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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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0篇)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0篇)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0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0篇)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任何先进的方法和手段都不能充分发挥作用,那么,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阅读参考。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篇1一、目的1.1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2 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1.3 凡在公司区域内的部门以及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职业健康管理制度适用于某有限公司。

三、术语及定义3.1 职业健康:是预防因工作导致的疾病,防止原有疾病的恶化。

主要表现为工作中因环境及接触有害因素引起人体生理机能的变化。

3.2 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3.3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劳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属于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四、职责和管理要求4.1 职业病防治委员会公司成立职业病防治委员会,总经理任主任,公司常务副总为副主任,各部门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安全环保办公室为职业健康的日常管理机构。

4.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健康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4.1.2审定职业健康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4.2 安全环保办公室职责4.2.1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4.2.2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卫生部门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完整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3篇

(完整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3篇

(完整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1/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生命健康,避免工伤事故,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制定本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派遣工等。

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并落实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机构、职业健康安全监测机构、职业健康安全培训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履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体系,对工作场所环境、生产设备、劳动过程和工作场所内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

第五条公司应当为员工提供安全、卫生、舒适的劳动条件,采取必要措施预防职业伤害和职业病。

第六条员工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工作场所安全管理规定,以保障个人的职业健康安全。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康档案,对员工的健康状况进行记录、统计及分析,为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提供科学依据。

第八条公司应当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保障职工的权益。

第九条公司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对突发职业卫生安全事故予以及时、有效的处置。

第十条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履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2/3)第二章职业病防治第十一条公司应当严格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治措施,确保员工不出现职业病及职业伤害,并根据有关标准和规定,对工作场所内的职业病危害源和作业区分级,采取必要措施进行控制。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实行控制职业病危害源的应急监测,对发现的职业病危害源及时制止、处理,并对其产生的后果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定期进行职业病体检,对可能患职业病的员工进行诊断和治疗,并对患职业病的员工及时报告,并按照要求进行赔偿和补偿。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职业病健康监测体系,对职业病危害源和作业环境进行监测,发现职业病危害源和作业环境不符合要求的,应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医院《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医院《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医院《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医院员工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绩效,创造一个健康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在职员工,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将积极推行职业健康管理,建立健康管理领先制度,为员工提供身心健康服务。

第四条医院将制定职业健康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评估,对有健康隐患的员工进行重点关注和帮扶。

第五条医院将加强职业健康教育,提高员工对职业病防护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第六条医院将建立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健康资料得到妥善保管。

第七条医院将组织开展各类体育运动和健康活动,促进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团队凝聚力。

第八条医院将建立职业病防护培训机制,提高员工对职业病的预防和应对能力。

第二章职业健康管理第九条医院将建立和完善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每位员工的健康状况进行定期跟踪和评估。

第十条医院将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病和健康隐患。

第十一条医院将建立职业健康健康管理团队,对有职业病隐患的员工进行专业的指导和帮扶。

第十二条医院将建立健康数据统计和分析系统,及时了解员工的健康状况,为职业病防护提供科学依据。

第十三条医院将积极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对职业病防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第三章职业健康防护第十四条医院将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估制度,对医院内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全面排查和治理。

第十五条医院将配备必要的职业防护设备和器材,确保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

第十六条医院将加强职业防护培训,提高员工对职业病的防护意识和技能。

第十七条医院将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估,及时排除存在的职业病隐患。

第十八条医院将建立职业病防护责任制度,对职业病防护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

第十九条医院将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医院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对能力。

第四章健康管理服务第二十条医院将建立职业健康管理服务体系,提供健康咨询、健康体检、心理咨询等服务。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原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等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的要求,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切实保障职工职业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职业病防治与职业卫生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三条企业成立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单位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对职工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管理部为企业职业健康管理的日常管理机构。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分支机构和工程项目的职业健康管理。

二、职业卫生管理第五条企业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职工,应调离原岗位,妥善安置,并享受规定的待遇;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六条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

第七条企业应当为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职工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处理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职工离开公司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企业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第八条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职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三、职业病告知第九条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和安全,提高员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基础性文件,旨在确保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实习生等)在工作过程中的健康和安全,并对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系统的规范和指导。

所有员工都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

以预防为重点,坚持防患于未然。

预防优先,安全第一。

(二)法律依据。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要求。

(三)科学管理。

根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原则和方法,实施科学的管理和控制。

(四)全员参与。

营造全员参与的安全文化,使每个员工都成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参与者和推动者。

(五)宣传教育。

强化职业健康安全意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二章职业健康管理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职业健康管理体制,明确职责和权力,并配备合格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第五条公司应制定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制度,对每个岗位进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六条公司应定期开展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对员工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确保员工的健康状况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第七条公司应建立职业病防治档案,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档案管理,包括个人身体状况、职业暴露情况、职业病诊断和治疗等内容。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制,明确安全管理的职责和权力,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九条公司应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对各个岗位、工作环节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方案。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定期进行生产环境和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处置流程,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四章员工培训第十二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员工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和技能。

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五篇)

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五篇)

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1总、则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具体要求,依照职业病防治工作"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制定本制度。

1.2制定本制度的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员工身体建康及其相关权益,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促进公司生产、经济发展和和谐稳定。

____公司鼓励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病防治活动。

3职业卫生管理各部门职责:3.1安全部负责公司职业病预防、统计管理工作。

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定期每年与疾病防治控制中心取得联系,对各施工生产项目部的粉尘、噪声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对现场存在的不合格检测项目,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3.2经理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职工进行体检。

3.3劳资部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工资待遇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患者上岗,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上岗;对在职业健康体检中发现的职业病患者,应当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4各基层单位负责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个人卫生防护用品;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及岗位职业操作规程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及岗位职业操作规程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及岗位职业操作规程1.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1 制定目的为保护员工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发生,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制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明确职业健康管理的基本原则、职责与要求,保障企业以科学、有效的方式开展职业健康管理。

1.2 适用范围职业健康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职工,包括办公人员和生产作业人员。

1.3 职业健康管理职责公司负责制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规定,指导各部门开展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同时,各部门应当:•履行职业健康管理职责;•组织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估,定期进行评价和监督;•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价,开展识别、评估、监测、防控等工作;•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并保护和保密个人职业健康信息;•定期组织职业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提升员工职业健康防护意识;•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和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1.4 职业健康管理要求•全员培训,强化职业健康意识;•建立健康档案,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分析和评价;•加强职业病预防,做好职业危害防护;•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及时发现疑似或患有职业病员工,及时干预和治疗;•对不同岗位禁忌症进行明确规定,防范职业病的发生;•建立职业健康事故预案,加强应急管理。

1.5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的评估与监督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应该定期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能够得到有效实施,并根据评估结果开展改进。

2. 岗位职业操作规程2.1 制定背景作为企业的生产主体,工人在各种岗位上开展操作都会面临一定的职业危害,根据各类岗位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岗位职业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流程、防范措施、工艺参数、操作时间及安全措施等,以确保员工的安全操作。

2.2 适用范围岗位职业操作规程适用于所有作业人员。

2.3 岗位职业操作规程的制定岗位职业操作规程由相关部门负责制定,主要内容包括:•编制职业危害因素制度;•制定操作流程,并组织培训和考核;•制定安全工艺参数;•制定操作时间及安全措施;•明确岗位安全责任;•强化现场管理;•加强对岗位操作的监控和评估。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5篇)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5篇)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不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影响,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保护职业病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职业健康管理职责及作业管理,作业环境管理,职业健康管理等职责,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职业健康管理的单位。

第三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生产部门、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增强职工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职工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第四条公司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向公司领导、安全环保部门、卫生监督部门检举、报告。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司各级行政主管领导在各自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本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全公司职业健康工作进行指导、决策及监督管理。

职业健康科代表公司安委会行使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职能。

各级职工代表组织有权对职业健康工作进行群众监督。

第六条职业健康科作为公司职业健康检测机构,全面负责公司范围内的职业健康检测及公司安委会布置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职业健康监护,主要负责职业健康体检和医疗。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我公司仅以此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执行政策。

第八条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部门必须指定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第三章作业管理第九条必须认真落实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简称“建设项目”)职业健康设施“三同时”管理规定。

(一)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在拟定生产建设项目时,要充分利用先进技术,尽量选择无毒、无害的先进生产工艺。

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委托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二)职业健康设施的设计必须认真贯彻《____关于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并严格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____)及有关行业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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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的可持续科学发展,实现项目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特制定本措施。

一、职业危害防治的适用范围项目及施工队员工在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均应执行本办法。

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二、职业危害防治方针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项目应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三、职业危害的因素和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根据项目施工生产的业务范围,确定施工生产现场存在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有:水泥粉尘:可能存在于搅拌站、搅拌机的操作和水泥搬运、投料操作环节;可能导致水泥尘肺。

矽尘:存在于施工中用风枪破碎岩石的作业环节;可能导致矽肺。

电焊烟尘:存在于手工电弧焊、对焊等作业环节;可能导致电焊工尘肺、锰及其化合物中毒。

有毒气体:可能存在于电焊工作进行手工电弧焊、对焊等作业环节,包括臭氧、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可能导致一氧化碳中毒、二氧化碳中毒、硫化氢中毒、氮氧化合物中毒。

铅、苯、甲苯、二甲苯:存在于油漆、喷漆、涂料、环氧树脂作业过程;可能导致铅及其化合物中毒、苯中毒、甲苯中毒、二甲苯中毒。

噪声:存在于风枪操作、风钻操作、空气压缩机操作、柴油机发电、混凝土搅拌、混凝土振动、打桩、碎石、砂轮磨削、钢筋加工等作业环节;可能导致噪声聋。

局部振动:存在于操作电钻、风枪、混凝土震捣器等作业过程;可能导致手臂振动病。

辐射:存在于手工电弧焊、对焊、金属和非金属探伤、核子密度检测等作业环节;可能导致职业性白内障、电光性眼炎、电光性皮炎、放射病。

高温:存在于暑期烈日下作业过程;可能导致中暑。

低气压:存在于高原作业过程;可能导致高原病。

四、技术防治措施项目根据施工生产现场具体情况识别、确定本工区的职业危害因素种类。

针对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根据实际情况,具体采取以下技术防治措施:1、水泥尘肺搅拌站水泥投料尽可能采用机械化、密闭化方式,即使用散装水泥。

实行计算机控制的搅拌站,不仅效率高,同时在进料仓上方安装水泥、砂料粉尘除尘器,可以彻底消除作业点粉尘排放。

非机械化、密闭化方式搅拌站及流动式搅拌机,考虑在拌筒上方和地面料斗侧安装吸尘罩,在拌筒出料口安装挡尘用的活动胶皮护罩。

有关操作人员配戴防尘口罩。

2、矽肺在进行风枪破碎岩石作业时,采用湿式凿岩方法;作业人员配戴防尘口罩。

3、电焊工尘肺、锰及其化合物中毒、职业性白内障、电光性眼炎、电光性皮炎、放射病手工电弧焊、对焊作业时,保证作业环境通风良好,必要时采取机械通风措施,或安装抽风装置;尤其在通风不良地点或容器里焊接作业,必须采取有效的通风措施。

进行普通电焊时,作业人员尽量站在上风处,以降低电焊烟尘危害。

焊接铜、铝、锌、锡等有色金属时,应通风良好,焊接人员戴防毒面罩、呼吸滤清器或采取其他防毒措施。

尽量采用低尘低毒焊条或无锰焊条;用自动焊代替手工焊等。

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包括护目镜、面罩、工作帽、工作服、手套、护脚、口罩等。

手工电弧焊工作地,可采用防护屏使其他生产人员免受弧光辐射伤害;对焊机闪光区设挡板,与焊接无关的人员不得入内。

4、气体中毒:隧道施工中,每班前检测隧道开挖工作面中有毒有害气体,当洞内二氧化碳含量超过0.5%时,采用机械强制通风;洞内作业人员如发现有异味气体,须立即停止作业返回洞外并报施工负责人进行处理。

5、铅及其化合物中毒、苯中毒、甲苯中毒、二甲苯中毒油漆、喷漆、涂料、环氧树脂作业,应根据可能产生的危害因素,采取通风、抽风或其他有效措施,使有毒物在空气中的浓度降低到国家标准以下。

作业人员配备防毒面具、防护服、防护手套等安全防护用品。

使用无毒或低毒的油漆、涂料,用无毒或低毒物代替苯作稀释剂;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采用密闭操作和局部抽风排毒设备等,改善作业环境,减少作业流程中的危害。

进入密闭的场所,如隧道等环境作业,应戴防毒面具。

通风不良的施工场所进行油漆、喷漆、涂料、环氧树脂作业,必须根据场地大小,配备足够的抽、排风设备将有害气体排出室外,防止中毒。

油漆等有毒物配料间,应改善自然通风条件,减少连续配料时间。

在较小的喷漆空间内进行施工时,可以采取水幕隔离的防护措施,即作业人员在水幕外面操作喷枪,喷嘴在水幕内喷漆。

6、噪声聋控制和减弱噪声源,革新工艺,以无声工具代替有声工具;如需要,采用围帘等减噪措施;作业人员按规定配戴防噪耳塞或耳罩。

定期对噪声进行监测,将噪声控制在规定限值内。

7、手臂振动病作业人员操作时戴专用减振手套,减少振动危害。

换班操作,即作业人员如需长时间连续操作电钻、风枪或震捣器,采用配备足够作业人员,每隔一段时间轮流替换操作的方法,减轻振动对作业人员身体的影响。

8、放射病:射线探伤作业、密度检测,操作人员保持操作距离,穿戴防护服及防护眼镜。

根据需要设置永久性或临时性屏蔽,或确保人与源之间有适当距离的可靠防护措施;对于辐射装置,还应设置联锁门、报警设备和其他安全装置。

在可能发生空气污染的区域,设置全面或局部的送、排风装置,如操作放射性物质的工作箱、手套箱和通风柜等,其换气速率、负压大小和气流组织应能防止污染的回流和扩散。

存在辐射照射的场所,以及发射辐射的物件上,设置“电离辐射”的标志;室外、野外从事放射工作,必要时还要设专人警戒。

9、中暑合理安排暑期作息时间,作业时避开当天最高气温时段。

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供给足够的合乎卫生要求的饮料、含盐饮料(包括盐汽水、茶水、中药、各种汤类等),其含盐浓度一般为0.1~0.3%,水温在10℃左右较好。

清凉饮料的供应量,可根据气温、辐射强度大小和劳动强度的不同,分别供应,轻体力劳动每日每人供应量不宜少于2~3升,中等或重体力劳动不宜少于3~5升,但应防止暴饮。

施工现场作业地点较为固定时,可采用活动布幕搭盖凉棚,减少太阳辐射。

挖孔桩、基坑、模板、箱梁内等通风不良的作业场所,采取机械通风降温措施。

为施工作业人员提供透气性能好、导热系数较小的白色工作服,禁止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赤膊作业。

10、女职工妇科病不安排女职工从事《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Ⅳ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

女职工在月经期不安排《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第Ⅱ级(含Ⅱ级)以上作业。

不安排怀孕女职工从事作业场所空气中铅、贡、一氧化碳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人力进行的土方、石方作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工作中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工作。

不安排乳母期女职工从事作业场所空气中铅、贡、一氧化碳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的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五、医疗保障措施贯彻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法》,接受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职业病防治机构的检测及健康监护,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做好职业病的医疗防治工作。

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施工现场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人员,并储备一定的应急医疗急救用品。

1、就业前健康检查。

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以了解其健康状况是否适于从事某种有害作业,有无职业禁忌症,及时发现高危人群。

有毒有害作业禁忌症参考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2、定期健康检查。

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按一定间隔时间或体检周期进行健康检查,了解其在从事有害作业过程中,健康状况有无改变及改变的程度,以便早期发现职业危害因素对机体的影响和诊断职业病,及时脱离接触,合理安排休息和治疗。

定期检查的间隔时间和检查项目遵循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的规定,其中粉尘作业人员、噪声作业人员每两年检查一次,局部振动作业人员每2~3年检查一次。

3、劳动能力鉴定。

对发现有职业病损或确诊为职业病的人员,依据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对其进行劳动鉴定。

4、健康监护工作的监督管理。

项目部所属各部门负责建立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所有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实行职业健康监护,。

凡被确诊为职业病的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对定期健康检查发现有职业禁忌症的作业人员,应将其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另行安排工作。

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离岗时,应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5、职业病的紧急救护一氧化碳中毒:急性一氧化碳中毒,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并注意保温。

中度及重度中毒病人应积极进行抢救治疗,昏迷者进行高压氧舱治疗,可加速一氧化碳的排出,对呼吸停止者立即实施人工呼吸。

硫化氢中毒:急性中毒及时组织急救,呼吸停止应进行人工呼吸、吸氧。

中暑:先兆中暑和轻症中暑,应使患者迅速脱离高温作业环境,到通风良好的阴凉处休息,解开衣服,适当给予含盐清凉饮料。

对于重症中暑患者应迅速送入医院抢救,积极防止休克和脑水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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