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栋长管理办法
工程楼栋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楼栋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楼栋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公共设施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工程楼栋的管理和使用单位,包括经营单位、开发单位、物业管理单位等所有相关单位。
第三条工程楼栋管理应遵循“安全、文明、健康、有序”的管理理念,加强楼栋安全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保障住户权益。
第四条工程楼栋管理应依法、依规经营,秉承“服务为先、管理为本、效益为宗”的原则,推动楼栋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五条工程楼栋管理单位应制定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相应的管理办法,明确各项工作职责和权限,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第六条工程楼栋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相关管理人员队伍,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资料,确保管理人员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工程楼栋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台账和档案管理制度,保证信息准确、完整、及时,做到一目了然。
第八条工程楼栋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楼栋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安全可靠。
第九条工程楼栋管理单位应加强对住户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住户的管理意识和安全意识,共同参与楼栋管理工作。
第三章管理措施第十条工程楼栋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值班制度,24小时值班,随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确保楼栋安全。
第十一条工程楼栋管理单位应实行定期巡查制度,对楼栋设施、环境等方面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工程楼栋管理单位应建立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应急响应及时有效。
第十三条工程楼栋管理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隐患不留痕迹。
第十四条工程楼栋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对住户的投诉要及时处理,做到公平、公正、快速解决。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工程楼栋管理单位应接受相关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第十六条相关监督部门应对工程楼栋管理单位的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和评估,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确保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小区单元长工作制度

小区单元长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维护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单元长是指在小区内负责一定楼栋、单元或者区域的业主代表,是业主与物业公司、社区管理部门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单元长应当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责任心和公共意识,积极履行职责,为小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条单元长工作制度的目标是:建立和完善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体系,提高小区业主的生活质量,营造和谐、安全、文明的小区环境。
二、单元长的产生和职责第五条单元长的产生:由所在楼栋、单元或者区域的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六条单元长的职责:1. 代表业主与物业公司、社区管理部门沟通,反映业主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小区内的有关问题。
2. 督促物业公司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对物业公司的服务进行监督和评价。
3. 组织和参与小区内的公共活动,促进业主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4. 协助社区管理部门维护小区内的治安、消防、环境卫生等秩序。
5. 定期向业主通报小区管理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和评议。
三、单元长的工作流程第七条单元长在接到业主的投诉或者建议后,应当在24小时内进行调查和了解,并将情况反馈给业主。
第八条单元长在发现小区内的安全隐患、环境卫生等问题时,应当及时通知物业公司或者社区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第九条单元长在组织小区内的公共活动时,应当提前向业主发出通知,并报告活动成果。
第十条单元长在工作中需要业主配合的,应当积极与业主沟通,争取业主的支持和理解。
四、单元长的待遇和保障第十一条单元长的工作属于志愿者服务,不享受工资待遇。
但物业公司应当为单元长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
第十二条单元长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权拒绝任何侵害小区利益的行为,并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三条单元长因履行职责受到业主或者第三方侵害的,可以向物业公司或者社区管理部门寻求帮助,并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楼栋长产生办法及管理方法

楼栋长产生办法及管理方法某某小区楼长产生办法及楼长群管理方法一、组织性质楼长由本栋楼全体业主选举产生并代表其行使权力、接受本栋楼全体业主监督。
对业委会全体人员履职状态进行监督的组织。
二、楼长的职责及产生条件及津贴:(一)楼长职责1.收集本栋楼所有业主信息,登记造册,便于及时沟通,签署授权协议,及时、妥善地保管相关信息,便于行使权力;2.收集所在区域(楼长所在楼房及公共区域)需改善信息,提交至业主委员会;3.提醒业主委员对所提交问题的及时跟进;4.如所提交问题不能得到业委会的及时反馈,不定期召开所有楼长开会,对业主委员开展信任投票,代表全体业主行使罢免权利会委员以及候选人推荐权利。
楼长任职说明楼栋长无需与业委会同步换届,但出现下列情况,楼栋长人选将在中途更换:(1)任楼栋长期间,经常外出,不能胜任工作的;(2)楼长会议连续2次不能才加的;(3)本楼栋内1/3业主不满意楼栋长工作的。
(二)楼栋的划分及楼长数量原侧上每栋楼房自由选举出1名楼长,其中卡梅尔小镇30栋,藏龙新城12栋,共计楼长42名。
(三)楼栋长产生条件1、本栋楼长对本栋楼全体业主负责,接受本栋全体业主监督;2、楼长在所居住楼栋的居民中产生,不分居住人员和租住人员。
但要求租住人员租住时间至少要保持在1年以上。
3、年龄要求在25-65岁之间,文化程度不限,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表述能力。
4、有热心、有奉献精神,愿意为社区的建设和发展、社区居民服务,做事认真积极。
5、由业主自荐或本楼栋内业主推荐,自荐和推荐人数大于1时,楼栋长候选人在本栋内公示(公示周期不少于1周),公示期后由本栋业主投票产生(少数服从多数)。
(五)楼栋长任职期间经济补助问题楼长时一种荣誉性的职位,无薪但有一定的补助,补助标准3000元/年度,资金来源:楼长群的群主按每业主40元/年度得标准收取(在业主公共区域经营收益中扣除即可),结余作为每年的开会经费。
三、新、老楼长交替期限(一)老楼栋长因各种原因不能继续履职的,需及时向楼长群的群主提交申请,由群主安排信息告知及新楼栋长选举;(二)老楼栋长应在工作交接3日内将本栋业主资料、信息与新楼栋长进行交接。
对楼长的规章制度

对楼长的规章制度一、居民行为规范:1.入住规定:所有新入住的居民需要向楼长登记,并提交相关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等。
同时需要缴纳一定的入住押金,作为日常维护费用,遵守业主委员会的规定。
2.日常生活:居民在楼内和公共区域需要保持干净整洁,不随意乱扔垃圾,不在楼道内堆放杂物,不影响其他居民的正常生活。
3.音量控制:居民在楼内不能大声喧哗,不得在半夜时分大声播放音乐或电视,影响其他居民的休息。
4.设施维护:居民需要爱护楼层设施和公共设施,不得私自破坏或改造,如有损坏需要及时报告楼长或物业管理处进行维修。
5.安全管理:居民需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定期参加消防演习,不得在楼道内乱停车或设置障碍物,确保楼道畅通。
6.社区活动:楼长将定期组织社区活动,居民可以自愿参加,如有异议可以提出,但不得干扰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楼宇设施管理规定:1.电梯管理:居民不能私自操作电梯,应按照指定按钮乘坐,禁止从电梯顶部或底部进入,防止发生事故。
2.楼梯使用:楼梯为紧急疏散通道,禁止私自摆放杂物,确保楼梯通畅,不得堵塞,以防发生危险。
3.门禁系统:居民需要随身携带门禁卡,不得将卡片借给他人使用,避免安全隐患。
4.公共区域使用:居民可以使用公共区域,但不得私自改动或破坏,如有损坏需要赔偿。
5.保洁工作:楼长将和物业公司合作,定期请保洁人员对楼宇进行保洁工作,但居民也需要自觉保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或乱扔垃圾。
6.绿化管理:居民不得随意破坏公共绿化,不得乱涂乱画,不得在花坛内堆放杂物,保持小区环境整洁美丽。
三、违规处罚规定:1.轻微违规:如大声喧哗、乱扔垃圾等轻微违规,楼长将进行口头警告,并通知物业管理处备案。
2.严重违规:如破坏公共设施、私自改造、阻碍消防通道等严重违规行为,楼长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并报告业主委员会进行处理。
3.累计违规:居民若多次违规,楼长有权决定终止居民的入住资格,并要求其搬离楼宇,不得再次入住。
四、其他规章制度:1.投诉处理:居民如有投诉或建议,可以向楼长提出,楼长将认真对待并及时处理,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楼管管理制度

楼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楼宇管理,保障住户的正常居住秩序和安全,维护楼宇设施的完好状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大会决议,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楼管管理公司及其所管理的各类楼宇。
第三条楼宇管理的目标是保障住户的居住安全和生活质量,提供优质的服务,维护楼宇的形象和设施的完好状态。
第四条楼宇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住户的合法权益,提高服务质量,加强消防安全和环境卫生管理。
第五条楼宇管理应当以居住者的利益为核心,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六条楼宇管理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七条楼宇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信访投诉制度和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居民的投诉和求助事务。
第八条楼宇管理应当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的考核和奖惩机制。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九条楼宇管理应当对楼宇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时处理,加强消防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条楼宇管理应当对楼宇内的环境卫生进行定期清洁,加强垃圾分类管理,保障居民的健康生活环境。
第十一条楼宇管理应当对楼宇的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及时修缮损坏的公共设施,确保楼宇的正常使用。
第十二条楼宇管理应当对居民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自觉遵守管理制度和规定,加强社区文明建设。
第十三条楼宇管理应当对楼宇内的秩序进行监管,及时处理居民的投诉和纠纷,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楼宇管理应当对楼宇内的停车管理进行规范,保障车辆的有序停放,维护楼宇的交通秩序。
第十五条楼宇管理应当对居民需求进行调查和分析,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居民的满意度。
第十六条楼宇管理应当对员工进行合理安排和监督,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态度。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十七条楼宇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各项管理工作的责任和程序。
第十八条楼宇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值班制度和巡查制度,加强对楼宇的日常管理和服务。
第十九条楼宇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楼栋长管理办法

楼栋长管理办法(总4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3、不执行楼栋长工作职责的;4、本人申请不愿从事此项工作的。
二、居民楼栋长工作职责1、密切联系本楼栋业主,及时征集和反馈本楼栋业主的意见及建议;主动了解和反映业主的意见和要求,妥善处理好业主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业主排忧解难。
2、代表所属楼栋业主参加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会议,参与议题讨论、决策(需要业主表决事项,必须取得业主签名表决票);3、关心和支持业主委员会工作,同时监督业委会的工作;4、履行本楼栋对物业服务公司工作共性问题的监督职责;5、参与协调处理本楼栋业主内部矛盾,增强业主自律行为管理。
6、了解掌握楼栋内居民家庭基本情况,配合业委会做好楼栋的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登记。
7、配合业委会维护环境卫生,积极组织本楼栋居民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和有利于改善人居环境的绿化、美化等公益活动。
三、要建立激励机制居民楼栋长在业委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要充分发挥楼栋长的作用,明确楼栋长工作职责,安排好楼栋长工作任务,让他们知道干什么、怎么干。
要建立楼栋长激励机制,为他们工作提供一些必要的便利,要开展好优秀楼栋长的年终评选,对于群众公认工作出色的优秀楼栋长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雁湖住宅区业委会2018年4月15日雁湖住宅区楼栋业主代表授权委托书一、所属楼栋:三、楼栋业主代表(楼栋长)职责1、密切联系本楼栋业主,及时征集和反馈本楼栋业主的意见及建议;主动了解和反映业主的意见和要求,妥善处理好业主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业主排忧解难。
2、代表所属楼栋业主参加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会议,参与议题讨论、决策(需要业主表决事项,必须取得业主签名表决票);3、关心和支持业主委员会工作,同时监督业委会的工作;4、履行本楼栋对物业服务公司工作共性问题的监督职责;5、参与协调处理本楼栋业主内部矛盾,增强业主自律行为管理。
楼长管理制度表

楼长管理制度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楼长管理,提高楼宇管理水平,保障业主共有权益,制定本楼长管理制度。
第二条楼长是业主自愿推选或选举产生的具有代表性的楼宇管理人员,负责协调、管理楼内事务。
第三条楼长的产生方式分为业主推选和选举两种方式,由业主大会确定。
第四条楼长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住宅、商业、办公楼宇的楼长管理工作。
第二章楼长的产生和职责第五条楼长的候选人提名由业主自行推荐,经过初选后,向业主大会提出选举资格。
第六条楼长的选举由全体业主自行投票选举产生,选举产生后,由物业公司协助提请登记备案。
第七条楼长的任期为两年,任期结束后,可以继续连任,也可重新选举产生。
第八条楼长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协调解决业主投诉、纠纷事项;(二)负责管理楼宇共有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维修;(三)监督管理公司或物业服务公司的履职情况;(四)定期召开楼长会议,协助业主大会进行决策;(五)开展楼长公益活动,促进邻里关系和谐。
第三章楼长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楼长有权向管理公司或物业服务公司提出建议、要求,并有权参与相关决策。
第十条楼长有权利组织业主共同维护楼宇环境,维权维益。
第十一条楼长有义务向业主大会作出工作报告,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二条楼长有义务协助管理公司或物业服务公司开展工作,保障楼宇内的秩序和安全。
第四章楼长会议制度第十三条楼长会议由楼长主持召集,不定期召开,讨论楼宇管理事务,形成决议。
第十四条楼长会议的决议应当以全票通过,否则视为不通过。
第十五条楼长会议应当制定议程,保证会议效率和质量。
第十六条楼长会议应当形成会议记录,归档保存。
第五章楼长绩效考核制度第十七条楼长在任期内,应当定期进行绩效评估,评定满意度。
第十八条楼长绩效考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工作态度及服务质量;(二)业主满意度调查;(三)楼宇环境整洁和安全状况;(四)共有设施的维护和维修情况。
第六章楼长的辞职和罢免第十九条楼长因故需要辞职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业主大会,经大会批准后方可生效。
楼栋长-考核办法

楼栋长-考核办法(总3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雅山管委会楼栋长考核和奖励办法一、楼栋长的设置及任免(1)设置:社区居民委会楼栋长一楼栋为单位设立。
原则上每50-100户设一楼栋长,社区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和便于管理的要求可以适当调整。
(2)任免:可通过居民推荐、社区委任、个人自荐等多种形式,选聘熟悉社区居民住户情况,热心社区工作,群众反映良好的常住居民,年龄原则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调整楼栋长:长期外出不能胜任工作的,搬迁不在本社区居住的,不配合社区和包户干部展开工作的,本人申请不愿从事此项工作的,履职不好的,群众满意度达不到80%,不能适应楼栋长工作需要的,社区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二、楼栋长工作职责1、积极向辖区居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的意识。
2、配合社区包户干部做好入户摸底工作,做到“楼不漏户,户不漏人”。
3、准确掌握责任区域内楼院、楼栋的户数,每个家庭的基本情况及居住人员(包括常住、流动)的流入、流出、死亡情况。
4、知晓所管辖楼栋的各类矛盾纠纷、房屋出租、热点难点问题等社情动态,如发生紧急突发事件、可疑人员,应立即向社区反馈。
5、加强与居民的交流沟通,及时掌握第一手情况。
协助社区工作人员做好民事调解工作,主动调节邻里纠纷,将可调解的矛盾尽量化解,对于矛盾突出的问题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应及时上报社区。
6、收集、上报责任区域内楼院居民对社区居委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汇总、收集社情民意。
7、按时参加社区召开的楼栋长工作会议,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当好社区的信息员,为创建安定祥和的家园而共同努力。
二、津贴发放标楼栋长每月基本津贴标准为50元;建议社区每月召开楼栋长会,每月由社区包户干部根据考核细则进行考核,按考核成绩百分比发放楼栋长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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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湖住宅区楼栋长管理办法
加强社区楼栋管理是社会稳定的基础,也是社区建设最重要的切入点和落脚点。
搞好楼栋管理,把社区服务工作落到实处,更有利于和谐邻里、文明社区、平安社区的建设。
为此,为加强平安社区、文明楼栋的建设,拓宽联系居民的渠道,进一步充实社区网格,充分发挥居民自治的功能和作用,切实调动居民楼栋长的积极性,参与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雁湖住宅区现将楼栋长管理的有关事项制度制定如下:
一、居民楼栋长的产生及调整
(一)楼栋长选聘条件:
1 、思想觉悟高,责任心强、素质高,热心和支持社区
事务,群众基础好,威信高,身体健康,有充足的时间从事
此项工作的社区常住居民。
2 、居住在本楼栋、本片区的常住居民,年富力强的离
退休老干部、责任心强的年轻志愿者优先、身体健康的老党
员和热心社区工作的居民优先。
3、具备基本的听、说、读、写能力。
(二)楼栋长选聘程序:楼栋长选聘可以通过居民推荐、
个人自荐等多种形式产生,坚持优中选优,配齐配强楼栋长
队伍。
楼栋长由其所代表所在楼栋业主二分之一以上书面选
举同意,即当选楼栋长(楼栋业主代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随时调整楼栋长:
1、长期外出不能胜任工作的;
2、搬迁不再居住在本社区的;
3、不执行楼栋长工作职责的;
4、本人申请不愿从事此项工作的。
二、居民楼栋长工作职责
1、密切联系本楼栋业主,及时征集和反馈本楼栋业主的意见及建议;主动了解和反映业主的意见和要求,妥善处理好业主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业主排忧解难。
2、代表所属楼栋业主参加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会议,参与议题讨论、决策(需要业主表决事项,必须取得业主签名表决票);
3、关心和支持业主委员会工作,同时监督业委会的工作;
4、履行本楼栋对物业服务公司工作共性问题的监督职责;
5、参与协调处理本楼栋业主内部矛盾,增强业主自律行为管理。
6、了解掌握楼栋内居民家庭基本情况,配合业委会做好楼栋的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登记。
7、配合业委会维护环境卫生,积极组织本楼栋居民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和有利于改善人居环境的绿化、美化等公益活动。
三、要建立激励机制
居民楼栋长在业委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要充分发挥楼栋长的作用,明确楼栋长工作职责,安排好楼栋长工作任务,让他们知道干什么、怎么干。
要建立楼栋长激励机制,为他们工作提供一些必要的便利,要开展好优秀楼栋长的年终评选,对于群众公认工作出色的优秀楼栋长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雁湖住宅区业委会
2018年4月15日
雁湖住宅区楼栋业主代表授权委托书
一、所属楼栋:
三、楼栋业主代表(楼栋长)职责
1、密切联系本楼栋业主,及时征集和反馈本楼栋业主的意见及建议;主动了解和反映业主的意见和要求,妥善处理好业主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业主排忧解难。
2、代表所属楼栋业主参加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会议,参与议题讨论、决策(需要业主表决事项,必须取得业主签名表决票);
3、关心和支持业主委员会工作,同时监督业委会的工作;
4、履行本楼栋对物业服务公司工作共性问题的监督职责;
5、参与协调处理本楼栋业主内部矛盾,增强业主自律行为管理。
6、了解掌握楼栋内居民家庭基本情况,配合业委会做好楼栋的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登记。
7、配合业委会维护环境卫生,积极组织本楼栋居民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和有利于改善人居环境的绿化、美化等公益活动。
四、授权业主委托业主代表事项及期限
1、业主代表应当在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会议
前三日,就会议拟讨论的事项征求其所代表的业主意见;
2、需要业主本人投票表决的事项:业主的赞同、反对及弃权的表决票经委托业主本人签字后,由业主代表在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投票时如实反映;
3、其他不需要业主本人投票事项,授权业主代表代为表决。
业主代表参加会议之后,应该在两日内向委托人传达会议决定事项,并说明业主代表投票立场;
4、如果业主本人决定亲自参加会议投票,自动视为撤销当次会议授权;业主向业委会书面提出撤销本授权委托书之时,视为该名业主撤销本授权委托书并立即生效;
5、授权委托期限:自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