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的可持续科学发展,实现项目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特制定本措施。

一、职业危害防治的适用范围

项目及施工队员工在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均应执行本办法。

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二、职业危害防治方针

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项目应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三、职业危害的因素和可能导致的职业病

根据项目施工生产的业务范围,确定施工生产现场存在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有:

水泥粉尘:可能存在于搅拌站、搅拌机的操作和水泥搬运、投料操作环节;可能导致水泥尘肺。

矽尘:存在于施工中用风枪破碎岩石的作业环节;可能导致矽肺。

电焊烟尘:存在于手工电弧焊、对焊等作业环节;可能导致电焊工尘肺、锰及其化合物中毒。

有毒气体:可能存在于电焊工作进行手工电弧焊、对焊等作业环节,包括臭氧、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可能导致一氧化碳中毒、二氧化碳中毒、硫化氢中毒、氮氧化合物中毒。

铅、苯、甲苯、二甲苯:存在于油漆、喷漆、涂料、环氧树脂作业过程;可能导致铅及其化合物中毒、苯中毒、甲苯中毒、二甲苯中毒。

噪声:存在于风枪操作、风钻操作、空气压缩机操作、柴油机发电、混凝土搅拌、混凝土振动、打桩、碎石、砂轮磨削、钢筋加工等作业环节;可能导致噪声聋。

局部振动:存在于操作电钻、风枪、混凝土震捣器等作业过程;可能导致手臂振动病。

辐射:存在于手工电弧焊、对焊、金属和非金属探伤、核子密度检测等作业环节;可能导致职业性白内障、电光性眼炎、电光性皮炎、放射病。

高温:存在于暑期烈日下作业过程;可能导致中暑。

低气压:存在于高原作业过程;可能导致高原病。

四、技术防治措施

项目根据施工生产现场具体情况识别、确定本工区的职业危害因素种类。针对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根据实际情况,具体采取以下技术防治措施:

1、水泥尘肺

搅拌站水泥投料尽可能采用机械化、密闭化方式,即使用散装水泥。实行计算机控制的搅拌站,不仅效率高,同时在进料仓上方安装水泥、砂料粉尘除尘器,可以彻底消除作业点粉尘排放。

非机械化、密闭化方式搅拌站及流动式搅拌机,考虑在拌筒上方和地面料斗侧安装吸尘罩,在拌筒出料口安装挡尘用的活动胶皮护罩。

有关操作人员配戴防尘口罩。

2、矽肺

在进行风枪破碎岩石作业时,采用湿式凿岩方法;作业人员配戴防尘口罩。

3、电焊工尘肺、锰及其化合物中毒、职业性白内障、电光性眼炎、电光性皮炎、放射病

手工电弧焊、对焊作业时,保证作业环境通风良好,必要时采取机械通风措施,或安装抽风装置;尤其在通风不良地点或容器里焊接作业,必须采取有效的通风措施。进行普通电焊时,作业人员尽量站在上风处,以降低电焊烟尘危害。

焊接铜、铝、锌、锡等有色金属时,应通风良好,焊接人员戴防毒面罩、呼吸滤清器或采取其他防毒措施。

尽量采用低尘低毒焊条或无锰焊条;用自动焊代替手工焊等。

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包括护目镜、面罩、工作帽、工作服、手套、护脚、口罩等。手工电弧焊工作

地,可采用防护屏使其他生产人员免受弧光辐射伤害;对焊机闪光区设挡板,与焊接无关的人员不得入内。

4、气体中毒:

隧道施工中,每班前检测隧道开挖工作面中有毒有害气体,当洞内二氧化碳含量超过0.5%时,采用机械强制通风;洞内作业人员如发现有异味气体,须立即停止作业返回洞外并报施工负责人进行处理。

5、铅及其化合物中毒、苯中毒、甲苯中毒、二甲苯中毒

油漆、喷漆、涂料、环氧树脂作业,应根据可能产生的危害因素,采取通风、抽风或其他有效措施,使有毒物在空气中的浓度降低到国家标准以下。作业人员配备防毒面具、防护服、防护手套等安全防护用品。

使用无毒或低毒的油漆、涂料,用无毒或低毒物代替苯作稀释剂;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采用密闭操作和局部抽风排毒设备等,改善作业环境,减少作业流程中的危害。

进入密闭的场所,如隧道等环境作业,应戴防毒面具。通风不良的施工场所进行油漆、喷漆、涂料、环氧树脂作业,必须根据场地大小,配备足够的抽、排风设备将有害气体排出室外,防止中毒。

油漆等有毒物配料间,应改善自然通风条件,减少连续配料时间。

在较小的喷漆空间内进行施工时,可以采取水幕隔离的防护措施,即作业人员在水幕外面操作喷枪,喷嘴在水幕内喷漆。

6、噪声聋

控制和减弱噪声源,革新工艺,以无声工具代替有声工具;如需要,采用围帘等减噪措施;作业人员按规定配戴防噪耳塞或耳罩。定期对噪声进行监测,将噪声控制在规定限值内。

7、手臂振动病

作业人员操作时戴专用减振手套,减少振动危害。换班操作,即作业人员如需长时间连续操作电钻、风枪或震捣器,采用配备足够作业人员,每隔一段时间轮流替换操作的方法,减轻振动对作业人员身体的影响。

8、放射病:

射线探伤作业、密度检测,操作人员保持操作距离,穿戴防护服及防护眼镜。

根据需要设置永久性或临时性屏蔽,或确保人与源之间有适当距离的可靠防护措施;对于辐射装置,还应设置联锁门、报警设备和其他安全装置。

在可能发生空气污染的区域,设置全面或局部的送、排风装置,如操作放射性物质的工作箱、手套箱和通风柜等,其换气速率、负压大小和气流组织应能防止污染的回流和扩散。

存在辐射照射的场所,以及发射辐射的物件上,设置“电离辐射”的标志;室外、野外从事放射工作,必要时还要设专人警戒。

9、中暑

合理安排暑期作息时间,作业时避开当天最高气温时段。

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供给足够的合乎卫生要求的饮料、含盐饮料

(包括盐汽水、茶水、中药、各种汤类等),其含盐浓度一般为0.1~0.3%,水温在10℃左右较好。清凉饮料的供应量,可根据气温、辐射强度大小和劳动强度的不同,分别供应,轻体力劳动每日每人供应量不宜少于2~3升,中等或重体力劳动不宜少于3~5升,但应防止暴饮。

施工现场作业地点较为固定时,可采用活动布幕搭盖凉棚,减少太阳辐射。挖孔桩、基坑、模板、箱梁内等通风不良的作业场所,采取机械通风降温措施。

为施工作业人员提供透气性能好、导热系数较小的白色工作服,禁止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赤膊作业。

10、女职工妇科病

不安排女职工从事《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Ⅳ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

女职工在月经期不安排《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第Ⅱ级(含Ⅱ级)以上作业。

不安排怀孕女职工从事作业场所空气中铅、贡、一氧化碳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人力进行的土方、石方作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工作中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工作。

不安排乳母期女职工从事作业场所空气中铅、贡、一氧化碳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

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的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五、医疗保障措施

贯彻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法》,接受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职业病防治机构的检测及健康监护,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做好职业病的医疗防治工作。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施工现场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人员,并储备一定的应急医疗急救用品。

1、就业前健康检查。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以了解其健康状况是否适于从事某种有害作业,有无职业禁忌症,及时发现高危人群。有毒有害作业禁忌症参考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2、定期健康检查。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按一定间隔时间或体检周期进行健康检查,了解其在从事有害作业过程中,健康状况有无改变及改变的程度,以便早期发现职业危害因素对机体的影响和诊断职业病,及时脱离接触,合理安排休息和治疗。定期检查的间隔时间和检查项目遵循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的规定,其中粉尘作业人员、噪声作业人员每两年检查一次,局部振动作业人员每2~3年检查一次。

3、劳动能力鉴定。对发现有职业病损或确诊为职业病的人员,依据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对其进行劳动鉴定。

4、健康监护工作的监督管理。项目部所属各部门负责建立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所有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实行职业健康监护,。凡被确诊为职业病的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

待遇。对定期健康检查发现有职业禁忌症的作业人员,应将其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另行安排工作。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离岗时,应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5、职业病的紧急救护

一氧化碳中毒:急性一氧化碳中毒,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并注意保温。中度及重度中毒病人应积极进行抢救治疗,昏迷者进行高压氧舱治疗,可加速一氧化碳的排出,对呼吸停止者立即实施人工呼吸。

硫化氢中毒:急性中毒及时组织急救,呼吸停止应进行人工呼吸、吸氧。

中暑:先兆中暑和轻症中暑,应使患者迅速脱离高温作业环境,到通风良好的阴凉处休息,解开衣服,适当给予含盐清凉饮料。对于重症中暑患者应迅速送入医院抢救,积极防止休克和脑水肿。

采石场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采石场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健康 管理制度(新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采石场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新编版) 1.公司(石场)建立健全本单位职工的职业健康体验档案,对本单位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和存档。 2.职业健康体验档案由专人负责,并做好分类、登记、查阅、保管工作。 3.公司(石场)每年对各单位职业健康档案进行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 4.公司石场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进行职业健康知识的宣传,增强职工的职业危害防护意识,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5.公司(石场)组织本单位职工进行岗前的职业健康知识的培训。

6.公司(石场)实行职业健康安全负责制,设立相应的劳动卫生管理组织和专(兼)职人员,具体承担职业病防治工作。 7.公司(石场)协同地方职业病防治机构按规定做好职工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对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实施质量控制,并进行抽查测定。 8.公司(石场)对有职业禁忌的职工调离其所禁忌的工作岗位;对有职业病职工调离原有害工作岗位。 9.公司(石场)组织对职业病人应及时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复查;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要及时组织复查和治疗。 10.检测人员必须执行国家的卫生标准,检测技术应科学、规范,结果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11.按照国家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浓度或者强度的检测结果,及时报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和安监管部门,并及时向职工公布。 12.公司(石场)应协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职业病防治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公布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职业病情况。

职业健康管理项规章制度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编制要点和范例 (草稿)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一) (二) 十、职业危害事故处置及报告制度 十一、应急管理制度 十二、职业健康奖惩制度 十三、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编制要点和范例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编制要点

(1)明确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的目的、依据。 (2)明确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纳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目标管理 责任制中。 (3)明确职业危害防治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2、范例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总则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使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员工明确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危害防治,促进安全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本制度规定从企业负责人到各部门在职业危害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单位发生职业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主要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3、每年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员工对本企业职业健康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4、每季度召开一次职业健康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制订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 5、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保障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的投入,并确保其实施。 7、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预案。 8、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9、依法承担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责任。 二、分管职业健康的负责人职责 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自1963年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中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的定期检查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等制度以来,我国目前比较成熟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有:安全生产责任制、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制度、伤亡事故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职业安全健康监察制度、“三同时”制度、职业安全健康(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制度等。现对上述各项管理制度分述如下。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梁场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用人单位行政岗位责任制度和经济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基本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职业安全健康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梁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五同时”,就是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其内容大体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纵向方面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类人员(从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一般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横向方面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职能部门(如安质、物设、工程、试验、财务等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 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是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重要措施之一。这种制度对企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都起着积极作用。 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包括: (1)单位或工作场所;

职业安全健康监督制度

职业安全健康监督制度 职业安全健康监察制度是指国家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部门,代表政府对企业的生产过程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监察,以政府的名义,运用国家权力对生产单位在履行职业安全健康和执行职业安全健康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举和惩戒制度。我国的职业安全健康监察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1983年,国务院批准《关于价钱甘泉生产和劳动安全监察工作的报告》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实行国家劳动阿曼区安全监察制度。 职业安全健康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执行机构设在行政部门,设置原则、管理体制、职责、权限、监察人员任免均由国家法律,只有行政执法机构和法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职业安全健康机构在法律授权范围内可以采取包括强制手段在内的多种监督检查形式和方法来执行检查任务。 职业安全健康机构的监察活动是以国家整体利益出发,依据法律、法规对政策和法律负责,既不受行业部门或其他部门的限制,也不受用人单位的约束。 职业安全健康具有专属性。而执法主体是县级以上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部门,而不是其他的国家机关和群众团体,职业安全健康还具有强制性。职业安全健康机构对违反职业安全健康、法规、标准的行为,有权采取行政措施,并具有一定的强制特点。这是因为它是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后盾,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服从,以保证法律的实施,维护法律的尊严。 “三同时”制度 “三同时”制度,是指凡是我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建项目(工程)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固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三条做了明确的规定。 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主要指安全技术方面的设施、职业健康的设施、生产辅助性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尘肺病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及原劳动部颁发的《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对“三同时”制订做了具体规定。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初步设计要经过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行政部门、卫生部门和工会的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工程项目完成后,必须经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行政部门、卫生部门和工会的竣工验收,方可投产和使用。 “三同时”制度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必须进行职业安全健康的论证,明确项目可能对职工造成危害的防范措施,并将论证结果载入可行性论证文件。 2.设计单位在编制建设项目的初步计划稳健时,应同时编制《劳动安全卫生专篇》,职业安全健康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3.施工单位碧旋照审批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职业安全健康设施的设计,并对施工质量负责。 4.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健康验收规定进行。不符合职业安全健康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验收和投产使用。 5.建设项目验收合格,正式投入运行后,不得将职业安全健康设施闲置不用,生产设施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控制作业环境的职业危害因素,特制定本制度。 一、范围,适用于公司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和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 二、术语 三、职业病,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1、职业禁忌症,指不宜从事某种作业的疾病或解剖、生理状态。在该状态下接触某些职业性危害因素时可导致下列情况: ①使原有疾病病情加重 ②诱发潜在疾病 ③影响子代健康 ④对某种职业危害因素易感,较易发生该种职业病者。 2、危险因素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因素。 3、有害因素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通常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二者不加以区分而统称为危害因素,主要指客观存在的危险、有害物质或能量超过一定限值的设备、设施和场所等。 4、有尘作业,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含量超过国家卫生标准中粉尘的最高容许浓度的作业。 5、有毒作业作业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含量超过国家卫生标准中有毒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作业。 6、防护措施,为避免从业人员在作业时身体的某部位误入危险区域或接触有害物质而采取的隔离、屏蔽、安全距离、个人防护等措施或手段。 7、个人防护用品为使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和职业危害因素的伤害而提供的个人穿戴用品(劳动防护用品)。

四、职责 1、公司安委会负责职业健康体系管理。 2、安环部是职业健康的归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专职安全管理员兼职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3、综合部负责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护档案。 4、安环部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 5、综合部人资负责办理从业人员的工伤社会保险。 6、设备基建部负责职业健康防护设施的管理。 7、财务部负责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治费用、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费用、职业键康防护用品及设施费用的落实。 8、工会监督职业健康管理各项措施的落实,收集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需求信息,向安委会提出有关职业健康的合理建议。 9、各部门/单位制定与本部门/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职业健康操作规程,有专职安全管理员兼职职业健康管理。 五、控制程序 1、法律、行政法规及标准的学习和贯彻。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职业安全卫生术语》《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等法律法规,贳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 2、职业危害因素的分类,职业危害因素主要分为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心理生理性、环境性职业危害因素。安环部按上述5类对公司工作环境中所有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分类,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并定期进行更新。 3、职业危害的防护 (1)在公司进行新、改、扩建项目时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从业人员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应当熟知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并告知从业人员不得隐瞒。 (2)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设臵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3)定期请获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健康服务机构对公司内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职业健康档案。(4)公司新改扩建项目必须按《职业病防治法》要求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项目投产试运行 1 个月后还需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危害评价必须由取得职业健康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评价。

1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汇编

1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汇编1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公司各单位,以下便是第1页的正文: 文件编号:GL/WI-25 上海某某*****有限公司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汇编 编制人:顾某某 审核人:张某某 批准人:徐某某 制订日期:2018-7-1 生效日期:2018-7-1 目录

(1)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01) (2)职业危害警示和告知制度(08) (3)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10) (4)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11) (5)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12) (6)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2) (7)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15) (8)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16) (9)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19) (10)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20) (11)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22) (12)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24) (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31) (1)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

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公司各单位 第三条术语\定义 1、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3、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害的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 4、有害作业:是指在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组织机构与责任 设立职业健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总经理全面负责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主管副总经理根据负责监护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责

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8489-86 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目的: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健康,制定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了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范围和内容。 1.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本地事业部的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异地子公司参照执行。 2 引用文件 2.1 引用文件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1.3 《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指南》

中国机械工业安全卫生协会 2.2 引用标准 2.2.1 GB8196-87 《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 2.2.2 TJ33-79 《工业企业采光设计标准》 2.2.3 GBZ1-2002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3.1 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系指预防劳动者在生产活动中产生职业病,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安全所配置的防护装置及与设备配套而形成预防系统的各种辅助设施。 3.2 安全技术参数:配置在各种设备上的安全防护附件,如压力、重量、长度、高度、温度、浓度、射线、定时、防燃、爆测控报警器、消声降噪及各种安全联锁装置,为试验、使用的安全技术标准。 4 职责 4.1 生产制造部 4.1.1 根据职业健康、安全有关法规,结合公司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汇编最新版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1、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3) 2、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5) 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10) 4、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2) 5、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14) 6、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5) 7、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18) 8、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19) 9、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21) 10、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23) 11、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24)

1、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主要负责人责任制 1、设立职业危害管理机构,并提供人力资源; 2、定期召开职业健康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3、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 5、保证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投入的有效实施; 6、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二、主管职业危害负责人责任制 1、明确在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 2、组织职业危害防治检查及落实职业危害因素整改; 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4、明确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的组织、实施责任。 三、专职职业危害管理人员责任制 1、贯彻执行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规、制度和标准; 2、负责日常职业危害防治的监督、检查、技术管理、教育以及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组织、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 3、组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落实各项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建立、健全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及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 四、职业危害岗位员工防治责任制 1、参加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公路养护、施工职业安全健康制度 一、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及管理目标 1、职业安全健康方针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安全工作、共益发展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 生活及工作场所干净整洁,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现场粉尘及有害气体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劳动保护符合有关规定;防止食物中毒、传染病扩散及职业病、地方病的发生。 二、职业病种类及防治措施 1、职业病种类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在从事公路管理服务工作中,尤其是公路养护、工程建设过程中易发生的职业病有:中暑、急性一氧化碳中毒、电光性眼炎、电光性皮炎、高原病、矽肺病(粉尘矽肺、水泥尘肺、电焊工尘肺)、噪声聋、沥青中毒、振动病等。 2、职业病防治措施 2.1.中暑防治措施 1)、技术措施:合理设计施工工艺过程,隔绝热源,合理布臵和疏散热源,加强通风。 2)、保健措施: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并创造一个舒适、

凉爽的休息环境,保证高温作业人员有充分的休息和睡眠;加强营养,供应合适的清凉饮料;加强个人防护;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禁止有高温作业禁忌症的人员从事高温作业。 3)、组织措施:加强领导和管理,认真执行防暑措施。 4)、职工上岗前应进行体检,在岗期间每年体检一次。凡查出心血管疾病、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者应禁止或脱离高温作业。 5)、当在高温或烈日下工作一定时间之后,出现头晕、出汗、口渴、恶心、胸闷、心悸、乏力等中暑先兆症状时,应当立即到阴凉处休息,并服防暑药品、清凉饮料及擦拭防暑药品万金油、袪风油,预防病情发展。 6)、如果已经发生中暑,应尽快把病人抬到阴凉的地方,解开衣扣和裤带,把上身稍垫高,然后先用温水敷头部及擦全身,后用冰水或井水敷病人头部,或用酒精遍擦全身。同时给病人扇凉,按摩四肢及皮肤,以促进血液的循环,增加散热能力。必要时可采取刮痧或针刺疗法急救。 2.2.急性一氧化碳中毒 1)、职工上岗前应进行体检,在岗期间每年体检一次。凡查出各种中枢神经和周围神经器质性疾病、器质性心血管疾病者应禁止或脱离野外作业。 2)、加强宿舍防煤气中毒措施的落实与检查。 3)、如果发生轻度中毒,应迅速将患者移离中毒现场到

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培 训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3889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education and training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职业安全健康宣传 1、公司利用《矿山安全报》、电子公示栏、版面进行职业健康宣传。 2、分公司要通过墙报、公示栏、会议、培训、张贴标语等形式开展职业健康宣传。 3、生产车间要利用班前班后会、安全报阅读、现场岗位职业危害讲解以及职业危害标志牌标识、公告栏等进行职业健康宣传。 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 1、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分公司经理、副经理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技人员分别由省、市安监部

门负责培训、考核和发证。根据证件有效时间,到期进行复训。 2、入厂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 凡入厂新工人、新调入人员、新分配的大中专学生、来厂实习人员,由用人部门通知安全部门,并由安全部门组织进行矿山、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井下作业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七十二小时,露天作业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四十小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工作,成绩归档存查。 1)分公司安全教育由分公司安全科组织进行培训,教育内容: ①党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 ②分公司安全生产奋斗目标、管理组织、实施措施及生产工艺基本情况。 ③综合安全知识,分公司主要危险区域和典型事故分析及防范措施。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 总则 为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减少职业病危害,维护员工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成中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各部门、子/分公司、项目部的职业健康管理。非工程类子/分公司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所属行业职业健康管理标准和本制度要求,制定其更细化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及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工伤保险条例》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3号——《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7号——《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23号——《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GBZ/T211-2008——《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 3 术语定义 3.1职业健康:又叫劳动卫生、职业卫生。是对工作场所内产生或存在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及其健康损害进行识别、评价、预测和控制的一门科学,其目的是预防和保护劳动者免受职业性有害因素所致的健康影响和危险,使工作适应劳动者,促进和保障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福利。 3.2 职业健康检查:指一次性的应用医学方法对个体进行的健康检查。其主要目的是发现有无职业有害因素引起的健康损害和职业禁忌症。根据国家关于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离岗后医学随访以及应急健康检查。 3.3 法定职业病:指国家根据社会制度、经济条件和诊断技术水平,以法律形式规定的职业病。现行职业病目录包括10大类115种(卫法﹝2002﹞108 号文公布)。 3.4 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的工作有关疾病、职业病和伤害。 3.5 职业性有害因素:又称职业病危害因素,指在职业活动中产生和(或)存在的,可能对职业人群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因素或条件,包括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 3.6 职业病危害事故:指在职业活动中因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急、慢性职业病及死亡的事件。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的可持续科学发展,实现项目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特制定本措施。 一、职业危害防治的适用范围 项目及施工队员工在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均应执行本办法。 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二、职业危害防治方针 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项目应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三、职业危害的因素和可能导致的职业病 根据项目施工生产的业务范围,确定施工生产现场存在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有: 水泥粉尘:可能存在于搅拌站、搅拌机的操作和水泥搬运、投料操作环节;可能导致水泥尘肺。 矽尘:存在于施工中用风枪破碎岩石的作业环节;可能导致矽肺。

电焊烟尘:存在于手工电弧焊、对焊等作业环节;可能导致电焊工尘肺、锰及其化合物中毒。 有毒气体:可能存在于电焊工作进行手工电弧焊、对焊等作业环节,包括臭氧、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可能导致一氧化碳中毒、二氧化碳中毒、硫化氢中毒、氮氧化合物中毒。 铅、苯、甲苯、二甲苯:存在于油漆、喷漆、涂料、环氧树脂作业过程;可能导致铅及其化合物中毒、苯中毒、甲苯中毒、二甲苯中毒。 噪声:存在于风枪操作、风钻操作、空气压缩机操作、柴油机发电、混凝土搅拌、混凝土振动、打桩、碎石、砂轮磨削、钢筋加工等作业环节;可能导致噪声聋。 局部振动:存在于操作电钻、风枪、混凝土震捣器等作业过程;可能导致手臂振动病。 辐射:存在于手工电弧焊、对焊、金属和非金属探伤、核子密度检测等作业环节;可能导致职业性白内障、电光性眼炎、电光性皮炎、放射病。 高温:存在于暑期烈日下作业过程;可能导致中暑。 低气压:存在于高原作业过程;可能导致高原病。 四、技术防治措施 项目根据施工生产现场具体情况识别、确定本工区的职业危害因素种类。针对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根据实际情况,具体采取以下技术防治措施: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职业健康安全保证体系 第三章………………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责任书及项目责任分解 第四章………………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制度 第五章………………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制度 第六章………………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制度 第七章………………工伤事故报告制度 第八章………………公司对项目奖励与处罚制度 第九章………………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奖罚暂行规定 第十章………………消防管理制度 第十一章……………工地临时住宿管理制度 第十二章……………关于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 第十三章……………人工挖孔桩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法第十四章……………施工用电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法 第十五章……………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管理办法 第十六章……………施工现场文明建设试行标准 第十七章……………职业健康安全经济责任合同签订管理办法第十八章……………职业健康安全防护用品采购及发放标准第十九章……………灾害应急防范处置办法 第二十章……………分工种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一章…………治安保卫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章…………食堂承包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章…………危险源识别、评价标准(单行本) T: +86 21 62511689 Page 1 of 72 F: +86 21 62511279

第二十四章…………企业形象—视觉识别规范—施工现场分册(单行本) 第二十五章…………文件和记录台帐目录清单 第二十六章…………有效标准类文件目录清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健康职业健康安全,提高经济效益,促进特区建设,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法规、办法及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以“职业健康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指导思想以“管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安全”为原则,积极主动的引导我司的各项职业健康安全防护工作的展开。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司属各部门及项目经理部。 第四条:本制度所涉及到的文件和记录编号规定为:文件以A-W-XX(顺序号)为编号,记录(包括台帐记录)为: R/CX4.9-2- XX(顺序号)为编号,其他记录表格(如检查评分表、职业健康安全交底记录表等)按颁发部门制订的编号为准。 第五条:本制度由厦门XX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及监督执行。 T: +86 21 62511689 Page 2 of 72 F: +86 21 62511279

化工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为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公司成立职业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的分工 1、××部负责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对有毒有害岗位进行分类,建立职业危害人员的档案。 2、××部负责组织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安全检测工作,督促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申报工作。 3、项目办负责新、扩、改建工程的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具体实施工作。 4、××部负责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组织有毒有害岗位人员的健康查体和职业病的医治工作。 5、各生产单位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工作。 6、外来施工和务工人员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由归口管理单位负责。 三、岗位和人员的确定 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国家有关标准,确定公司内具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和人员,并建立职业危害人员的个人档案。 四、培训与教育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要组织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遵守职业病防治的各项规定,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备。 五、健康检查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上岗前要经过职业健康检查,有职业禁忌的不得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在岗期间要组织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作业相关的健康损害人员,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同时要妥善安置;离岗时也要按规定组织健康检查。每次的检查结果要告知作业人员。 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整治 按照确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公司定期组织对危害因素进行检测,粉尘、噪音、有毒有害物质等每年检测一次(煤气随时检测)。检测数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要彻底整改整治或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确保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也要不断增加投入,努力降低危害程度。 七、危害告知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和检测结果要如实地告诉职工,各有关单位、部门要采用广播、简报、宣传栏、有毒有害物质周知栏、安全教育培训、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等多种有效形式,对职工进行宣传,使职工了解所从事的工作中的危害,掌握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 八、新、扩、改建项目安全卫生“三同时” 新、扩、改建项目要努力搞好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积极贯彻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三同时”规定,做到新、扩、改建项目本质安全,从源头上杜绝职业病危害因素。 九、安全防护 具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单位,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预防控制,做好安全防护: 1、采用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如在有毒有害场所安装通风机、通风帽、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仪,通风厨、隔离操作室等。 2、加强防护、减少职业伤害,公司为消除或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所安装的设施、配备的个体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规定使用。 3、加强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在作业时处于上风侧,工作完毕讲究个人卫生,洗浴换衣,尽可能不在通风不畅的场所作业,必要时应开启强制通风设施,在有危害的场所不得饮水进食。 4、加强管理,规范作业行为,在作业时应认真遵守公司的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规程,各单位要严格检查,严肃查处。 十、防护用品和设施管理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一、管理职责: 1、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2、为保证各参建职工的安全,项目分部统一购置职业防护用品,保障劳动者在职业劳动中免受职业危害因素对其健康的影响,对机体暴露在有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的部位,采用相应的防护用品进行保护。 3、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防护设施正常运转,每年应当对防护设施的效果进行综合性检测,评定防护设施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 4、对参建人员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 5、施工人员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向劳动者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经工艺改革已消除了职业危害因素而需拆除防护设施的,应经所在地同级监管部门确认,并在职业健康防治档案中做好记录。 6、对施工中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防护用品。 二、防护用品使用: 1、防护用品分类:根据防护用品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功能和作用,用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个人防护用品主要有以下五类: (1)呼吸器官防护用品类; (2)眼、面防护用品类; (3)听觉器官防护用品类; (4)皮肤保护用品类; (5)其他用品类。 2、各分部在使用防护用品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选用的防护用品应当能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 (2)向劳动者配发足够数量的防护用品; (3)当与劳动者签订防护用品使用责任书。 三、职业健康事故: 1、事故报告: (1)发生职业健康事故时,立即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职业健康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

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不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影响,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保护职业病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职业卫生管理职责及作业管理,作业环境管理,职业健康管理等职责。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职业卫生管理的部门。 第三条公司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增强职工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职 工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第四条公司任何部门或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向公司领导、安全管理小组检举、报告。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各级主管在各自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本部门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公司安全生产小组对全公司职业卫生工作进行指导、决策及监督管理。安全环保部代表公司安管组行使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能。各级党组织和工会组织有权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群众 监督。 第六条人事部全面负责公司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检测及公司安管组布置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第七条人事部负责职业健康监护,主要负责职业健康 体检和医疗。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

担,我公司仅以此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执行政策。第八条涉及职业病第三章作业管理 第九条认真落实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简称“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管理规定。一、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在拟定生产建设项目时,要充分利用先进技术,尽量选择无毒、无害的先进生产工 艺。 二、职业卫生设施的设计必须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并严格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及有关行业标准、规定。 三、对职业卫生有特殊要求的(如有毒、有害、有放射性)危害性较大的设计项目,必须经安环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后才能实施。 四、后勤部门要对职工安全卫生设施工程质量负责;采购部门要对所购进设施、设备、防护器材的质量负责;人事部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设施实行监督管理。 五、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竣工验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必须有项目主管部门、安管组人员参加,验收合 格后方可投入生产运行。 六、生产设备检修时,安全卫生设施必须同时列入计 划,同步检修,同步投入生产。 第十条尘毒作业部门必须依据《国务院关于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及有关标准、规范加强尘毒作业管 理。 一、尘毒作业现场操作尽量选择隔离化、遥控化、密 封化等非直接接触作业方式。 二、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尘毒作业操作规程及有关管

(完整版)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制度会签表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总则 1.1总则 为全面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强化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规范职业健康的管理行为,明确各级职业危害防治的职责。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职业病,更好地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和健康及相关权益。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2编制依据 本管理制度编制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防治和管理。 2.术语解释 2.1职业卫生:是对工作场所内产生或存在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及其健康损害进行识别、评估、预测和控制的一门科学,其目的是预防和保护劳动者免受职业性有害因素所致的健康影响和危险,使工作适应劳动者,促进和保障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福利。 2.2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3职业危害: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与工作有关的疾病、职业病和伤害。

2.4职业禁忌:是指从业人员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危害损伤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2.5职业健康监护:是以预防为目的,根据员工的职业接触史,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医学健康检查和健康相关资料的收集,连续性地监测员工的健康状况,分析员工健康变化与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并及时地将健康检查和资料分析结果报告给用人单位和员工本人,以便及时采取干预措施,保护员工健康。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离岗后医学随访以及应急健康检查。 2.6职业危害因素:在职业活动中产生和存在的、可能对职业人群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因素或条件,包括化学、物理和生物等因素。 2.7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列入国家《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实施细则》目录,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 2.8防护功能:指劳动防护用品所具有的某种防护能力。 2.9 有效防护功能:指劳动防护用品具有的最低的防护能力。 2.10有效使用期:指能达到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的使用时间。 3.各级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3.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职业危害防治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对公司和各部门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进行综合监督、指导和检查。 3.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对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及规定,落实职业防治管理工作,加强对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监督,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工作环境、工作条件,采取有效防治措施,保障员工的安全健康; 3.1.2负责审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职业危害防治规划及工作重点; 3.1.3听取职业危害职能部门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汇报和公司职业健康现状的评价;

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 度正式版

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由公司质安部门制定施工安全制度,并结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进行安全管理。总分包单位之间、公司和项目部之间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协议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措施及考核和奖惩内容。 二、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 要求各级管理干部和各职能各部门做

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各负其责,做到涉及生产安全的事有人管。 三、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为保证本工程施工安全,在施工前对模板支拆、脚手架、起重吊装、临时用电、塔吊等专业性较强的分项均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施工方案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若在施工过程中更改方案的,由原审批人员同意,形成书面方案。 本工程规模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运用较多,对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付诸实施。 四、公司定期检查与跟踪相结合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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