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责任制
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制度(5篇)

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制度一、指导思想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苗头就是隐患、隐患就是事故”的安全理念,把隐患等同于事故,实行“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制度,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种安全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以确保实现工作生产安全。
特制定本制度。
二、使用范围使用于本站全体员工。
三、安全检查形式1、站长、副站长____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2、施工作业人员作业现场进行自查、整改。
四、监督检查内容1、主管站长日常巡查内容包括:①检查各项规程、条例、指示精神的落实情况;②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及施工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③检查安全专项工程的进度情况;④检查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情况;⑤检查作业现场安全生产中存在隐患情况;⑥检查现场作业员的操作行为情况;2、作业人员作业现场进行自查内容包括:①检查作业现场安全生产中存在隐患情况;②检查自己操作的设备及使用的工具器具完好情况;③相互监督检查现场作业人员的操作行为情况;3、安全自查出的问题,及时安排进行整改,对现场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由公路站及时安排进行整改。
4、对安全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指定专人按要求进行整改,及时汇报整改效果,对整改态度不积极、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班组或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事故隐患的整改与落实1、由站长或副站长____人员进行安全大检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检查出的问题,能当场进行处理整改的当班进行整改处理,不能当场进行处理的问题进行汇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汇总。
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实行挂牌督办、跟踪督导。
2、班组人员接到安排的整改问题后,积极____人员在限定的时间内容进行整改,并按要求对整改结果进行汇报与反馈。
3、接到隐患整改反馈后,值班人员安排人对现场的整改情况进行落实。
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制度(2)是指企业或组织建立的一种自我检查、自我纠正的安全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通过自查自纠的方法,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制度范本

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制度范本一、目的和意义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和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减少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通过自查自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帮助企业及时发现和切实整改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起到安全隐患管控的重要作用。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安全隐患、电气安全隐患、化学品等有害物质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员工操作不规范等隐患。
三、自查自纠内容和要求1.设备安全隐患(1)检查并确保各项设备的安全标识完整清晰,设备操作说明书齐全,并贴有醒目的注意事项;(2)核查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存在异常情况应及时报修和整改;(3)检查设备周围环境是否整洁,是否存在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清理。
2.电气安全隐患(1)检查电线、插座和电源等设施是否存在老化、短路等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换;(2)核实电线接地是否良好,电器是否接地保护;(3)禁止乱拉乱接电线,严禁私拉乱接电源。
3.化学品等有害物质安全隐患(1)确认化学品的存储位置、标识和密封是否符合要求;(2)禁止将化学品与易燃物品存放在同一区域;(3)对于危险化学品,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操作规程的合规性。
4.消防安全隐患(1)确认消防设施的完好性和有效性,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阻;(2)对于易燃易爆物品的存储和使用,要按照规程进行管理;(3)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自救和互救能力。
5.员工操作不规范等隐患(1)建立明确的操作规范和流程,对员工进行培训和指导,确保员工具备正确的操作技能;(2)设立监督制度,及时发现员工存在的违规行为,并进行纠正;(3)建立安全隐患的汇报机制,鼓励员工积极主动地报告存在的安全隐患。
四、自查自纠周期和责任主体1.自查自纠周期(1)日常巡查:每日对关键环节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2)定期检查:每月对设备和环境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计划;(3)专项检查:定期进行针对类安全隐患的专项检查。
安全生产自查自纠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所有岗位及全体员工。
三、自查自纠内容1.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1)各级领导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是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2)各部门、各岗位是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1)公司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相关制度。
(2)各部门、各岗位是否按照公司制度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公司是否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2)各部门、各岗位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员工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4. 安全生产设备设施(1)公司是否按照国家标准配备安全生产设备设施,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2)各部门、各岗位是否按照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设备设施,是否确保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5.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1)公司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2)各部门、各岗位是否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及时整改隐患。
6. 事故报告和处理(1)公司是否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是否及时、准确报告事故。
(2)各部门、各岗位是否按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执行,确保事故得到妥善处理。
四、自查自纠方法1. 定期自查:公司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安全生产自查,各部门、各岗位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自查。
2. 专项检查:针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专项检查。
3. 交叉检查:公司内部开展交叉检查,相互学习、相互促进。
4. 隐患整改:对自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五、自查自纠责任1. 公司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方案(通用3篇)

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方案(通用3篇)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篇1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新理念,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依据,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管力度,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活动,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控制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目标通过检查,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推进安全管理的程序化和现场安全防护的标准化,最大程度消除安全隐患和违章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安全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彻底排查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我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
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各分厂厂长四、整治范围和内容1、公司安全管理状况。
2、公司生产安全管理情况。
3、相关规章制度的完善情况。
五、检查方法1、检查与自查相结合。
各车间先行自查,然后由领导小组对其检查。
2、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
3、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
对检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拒不整改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者和负责人的责任并进行处罚。
六、检查时间安全生产大检查,从月日开始到月日结束,检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检查阶段(月日-月日)研究制定检查方案,落实责任及人员,做好相关的宣传发动工作,开展隐患排查,建立问题库。
2、整改阶段(月日-月日)对照问题库落实整改,能够立即解决的安全问题立即整治。
3、验收阶段(月日-月日)主要工作:对安全大检查活动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复查,对整改不到位的、不彻底的进行再次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七、检查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质量大检查的重要性,结合我处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责任制

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制度1、由矿长、分管副矿长、安全科、办公室、技术科、生产科等有关单位领导组成自查自纠领导小组。
2、每月由矿长组织、自查自纠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的全矿山的安全大检查,将查出的安全隐患编制整改方案,落实资金、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
3、每周由副矿长组织安全员,对全采场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落实到责任人,限期整改。
4、日常的安全隐患排查由每班的矿山级带班领导、安全员负责。
值班人员每班值班时,必须对矿山各作业地点、各系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组织进行处理。
5、各生产班组在作业前,必须加强对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处理。
自查当班无法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汇报。
由分管矿长及时组织处理。
威胁安全时,要立即停止生产,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6、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
对于存在安全隐患一时还无法整改的作业场所,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无措施的不得生产。
7、安全科负责对矿山安全隐患的综合管理,监督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事故隐患的统计和报告。
对责任单位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凡不按整改期限完成整改任务的,要追究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者的经济责任和其他责任。
9、将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纳入各级人员绩效考核。
10、安全科应在月度工作会议上通报本单位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和下一步整改工作计划。
11、建立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奖惩制度。
对发现、举报、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因工作不力延误消除事故隐患并导致安全事故的进行处罚。
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登记、建档、备案和监控制度1、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按照“四定原则”,单位负责人、安全科或安全确认员立即组织整改,并做好登记,整理上报。
未能按期治理消除的事故隐患应重新进行评估,评估后仍为事故隐患的需重新登记,重新编号,原有编号消除。
2、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按类别、等级及整改情况进行分类,划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建立事故档案并做好备案。
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和隐患整改报告

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和隐患整改报告
一、安全生产自查自纠
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单位未制定有效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人员未
做到严格执行,部门领导和员工培训不到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未及时完善,工作人员职业病危害防护行为不当,职业健康安全意识不强,职业健
康安全管理不足。
2、生产管理
生产技术操作未及时调整,生产技术管理不到位,生产设备未及时保养,泄露隐患没有及时排除,设备调试及运行工作未实行严格管理,操作
人员能力未得到充分培训和考核,重大危险源预防控制不足,数字化控制
技术措施未得到施行。
3、安全检查
单位未按照规定组织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内容未纳入安全生产方
面内容,安全检查未按照规定要求实施,安全检查不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二、隐患整改
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1)制定有效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纳入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立职业健康安全培训机制,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职业健康安全意识。
(3)制定及时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报告(5篇)

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报告一、前言近年来,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给企业和社会带来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公司决定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
二、自查自纠情况1. 组织实施为确保此次自查自纠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小组,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
小组成员包括企业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计15人。
2. 自查内容自查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完备、操作规程是否科学合理;(2)安全设备设施的完好程度、是否合格;(3)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意识是否强化;(4)生产作业过程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5)生产车间是否存在拥挤、杂乱、污秽等问题。
3. 自查方法采取逐级审核、实地检查、调查访问等方式,对各部门、各岗位进行全面自查。
4. 自查结果经过一个星期的自查工作,我们共发现了以下几个问题:(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某些制度缺乏具体操作细则,容易导致操作人员不知道如何执行;(2)部分安全设备设施存在缺陷,需要及时维修或更换;(3)生产车间存在拥挤、杂乱的情况,严重影响了操作人员的安全;(4)部分员工的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意识较弱。
5. 自纠措施(1)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修订方案》,对现有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整理、完善,并制定具体操作细则,确保员工能够按制度执行;(2)对存在缺陷的安全设备设施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其正常运行;(3)对生产车间进行整顿,清除杂物、标注危险区域,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4)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组织全员参加相关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三、总结此次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我公司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并且加强了安全生产管理。
通过自查自纠工作,我们不仅发现了问题,也找到了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
未来,我们将持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安全生产大检查自纠自查报告(精选5篇)

安全生产大检查自纠自查报告(精选5篇)安全生产大检查自纠自查报告(精选5篇)时光在不经意中流逝,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回看这段时间的工作,有惊喜,也存在着问题,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写自查报告吧。
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自纠自查报告(精选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安全生产大检查自纠自查报告1为了保障我公司办公环境的防火、防盗安全,根据公司领导的安排布置,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带领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安全检查小组,于12月12日下午对公司办公楼和楼下露天停车场的消防安全和防盗工作进行了严格的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安全检查总体情况检查小组首先对办公楼内部各楼层的门窗、用电电路及开关、楼道消防安全通道、消防设施、环境卫生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然后对大楼外的露天停车场、绿化带及照明设施进行了检查。
检查小组通过全面地排查,检查结果总体情况良好,无重大安全隐患。
二、存在的问题1、五楼楼顶两边通向露台的门未加锁、四楼会议室大门及会议室内一扇铝合窗的锁无法反锁、阅览室推拉门右侧门锁损坏,外来人员可随意进出,存在安全隐患。
2、阅览室内堆有杂物,堆放杂乱,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3、整栋大楼仅配有2个干粉灭火器,且灭火器中的干粉保质期不详;各楼层的消防栓均被上锁,但钥匙不知去向,未能检查消防栓是否能正常使用。
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4、二楼部分办公室存在下班后不锁门的现象,存在防盗安全隐患。
三、整改措施及建议1、请专业锁匠为五楼楼顶两边通向露台的门安装新锁、为四楼会议室门窗、阅览室大门及各楼层消防栓更换新锁。
2、按照“6S”管理规范对阅览室进行归类整理,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3、按需更换、购置干粉灭火器,在各楼层消防栓更换新锁后对消防栓的安全状况进行复查。
4、再一次强调各楼层办公室下班后必须反锁门窗的规定。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检查小组将联系相关人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消防安全不留死角,防盗安全不留漏洞,为公司员工营造一个安定、安全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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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责任制1、由矿长、分管副矿长、安全环保科、调度室、采矿技术科、矿山施工队等有关单位领导组成自查自纠领导小组。
2、每月由分管安全副矿长组织、自查自纠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的全矿井上、下的安全大检查,将查出的安全隐患编制整改方案,落实资金、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
3、每旬由分管安全副矿长组织安全环保科、采矿技术科、调度室、矿山施工队对井下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落实到责任人,限期整改。
4、日常的安全隐患排查由每班的矿级带班领导、安全员负责。
值班人员每班值班时,必须对井下各作业地点、各系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组织进行处理。
5、各生产班组在作业前,必须加强对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处理。
自查当班无法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向上汇报。
由分管矿长及时组织处理。
威胁安全时,要立即停止生产,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6、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
对于存在安全隐患一时还无法整改的作业场所,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无措施的不得生产。
7、安全环保科负责对矿井安全隐患的综合管理,监督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事故隐患的统计和报告。
对责任单位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凡不按整改期限完成整改任务的,要追究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者的经济责任和其他责任。
9、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纳入各级人员绩效考核。
10、安环科应在月度工作会议上通报本单位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和下一步整改工作计划。
11、建立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奖惩制度。
对发现、举报、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因工作不力延误消除事故隐患并导致安全事故的进行处罚。
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登记、建档、备案和监控制度1、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按照“四定原则”,单位负责人、安全环保科或安全确认员立即组织整改,并做好登记,整理上报。
未能按期治理消除的事故隐患应重新进行评估,评估后仍为事故隐患的需重新登记,重新编号,原有编号消除。
2、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按类别、等级及整改情况进行分类,划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建立事故档案并做好备案。
接受职工和外部人员的监督。
3、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一患一档”建立隐患数据库,实现对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的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
并且要不定期对事故隐患进行复查,加强事故隐患的监控。
职责分工和分级排查整改责任制度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公司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全面负责。
2、安全环保科是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的监督部门,(1)负责督办、检查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2)负责公司绩效考核安全生产部分;(3)归口负责相关数据的汇总、统计、分析、报送。
3、主管安全生产副矿长应当定期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并定期(每月不少于1次)组织各类事故隐患综合排查。
4、各矿山施工队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实行民主管理,制定车间、班组安全隐患检查表。
至少每周参加一次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并向矿部上报。
5、各班组交接班前排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事故隐患,并做好记录。
对事故隐患有临时处置权,防范措施做到位。
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上报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
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检查(排查)制度1、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的要求,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
2、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和专项检查、综合检查(包括季节性检查)等多种检查。
3、全面排查治理本单位各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设备、重大危险源、作业环境、防(监)控设施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等制度建立和落实。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专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
5、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自查自纠自报标准制度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单位自查自纠自报制度。
2、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应当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生产单位全面负责。
3、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单位的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全面负责。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为核心,以风险管理为支撑,以绩效考核、评先树优为手段,以安全培训为保障的全方位覆盖、全过程闭环、全员参加的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体系。
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随时根据新的安全形势不断完善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体系,随时补充。
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1、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生产经营单位班组发现事故隐患,要立即向车间(施工队)报告,车间(施工队)要及时向矿部报告,矿部要将重大事故隐患报属地行业监管部门,属地行业监管部门核实后,报同级安委会办公室和上级行业监管部门备案。
3、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建立事故、隐患举报处理统计和报告制度。
4、安全环保科要对员工举报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尽快组织核查,对查实的事故隐患要迅速采取措施,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限期整改,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
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根据隐患的性质给与适当的奖励和表彰。
专项治理保障制度1、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专项治理的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专项治理的第一责任人。
2、安全环保科和安全员是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专项治理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
3、按照《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治理安全隐患。
4、安全隐患专项治理资金应当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财务应将安全隐患治理资金纳入公司财务安全费用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5、安全隐患治理资金应当用于以下事项:安全隐患或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和其他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直接或相关的支出。
6、企业安全员应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安全治理工作结束,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由主办会计管理。
7、本单位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
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8、财务科负责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重大隐患管理制度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2、单位一旦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并申请对事故隐患进行初步评估和分级。
3、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对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初步评估和分级,确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
重大事故隐患的初步评估结果报送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并申请对重大事故隐患组织评估。
4、经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和主管部门评估,并确认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应编写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应报送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并应同时报送当地人民政府和劳动行政部门。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应报送省级劳动行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并应同时报送当地人民政府和劳动行政部门。
5、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事故隐患类别;(二)事故隐患等级;(三)影响范围;(四)影响程度;(五)整改措施;(六)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七)整改目标。
6、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应成立隐患管理小组。
小组由法定代表人负责。
7、隐患管理小组应履行以下职责:(一)掌握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分布、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现场管理;(二)制定应急计划,并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劳动行政部门备案;(三)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模拟重大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紧急处置措施,必要时组织救援设施、设备调配和人员疏散演习;(四)随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变化;(五)保持消防器材、救护用品完好有效8、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难以立即整改的单位,应采取防范、监控措施。
9、对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积极整改并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10、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的单位,应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上报。
11、对矿山事故隐患的查处按《矿山安全法》第七章有关规定办理。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本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各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
4、对重大危险源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举报。
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等有关标准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对本单位下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进行辨识,属于重大危险源的,应当进行登记,并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
(一)施工场地;(二)材料库区;(三)生活场所;(四)办公场所;6、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四)重大危险源监控检查表;(五)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六)重大危险源报表。
7、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3年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组织进行一次安全评估。
国家对评估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9、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对重要的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测、检验,并做好检测、检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