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目录一、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 总则 1~22. 一般要求 33. 城市设计 44. 总平面 5~115. 建筑 12~206. 结构 21~337. 电气 34~388. 电讯 39~409. 给水排水 41~4710.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48~5311. 热能动力 54~5812. 人防 59~66二、附录(一)条文说明67~72(二)附件 731.工程项目技术指标总表填写说明732.图纸封面格式74-753.图纸格式76-77(三)电子数据标准格式78-87一、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二、附录1 总则1.1 为加强对本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全面、直观反映城市规划内容,遵照国家现行有关设计文件深度规定,结合深圳市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深圳市的各类民用建筑工程和一般工业建筑工程(房屋部分)的施工图设计。
1.3 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建筑工程的政策、法令和规定,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
设计文件应完整齐全,内容、深度要符合规定,文字说明和图纸均应表达清晰、准确,整个文件必须经严格校审,减少各种差错。
1.4在设计中应因地制宜地积极推广和正确选用国家、行业、地区和本市的建筑标准设计,并在设计文件的图纸中注明图集名称。
重复利用其它工程的图纸或采用其他地区的标准图时,应详细了解原图利用的条件和内容,并作必要的核算和修改,以满足新设计项目的要求。
1.5各专业应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按照本规定的深度要求编制设计文件;当设计合同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另有要求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同时满足本规定和设计合同的要求。
当工程项目中有本规定未列入的内容时,则应参照本规定深度要求,将其编入设计文件中。
1.6 施工图设计1.6.1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根据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或方案(根据相关部门规定可不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项目)进行编制,内容以图纸为主,应包括封面、图纸目录、设计说明、图纸及工程预算书(当合同有要求时)等。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是指在建筑工程设计过程中所编制的各种文件、图纸和文字说明,用于指导和规范工程的施工和管理。
设计文件的编制是工程设计的重要环节,其深度的规定直接影响着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
下面将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的深度规定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的深度应包含完整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说明。
施工图纸是工程设计的主要成果之一,它用于描绘工程的立面、平面和剖面,以及各种构造和系统的详细布置。
施工图纸应包含详细的尺寸、标注和标识,并与技术说明相互配合,确保施工人员能够准确理解和实施设计意图。
其次,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的深度应包含详细的构造计算和分析。
在设计文件中,应对结构体系、材料力学、承载能力和稳定性等进行详细的计算和分析。
这些计算和分析应基于科学的原理和标准,确保工程的结构安全和稳定性。
此外,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的深度应包含详细的工程量清单和预算。
工程量清单是工程施工的基础,是工程造价计算的依据。
它应包含建筑材料、施工设备和劳动力等方面的详细数量和规格。
工程预算是对工程造价进行具体估算的过程,它应基于工程量清单、市场行情和工程特点等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
最后,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的深度应包含综合性的工程管理和施工方案。
综合性的工程管理包括工程计划、责任分工、协调安排和质量控制等方面,它应确保工程按时、安全、质量地进行。
施工方案是对施工过程进行详细规划和布置的文件,它应包含施工方法、施工工序和施工序列等,以确保施工无误、高效进行。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的深度规定应包含完整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说明、详细的构造计算和分析、详细的工程量清单和预算,以及综合性的工程管理和施工方案。
这些规定有助于提高工程设计的质量和施工的效率,确保工程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施工图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施工图编制深度规定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施工图编制深度规定一、总则本文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图编制深度,以保证建筑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和经济。
所有建筑工程单位和设计单位都应严格遵守本规定的规定。
二、工程施工图编制深度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包括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施工图设计是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最终成果,也是实现设计方案的具体实施方案。
施工图设计应当详细、准确、完整、合理,不应含糊、模糊、疏漏和矛盾。
(一)施工图编制原则1、施工图应符合设计方案的要求,施工图中表述的、未在设计方案中体现的要求,须经有关设计人员的审批才能实现。
2、施工图应包括建筑工程的所有技术要求和技术标准。
3、施工图应重视施工图的细节,并且应确保施工图的正确性和连续性。
(二)施工图的主要内容1、施工图的构成:施工图应包括建筑结构图、建筑设备图、布置图、剖面图、明细图、构造图、雨水处理图、排水图等。
2、施工图的细节:施工图应准确反映施工过程中的人力、物力设备使用,并确保工程质量的稳定性。
应在施工图中注明具体施工方法、材料等细节问题。
3、施工图的详细标注和表述:施工图中应详细标注建筑物中的所有材料,包括不同种类的材料、品牌、型号等信息。
4、施工图的图示:施工图中应包括建筑物的所有截面图,以及建筑物的平面图,从而能够更好地展示建筑物的整体结构。
(三)施工图编制深度1、一般建筑工程:施工图应包括建筑结构、机电安装、建筑装饰等所有技术要求和技术标准。
同时在施工图中详细标注建筑物的材料、工艺等。
2、特殊建筑工程:如桥梁、隧道等建筑,施工图应包括桥梁纵断面、横断面、剖面、梁模和模板等,同时应标明各个主要结构材料的来源、品种、数量等。
3、大型建筑工程:如大型体育场馆、展览馆等建筑,施工图应详细标注建筑物内部各种设施的布置、通道位置、灯光设计等信息,并有图示说明。
4、复杂的建筑工程:如城市综合体、购物中心、大型酒店等建筑,施工图中应包括详细的空气调节、消防系统、声学处理等工程。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条文说明)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条文说明1总则1.0.2本规定的适用范围根据“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和“建市(2007)86号”《工程建设设计资质标准》中规定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的允许承接业务范围确定,包括“建设部令第160号”第三十八条和“建市(2007)86号”附件3-21-1中规定的除景观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及建筑装饰设计以外的所有内容。
1.03K用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文件用于办理工程建设的有关手续,施工图设计文件用于施工,都是必不可少的。
彳后设计文件用于审批(包括政府主管部门和/或建设单位对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批);若无审批需求,初步设计文件也无出图的必要。
因此,对于无审批需求的建筑工程,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并且合同中有不做初步设计的约定,可在方案设计审批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
在此情况下方案设计文件的深度满足第2章的要求即可。
1.0.4-3将项目分别发包给几个设计单位或实施设计分包,通常包括建筑主体由一个单位设计,而幕墙、室内装修、局部钢结构构件、某项设备系统等内容由其他单位承担设计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一方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将成为另一方施工图设计的依据,且各方的设计文件可能存在相互关联之处。
作为设计依据,相关内容的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满足有关承包方或分包方的需要。
1.0.8所谓“合理的取舍”,是指当设计合同规定的设计内容或设计范围少于本规定对于设计深度要求的内容时,可不执行本规定的相关条款。
例如,某工程施工图设计合同规定的设计内容或范围不包括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热能动力设计和预算编制时,该工程设计可不执行本规定第4.7节、4.8节和第4.9节的所有条款;合同规定的设计内容或设计范围所涉及的本规定条款,只能取不能舍。
1.0.9对于某些设计内容,如空调循环冷却水系统、柴油发电机等,不同的设计单位可能由不同的专业承担设计。
对此本规定不作限制。
有的设计单位多个专业由一人完成,各专业设计内容在一张图上表示,给行业管理、审图、造价、施工等造成不便,所以要求按国家有关专业分工的规定各专业分别出图。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的深度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规范
和标准的要求。
2.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建筑工程规划设计、建筑结构
设计、给排水与暖通设计、电气设计等专业设计文件。
3. 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文件应包括建筑平面布置、建筑物高度、建筑物体量、建筑物形式、建筑物用途、建筑物功能
分区等内容。
4. 建筑结构设计文件应包括建筑物的结构形式、结构材料、结构计算、结构布置、结构构造等内容。
5. 给排水与暖通设计文件应包括建筑物的供水、排水、暖
通系统的布置、管道管件的材质、管径、施工方法等内容。
6. 电气设计文件应包括建筑物的电气负荷计算、配电系统
的布置、电气设备的选择、电气线路的走向、电气安装的
施工方法等内容。
7. 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应根据项目的规模、性质和重要性
进行合理确定。
一般来说,大型、重要的建筑工程项目要
求编制深度更为详细和全面。
8. 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应满足施工单位对工程施工的要求,
包括施工图纸、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施工工序等内容。
总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应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结合项目的规模、性质和重要性进行合理确定,以满足施工单位对工程施工的要求。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全文...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全文)建设部文件建质[2003]84号关于颁布《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确保建筑工程设计质量,我部组织中南建筑设计院(主编)等单位编制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经审查,现批准颁布,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原《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1992年版)和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建筑方案设计竟选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建设[1995] 230号)所附的《城市建筑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自2003年6月1日起同时废止。
附件:《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前言本规定依据国家建设部[2001]建设技函字051号文修编,旨在配合贯彻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93号令)。
本规定与1992年版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对方案设计的深度要求;——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大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将原规定中“电气”、“弱电”两个专业合为“建筑电气”一个专业。
本规定由国家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由中南建筑设计院负责解释。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参编单位为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杨允立教锦章党春红管式勤茅红年杨云祥周经文李霆刘迪先熊江崔长起涂正纯陈孝华王传荣马友才叶志青聂钢目录1. 总则2. 方案设计2.1 一般要求2.2 设计说明书2.3 设计图纸3. 初步设计3.1 一般要求3.2 设计总说明3.3 总平面3.4 建筑3.5 结构3.6 建筑电气3.7 给水排水3.8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3.9 热能动力3.10 概算4. 施工图设计4.1 一般要求4.2 总平面4.3 建筑4.4 结构4.5 建筑电气4.6 给水排水4.7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4.8 热能动力4.9 预算1 总则1.0.1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一、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定义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是指设计文件中的内容和程度,包括设计思路、分析计算、图纸绘制、技术描述、指导意见等方面的详细程度及完整性。
二、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1.设计思路:设计文件应明确反映建筑设计的思路和概念,包括建筑的定位、规模、功能、布局等基本要素,同时要说明设计的理念和目标。
2.技术分析:设计文件要进行全面的技术分析,包括场地条件、建筑材料、结构体系、施工工艺等方面的分析。
需要通过详细的计算和分析,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3.图纸绘制:设计文件中的图纸应准确地展示建筑设计的各个方面,包括平面布局、立面设计、剖面展示等。
图纸要清晰、规范地标注建筑尺寸、比例、符号等,确保图纸的可读性和准确性。
4.技术描述:设计文件中应有详细的技术描述,包括材料使用说明、施工工艺要求、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的描述。
需要准确表达设计意图,提供实施参考和指导。
5.指导意见:设计文件中应包含对施工单位的指导意见,包括工程施工方法、施工质量要求、安全措施等方面的建议。
需要为施工单位提供正确的指导和参考。
三、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等级根据建筑工程的规模和复杂程度的不同,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可以划分为不同的要求等级。
一般可划分为基本深度、普通深度和详细深度三个等级。
1.基本深度:适用于建筑工程规模较小、技术要求较低的项目,设计文件应包含基本的设计思路、图纸和技术描述,确保施工单位能够理解和操作。
2.普通深度:适用于一般规模的建筑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应包含较为详细的设计思路、技术分析、图纸和技术描述,以及一定的指导意见,确保施工单位能够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实施。
3.详细深度:适用于规模较大、技术要求较高的建筑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应包含全面且详细的设计思路、技术分析、图纸、技术描述和指导意见等内容,以确保施工单位能够全面理解和实施。
四、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监督和质量控制为了确保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符合要求,国家相关部门将对设计文件进行监督和质量控制。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是建筑项目实施的依据,编制规定如下:
1. 封面:包括项目名称、封面标题图案、文件编号、编制日期等信息。
2. 目录:列出文件中各章节和附件的标题和页码。
3. 编制说明:说明文件的编制目的、依据、范围、前提条件以及编制人员和审核人员的名称与职务等。
4. 工程概况:简要介绍工程项目的背景、规模和基本情况,包括地理位置、用地面积、建筑高度等。
5. 规范依据:列出本设计文件所遵循的国家或地方规范和标准。
6. 技术要求:详细说明设计文件中各项技术要求的内容,包括结构、水电、给排水、空调、消防等方面。
7. 主要构造图纸:包括平面布置图、立面图、剖面图等主要构造方案图纸。
8. 专项图纸:包括结构图纸、设备图纸、给排水图纸、电气图纸、通风空调图纸等专项专业图纸。
9. 补充资料:如技术说明、数据表格、标准样本等相关资料。
10. 附件:包括市政审批文件、勘察报告、设计变更申请等相
关附件。
在编制过程中,不能出现标题相同的文字,以确保文件的清晰和准确。
同时,建议在每个章节和图纸上都注明相应的编号和标题,以便阅读时的参考和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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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管理,保证设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1.0.2条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工程设计。
第1.0.3条设计文件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
各阶段设计文件要完整,内容、深度要符合规定,文字说明、图纸要准确清晰,整个文件经过严格校审,避免“错、漏、碰、缺”。
第1.0.4条在项目决策以后,建筑工程设计一般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设计阶段。
大型和重要民用建筑工程,在初步设计前,应进行设计方案优选。
小型和技术要求简单建筑工程,可以方案设计代替初步设计。
第1.0.5条在设计前应进行调查研究,搞清与工程设计有关基本条件,收集必要设计基础资料,进行认真分析。
第1.0.6条设计文件内容与深度一、初步设计1.初步设计文件根据设计任务书进行编制,由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和各专业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设备及材料表和工程概算书等四部分组成,其编排顺序为:(1)封面(2)扉页(3)初步设计文件目录(4)设计说明书(5)图纸(6)主要设备及材料表(7)工程概算书在初步设计阶段,各专业应对本专业内容设计方案或重大技术问题解决方案进行综合技术经济分析,论证技术上适用性、可靠性和经济上合理性,并将其主要内容写进本专业初步设计说明书中;设计总负责人对工程项目总体设计在设计总说明中予以论述。
为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应进行必要内部作业,有关计算书、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资料、方案比较资料、内部作业草图、编制概算所依据补充资料等,均须妥善保存。
2.初步设计文件深度应满足审批要求:(1)应符合已审定设计方案;(2)能据以确定土地征用范围;(3)能据以准备主要设备及材料;(4)应提供工程设计概算,作为审批确定项目投资依据;(5)能据以进行施工图设计;(6)能据以进行施工准备。
二、施工图设计1.施工图设计应根据已批准初步设计进行编制,内容以图纸为主,应包括:封面、图纸目录、设计说明(或首页)、图纸、工程预算书等。
施工图设计文件一般以子项为编排单位。
各专业工程计算书(包括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资料)应经校审、签字后,整理归档。
2.施工图设计文件深度应满足下列要求:(1)能据以编制施工图预算;(2)能据以安排材料、设备订货和非标准设备制作;(3)能据以进行施工和安装;(4)能据以进行工程验收。
第1.0.7条在设计中应因地制宜地积极推广和正确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建筑标准设计,并在设计文件图纸目录中注明图集名称与页次。
重复利用其它工程图纸时,要详细了解原图利用条件和内容,并作必要核算和修改。
第1.0.8条本规定关于设计说明书和图纸应表达内容、深度等要求,是考虑对建筑工程通用而编制。
在进行一项建筑工程具体设计时,应根据设计任务书要求,按照本规定相应内容深度要求编制设计文件;当工程项目中有本规定未列入内容时,则应参照本规定深度要求,将其增加编入设计文件中第2章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1设计说明书第2.1.1条初步设计说明书由设计总说明和各专业设计说明书组成。
第2.1.2条设计总说明是初步设计文件主要组成部分,是对建筑工程设计在总体设计方面文字叙述,其内容一般应包括下列几个方面:一、工程设计主要依据1.批准设计任务书文号、协议书文号及其有关内容;2.工程所在地区气象、地理条件、建设场地工程地质条件;3.水、电、气、燃料等能源供应情况,公用设施和交通运输条件;4.用地、环保、卫生、消防、人防、抗震等要求和依据资料;5.建设单位提供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二、工程设计规模和设计范围1.工程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2.分期建设(应说明近期、远期工程)情况;3.承担设计范围与分工。
三、设计指导思想和设计特点。
1.设计中贯彻国家政策、法令和有关规定情况;2.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情况;3.环境保护、防火安全、节约用地、节约能源、综合利用、人防设置以及抗震设防等主要措施;4.根据使用功能要求,对总体布局和选用标准综合叙述。
四、总指标1.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总建筑占地面积;2.总概算及单项建筑工程概算;3.水、电、气、燃料等能源总消耗量与单位消耗量,主要建筑材料(三材)总消耗量;4.其它相关技术经济指标及分析。
五、需提请在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主要问题。
1.有关城市规划、红线、拆迁和水、电、气、燃料等能源供应协作问题;2.总建筑面积、总概算(投资)存在问题;3.设计选用标准方面问题;4.主要设计基础资料和施工条件落实情况等影响设计进度和设计文件批复时间问题。
第2.1.3条各专业设计说明书内容详见本章其他各节。
第2.1.4条若工程简单或规模较小,设计总说明和各专业设计说明书可合并编写,有关内容亦可适当简化。
2.2总平面第2.2.1条设计说明书一、设计依据及基础资料1.摘述选址报告、工艺和资源资料、水文、地质、气象资料,用地范围及对外协议(如征地初步协议书)等以及设计任务书中与本专业设计有关内容。
2.设计采用定额、指标和标准(包括地方有关规定)。
3.当地规划和有关主管部门对本工程平面布局、周围环境,空间处理、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分期建设等要求。
4.本工程地形图所采用坐标、高程系统及其与城市等相应系统换算关系(注明测绘单位和日期)。
5.凡设计总说明已有阐述可从略。
二、场地概述1.说明场地所在市、县、乡名称,描述周围环境,与当地能源、水电、交通、公共服务设施等相互关系。
2.概述场地地形起伏、丘、川、塘等状况(如位置、流向、水深、最高最低标高、总坡向、最大坡度和一般坡度等)。
3.描述场地内原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保留(包括大树、文物古迹等)、拆除、搬迁和保留情况。
4.与总平面有关因素如地震、湿陷性黄土、地裂缝、岩溶、滑坡及其他地质灾害、植被覆盖、汇水面积、小气候影响,洪水位等择要概述。
5.若工程位于市近效时还应叙述耕地情况及农田改造措施。
三、总平面布置1.说明如何因地制宜,根据地形、地质、朝向、风向、防火、卫生以及环境保护等要求布置建筑物、构筑物,使其满足使用功能或生产工艺要求,做到技术经济合理、有利生产发展、方便职工生活。
2.说明功能分区原则,远近期结合意图,发展用地考虑,人流车流路线组织,出入口、停车场布置、人防设施等。
3.说明街景空间组织及其与周围环境协调,以及如何妥善安排建设项目与城市规划或附近城镇关系。
4.说明有关环境美化设计、建筑小品和绿化布置等。
四、竖向设计1.说明决定竖向设计依据如城市道路和管道标高,工艺要求、运输、地形、排水、洪水位等情况以及土石方平衡、取土或弃土地点、场地、平整方法等。
2.说明竖向布置方式(平坡式或台阶式),地表雨水排除方式(明沟或暗管系统)等。
如采用明沟系统,还应阐述其排放地点地形、高程等情况。
五、交通运输1.概述人流和车流。
2.说明道路主要设计技术条件:主干道、次干道路面宽度、标准横断面形式、路面结构、转变半径、最大纵坡以及桥涵类型、长度、孔径、跨度与结构形式。
3.若采用铁路或水运应说明其概况。
六、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工程量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工程量见表2.2.1-1~3。
该表可列在总平面图上。
七、需提请在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主要问题。
特别是涉及总平面设计中定额、指标和标准方面有待解决问题时,应详细阐述其情况及拟处理办法。
第2.2.2条设计图纸一、区域位置图1.地形和地物。
2.城市坐标网、坐标值。
3.工程场地范围测量坐标(或注尺寸)。
4.场地附近原有和规划交通运输线路及公用设施(如车站、码头、机场、大型桥梁等);本工程道路、铁路接线点及进入场地位置、坐标和标高。
5.场地附近河道、水库名称、位置、主要高程。
6.场地附近大型公共建筑位置和名称。
7.指北针、风玫瑰图。
8.本图亦可视工程规模等具体情况与总平面图合并。
二、总平面图1.地形和地物。
2.测量坐标网、坐标值;场地施工坐标网、坐标值。
3.场地四界测量坐标和施工坐标(或注尺寸)。
4.建筑物、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油库、贮水池等隐蔽工程以虚线表示)位置,其中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名称(或编号)、层数、室内设计标高。
5.拆废旧建筑范围边界,相邻建筑名称和层数。
6.道路、铁路和排水沟主要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
7.绿化及美化设施布置示意。
8.指北针、风玫瑰。
9.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工程量表。
10.说明栏内:尺寸单位、比例、测绘单位、测绘日期、高程系统名称、场地施工坐标网和测量坐标网关系,补充图例及其它必要说明等。
三、竖向布置图1.场地施工坐标网、坐标值。
2.建筑物、构筑物名称(或编号)、室内外设计标高。
3.场地外围道路、铁路、河渠或地面关键性标高。
4.道路、铁路、排水沟起点、变坡点、转折点和终点设计标高。
5.用坡向箭头表示地面坡向。
6.指北针。
7.说明栏内:尺寸单位、比例、高程系统名称等。
8.当工程简单时,本图可与总平面图合并绘制。
四、内部作业1.土方图,利用竖向布置图计算土方量。
2.道路、排水沟、挡土墙等标准横断面图,注明主要尺寸和用料。
3.工程复杂时,在总平面兰图上对各专业管线干线进行平面综合。
五、对大型工程及特殊情况,必要时可作模型或鸟瞰图,供设计审批时参阅。
民用建筑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工程量表居住小区(或工矿生活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或工程量表工厂厂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工程量表2.3结构第2.3.1条设计说明书一、设计依据及设计要求1.自然条件:风荷载、雪荷载,工程所在地区地震基本烈度,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其中着重对场地特殊地质条件(如软弱地基、膨胀土、滑坡、溶洞、冻土、抗震不利地段等)分别予以说明。
当已有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不够详尽或由于建筑重要性、复杂性,设计对场地工程地质勘察有特殊内容要求时,应明确提出补充勘察要求。
2.设计要求:根据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使用功能或生产需要所确定使用荷载、抗震设防烈度、人防等级等,阐述对结构设计特殊要求(如耐高温、防渗漏、防震抗震、防爆、防蚀等)。
3.对施工条件要求:说明施工条件,如吊装能力、沉桩或地基处理能力、结构构件预制或现场制作能力,采用新施工技术可能性等。
若尚未确定施工单位,应提出对施工条件配合要求。
二、结构设计重点阐述结构设计主要内容,如:1.结构选型;2.地基处理及基础形式;3.伸缩缝、沉降缝和防震缝设置;4.为满足特殊使用要求结构处理;5.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采用;6.主要结构材料选用;7.特殊构造、构件规格统一、标准图集采用等其它内容。
第2.3.2条内部作业一、与建筑及其他专业配合,确定设计方案,包括地基处理及基础设计方案。
二、提出结构草图(内容包括结构布置、构件截面估计、采用结构材料等),并作为资料提供编制概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