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出口单据箱单发票内容注意事项
出口操作流程注意事项

出口操作流程注意事项出口船务操作主体上:制作出货明细——→订舱——→排载——→上柜——→制作并核对报关所需文件——→单证审核——→领取正本文件——→归档。
以下分别说明每一环节具体操作及注意事项:一、制作出货明细:装箱明细看似简单,但在出口环节非常多的资料却都是以此为依据制作,需再三核对。
二、订舱:根据文件制作的内容及装箱明细制作托单(Shipping Order)。
托单需注意以下事项:1、Shipper(发货人):XIAMEN ON TOP RUBBER PLASTICS AND HARDWARE IND.,CO.O/B为文件制作上的Shipper抬头。
(根据公司的英文名称)2、Consingee(收货人):根据文件制作的Consingee。
3、Notify(通知人):根据文件制作的Notify。
4、Port Of Discharge(卸货港):非常重要。
5、Place Of Deliver(交货地点):同4。
6、Marks&Nos:箱数、品名描述,毛重及立方数可根据装箱明细及文件制作。
若文件制作上有需要特别注明的请备注在品名描述部分(如:台湾客人自领B/L 或电放,SHOW无木质包装申明,出具船证——黑明单或贸促会商事证明等)。
7、日期、船东、柜型、付款方式:根据出货明细及文件制作。
三、排载:Forwarder(货代)拿到船公司Confirmed便可排载了,请货代将五、六联送车队,另将排载联传至我司核对报关内容,核对确认OK即可将六、七、八联送至联检报关行。
核对排载联需注意:1、发货人:XIAMEN ON TOP RUBBER PLASTICS AND HARDWARE IND.,CO。
2、卸货港及交货地点:与托单一致。
3、唛头、件数、品名、毛重及立方数务必与报关用的装箱明细一致。
4、品名:中文品名(根据手册品名)、英文品名(根据文件制作)。
5、柜号及封铅号注明在排载联上。
6、确认靠何码头、最慢载进场时间、载投单时间、载放行时间。
各类外贸单据填写大全

包装单据的内容、作用及种类包装单据主要包括:装箱单、重量单、包装说明(PACKING LIST、WEIGHT LIST AND PACKING SPECIFICATION)等,是商业发票内容的补充,通过对商品的包装件数、规格、唛头、重量等项目的填制,明确阐明商品的包装情况,便于买方对进口商品包装及数量、重量等的了解和掌握,也便于国外买方在货物到达目的港时,供海关检查和核对货物。
也有的商品不需要包装,如谷物、矿砂、煤炭等,称之为“散装货物”(PACKED IN BULK)。
而大多数商品必须加以适当的包装后才能装运出口,以保护该商品的安全。
(此处显示一张真实的装箱单)图十一、常用的包装单据有以下几种:1、装箱单(PACKING LISTA或 PACKING SLIP);2、重量单(WEIGHT LIST 或WIGHT NOTE);3、尺码单(MEASUREMENT LIST);4、详细装箱单(DETAILED PACKING LIST);5、包装明细单(PACKING SPECIFICATION);6、包装提要(PACKING SUMMARY);7、磅码单(WEIGHT MEMO);8、规格单(SPECIFICATION LIST);9、花色搭配单(ASSORTMENT LIST)等。
包装单据并无统一固定的格式,制单时可以根据信用证或合同的要求和货物的特点自行设计,但包装单据应大致具备以下内容:1、编号和日期(NUMBER AND DATE);2、合同号码或信用证号码(CONTRACT NUMBER OR L/C NUMBER);3、唛头(SHIPPING MARK);4、货物名称、规格和数量(NAME OF COMMODITY、SPECIFICATIONS AND QUANTITIES);5、包装件数及件号、包装件尺码(NUMBERS AND MEASUREMENT);6、包装类别(KINDS OF PACKING);7、货物毛净重(GROSS AND NET WEIGHT);包装单据一般不记载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因为进口商不想让实际买主了解货物的详细成本价格情况。
交单单据应注意的问题

交单单据的缮制说明交单的单据一般包括,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装箱单(PACKING LIST)、提单(BILL OF LADING),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原产地证书(CERTIFICATE OF ORIGIN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FORM A)。
一、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商业发票是出口商对进口商开立的发货价目清单,是买卖双方记账的依据,也是进口报关交税的总说明。
它是结汇单据中最重要的单据,其他单据都是以发票为依据的。
具体内容:1、出票人名称:发票的顶端必须有醒目的出口商的名称和详细地址,电话、传真号码;出票人名称要和信用证中受益人一模一样。
2、发票名称,在出口商名称下面,要有明显的粗体字COMMERCIALINVOICE字样;3、制单的日期和基本信息,包括发票的制单日期、发票号码、合同号、信用证号码;4、发票的抬头:即发票的接受方,发票上必须要明确发票抬头人的名称地址,通常情况下抬头人做成进口商,信用证方式下为开证申请人。
5、货物的起运地和目的地和运输方式,FROM XXX TO XXX BY SEA(BY AIR)6、货物描述,货物描述要具体,一般要注明货物的名称、品质、规格及包装情况。
信用证方式必须完全符合信用证中的货物描述的说明。
7、数量,其他单据必须和发票数量一致8、单价,总价,贸易术语(价格条款)计价货币名称,切记价格条款不能忘记显示。
9、大写金额,一定要和小写一致。
10、发票的分数,提交的分数一般与信用证规定一样,通常出具三份正本。
11、出票人名称(盖章,签字)二、装箱单(PACKING LIST)装箱单是记载或描述商品包装情况的单据,是商业发票的补充,是进口商清点数量或重量以及销售货物的依据。
具体内容:1、装箱单上一般不显示货物的单价、总价。
因为进口商把商品转售给第三者时只交付包装单据和货物,一般不愿意泄露其购买成本2、装箱单上要有毛净重,体积,唛头,总的件数,与其他的单据要一致3、包装情况要与发票上描述一致4、其他的和发票填制相同三、提单提单是承运人或者其代理人签发给托运人的,证明表面状况良好的货物已收到或者已装上指定的船只并负责运载到达指定的目的港交付给指定的收货人的一种货权凭证。
国际物流发票知识点总结

国际物流发票知识点总结一、国际物流发票的基本概念国际物流发票是指在国际货物运输中使用的一种结算凭证,它是货物买卖和运输服务的结算凭证,也是国际贸易的重要文件之一。
国际物流发票可以说是国际贸易中的一张账单,是卖方向买方开具的一种账单及价格单据。
在国际贸易中,发票起着重要的作用,是完成结算的证明文件。
通过发票可以确认货物的数量、质量、价格及运费等内容,买卖双方根据发票来确认应付的款项。
二、国际物流发票的主要内容1. 发票抬头发票上必须写明卖方及买方的名称、地址、电话及传真等联系方式。
2. 发票号码发票号码是发票的唯一标识,也是发票的重要组成部分。
每张发票都应有唯一的号码,这样方便管理和记录。
3. 发票日期发票上必须标明开票日期,也就是发票的出具日期。
发票一般会在货物发出后的几天内开具。
4. 货物描述发票上必须对货物进行详细的描述,包括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等内容。
5. 价格条款发票上必须标明货物的价格条款,包括价格条件、付款方式、支付期限等。
6. 运输方式及费用发票上必须标明货物的运输方式及相关费用,包括运费、保险费等。
7. 报关信息如果货物需要报关,发票上必须标明报关的相关信息,包括报关单号、报关费用等。
8. 合计金额发票上必须标明货物的合计金额,也就是买方应付的总款额,包括货物价格、运费、保险费等。
发票必须由卖方盖章、签字并注明开票人员,以保证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三、国际物流发票的种类1. 商业发票商业发票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一种发票,它是卖方向买方出售货物时所开具的一种记载交易金额、数量和所出售货物的凭证。
商业发票是国际贸易中货品所有权证明和结算凭证的基础,也是报关的主要依据。
2. 运输发票运输发票是指用于国际运输的发票,它记录了货物的数量、重量、体积、运费等信息,作为运输结算的凭证。
3. 价值声明单价值声明单是货运代理人或运输承运人向客户所开具的货物价值承认凭证,是海关和保险公司查验货物价值的凭证。
外贸知识装箱单

·自由处理区:自由处理区位于单据格式下方,用于表达格式中其他栏目不能或不便表达的内容。
一、 装箱单
我出口企业不仅在出口报关时需要提供装箱单、重量单,信用证往往也将之作为结汇单据。实际上,装箱单、重量单和尺码单(Packing List, Weight List and Measurement List)是商业发票的一种补充单据,是商品的不同包装规格条件,不同花色和不同重量逐一分别详细列表说明的一种单据。它是买方收货时核对货物的品种、花色、尺寸、规格和海关验收的主要依据。
对于不同特性的货物,进口商可能对某一或某几方面(例如包装方式、重量、体积、尺码)比较关注,因此希望对方重点提供某一方面的单据。它包括不同名称的各式单据,例如Packing List、Weight List、 Measurement List、 Packing Note and Weight Note……它们的制作方法与主要内容基本一致。装箱单着重表示包装情况,重量单着重说明重量情况,尺码单则着重商品体积的描述。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采购和托外加工物资。
第三条 管理办法
1.装箱单的颜色(略)
2.装箱单的格式
要求不同物料使用不同颜色的装箱单,以便于区分。
3.包装规格
各供应商应根据其包装容器之大小,确定各物资的包装规格一旦确定,不应变动。
4.装箱单贴法
二、 信用证中装箱单条款的具体示例
三、 装箱单的具体缮制内容
(一)装箱单名称 (Packing list)
应按照信用证规定使用。通常用 “Packing List” “ Packing Specification” “Detailed Packing List ”。如果来证要求用中性包装单(Neutral Packing List ),则包装单名称打“Packing List ”,但包装单内不打卖方名称,不能签章。
外贸出口注意事项

外贸出口注意事项1 确定这个合同的收汇方式——如果是L/C付款的客户,通常是在交货期前1个月确认L/C已经收到,收到L/C后需业务员和单证员分别审查信用证,检查是否存在错误,交货期能否保障,及其他可能的问题,如有问题应立即请客人修改L/C。
——如果是T/T付款的客户,要确认定金已经到账。
——如果是远期L/C, D/A等条款收汇方式的客户,需经总经理确认批准。
2 验货,并拿到验货合格的报告。
——在交货期前一周,要通知公司验货员验货(部门跟单员跟进)。
——如果客人要自己或指定验货人员来验货的,要在交货期一周前,约客户查货并将查货日期告知外贸部。
——如果客人指定由第三方验货公司或公证行等验货的,要在交货期两周前与验货公司联系,预约验货时间,确保在交货期前安排好时间。
确定后将验货时间通知工厂。
完成验货后,要拿到验货合格报告,要是不合格,就要通知工厂改进货品或重新生产等等。
3制做基本文件和单证:在收到客户正式的订单时,应制作出口合同, 出口商业发票,装箱单,出口货物托运单,核销单, 报关单, 报关委托书, 报验委托书(工厂的外贸人员还需要准备: 商检换证凭单,纸箱检验单) 等文件.4商检:如果是国家法定商检产品,在给工厂下订单时要说明商检要求,并提供出口合同,发票, 装箱单等商检所需资料。
而且要告诉工厂产品的出口口岸,便于工厂办理商检。
应在发货一周之前拿到商检换证凭单/条。
5租船订仓:——如果跟客人签定的合同是FOB CHINA条款,通常客人会指定运输代理公司或船公司。
应尽早与货代联系,告知发货意向,了解将要安排的出口口岸,船期等情况,确认工厂的交货能否早于开船期至少一周以前,以及船期能否达到客人要求的交货期。
应在交货期7天之前向货运公司发出书面定仓通知,通常在开船5天前可拿到进仓单。
——如果是由卖方支付运费,应尽早向货运公司或船公司咨询船期,运价,开船口岸等。
经比较,选择价格优惠,信誉好,到港时间准时,船期时间合适的船公司,并告诉业务员通知客人。
外贸出口单据箱单发票内容注意事项

二、发票名称
发票名称,即“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或“发票” (invoice)字样。发票名称必须与信用证规定的一致。如 果信用证要求是“certified invoice”或“detailed invoice”, 则发票的名称也应这样显示。另外在发票的名称中不能有“ 临时发票(provisional invoice)”或“形式发票( proforma invoice)”等字样出现。
(5.)包装条款:内包装,外包装,填塞物,包装尺寸,重量和唛头等。
(6.)保险条款:投保人,险别,保险金额,理赔地点等等。
(7.)交货条款:装运交货地点、时间、方式,装运通知等等。
(8.)支付条款:支付时间、条件、币种,以及延期和拒付的规定。
(9.)检验条款:检验的地点,标准,机构等。
(10.)索赔条款:索赔期限,证明文件等。
一、出票人名称与地址
Issuer
一般而言,出票人即为出口公司。发票的出票人有两种表示 方法:一是发票的信头直接显示受益人名称;二是由受益人 在发票上进行签署。
出票人名称、地址等描述必须醒目、正确,注意一致性 。如采用信用证方式收汇,出票人的名称、地址等必须与信 用证上受益人的名称、地址等完全一致。同时要注意与其他 单据上显示的出口商的名称地址的一致性。
(2)信用证未规定货物的总称,但列举的货名很详细, 则发票应照信用证规定列明。
八、货物的包装、件数和数量(Quantity)
此栏填写实际装运的包装、件数和数量,并与其他单据 相一致。凡“约”、“大概”、“大约”或类似的词语,用于信用 证数量时,应理解为交货时数量有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
如果信用证规定的货物是以重量(吨、磅)、长度(米、 码)、面积(平方米)或体积(立方米)等作为数量单位的, 而不是按包装单位或个数记数的,在信用证对货物数量没有 不得增减要求和所支取的金额未超过信用证金额的前提下, 允许货物数量有5%的增减幅度。
外贸知识装箱单

(4)装箱单、重量单和尺码单的制作要以信用证、合同、备货单、出货单为凭据。
(5)如果信用证上要求在装箱单、重量单和尺码单上填写一些特殊条款,应照办。
第二,两种单据的各项内容,应与发票和其他单据的内容一致。如装箱单上的总件数和重量单上的总重量,应与发票、提单上的总件数或总数量相一致。
第三,包装单所列的情况,应与货物的包装内容完全相符,例如,货物用纸箱装,每箱200盒,每盒4打。
第四,如来证要求这两种单据分别开列时,应按来证办理,提供两套单据。
常见的单据名称有:
PACKING LIST (NOTE) 装箱单
WEIGHT LIST (NOTE) 重量单
MEASUREMENT LIST 尺码单
PACKING LIST AND WEIGHT LIST 装箱单/重量单
PACKING NOTE AND WEIGHT NOTE装箱单/重量单
装箱单的格式与说明
·装箱单(Packing List):在中文"装箱单"上方的空白处填写出单人的中文名称地址, "装箱单"下方的英文可根据要求自行变换。
·出单方(Issuer):出单人的名称与地址。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此栏应与信用证受益人的名称和地址一致。
·填写货物的毛重、净重,若信用证要求列出单件毛重、净重和皮重时,应照办;按货物的实际体积填列,均应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自由处理区:自由处理区位于单据格式下方,用于表达格式中其他栏目不能或不便表达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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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
1. 出票人名称与地址 2. 发票名称 3. 发票抬头人名称与地址(Messrs) 4. 出票日期及出票的基础信息 5. 运输资料(Transport details) 6. 唛头及件号(Marks and number) 7. 货物描述(Description of goods) 8. 货物的包装、件数和数量(Quantity) 9. 单价(Unit price) 10.总值(Amount) 11.声明文句 12.关于“错漏当查”(E & O.E) 13.发票份数 14.出单人签名或盖章
当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时,合同号码(S/C NO.)应与信用证上列 明的一致。若一笔交易涉及几个合同时,全部合同号码应在发票上表示 出来。
五、运输资料(Transport details)
填写货物实际的起运港(地)、目的港(地)以 及运输方式,如果货物需经转运,应把转运港的名 称表示出来。运输线路、起运地、目的地必须与其 他单据上显示的相一致,并且要打明具体的地名。
一、 约首包括:名称,合同编号;签约日期;签约地点;双方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二、 文本包括:
(1.)交易商品名称;
(2.)品质条款:确定品质的方法和标准,确认品质的时间、地点,品质公差条款等。
(3.)数量条款:确定的单位,交付约定数量的地点和时间,重量的计算,溢短装条款。
(4.)价格条款:价格术语,使用货币种,佣金,折扣,等等。
外贸出口单据箱单发票内容注意事 项
外贸出口单据
单据内容及注意事项
出口单据
外贸合同(Sale Contract) 形式发票(Proforma Invoice) 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
装箱单(Packing List)
商业发票的内容一般包括: ⑴商业发票须载明“发票”(INVOICE)字 样; ⑵发票编号和签发日期(NUMBER AND DATE OF ISSUE); ⑶合同或定单号码(CONTRACT NUMBER OR ORDER NUMBER); ⑷收货人名址(CONSIGNEE’S NAME AND ADDRESS); ⑸出口 商名址(EXPORTER’S NAME AND ADDRESS); ⑹装运工具及起 讫地点(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 ⑺商品名称、规 格、数量、重量(毛重、净重)等(COMMODITY,SPECIFICATIONS, QUANTITY,GROSS WEIGHT,NET WEIGHT, ETC.); ⑻包装及 尺码(PACKING AND MEASUREMENT); ⑼唛头及件数(MARKS AND NUMBERS); ⑽价格及价格条件(UNIT PRICE AND PRICE TERM); ⑾总金额(TOTAL AMOUNT); ⑿出票人签字( SIGNATURE OF MAKER)等。 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发票的内容要 求应与信用证规定条款相符,还应列明信用证的开证行名称和信用证号码。 在有佣金折扣的交易中,还应在发票的总值中列明扣除佣金或折扣的若干百 分比。发票须有出口商正式签字方为有效。
七、货物描述(Description of goods)
货物描述一般包括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贸易术语、 包装等项目。信用证方式项下,商业发票中对货物的描述应 与信用证中的描述一致,当使用其他支付方式(如托收)时, 货物描述内容应与合同内容一致。在实际缮制时,允许有稍 微差异。
(1)信用证只规定了货物的总称,发票应照样显示外, 还可加列详细的货名,但不得与总称矛盾。
九、单价(Unit price)
完整的单价由计价货币、计量单位、单位金额、价格术语 四个部分组成。发票中显示的单价和币种必须与信用证的要 求一致。凡“约”、“大概”、“大约”或类似的词语,用于信用 证金额时,应理解为有关金额可有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
十、总值(Amount)
一般情况下,发票的总值不应超过信用证规定的最 高金额,以免开证行拒绝支付。同时《UCP600》 规定,开证行可以接受金额大于信用证允许金额的 商业发票,其决定对有关各方均有约束力,只要该 银行对超过信用证允许金额的部分未作承付或者议 付。若信用证总值前有“约”、“大概”、“大约”或类 似的词语,交货时份数应与信用证规定的一致,如果信 用证中没有特殊要求,其中一份必须是正本。例如 信用证要求“in duplicate”或“in two copies”时, 所提供的发票中必须有一张是正本。
十四、出单人签名或盖章
商业发票只能由信用证中规定的受益人出具。如 果信用证没有规定,用于对外收汇的商业发票不需 要签署(但用于报关、退税等国内管理环节的发票, 必须签署)。当信用证要求“signed invoice”,这 时发票就需要签署;而要求“manually signed invoice”时,该发票必须是手签。
一、出票人名称与地址
Issuer
一般而言,出票人即为出口公司。发票的出票人有两种表示 方法:一是发票的信头直接显示受益人名称;二是由受益人 在发票上进行签署。
出票人名称、地址等描述必须醒目、正确,注意一致性 。如采用信用证方式收汇,出票人的名称、地址等必须与信 用证上受益人的名称、地址等完全一致。同时要注意与其他 单据上显示的出口商的名称地址的一致性。
二、发票名称
发票名称,即“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或“发票” (invoice)字样。发票名称必须与信用证规定的一致。如 果信用证要求是“certified invoice”或“detailed invoice”, 则发票的名称也应这样显示。另外在发票的名称中不能有“ 临时发票(provisional invoice)”或“形式发票( proforma invoice)”等字样出现。
十一、声明文句
信用证要求在发票上特别加注船名、原产地、进口许可证号 码等声明文句时,发票上必须一一详列。
十二、关于“错漏当查”(E & O.E)
“E & O.E”是“errors and omissions excepted” 的简称。应该注意的是,当发票已经显示了证明真 实、正确等文句者,就不能出现“E & O.E”的字样。
六、唛头及件号(Marks and number)
唛头是运输标志,便于货物的装卸、运输等工作。凡是来证 有指定唛头的,必须逐字按照规定制唛。如无指定,出口商 可自行设计唛头,或用“no mark”或“N/M”来表示无唛头。 唛头内容包括进口商名称的缩写、合同号(或发票号)、目 的港、件号几部分组成。如货物运至目的港后还要转运到内 陆城市的,可在目的港下面加打IN TRANSIT To×××或IN TRANSIT字样。
五、运输资料(Transport details)
填写货物实际的起运港(地)、目的港(地)以 及运输方式,如果货物需经转运,应把转运港的名 称表示出来。运输线路、起运地、目的地必须与其 他单据上显示的相一致,并且要打明具体的地名。
谢谢参考
Eliane Chen
谢谢!
(5.)包装条款:内包装,外包装,填塞物,包装尺寸,重量和唛头等。
(6.)保险条款:投保人,险别,保险金额,理赔地点等等。
(7.)交货条款:装运交货地点、时间、方式,装运通知等等。
(8.)支付条款:支付时间、条件、币种,以及延期和拒付的规定。
(9.)检验条款:检验的地点,标准,机构等。
(10.)索赔条款:索赔期限,证明文件等。
(2)信用证未规定货物的总称,但列举的货名很详细, 则发票应照信用证规定列明。
八、货物的包装、件数和数量(Quantity)
此栏填写实际装运的包装、件数和数量,并与其他单据 相一致。凡“约”、“大概”、“大约”或类似的词语,用于信用 证数量时,应理解为交货时数量有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
如果信用证规定的货物是以重量(吨、磅)、长度(米、 码)、面积(平方米)或体积(立方米)等作为数量单位的, 而不是按包装单位或个数记数的,在信用证对货物数量没有 不得增减要求和所支取的金额未超过信用证金额的前提下, 允许货物数量有5%的增减幅度。
制。 发票日期(Invoice date)是发票的签发日期。一般而言,商业发
票是全套单据中出具最早的,其日期可以早于开证日期,但不得迟于信 用证的议付有效期(Expiry date)。
当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时,必须标明该笔交易中的信用证号码(L/C NO.)。若信用证没有要求在发票上标明信用证号码或采用其他支付方 式时,信用证号码一栏不填。
三、发票抬头人名称与地址(Messrs)
发票上必须明确显示发票抬头人即付款人的名称、 地址,通常情况下抬头人作成进口商,信用证方式 下为开证申请人。当采用托收方式支付货款时,应 填写合同买方的名称与地址。
四、出票日期及出票的基础信息
此栏包括发票号码、合约号和发票的出票日期等。 发票号码(Invoice NO.)由出口公司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自行编
(11.)仲裁条款:仲裁地点,适用仲裁程序规则,仲裁机构等。
(12.)不可抗拒条款:不可抗力事故范围,通知的时间和方式,证明文件,报告以及单据,负责条款等。
(13.)违约和取消合约条款:违约的处理,赔偿金额等。
(14.)适用法律。
(15.)其他条款。
三、 约尾部分:双方签字;生效日期。
1、货物品名 2、数量 3、成交价格方式,是FOB、 CFR、还是CIF等,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