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预算的原则
政府预算管理-第2章++预算原则与范围

预算原则 准财政活动 政府负债和财务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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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预算的一般原则
1 法定授权 2 全面性 3 年度基础 4 法定程序 5 未来导向 6 预算透明度 7 绩效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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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法定授权
政府的一切活动,包括征集收入和实施开 支,都必须在法律框架下实施。
CR到期后,相关的拨款法若还没有出笼,可以 提出新的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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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出现以下两种情况,有些部门只能关门,有关项 目必须停止,工作人员只能回家。
总统对国会通过的某些拨款法案拒签,而国会又不愿妥协, 可以不提CR,总统也无计可施;
国会提出CR,总统希望加大压力迫使国会让步、拒签CR。
政府部门因拨款而关门,该部门不得行使日常职能, 提供例行服务,不能开支,不得签新合同。 要害部门或出现紧急状态除外——国防、公共卫生 与安全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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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预算:将资源的增量与产出或其他结果 的增量明确联系起来。
即以结果为导向,预算资源的分配与绩效指 标相联系。
区分绩效预算与绩效导向 绩效是目标,绩效预算只是达到这一目标 的手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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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准财政活动
预算全面性、透明度和其他预算管理的一 般原则都要求确认、计量和报告公共部门 的准预算过程
准财政活动:具有预算(财务)含义,但不 同于明确的财政活动,准财政活动往往通过 简单的行政决定执行,通常未在预算文件中 报告。
发展中国家和转轨国家,“重建预算”的一 项重要任务就是确保预算的全面性——核心 是将主要的准财政活动纳入到预算管理中, 并确保必要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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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授权
规划(活动)授权:政府行政部门执行 的所有规划必须获得立法机关的授权。
国家预算管理体制

(二)部门预算的内容
部门预算是以部门为依托,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将预算 落实到每一个具体部门。各部门预算由本部门所属 各单位预算和本部门机关经费预算组成。
四、实行政府采购制度
(一)政府采购制度的含义 (二)我国政府采购法的基本内容
我国政府采购法的基本内容:
1、《政府采购法》的宗旨和原则 2、政府采购当事人 3、政府采购方式 4、政府采购程序和政府采购合同 5、政府采购的对外开放要循序渐进 6、财政部门在政府采购中的职责
一、我国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
1.有关预算草案编制时限的规定不科学,影响了编制质量。 2.采用“基数加增长”即增量预算的方法来编制预算。 3.按经济性质编制预算,不利于支出的控制。一是预算职能被部 门肢解。最突出的是基本建设预算和科技部门的预算以及行政经费预 算。各部门的基本建设预算由发改委负责,科研经费预算由科技部负 责,行政单位的工资和经费预算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预算职 能被肢解,财政对部门预算的控制十分困难。其结果是,财政部很难 说清楚一个部门一年到底花了多少钱。二是由于按资金性质编制预算 和进行资金管理,一个部门可以同时向财政部的几个司局要钱,经常 出现重复支出的现象。 4.分预算内、外编制预算,使预算失去完整性。
1。在明确市场经济下政府职能边界的前提下划分政 府职责范围。一级政府,一级预算,自求平衡。
2。在收入划分上实行分税制,分税、分管和分征相 结合
3。 预算调节制度一般建立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
(二)收支划分的基本理论依据
收支划分的基本理论依据 :
1、社会公共需要或公共物品的层次性 支出:公共品的层次性 收入:税种的覆盖范围和调节功能 2、集权与分权关系
1。级次: 一级政府、一级财政、一级预 算 (五级财政)
财政学

《财政学》复习题一.名词解释1、公共财政:是指国家或政府的一种经济行为或经济现象。
(也可解释为,国家或政府为市场提供公共服务的分配活动或经济活动,它以市场的基础作用为基点,以市场失灵理论为依据,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政类型和模式。
)2、市场失灵:是指市场在资源配置的某些方面是无效率的或是缺乏效率。
3、购买性支出:购买性支出直接表现为政府购买商品或劳务的活动,包括购进日常政务活动所需的或用于国家投资所需的商品和劳务的支出。
4、国家预算:国家预算也称为政府预算,是政府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
5. 转移性支出:转移性支出是政府根据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政策,通过特定方式向企业部门和个人家庭部门单方面转移财政资金的支出,它是一种政府对企业和个人的无偿支付,直接表现为资金无偿地、单方面地转移。
6.国家预算法:。
国家预算法是国家预算管理的法律规范,是组织和管理国家预算的法律依据。
它的主要任务是规定国家立法机关和政府执行机关、中央与地方、总预算和单位预算之间的权责关系和收支分配关系。
7.国债负担率:是指国债余额和当年国民生产总值的比率。
这一指标是衡量经济总规模对国债承受能力的重要指标。
8.财政政策:财政政策是指一国政府为实现一定的宏观经济目标而调整财政收支规模和收支平衡的指导原则及其相应的措施。
9.瓦格纳法则: 是指随着人均收入的增加,公共支出必将随之增加,同时,由于财政活动是为了筹集履行政府职能所必需的资金,因而,财政活动必然追随各个时期的政府活动范围和种类的变化而变化,既然政府职能的扩大已经成为客观规律,那么,政府支出必然出现增长趋势。
10.BOT: 是指建造-运营-转让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方式。
其基本运作程序为:由政府与私人资本签订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授权签约方的私人企业承担该基础设施的融资、建设和经营,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内,项目公司向设施的使用者收取费用,用于收回投资成本,并取得合理的收益,特许期结束后,签约方的私人企业将该项基础设施无偿转让给政府。
第四章 _国家预算

(3)把国债收入作为资本预算的正常收入项目,使得资
本预算总是平衡的,只有经常预算的收支才可能有差额。
税收收入 经常收入 非税收入 经常预算 行政性收费收入 专项收入 其他收入等
经常支出
国防支出 行政管理支出 事业发展支出 社会保障支出 专项支出 付息支出 其他支出等
经常性预算结余 政府预算 资本收入 各项基金收入 资本性收入 国有资产收益 债 务 收 入 ( 包 括 国 内 债 务 收 入 和 国 外债务收入) 基本建设支出 挖潜改造支出 科技三项费用 流动资金 支援农业生产支出等 债务本金支出
4.法治性
指是立法机构所通过的政府预算具有法律效力,违背 政府预算就是违法行为,任何人违背政府预算都必须受到 法律的追究和制裁。 起讫时间,通常为一年。预算年度有历年制和跨年制 两种形式:历年制是按公历年。跨年制大致可分为以下三 种主要的形式:
5.年度性
(1)从当年4月1日起至次年的3月31日止——英国、加拿 大和日本等国 (2)从当年7月1日起至次年6月30日止——瑞典、澳大利 亚等国 (3)从当年10月1日起至次年9月30日止——美国
2.预算编制的一般程序
政府最高行政机关决定预算编制的方针政策
2.预算编制的一般程序 各部门、各单位具体负责编制预算。
财政部门的汇总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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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复式预算
单式预算V.S.复式预算
1.单式预算V.S.复式预算 1)单式预算 在预算年度内,将全部的财政收入与支出汇集编入单 一的总预算内,而不去区分各项或各种财政收支的经济性 质。 其优点是把全部的财政收入与支出分列于一个统一的 预算表上,单一汇集平衡,从整体上反映了年度内政府总 的财政收支情况,便于立法机关审议批准和社会公众的了 解,简便易行。 主要缺点:没有把全部的财政收入按经济性质分列和 汇集平衡,不便于经济分析和有选择地进行宏观经济控制。
财政法律制度

第四章财政法律制度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一、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我国目前预算法律制度主要有《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一)《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是我国第一部财政基本法律,是我国国家预算管理工作的根本性法律,是制定其他预算法规的基本依据。
全文共11章79条。
(二)《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由国务院于l995年11月22日颁布,是《预算法》有关规定的具体和细化。
该条例共8章79条。
二、国家预算(一)国家预算的概念也称为政府预算或公共预算,是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国家年度财政收支计划,是国家进行财政分配的依据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1.国家预算的概念国家预算是政府的基本收支计划,是政府分配财政资金的重要工具。
内容上:将财政收支活动记载在收支分类表中,反应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程序上:国家预算的编制是政府对财政收支的计划安排国家预算的执行是财政资金的筹措和使用过程国家决算时国家预算执行的总结。
2.国家预算的原则(1)公开性;国家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必须采取一定的形式公之于众。
(2)可靠性;每一收支项目的数字指标必须依据充分确认的资料,进行科学计算。
(3)完整性;该列入国家预算的一切财政收支都要反映在预算中,国家允许的预算外收支,也应在预算中有所反映。
(4)统一性;各级政府都设有财政部门,也有相应的预算,各级共同组成统一的国家预算。
这就要求设立统一的预算科目,每个科目都要严格按统一的口径、程序计算和填列。
(5)年度性。
指预算收支起讫的有效期限,通常为1年,我国为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国家预算的作用1.财力保证作用;2.调节制约作用;3.反映监督作用。
(三)国家预算的级次划分1.一级政府一级预算。
2.按照收支管理范围分为:总预算和部门预算3.我国的国家预算共分为五级,具体为:(1)中央预算;(2)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3)地市级(设区的市、自治州)预算;(4)县市级(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预算;(5)乡镇级(乡、民族乡、镇)预算。
财政学第四章第1节 国家预算

例提留,年初不规定具体用途,等到需要紧 急用款时,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批,方可动用。
5.对预算执行的检查、监督与分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中央和地方预 算、决算进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 本级和下级政府预算、决算进行监督。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对本级预算、决算进 行监督。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有权就预算、决算中的事项组织调查。
财政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中央预算草案后的 30日内批复中央各部门预算。 中央各部门在财政部批复本部门预算之日起15日内, 批复所属各单位的预算。 在财政经济委员会会议进行初步审查、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会议进行审查时,财政部要派有关负责人到 会,对预算草案作出解释。
(三)政府预算的执行
1.政府预算的执行的重要地位 预算执行是整个预算工作程序的重要环节。 收入入库、支出拨付以及预算调整都必须按照法律和 有关规定的程序进行。
4.政府预算执行中的调整与平衡 预算调整是预算执行的一项重要程序。 预算调整,必须经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 审查和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调整预算。 科目经费流用: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支出,不同 科目间需要调整使用的,必须按财政部的规定报经 批准。
预备费:各级政府按照预算支总额的一定比
各级政府在每一预算年度内至少二次向本级人民代
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作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各级政府监督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下级政府应当 定期向上一级政府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级各部门及其所 属各单位预算的执行;并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 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各级政府审计部门对本级各部门、各单位和下级政 府的预算执行、决算实行审计监督。
会计从业习题集新增加的内容

第二篇会计基础第一部分第二章一单项选择题1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 )A 会计科目B会计主体C 会计要素D 会计对象答案一单选题1答案B解析:根据会计要素的定义,会计要素是对会计对象进行的基本分类,是会计核算对象的具体化.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一、单选题42.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A。
3 B。
5C。
7 C。
1043。
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的时间是()。
A.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B。
收到货款时C。
产品发出时D.合同签订时51.申请人对各级国家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申请行政复议.A。
国家税务总局B.其上一级仲裁机构C.其上一级税务机关D.该税务局的本级人民政府二.多选题55。
单位和个人在使用发票时,错误的行为有()A.转借他人发票监制章B.折旧使用发票C.扩大发票使用范围D.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56.开具发票时应按号码顺序填开,并且要求()A.填写项目齐全B。
内容真实C.字迹清楚 D.电报收据三.判断题61。
印制发票应使用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专用品。
()62。
税务机关在发售发票时,禁止向购票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63。
对无固定经营场地、临时取得应税收入或者财务制度不健全的纳税人需要发票的,可以到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申请代开发票。
()答案:一、单选题41【答案】B【解析】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给发票领购簿.42【答案】A【解析】单位各个人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才能开具发票。
51【答案】C【解析】申请人对各级国家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国家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二、多选题55【答案】ABCD【解析】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1)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3)折本使用发票;(4)扩大发票使用范围;(5)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56【答案】ABC【解析】开具发票时应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性复写或者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财经法规第四章含答案

财经法规第四章例1. 关于我国的预算法律制度,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预算法律制度是调整国家进行预算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B.预算法律制度在财政法的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C.现行的预算法为1994年3月2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D.《预算法实施条例》是国务院制定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答案:ABC。
原因:《预算法实施条例》是国务院制定并颁布的,由人大审议的都是XXX法。
例2. 国家预算的原则包括()。
A.公开性B.完整性C.统一性D.法律性答案:ABC。
原因:国家预算原则是指国家选择预算形式和体系应遵循的指导思想,也就是制定政府财政收支计划的方针。
国家预算原则包括公开性、可靠性、完整性、统一性和年度性。
例3. 国家预算既是保障国家机器运转的物质条件,又是政府实施各项社会经济政策的有效保证,体现的是国家预算的()。
A.制约作用B.反映监督作用C.财力保证作用D.调节作用答案:C。
例4. 我国国家预算体系中不包括()。
A. 中央预算B. 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C. 乡镇级(乡、民族乡、镇)预算D.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派出机关答案:D。
例5.下列国家预算中有关中央预算表述正确的是()。
A.由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铁道部+科学院)B.中央预算包括地方向中央上解的收入数额(收)C.中央预算包括中央对地方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数额(支)D.中央预算不包括军队和政党组织的预算答案:ABC。
原因:中央预算是指中央政府预算,由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
中央预算包括地方向中央上解的收入数额和中央对地方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数额。
其中,中央各部门是指与财政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和社会团体;直属单位是指与财政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企业和事业单位。
例6.下列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预算职权表述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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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预算的原则1、公开性,其反映政府的活动范围、方向、政策,与全民利益息息相关,因此国家预算及执行情况必须采取一定形式公开。
2、可靠性,预算数字必须采用科学的方法,依据充分确实的资料得出。
不得假定、估算、更不得任意编造。
3、完整性,国家的一切财政收支都要列入预算,不得打埋伏、造假账、预算外另列预算。
预算外收支也应在预算中有所反映。
4、统一性,虽一级政府设一级预算,但所有的地方预算连同中央预算一起共同组成了统一的国家预算。
因此要求设立统一的预算科目,每个科目都应按统一的口径、程序计算填列。
5、年度性,按法定年度编制国家预算,要反映全年的收支活动,不允许不属于本年度财政收支的内容列入本年度国家预算。
(二)国家预算的作用1、财力保证作用(国家预算最根本作用)2、调节制约作用3、反映监督作用(三)国家预算的级次划分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我国国家预算分为五级,具体包括:中央预算、省级预算、地市级预算、县市级预算、乡镇预算。
其中,对于不具备设立预算条件的乡、民族乡、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可暂不设立预算。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派出机关,根据本级政府授权进行预算管理活动,但不作为一级预算。
(四)国家预算的构成根据国家政权结构和行政区划的不同,分为中央预算、地方预算、各级总预算和部门预算、单位预算。
各级预算都要实行收支平衡原则。
1、中央预算:指中央政府预算,由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
中央预算包括地方向中央上解的收入数额和中央对地方返还或补助的数额。
2、地方预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算组成。
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同)的预算组成,包括下级政府向上级政府上解的收入数额和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返还或给予补助数额。
3、总预算:指政府的财政汇总预算。
各级政府总预算由本级政府预算和汇总的下一级政府总预算级成,由财政部门负责编制。
若下一级政府只有本级预算的,则下一级政府总预算即指下一级政府的本级预算,没有下一级政府预算的,总预算即指本级预算。
如:乡级预算没有下一级预算,因而其总预算就是指它的本级预算。
4、部门单位预算:指部门、单位的收支预算。
各部门预算由本部门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本部门机关经费预算,应纳入本部门预算。
部门单位预算是总预算的基础,其预算收支项目比较详细和具体,由各预算部门和单位编制。
部门预算是市场经济国家财政预算管理的基本组织形式。
三、预算管理的职权(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1)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3)改变或撤销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策的不适当的决议。
(小结:审查权、批准权、改变撤销权)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1)审查本级总预算草案及本级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3)改变或撤销本级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
(4)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3、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1)监督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2)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3)审查和批准中央决算;(4)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5)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小结:监督权、审查批准权、撤销权4、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负责:(1)监督本级总预算的执行(2)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3)审查和批准本级政府决算(4)撤销本级政府和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和决议。
小结:监督权、审查批准权、撤销权5、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1)审查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监督本级预算的执行;(3)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4)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5)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
(二)各级政府的职权1、国务院职权:(1)编制权。
国务院有权编制中央预、决算草案,有权编制中央预算调整方案(2)报告权。
国务院有权向全国人大作关于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有权将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送备案的预算汇总后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向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情况。
(3)执行权。
国务院有权组织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4)决定权。
国务院有权决定中央预算预备费的动用(5)监督权。
国务院有权监督中央各部门和地方政府的预算执行(6)变更撤销权。
国务院有权改变或撤销中央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三)各级财政部门的职权1、财政部职权:(1)具体编制中央预算、决算草案,(2)具体组织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3)提出中央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4)具体编制中央预算调整方案,(5)定期向国务院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情况。
小结:具体编制、具体执行、提出权、报告权(四)各部门、各单位的职权1、各部门的职权(3条)(1)编制本部门预算、决算草案(2)组织和监督本部门预算的执行(3)定期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2、各单位的职权(4条)(1)编制本单位预算、决算草案(2)按照国家规定上缴预算收入(3)安排预算支出(4)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四、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一)预算收入预算收入划分为中央预算收入、地方预算收入以及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
预算收入形式:1、税收收入,是预算收入的最主要部分,。
2、依规定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3、专项收入,如:铁道专项收入、征收排污费收入、电力建设基金收入等。
4、其他收入,包括规费收入、罚没收入等。
(二)预算支出预算支出分为中央预算支出和地方预算支出中央预算支出:按照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由中央财政承担并列入中央预算的支出,包括中央本级预算支出和中央返还或补助地方支出。
预算支出形式包括:1、经济建设支出2、教、科、文、卫、体等事业发展支出3、国家管理费用支出4、国防支出5、各项补贴支出6、其他支出五、预算组织程序预算组织程序包括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调整。
(一)预算的编制国务院应及时下达关于编制下一年度预算草案的指示。
编制预算草案的具体事项由财政部门负责部署。
1、预算年度我国国家预算采取的是公历制。
《预算法》规定,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预算草案的编制依据中央预算和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应当参考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收支预测进行编制。
各级政府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的依据包括:(1)有关的法律和行政法规;(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中长期计划以及有关的财政经济政策;(3)本级政府的预算管理职权和财政管理体制确定的预算收支范围;(4)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5)上级政府对编制本年度预算草案的指示和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的依据包括:(1)有关法律、行政法规;(2)本级政府的指示和要求以及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的部署;(3)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责、任务和事业发展计划;(4)本部门、本单位的定员定额标准;(5)本部门、本单位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
3、预算草案的编制内容中央预算的编制内容:(1)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2)上一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3)返还或者补助地方的支出;(4)地方上解的收入。
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的编制内容:(1)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2)上一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3)上级返还或者补助的收入;(4)返还或者补助下级的支出;(5)上解上级的支出;(6)下级上解的收入。
(二)预算的审批中央预算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预算批复:各级政府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向本级各部门批复预算。
各部门应当及时向所属各单位批复预算。
(三)预算的执行预算执行,是组织实施本级权力机关批准的本级预算中筹措预算收入、拨付预算支出等活动。
预算执行的主体包括各级政府、各级财政部门、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国家金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预算法》规定:各级预算由本级政府组织执行,具体工作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
(四)预算的调整预算调整是正常的活动,但它又是对已经产生法律效力的预算的变动,因此必须严格依法进行,任何政府或部门不得擅自变动预算。
各级政府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
中央、县级以上地方、乡镇调整方案由谁批准?六、决算决算:是指对年度收支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是预算执行的总结,是国家管理预算活动的最后一道程序,由决算报表和文字说明两部分构成。
决算草案由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在每一预算年度终了后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时间编制。
编制决算草案的具体事项,由国务院财政部门部署。
国务院财政部门编制中央决算草案,报国务院审定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编制本级决算草案,报本级政府审定后,由本级政府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乡、民族乡、镇政府编制本级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七、预决算的监督预算监督的分类:按时间先后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
按照监督的内容分为对预算编制的监督、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对预算调整的监督、对决算的监督。
按照监督主体分为:各级权力机关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预算、决算进行的监督.各级政府对下一级政府预算执行的监督.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对本级各部门、各单位和下一级财政部门预算执行的监督.以及各级政府审计部门对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情况实行的审计监督。
第二节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一、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构成(一)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是规范我国政府采购活动的根本性法律,也是制定其他政府采购法规制度的基本依据。
(二)政府采购部门规章目前,国务院尚未出台政府采购方面的行政法规,但财政部等部门出台了相关政府采购方面的部门规章。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三)政府采购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二、政府采购的概念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一)政府采购的主体范围采购主体: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我国国有企业不属于政府采购的主体范围。
(二)政府采购的资金范围采购资金性质是确定采购行为是否属政府采购制度规范范围的重要依据。
政府采购资金为财政性资金,按现行规定,财政性资金是指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以及与财政资金相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的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