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卫生部人力发展规划
全国卫生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2003-2010年

全国卫生信息化2003-2010年发展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2002-11-05 11:09:31全国卫生信息化工作会议文件之四全国卫生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2003-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征求意见稿)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信息化的重要决策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的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保障我国第三步战略目标顺利实现的要求,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适应卫生改革与卫生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特制定《全国卫生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2003-2010年〕》(简称规划纲要)。
一.规划背景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是覆盖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
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发挥后发优势,实现社会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
”要求我们抓住机遇,把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放在优先位置,顺应世界经济发展,采取各种有力措施促进我国各行业的信息化建设和发展,将信息化建设贯穿于各个层次与领域。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和发展,卫生工作面临的内、外环境发生了根本变化,一些制约卫生事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日益显现,客观上要求卫生改革不断深化。
卫生改革的目的是充分利用有限卫生资源,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服务,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要。
卫生改革与发展迫切需要加快信息化建设,信息化不仅能促进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也能推动卫生改革的深化,已日益成为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有力手段。
加快信息化建设是深化卫生改革和卫生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九五”以来,我国卫生信息化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实施国家卫生信息网建设项目,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已见成效;积极加强“三网一库”建设,电子政务逐步推进;医院信息化取得实质性进展,全国近半数医院进行了网络设施建设,信息系统应用水平不断提高;社区卫生、卫生监督、疾病控制、妇幼保健、远程医疗、远程医学教育等信息系统建设有了进一步提高,为全面实现卫生信息化奠定了基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1998.06.22•【文号】国办发[1998]74号•【施行日期】1998.06.22•【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1998年6月22日国办发〔1998〕7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卫生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卫生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设置卫生部。
卫生部是主管卫生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
一、职能调整根据以农村为重点、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依靠科技与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对卫生部的主要职能做以下调整:(一)划出的职能。
1.交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药政、药检职能:(1)制订药品管理法规并监督实施职能;(2)制订和颁布药品、医用生物制品和生物材料的法定标准职能;(3)审批新药、进口药品;负责药品的再评价、不良反应监测职能;(4)核发药品、医用生物制品和生物材料的生产、经营、医疗制剂的许可证职能;(5)制订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职能;2.将国境卫生检疫、进口食品口岸卫生监督检验的职能,交给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口岸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名录的制定、调整职能,委托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国境卫生检疫法律、行政法规的拟定以及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名录的发布仍由卫生部负责。
3.医疗保险职能,交给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转变的职能。
将卫生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质量控制规范的认证、教材的编写、专业技术培训及考试和卫生机构、科研成果、相关产品的评审等辅助性与技术性及服务性的具体工作,交给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卫生部关于印发《全国卫生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2022-2022年》的通知

卫办发[2003] 74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直属单位:为积极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快卫生系统信息化建设步伐,《全国卫生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2003-2022 年》 (以下简称《规划》)业经2002 年10 月全国卫生信息化工作会议修改并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就加强卫生系统信息化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化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科学决策能力的重要手段,加快信息化建设,促进医疗卫生改革不断深入,推动卫生事业加速发展。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部直属单位、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规划》所确立的目标和任务,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管理及业务需求,制定出相应的卫生信息化发展规划。
在规划制定中,要严格遵守:准统一,保证安全,以法治业,经济实效,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既要满足近期的目标与任务,又要兼顾未来的开辟与发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及部直属单位请于2003 年 4 月底前将本单位的卫生信息化发展规划及2003 年卫生信息化工作要点上报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为保证《规划》所制定的卫生信息化建设目标和任务的完成与实施,应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强各级卫生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力度,明确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负责卫生信息化工作。
四、要加大卫生信息化建设投资力度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实践表明,信息化对于降低整个医疗成本,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合理使用卫生资源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在明确需求、做好规划的基础上,要加大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投资力度。
要把信息化建设投资纳入卫生事业经费预算,保证信息化建设的资金专项投入,专项使用。
同时,为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信息化建设投资应仿照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采购管理办法,建立审批制度,选择先进、合用的软硬件产品,避免重复投资和浪费,努力实现以信息化投入促进效益增长,以效益增长加大信息化投入的良性循环。
我国卫生系统的组织管理概述

组织指挥作用
向导作用
带头作用
规范作用
协调沟通作用
第二节 我国现行的护理管理体制
护理部(主任)的管理职能 1、负责全院护理人员的行政和业务管理 2、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的护理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等 3、制定全院护理工作发展规划、制度 4、参加医院学术委员会、院感控制委员会等 5、制定和实施护理规章制度
第一节 我国卫生系统概况
卫生组织的工作目标 2、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1)婴儿死亡率 (发达国家降到千分之十以下,我国现已下降到千分之三十一点四) 2)孕产妇死亡率(发达国家<10/10万,发展中国家>450/10万) 3)平均期望寿命(我国已达70岁)
第二节 我国现行的护理管理体制
我国各级医院的护理管理组织护理管理部门的设置 1、护理管理人员的设置 2、护理管理者的选拔 (1)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由院长聘任,副主任由主任提名,院长聘任。 (2)科护士长由护理部主任聘任。 (3)病房护理实行护士长负责制。
县医院
县妇幼保健院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县级
乡镇卫生院
村卫生室
乡级
村级
业务指导
业务指导
双向转诊
双向转诊
第一节 我国卫生系统概况
(2)其他健康相关服务组织体系:医学教育机构 2000年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之后,高等医药院校划归教育部门管理。医学研究机构独立科研机构附属科研机构
第一节 我国卫生系统概况
第一节 计划工作概述
3.按计划的约束程度分类 指令性计划:指令性计划是以指令形式下达给执行单位,规定出计划的方法和步骤,要求严格遵照执行的计划。 指导性计划:指导性计划是由上级管理部门下达给执行单位,需以宣传教育以及经济调节手段来引导执行的计划。
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

卫人发 E 0 1 1 2 J ] 5号 各 省 、 自治 区 、直 辖市 卫 生厅 ( ) 局 ,新疆 生 产建 设兵 团 卫生 局 :
《 医药卫 生 中长期 人 才发 展规 划 (0 - 2 2 ) 已经 中央 人 才 _ 作 协调 小 组 同意 .现 印发 给 21 1 0 0年 》 1 你们 ,请认 真 贯彻 执 行 。
提供 强有 力 的人 才保 障 。
一 一
医药 卫 生 人 才 资 源 总 量 稳 步 增 长 。到
发展 ,为人 民健 康 、国家 强盛 提供 强大 的医药卫 生人 才支撑 。
一
21 0 5年 ,卫生 人 员 总 量 达 到 9 3万 人 , 比 2 0 5 09
年 增长 1 5 人 ;到 2 2 7万 0 0年 ,卫 生 人 员 总 量 达
卫 生 部
二 。一一 年 二月 十二 二日
医 药 卫 生 中 长 期 人 才 发 展 规 划
(0 1 2 2 2 1 — 0 0年 )
为贯彻 落实 《 国家 中长 期 人才 发展 规划 纲要
( 0 O 0 0年 ) ,深化 医药 卫生 体 制 改革 ,支 2 】 一2 2 》 撑 我 国医疗 卫 生事 业 发展 ,制 定本 规划 。
改 革 、全面 建设 小 康 社会 的关 键 时期 。工业 化 、 信 息化 、城镇 化 、市 场 化 、国际 化 的深 入 发 展 ,
以及 人 口快 速老 龄化 ,将带 来新 的挑 战 ;一 些传
人才 与研 究型人 才协 调发展 的政 策环境 ,创 造有 利于 医药卫 生 人 才发 展 的新 机制 ,调动 积 极 性 ,
卫生人力资源管理

资料4:《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 (2011-2020年》,卫生部
为使卫生人才规模能基本满足我国人民群众健康服务 需求,《规划》提出到2015年,卫生人员总量要达到 935万人,基层医疗卫生人员达到387人(其中全科医 师达到18万人),专业公关卫生机构人员达到95万人 ,注册护士达到286万人,药师达到55万人,其他紧 缺人才同步增长。
资料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住院医师规范培训”是医学生毕业后教育的 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训临床高层次医师,提 高医疗质量极为重要。
“住陪制度”在医学教育中的意义:
具有医学终生教育的承前(医学院校基本教育)启 后(继续医学教育)的重要地位,是医学临床专家 形成过程的关键所在。
如要实现2015年达到95万人的发展目标,年增长率 应达到5.1%。
三、 卫生人力培训
卫生人力培训
基本概念
卫生人力培训 (health workforce training)是指卫 生组织根据整体规划,有计划地实施帮助医务人员 有效提高能力、更新知识和培养职业精神的活动。
卫生人力培训通过有组织的知识传递、技能传递和信念 传递,改进医务人员知识、技能和态度,使其不断适应 工作岗位的要求。
二、 卫生人力规划
卫生人力规划
基本概念
卫生规划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heath planning)
卫生规划是根据区域卫生问题和可获得的确切资源,制定适 宜的目标和任务,以及为达到目标而制定技术和管理行动 的过程。
卫生人力资源规划(health human resource planning)
简称卫生人力规划,是对未来卫生人力资源的需求量、供 给量和供需关系,以及卫生人力的数量、知识和技能类型 进行预测,制定卫生人力计划的过程。
我国护理人力资源配置研究及建议

[ 3 陈 玉 枝 , 怡 真. 23 邹 台北 荣 民 总 医 院 肿 瘤 个 案 管 理 经 验 分 享 [ ] 中 J.
国 医 院 管 理 ,0 0 1 () 2 21 ,0 3 :1—2 . 2
a e n rga g metpo rmme J . o ra o v ne rig 2 1 , 6 [ ] J un l fAd a cdNu s ,0 0 6 n
( 收稿 日期 :0 1 8—1 ; 回 日期 :0 2—0 —2 ) 2 1 —0 4修 21 3 0 ( 文编辑 张建华)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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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 中 国 人 民 解 放军 第 三 军 医 大 学 青 年 人 才 创新 基 金 项 目 , 号 :0 0 QN2 。 ) 编 21X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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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成 本 增 加 等 现 象 , 时 又 能 避 免 因护 理 人 力 配 置 不 足 导 致 的 同 护 理 质 量 下降 。 目前 国外 关 于 护 理 人 力 配 置 的 相 关 研 究 已趋 于 成熟 。相 比之 下 , 国护 理 人 力 资 源 配 置 的 研 究 刚 刚 起 步 , 多 我 很 研 究 尚处 于探 索 阶段 , 纳 起 来 , 国护 理 人 力 资 源 配 置 研 究 主 归 我
新医改背景下的我国卫生人力资源现状及流动性研究

员流 动 和 资 金 使 用 也 需 要 政 府 批 准 。 医生 的工 资 也 没有 市 场 化 , 主要 是 核 定的 , 医疗 2从新 医改看 卫生人力资源 的流动性 服 务 收 费 中 , 自药 品 和 医 疗 器械 的部 分 来 针 对 目 前 卫 生 人 力 资 源 不 平 衡 的 现 占大 头 , 样 的 定价 机 制 没 有 办 法 体 现 医 这 状 , 该 从 不 同的 视 角和 层 次 研 究 其 流 动 生 的 劳 务价 值 。 疗 卫 生 体 制 改 革 的 核 心 应 医 性 的 相 关 问 题 。 生 人 力 资 源 流 动 性 研 究 就 是 解放 医 生 , 医 生 的 人 事 管 理 制 度 和 卫 从 主 要 指对 各 类 卫 生 机构 人 员流 进和 流 出的 薪 酬 制 度 改革 等 入 手 , 现 有 的 对 医 生 的 把 形 式 、 成 及原 因的 分 析 , 卫 生 人 力资 源 干 部 编制 管理 变 为 市 场 化 的 合 同聘 用 制 , 构 是 让 配 置 研 究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 市 场 经 济 环 使 他 们 成 为 自 由职 业 者 , 市 场 决 定 卫 生 在 境 下 , 求 必然 引起 流 动 , 会 经济 对 卫 生 人 力 的 劳 动 价 格 , 成 激 励 和 约 束 并 存 的 需 社 形 事业 的支 持 能 力也 需 要 合 理 的人 员流 动 作 薪 酬 制 度 。 此外 , 目前 公立 医院 占有 约 9 %以上 的 0 配 合 。 生 人 力 资 源 配置 规 模 与 水 平 的 预 卫 测 必 须 综 合 考 虑 社 会 需 要 、 民 需 求 和 社 医 疗 资 源 , 生 可 选 择 的 基 本 上 都 是 千 篇 居 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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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卫生部《中国2001-2015年卫生人力发展纲要》和《上海市卫生发展"十一五"规划》,结合本市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和人才需求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十五"期间,上海卫生人力资源开发和人事改革坚持与卫生改革与发展相适应,通过宏观调控,优化配置,加大人才引进及培养力度,基本保障了卫生事业发展的人才需求,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到2005年底,全市卫生人员为132,000人(含民办医疗机构,不含驻沪部队医院),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01,700人,管理人员7,500人,工勤人员15,400人,其他技术人员6,200人,分别占全市卫生人员总数的77.76%、5.73%、11.77%和4.74%。
在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医师40543人(含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师)38721人,按常住人口统计,每千人口执业医师2.51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师)2.19人。
执业医师本科及以上学历为53.4%。
注册护士(师)大专以上学历为23.5%。
"十五"期间,本市开展以临床医学中心为载体的卫生人才培养工程,促进学科、人才、项目、成果四位一体联动发展,启动了新一轮"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计划",建设30个重点学科,30个重点专科和40个社区卫生服务重点项目。
实施了"百、千、?quot;人才培养工程,启动了"上海市医学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和"上海市优秀青年医学人才培养计划"。
至"十五"末期,80%以上重点学科完成了新老学科带头人的交替,承担重点学科的中青年骨干中已有国家"973"计划首席科学家5人,长江计划特聘教授8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8名,入选为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5名。
选拔培养了101名35周岁以下的优秀青年医学人才,加快调整了人才队伍的年龄梯度和专业学科结构。
继续落实"医苑新星"培养计划和经费资助工作,运用上海市卫生系统青年人才奖励基金,举办"银蛇奖论坛",组织获奖青年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加强了住院医师的规范化培养。
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进入了良性发展时期。
全面启动全科医师培养三年行动计划。
按照上海社区卫生服务改革和发展的要求,实行以规范化培养为基础,岗位培训为主体,二、三级医院人才流动为补充的基本策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职医务人员继续教育、技能教育和"六位一体"的转型培训,加速形成以全科医师为骨干的社区卫生服务队伍。
积极开展乡村医生的中专学历教育,进一步提高乡村医师的业务素质。
以学科建设为载体,坚持普及中医职后教育与专项培养并举,打造中医人才队伍。
现有获得"上海市名中医"荣誉称号的著名专家66名。
中医、中西医结合博士生导师70余名,硕士生导师近200名。
10名中青年优秀中医人才入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优秀人才研修项目,45名入选全国继承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项目,培养上海市高层次中医临床人才50名,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临床科研人才30名,保持本市中医药的领先优势。
进一步扩大护理专业的培养规模和学历层次教育。
复旦大学等6所公立高等院校开办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护理专业,2005年护理专业招生数达到4856人,在校培养大专及以上学历约占56%,为推进本市护理事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贯彻实施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推进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选拔培养优秀青年人才20名。
开展公共卫生、卫生监督人员的学历和业务教育,市、区(县)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大专学历由2000年的40%上升到70%,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30%左右。
开展全市医院医务人员预防医学知识和技能的培训,进一步提高预防控制、卫生执法监督、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
深化卫生人事制度改革,坚持以促进卫生人力资源开发为目标,以改革用人机制为重点,通过合理设置岗位和调整结构比例等改革举措,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用工方式,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分开,基本建立了以岗位聘用为核心的用人制度,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合理配置人力资源,职工的竞争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明显增强。
分配制度改革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在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前提下,按照不同的岗位要求,建立不同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确立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等多元化分配形式,向优秀人才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逐步建立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有利于留住人才、吸引人才、激励人才的多元化分配机制。
二、主要问题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本市卫生事业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与建设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上海特点的卫生体系,建设亚洲医疗中心城市之一的要求相比,人才的数量、质量和结构都仍然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
(一)各类卫生人才发展不平衡。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卫技人员主要集中在三级综合性医院(约50%),社区医疗机构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卫技人员偏少,农村基层卫生人才的短缺现象依然存在。
护理人员紧缺,流失严重。
目前本市病房床位与病房护士比为1:0.36,与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卫生部所规定的不得低于1:0.4的标准有较大差距。
(二)公共卫生学科人才建设相对薄弱。
由于历史原因,公共卫生领域的学科和人才建设相对滞后于临床学科,公共卫生技术人员和专职卫生监督人员总量不足,学历结构、科研立项、人才培养入围的人数明显落后,业务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三)医学各领域的领军人才相对缺乏。
近年来上海医学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绩。
但与建设亚洲医疗中心城市之一的要求相比,还缺少一批能够带领各学科领域可持续发展的领军人才,尤其是一些薄弱领域,仍然缺少"将帅型"的专家,领军效应还不够明显。
(四)人力资源建设投入总体不足。
虽然上海卫生事业的投入逐年增加,但经费投入的结构尚不合理,重硬件、轻软件建设的情况较普遍,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投入仍相对不足,各类人才培养的力度不大,还没有真正形成卫生人力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机制。
(五)人事人才管理和政策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改善。
目前,人事、财政、社保的部分政策还不配套,观念滞后、机制不活,不同程度影响了卫生人才的使用、培养、评价和流动。
围绕人才队伍建设的用人制度、流动制度、评价制度、分配制度、保障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全行业管理还不够有力,难以形成行业管理的整体效应。
三、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十一五"期间,本市卫生人力发展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坚持"科教兴医,人才强卫"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人才结构调整为主线,以高层次人才培养为重点,以制度体系建设、人才计划、服务平台为抓手,壮大人才实力、激发人才活力、提升人才能力,形成人才发展工作的合力,大力营造人尽其才、人才辈出的良好环境,为上海建设成"四个中心"、成功举办"世博会"、实现"四个率先",促进上海卫生事业发展,打造亚洲医疗中心城市之一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目标按照初步建成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上海特点的卫生体系框架,初步建成亚洲一流的医疗中心城市之一,初步实现居民普遍享有安全、有效、方便、廉价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卫生发展总目标,卫生人才发展实行合理控制总量,适度调整结构,加快形成一支中、西医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队伍。
积极培养一支优秀青年医学人才队伍。
大力建设具有较强业务能力,适应卫生事业发展的公共卫生、全科医学、卫生管理、护理、乡村医生人才队伍,促进各类卫生人才均衡发展。
预计到2010年,本市开放床位10万张,千人口床位数为5张,千人口在岗执业医师数2-2.5人,其中全科医师数占社区执业医师数的50%以上。
千人口在岗注册护士数不低于3人,医院床位与医院护士之比1:0.6,病房床位与护士之比不低于1:0.4,重症监护病房床位与护士之比1:2-2.5。
医护比1:1.2-1.5。
全市在岗执业医师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65%,其中三级医院在岗执业医师全部达到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心城区二级医院在岗执业医师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80%,郊区二级医院在岗执业医师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7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岗执业医师大专及以上学历达到80%。
全市在岗注册护士大专及以上学历达到40%。
在岗医技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达到70%,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30%。
市、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大专以上学历达到80%,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50%;卫生监督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达到85%,其中本科学历达到60%;卫生医疗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全部达到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主要任务1.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实施医学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继续以临床医学中心和医学重点学科建设为载体,探索"将才+团队+平台"的人才发展模式,大力推进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人才队伍建设。
启动新一轮优秀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培养30名国内本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的专家;启动实施新一轮优秀青年医学人才培养计划,加快形成合理的年龄梯度和学科结构,构筑上海卫生人才新高地。
2.加强社区(郊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以规范化培养为基础,岗位培训为主体的方式,继续落实全科医师培养三年行动计划,探索全科医师培养期间的社会化管理新模式,拓展全科医师培养的新途径,加快培养一支能满足居民基本医疗需求的全科医师队伍。
制定社区优秀医学人才培养计划,培养60名全科医学领域的优秀中青年人才。
实施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培养项目,着力解决农村卫生人力不足的局面。
3.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以建设10个全国中医重点专科项目,30个上海市中医优势专科为依托,重点培养一批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和科研的著名专家和学科带头人,其中中医学科带头人70名,中西医结合专家35名,急诊及小科紧缺专科人才50名,中医药对外交流人才20名。
培养中医全科医师200名。
4.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结合实施新一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确立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引进和培养30名预防医学和卫生监督学科带头人,选拔培养100名优秀青年人才。
加快实施成人学历教育、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全员岗位培训项目,进一步提高公共卫生人员的学历层次和业务水平。
培养一支专职从事公共卫生的护理队伍。
5.加强护理队伍建设。
全面落实护理发展纲要,实施以培养为主和适度引进为辅的护理人才开发策略。
根据卫生事业发展需求,调整护理教育规模,加快实施成人学历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