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相关规定及程序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相关规定及程序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相关规定及程序一、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基本要求: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必须符合本地区的生态环境特点和水土资源特性,强调保护优先和可持续的原则,并且要与相关的规划、政策、法律等相协调。
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程序:1.研究调查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是对研究区域开展水土资源调查,在此基础上进行水土保持问题的分析与评估。
研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植被资源等的现状和分布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潜在风险。
2.方案设计阶段:在研究调查的基础上,制定水土保持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确定相应的实施计划和资源保障。
同时,结合研究区域的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包括植被恢复、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等。
3.评审意见征集和修改阶段:编制完成后,需要对方案进行评审,向相关的专家和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并进行修改完善。
这一阶段重点是通过公开透明的程序,增加方案的可接受性和可信度。
4.方案批准和实施阶段:经过评审和修改后,将水土保持方案提交给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由相关部门进行批准。
一旦获得批准,方案需要在一定的时限内正式实施,还需要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方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5.方案宣传和培训阶段:水土保持方案的宣传和培训是保证方案能够得到全面推广和落地的重要环节。
通过宣传和培训,提高社会公众对水土保持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和责任感。
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相关的规定:1.国家级、省级、地市级水土保持工作机构应当制定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指南,明确编制的程序、要求和流程,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2.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要与相关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土地利用规划等相衔接,确保协调一致。
3.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专家和公众的参与作用,加强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提高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4.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要遵守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的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程序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程序审批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方案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是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实施的基础,包括项目背景、工程任务、设计依据、设计内容、设计方案等。
方案编制由专业水土保持设计人员负责,需要进行现场调查和测量,采集相关数据和样本,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规划设计。
2.初审:编制完水土保持方案后,需要向国家或地方水资源部门或环保部门提交初审申请。
初审时需要提交详细的方案文件、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并在申请表中说明项目背景、设计依据、设计内容和所需资源等。
3.审查:初审通过后,方案将交由相关水资源部门或环保部门的专业人员进行审查。
审查过程中,专业人员会综合考虑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对方案的设计依据、技术手段、工程量和质量等进行评估和分析,并提出修改意见。
4.修改:根据审查意见,水土保持方案需要进行修改优化。
修改后的方案需要重新进行初审,然后再次提交审查。
这个过程可能需要多次进行,直到方案能够达到审查人员的要求为止。
5.最终审批:经过多次修改和审查后,方案终于达到了审查人员的要求,并且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此时,方案可以进一步提交至主管部门进行最终审批。
主管部门会进行全面评估,并根据相关程序进行批准或否决。
6.监督实施:水土保持方案获得最终审批后,即可进行工程实施。
工程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方案需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以确保工程施工和运行的水土保持效果。
相关主管部门会对工程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水土保持工程按照方案进行。
以上就是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程序的主要步骤。
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工程可能会有所不同,但总体流程大致相似。
审批程序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土地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确保水土保持工程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简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是指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制定并实施一系列的措施,以保护土地资源的完整性和生态环境的稳定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的目的、步骤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1. 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土地资源,预防和控制土地沙化、水土流失、土壤贫瘠等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维护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2. 步骤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包括以下主要步骤:2.1 信息收集与分析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之前,需要对相关的土地利用现状、土壤状况、水文地质等信息进行收集和分析。
这些信息的获取可以通过文献研究、实地调查、遥感技术等方法进行,通过对这些信息的分析,能够了解当前存在的问题和潜在的风险。
2.2 目标确定在信息收集与分析的基础上,制定水土保持的总体目标。
这些目标应当具体、可量化,并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政策相一致。
例如,减少土地沙化率、控制水土流失量等。
2.3 方案设计根据目标的确定,制定具体的水土保持方案。
方案的设计需要结合具体的地理环境和土地利用特点,挖掘潜力,充分发挥人工干预的作用。
常用的方案设计方法包括植被恢复和保护、水资源管理、土壤改良等。
2.4 方案实施计划制定水土保持方案的具体实施计划,明确各项措施的时间节点、责任部门和协调机制。
同时,需要考虑到方案的可行性和经济性,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
2.5 监测与评估在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过程中,需要进行监测与评估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
监测与评估的内容包括方案实施效果的评估、水土流失量的监测等。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方案,确保水土保持工作的有效性。
3. 注意事项在进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3.1 综合考虑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需要综合考虑不同因素的影响,包括自然因素、人为因素和经济因素等。
在方案设计和实施计划的制定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影响,并找到最佳的平衡点,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3.2 可行性评估方案的可行性评估是非常重要的一步,通过评估可以了解方案的可行性和成功的可能性,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
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部水总[2003]67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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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部水总[2003]67号)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一、总则1.为了规范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的编制,提高水土保持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国家重点水土流失管理区域内的水土保持综合管理工程;水库、河流、渠道等水利工程配套的水土保持工程;道路、铁路、矿山、城镇建设等其他行业配套的水土保持工程;其他需要编制概(估)算的水土保持工程。
3.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应按照节约原则,合理确定工程内容、标准和投资规模,科学计算各项费用,反映工程的技术经济特征和社会效益。
4.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应按照统一的格式、编码和计量单位进行编制,便于审查、核定和管理。
水土保持规划概算:是指根据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工程内容和标准,按照现行价格或者预测价格编制的反映规划投资规模和费用构成的概算。
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是指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工程方案和技术标准,按照现行价格或者预测价格编制的反映建设投资规模和费用构成的估算。
初步设计概算:是指根据初步设计图纸确定的工程量和技术标准,按照现行价格或者预测价格编制的反映建设投资规模和费用构成的概算。
施工图预算:是指根据施工图纸确定的工程量和技术标准,按照现行价格或者合同价格编制的反映建设投资规模和费用构成的预算。
二、编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工程所在地区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和市场价格;工程设计文件,如规划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图纸、施工图纸等;工程造价信息,如工程量清单、定额、综合单价、费率等;工程审批文件,如批复、核准、备案等。
三、编制内容工程概况:简要介绍工程的名称、地点、规模、目的、内容、标准、特点等;工程费用:按照工程分部份项或者单项工程的顺序,列出各项工程量和费用,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工程效益:分析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计算投资回收期、净现值、内部收益率等指标;工程结论:总结工程的技术经济特征,提出工程的可行性和建议。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规定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规定水土保持是指通过科学合理的措施,保护和改善土地资源,防止水土流失,保持土壤肥力,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的一种综合性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是对水土保持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导的重要举措,其编制过程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水土保持工作的有效实施。
首先,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的地理环境特点和土地利用现状,进行全面的调查研究。
对于不同地区的水土保持工作,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方案,不能一刀切。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需明确水土保持的目标和任务,确定工作重点和重点区域,制定合理的保护措施和控制措施。
其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要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注重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在制定保护措施时,需兼顾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避免盲目开发和过度利用导致的环境问题。
同时,要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另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需要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制度。
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方案的有效实施和工作的顺利推进。
同时,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最后,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要注重技术创新和成果推广,不断提高水土保持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要鼓励科研机构和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推广先进的水土保持技术和经验,为各地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总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是一项复杂而又重要的工作,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和密切配合。
只有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科学合理地制定水土保持方案,才能更好地保护和利用土地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希望各地能够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加强方案编制和实施,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更大的贡献。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相关规定和程序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相关规定和程序一、相关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该法于1991年颁布,明确了水土保持的基本原则,规定了水土保持工作的任务和责任,并对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进行了具体规定。
2.《水土保持规划编制规程》:该规程于2001年发布,针对不同规模的水土保持工程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方案编制的程序和内容,为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提供了操作指南。
二、方案编制的程序:1.调查研究:在方案编制前,需要对工程所在地的水土资源进行全面调查和研究,包括土地利用现状、水土资源状况、自然灾害情况等。
2.问题分析: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存在的水土保持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明确存在的风险和危害,确定需要采取的措施和工程。
3.目标制定:根据问题分析的结果,制定水土保持的目标和指标,明确工程的期望效果。
4.方案设计:根据目标要求,设计具体的水土保持措施和工程方案,包括梯田、防护林、护坡、水土保持设施等,确保方案能有效地实现预期目标。
5.方案评估:对设计的方案进行评估,包括成本评估、效益评估和环境评估等,确定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6.编制报告:将方案设计和评估结果整理成书面报告,包括方案的背景、目标、措施和工程的具体设计要求,提交相关部门审批。
三、方案编制的内容:1.工程的基本资料,包括地理位置、规模、地质地貌特征等。
2.方案的背景和目标,即为什么需要进行水土保持工作和期望达到的效果。
3.问题分析,对存在的水土保持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包括土壤侵蚀、水源涵养、生态恢复等。
4.水土保持措施和工程的设计,具体描述采取的措施和工程的类型、规模和布局。
5.施工和养护措施,包括工程的施工方法和养护周期等。
6.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评估,评估方案实施后所能带来的经济和环境效益。
7.编制的流程和时间表,明确方案编制和实施的时间节点和步骤。
8.监测和评估计划,制定方案实施后的监测和评估方案。
水土保持的方案编制主要内容的规定

水土保持的方案编制主要内容的规定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主要内容规定如下:一、调查分析与评价1.开展水土保持调查,包括地形、土壤、植被、水资源等方面的调查,了解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出现情况。
2.评估区域水土流失的程度和风险,确定水土保持目标。
3.收集当地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等信息,分析其对水土保持的影响。
4.建立水土保持调查和评价的标准和方法。
二、水土保持规划1.制定水土保持目标,包括减少土壤侵蚀、改善水质、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目标。
2.根据调查评价结果,制定水土保持措施的目标和方向。
3.确定水土保持项目的优先级和实施地点。
三、水土保持措施设计1.制定土地利用规划,包括合理布局农田、林地、草地等用地,并考虑水土保持措施的可行性。
2.设计土地整治与治理方案,包括水土保持明净工程、植被保持工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
3.确定合适的水土保持措施,例如建设隔离带、植被恢复、径流控制等。
四、水土保持措施实施1.明确水土保持项目的实施计划,包括时间、地点、预算等。
2.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参与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确保措施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和管理。
3.监督实施过程,包括监测工程质量和效果,及时调整措施以适应实际情况。
五、效果评估与调整1.通过专业技术手段进行水土保持措施的成效评估,包括土壤侵蚀情况、植被恢复情况、水质改善情况等。
2.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并完善水土保持方案,保证水土保持措施的有效性。
3.及时向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公开评估结果,提高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六、管理与监督1.建立水土保持项目的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和责任。
2.加强对水土保持项目的监督,包括工程施工、设备运行和管理等方面的监管。
3.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水土保持的认识和重视度。
4.制定相应的惠农政策,鼓励农民参与水土保持工作。
以上是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主要内容规定,通过详细调查分析、科学规划设计和有效管理监督,可以有效保护水土资源,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
【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规范

【关键字】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规范篇一: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要求水土保持方案1本篇主要编制内容应在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XX)及《关于印发的通知》(水保监[XX]8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的同时补充雨水控制与利用等相关内容,主要包括:(1)“总则”章节:补充施工期及工程建成后雨水控制与利用在水土流失防治中的指导思想、编制原则及目的意义。
总结章节后附北京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章节:补充项目及项目区概况中涉及水土流失、水土保持相关内容介绍及分析评价;依据新水土保持法第28条,对项目建设活动中排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综合利用分析评价;补充主体工程设计中雨水控制与利用措施分析,尤其进行降水蓄渗工程分析、施工场区排水去向、沉沙设施有效性分析。
(3)“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章节:分区应考虑不同施工阶段及建成后雨水汇流及分区排水因素。
(4)“水土流失预测”章节:补充施工场区内由于含有泥沙的雨水未经有效沉沙直接外排而产生的土壤流失量及其危害分析;结合雨水控制与利用设计的水文计算说明由于项目建设而产生的径流增量预测及危害。
(5)“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及防治措施布设”章节:补充“硬化地面透水率”、“绿地下凹率”、“调蓄模数”、“人行道硬化地面透水率”、“透水性边沟率”等外容;补充雨水控制与利用措施布设及典型设计(包括不同阶段的临时措施和永久措施)。
(6)“水土保持监测”章节:补充施工期的施工场区外排泥沙情况监测。
(7)其他章节补充相应内容。
2当水土保持方案为报告表时,本篇内容可为报告表(见下表)。
注:用此表表达不清的事项,可用附件表述。
篇二:水土保持方案编写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编写规范第一部分注意事项1、方案的审查超过6个月报批重新开会2、工程占地不得占用农地、水浇地第二部分方案编写(一)方案封面的要求颜色:大纲(送审稿)为乳白色,大纲(报批稿)为浅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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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规定及办理程序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是针对开发建设项目过程中造成的水土资源损害,从保护生态、保护自然景观、水土保持的角度论证主体工程设计不合理性,从主体工程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查找缺陷,补充和完善水土保持设计,并对主体设计提出的修改和完善建议,以达到最大限度地保护生态、控制扰动范围、减少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快速有效修复生态系统的目的。
其主要作用是要克服单纯从工程经济性和施工方便的角度考虑问题,从保护地貌植被、生物链和有利于植被恢复的角度,合理设计各类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及临时措施,保护水土资源,从而减少水土流失。
一、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修订)有以下规定:
第二十五条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
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
水土保持方案应当包括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范围、目标、措施和投资等内容。
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和审批办法,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六条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第二十七条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第二十八条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其生产建设活动中排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应当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确需废弃的,应当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并采取措施保证不产生新的危害。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根据1995年5月30日《水利部发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审批管理规定》和2005年7月8日《水利部关于修改部分水利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有以下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并根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前期勘测设计工作。
第三条水土保持方案分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凡征占地面积在一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在一万立方米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其他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第七条水土保持方案必须先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在领取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水土保持方案合格证》后,项目单位或个人方可办理土地使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项目立项审批或核准(备案)等其他有关手续。
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有以下规定:
第十七条:“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当同时验收水土保持设施,并有市或者区、县水利局参加。
”
4、2009年9月,北京市发改委、水务局、环保局联合发文《关于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京农水务2009-20号文)明确以下事项:该通知指出在密云、延庆、怀柔、昌平、平谷、房山、门头沟、通州、大兴、顺义等区县建设的公路、铁路、水利、电力、房地产、地矿、石油、天然气、农林开发、土地整理、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等涉及土石方挖填的建设项目,必须编报和实施水土保持方案。
通知进一步明确水土保持方案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及项目立项审批的前置审批环节,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取得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同意意见,没有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同意意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得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后,方可申请项目立项。
水土保持方案实行分级审批制度,中央立项,且征占地面积在五十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五十万立方米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或者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按中央政策执行,由水利部审批;市级立项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市水务局);区县立项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由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区县水务局)。
二、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各个阶段
在可研阶段积极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注重完善后续水土保持设计;
施工阶段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和监测;
完工后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
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流程及报批程序
1、项目前期现场踏勘。
2、给编制单位提供资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主体工程报告、相关主体
设计图纸)。
3、编制单位进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写工作。
4、由项目建设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项目由业主)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委
托的技术审查单位报送《关于报审XXX水土保持方案(送审稿)的函》以及《水土保持方案(送审稿)》一式八份,申请技术审查。
5、水土保持技术审查单位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按照国家关于水土保持
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和要求,组织开展《水土保持方案(送审稿)》的技术审查,包括现场查勘和技术文件审查,并形成专家审查意见。
6、根据专家审查意见,由业主组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对《水土保
持方案(送审稿)》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形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稿)》,送技术审查组织单位进行复核。
7、由《水土保持方案(送审稿)》技术审查单位对《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稿)》
进行复核,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的出具《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意见。
对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退回方案编制单位重新修改、补充和完善。
8、由项目建设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项目由业主)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委
托的技术审查单位报送《关于报审XXX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稿)的请示》以及经水土保持技术审查单位审核同意后的《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稿)》一式三份,申请批复《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稿)》。
9、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并初核项目建设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项目由
业主)关于《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稿)》的报批文、《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组织单位出具的技术审查意见及经复核后的《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稿)》后作出受理决定,并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复(或退回)工作。
四、水土保持方案编写格式和内容规定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共分12章,主要包括:综合说明、方案编制总则、项目概况、项目区概况、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水土流失预测、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及措施布局、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方案实施的保障措施、结论及建议。
北京市针对各行业出台了相应技术导则,主要有房地产、公路、矿山开采、输变电、水利工程及土地整理等,方案编报时按相应导则执行。
五、北京市水务局行政受理水土保持方案相关规定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不包括受理、告知期限在内。
)
程序:
一、受理
工作时限:5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1、水土保持方案(以下简称水保方案)审批书面申请;2、水保方案(报批稿)三份,应由具有水保方案编制资格的单位编制;其中附相关前期文件,包括计划部门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水保方案编制委托书、水保方案(送审稿)专家组评审意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工作标准: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二、办理
工作时限:15个工作日。
(如遇到特殊情况,经局长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工作标准:1. 生产建设所造成的水土流失的预测科学准确。
2. 水土流失的防治措施配置科学、得当、可操作性强。
3. 水土保持投资概(估)算及效益分析科学可行。
4. 方案实施保证措施可行,特别是方案分年度实施计划及年度投资切实可行。
5. 主体工程与方案中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要贯彻“三同时”制度。
三、审核
工作时限:3个工作日
工作标准:(同办理工作标准)
四、审定
工作时限:2个工作日
工作标准:(同办理工作标准)
五、告知
工作时限:10个工作日
工作标准: 1、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理结果。
2、审批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
3、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六、水土保持方案收费
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保监[2005]22号)”。
根据国家计委(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的规定,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的水土保持勘测设计费按该文件执行。
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可参考下表计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