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水质标准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0.05
≤0.1
>0.1
25
汞(Hg)(mg/L)
≤0.00005
≤0.0005
≤0.001
≤0.001
>0.001
26
砷(As)(mg/L)
≤0.005
≤0.01
≤0.05
≤0.05
>0.05
27
硒(Se)(mg/L)
≤0.01
≤0.01
≤0.01
≤0.1
>0.1
28
镉(Cd)(mg/L)
32
钡(Ba)(mg/L)
≤0.01
≤0.1
≤1.0
≤4.0
>4.0
33
镍(Ni)(mg/L)
≤0.005
≤0.05
≤0.05
≤0.1
>0.1
34
滴滴滴(μg/L)
不得检出
≤0.005
≤1.0
≤1.0
>1.0
35
六六六(μg/L)
≤0.005
≤0.05
≤5.0
≤5.0
>5.0
36
总大肠菌群(个/L)
溶解性总固体(mg/L)
≤300
≤500
≤1000
≤2000
>2000
8
硫酸盐(mg/L)
≤50
≤150
≤250
≤350
>350
9
氯化物(mg/L)
≤50
≤150
≤250
≤350
>350
10
铁(Fe)(mg/L)
≤0.1
≤0.2
≤0.3
≤1.5
地下水质质量标准

地下水质质量标准
地下水质质量标准是指衡量地下水水质优劣的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水污染防治法》和国家相关标准,我国地下水质量标准如下:
1. 地下水生活饮用水质量标准:
- 总大肠菌群:不得超过100个/100ml;
- 亚硝酸盐氮:不得超过0.02mg/L;
- 铅:不得超过0.02mg/L;
- 其他重金属和化学物质的浓度限值。
2. 地下水农业灌溉水质量标准:
- 总溶解固体含量:一般不得高于3000mg/L;
- 氨氮:不得超过15mg/L;
- 硬度:不得高于300mg/L。
3. 其他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 地下水环境质量目标:如地下水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等特定区域的地下水环境质量目标;
- 污染物浓度限值:根据地下水环境质量目标和具体地下水污染风险评估结果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地下水质量标准可能因地区和用途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的标准应根据当地的法规和规定来确定。
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93)

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93)引言:为了保护和合理开发地下水资源,防止和控制地下水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建设,我们特制订了本标准。
这个标准是地下水勘查评价、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的依据。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地下水的质量分类,地下水质量监测、评价方法和地下水质量保护。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地下水,不适用于地下热水、矿水、盐卤水。
引用标准:GB 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地下水质量分类及质量分类指标:地下水质量分类依据我国地下水水质现状、人体健康基准值及地下水质量保护目标,并参照了生活饮用水、工业、农业用水水质最高要求,将地下水质量划分为五类。
1.Ⅰ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
适用于各种用途。
2.Ⅱ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
适用于各种用途。
3.Ⅲ类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
4.Ⅳ类以农业和工业用水要求为依据。
除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外,适当处理后可作生活饮用水。
5.Ⅴ类不宜饮用,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选用。
表1地下水质量分类指标:项目序号类别标准值项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1 色(度) ≤5无≤3无≤5无≤3无≤15无2 嗅和味无无无无无无无无无无3 浑浊度(度) ≤3无≤3无≤3无≤3无≤10无4 肉眼可见物无无无无无无无无无无5 pH 6.5~8.5 6.5~8.5 9 6.5~9 6.5~96 总硬度(以CzCO3,计)(mg/L) ≤150≤300≤450≤100≤250≤2507 溶解性总固体(mg/L) ≤300≤500≤2000>2000-8 氟化物(mg/L) ≤1.0≤1.0≤1.0≤1.0≤1.59 硫酸盐(mg/L) ≤50≤150≤350 >350 -10 氯化物(mg/L) ≤50≤150≤350 >350 -11 铁(Fe)(mg/L) ≤0.1≤0.2≤1.5>1.5 ≤5.012 锰(Mn)(mg/L) ≤0.05≤0.05≤1.0>1.0 ≤5.013 铜(Cu)(mg/L) ≤0.01≤0.05≤1.5>1.5 ≤1.514 锌(Zn)(mg/L) ≤0.05≤0.5≤5.0>5.0 ≤5.015 钼(Mo)(mg/L) ≤0.001≤0.01≤0.10≤0.05≤0.0016 钴(Co)(mg/L) ≤0.005≤0.05≤0.10≤0.05≤0.00改写后的文章:为了保护和合理开发地下水资源,防止和控制地下水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建设,我们特制订了本标准。
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近年来,我国地下水质量恶化,导致大气、土壤和水体出现各种污染,严重威胁人类健康及环境安全。
为了有效控制地下水污染,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于2015年12月出台了《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针对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保护,提出了一整套规范、立法和标准,使地下水质量标准得以统一防治。
它规定了包括各种有机物、无机物、放射性物质、毒素等多种污染物的总量限值,以及污染物的检测、监测和调查标准等。
《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规定,地下水质量主要由有机物、无机物、放射性物质和毒素构成,其中,有机物一般以芳香烃、炔烃、芳烃、烷烃以及其他有害物质为主;无机物一般以氨、氰化物、萘和其他有害物质为主;放射性物质由放射性核素(如毒性铯等)和其他航空母舰构成;毒素一般由重金属、无机酸类、氟化物、细菌等构成。
另外,《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还明确了各个地区地下水质量检测和指标调查标准,其中,国家重点控制污染源区域、重要饮用水源地区、重点清洁生态区域、污染有害生态区域、垃圾填埋场和河流河口区域的水质标准更为严格。
同时,《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也提出了污染物及其处置卫生标准,即在一定范围内建立污染物的排放、排放标准、控制方式和水污染处置的卫生标准,以此确保地下水质量的有效保护。
值得一提的是,《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不仅具有法律约束力,而且还将地下水质量标准紧密结合环境保护、水资源管理等实际操作,从而更好地保护和保护地下水质量。
总之,随着《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的实施,我国地下水质量的综合控制能力将得到极大提高,从而有效地改善我国地下水质量状况,维护我国环境和人民健康安全。
因此,严格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将对我国环境保护事业产生积极的影响。
GBT1484893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93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水质量标准[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水质量标准》[颁布者]:国家技术监督局[编号]:GB/T14848-93[颁布日期]:1993-12-30[实施日期]:1994-10-011 引言为爱护和合理开发地下水资源,防止和操纵地下水污染,保证人民躯体健康,促进经济建设,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是地下水勘查评判、开发利用和监督治理的依据。
2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畴2.1 本标准规定了地下水的质量分类,地下水质量监测、评判方法和地下水质量爱护。
2.2 本标准适用于一样地下水,不适用于地下热水、矿水、盐卤水。
3 引用标准GB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4 地下水质量分类及质量分类指标4.1 地下水质量分类依据我国地下水水质现状、人体健康基准值及地下水质量爱护目标,并参照了生活饮用水、工业、农业用水水质最高要求,将地下水质量划分为五类。
Ⅰ类要紧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
适用于各种用途。
Ⅱ类要紧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
适用于各种用途。
Ⅲ类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
要紧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水.Ⅳ类以农业和工业用水要求为依据。
除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外,适当处理后可作生活饮用水。
Ⅴ类不宜饮用,其他用水可依照使用目的选用.4.2 地下水质量分类指标(见表1)表1 地下水质量分类指标依照地下水各指标含量特点,分为五类,它是地下水质量评判的基础。
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各类专门用水,在地下水质量分类治理基础上,可按有关专门用水标准进行治理。
5 地下水水质监测5.1 各地区应对地下水水质进行定期检测。
检验方法,按国家标准GB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执行。
5.2 各地地下水监测部门,应在不同质量类不的地下水域设立监测点进行水质监测,监测频率不得少于每年二次(丰、枯水期)。
5.3 监测项目为: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大肠菌群,以及反映本地区要紧水质咨询题的其它项目。
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国家生态环保部

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国家生态环保部第一部分:引言1.1 地下水的重要性地下水是地球上重要的淡水资源之一,是生活、农业和工业生产的重要水源,对维持生态平衡和人类生存都具有重要意义。
1.2 地下水质量标准的制定背景为了保护地下水资源,维护地下水环境的健康与安全,国家生态环保部对地下水质量标准进行了2021年的修订,制定了新的地下水质量标准14848-2017,以适应当今的环境保护需要。
第二部分:地下水质量标准的主要内容2.1 地下水质量标准的范围地下水质量标准适用于地下水水源地、地下水供水工程取水口等地下水环境,包括地下水中主要污染物的浓度限值和对应的评价指标。
2.2 主要污染物的限值要求地下水质量标准对地下水中的主要污染物包括重金属、有机物、无机物等进行了严格的限值要求,以确保地下水的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
2.3 评价指标的要求地下水质量标准还规定了地下水中污染物的评价指标要求,包括水质目标、饱和指数和单项指标等,这些指标对地下水的污染程度进行了综合评价。
第三部分:地下水质量标准的意义和作用3.1 保护地下水资源地下水质量标准的制定实质上是对地下水资源的保护,通过严格的监测和管理,能够遏制地下水受到污染的行为,保护地下水资源的安全和健康。
3.2 维护人民健康地下水是重要的饮用水源,地下水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的健康和生活质量,合理的地下水质量标准能够保障人们饮用水的安全。
3.3 促进环境可持续发展地下水质量标准对各类地下水体采取了科学的评价和监测方法,可以有效地达到“污染减少、水质改善”的目的,为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第四部分:地下水质量标准的实施和监测4.1 实施措施地下水质量标准的实施需要各级环保部门、地方政府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积极配合,建立健全地下水质量监测网络和评价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地下水污染问题。
4.2 监测手段地下水质量监测是地下水管理的基础和前提,需要建立完善的监测手段和技术指标,并对监测结果进行科学的评价和分析。
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_93)

1 引言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地下水资源,防止和控制地下水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建设,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是地下水勘查评价、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的依据。
2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2.1 本标准规定了地下水的质量分类,地下水质量监测、评价方法和地下水质量保护。
2.2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地下水,不适用于地下热水、矿水、盐卤水。
3 引用标准GB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4 地下水质量分类及质量分类指标4.1 地下水质量分类依据我国地下水水质现状、人体健康基准值及地下水质量保护目标,并参照了生活饮用水、工业、农业用水水质最高要求,将地下水质量划分为五类。
Ⅰ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
适用于各种用途。
Ⅱ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
适用于各种用途。
Ⅲ类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
Ⅳ类以农业和工业用水要求为依据。
除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外,适当处理后可作生活饮用水。
Ⅴ类不宜饮用,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选用。
表1 地下水质量分类指标根据地下水各指标含量特征,分为五类,它是地下水质量评价的基础。
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各类专门用水,在地下水质量分类管理基础上,可按有关专门用水标准进行管理。
5 地下水水质监测5.1 各地区应对地下水水质进行定期检测。
检验方法,按国家标准GB 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执行。
5.2 各地地下水监测部门,应在不同质量类别的地下水域设立监测点进行水质监测,监测频率不得少于每年二次(丰、枯水期)。
5.3 监测项目为: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大肠菌群,以及反映本地区主要水质问题的其它项目。
6 地下水质量评价6.1 地下水质量评价以地下水水质调查分析资料或水质监测资料为基础,可分为单项组分评价和综合评价两种。
(完整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

1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14848-93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3-12-30批准 1994-10-01实施 1 引言 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地下水资源,防止和控制地下水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建设,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是地下水勘查评价、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的依据。 2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2.1 本标准规定了地下水的质量分类,地下水质量监测、评价方法和地下水质量保护。 2.2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地下水,不适用于地下热水、矿水、盐卤水。 3 引用标准 GB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4 地下水质量分类及质量分类指标 4.1 地下水质量分类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依据我国地下水水质现状、人体健康基准值及地下水质量保护目标,并参照了生活饮用水、工业、农业用水水质最高要求,将地下水质量划分为五类。 Ⅰ类 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Ⅱ类 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Ⅲ类 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 Ⅳ类 以农业和工业用水要求为依据。除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外,适当处理后可作生活饮用水。 Ⅴ类 不宜饮用,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选用。
3 24 氰化物(mg/L) ≤0.001 ≤0.01 ≤0.05 ≤0.1 >0.1 25 汞(Hg)(mg/L) ≤0.00005 ≤0.0005 ≤0.001 ≤0.001 >0.001 26 砷(As)(mg/L) ≤0.005 ≤0.01 ≤0.05 ≤0.05 >0.05 27 硒(Se)(mg/L) ≤0.01 ≤0.01 ≤0.01 ≤0.1 >0.1 28 镉(Cd)(mg/L) ≤0.0001 ≤0.001 ≤0.01 ≤0.01 >0.01 29 铬(六价)(Cr6+)(mg/L) ≤0.005 ≤0.01 ≤0.05 ≤0.1 >0.1 30 铅(Pb)(mg/L) ≤0.005 ≤0.01 ≤0.05 ≤0.1 >0.1 31 铍(Be)(mg/L) ≤0.00002 ≤0.0001 ≤0.0002 ≤0.001 >0.001 32 钡(Ba)(mg/L) ≤0.01 ≤0.1 ≤1.0 ≤4.0 >4.0 33 镍(Ni)(mg/L) ≤0.005 ≤0.05 ≤0.05 ≤0.1 >0.1 34 滴滴滴(μg/L) 不得检出 ≤0.005 ≤1.0 ≤1.0 >1.0 35 六六六(μg/L) ≤0.005 ≤0.05 ≤5.0 ≤5.0 >5.0 36 总大肠菌群(个/L) ≤3.0 ≤3.0 ≤3.0 ≤100 >100 37 细菌总数(个/L) ≤100 ≤100 ≤100 ≤1000 >1000 38 总σ放射性(Bq/L) ≤0.1 ≤0.1 ≤0.1 >0.1 >0.1 39 总β放射性(Bq/L) ≤0.1 ≤1.0 ≤1.0 >1.0 >1.0 根据地下水各指标含量特征,分为五类,它是地下水质量评价的基础。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各类专门用水,在地下水质量分类管理基础上,可按有关专门用水标准进行管理。 5 地下水水质监测 5.1 各地区应对地下水水质进行定期检测。检验方法,按国家标准GB 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执行。 5.2 各地地下水监测部门,应在不同质量类别的地下水域设立监测点进行水质监测,监测频率不得少于每年二次(丰、枯水期)。 5.3 监测项目为: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大肠菌群,以及反映本地区主要水质问题的其它项目。 6 地下水质量评价 6.1 地下水质量评价以地下水水质调查分析资料或水质监测资料为基础,可分为单项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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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水质标准
1 引言
c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地下水资源,防止和控制地下水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建设,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是地下水勘查评价、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的依据。
2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2.1 本标准规定了地下水的质量分类,地下水质量监测、评价方法和地下水质量保护。
2.2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地下水,不适用于地下热水、矿水、盐卤水。
3 引用标准
GB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4 地下水质量分类及质量分类指标
4.1 地下水质量分类依据我国地下水水质现状、人体健康基准值及地下水质量保护目标,并参照了生活饮用水、工业、农业用水水质最高要求,将地下水质量划分为五类。
Ⅰ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
适用于各种用途。
Ⅱ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
适用于各种用途。
Ⅲ类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
Ⅳ类以农业和工业用水要求为依据。
除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外,适当处理后可作生活饮用水。
Ⅴ类不宜饮用,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选用。
4.2 地下水质量分类指标(见表1)
根据地下水各指标含量特征,分为五类,它是地下水质量评价的基础。
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各类专门用水,在地下水质量分类管理基础上,可按有关专门用水标准进行管理。
5 地下水水质监测
5.1 各地区应对地下水水质进行定期检测。
检验方法,按国家标准GB 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执行。
5.2 各地地下水监测部门,应在不同质量类别的地下水域设立监测点进行水质监测,监测频率不得少于每年二次(丰、枯水期)。
5.3 监测项目为: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大肠菌群,以及反映本地区主要水质问题的其它项目。
6 地下水质量评价
6.1 地下水质量评价以地下水水质调查分析资料或水质监测资料为基础,可分为单项组分评价和综合评价两种。
6.2 地下水质量单项组分评价,按本标准所列分类指标,划分为五类,代号与类别代号相同,不同类别标准值相同时,从优不从劣。
例:挥发性酚类Ⅰ、Ⅱ类标准值均为0.001mg/L,若水质分析结果为0.001mg/L时,应定为Ⅰ类,不定为Ⅱ类。
6.3 地下水质量综合评价,采用加附注的评分法。
具体要求与步骤如下:
6.3.1 参加评分的项目,应不少于本标准规定的监测项目,但不包括细菌学指标。
6.3.2 首先进行各单项组分评价,划分组分所属质量类别。
6.3.3 对各类别按下列规定(表2)分别确定单项组分评价分值Fi。
表2
6.3.4 按式(1)和式(2)计算综合评价分值F。
式中:-各单项组分评分值Fi的平均值;
Fmax-单项组分评价分值Fi中的最大值;
n-项数
6.3.5 根据F值,按以下规定(表3)划分地下水质量级别,再将细菌学指标评价类别注在级别定名之后。
如“优良(Ⅱ类)”、“较好(Ⅲ类)”。
表3
6.4 使用两次以上的水质分析资料进行评价时,可分别进行地下水质量评价,也可根据具体情况,使用全年平均值和多年平均值或分别使用多年的枯水期、丰水期平均值进行地评价。
6.5 在进行地下水质量评价时,除采用本方法外,也可采用其他评价方法进行对比。
7 地下水质量保护
7.1 为防止地下水污染和过量开采、人工回灌等引起的地下水质量恶化,保护地下水水源,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有关规定执行。
7.2 利用污水灌溉、污水排放、有害废弃物(城市垃圾、工业废渣、核废料等)的堆放和地下处置,必须经过环境地质可行性论证及环境影响评价,征得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后方能施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部提出
本标准由地质矿产部地质环境管理司、地质矿产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地质矿产部地质环境管理司、地质矿产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研究所、全国环境水文地质总站、吉林省环境水文地质总站、河南省水文地质总站、陕西省环境水文地质总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水文地质总站、江西省环境地质大队负责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