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素应用管理制度
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制度

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制度Ⅰ目的为了加强对我院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规范临床激素类药物的使用Ⅱ范围适用于全院各临床科室、药学部、医务科。
Ⅲ制度一、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基本原则(一)糖皮质激素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1.严格掌握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证。
不能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特别是在感染性疾病中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不适用于部分自身免疫病治疗如慢性淋巴细胞浸润性甲状腺炎(桥本病)、1型糖尿病、寻常型银屑病等。
2.合理制订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
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及药物特点制订,治疗方案包括选用品种、剂量、疗程和给药途径等。
3.重视疾病的综合治疗。
在许多情况下,糖皮质激素治疗仅是疾病综合治疗的一部分,应联合应用其他治疗手段,如严重感染患者,在积极有效的抗感染治疗和各种支持治疗的前提下,为缓解症状,确实需要的可使用糖皮质激素。
4.监测糖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
糖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与用药品种、剂量、疗程、剂型及用法等明显相关,在使用中应密切监测不良反应,如感染、代谢紊乱(水电解质、血糖、血脂)、体重增加、出血倾向、血压异常、骨质疏松、股骨头坏死等,小儿应监测生长和发育情况。
5.注意停药反应和反跳现象。
糖皮质激素减量应在严密观察病情与糖皮质激素反应的前提下个体化处理,要注意可能出现的停药反应和反跳现象。
(二)糖皮质激素在儿童、妊娠、哺乳期妇女中应用的基本原则1.儿童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儿童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更应严格掌握适应证和选择合理的治疗方案。
根据年龄、体重(体表面积更佳)、疾病严重程度和患儿对治疗的反应确定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
更应注意密切观察不良反应,以避免或降低糖皮质激素对患儿生长和发育的影响。
2.妊娠期妇女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大剂量使用糖皮质激素者不宜怀孕,孕妇慎用糖皮质激素。
特殊情况下临床医师可根据情况决定糖皮质激素的使用,例如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及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患者妊娠期应坚持糖皮质激素的替代治疗,严重的妊娠疱疹、妊娠性类天疱疮也可考虑使用糖皮质激素。
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绥阳县人民医院THE PEOPLE S HOSPITAL OF SUIYANG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内一科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为更好地加强激素类药物的使用管理,规范激素类药物的临床应用,避免和减少不良反应,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疗效及降低费用,特制定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工作组及职责由质控办、医务科、药剂科对临床相关科室激素类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指导,检查结果及时反馈与临床科室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二、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科室质控组及职责由科室主任为组长的科室质控小组,负责本科室住院医师激素类药物使用的技术指导及安全检查。
三、激素类药物的使用原则(一)严格掌握激素类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
(二)激素类药物在非必要时,应尽量不用;必须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用药。
不能将激素类药物当作“万能药”而随意使用。
(三)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用药途径。
(四)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药物费用支出。
四、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一)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1对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2、对病毒感染性疾病者,原则上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3、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应有明确的指征,并根据药物的适应症、药物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性化给药。
原则上糖皮质激素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使用剂量不超过药典规定。
4、对已经明确诊断,确需较长时间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努力寻找最小维持剂量或采用间歇疗法,当病情稳定后应有计划地逐步停药或改用其他药物和治疗方法。
5、在明确诊断,确需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因细菌感染而需要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患者,要配合使用敏感而足量的抗菌素以防感染扩散及加重。
(2)患者尤其是老年患者在服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常规补充钙剂和维生素D,以防止骨质疏松的发生。
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及管理制度

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及管理制度一、引言激素类药物是一类重要的药物,广泛应用于临床治疗各种疾病。
然而,激素类药物的临床应用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副作用。
为了规范激素类药物的临床应用,提高治疗效果,保障患者安全,我国制定了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及管理制度。
二、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南1. 激素类药物的选用原则激素类药物的选用应根据患者的病情、药物的药理作用、副作用和患者的个体差异进行综合考虑。
应优先选择疗效确切、副作用较小的激素类药物。
2. 激素类药物的剂量和疗程激素类药物的剂量和疗程应根据患者的病情、药物的药理作用和患者的个体差异进行调整。
应遵循最小有效剂量、最短疗程的原则,避免长期大剂量使用激素类药物。
3. 激素类药物的给药方式激素类药物的给药方式应根据患者的病情、药物的药理作用和患者的个体差异进行选择。
常用的给药方式有口服、注射、局部外用等。
4. 激素类药物的联合用药激素类药物的联合用药应根据患者的病情、药物的药理作用和患者的个体差异进行综合考虑。
应避免不必要的联合用药,以减少副作用的发生。
5. 激素类药物的监测和管理激素类药物的监测和管理应根据患者的病情、药物的药理作用和患者的个体差异进行综合考虑。
应定期监测患者的血药浓度、血糖、血压、电解质等指标,及时调整药物剂量和疗程,以保障患者的安全。
三、激素类药物管理制度1. 激素类药物的处方权和处方审核制度激素类药物的处方权和处方审核制度应根据医生的资质、经验和患者的病情进行综合考虑。
应规定只有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生才能开具激素类药物的处方,并规定处方审核制度,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2. 激素类药物的用药记录和病历管理制度激素类药物的用药记录和病历管理制度应根据患者的病情、药物的药理作用和患者的个体差异进行综合考虑。
应要求医生详细记录患者的用药情况和病历,以便于对患者进行跟踪管理和评估。
3. 激素类药物的药品供应和储备制度激素类药物的药品供应和储备制度应根据医院的规模、患者的需求和药物的特性进行综合考虑。
医院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医院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一、总则激素类药物是一类广泛应用于临床的药物,包括糖皮质激素、性激素、甲状腺激素等。
为了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规范医院激素类药物的临床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二、临床使用原则1.合理使用:临床应根据患者病情、病历资料等综合评估,确定激素类药物的使用适应证和剂量,避免滥用和荒唐使用。
2.指征明确:激素类药物的使用应明确证据支持和临床适应范围,避免非指征使用。
3.个体化治疗:针对每位患者的特殊情况,制定个体化的激素类药物治疗方案,根据疗效和不良反应进行个案定制。
4.治疗监测:对激素类药物治疗患者应定期进行临床疗效和不良反应的监测,调整治疗方案。
5.风险提示:在使用激素类药物前应向患者及其家属提醒激素类药物的潜在风险,包括副作用、依赖性、戒断症状等。
三、临床使用管理1.医疗团队合作:医院应设立专门的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团队,由主治医师、药师、护士等组成,共同制定患者的治疗方案。
2.临床路径管理:医院应制定激素类药物的临床路径管理制度,明确激素类药物的适应证、剂量、疗程和治疗方案,以提高临床治疗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3.不良反应监测:医院应建立激素类药物的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定期对使用激素类药物的患者进行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出现不良反应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4.药物储存管理:医院应对激素类药物进行分类储存,并制定专门的存放规则和使用制度,避免交叉感染和药物混乱等问题。
5.医疗文书管理:医院应建立激素类药物使用的医疗文书管理制度,包括记录患者病史、体征、用药情况等,以便随时跟踪患者病情和治疗效果。
四、患者知情权保护1.患者知情权:医院应在使用激素类药物前,向患者及其家属详细介绍激素类药物的性状、适应范围和不良反应等信息,全面保护患者的知情权。
2.风险告知书:医院可以与患者签订激素类药物使用风险告知书,明确激素类药物的作用、风险和责任。
五、不合理使用处理1.违规行为:对于违反规定的医务人员,医院应及时进行纪律处分,包括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沁源县人民医院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为更好地加强激素类药物的使用管理,规范激素类药物的临床应用,避免和减少不良反应,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疗效及降低费用,特制定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工作组及职责由质控办、医务科、药剂科对临床相关科室激素类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指导,检查结果及时反馈与临床科室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二、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科室质控组及职责由各相关科室主任为组长的科室质控小组,负责本科室住院医师激素类药物使用的技术指导及安全检查。
三、激素类药物的使用原则(一)严格掌握激素类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
(二)激素类药物在非必要时,应尽量不用;必须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用药。
不能将激素类药物当作“万能药”而随意使用。
(三)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用药途径。
(四)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药物费用支出。
四、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一)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1、对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2、对病毒感染性疾病者,原则上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3、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应有明确的指征,并根据药物的适应症、药物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性化给药。
原则上糖皮质激素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使用剂量不超过药典规定。
4、对已经明确诊断,确需较长时间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努力寻找最小维持剂量或采用间歇疗法,当病情稳定后应有计划地逐步停药或改用其他药物和治疗方法。
5、在明确诊断,确需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因细菌感染而需要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患者,要配合使用敏感而足量的抗菌素以防感染扩散及加重。
(2)患者尤其是老年患者在服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常规补充钙剂和维生素D,以防止骨质疏松的发生。
嘱咐患者进食低钠高钾高蛋白饮食。
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1. 激素类药物使用原则
(1)严格掌握激素类药物使用的适应证、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
(2)激素类药物在非必要时,应尽量不用;必须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用药。
不能将激素类药物当作“万能药”而随意使用。
(3)制定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用药途径。
(4)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药物费用支出。
2. 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
(1)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
①对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②对病毒感染性疾病者,原则上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③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应有明确的指征,并根据药物的适应证、药物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性化给药。
原则上糖皮质激素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使用剂量不超过药典规定。
④对已经明确诊断,确需较长时间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努力寻找最小维持剂量或采用间歇疗法,当病情稳定后应有计划地逐步停药或改用其他药物和治疗方法。
⑤在明确诊断,确需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a.因细菌感染而需要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患者,要配合使用敏感而足量的抗菌素。
糖皮质激素管理制度
糖皮质激素管理制度糖皮质激素(简称激素)是一种广泛应用于医学领域的药物,可有效缓解许多炎症和过敏反应。
但是,激素的使用也存在一些副作用和风险,因此需要一个严格的管理制度来确保使用激素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一、使用指征1. 治疗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等。
2. 治疗过敏性疾病,如过敏性鼻炎、支气管哮喘等。
3. 治疗炎症性疾病,如皮肤炎症、肠炎等。
4. 治疗肿瘤和肿瘤相关疾病,如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瘤等。
二、激素使用注意事项1. 根据患者的病情和临床表现,选择适当的激素种类、剂量和使用时间。
2. 长期或高剂量使用激素,容易导致内分泌、呼吸、循环等方面的副作用,治疗期间应定期监测生化指标。
3. 合理使用激素可以有助于缓解疾病症状,但过度使用激素可能仅仅是掩盖了症状,而非治愈了疾病,可能导致疾病反复发作或加重。
4. 注意激素的停药,应在合适的时机逐渐减量,避免出现激素依赖性和戒断综合征。
三、激素管理制度1. 医院应建立起激素管理制度,规范激素的开药、使用和医嘱审核。
2. 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合理使用激素,如果患者需要延长用药时间或提高剂量,需要再次咨询医生并重新制定治疗计划。
3. 医生开具激素处方必须符合规定,注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就诊医院等信息,并写明激素名称、剂量、使用频次和用药时间,如需联合使用其他药物或应对特殊情况应注明。
4. 药房根据患者处方的要求,发放规定剂量和规定维持时间的激素药品。
同时,要求患者或家属在药物使用过程中进行记录和反馈,以便及时调整治疗计划。
5. 建立患者激素用药档案,按照治疗计划进行治疗,建立规范的复查记录和病历,并及时向上级医院报备。
四、激素剂量停用小结1. 逐渐降低激素剂量,在减药过程中如出现激素依赖性反应时,应停止降低剂量,恢复原有剂量,延长降低剂量的时间。
2. 利用其他药物协助剂量停用,如醛固酮拮抗剂、ACEI和ARB类降压药等。
3. 在激素剂量降至低水平时,应缓慢减药并观察患者症状。
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激素类药物是现代医学的重要成果,具有较强的治疗效果和广泛的应用范围,广泛应用于内分泌、消化、呼吸、皮肤、神经等各个领域的疾病治疗。
但激素类药物如泼尼松、地塞米松、甲泼尼龙等在使用时需要遵守一系列规定,因为它们的不当使用会带来一系列副作用和严重后果。
因此,在系统管理下使用激素类药物,对于保障患者的身体健康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的意义1.规范激素类药物的使用规范激素类药物使用,能够有效避免激素类药物被滥用和误用,减少严重的副作用和后果的发生,有利于优化医院的医疗资源。
2.保障患者的权益规范激素类药物的使用,能够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利益,让患者充分了解药物的威力和使用须知,预防假冒药物的使用隐私,提高患者的就医信心和体验。
3.优化医院管理规范激素类药物的使用,能够优化医院的管理,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和医疗质量,降低医疗纠纷和治疗风险,是医药卫生管理的重要一环。
二、激素类药物使用的管理措施1.激素类药物的配药必须遵循医嘱。
每一次使用激素类药物,都必须根据医生的医嘱进行正确的使用,如需频繁更改剂量、时间、配方等方面,必须经过医生的同意才能实施,严禁自行调整用药。
2.激素类药物需要医师负责,并注明用药理由。
激素类药物需要医师负责,医师应具有相应的激素类药物的知识并精通其药物的副作用、用药原则等规定,由医生在医疗机构病史记录上注明用药原因、药物用量及治疗情况等。
3.激素类药物不能在未经过完整的检查之前随意使用。
临床医生必须经过全面、系统的检查后方可应用激素类药物,以确保患者诊断正确、症状明确、用药安全。
4.激素类药物应用必须遵循科学规范。
在药物应用中必须遵守使用的效果、用药的剂量、副作用限制,合理配合其它治疗手段,达到激素类药物的最大利用效果。
5.对激素类药物的使用应备有相关记录。
所有激素类药物使用情况都必须备有相关记录,包括使用的药品名称、用量、频率、病人信息等,并每隔一段时间进行检查,如果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如减量、停药、引导治疗等。
三甲医院激素使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三甲医院激素的使用,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使用激素的科室和医护人员。
三、激素分类1. 糖皮质激素:如泼尼松、地塞米松等;2. 性激素:如雌激素、睾酮等;3. 脱氢表雄酮:如甲睾酮、丙酸睾酮等;4. 其他激素:如生长激素、甲状腺激素等。
四、激素使用原则1. 严格按照适应症、用法用量、疗程等要求使用激素;2. 首选非激素治疗,激素治疗作为辅助治疗手段;3. 依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激素用量和疗程;4. 避免长期大量使用激素,减少副作用;5. 对于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等特殊人群,应谨慎使用激素。
五、激素使用流程1. 科室医师根据患者病情,提出激素使用申请;2. 主管医师审核申请,必要时请相关专家会诊;3. 经医务处审批后,由药剂科统一调配激素;4. 科室护士根据医嘱,将激素药品配发至患者;5. 使用激素期间,医护人员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六、激素使用注意事项1. 严格执行无菌操作,防止感染;2. 注意激素的配伍禁忌,避免药物相互作用;3. 遵循激素的用药时间,避免漏服或超量;4. 对激素过敏者,应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措施;5. 加强患者教育,提高患者对激素使用的认识。
七、激素使用监管1. 医院设立激素使用监管小组,负责监督激素使用情况;2. 定期对激素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医务处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激素使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我院激素使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
全体医护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患者得到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第一条总则为规范我院激素类药物的临床应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分级原则激素类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三类进行分级管理。
1. 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患者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激素类药物。
2. 限制使用:与非限制使用激素类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患者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使用药物。
3. 特殊使用: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患者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激素类药物;新上市的激素类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
第三条临床用药选择原则临床选用激素类药物应遵循以下原则:1. 根据患者的病情、病因、病程及药物的药理作用、疗效、安全性、患者耐药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考虑。
2. 参照相关临床指南、规范和药物说明书,合理选择药物的品种、剂量和给药方式。
3. 优先选择非限制使用的激素类药物,仅在非限制使用药物无法满足治疗需求时,方可选用限制使用或特殊使用的激素类药物。
第四条医师培训与考核1. 医师在使用激素类药物前,应接受相关培训,了解激素类药物的药理作用、适应症、禁忌症、不良反应及分级管理要求等。
2.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师进行激素类药物知识考核,确保医师合理、规范使用激素类药物。
第五条处方权限1. 非限制使用的激素类药物,医师可根据临床需求处方。
2. 限制使用的激素类药物,医师需具备相应的处方权限,并在处方时注明用药理由。
3. 特殊使用的激素类药物,医师需具备相应的处方权限,并在处方时注明用药理由,同时需经过科室主任审批。
第六条用药监测与评估1. 医疗机构应建立激素类药物使用监测制度,定期分析激素类药物的使用情况,对异常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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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院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规范临床激素类药物的使用,根据《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激素类药物使用原则
1、严格掌握激素类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激素类药物在非必要时,应尽量不用。
2、必须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用药。
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
3、制定个性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给药途径。
冲击疗法需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长程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须由相应学科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制
4、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高于上条所列权限使用糖皮质激素,但仅限于3天内用量,并严格记录救治过程。
5、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药物费用支出。
二、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
(一)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
1、严格限制没有明确适应症的糖皮质激素的使用,如不能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
2、对病毒感染性疾病者,原则上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严重病毒性疾病如急性重型肝炎等,可用糖皮质激素辅助治疗。
3、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应有明确的指征,并根据药物的适应症、药物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性化给药。
原则上糖皮质激素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使用剂量不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规定。
4、对已经明确诊断,确需较长时间使用糖皮质激素时(终身替代治疗除外),应努力寻找最小维持剂量或采用间歇疗法,当病情稳定后应有计划地逐步停药或改用其他药物和治疗方法。
5、在明确诊断,确需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防止交叉过敏,对某一种糖皮质激素类药物过敏者也可能对其他糖皮质激素过敏。
(2)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可酌情采取如下措施:低钠高钾高蛋白饮食:补充钙剂和维生素D;加强预防消化性溃疡及出血等不良反应的药物:如有感染应同时应用抗生素以防感染扩散及加重。
(3)注意根据不同糖皮质激素的药代动力学特性和疾病具体情况合理选择糖皮质激素的品种和剂型。
(4)应注态糖皮质激素和其他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近期使用巴比安酸盐、卡马西平、苯妥英、扑米酮或利福平等药物,可能会增强代谢并降低全身性皮质激素的作用,相反,口服避孕药或利托那韦可以升高皮质激素的血药浓度,皮质激素与排钾利尿药(如咪嗪类或呋塞类)合用,可以造成过度失钾,皮质激素和非甾体类消炎药物合用时,消化道出d血和溃疡的发生率高。
6、下列情况尽量避免使用糖皮质激素:
(1)对糖皮质激素类药物过敏:
(2)严重精神病史:
(3)癫痫:
(4)活动性消化性溃疡:
(5)新近胃肠吻合术后:
(6)骨折:
(7)创伤修复期:
(8)单纯疱疹性角、结膜炎及溃疡性角膜炎、角膜溃疡;
(9)严重高血压:
(10)严重糖尿病:
(11)未能控制的感染(水痘、真菌感染) ;
(12)活动性肺结核;
(13)较严重的骨质疏松;
(14)妊娠初期及产褥期:
(15)寻常型银屑病。
但是,若必须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才能控制的疾病,挽救患者生命时,如果合并上述情况,可在积极治疗原发疾病、严格监测上述病情
变化的同时,慎重使用糖皮质
7、下列情况慎重使用糖皮质激素:库欣综合征、动脉粥样硬化、肠道疾病或慢性营养不良的患者及近期手术后的患者慎用。
急性心力衰竭、糖尿病、有精神倾向、青光眼、高脂蛋白血症、高血压、重症肌无力、严重骨质疏松、消化性溃疡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感染性疾病患必须与有效的抗生素合用,病毒性感染患者慎用;儿童也应慎用。
(C2)性激素类药物的使用细则
1、性激素对其他器官的影响。
对其他脏器及疾病有一定的影响,如肝脏、肾脏,故对某些肝肾功能不全者应慎用,以免引起不良反应。
2、勿间断治疗。
治疗中勿随意停用或漏用性激素,以免引起激茶水平波动而影响疗效,甚至引起不规则出血。
3、治疗期限。
人工周期疗法以连用3个周期为宜,然后停药观察,以期待卵巢功能自行调整恢复,必要时经一定时期的停药后,再酌情使用。
4、性激素类药物性能上的特点:
(1)雌激素类药:对绝经后妇女应慎用,以免引起男性化。
(2) 孕激素类药:大剂量应用强效孕激素类药对肝脏有损,有肝功能损害者应慎用或禁用。
(3)雄激素类药:不宜长期或过量应用,年轻妇女应慎用,以免引起男性化。
(4)个体反应:机体对激素的反应常有明显差异,相同剂量可能引起不同的效果和反应。
用药应注意个体反应,
三、激素类药物的管理
1、未取得执业医师证的医务人员,不得使用激素类药物。
2、执业医师必须接受激素类药物合理应用规范的培训,并要进行相关知识的考试考核。
3、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将激素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每半年对各临床科室的激素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在全院通报检查结果。
4、对不合理使用激素类药物的医务人员将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按医院要求填写《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治疗知情同意书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