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调整对消费的影响教学提纲
个人所得税改革对消费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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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启示
简化税制
借鉴国际经验,我国可以简化个人所得税制度,减少税率档次, 降低税负,提高税收透明度。
调整税率
根据经济发展和收入水平的变化,我国可以适时调整个人所得税 的税率和级距,以促进消费和公平税负。
增加扣除和优惠
我国可以增加个人所得税的扣除项目,如家庭支出、医疗费用等 ,同时对低收入者和特定群体给予税收优惠,鼓励消费和增加内 需。02个人ຫໍສະໝຸດ 得税改革概述个人所得税定义
• 个人所得税是一种针对个人所得的税收,是调整纳税义 务人因多获得而产生的个人所得税收的税收。
个人所得税改革内容
01
个人所得税改革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02
免征额调整:免征额是指对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即将纳税义务人 取得的收入减去免征额,只对减除后的剩余部分进行征税。个人所得税改革通 过调整免征额,减轻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06
研究结论与展望
研究结论
个人所得税改革对消费的短期影响
个人所得税改革通常会提高居民的可支配收入,短期内可能会刺激消费增长。然而,这种刺激作用可 能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例如税收改革的公平性、消费者信心、经济周期等。
个人所得税改革对消费的长期影响
长期来看,个人所得税改革可以通过提高居民的持久收入和财富水平,促进消费的稳定增长。此外, 税收改革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也可以增强消费者的信心,从而促进消费增长。
纳税意识不强
部分纳税人缺乏对税收的认识和重视,存在偷税、 漏税等行为。
政策建议
加强征管力度
01
政府应加大对个人所得税征管的投入,提高征管效率和质量。
制定公平的税收政策
个人所得税如何发挥调节功能

个人所得税如何发挥调节功能一、本文概述个人所得税作为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调节功能在现代社会经济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本文旨在探讨个人所得税如何发挥调节功能,通过对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分析,揭示其在促进社会公平、优化资源配置、调节收入分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文章首先将对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概念和特点进行概述,然后深入探讨个人所得税调节功能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应用。
通过具体案例和数据分析,文章将展示个人所得税在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并提出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建议,以期为政策制定和实践操作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个人所得税调节功能的理论基础个人所得税作为一种直接税,具有独特的调节功能,其理论基础主要源于税收公平原则、税收效率原则以及经济理论中的自动稳定器理论。
税收公平原则要求税收的征收应当公平合理,既要考虑纳税人的负担能力,也要体现社会公平和正义。
个人所得税通过对个人所得实行累进税率,使得高收入者承担更多的税负,而低收入者则享受较轻的税负,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税收公平。
这种税收公平原则的应用,有助于缩小社会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税收效率原则强调税收的征收应当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经济效益。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可以通过优化税制设计,减少税收漏洞和避税行为,提高税收征收效率。
同时,个人所得税的调节功能也可以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提高劳动力资源的配置效率。
自动稳定器理论则是指税收制度具有自动平衡经济波动的功能。
个人所得税作为一种累进税,当经济繁荣时,高收入者增多,税负自动加重,从而抑制过度消费和投资;当经济衰退时,低收入者增多,税负自动减轻,从而刺激消费和投资。
这种自动稳定器的功能有助于平滑经济波动,保持经济稳定增长。
个人所得税调节功能的理论基础包括税收公平原则、税收效率原则以及自动稳定器理论。
这些原则和理论为个人所得税发挥调节功能提供了理论支撑和指导。
个人所得税改革对我国居民消费的影响研究

个人所得税改革对我国居民消费的影响研究发布时间:2021-05-31T10:25:53.040Z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30期作者:蒋才珍[导读] 摘要:随着经济的增长和国民收入水平的不断上升,越来越多的人群将进入纳税人的范畴。
广西中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西南宁 530000摘要:随着经济的增长和国民收入水平的不断上升,越来越多的人群将进入纳税人的范畴。
文章从个人所得税与我国居民消费水平的关系出发,结合本次个人所得税改革中免征额的调整以及专项附加扣除等新政策。
但进一步研究发现个人所得税改革中收入差距拉大、财产性征税力度小等现状对我国居民消费水平的促进有局限性。
基于上述的研究发现对今后个税改革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改革;居民消费;影响引言面对新时代背景下需要实现中原崛起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目标,分析个税制度改革对消费水平带来的影响,提出为提高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的个税改革方面的政策建议成为推动我省经济发展的重点。
探讨个税制度的改革在推动居民消费水平的影响,进而提高本市消费收入及水平,对带动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1个人所得税概述自2019年起,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税法正式实施。
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目的就是为了便民、惠民、利民,以实现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在当前全球疫情不明朗、消费需求萎缩、经济增长动力不足的情况下,2020年7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提出,“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其中,国内大循环需要中国国内的需求和供给两方面发挥各自的作用,即社会总需求能够稳步增加和社会总供给能够生产足质足量的产品满足社会总需求。
前者需要一般消费者拥有消费的意愿和能力,后者则需要中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
在这一过程中,旨在增加居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重要性与迫切性日益凸显。
2018年,个人所得税收入占全国税收收入的比重达到8.9%。
个税改革对居民消费行为的影响分析

个税改革对居民消费行为的影响分析随着我国个税改革的推进,个人所得税纳税方式实现了从按月缴纳到年度汇算,同时也取消了部分税收优惠政策。
这样的个税改革对居民的消费行为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呢?本文将就此展开分析。
一、对于高收入群体在个税改革之前,高收入者往往利用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来最大程度地减少个人所得税的缴纳。
但是随着取消了多项优惠政策,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等方面的抵扣,高收入人群的纳税额显著增加。
从长远来看,这不仅提高了税收的总体收入,同时也加速了“归口房地产税”的走向。
因此,高收入群体的消费预算受到的影响可能会更大。
二、对于中低收入群体为了促进消费,我国也采取了多种政策措施。
例如,在新教育培训规定引发质疑的情况下,2019年政府出台政策将对中小学生的培训纳入到家庭教育支出中,相关费用可在适用条件下在年度汇算时抵扣个人所得税。
此类政策对于家庭财务状况比较紧张的中低收入群体具有较大的利好,可能会鼓励更多的家庭选择在孩子的教育方面增加投入。
另外,税收政策对于个人的收入和消费行为是呈现正相关性的。
随着居民个税的增多,居民的实际收入将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压缩。
因此,对于收入相对较低的人群来说,在日常消费上的预算压力可能会增加,这也可能导致他们在娱乐、餐饮等方面的消费预算有所减少。
因此,在个税改革后,中低收入群体的消费习惯也可能会发生一定程度的变化。
三、对于跨境电商业务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跨境电商的发展势头呈现井喷式增长。
然而,在个税改革的背景下,跨境电商的业务也将受到影响。
自2019年1月1日起,外商在跨境电商平台上卖货超出限额的,也要遵守传统的税收法律,纳税。
因此,在此类消费过程中,不仅需要额外付出关税领域的费用,同时个税的改革也对其产生的影响。
总之,个税改革对于居民消费行为的影响可能会呈现出种种复杂的形式。
在实际的操作中,政府需要考虑到各个方面的情况,制定出具有实际效果的政策措施。
同时,居民应该对于个税改革足够的了解,以便在税务方面合法合理地把握自己的财务情况。
新个税改革对居民消费的影响

康等方面的消费,优化其消费结构。
低收入群体的影响
减税效果显著
低收入群体由于收入水平较低,新个税改革对其消费支出的减税 效果较为显著。
提升基本生活保障
新个税改革有助于提高低收入群体的可支配收入,进而更好地保 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促进社会公平
新个税改革有助于缩小不同收入群体之间的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和经济发展。
结论
新个税改革对居民消费具有积极的影响,能 够促进居民的消费支出和消费信心。这表明 ,个税改革对于促进经济增长和提升居民生 活水平具有重要的作用。
07
结论和建议
研究结论
消费结构变化
新个税改革对居民的消费结构产生显著影响,表现为增加了居民的 可支配收入,从而刺激了居民的消费需求,增加了服务性消费的比 例。
增加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从而提高居民的消费能力。 • 刺激消费需求:随着居民消费能力的提高,可能会刺激一部分消费需求的增长,特别是对于一些中低收入群体
来说,可能会增加对日常生活用品、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消费支出。 • 调整消费结构:新个税改革可能会对消费结构产生一定的影响。例如,一些高收入群体可能会将更多的资金用
提高发展资料消费比例
新个税改革鼓励居民进行自我教育和自我发展,增加了对教育和职 业培训等方面的扣除,因此可能会提高发展资料消费比例。
05
新个税改革对消费观念的 影响
消费观念的定义和分类
消费观念的定义:消费观念是指人们对消费水平和消费方式 的选择,以及在消费过程中的偏好和态度。
消费观念的分类
节俭观念:主张节约、储蓄、理性消费,反对过度消费和浪费。
• 对炫耀性消费观念的影响:新个税改革对炫耀性消费观念的影响可能较为有限。虽然高收入人群的税负降低可 能会增加其对炫耀性消费的投入,但这种影响可能相对较小,因为炫耀性消费更多地受到社会文化、价值观和 个人偏好等因素的影响。
解读个人所得税改革对城镇居民消费的影响

纳税Taxpaying财税探讨解读个人所得税改革对城镇居民消费的影响吴韶颖(三亚学院盛宝金融科技商学院,海南三亚572000)摘要: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和消费结构也发生着巨大的变化。
一直以来,个人所得税作为调节我国贫富差距的重要因手段,在均衡社会资源的分配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本文通过梳理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历史和分析城镇居民消费现状,解读个人所得税改革对城镇居民消费的影响。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城镇居民;消费;改革一、我国个人所得税发展概况个人所得税1799年诞生于英国,是以“劫富济贫”为立法初衷和主要功能而开征的一个税种。
在我国,个税制度自1980年建立以来,几经调整。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确定个人所得税于1981年开征,征税内容包括工资、薪金所得、经营所得以及其他的各类规定的收入和报酬,个税使用超额累进税率,800元为个税起征点。
然而,当时普通人的月均工资才四五十元,达到起征点的公民是少之又少,所以当时的个税主要还是针对在华的外籍人士。
1986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生产力大步提高,我国个人收入差距急剧扩大。
为了调节这一差距,国务院规定统一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纳税的扣除额标准调整为400元,而外籍人士的扣除标准仍为800元。
内外双轨的标准由此产生,直至1993年,才又重新统一。
此外,1986年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个体工商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这样,我国针对个人所得征税制度就形成了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和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的三税并存格局。
1993年10月,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第一次修正,除了不分内外将免征额统一定为800元以外,还将个人收入调节税和城乡个体商户所得税并入个人所得税税法,三税合并。
1999年8月,个税法进行了第二次修正。
2005年,我国城镇巨人人均可支配月均收入874元,首次超过800元。
个人所得税调整对消费的影响

财政学调查报告班级:学号:姓名:个人所得税调整对消费的影响摘要:个人所得税是调节社会分配的主要税种,是贯彻社会政策的重要工具。
在我国,个人所得税虽几经合并与改革,但从经济和社会发展及国际税收现状等角度来看,我国个人所得税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必须对其进行改革,以使我国个人所得税制成为让国际趋势与我国社会经济现实结合,符合我国国情的、科学可行、更加完善的税制。
我们注重研究税收和消费关系,目的是寻找改善总需求比例失衡的方法和途径,进而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努力完善现行税收体系,提高居民消费水平,促进经济均衡发展,切实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关键字:个人所得税公平与效率税制改革消费正文: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目前,世界各国对个人所得税的课税模式有三种: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和混和所得税制。
普遍实行的是综合所得税制或混合所得税制,几乎没有一个国家实行纯粹的分类所得税制。
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分类所得税制。
这种课税模式在我国的实践表明,它既缺乏弹性,又加大了征税成本。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个人收入的增多,这种课税模式必然使税收征管更加困难和效率低下。
但是,由于目前我国实行综合所得税制的条件尚不具备,完全放弃分类所得税模式可能会加剧税源失控、税收流失。
所以,在现阶段采用综合所得课税为主、分类所得课税为辅的混合所得税模式比较切合实际。
鉴于新一轮个人所得税改革要强化个人所得税的调节收入功能,应尽可能多地将应税所得列入综合征收项目。
除税法明确规定的所得(如利息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外,其他所得全部列入综合征收项目,实行按年综合申报纳税,以年度为课征期,符合量能纳税的原则。
同时,要对不同所得进行合理的分类。
从应税所得上看,属于投资性的、没有费用扣除的应税项目,如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股票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宜实行分类所得征税;属于劳动报酬所得和费用扣除的应税项目,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承包承租、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财产转让等项目,宜实行综合征收。
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对城镇居民消费的影响

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对城镇居民消费的影响汇报人:日期:contents •引言•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现状•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对城镇居民消费的影响机制•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对城镇居民消费的实证分析目录contents•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对不同收入群体消费的影响差异目录•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提高的政策建议与展望•结论与展望01引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居民收入的提高,个人所得税对城镇居民的生活质量产生了重要影响。
提高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可以减轻居民的税负,增加可支配收入,进而可能对消费产生积极影响。
探讨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对城镇居民消费的影响,有助于深入了解税改对居民消费的影响机制。
研究背景与意义分析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对城镇居民消费的影响,并探讨其作用机制。
研究目的采用文献综述、实证分析和政策模拟等方法,分析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对城镇居民消费的影响。
研究方法研究目的与方法02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现状定义费用扣除标准是指在进行个人所得税计算时,允许从总所得中扣除一定数额或一定比例的所得,以减轻税收负担。
计算方法费用扣除标准通常按照收入来源和纳税人身份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扣除方法和标准。
例如,对于工资、薪金所得,可按月扣除一定数额或一定比例的所得;对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可按年度扣除一定数额或一定比例的所得。
费用扣除标准的定义与计算方法国内外费用扣除标准比较分析•国外经验:在国外,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通常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相结合,采取分类扣除、固定扣除、比例扣除等方式。
同时,各国在制定扣除标准时通常考虑基本生活费用、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等因素。
•国内现状:我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主要根据个人所得税制改革方向和基本民生保障要求确定。
近年来,我国多次提高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以减轻居民税收负担,促进消费增长。
•比较分析:与国外相比,我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在扣除范围、扣除金额、扣除方式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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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学调查报告班级:学号:姓名:个人所得税调整对消费的影响摘要:个人所得税是调节社会分配的主要税种,是贯彻社会政策的重要工具。
在我国,个人所得税虽几经合并与改革,但从经济和社会发展及国际税收现状等角度来看,我国个人所得税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必须对其进行改革,以使我国个人所得税制成为让国际趋势与我国社会经济现实结合,符合我国国情的、科学可行、更加完善的税制。
我们注重研究税收和消费关系,目的是寻找改善总需求比例失衡的方法和途径,进而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努力完善现行税收体系,提高居民消费水平,促进经济均衡发展,切实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关键字:个人所得税公平与效率税制改革消费正文: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目前,世界各国对个人所得税的课税模式有三种: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和混和所得税制。
普遍实行的是综合所得税制或混合所得税制,几乎没有一个国家实行纯粹的分类所得税制。
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分类所得税制。
这种课税模式在我国的实践表明,它既缺乏弹性,又加大了征税成本。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个人收入的增多,这种课税模式必然使税收征管更加困难和效率低下。
但是,由于目前我国实行综合所得税制的条件尚不具备,完全放弃分类所得税模式可能会加剧税源失控、税收流失。
所以,在现阶段采用综合所得课税为主、分类所得课税为辅的混合所得税模式比较切合实际。
鉴于新一轮个人所得税改革要强化个人所得税的调节收入功能,应尽可能多地将应税所得列入综合征收项目。
除税法明确规定的所得(如利息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外,其他所得全部列入综合征收项目,实行按年综合申报纳税,以年度为课征期,符合量能纳税的原则。
同时,要对不同所得进行合理的分类。
从应税所得上看,属于投资性的、没有费用扣除的应税项目,如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股票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宜实行分类所得征税;属于劳动报酬所得和费用扣除的应税项目,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承包承租、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财产转让等项目,宜实行综合征收。
实行混合所得税制,既有利于解决征管中的税源流失问题,又有利于税收政策的公平。
从目前情况看,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调节作用低效,偷、逃、避税现象十分普遍,税收流失严重,其前提就是个人所得税税制本身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以及存在税基隐性、征管不到位、打击力度不够等问题。
对此应从源头上抓起,采取措施尽可能使个人收入显性化。
但是这个问题并非税务部门一家所能解决的,需要相关部门出台各种配套措施来进行,具体有:1.税款的缴纳,2.征管措施的完善,3.其他配套措施的完善,4.要继续修订、充实《税收征收管理法》,尽快下达实施细则,使之更适应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需要,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以确保个人所得税制度的顺利实施。
2008年11月, 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提交的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 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 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
意味着我国实行了15年的生产型增值税制度将实现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变。
官方可以查询到的数据: 美国消费占GDP的比例是86%; 日本消费占GDP 的比例是75%; 德国消费占GDP 的比例是78%; 中国消费占GDP 的比例约是50%。
发达国家希望抑制消费增加投资, 我国的情况恰恰相反, 虽然国家制定的政策一直向刺激消费倾斜, 但中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服务型企业的劳动要素投入高达65%。
从已有的实际情况看, 消费型增值税下投资越多, 实际税收负担率越低, 投资越少实际税收负担率越高, 投资增加对增值税税收负担影响的程度最高。
随投资的变化, 当投资增加或减少时, 税收负担率不同, 从而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也是不一样的。
消费型增值税对投资的刺激作用基本不受投资结构的影响。
同时增值税转型形成对通货膨胀的刺激效应和经济结构的调整效应, 从经济周期的角度看, 在经济出现逐步下降的时候, 消费型增值税可以起到保护投资、刺激经济增长的作用。
在经济增长旺盛的时候, 消费型增值税的实施, 对投资的促进作用有可能加剧通货膨胀的程度。
实际上, 在我国进入资本有机构成越来越高的经济条件下, 经济增长愈快, 固定资产投资愈多,消费型增值税也就越刺激投资的膨胀。
另一方面, 增值税转型是为了将国内的投资和消费进行平衡, 最终扩大内需。
内需分为投资和消费,消费分为居民消费和政府消费。
中国是比较少见的投资、贸易远远超过消费的国家, 消费率从1990年的62.5%下降到目前的50%, 投资率从1990 年的34.9%上升到2007年的42.1%。
消费是投资和生产的最终目标, 也是GDP 的组成部分。
居民消费增加1%使GDP增加0.42%, 政府消费增加1%使GDP增加0.21%, 投资增加1%使GDP 增加0.37%。
投资形成的生产能力被消费吸收才产生新的投资需求, 这就要求我们的政策向“真正”刺激消费倾斜。
单就税收与消费之间的关系而言,税收作为一项行之有效的政策工具,核心目标不外乎三点:其一,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增加居民的收入水平,尤其是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其二,调节居民消费倾向,增强居民的消费意愿和购买能力;其三,提倡环保、绿色、节约等消费理念,改变和优化居民的消费结构,从而减轻环境与资源等方面压力。
为了让高收入者比低收入者多纳税并以此来调节收入分配,实行综合税制应当成为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方向,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标准,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要求提高费用扣除标准的呼声不断。
但这并非个人所得税改革或减税的要点,原因有二:其一,就我国居民现有的收入水平而言,在2000元的基础上继续上调的话,减税的主要受益群体不再是中低收入者,而是高收入者,或者说,高收入者要比中低收入者享受到更多的税收减免,而这与收入分配的调节目标是背道而驰的;其二,若是一味地提高费用扣除标准,工资薪金所得很可能面临税源枯竭的处境。
按照性质分类,居民收入要么用于当期消费,要么用于储蓄,以备将来消费之用,在收入给定的前提下,消费与储蓄存在着此消彼长的关系,所以,对储蓄征税也必然间接影响到居民的消费行为。
在现行税制中,只有利息所得税名义上是以居民储蓄收益为课征对象,现已暂免征收,也就是说,当前没有一个税种是对居民的储蓄收益进行征税,这对拉动居民消费和调节收入分配都是极为不利的。
主张取消利息所得税的理由是,利息所得税的纳税主体是中低收入者,而他们的储蓄是应对未来在医疗、教育以及养老等基本民生项目的支出,因此,对存款利息征税将会削弱中低收入者未来的消费能力。
这是一个似是而非的解释。
社会普遍认同的一个说法,20%的高收入者拥有银行80%的存款,而80%的中低收入者拥有银行20%的存款,若按此推理,对存款利息所得免税所带来的好处,80%是被高收入者攫取,而中低收入者只享有20%的好处。
与中低收入者的储蓄目的不同的是,高收入者的储蓄主要是投资,对利息所得免税,也就相当于对投资免税,这无疑是在拉大收入差距。
相反,若是国家不取消利息所得税,而是把征收上来的利息所得税,通过转移支付的形式“补贴”给中低收入者,或者改善民生领域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效果是截然不同的,因为中低收入者之所以不敢花钱的根源之一在于民生领域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
社会舆论围绕着买房子属于消费还是储蓄(或投资)的问题,争论不休。
事实上,居民购买住房的支付(首付和还贷)应当算作储蓄,而且这部分的储蓄在过去几年里有着较高的增长。
对于刚性需求和改善型需求的购房者而言,过高的房价实际上是在强制他们高储蓄,而且是不易变现,甚至是不能变现的高储蓄,这无疑会限制这部分居民的实际购买力。
如果能够有效地减轻这部分居民的购房负担,比如,对个人销售和购买普通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并放宽个人转让住房的营业税优惠政策,会在一定程度上释放他们的实际购买力,进而刺激消费。
由于市场机制中价格的调整,政府对企业、产品、服务课征的流转税,一部分税负会以价格的形式转嫁给消费者,进而对消费者的需求结构产生影响。
在现行流转税体系中,除了增值税转型对提高居民收入有显著效果而其他效果较小外,其余税种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居民的消费行为和消费结构。
因此,有必要调整和优化流转税体系来拉动消费以及改善消费结构。
与世界主要国家相比,我国的消费税税制,一是课征对象过于狭窄,仍然有许多有害品、奢侈品以及高能耗产品没有纳入征税范围;二是部分应税消费品的税率较低,其抑制消费的作用有限,比如高档烟和酒的消费税率。
实行结构性减税,并不等同于全面减税,有必要适时进行选择性增税,但无论出于扩大居民消费还是社会公平的考虑,未来一段时间里,税收的新增长点不应该选择与居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商品和服务,而是要逐步扩大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以及提高部分应税商品的消费税税率。
国家的结构性减税政策不仅贯穿于企业的生产领域,而且延伸到居民的消费领域,通过税收优惠或税式支出等形式增加居民消费的积极性。
比如,针对农村居民的“家电下乡”、“农用机具下乡”的财政补贴政策;针对城市居民的家电“以旧换新”的财政补贴政策等等。
再如,自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对购买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的消费者减按5%征收车辆购置税。
上述政策的出台,对刺激消费与改善民生,对振兴家电和汽车等重要产业,有显著作用。
简而言之,我们强调扩大内需,注重研究税收和消费关系,目的并非一味追求减税来增加居民消费,而是在现阶段我国居民消费水平相对投资和出口较低的情况下,寻找改善总需求比例失衡的方法和途径,进而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努力完善现行税收体系,提高居民消费水平,促进经济均衡发展,切实提高人民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