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AD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1 总则1.0.1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对于一般工业建筑(房屋部分)工程设计,设计文件编制深度除应满足本规定适用的要求外,尚应符合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注:工业项目设计文件的编制应根据工程性质执行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1.0.3 民用建筑工程一般应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对于技术要求简单的民用建筑工程,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并且合同中有不做初步设计的约定,可在方案设计审批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
1.0.4 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按以下原则进行(具体应执行第2、3、4章条款):1. 方案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需要;注:对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深度应满足标书要求;若标书无明确要求,设计文件深度可参照本规定的有关条款。
2. 初步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3.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
对于将项目分发包给几个设计单位或实施设计分包的情况,设计文件相互关联处的深度应当满足各承包或分包单位设计的需要。
1.0.5 在设计中宜因地制宜正确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建筑标准设计,并在设计文件的图纸目录或施工图设计说明中注明被应用图集的名称。
重复利用其他工程的图纸时,应详细了解原图利用的条件和内容,并作必要的核算和修改,以满足新设计项目的需要。
1.0.6 当设计合同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另有要求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同时满足本规定和设计合同的要求。
1.0.7 本规定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具有通用性。
对于具体的工程项目设计,执行本规定时应根据项目的内容和设计范围对本规定的条文进行合理的取舍。
1.0.8 本规定不作为各专业设计分工的依据。
本规定某一专业的某项设计内容可由其他专业承担设计,但设计文件的深度应符合本规定要求。
2 方案设计2.1 一般要求2.1.1 方案设计文件1. 设计说明书,包括各专业设计说明以及投资估算等内容;2. 总平面图以及建筑设计图纸(若为城市区域供热或区域煤气调压站,应提供热能动力专业的设计图纸,具体见2.3.3条);3. 设计委托或设计合同中规定的透视图、鸟瞰图、模型等。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是工程项目实施的重要环节,也是工程质量的关键保障之一、编制深度的规定是指在设计过程中,所涉及到的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等内容,应满足一定的要求并作出详细说明。
下面是关于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首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满足设计方案的基本要求。
设计方案是对建筑工程进行整体规划和设计的依据,包括项目的布局、功能、结构、造价等方面内容。
设计方案应在总体综合考虑的基础上,做出合理的技术方案设计。
其次,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中,施工图设计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施工图设计是将设计方案进一步完善,并根据施工的需要进行详细的把握和规划。
在施工图设计中应注重技术要求的准确度,并对各个部位、部件的详细设计和细节要求进行详细说明。
同时,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还应包括建筑材料和施工技术的要求。
对于建筑工程所需要使用的材料,应注明其品种、规格、质量标准、使用方法等内容,并对施工技术进行详细说明,使得施工人员能够按照要求进行操作。
此外,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还应包括工程质量控制的要求。
设计文件中应包括施工质量控制的要求和监测方法,以确保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可控性和监督管理。
最后,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还应包括工程造价的详细说明。
设计文件中应包括工程造价的估算和计算方法,并注明造价管理的要求和内容。
总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版应满足设计方案的基本要求,并对施工图设计、建筑材料和施工技术要求、工程质量控制和工程造价进行详细的说明。
通过规定深度,可以确保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可控性和质量要求的满足。
BIAD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筑专业方案设计)

2方案设计2.1一般规定2.1.1 编制成果要求方案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图纸、效果图、模型以及其他手段的设计效果展示等。
根据需要,本阶段设计文件也可能不提供效果图和模型。
2.1.2 编制内容要求1 方案设计和深化设计文件应更准确地表达设计项目的内容,包括设计依据、设计理念、设计内容、设计标准、经济技术指标、新技术和新材料的应用以及设计效果展示;2 通过与其他专业进行配合,初步确定机电系统方案、结构布置方案;3 该阶段的设计深度应能以协助建设方确定主要的建设标准;4 该阶段的设计深度除符合本标准规定外,还应满足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申报要求。
2.2方案设计说明2.2.1 设计项目概况一般包括设计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方名称、建设规模与性质(如XX 间旅馆、XX床医院等)、建筑主要功能、建筑类别(如高层民用公共建筑)、总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特征(建筑地上地下层数、建筑高度、使用人数、结构形式等)、建筑使用年限、总投资控制、分期建设情况、设计项目概况简介等。
2.2.2 设计依据和设计要求1 主要依据性文件的名称、文号、日期,如:政府有关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立项批文、城市控制性修详规划、规划设计条件、上一阶段已中标(或已确定的)方案、设计任务书、地形图、用地红线图、环境评估报告等。
2 设计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技术标准,宜详细列出名称。
若采用国外法规标准应注明,具体要求见总则第2.1.6条。
3 区域位置、项目所在地的气候分区、气象、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抗震设防标准、设计基础资料等。
4 简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本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城市设计条件要求:如:用地性质、道路红线、建筑红线、建筑高度控制、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日照间距、出入口位置、停车泊位数,以及对总平面布局、周围环境、空间处理、交通组织、环境与文物保护、造型要求等。
5 设计内容和范围,合作设计的分工。
2.2.3 建筑设计指导思想简述设计理念,包括设计指导思想、地域特征与环境分析、建设方的情况、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发展的思想等。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是建筑项目实施的依据,编制规定如下:
1. 封面:包括项目名称、封面标题图案、文件编号、编制日期等信息。
2. 目录:列出文件中各章节和附件的标题和页码。
3. 编制说明:说明文件的编制目的、依据、范围、前提条件以及编制人员和审核人员的名称与职务等。
4. 工程概况:简要介绍工程项目的背景、规模和基本情况,包括地理位置、用地面积、建筑高度等。
5. 规范依据:列出本设计文件所遵循的国家或地方规范和标准。
6. 技术要求:详细说明设计文件中各项技术要求的内容,包括结构、水电、给排水、空调、消防等方面。
7. 主要构造图纸:包括平面布置图、立面图、剖面图等主要构造方案图纸。
8. 专项图纸:包括结构图纸、设备图纸、给排水图纸、电气图纸、通风空调图纸等专项专业图纸。
9. 补充资料:如技术说明、数据表格、标准样本等相关资料。
10. 附件:包括市政审批文件、勘察报告、设计变更申请等相
关附件。
在编制过程中,不能出现标题相同的文字,以确保文件的清晰和准确。
同时,建议在每个章节和图纸上都注明相应的编号和标题,以便阅读时的参考和检索。
最新BIAD建筑设计深度图示文字部分汇总

B I A D建筑设计深度图示文字部分《BIAD建筑设计深度图示》文字部分引言Introduction0.1 主题本《图示》以图形方式示范性地诠释《BIAD设计深度规定》中的施工图阶段的要求和符合BIAD制图标准的表达方式,也为新入门的设计人员提供设计的基本图样范例。
建筑施工图设计深度控制要建立在设计文件交代清楚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基础上:构造的逻辑关系、控制的深度层次、专业配合与专项深化的接口,及其制图中的索引、标注、排版等的系统逻辑关系,为系统、准确、简明地交流与传递设计信息服务,而避免轻构造设计重图面效果的倾向,避免绘制标注信息缺失或冗余。
具体内容参见《BIAD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与《BIAD设计深度规定》,前者的第3.9部分与后者的第3.1.3,4.2.3部分对“合作设计、分包设计、技术配合(总体控制、技术要求、接口验证、设计确认)”都有所提及,后者对各设计子系统的专业配合与专向深化接口要求还有具体的规定。
构造的逻辑关系问题,主要是明确结构层、构造层、饰面层等三个层次的边界。
饰面层应能清晰地表达建筑师的设计意图,饰面材料、尺寸规格与模数控制、收口做法;构造层应能清楚表达构造系统的形式及与周边相关系;构造层建筑专业应控制其尺寸,如有控制尺寸应在出图时与结构对图。
基本的土建构造表达主要有两种:(1)常规做法——标准图集的选用;(2)特殊做法——量身定做设计。
项目中一般部位的构造在选用标准图集的基础上,结合具体情况进行适当修改,能保证设计质量和提高效率;对于有个性要求的设计的构造做法,则需要具体设计。
控制的深度层次问题,主要是结合设计周期、设计阶段进度、施工条件、装修水平、与其他专业配合、对产品厂家提出配套要求等状况,确定当前设计中应该控制住的基础要素及其技术指标,例如在毛柸、精装控制图、精装图三个层次之间的关系要控制到位。
专业配合与专项深化接口的问题,主要是要明确界定接口工作的边界,同时为协作提供足够的设计深度基础和提出配套要求的控制指标。
最新BIAD建筑设计深度图示文字部分汇总

B I A D建筑设计深度图示文字部分《BIAD建筑设计深度图示》文字部分引言Introduction0.1 主题本《图示》以图形方式示范性地诠释《BIAD设计深度规定》中的施工图阶段的要求和符合BIAD制图标准的表达方式,也为新入门的设计人员提供设计的基本图样范例。
建筑施工图设计深度控制要建立在设计文件交代清楚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基础上:构造的逻辑关系、控制的深度层次、专业配合与专项深化的接口,及其制图中的索引、标注、排版等的系统逻辑关系,为系统、准确、简明地交流与传递设计信息服务,而避免轻构造设计重图面效果的倾向,避免绘制标注信息缺失或冗余。
具体内容参见《BIAD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与《BIAD设计深度规定》,前者的第3.9部分与后者的第3.1.3,4.2.3部分对“合作设计、分包设计、技术配合(总体控制、技术要求、接口验证、设计确认)”都有所提及,后者对各设计子系统的专业配合与专向深化接口要求还有具体的规定。
构造的逻辑关系问题,主要是明确结构层、构造层、饰面层等三个层次的边界。
饰面层应能清晰地表达建筑师的设计意图,饰面材料、尺寸规格与模数控制、收口做法;构造层应能清楚表达构造系统的形式及与周边相关系;构造层建筑专业应控制其尺寸,如有控制尺寸应在出图时与结构对图。
基本的土建构造表达主要有两种:(1)常规做法——标准图集的选用;(2)特殊做法——量身定做设计。
项目中一般部位的构造在选用标准图集的基础上,结合具体情况进行适当修改,能保证设计质量和提高效率;对于有个性要求的设计的构造做法,则需要具体设计。
控制的深度层次问题,主要是结合设计周期、设计阶段进度、施工条件、装修水平、与其他专业配合、对产品厂家提出配套要求等状况,确定当前设计中应该控制住的基础要素及其技术指标,例如在毛柸、精装控制图、精装图三个层次之间的关系要控制到位。
专业配合与专项深化接口的问题,主要是要明确界定接口工作的边界,同时为协作提供足够的设计深度基础和提出配套要求的控制指标。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深度编制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深度编制规定一、编制原则1.法规合规原则: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确保设计文件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需求导向原则:设计文件的编制应根据项目需求进行,满足建设单位的使用要求和功能要求,实现项目的经济、实用和安全。
3.规范规程原则: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遵循国家和行业相关的规范和规程,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二、编制要求1.编制内容:设计文件的编制应包括建筑结构、建筑设备、给排水及电气工程等方面的详细设计,确保设计方案的全面性和可行性。
2.编制深度:设计文件的编制应达到设计交底深度,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多个深度,根据项目阶段的不同,逐步完善和深化设计。
3.编制方法:设计文件的编制可以采用手工编制和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设计过程的准确性和效率性。
4.编制标准: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的标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计文件编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规范》等,确保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准确性。
三、编制阶段1.方案设计阶段:方案设计是建筑工程设计的首个阶段,包括项目分析、规划布局、功能定位和选址论证等工作,设计文件应包括项目设计说明书、方案设计图纸等内容。
2.初步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是在方案设计的基础上进行细化和完善的阶段,设计文件应包括初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工艺及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
3.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是在初步设计的基础上进行详细设计和图纸编制的阶段,设计文件应包括结构施工图、设备布置图、给排水布置图、电气布置图等内容。
四、编制程序1.设计任务书:建设单位根据项目需求,起草设计任务书,明确设计任务和要求。
2.设计概念方案:设计单位根据设计任务书,进行概念方案的编制,并进行专业技术交底。
3.设计评审:设计方案完成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评审会议,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
4.深化设计:根据评审意见,设计单位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深化设计,形成初步设计文件。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2006年09月19日星期二 18:01主编单位:中南建筑设计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2年10月1日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设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1.0.2条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工程的设计。
第1.0.3条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
各阶段设计文件要完整,内容、深度要符合规定,文字说明、图纸要准确清晰,整个文件经过严格校审,避免“错、漏、碰、缺”。
第1.0.4条在项目决策以后,建筑工程设计一般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设计阶段。
大型和重要的民用建筑工程,在初步设计前,应进行设计方案优选。
小型和技术要求简单的建筑工程,可以方案设计代替初步设计。
第1.0.5条在设计前应进行调查研究,搞清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基本条件,收集必要的设计基础资料,进行认真分析。
第1.0.6条设计文件的内容与深度一、初步设计1.初步设计文件根据设计任务书进行编制,由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和各专业的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设备及材料表和工程概算书等四部分组成,其编排顺序为:(1)封面(2)扉页(3)初步设计文件目录(4)设计说明书(5)图纸(6)主要设备及材料表(7)工程概算书在初步设计阶段,各专业应对本专业内容的设计方案或重大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进行综合技术经济分析,论证技术上的适用性、可靠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并将其主要内容写进本专业初步设计说明书中;设计总负责人对工程项目的总体设计在设计总说明中予以论述。
为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应进行必要的内部作业,有关的计算书、计算机辅助设计的计算资料、方案比较资料、内部作业草图、编制概算所依据的补充资料等,均须妥善保存。
2.初步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审批的要求:(1)应符合已审定的设计方案;(2)能据以确定土地征用范围;(3)能据以准备主要设备及材料;(4)应提供工程设计概算,作为审批确定项目投资的依据;(5)能据以进行施工图设计;(6)能据以进行施工准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BIAD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摘录:4.3.2总图系统以下为一般工程所需的基本图纸内容,如工程有特殊需要,还应再增加。
1 区域位置图建设基地在城市中的位置。
标明所在区域及与主要城市干道的关系,非城市区域的建设项目标出距城市的方位及周边重要的标志物(如村镇,地理风貌等)。
本图宜单独表示,当在总平面图中表示时,应保证合适的比例,以表达清楚。
2 总平面图1:300 1:500 1:1000对于规划报审用总平图应按照政府规划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一般为1:500 1:1000)回执,但当因建筑尺度较小难以表达完全下述内容要求时,则需另辅以放大比例的总平面图(一般大于1:500)1)原地形和地物(可单独表达,也可在总平面图上与新设计内容合并表达,表达方式应避免造成对新设计内容的辨识的不便);2)测量坐标网、坐标值,注明坐标及高程系统(一般不应采用场地建筑坐标值。
如不得已采用,应注明与测量坐标网的相互关系);3)建筑基底各角点的测量坐标(可辅以定位尺寸),用地红线(道路红线)和建筑控制线的位置。
4)建筑基地周边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主要坐标或定位尺寸),基地外主要建(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5)建(构)筑物的名称或者编号、层数、定位(坐标或者相互关系尺寸,包括地上地下),建(构)筑物位置一般应该表示首层平面轮廓,当以屋顶平面表示时,应同时将首层平面轮廓以虚线,色度(色块填充)等方式表达出来;地下建筑、油库水池等隐蔽工程的范围以虚线、色度等易于区别的线型图例表示;6)应表示出建(构)筑物与基地周边建筑的间距;7)建(构)筑物的层数、高度。
建筑高度一般标注为室外地面至屋顶檐口或者女儿墙的高度并予以说明;8)防空地下室一般应单独绘制总平面图,以虚线、色度(色块填充)等方式表现出位置和范围、防护密闭门外通道并标出长度;9)广场、停车场、运动场地、道路、汽车坡道、排水沟、挡土墙、琥珀的定位(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10)建筑基地内外主要绝对标高,建筑室内外主要涉及相对标高及与绝对标高的关系;11)基地出入口、建筑各出入口及名称;12)指北针或风玫瑰;13)建筑物使用编号时,应列出:“建筑物名称编号表”14)如当地规划报审有明确要求,列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15)各地规划管理部门的其他特殊要求。
[说明] 第14)项中,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首先应列于设计说明中,而根据i规划主管部门的要求,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般也可能需要在总平面图中同时列出,但列举的项目根据规划报审需要可以适当减少。
3 竖向布置图1:300 1:500 1:10001)场地范围的测量坐标值;2)场地周边的道路、地面、水面及其关键性标高;3)建(构)筑物的名称或者编号、首层平面轮廓室外地面设计标高、地下建筑的顶板标高及覆土高度限制;4)广场、停车场、运动场地的设计标高;景观设计中,水景、地形、台地、院落的控制性标高;5)道路、坡道、雨水收水口、排水沟的起点、变坡点、转折点和终点的设计标高(路面中心和排水沟须及沟底)、纵坡度、纵坡距、关键性坐标,建筑表明双面坡或单面坡;6)挡土墙、护坡顶部和底部的主要设计标高及护坡坡度;7)地面坡向,根据规模和地形复杂成都可采用标高发、箭头法、等高线法等多种方法之一表达。
当对场地平整要求严格或地形起伏较大时,宜用设计等高线表示,且宜辅以场地剖面图;8)指北针;9)注明尺寸单位、补充图例。
4 土方图在竖向布置图的基础上绘制土方图及计算土方工程量。
1)场地四界的坐标和尺寸;2)设计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用细虚线表示);3)20mX20m或40mX40m方格网及其定位,各方格点的原地面标高、设计标高、填挖高度、填区和控区的分界线,各方格土方量、总土方量;4)土方工程平衡表见《BIAD建筑专业技术措施》表2.2.11-3。
5 管线综合图1:200 1:3001)总平面布置;2)场地个角点的坐标(或标注尺寸)、基地(道路)红线及建筑控制线的位置;3)保留和新建的各管线、井、池的平面位置,注明各管线、井、池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和管线间距;4)场外管线接入点的位置;5)管线密集的地段应适当增加断面图,表明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绿化之间的距离,并注明主要交叉点上下管线的标高或间距;6)指北针;7)注明尺寸单位、图例、施工要求(也可列于说明中)。
6 绿化及建筑小品布置图1)总平面布置;2)绿地(含水面)、人行步道及硬质铺地的定位;3)建筑小品的位置(坐标或定位尺寸)、设计标高、详图索引;4)指北针。
7 总平面详图道路横断面、路面结构、挡土墙、琥珀、排水沟、池壁、广场、运动场地、活动场地、停车场地面等详图。
8 设计图纸的增减1)对于地形复杂及高差较大的基地应回执总平面竖向设计图,当工程设计内容简单、地形简单时本土可与总平面图合并;2)当路网复杂时,可增绘道路平面图;3)土方图和管线综合图可根据设计需要或合同规定确定是否出土。
但涉外工程设计项目一般均应包括;4)当绿化或景观环境另行委托设计时,可根据需要绘制绿化及建筑小品的示意性和控制性布置图【说明】管线综合图作为综合设计图,可能会由不同专业(如总图专业、建筑专业、给排水专业等)完成,为避免规定重复和矛盾,在本深度标准中列于建筑专业部分。
即使由其他专业完成,建筑专业仍应保持必要的参与和控制。
摘录4.3.3平面系统1 轴网定位图1:100 1:150 1:200 1:300 1:500大型、复杂的建筑宜绘制轴网定位图、标明承重结构的轴线、轴线编号、定位尺寸和总尺寸;标出与总平面图相对应的坐标(当无此图时,应在平面图中表示)。
2 组合平面图1:100 1:150 1:200 1:300 1:500大型建筑、单元式居住建筑应绘制组合平面图表示全貌,反映出组合体各部分之间的关系。
与平面图相比,组合平面图表示内容和深度根据具体情况可适当简化,但至少应包括:1)承重结构的轴线、轴线编号;2)轴线间尺寸与定位、建筑外包总长、外包尺寸与轴线的关系;3)绘出结构和建筑主要构配件的位置;4)标明各房间或空间、功能区域的名称;编号见本条第三款第5)项所述;5)标出分段或单元编号;6)室内外地面设计相对标高以及绝对标高的关系,各层楼地面相对标高;7)指北针(绘在首层平面);8)剖切线及编号;9)标出各层建筑面积。
3 平面图1:50 1:100 1:1501)承重结构的轴线、轴线编号、尺寸和总尺寸;2)轴线间尺寸与定位(当建筑为户型时应标明角度和指定位置的弧长)、建筑外包总长(当标注外包总长有困难时可标注该段轴线总长)、外包尺寸与轴线的关系;门窗洞口尺寸、分段尺寸、分段尺寸。
以上共三道尺寸;3)墙身厚度(包括承重墙和非承重墙)、墙垛尺寸、柱和壁柱的长宽尺寸(可注典型尺寸)及其与轴线关系尺寸;4)内外门窗位置、编号、门的开启方向;洞口高度;上下通长的窗、幕墙编号可只注底层;5)注明房间名称或编号;各房间宜进行编号。
编号方式可按类别也可按房间定位唯一属性编号;6)绘出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配件(如非承重墙、门窗、幕墙、天窗、楼梯、电梯、自动扶梯、中庭、夹层、平台、阳台、雨篷、台阶、坡道、散水明沟、变形缝等)的位置、尺寸、编号和做法索引或详图索引;当围护结构为幕墙时,应标明幕墙与主体结构的定位关系;7)楼地面预留孔洞和通气管道、管线竖井、烟囱等位置、尺寸和做法索引,以及墙体(主要为填充墙、承重砌体墙)预留洞的位置、尺寸与标高或高度等;8)绘出主要建筑设备、设备机座的位置和详图索引,如卫生器具、水池、雨水管、消火栓、配电盘等与设备电气专业有关的设备的位置,标注消火栓、配电盘的尺寸和距地高度(也可编号后统一说明);9)表示固定家具的位置和详图索引,如隔断、台柜等的位置;可自由分隔的大开间建筑平面宜绘制平面分隔示例系列;10)车库的停车位(不应绘为汽车轮廓)和车辆中轴的通行路线;11)特殊工艺要求的土建配合尺寸;12)绘出有特殊要求的主要厅、室的室内布置(如观众厅、多功能厅、公共厨房、标准客房、病室等)。
也可另在平面详图中表示;13)平面节点详图可绘在平面图中,但通常建议另行表示;14)室内、外地面设计相对标高以及与绝对标高的关系,各楼层地面相对标高;15)指北针(绘在首层平面)16)剖切线及编号(绘在首层平面);17)标出各层(段)建筑面积;需要时宜标出各房间使用面积;18)列出各类建筑设计规范要求计算的技术经济指标(也可在说明中列出);19)改造项目应用合适的图例表示出改造的范围(将改造与非改造部分的墙体、门窗等进行区别)。
宜附原设计图;20)各分区平面图应配有分区组合示意图,并明显表示本分区部位编号;21)当用地紧张、建筑(包括地下部分)贴临建筑红线建造时,应在首层和地下各层平面绘出建筑红线位置;22)对于紧邻的原有建筑,应绘出其局部的平面图;23)图纸的省略:楼层标准层可共用同一平面,但须注明层次范围及各层的标高;楼层平面与底层相同的尺寸不应省略;对称平面的对称部分的内部尺寸可忽略,对称轴部位用对称符号表示,但轴线号不得省略;24)与详图的关系:如已在详图范围表示的内部尺寸、非固定家具和设备可以省略,但应有表示出详图部分与其他部分关系的定位尺寸。
4 平面详图1:20 1:30 1:50绘出有特殊要求或标准的厅、室的室内布置(如家具布置等);居住建筑户型平面图;也可根据需要选择绘制标准层、标准层核心筒、标准单元或标准间的放大平面图及室内布置图。
下列各项规定为典型举例,除此以外,其余要求不应低于本条第3款平面图的规定。
当午平面详图时,平面图绘制深度则应符合本款各项规定:1)固定和活动的设施与家具;2)排水沟、地漏,排水方向、坡度;3)居住建筑应绘出套内主要房间的家具及设备布置,标出各房间使用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当单元套内对称时,可将房间面积与面积标注分别对称表示;4)当符合制图比例规定时,标准层核心筒平面详图可以代替楼梯、电梯、卫生间详图的平面部分;5)设备电气机房、厨房等要求另见其他条文规定。
5 防火分区平面图1:100 1:150 1:200 1:300用合适的图例表示建筑平面或空间的防火分区和防火分区分隔位置和面积,各分区应编号,宜单独成图;当平面分区简单时,也可在平面图中附以小比例的示意图表示。
如为一个防火分区,可不另注防火分区面积。
6 活动灭火器布置图根据设备专业提供的数量和布置原则要求,绘制活动灭火器布置图,列出灭火器的类型表。
本土也可与平面图合并表示,此时灭火器的类型表可列于设计说明中。
7 屋顶平面1:100 1:150 1:200绘出女儿墙、檐口、天沟、坡度、坡向、雨水口、屋脊(分水线)、变形缝、楼梯间、水箱间、电梯间、天窗、屋面上人孔、检修梯、室外消防楼梯、溢流口及其他构筑物,绘出冷却塔、风机等室外设备的位置和基础,必要的详图索引号、标高等;超大规模建筑或表达内容单一的屋面可适当缩小比例绘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