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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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爆破的注意事项(三篇)

井下爆破的注意事项(三篇)

井下爆破的注意事项为了实现预期爆破效果,彻底杜绝半爆、拒爆及瞎炮现象的出现,消灭因使用方法不当而导致的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井下爆破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炸药雷管由库房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送时,必须使用耐压和抗冲撞、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盛装,且电雷管和炸药严禁装在同一容器内。

特别强调的是,严禁将雷管装在衣袋中携运。

2.爆破人员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应先将电雷管成束顺好,拉住前端脚线慢慢抽出,且必须将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严禁用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用手拉管体硬拽脚线。

3.在爆破作业地点现场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电雷管由药卷的顶部装入,装入前先用竹、木棍扎眼,扎眼孔径等同于雷管孔径,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直接扎眼。

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

特别强调: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4.打好炮孔装药前,必须首先清除炮眼内的煤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

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

对正向起爆解释为起爆药卷位于柱状装药的外端,靠近炮眼口,雷管底部朝向眼底的起爆方法;反向起爆为起爆药卷位于柱状装药的里端,靠近或在炮眼底,雷管底部靠近炮眼口的起爆方法。

5.考虑到采煤工作面实际使用现状,在使用乳化炸药时以下细节也不容忽视:①当药卷质量存在差异(药卷软硬不一致)时,应选择药态好的(有弹性)做引药;②装药时将药卷逐节推入炮孔,不得用力过大,导致药卷破损而降低爆轰效果;③正向、反向装引爆药卷时,要用手将脚线提起位于炮孔上方,以防炮棍来回活动使脚线外皮破损;④按要求对雷管导通,连线以后再次导通,防止哑炮。

起爆时必须将雷管脚线压紧在放炮器接线柱上,充电至红灯亮时起爆。

严禁将脚线对接已经打开起爆钥匙的起爆器,一是防止产生火花,二是起爆器钥匙打开后,内部放电,电压立即下降,容易出现丢炮。

6.接线完毕即可实施爆破。

当炸药受到雷管起爆能量后,会发生猛烈的化学反应,反应冲击波高速传播,传播速度保持在稳定值时即称为爆轰。

煤矿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煤矿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露天煤矿爆破安全技术措施**爆破有限责任公司二0一八年爆破安全技术措施(1)爆破飞石防护预防措施①在满足工程要求情况下,尽量减少爆破作业指数,并选用最佳的最小抵抗线。

②在设计前一定要摸清被爆介质的情况,详尽地掌握被爆体的各种有关资料,然后进行精心设计和施工。

注意避免将药包布置在软弱夹层里或基础的结合缝上,以防止从这些薄弱面处冲出飞石。

③选择最佳的炸药类型,一般来说,采用低威力、低爆速的炸药对控制爆破飞石比较有利。

④不耦合装药和反向起爆。

⑤在浅眼爆破时,尽量少用或不用导爆索起爆系统。

实践证明,导爆索起爆系统使炮孔起爆的同步性增加,从而增大了同段起爆的爆破能量。

此外,它还容易破坏堵塞的炮眼,减弱堵塞作用,从而产生大量的飞石。

⑥设计合理的起爆顺序和最佳的延期时间,以尽量减少爆破飞石。

⑦装药前要认真复核孔距、排距、孔深和最小抵抗力线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现象,应根据实测资料采取补救措施或修改装药量,严格禁止多装药。

做好炮孔的堵塞工作,严防堵塞物中夹杂碎石。

⑧在控制爆破中,可对被爆体采取严密的覆盖,覆盖材料有草袋、钢丝网、帆布以及装土的袋子等。

⑨在临近重要建筑物、村镇附近的矿山进行二次破碎时,有条件的话,尽量采用机械破碎、水力破碎或高能燃烧剂、静态破碎剂等方法破碎。

(2)爆破飞石防护措施:①为爆区作业人员设置掩体。

②加强个体防护。

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规程,穿着整齐,并佩带安全帽。

③爆源与被保护对象之间设置防护排架,挂钢丝网等以拦截飞石,对被保护对象采取严密的覆盖,以防飞石的破坏。

(3)爆破震动的控制措施为了确保爆区周围人和物的安全以及工业生产的经济性,必须将爆破地震的危害严格地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

对此,主要采取以下方法控制爆破震动危害:①采用深孔松动控制爆破,合理布置爆破连接、起爆网路。

②选用低威力、低爆速的炸药。

限制一次爆破的最大用药量。

选用适当的单位炸药消耗量。

③选用适当的装药结构。

实践证明,装药结构对爆破地震效应有明显的影响,装药越分散,地震效应越小。

井下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井下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井下爆破安全技术措施井下爆破是煤矿、金属矿山等领域中常见的采矿方法之一。

在井下爆破过程中,需要采取多种安全技术措施,以防止可能发生的事故和灾难。

本文将介绍井下爆破的三项主要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钻孔、爆破参数设计和矿井通风,以及这些技术措施的作用和实践。

一、安全钻孔安全钻孔是井下爆破过程中最为基础的安全技术措施,也是防止事故和灾难的首要措施。

安全钻孔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安全距离和角度,以避免爆破过程中出现照片飞溅、冲击波扩散等危险情况。

此外,钻孔也需要采用合适的刻度和模板,以确保钻孔精度和钻孔深度,从而防止爆炸药物的过多或不足,导致爆炸威力过大或过小的情况。

二、爆破参数设计爆破参数设计是井下爆破过程中的核心技术措施,它直接关系到爆破参数的正确性、爆炸效果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在爆破参数设计中,需要根据不同爆破场地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爆炸物质、爆炸方式、爆破参数等,从而确保爆破效果、减少爆炸造成的噪音、震动、管道和设施的损坏,并避免爆炸物质的泄漏和污染等情况。

三、矿井通风矿井通风是井下爆破过程中的另一项重要安全技术措施,它主要是为了保证爆炸所产生的热、烟、气体等等及时排出,以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

在矿井通风中,还需要合理规划风道和出风口的位置和数量,以确保井下人员的安全。

同时,也需要及时清洁井下通风系统中的灰尘和污染物,以避免它们对通风系统的影响,导致通风不畅,对人员的生命和财物安全带来危害。

综上所述,井下爆破安全技术措施是保障矿井井下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关键手段,必须得到充分重视和广泛实施。

在实践中,应该注重安全钻孔、合理的爆破参数设计和安全通风等技术措施的实施,以及规范管理和培训教育等细节工作的加强,从而有效地预防矿井井下爆炸事故的发生。

万安煤业井下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万安煤业井下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万安煤业井下爆破安全技术措施万安煤业井下爆破安全技术措施一、说明我矿经鉴定为瓦斯矿井,各作业地点的掘进工作主要依靠放炮掘进,爆破工作量大。

为切实保证放炮安全,依据《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一通三防管理规定》等,特编制本井下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二、安全技术措施1、掘进工作面全部爆破人员,包括爆破、送药、装药人员,必需熟识爆炸材料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2、井下爆破工作必需由专职爆破工担任,爆破工必需是经过公安机关培训合格持有效证件的人员。

3、地点20m范围内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若瓦斯浓度到达0.8%,严禁装药爆破。

4、爆破作业必需严格执行三级信号制度(一声爆破预备、二声爆破、三声爆破工作结束)三保险制度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即放炮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警戒,下达放炮指令,并检查顶板情况,将自己携带的放炮指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经检查瓦斯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放炮口哨进行放炮,放炮后三牌各归原主)。

5、不得运用过期或变质的爆炸材料,不能运用的爆炸材料必需交回爆炸材料库。

6、爆破作业,必需运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煤矿许用炸药安全等级不得低于三级。

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最终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7、严禁运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8、爆破工必需把炸药、电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

爆炸材料箱必需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好,避开机械、电气装备有淋水的地点。

爆破时必需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9、从成束的电中抽取单个电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顺好,拉往前端脚线将电抽出。

抽出单个电后,必需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10、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需遵守以下规定。

①.必需在顶板完好、支护完好、避开电气装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

严禁坐在爆破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

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数量为限。

2024年矿山爆破安全技术(三篇)

2024年矿山爆破安全技术(三篇)

2024年矿山爆破安全技术(一)概述矿山爆破是把矿岩从矿体中剥落下来,并按工程要求爆破成一定的爆堆,破碎成一定的块度,为随后的采、装、运工作创造条件。

矿山用炸药有硝铵类炸药、水胶炸药、硝化甘油炸药以及乳化油炸药等。

我国矿山最广泛使用的炸药是硝铵类炸药,包括铵梯炸药、铵油炸药、铵松蜡炸药以及含水硝铵类炸药等。

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煤矿井下工作面或工作地点应使用经主管部门批准,符合国家安全规程规定的煤矿许用炸药。

常用的起爆器材有雷管(火雷管、电雷管)、导爆索、导爆管、导火索等。

根据使用的起爆器材的种类,起爆方法有火雷管起爆法、电雷管起爆法、导爆索起爆法和导爆管起爆法及联合起爆法。

煤矿井下静止使用明火起爆,只能采用电能激发的电雷管。

为了保证爆破作业的安全可靠,防止拒爆,一般在较大规模爆破时使用联合起爆法起爆,同时敷设两种起爆网路。

(二)爆破作业的主要安全规定(1)各种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爆破器材,不准使用擅自制造的炸药。

(2)进行爆破工作的群采矿山、矿点,必须设爆破工作负责人、爆破员和爆破器材保管员。

这些人员应了解所使用的爆破器材的性能、爆破技术和有关的安全知识。

(3)凡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

(4)中、4,3矿山,进行浅眼爆破时,应有爆破说明书。

其内容包括装药量、装药结构、填塞长度、起爆方法等。

(5)爆破作业地点有以下情况之一时,禁止进行爆破作业: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通路不安全或通路阻塞;进行中深孔、深孔爆破时,爆破参数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工作面有涌水危险或炮眼温度异常;危险1i2边界上未设警戒;光线不足或无照明。

(6)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人员禁止穿化纤衣服;在大雾天、雷雨时、黄昏、夜晚,禁止进行露天爆破。

(7)装药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用木制炮棍;装起爆药包时,严禁投掷或冲击;一旦起爆药包没装到位,禁止拔出或硬拉起爆药包中的导火索、导爆索、导爆管或电雷管脚线,应按处理盲炮的有关规定处理。

煤矿安全技术措施防止爆破引起火灾事故的措施

煤矿安全技术措施防止爆破引起火灾事故的措施

防止爆破引起火灾事故的措施
防止爆破引起火灾事故的措施
1井下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2.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3.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和电炉。

4.在井下和井口房严禁采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休息间。

5.井下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23条的规定。

6.井下使用的电线、电缆、皮带、风筒等,都必须选用阻燃型材料,尽量选用不燃性支架支护井巷。

7.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并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8.矿井水平与水平之间要设置防火门,采区与采区之间的联络石门中设隔爆水棚或岩粉棚。

9.矿井必须分水平设立井下消防材料库,库中材料数量要符合相关规定。

10.井下通风设施的构筑符合质量标准。

11.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破材料。

12.井下严禁明电爆破和放糊炮。

13.炮泥软硬适度,封泥长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2024年井下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2024年井下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2024年井下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1. 确保安全装备:所有井下爆破工必须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头盔、防护眼镜、防护手套和防护靴等。

2. 工作前的准备:在进行爆破操作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工作前准备,包括检查井下通风情况、清除作业区域的杂物和确保所有工具和设备都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3. 爆破方案和设计:爆破方案和设计必须由专业人员制定,并确保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爆破药剂必须存放在专门的容器中,并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搬运和使用。

4. 安全警示标志:在进行爆破作业期间,必须立即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以确保其他人员远离危险区域。

5. 爆破工作区域的检查:在进行爆破作业前,必须对工作区域进行彻底的检查,确保没有未引爆的药剂或危险物品。

6. 通风:井下爆破作业通常会产生有害气体和粉尘,必须确保有足够的通风设备,以保持空气质量。

7. 爆破作业的排程:爆破作业必须在合适的时间进行,以确保最小化对周围环境和人员的影响。

8. 人员培训:所有参与井下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培训,并了解安全操作规程和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

请记住,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原则,具体的安全操作规程可能会因不同地区和工作环境而有所不同。

建议您在实际操作中始终遵守当地的法规和标准,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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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煤矿井下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煤矿井下爆破安全技术措施煤矿井下爆破是一项重要的采矿工作,但是也带来了爆炸、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等安全风险。

因此,在煤矿井下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采取一系列科学的技术措施以保证爆破作业安全。

一、爆破前的准备工作1.明确爆破的目的和要求在进行爆破作业之前,需要明确爆破的目的和要求,如爆破的炮孔位置、孔径、深度、下边缘距离、孔距等参数。

并根据煤层煤质情况和井下安全情况,制定详细的爆破方案,明确爆破的起爆方式、时间、爆破药的品种、用量以及爆破的限制区域等。

2.勘查煤层构造及瓦斯情况针对不同的煤层结构和地质构造,需要做好相应的勘查和测量工作,确保炮孔的位置和方向正确无误,并且炮孔进入煤层的长度符合要求。

同时针对不同的瓦斯含量和氧气含量,制定相应的爆破安全措施。

3.设置煤尘控制装置进行爆破作业时,产生的大量煤尘很容易引起爆炸和火灾。

因此,在爆破前必须作好煤尘控制措施,包括喷淋煤尘控制装置、人工清理、合理安排通风等。

4.设置警示标志和隔离区域在爆破前需要在爆破区域附近设置警示标志并划设隔离区域,明确范围和限制进入的人员和设备,以预防未被控制的炸药爆炸和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爆破中的安全措施1.检查炮孔和爆破药在装药过程中,应对炮孔进行严格的检查,如检查炮孔深度、直径和角度,确保与爆破方案相符,并对爆破药进行检查,以避免装入过时或受损的药品。

2.选择合适的爆破药和起爆方式选择合适的爆破药和起爆方式,确保爆破药爆炸能够充分发挥作用,同时,爆破药的用量应控制在安全范围内。

3.设立炮前和炮后警戒区在爆破前和爆破后必须设立炮前和炮后的警戒区,限制人员和车辆进出区域,确保爆破时人员和设备安全。

4.瓦斯处理和通风在进行爆破作业时,需要对瓦斯进行处理,如瓦斯抽放或输入适量氮气进行熄灭,在保证爆破效果的同时,防止瓦斯爆炸的发生。

同时,需要加强通风,保证煤尘、瓦斯排放畅通,确保通风系统正常运转。

5.安全起爆控制爆破过程中,需要严格控制起爆时间、位置和方式,确保起爆方式正确,并确保炮孔和火药之间没有任何障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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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煤矿井下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一)炮眼深度、角度、间距、装药量等参数要符合设计要求。

(二)要按要求进行装药,要装实,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面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封实。

炮眼封泥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

无炮泥或不实的炮眼,严禁放炮。

严禁裸露爆破。

(三)炸药和雷管要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并要按矿井瓦斯等级使用相应级别的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

采、掘工作面都必须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三级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雷管。

使用煤矿许用毫秒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

(四)保证炸药和雷管质量合格,使用的爆炸材料必须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不同厂家生产的或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

(五)要按规定处理瞎炮,处理瞎炮(包括残炮)必须在班组长直接指导下进行,并按规程要求处理,瞎炮应在当班处理完毕。

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放炮员必须同下一班放炮员在现场交接清楚。

(六)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执行管理制度要严格,要实行“一炮三检查”(打眼前、放炮前、放炮后)制度和“三人连锁放炮”(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制度,严禁放糊炮、明火放炮和一次装药多次放炮。

(七)要设专职的放炮员,爆破工由专职爆破工担任。

(八)放炮员要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九)井下爆破必须使用发爆器,发爆器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并保证放炮器材合格。

发爆器必须统一管理。

必须定期校验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并进行防爆性能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

(十)放炮时,要按该巷、面的《作业规程》或措施中的规定采取警戒措施。

(十一)采、掘工作面采用毫秒爆破。

在掘进工作面必须全断面一次起爆,在回采工作面需进行爆破时,必须另报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执行。

(十二)炮眼内发现异常情况,如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时,不准装药放炮。

(十三)放炮母线、和脚线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同轨道、金属管、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

(十四)在放炮地点20m内,有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体阻塞巷道1/3以上时,不准装药放炮。

(十五)爆破作业必须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爆破工必须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

(十六)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

不能使用及当班未用完或领药管后当班未进行爆破的爆炸材料必须及时交回爆炸材料库。

(十七)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
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

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

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十八)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

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十九)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

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

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2.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3.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人,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

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

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4.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二十)装药前,首先必须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人,不得冲撞或捣实。

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

(二十一)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二十二)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m,但必须封满炮泥。

2.炮眼深度为0.6~l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3.炮眼深度超过l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4.炮眼深度超过2.5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m。

5.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m。

6.工作面有二个或二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m,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m。

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m。

(二十三)处理卡在溜煤(矸)眼中的煤、矸时,如果确无爆破以外的办法,可爆破处理,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采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用于溜煤(矸)眼的煤矿许用刚性被简炸药或不低于该安全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2.每次爆破只准使用一个煤矿许用电雷管,最大装药量不得超过200g。

3.爆破前必须检查溜煤(矸)眼内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间
的瓦斯。

4.爆破前必须洒水。

(二十四)采掘工作面的控顶距离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若支架有损坏,或伞檐超过规定时,严禁装药、爆破。

(二十五)爆破母线和连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煤矿井下爆破母线必须符合标准。

2.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

3.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

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4.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等当作回路。

5.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二十六)每次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

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

(二十七)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必须在安全地点起爆。

起爆地点到爆破地点的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具体规定。

(二十八)发爆器及其把手、钥匙,必须由该处当班瓦检员随身携带,爆破前准备工作做好后方可交由爆破工进行爆破,爆破完毕
后及时收回。

不到爆破通电时,爆破工不得将把手或钥匙插入发爆器内。

(二十九)爆破后,必须立即将把手或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三十)爆破前,脚线的连接工作、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

(三十一)爆破前,瓦检员必须清点人数,调度室确认各警戒到位、人员撤出、警戒范围动力电已停好、瓦检员汇报瓦斯检查并在0.8%以下后,方准向现场瓦检员下达起爆命令。

(三十二)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再等5s,方可起爆。

(三十三)装药的炮眼应当班爆破完毕。

特殊情况下,当班留有尚未爆破的装药的炮眼时,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三十四)爆破后,待到作业规程中规定的时间以后,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

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报措施进行处理。

(三十五)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一定时间(使用瞬发电雷管时,至少等5min;使用延期电雷管时,至少等15min),才可沿
线路检查,找出拒爆的原因。

(三十六)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

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三十七)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2.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

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三十八)爆炸材料库和爆炸材料发放硐室附近30m范围内,严禁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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