开课前告知学生,以确保在教学平台无法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仍能顺畅开展线上教学活动。

网课管理规定(3篇)

网课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网络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学生学习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开设的所有网络课程,包括在线直播课程、录播课程、互动式课程等。

第三条网络课程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主体地位;(二)坚持教育公平,保障所有学生平等接受教育;(三)坚持规范管理,提高网络课程质量;(四)坚持技术支撑,保障网络课程稳定运行。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网络课程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网络课程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网络课程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以下工作:(一)制定网络课程管理制度;(二)审核网络课程开设计划;(三)监督网络课程教学质量;(四)处理网络课程相关投诉;(五)组织网络课程教学研究。

第六条教务处负责网络课程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网络课程开设标准和流程;(二)审核网络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材;(三)组织网络课程教师培训;(四)监督网络课程教学进度和质量;(五)收集学生反馈意见,及时调整网络课程教学。

第七条学院(系)负责网络课程的具体实施,具体职责如下:(一)组织网络课程教师制定教学计划;(二)负责网络课程教学资源建设;(三)监督网络课程教学过程;(四)组织网络课程教学考核;(五)协助解决网络课程教学中的问题。

第三章教师管理第八条网络课程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三)熟悉网络教学技术,能够熟练运用网络教学平台;(四)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

第九条网络课程教师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遵守网络课程教学纪律,按时完成教学任务;(二)认真备课,精心设计教学内容和方法;(三)关注学生学习动态,及时解答学生疑问;(四)积极参与网络课程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五)维护网络课程教学秩序,保护学生隐私。

学校线上教学制度

学校线上教学制度

一、总则为了应对疫情等特殊情况,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提高线上教学质量,保障学生居家学习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开设线上课程的教师和学生。

三、线上教学组织与管理1. 线上教学组织(1)学校成立线上教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线上教学工作。

(2)各学科组根据学校要求,制定线上教学计划,明确教学内容、教学进度、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

(3)教师根据教学计划,认真备课,制作教学课件,选择合适的线上教学平台,确保教学效果。

2. 线上教学管理(1)教师应提前告知学生线上教学安排,包括课程时间、教学平台、教学内容等。

(2)教师需关注学生线上学习情况,及时解答学生疑问,帮助学生解决线上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学校定期对教师线上教学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教学质量。

四、线上教学实施1. 教学内容(1)教师应根据课程标准,合理调整教学内容,注重基础知识的传授和技能的培养。

(2)教师可结合线上教学特点,引入多媒体资源,丰富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效果。

2. 教学方式(1)教师可采用直播、录播、在线讨论等多种教学方式,提高学生参与度。

(2)教师应注重与学生互动,鼓励学生提问、讨论,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3. 考核方式(1)教师应根据线上教学特点,制定合理的考核方式,如在线测试、作业、课堂表现等。

(2)考核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对学生学业成绩的补充。

五、线上教学保障1. 硬件设施(1)学校应为学生提供必要的线上学习设备,如电脑、手机等。

(2)学校应确保学生家庭网络环境良好,满足线上教学需求。

2. 技术支持(1)学校设立线上教学技术支持团队,为学生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2)教师应熟悉线上教学平台操作,确保线上教学顺利进行。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线上教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线上教学制度的制定,旨在确保疫情期间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提高线上教学质量,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

学校线上教育管理制度

学校线上教育管理制度

学校线上教育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有效管理学校线上教育,提高线上教育质量,促进师生交流,树立良好的网络学习风气,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开设线上课程的教学活动,并遵循学校相关规章制度。

3. 学校线上教育管理以“规范、便捷、服务、监督”为宗旨,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全面提升线上教育水平,切实保护师生的权益,确保教学质量。

二、线上教育管理组织结构1. 学校设立线上教育管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教务处长、信息办主任、相关学科教师代表等组成,负责确定线上教育总体发展规划和制定管理政策。

2. 学校设立线上教育管理办公室,由教务处设立,负责具体组织和管理线上教育工作。

3. 各院系指导教师每学期负责各线上课程的管理与教学指导,组织教学评估,及时改进教学方法。

三、线上教育教学管理1. 各院系应根据学校线上教育教学计划,组织编制各学科线上教学教材,保证教学质量。

2. 确定线上课程教学目标和重点难点,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表,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和安排。

3. 教师负责对学生进行在线学习指导,定期组织线上讨论、答疑等教学活动,及时反馈学生学习情况。

4. 学生应按时参加线上教学活动,认真学习课程内容,积极参与讨论和交流,如需请假应提前向指导教师请假。

5. 教师应针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测验,及时反馈成绩,对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及时进行辅导和补救。

6. 学校设立线上教育质量评估委员会,对线上教学教学质量进行定期评估和检查,建议优化线上教学措施。

四、线上教育信息管理1. 学校建立完善的线上教育信息平台,提供学生教师对接,教材资源共享,学生作业上传下载等功能。

2. 学校要求教师对线上课程的教学内容、交流记录等信息进行及时备份和归档,确保信息安全和教学效果的跟踪。

3. 学生使用学校提供的线上教育平台进行学习,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不得发布有损学校形象和自身声誉的信息。

五、线上教育管理制度的修订与实施1. 学校线上教育管理制度的修订须经学校领导层审批,并向所有教职员工和学生通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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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课程教学管理办法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线上课程教学管理办法
为深化学校教学改革,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丰富学校课程资源,推动和规范优质线上课程进学校、进课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课程说明
1.线上课程是指经教务处组织认定,供学生选修的在线课程,课程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

2.课程选修前,教务处面向学生公布线上课程所在的网络教学平台(或课程链接)及课程简介、线上线下课程学习要求、学习时间考核方式、答疑时间安排等信息。

3.线上课程原则上参照16学时/学分的标准,确定学分数。

4.线上课程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由教务处(求索学院)负责。

二、修读要求
三、1.教务处下达线上课程的选修通知,学生根据选修通知,在指定时间进入教务网络管理系统选课。

四、2.学生在网上洗定课程后,必须按照规定要求修读,完成全部教学活动,并参加课程考核。

没有办理网上选课手续的,所修学分无效。

五、3.每位学生在标准学制期间内,选修线上课程学分暂定原则上不超过4学分,每学期选修线上课程原则上不超过2门。

超选所修学分,不计入毕业学分。

六、4.线上课程学习方式实行线上学习和线下教学相结合。

线上学习由选课学生利用课外时间(含假期)自主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包括视频学习、练习与讨论等;线下教学由指导教师主导,主要以师生见面课形式开展互动讨论、小组竞赛、辅导答疑或针对课程某个重要章节开展线下专题教学的方式进行。

七、三、教学要求
八、1.线上课程设主讲教师和指导教师。

主讲教师为该课程网上授课教师,指导教师由校内教师担任。

九、2指导教师的确定,经个人申报、学院审核后,由教务处确认,或由教务处指定.
十、3.指导教师须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资格;原则上指教师应从事与该课程所属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教学工作。

十一、4.指导教师工作职责包括
十二、(1)熟悉课程内容,做好备课工作。

十三、(2)开展教学设计,并根据教学设计组织教学。

十四、(3)发布话题和活动,协调学习者的讨论,及时答疑和回复,监控学习状态。

十五、(4)通过见面课组织集中教学;见面课规模一般不超过50人/班;人数偏多时,指导教师可根据课程选修人数,分班组织教学。

每门线上课程见面课学时数应不少于4学时/学分。

(5)确定课程考核方式,并负责学生综合成绩评定及录入工作。

(6)(6)课程结東后向教务处提交1份课程总结报告。

(7)四、教学管理
(8)1.线上课程在开课前,由教务处发布正式开课通知,明确课程指早教师、首次师生见面课时间、地点等信息。

(9)2.线上课程在正式开课后1周内,须安排不少于1学时的首次师生见面课。

通过首次师生见面课,教师面向全体学生进行课程介绍,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标、告知学生课程考核方式,并建立与学生线上线下常规联系机制。

(10)3.线上课程原则上不设置固定教室。

若使用教室,由指导教师提前向所在学院申请,由学院报教务处统一安排。

(11)4.课程正式开课前,指导教师应向所在学院提交课程教学设计方案。

教学设计方案应根据课程教学需要,不受统一格式规范限制。

(12)学校将师生见面课以及线下指导和答疑纳入教学督导范畴,并适时推进学生评教。

(13)6.学生课程成绩提交、录入、审核等采取常规化课程管理
五、课程考核
线上课程由指루教师确定考核方式。

线上课程综合成绩原则上由平时成绩和课程考核成绩两部分构成;平时成绩和课程考核成绩的判断标准、依据及其占综合成绩的比例,由指导教师在教学设计中自行确定,并在首次见面课时告知学生。

六、教学工作量
指导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参照学校素质拓展课程工作量进行核定。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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