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安全生产方针
我国安全生产基本方针

我国安全生产基本方针
《我国安全生产基本方针》
我国安全生产基本方针是依法、科学、预防、综合治理的方针,旨在建立安全优先,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观念,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我国安全生产基本方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依法保障安全生产。
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明确了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和各方面的权利义务。
依法保障安全生产,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管,能够有效地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科学管理促进安全生产。
科学管理是安全生产的基础,企业需要根据科学的管理原则,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培养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的技术水平,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控,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性。
预防为主促进安全生产。
预防是安全生产的重要原则,企业要从源头预防事故的发生,通过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培训教育等措施,提前防范安全隐患,避免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过程的安全。
综合治理保障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是一个综合性问题,需要企业、政府、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通过合作,建立联防联控的机制,加强安全生产信息的共享,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
我国安全生产基本方针的提出和实施,为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指导和保障,有效地提升了我国安全生产的水平,为建设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同时,我国也要继续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和管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推动我国安全生产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我国的安全生产的工作方针

我国的安全生产的工作方针
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生命至上、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
首先,生命至上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价值观和第一原则。
这意味着在任何情况下,无论是企业、政府还是个人,都必须将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无论任何利益,都不能以生命安全为代价。
其次,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
这意味着在安全生产中,我们要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注重事故的预防,而不是等到事故发生后再进行事后处理。
第三,综合治理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原则。
这意味着安全生产不仅仅是企业个体的责任,还涉及到政府、社会各方面的参与。
各个部门和单位要协同合作,形成安全生产工作的合力,共同推动安全生产的发展。
最后,全员参与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要求。
这意味着在安全生产中,每个人都要负起自己的责任,积极参与到安全工作中。
员工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意识,主动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提高自身素质和技能;企业要加强安全管理,提供良好的劳动条件和安全保障;政府要加强监管和执法,促进法制建设和执法力度;社会各界要积极参与安全宣传和教育,形成全社会关注安全的氛围。
总之,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是以生命至上为核心,以预防
为主,以综合治理为原则,以全员参与为要求的。
我们要坚持这个方针,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是什么

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是什么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可以概括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的四个方面。
首先,安全第一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原则。
无论是生产经营、工作学习还是生活娱乐,都必须以安全为先,将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至高无上的位置。
我国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对于各类事故隐患必须采取及时有效的预防和防控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其次,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法和路径。
通过加强隐患排查、风险评估、警示教育等手段,预先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的隐患和问题,从而避免事故发生。
预防为主是防范安全事故的根本措施,也是确保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第三,综合治理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
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各方的作用,加强安全生产的统筹协调,确保安全生产的全面推进。
这需要通过法律法规的完善和落实、监管体系的健全、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等手段,对各类安全生产问题进行综合治理,从根本上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最后,科学管理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手段。
通过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方法,加强对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
科学管理包括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装备等,从而提高企业和个人的安全意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总之,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
这一方针旨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发展,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每一个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的职责和义务,共同为建设安全稳定的社会做出贡献。
我国目前安全生产方针

我国目前安全生产方针我国目前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
这一方针旨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护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安全第一”是指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最高位置。
无论是生产经营、行业管理还是政府监管,都要把安全问题摆在首位,确保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预防为主”是指要坚持防范于未然,着力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确保事故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综合治理”是指要加强政府协调,形成多部门、多领域、多方参与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加强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安全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减少监管盲区,确保安全生产监管不留死角。
“依法管理”是指要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法治体系。
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重处罚、从重追责的惩戒机制。
改进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对事故责任追究的监督与纪律检查,确保责任人被追究责任、问责到位。
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为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各类人员提供了明确的工作目标和原则,推动了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和不断完善。
但是,目前我国安全生产面临的挑战还很严峻,各方面都要加强合作,共同努力,推动我国安全生产取得更大成绩,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安全和可持续的生产生活环境。
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

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
安全生产是国家的重要政策,也是企业的生命线。
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安
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治理”。
这一方针的提出,为我国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也为各级政府和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安全第一”是我国安全生产的核心理念。
无论是国家还是企业,都应当把安
全放在首位,将安全生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只有确保了人员的安全,才能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的基本策略。
通过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
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加强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危险源的排查和治理,预防事故的发生。
只有在预防工作上下足功夫,才能有效地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综合治理”是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安全生产不仅仅是企业内部的事情,还
涉及到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等多个方面。
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推动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当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监督,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共同维护安全生产的正常秩序。
“依法治理”是安全生产的根本保障。
我国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非常完善,各级政府和企业都应当严格依法办事,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责任,做到守法经营、依法生产。
只有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才能有效地维护安全生产的秩序。
总之,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为我们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我们要牢固树立“安全
第一”的理念,切实把预防工作做实做细,加强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努力营造一个安全生产的良好环境,为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什么

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什么安全生产是国家的根本大计,是关系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问题。
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维护安全生产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首先,以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的首要原则。
预防是最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只有加强预防意识,做好安全预防工作,才能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
在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其次,防治结合是我国安全生产的重要原则。
防范是安全生产的基础,但是一旦事故发生,及时的防治措施也是至关重要的。
在安全生产中,要做好事故应急预案,提前做好事故应对准备工作,一旦事故发生,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和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综合治理是我国安全生产的重要原则之一。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个部门和单位的密切合作和协调配合。
只有形成合力,才能够有效地预防和应对安全生产事故。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依法治理是我国安全生产的重要原则之一。
法律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只有严格依法治理,才能够有效地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严格依法办事,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形成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最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我国安全生产的根本宗旨。
安全生产工作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只有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才能够真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总之,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维护安全生产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只有坚持这一方针,才能够有效地预防和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什么

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什么
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护自然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安全生产是国家的重要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前提,是落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目标的必然要求。
为了实现安全生产方针,我国提出了一系列的措施和政策。
首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立法工作,形成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其次,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力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加强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工作。
同时,加强安全教育宣传,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此外,加强企业责任落实,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在实施安全生产方针的过程中,我国要求各级政府要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把安全生产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来抓。
同时,要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合力,统筹推进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各单位和组织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各项要求得以落实。
总之,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护自然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实施安全生产方针需要法律法规的支持,政府的领导和监管,企业和个人的责任担当,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才能有效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是

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是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
安全第一,意味着在一切工作和发展中,安全永远是首要考虑的因素。
无论是企业的经营管理,还是政府的政策制定,都必须以安全为重要前提。
只有确保安全,我们才能够实现可持续的发展。
预防为主,强调在工作中要始终把预防工作做好。
这就要求我们在日常生产经营中,注意借鉴和总结历史事故教训,提前发现和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切实做到前期预防,避免潜在事故的发生。
综合治理,强调要以全面、综合、系统的思维,采取多种手段和方法,对各种安全隐患进行科学防控。
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加强企业和个人的安全监管,形成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大格局。
全员参与,要求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按照自己的职责和能力,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
无论是企事业单位的领导,还是员工群众,都应当树立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感,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心责任到岗、责任到人。
为了实现这一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首先,在立法层面,我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明确了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其次,我国注重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广泛开展安全知识普及,组织各类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此外,我国加强了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建立了多层次的安全监管体系,强化日常巡查和隐患排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最后,我国鼓励和支持企业引进和应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然而,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
一方面,一些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另一方面,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安全生产领域监管不力,对重大事故的预防和处理不够严格。
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和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全生产方针方针是国家或政党在一定历史时期内,为达到一定目标而确定的指导思想和遵循原则。
安全生产方针是指我国对安全生产工作所提出的一个总的要求和指导原则,它为安全生产指明了方向。
安全生产方针是党和国家为确保安全生产而确定的指导思想和行动准则。
要搞好安全生产,就必须有正确的安全生产方针。
党和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是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而制定的,是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的总结。
不论是实施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还是组织措施,都是在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和政策。
只有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被各级领导和工人群众理解和掌握,并得到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才有保证。
只有充分认识、深刻理解其含义,才能在实践中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
特别是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要首先解决好安全问题,切实把安全工作提高到关系全局及稳定的高度来认识,把安全视作企业头等大事,从而提高安全生产的责任感与自觉性。
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又称劳动保护方针,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经历了一个产生和发展的过程。
从五六十年代的“安全第一”,到七十年代之后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再到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12字方针,反映了我们对安全生产规律特点认识的不断深化。
依据这一方针,必须把防范事故作为安全生产的主体性任务,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排查治理隐患、提高事故防范能力上来;必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突出问题和深层次问题,建立长效机制。
安全生产方针的产生和发展安全第一"这个词最早是美国钢铁公司B·H·格里董事长提出来的。
1901年,美国的钢铁工业受到经济萧条的影响的冲击,同时,钢铁业作为当时先进的工业行业,客观的高危险性对产业发展造成了明显的影响。
1906年,格里从长期接连不断的事故中得出教训,针对钢铁业生产的需要,他别出心裁地把公司提出的经营方针加以变动,将原来的"质量第一"、"产量第二",改为"安全第一"、"质量第二"。
"产量第三"。
这项方针的改动,致力于安全生产的目标,发现其效果不但减少事故,同时产量和质量都得到提高。
既保障了雇员的安全,又使质量,产量得到保证,凯里"安全第一"的口号和他的安全措施取得了成功,震动了美国的实业界。
从此,“安全第一”观念在工业社会普遍得以接受。
当时,在一些工业发达国家还兴起了工业安全运动。
1917年英国成立了“安全第一协会”;1923年美国成立了“国家安全协会”。
在过去的一百年间,“安全第一”已从口号变为安全生产基本方针的核心内容,成为人类生产活动的基本准则。
新中国成立之初,国家明确提出实行劳动保护政策,在对旧企业实行民主改革和生产改革的同时,废除了一切摧残工人身体健康的封建劳动制度。
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新型的劳动制度,实施了一系列的劳动保护措施,使企业劳动条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减少了伤亡事故和职业病。
但在当时的私营企业里;一些资本家只顾自己赚钱,不管工人安全健康的情况依然存在,在国营企业中也由于缺乏经济管理经验,只重视机器不重视人,只抓生产不抓安全的现象也很普遍,以致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相当严重,轰动一时的河南宜洛煤矿发生瓦斯爆炸的重大伤亡事故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在企业中,不少领导干部对于安全与生产的关系也存在着各种错误和模糊观念,思想十分混乱,严重妨碍着劳动保护工作的开展。
在这种情况下,毛泽东主席在劳动部1952年的工作报告中明确批示:“在实施增产节约的同时,必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
如果只注意前一方面,忘记或稍加忽视后一方面,那是错误的。
”根据毛主席这一批示,1952年第二次全国劳动保护会议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提出了劳动保护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明确了安全与生产的辩证统一关系,要求企业各级领导必须把关心生产和关心人统一起来。
同时,还规定了“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等一系列安全生产管理原则。
从而有力地纠正了只重视生产,不重视安全的片面观点,为劳动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
实践证明,安全生产方针是正确的。
在这一方针指导下,国家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政策和法规,企业也做了大量工作,使劳动条件有了很大改善,从而有效地保护了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促进了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
随着我国生产建设的发展,安全生产也越来越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1957年,周恩来总理在视察民航工作时为中国民航题词;“保证安全第一,改善服务工作,争取飞行正常”。
1959年周恩来总理视察井陉煤矿时指出:“在煤矿,安全生产是主要的,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
1960年,当我国第一艘万吨轮“跃进”号在航运中触礁沉没后,周恩来总理对当时的交通部长说:“你们搞航运的,也要安全第一。
”后来“安全第一”写入了我们党和政府的许多文件里。
1979年2月和7月,当时的航空工业部在向党中央汇报执行67号和l00号文件的书面报告中提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应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因此,从有据可查的资料来看,可以认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一概念首先是由航空工业部提出来的。
1983年国务院在[1983]85号《批转劳动人事部、国家经委、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劳动安全监察工作的报告的通知》中指出:“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指导下搞好安全生产,是经济管理、生产管理部门和企业领导的本职工作,也是不可推卸的责任。
”为了正确地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确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经过反复的实践,1987年1月26日国家劳动人事部在杭州召开会议,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劳动保护工作方针写进了我国第一部《劳动法》(草案)。
同年,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劳动安全监察工作会议上,经过代表们的反复讨论,决定把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规定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大会认为这个提法与“安全生产”方针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并无矛盾,而且更加符合当前生产实际,也符合将来的生产发展。
1997年5月江泽民总书记针对安全生产形势,再次重申:“坚决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任何企业都要努力提高经济效益,但是必须服从安全第一的原则”。
2002年,《安全生产法》公布实施,该法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这就赋予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正式的法律地位。
它也不再仅仅是一句口号,它成为以法律强制实施的安全生产基本方针。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以前,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一直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安全生产的规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如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也有了全新的视角。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05.10.8-10.11)在总结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正式提出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赋予了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以全新的内涵,其中明确要求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该方针的提出凝聚着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心。
十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41章加强公共安全建设,第二节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明确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这一方针是党和国家为确保安全生产而确定的指导思想和行动准则,反应了我们党对安全生产规律的新认识,对于指导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将“综合治理”纳入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们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提出“综合治理”,是安全生产领域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表现。
“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秉承安全发展理念,强调改造客观世界必须符合客观规律,强调防治并举、标本兼治,恰恰与科学发展观的内核相契合。
坚持综合治理,必将会促进安全生产战线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而减少和控制各类事故发生、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由上述可以看出,我国的劳动保护工作方针是经过反复实践而最终确定的,是符合我国生产实际的,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二、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综上所述,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经历了一个从五六十年代的“安全生产”到七十年代之后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再到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12字方针,反映了我们对安全生产规律特点认识的不断深化的产生和发展过程,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的重要性,并强调在生产中要做好预防工作,尽可能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因此,对于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应从这一方针的产生和发展去理解,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内容。
人的生命是最可贵的。
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是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所在,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首先表现在要始终把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
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国际声誉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任何忽视安全生产的行为和做法,都是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的行为。
要求各级人民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都必须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把安全生产作为经济工作中的首要任务来抓。
“安全第一”,就是强调安全、突出安全、安全优先,在生产过程中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重要的位置上,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安全第一”,是相对于生产而言,即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先解决安全问题,使生产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绝不能在劳动者人身安全没有保障的情况下,为了完成生产经营任务而强迫或诱使工人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
”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这就要求把安全生产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切实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当生产建设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坚持安全是第一位,要树立人是最宝贵的思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处理不生产。
坚持“安全第一”,对于扞卫人的生命尊严、构建安全社会、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安全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安全第一”体现了人们对安全生产的一种理性认识,这种理性认识包含两个层面。
第一层面:生命观。
它体现人们对安全生产的价值取向,也体现人们对人类自我生命的价值观。
人的生命是至高无上的,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要珍惜生命,爱护生命,保护生命。
事故意味着对生命的摧残与毁灭,因此,生产活动中,应把保护生命的安全放在第一位;第二层面,协调观,即生产与安全的协调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