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庭审报告五千字
民事案件审理报告范文

民事案件审理报告范文:民事案件审理报告范文刑事案件审理报告范文民事案件审理报告范本民事再审案件审理报告篇一:法院审理报告原告**诉被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审理报告一、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2011)*民初字第*号原告**诉被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经本院依法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原告**,被告**被告**三、当事人诉争的事实和理由原告**诉称,被告**辩称,被告**未答辩。
四、对事实及证据的认定与分析经审理查明,******以上事实,有**等材料在卷、经庭审质证,足以认定。
五、处理意见主审人认为,**。
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二、****案件受理费*元,由原告**负担。
以上当否,请审议?主审人:**二O一一年*月*日篇二:民事庭审范本陕西省志丹县人民法院民事庭审笔录案由:纠纷开庭2014年6月26上午9时0分至上午12时05分开庭地点:第一次开庭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代理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当事人(包括原、被告及其法定代理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原告:被告:。
委托代理人:书记员: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是否到庭。
(一)、原告到庭,无委托代理人。
(二)、被告,委托代理人到庭。
书记员:请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入席就坐。
书记员:请大家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试行规则》的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旁听: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被剥夺政治权力的人;正在监刑的人及被监视居住、取保侯审的人;携带武器、凶器的人;其他有可能妨害法庭程序的人。
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一)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二)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三)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发言、陈述和辩论,不允许采用辱骂、讽刺、中伤诽谤等不文明语言,且须经审判长许可,旁听人员不得发言提问;(四)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六)进入法庭必须关闭移动通讯工具。
庭审过后的总结报告范文(3篇)

第1篇一、案件概述案件名称:[案件名称]案号:[案号]原告:[原告姓名]被告:[被告姓名]案件类型:[案件类型,如民事、刑事、行政等]审判庭:[审判庭名称]审判员:[审判员姓名]书记员:[书记员姓名]庭审日期:[庭审日期]二、庭审过程回顾1. 法庭调查阶段- 原告陈述:原告详细陈述了案件事实,包括纠纷的起因、经过和结果,以及所提出的诉讼请求。
- 被告答辩:被告对原告的陈述进行了答辩,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证据。
- 证人证言:法庭传唤了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对案件事实进行了陈述。
- 当事人举证:原、被告双方分别提交了相关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
2. 法庭辩论阶段- 原告发言:原告针对被告的答辩和证据进行了反驳,进一步强调了诉讼请求的合理性。
- 被告发言:被告对原告的反驳进行了回应,并再次强调自己的观点。
- 法庭辩论:双方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3. 最后陈述阶段- 原告最后陈述:原告总结了案件的主要争议点,再次强调了诉讼请求的必要性。
- 被告最后陈述:被告对原告的最后陈述进行了回应,并重申了自己的立场。
三、庭审亮点与不足1. 亮点- 法庭秩序良好:整个庭审过程井然有序,各方当事人遵守法庭纪律。
- 证据充分: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较为充分,有助于法官全面了解案件事实。
- 辩论激烈:原、被告双方就案件争议点进行了深入的辩论,有助于查明案件真相。
2. 不足- 部分证人证言存在矛盾:部分证人证言之间存在矛盾,需要进一步核实。
- 部分证据认定存在困难:部分证据的认定存在一定难度,需要进一步调查。
四、庭审效果评价本次庭审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以下是具体评价:1. 事实查明- 通过庭审,法官对案件事实有了较为清晰的认识,为后续判决奠定了基础。
2. 法律适用- 双方当事人对法律适用进行了充分的辩论,有助于法官准确适用法律。
3. 当事人权益- 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
五、改进措施1. 加强证人证言的核实- 对存在矛盾的证人证言,应进一步调查核实,确保案件事实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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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民事案件庭审报告篇一:民事案件庭审程序及民事案件庭审笔录范本民事案件庭审程序及民事案件庭审笔录范本(一)民事案件庭审程序一、法庭准备、宣布纪律、核实当事人身份书记员:原告入庭,被告入庭(书记员核对诉讼参与人身份)。
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法庭内要保持肃静,不得喧哗,禁止吸烟; 2.开庭过程中不得随便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3.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和拍照; 4.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发言或提问;5.关闭移动通信工具。
)全体起立,请合议庭成员入庭。
报告审判长,原告×××诉被告×××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均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可以开庭。
审判长:请坐下,“××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在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诉被告×××××××××纠纷一案”。
请原告向法庭陈述单位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及代理权限。
请被告向法庭陈述相应内容(单位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及代理权限)。
原告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被告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经审查上述当事人的手续,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准予参加本案诉讼。
本案受理后,依法由本院法官××担任审判长并主审,与法官×××、×××组成合议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审普通程序,共同负责对案件的审判,由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
侵权类案件庭审报告范文

侵权类案件庭审报告范文尊敬的审判长、尊敬的各位法官、尊敬的各位出庭代表、尊敬的在庭的所有人员:大家下午好!今天,本庭审理了一起涉及侵权问题的案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现就此案情和庭审过程进行报告。
首先,本案的原告是XX公司,代表人张某;被告是YY公司,代表人李某。
该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YY公司制作并销售了与原告XX公司多款产品外观模特相似的产品,涉及到了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的问题。
庭审过程中,原告指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XX公司注册商标的专用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同时,原告还主张被告的行为构成了不正当竞争,损害了原告的商业声誉,要求被告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被告李某及其辩护人辩称,被告生产的产品与原告的产品在外观上并无实质性相似,不存在商标侵权的行为。
被告还质疑原告提出的不正当竞争诉讼请求具有主观恶意和证据不足,并要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庭审中,本庭审查了双方当事人提交的各项证据材料,包括XX公司的商标证书、产品外观设计图纸、销售合同等;以及YY 公司的产品外观设计图纸、销售记录等。
经庭审查阅,双方所提交的证据材料均经过证人和公证机关的鉴定,并在法庭上进行了充分质证和辩论。
根据本庭的认定,原告XX公司的商标权利是合法有效的,并且经过对双方产品的外观比对,本庭认为被告YY公司制作的产品与原告的产品具有相似的外观特征。
因此,本案涉及了商标侵权问题,原告的主张成立。
同时,本庭认为被告制作并销售与原告相似外观的产品,且未能提供合理证据证明其产品的设计来源独立性,存在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因此,被告对原告的商业声誉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最后,本庭根据法律规定和审理情况,作出如下判决:被告YY公司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赔偿;同时,应支付原告XX公司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以上就是本案的庭审情况报告,感谢各位的出庭和配合,庭审结束。
民事模拟审判报告范文

民事模拟审判报告范文概述本次民事模拟审判案件为张某与王某的劳动纠纷案件。
张某称在工作期间遭受王某的侮辱和打骂,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和经济损失费。
审理经过开庭审理根据法庭安排,本案于2022年1月1日9时正式开庭。
法庭由本院法官、原告和被告及其代理人组成。
庭审开始前,法官首先宣布开庭并介绍了诉讼当事人。
随后,法庭确立本案的事实争点和纠纷焦点,要求双方当事人发表意见。
原告陈述原告代理人向法庭提交了王某在工作期间对张某的侮辱和打骂的证据材料,并呈请法庭判决赔偿精神损失费和经济损失费。
被告辩称被告代理人提出了辩护意见,称王某在工作期间并未侮辱和打骂张某,并辩解称如果有侮辱和打骂行为也是因为工作压力造成的。
证人证言庭审中,法庭传唤了相关证人作证。
证人证言表明,王某在工作期间确实存在对张某的侮辱和打骂行为。
抗辩意见被告代理人提出了辩护意见,称即便存在侮辱和打骂行为,也并未给张某造成实质性精神损害,并要求法庭考量张某的个人素质和心理承受能力。
结案陈述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进行结案陈述,并对本案的诉求和辩护意见进行了总结。
法院观点与判决法庭经过认真审查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证据和辩论,在充分尊重事实的基础上作出以下判决:1. 对于原告的精神损失费要求,法庭认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在工作期间对原告存在侮辱和打骂行为,直接导致原告的精神受损。
因此,被告应承担相应的精神损失责任,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10000元。
2. 对于原告的经济损失费要求,法庭认为,被告因工作上的粗鲁行为导致原告受到一定经济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费5000元。
综上,法庭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10000元和经济损失费5000元。
结论本次民事模拟审判案件中,法庭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判决被告赔偿相应费用。
同时,此次审判也提醒雇主和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应当建立在相互尊重和平等的基础上,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庭审现场情况报告模板范文

庭审现场情况报告模板范文一、案件基本信息•案号:XXXXX•法院:XXX法院•庭审日期:XXXX年XX月XX日•当事人:XXX与XXX二、庭审概况本案是一起XXXXX纠纷,本次庭审由XXX法官主持,XXXX为原告,XXXX为被告。
庭审前XXX、XXXX两方当事人均到庭,应诉人代理律师XXX、原告代理律师XXX、XXX等均到庭参加诉讼。
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及代理律师积极发言,围绕案件的事实、证据和诉求展开了多轮辩论。
庭审中,原告提供了XXXXX等一系列证据证明其XXXXX,被告则聚焦于证明其XXXXX。
双方当事人和代理律师的言辞激烈,但整个庭审过程中未出现肢体冲突及其他不良行为。
法官及法庭工作人员行为得体、服务周到。
三、庭审重点1. XXXX争议庭审中,原告与被告存在针对XXXX的争议。
原告认为XXXX,而被告则持XXXXX观点。
在庭审中,双方代理律师通过举证以及事实逻辑引导等方式对此争议进行了深入探讨。
2. 证据的认定本案中,原被告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有XXX份/件。
在庭审过程中,各方就这些证据材料的内容及可信度展开辩论,最终法官对应要素的证据的认定结果如下:•承认原告提交的证据:XXX份/件;•承认被告提交的证据:XXX份/件;•不予采纳原告/被告提供/提交的证据:XXX份/件。
3. 律师发言本次庭审中,原告代理律师XXX主张XXXXX,被告代理律师XXX则主张XXXXX。
双方互相驳斥,陈述各自的证据和理由。
被告代理律师XXX将其XXX提供的证据加以解释,并针对原告证据提出质疑。
而原告代理律师XXX则对被告证据提出反驳,同时就XXXXX等方面进行强力辩护。
四、庭审结束庭审结束后,法官宣布将择期宣布判决结果。
庭审记录、录音、证据材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均妥善保管,保证审判程序的公正与合法性。
五、总结本次庭审实现了当事人应诉权利和义务的平衡,双方当事人均能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律师的代理权限得到了更进一步的保障和发挥,法官的主持审判也得到了各方的认可和尊重。
庭审报告——精选推荐

庭审报告2012年6月19日,这一天,我怀着激动、急切的心情来到了我们约好集合的地方。
我们约在七点半,但因为很期待,所以来的有点早,而那十几分钟的等待让我觉得无比的漫长。
终于我们搭上了去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车。
这是我第一次去听庭审,以往我只在电视中才看到庭审。
对我来说,这是很重要的一次体验。
不是为了完成专业认识这个任务而去的,而是我自己的愿望。
虽然我最喜欢是刑事案件,但我还是很期待这次的民事诉讼案件的庭审。
我相信这也是我最难忘的体验。
来到了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这个庄严而又神圣的地方,这也可能是我将来要经常来往的地方。
我们来到了我们的目的地第十二法庭。
我们静静地坐在位子上,等待我们第一次的庭审,可能是大家都挺紧张的,第一次进到法庭里面,被那种庄严感震慑住了,大家没有过多的交谈,而是静静的等待。
据我了解,大部分来法院打民事官司的当事人都要经历庭审这个环节,开庭审理是大部分案件的必经阶段。
但我并没有在事先了解过民事诉讼案件的开庭程序,直到看了这次庭审,我才有了初步的了解。
开庭程序(一)庭前准备在民事案件正式开庭之前,书记员会先核对双方当事人和应该到庭的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到庭情况,并向审判长报告,能正常开庭的,由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然后正式开庭。
开庭审理的第一件事是由审判长再次逐一核对到庭的当事人。
核对的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姓名、年龄、职业等待。
(应报身份证登记的姓名和出生年、月、日。
而不是自己的小名或绰号和虚岁年龄)然后,审判员宣布本案的案件基本情况(案由)并宣布本案合议庭组成人员。
(当事人要注意宣布的名单,这直接关系的当事人是否要申请“回避”。
要打官司当事人可必须得了解“回避”这个概念的含义。
回避是指法院的某一案件的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有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时,退出该案的审理。
审判人员必须回避的情形有:是本案的当事人或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本案的处理结果直接或间接涉及到审判人员的切身利益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民事庭审笔录(精选5篇)

民事庭审笔录(精选5篇)第一篇:民事庭审笔录庭审笔录案由:民间借款合同纠纷开庭时间:20——年1月22日审判员:——书记员:——书:传原、被告双方到庭就坐。
请原、被告双方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就坐,下面宣布法庭纪律(略)。
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入庭,请坐下。
报告审判员,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开庭。
审:——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现在开庭,首先核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身份。
原告:——————。
委托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一:——。
被告二:——。
审:告知权利、义务及申请回避权等,原、被告双方对其他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原代:听清,不申请。
被:听清,不申请。
审:现在开始法庭调查。
由起诉人及诉讼代理人陈述起诉请求和事实、理由。
原代:宣读起诉状(略),并请求:一.两被告立即归还借款本金人民币92万元(或玖拾贰万元),并按月息2%计算支付自2014年12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日的利息(暂计算至2016年1月1日为239200元(或贰拾叁万玖仟贰佰元整))二.两被告支付原告实现债权的费用人民币5万元(或伍万元整)三.本案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审:现在由被告针对原告的起诉作答辩。
被代:原告诉称情况属实,但被告无力偿还。
审:原告举证原代:证据1,续借条一份,拟证明2014年12月1日之前,两被告陆续向原告借款本金92万元(或玖拾贰万元整)证据2,委托代理合同1份及发票2份,拟证明原告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费为5万元(或伍万元整)被:无异议。
审:两被告未向本院提供证据。
审:双方有无其他新的证据提交。
原:无被:无审:下面进行法庭辩论。
先由原告发表辩论意见。
原代:尊敬的审判长,在刚才的庭审调查中,我方向法庭出示的书证已经充分证明了本次民间借款纠纷的事实,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符合法律规定。
故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份确凿,请求法庭判如所请。
被:无异议。
审:是否同意调解?原代:愿意被代:愿意审:分别做工作(略),因双方差距太大,法院不再主持调解,择日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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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要 2019年11月19日,原告花溪张翼副食店因被告二王堂红和被告三罗成碧摆放在其门前的炭火复燃而被烧,店内财务损失严重,遂将其物业管理公司花溪大寨物业管理公司和王堂红、罗成碧作为第一、二、三被告人起诉至花溪区人民法院,请求三位被告人作出连带赔偿。 庭审调查 审判长:原告你方诉请的损失具体组成子集金额是否如赔偿金赔偿清单上所示内容一致? 原告:诉请的金额与赔偿清单是一致的。 审判长:请说明直接损失2481103.80元的来源。 原告:审判长,该金额系原告起诉前由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花溪区大队向原告提供的数据,该数据当时未区分,未区分原告及第一被告第二,三被告之间其余损失的金额,那么原告起诉之后向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花溪区大队调取了原告的损失统计。原告实际的直接经济损失为2136658.7元,具体的金额见原告提交的火灾损失统计表。 审判长:建构筑物及装修损失设备及其他财产损失,这些损失的金额都是当时原告自己申报的吗?是原告与消防部门共同清点的,但这个问题呢,刚才第一被告和其余几个被告在质证的时候提到了,我在这里呢,专门上向裁判长做个解释,请您看到损火灾损失统计表的后面有分项。包括第一被告和第二,三被告在内的损失统计表的时间是2019年的11月25日,就请您看第二第一被告。还有第二,三被告罗成碧,王堂红。这几张分项的财产损失统计表,他们是2019年的11月25日,那么他们的这个损失呢,我们不清楚是怎么样的一个申报情况,但是并不是在火灾当天与确认的,是火灾之后六天与确认的。但是,原告的全部损失确认的时间是2019年的11月19日,也就是火灾当天我再看见的当天进行确认的。并不是原告申报的是原告同同消防人员在现场进行清点,在现场进行清点,消防人员清点完毕之后,对具体的损失予以统计产生的结果。同时,2019年11月19日,消防部门还对现场进行了勘验。那么在进行现场勘验和对原告方的损失进行统计的时候,包括本案的第一被告。法定代表人及第二,三被告及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均在场。 审判长:营业利润损失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的? 原告:从2019年11月19日开始,火灾发生是19日。 审判长:计算到2020年3月19日是吗? 原告:实际上,在我们起诉的时候,我们是按照每个月的营业利润70350元一下计算四个月。开始发生次日开始计算,按每个月70350元计算,计算到2020年的3月19日。 审判长:这是暂时计算?之后也是按照70350元开实际计算到赔偿完毕是吗? 原告:是的,之后的也按每月70350元计算到赔偿完毕。 审判长:70350元是你方估算的吗? 原告:是我方根据以前年度实际经营利润估算的,因我方全部会计凭证,收银系统已经在本次火灾事故中全部烧毁。 审判长:原告,从2019年11月19日起,门面至今一直都没有使用,是不是没有使用? 原告:无法使用。现在门面的状况是什么?张艺副食店这个门面的状况是什么? 原告:您说的状况是指的是权力上状况,还是现实中的? 审判长:现实状态是什么样子? 原告:嗯,现在的状态就是由于火灾造成了大面积的这个货品的烧毁以及烧损。那这个店面的话已经成为一个潍坊,由于在火灾中取出时,消防部门进行灭火消防这个烈火。房屋的话,已经存在了这个使用的安全隐患,现在无法使用。 审判长:现在还是保持着被火烧完现场的状态呢,还是被人为的挪动过? 原告:火灾勘验完毕后,现场我们是没有动过,但是呢,中间有两次发生了盗窃行为,我们报了案,但现在现场基本上是封存的,基本保持当时的当时的那个状况,基本保持当时的状况。 审判长:原告的租金交到什么时候? 原告:租金交到2019年12月31日,交给第一被告的年租金是280800元,交到了2019年12月31号。 审判长:之后就没有交过哈? 原告:之后没有再交。 审判长:那你们的租金损失是怎么计算的呢? 原告:我们同样是与营业损失计算的时间是一样的。计算的期限是从2019年的11月19日计算到2020年3月19日,按照年租金280800进行的计算,但是我们的租金确实只交到了2019年12月31日。 审判长:2019年1月1号到2020年3月19号的确没有调出去了,是吧? 原告: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19日的确没有交租金。
审判长:被告一,该门面暗色的门面有没有产权证? 被告一:没有产权。是根据 101号文件搭建的钢架结构房交由我出租经营。 审判长:是否安排保安值班? 被告一 :保安的职务范围是停车场,不是门面。
审判长:原告,你方要求几被告承担责,承担的是什么责任,依据在哪里? 原告:首先是王堂洪罗村碧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原因。本案。经消防部门认定,起火的缘由是罗成碧宇,王堂红经营的经营的烧烤摊碳火复燃所引起的。那么该二人是本次火灾起因的直接人,直接责任人该了人就未成年人,他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要监护人应当共同承担责任,这是第一个第二个呢,第二个呢是,最大火灾直接起因是由于干扰的人,但是,但是我们认为我们认为第一被告在本次财产损害当中实施了共同形成的行为就是就是这个。该案发的火灾地域本身是不允许摆放烧烤摊位的,而且他面临的本身就直接是。消防通道消防通道,那么第一被告在?第二第三被告王涛红,罗盛碧并不摆放烧烤味的情况下,允许他摆放烧烤摊位,并且将该烧烤摊位摆放的地点指定在原告超市的门口是导致。这一次财产损害结果的另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因此因此因此我们觉得啊,第一被告与第二,三预计,其余被告应该是。共同实施的侵权行为造成了原告的损害,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条应当承担共同赔偿损害的责任,也就是连带赔偿责任。 审判长:王堂红、罗成碧,你们摆摊有没有向大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交过租赁费? 被告二、三:交过,每月交500元。 被告一:这500元是管理费、卫生费和电费,不是租赁费。 审判长:王堂红、罗成碧,你们摊位的位置是物业公司指定的吗? 被告二、三:是的。 被告一:我们是指定了摊位,但他们摆放炭火的地方不是我们指定的。 审判长:王堂红、罗成碧,你们的炭火一直堆放在那的吗?物业公司有没有来说不准堆放在哪? 被告二、三:他们没说过,超市也没说过。 审判长:各位对起火的原因是炭火复燃,各方有无异议? 原告:无异议。 被告一:无异议。 被告二、三:有异议。 审判长:王堂红、罗成碧,你们是什么时候开始在案发地开始做烧烤生意的? 被告二、三:2019年4月份。 审判长:各方对案件事实部分还有没有补充的? 被告一、二、三:没有 辩论环节 原告:原告认为,原告本次财产的损害系由第一至三被告造成的,应当由上述被告承担连带的共同偿还责任赔偿责任。原告的聚损失包包含直接经济损失,经营利润损失,房租损失和房屋检测费的损失,其中其中原告的直接经济损失是经过贵阳市消防部门认定的,有210余万元,210万元这一部分直接的经济损失应当有其余全部被告共同赔偿。第二,原告的经营损失是因为本次火灾导致原告所经营的超市无法继续经营。原告在火灾之前每个月的经营收益大约为7万元。因此,原告按照70350元的收益进行的估算,计算的时间是暂时计算至2020年3月19日。第三,原告向第一被告缴纳了缴纳了2019年整年的房租,房租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到期,那么原告自2019年11月19日火灾发生之后,并没有在实际使用。因此,相应的房租损失应当由,全部被告予以赔偿。第四,原告在火灾发生后对对暗色的门面的安全性进行了检测。为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而进行的检测,发生了房屋检测费45000元这一部分。损失同样是由于由于本案的被告引起的火被告引起的火灾而导致的,也应当有本案的其余被告予以偿还。第一轮辩论意见暂时到此为止。 被告一:我方对原告的诉请金额是否具有合法性、真实性提出质疑。 第一,针对原告的直接经济损失210万元是他自行申报的,原告提出火灾被扑灭以后消防大队与其一起清点的,但是原告却没有提供消防大队给出的书面清点结果,这个210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就是原告自行申报的,没有第三方检测机构给出证明。而且原告直接损失清单第一项中的现金损失7万元的真实性我持以怀疑。大家都知道,像这种小规模的超市一般不会放7万元这么多的现金的。所以我请求法院不支持原告210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第二,营业利润损失,原告说每月平均利润7035元,但是到现在没有看到任何证据能证明,我国民诉法是谁主张谁举证,难道还要我来帮你举证吗?所以我认为利润损失不应当得到人民法院的认可。第三,租金损失。刚刚原告说2020年的租金他没有交,既然没有交,哪来的损失啊?所以93600元根本不成立。第四,关于他的房屋检测费的45000元。这个我们在庭审举证的时候就讲清楚了,他只交了一份合同,但并没有给出检测机构给出的发票。大家知道签了合同就不一定做履行合同。 还有就是针对责任有一个分摊的问题。首先我们认为哈这个责任我方认为负责任的主要部分为本案的原告。首先第一件理由,本案的原告没有履行自己的管理职责,疏忽大意。那么他门面堆放了易燃物品。作为原告方,他应该确认到这个安全性。二是烧烤摊啊,不是别的。这是一个很明显的一个危险带电的危险性质的物品,他作为本案的原告。没有尽到这些管理,那么我们在庭审质证的时候,对于这个管理职责,我们已向人民法院提交了我方与原告双方签订的这个租赁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