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感管理制度(完整资料).doc
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规章制度

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规范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提高医院感染控制水平,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科室、医务人员以及与感染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贯穿于医院的各个环节,是医院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科室、各医务人员必须切实履行感染管理的责任,积极参与感染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院感染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综合干预”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防止医院感染的发生和传播。
第二章医院感染管理组织架构第五条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由医务部门负责,设立感染管理科或委托监管部门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第六条医院感染管理应当建立科室感染管理机构,明确各科室医务人员的感染管理责任。
第七条医院感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医院相关领导组成,负责制定感染管理工作计划和方案,并对感染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医院应当建立感染管理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感染管理技术指导和培训。
第九条医院感染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职医师及感染管理专业人员,负责感染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条医院应当建立感染管理网络,与相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做好感染信息的交流和共享。
第三章医院感染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全员参与的感染管理制度,明确各科室、各医务人员的感染管理责任。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感染管理的监测和报告制度,建立感染监测台账,并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感染情况。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感染预防控制标准操作流程,规范医院各项感染预防控制措施的实施。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建立感染事件报告制度,对可能导致感染传播的事件及时报告,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建立隔离管理制度,切实做好感染者和疑似感染者的隔离、治疗和管理。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建立医疗器械、设备及环境清洁消毒制度,确保医疗环境的清洁卫生。
第四章医院感染管理培训第十七条医院应当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感染管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感染管理意识和技能。
医院感染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医院感染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第一条为减少医院感染的发生,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健康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院感染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综合防控;(二)科学管理,严格执行;(三)实事求是,精准监测;(四)依法依规,责任明确。
第三条医院感染管理的目标是降低感染率,提高患者满意度,保障医护人员的健康。
第四条医院应设立感染管理委员会,定期组织会议,研究感染管理工作。
第五条医院应配备感染管理专职人员,负责感染监测、防控等工作。
第六条医院应制定感染管理工作方案,包括感染监测计划、感染防控方案等。
第七条医院应加强医务人员的感染管理培训,提高其预防感染的意识和能力。
第八条医院应建立健全感染监测系统,定期开展感染监测和报告工作。
第九条医院应加强环境清洁消毒工作,确保医疗设施的清洁卫生。
第十条医院应建立科学的院内感染管理制度,包括手卫生、消毒灭菌、废物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第十一条医院应组织定期的感染防控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纠正。
第十二条医院应加强患者感染风险评估,制定个性化的感染防控方案。
第十三条医院应建立感染事件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汇总分析,避免感染事件再次发生。
第十四条医院应对疑似感染病例采取隔离措施,避免传播。
第十五条医院应建立规范的感染管理档案,便于追踪和分析感染病例。
第十六条医院应加强感染信息的宣传,提高患者和医护人员对感染防控的重视。
第十七条医院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推进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医院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医院感染控制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感染控制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感染控制管理工作,保障医院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临床科室、门诊、检验科、药房、急诊等医疗行为和管理活动。
第三条医院感染控制管理工作分为医疗环境感染控制、手卫生控制、医疗器械消毒与灭菌等方面,具体工作由感染控制科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医院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医院感染控制管理工作,加强对感染控制科的组织领导,对医务人员的感染控制培训和监督检查,确保医院感染控制管理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五条医院感染控制管理规章制度由医院感染控制科制定,经医院行政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医疗环境感染控制第六条医院临床科室应保持清洁、整洁,严格按照卫生标准进行定期清洁消毒。
第七条医院感染控制科对临床科室的环境卫生进行定期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八条医疗废物和污物要按照规定分类收集处理,确保无害化处理,防止交叉感染。
第九条医院要做好医疗器械、设备的定期维护养护,确保其正常运转,减少因设备故障导致的感染风险。
第十条医院感染控制科应定期对医院医疗环境进行空气质量检测和水质检测,确保医院环境卫生符合卫生标准。
第三章手卫生控制第十一条医院要建立健全手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手卫生培训,并定期进行手卫生知识考核。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进入患者病房前应洗手或使用洗手液进行手卫生,确保患者和其他医务人员的安全。
第十三条医院应配备充足的洗手液、洗手液配送设施,方便医务人员进行手卫生操作。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要按照手卫生操作规范进行手部消毒和洗涤,特别是在接触患者后、接触体液、分泌物后要进行手卫生。
第十五条医务人员在接触患者和进行医疗操作前应去除手上的手表、戒指等饰物,以减少潜在的感染源。
第四章医疗器械消毒与灭菌第十六条医院要制定医疗器械消毒与灭菌规范,建立完善的器械消毒灭菌指导手册。
第十七条医务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消毒灭菌证书才能进行医疗器械的消毒灭菌工作。
科室院感管理制度

科室院感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院科室院感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院感管理是指在医院内对感染进行预防和控制的一系列措施,包括传染病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医疗废物管理、消毒隔离管理等。
第三条院感管理是医院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科室应高度重视院感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院感管理实行责任制,科室主任为本科室院感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的院感管理工作。
第五条院感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全面覆盖、重点监控、持续改进的原则。
二、传染病管理第六条各科室应建立健全传染病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
第七条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部门。
第八条对传染病患者进行规范的治疗和护理,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措施,防止交叉感染。
第九条对传染病患者使用过的医疗设备、器械、用品等进行彻底消毒,并做好记录。
第十条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传染病知识培训,提高医护人员对传染病的认识和防控能力。
三、环境卫生管理第十一条各科室应保持环境整洁,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第十二条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定期进行空气监测,确保空气质量符合卫生标准。
第十三条加强病房管理,严格执行探视制度,减少人员流动,降低感染风险。
第十四条定期对卫生间、浴室、电梯等公共场所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环境卫生。
第十五条加强垃圾分类管理,严格执行垃圾分类制度,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妥善处理。
四、医疗废物管理第十六条各科室应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置规定。
第十七条医疗废物应按照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等分类收集。
第十八条医疗废物容器应标明废物类别,并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第十九条医疗废物应存放于专用储存间,储存间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第二十条医疗废物应由专业运输公司进行运输,运输过程中应做好防护措施。
病区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消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订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
建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科(院感科)、医院感染管理小组三级监控组织。
2。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召开委员会会议,定期讨论医院感染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遇有紧急问题及时开会讨论。
3. 院感科工作人员定期深入各科病房及重点科室,检查各部门消毒隔离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对医务人员的消毒隔离技术进行考核,督促检查医院感染预防工作。
4. 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应配备兼职人员,并认真履行职责,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积极改进,做好院内感染监测工作。
5. 规范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隔离工作制度,加强手术室、产房、新生儿病房和消毒供应中心等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测工作。
6. 要求临床医师认真执行《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发现医院感染病例及时报告,并填写《医院感染病例登记表》。
院感科工作人员要分析核实资料,针对院内感染的高危因素,提出积极的处理对策,并上报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
7。
发生院内感染暴发流行时,院感科应及时报告并立即组织调查和处理。
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院内感染漏报率的调查,督促病房如实登记报告院内感染病例,,杜绝漏报发生。
8. 分析评价监测资料,及时向有关科室和人员反馈信息,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各种感染的危险因素,降低感染率,将院内感染率控制在最低水平。
9。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制定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制度,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
10. 协调全院各科室的院内感染监控工作,提供业务技术指导和咨询,推广新的消毒方法和制剂。
11。
制订培训计划,负责全院各级各类人员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对医务人员的消毒隔离技术操作进行定期考核与评价。
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的报告和处置措施一. 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的报告1。
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制度

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医院感染管理,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医院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感染管理的决策和监督工作。
2.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由院长或副院长担任主任委员,成员包括医疗、护理、药学、检验、设备、后勤等部门负责人。
3.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下设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负责医院感染管理的日常工作和医院感染监测、报告、调查、控制等具体事宜。
4. 各临床科室设立感染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的感染管理工作。
三、工作职责1.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1)制定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并监督实施。
(2)根据预防医院感染和卫生学要求,对医院的建筑设计、重点科室建设的基本标准、基本设施和工作流程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3)研究并确定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并对计划的实施进行考核和评价。
(4)研究并确定医院感染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流程、危险因素以及采取的干预措施,明确各有关部门、人员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工作中的责任。
(5)研究并制定发生医院感染暴发及出现不明原因传染性疾病或者特殊病原体感染病例等事件的控制预案。
(6)根据本医院病原体特点和耐药现状,配合药事管理委员会提出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指导意见。
(7)其他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重要事宜。
2. 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1)对有关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2)对医院感染及其相关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针对问题提出控制措施并指导实施。
(3)对医院感染发生状况进行调查、统计分析,并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或者医疗机构负责人报告。
(4)组织医院感染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5)负责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3. 感染管理小组(1)本科室的医院感染监测、报告、调查、控制等具体事宜。
科室院感管理规章制度

科室院感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基本原则为了保障医护人员和患者的健康,降低院感风险,提高医疗质量,科室院感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依法依规的原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科室内院感管理工作,所有医护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主要任务科室院感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加强院感监测、防控、培训和宣教工作,提升医护人员院感管理的意识和水平,确保医疗机构的安全和稳定。
第四条领导责任科室领导需要重视院感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监督检查,不断完善院感管理制度,确保院感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院感监测第五条监测内容科室应建立健全院感监测系统,定期进行院感监测工作,包括病原微生物监测、手卫生合规性监测、医疗器械消毒监测等内容。
第六条数据报告科室应定期收集、统计、分析院感监测数据,并按时向医院管理部门报告,做好数据的汇总和分析工作。
第七条问题处理对于监测中发现的问题,科室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追踪效果。
对于严重问题,应及时向医院管理部门报告。
第八条持续改进科室应根据监测结果不断改进工作,完善院感管理制度,提高院感管理水平。
第三章院感防控第九条预防措施科室应建立健全院感防控制度,包括隔离措施、手卫生措施、医疗废物处理等方面,做好院感预防工作。
第十条感染管控对于院感感染患者,科室应采取隔离措施,避免感染传播。
感染管控工作需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医疗器械消毒科室应建立健全医疗器械消毒制度,做到消毒符合标准,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使用。
第十二条职工健康科室应加强职工健康管理,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医护人员健康,减少院感风险。
第四章院感培训第十三条培训计划科室应定期制定院感培训计划,包括院感知识、操作规范、感染防控等内容,对医护人员进行培训。
第十四条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应包括院感基础知识、院感防控方法、医疗器械使用和消毒、手卫生等方面内容,提高医护人员的院感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培训效果科室应定期评估培训效果,对于培训不到位的人员应及时补充培训,确保培训效果。
院感科工作制度(五篇)

院感科工作制度一、根据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法律、法规,指导各科室制订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并定期检查具体落实情况,督促检查预防院内感染工作。
二、督促检查医务人员学习____部颁发的《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全面掌握各类型医院感染的诊断。
严格按照各项操作规程进行医疗活动,并做好自身防护。
三、监督各科室病区,加强环境卫生学的自检工作,定期做好灭菌物品、消毒物品、使用中消毒液、物体表面、工作人员手、空气、紫外线灯管等项目的微生物学监测,重点科室加强监测。
四、定期对本院住院患者的医院感染发病情况和流行病学进行调查,计算现患率,查找感染源、感染因素,____制定、落实控制措施及分析调查资料,写出调查报告。
五、定期深入科室,检查院内感染病例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督促科室如实登记院内感染病例。
六、经常与检验科细菌室保持联系,了解微生物学的检验结果,医院感染病原体分布及抗生素耐药等情况,为控制感染措施提供科室依据。
七、分析评价监测资料,并及时向有关科室和人员反馈信息,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各种感染的危险因素,降低感染率。
八、完善合理使用抗生素制度,会同医务科、药剂科有计划地对临床用药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建议。
九、对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用品的采购进行审核,对其储存、发放、使用等环节实施监督管理。
保证产品质量合格,使用安全。
十、负责医疗废物销毁和处理的监督检查,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不合格的部门提出整改意见。
十一、一旦出现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医院感染管理科应于____小时内报告主管院长,并向相关部门通报,共同协商解决办法,积极协助临床科室治疗处理。
经调查证实出现医院感染流行时,应立即按规定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十二、定期____全院人员进行预防院内感染知识的培训和继续教育,____医务人员和后勤有关人员的考核和评价,提高院内感染控制水平。
十三、协调全院各科室的院内感染监控工作,提供业务技术指导和咨询,推广新的消毒方法和制剂。
十四、按期完成全院医院感染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归档、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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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一、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一)医院感染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科、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消毒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并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制定与完善医院感染突发事件的应急程序与措施。
2.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医院感染的诊断、预防、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等工作程序。
3.制定和实施医院感染管理与监督方案、对策、措施、效果评价和登记报告制度,并将医院感染管理纳入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的重要内容。
4.加强消毒隔离工作,做好感染性疾病科、ICU、口腔科、手术室、新生儿病房、内镜室、血透室、导管室、临床检验部门和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测工作。
5.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协同有关科室监督、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开展临床用药监控,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
6.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的分类》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有效管理,并有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7.医院建立全员医院感染控制培训教育制度,定期对医院在职职工和新职工进行预防医院感染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成员及职责1.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成员主任委员*** 副主任:***委员*** *** ***等秘书***2.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职责2.1.依据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负责督促、协助医院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院内感染控制管理规划、方案制订、制度建设和工作计划,并负责审核和监督实施。
2.2.逐步组织构建和制定我院院内感染控制评价体系,负责制定、修改和完善我院院内感染控制评价标准和方法。
2.3.加强院内感染预防和控制教育培训,负责全院性院内感染预防和控制教育培训的规划,并督促感染管理科组织实施。
2.4.负责审核我院院内感染性疾病预防和控制相关流程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研究并制订医院感染暴发、不明原因传染性疾病和特殊病原体感染等事件的防控预案。
2.5.根据预防医院感染和卫生学要求,负责对医院整体布局、科室建设基本标准、基本设施和工作流程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2.6.研究并确定本医院的感染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流程、危险因素以及采取的干预措施,明确各有关部门人员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工作中的责任。
2.7.协助药事管理组和药剂科做好安全和合理用药管理工作,根据我院病原体特点和耐药现状,提出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指导意见。
2.8.协助做好医院和临床医技科室清洗剂消毒剂、消毒灭菌器械、器具、一次性耗材产品的资质审核工作。
2.9.负责院内感染事件的调查、取证意见,并形成处理意见。
2.10.协助做好医院综合目标管理工作,负责院内感染控制考核标准和办法的实施与完善。
3.会议制度3.1.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遇重大感染管理问题应随时召开(参加会议人员根据需解决问题来确定)。
两次会议一般安排在1月和7月召开,以便总结上一阶段的工作,讨论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以及商议需要解决的重要事项。
3.2.全体会议至少4/5的委员应参会,扩大会议邀请相关人员参加。
3.3.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人与组长商定会议的主要内容,拟定会议大纲,对大纲的内容逐条落实。
3.4.重要议题或决议需将会议纪要和/或决议提交院办公会审定,一般和/或议题或决议根据内容,传达到医院相关科室、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
(三)消毒隔离制度1.医务人员上班时衣帽整洁,离开工作场所应脱去工作服;禁止穿工作服进食堂等非工作场所。
2. 严格执行洗手或者手消毒指征,无菌操作时要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3.无菌容器、器械、持物钳等要定期消毒、灭菌,消毒液定期更换,体温表一人一用一消毒或专人专用,耳套一次性使用。
4.病房应定时通风换气,必要时空气消毒。
地面应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即刻消毒。
床头桌、床头、椅子、门把等,每日用含氯消毒液湿擦、抹布要专用、用后彻底消毒。
5. 换下的污衣服应放于指定处,不随处乱丢,不在病房清理,便器每日用后消毒。
6.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必须做好床单位终末消毒处理,床、椅、桌及墙壁,应用消毒液擦洗。
7.灭菌物品(棉球、纱布等)一经打开,使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尽量使用小包装。
用过的物品与未用过的物品严格分开,并有明显标签,严禁使用过期物品。
8. 进入治疗室、换药室应衣帽整齐、戴口罩,私人物品不准带入室内,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则。
9.一次性医疗用品、废弃物品按规定处理后,置专用容器内封闭运送,进行无害化处理。
10.传染病人应进行预检分诊。
疑似传染病人应在观察室隔离,病人的排泄物和用过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
11.传染病人要按病种分区隔离,严格探视制度,工作人员进入污染区要穿隔离衣,接触不同病种时应更换隔离衣、洗手,离开污染区时脱去隔离衣。
12. 凡厌氧菌、绿脓杆菌等特殊感染的病人应严格隔离,用过的器械、被服、房间都要严格消毒处理,敷料用双层黄色塑料袋放置,防止渗漏。
(四)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1.标准预防认定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其基本特点为:1.1.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
1.2.强调双向防护,即防止疾病从患者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由医务人员传至患者。
1.3.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微粒隔离。
2.标准预防的措施2.1.洗手: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时,不论是否戴手套。
都必须洗手;遇有下列情况必须立即洗手:摘除手套后;接触患者前后;可能污染环境或传播其他人时。
2.2.戴手套:接触患者的上述物质及其污染物品时,接触患者粘膜和非完整性皮肤前均应戴手套;对同一患者及接触清洁部位,又接触污染部位时应更换手套。
2.3.上述物质有可能发生喷溅时,应戴护目镜、口罩,并穿防护衣,以防止医护人员皮肤、粘膜和衣服的废染。
2.4.被上述物质污染的医疗用品和仪器设备应及时处理,重复使用的医疗用品设备用于下一患者前应按规定进行清洁和消毒。
2.5.污染的床单及时处理,防止接触患者的皮肤与粘膜,以防污染衣物及微生物传播。
2.6.锐利器具和针头应小心处理,以防刺伤。
2.7.医护人员进行各项医疗操作、清洁及环境表面消毒时,应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2.8.污染环境或不能保持环境卫生的患者应隔离。
3.医护人员的防护要求3.1.基本防护防护对象: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工作的所有医、护、技人员。
着装要求: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口罩、工作鞋。
凡接触传染病人时要加穿隔离衣。
3.2.加强防护:防护对象:进行体液或可疑污染物操作的医务人员;传染病流行期的发热门诊,隔离病区等区域的工作人员;转运确诊或疑似为传染病患者的医务人员和司机。
着装要求:在基本防护的基础上,可按危险程度加用以下防护用品:隔离衣、外科口罩/N95口罩、鞋套、手套、防护眼罩、面罩等。
3.3.严密防护:防护对象:进行有创操作,如给特殊病人进行气管插管、切开吸痰等操作和作传染病人尸解的医务人员。
防护要求:在加强防护的基础上全方位防护,应使用面罩、呼吸防护器。
4.防护措施4.1.医务人员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必要时进行免疫注射。
4.2.为各科医务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
4.3.各类人员均应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和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有关规定,掌握自我防护技术,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严防违规操作。
4.4. 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带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4.5.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4.6.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的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4.7.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4.8.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专用利器盒,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
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
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4.9.疑有特殊细菌、病毒感染者必须按有关传染病法进行隔离、防护、转院、运送、消毒。
4.10.检验科、实验室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检验科、实验室医院感染管理》及国务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规范操作,预防和避免发生实验室医院感染。
4.11.处置医疗废物的相关工作人员要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转送等相关工作流程和要求,在分类收集医疗废物过程中严格安全防护,衣帽整洁,接触血液、体液和被污染的医疗废物前戴手套;处置医疗废物后应认真洗手,必要时手消毒。
4.12.医疗废物暂贮地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着工作衣、工作裤、胶鞋(靴),戴口罩、手套,必要时戴防护眼镜等,不得无防护上岗。
4.13.工作人员因不慎发生锐器伤等职业暴露时应立即按规定进行紧急处理,并及时汇报院感科并填写职业暴露登记表在院感科存档,必要时由医务科组织专家进行评估,酌情进行预防和治疗。
预防和治疗由院感科负责落实。
(五)职业暴露防护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1.职业暴露的概念: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艾滋病毒、肝炎病毒等病毒感染者或病人的血液、体液(羊水、心包液、胸腔液、腹腔液、脑脊液、滑液、阴道分泌物等)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病毒感染的情况。
2.发生职业暴露的处理措施2.1.局部紧急处理2.1.1.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2.1.2.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1.3.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从近心端向远心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冲洗时间大概为5分钟),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2.1.4.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眼睛受到血液或其它体液喷溅时,用生理盐水冲洗,严禁揉搓眼睛和应用眼药水滴眼(以上操作会扩张血管,增加进入血液的病毒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