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然气利用政策的通知特急 发改能源[2007]21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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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制定天然气利用政策

发改委制定天然气利用政策

发改委制定天然气利用政策
佚名
【期刊名称】《石油化工应用》
【年(卷),期】2007(26)6
【摘要】为缓解天然气供需矛盾,优化天然气使用结构,促进节能减排工作,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的《天然气利用政策》于2007年8月30日正式颁布实施。

【总页数】1页(P98-98)
【关键词】天然气利用;国家发展改革委;供需矛盾;国务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E64
【相关文献】
1.国家发改委将制定政策鼓励尾矿综合利用 [J],
2.国家发改委发布天然气利用政策天然气优先用于城市燃气 [J],
3.发改委制定天然气利用政策 [J],
4.发改委制定天然气利用政策8月30日颁布实施 [J],
5.制定合理的价格政策促进天然气化工的发展——西气东输工程的天然气利用问题 [J], 尤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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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天然气利用的指导意见

南京市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天然气利用的指导意见

南京市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天然气利用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2.18•【字号】宁政发[2007]305号•【施行日期】2007.1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京市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天然气利用的指导意见(宁政发〔2007〕30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天然气是一种清洁高效的能源。

天然气的应用,对保护环境、改善生活质量、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具有积极意义。

为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然气利用政策的通知》(发改能源〔2007〕2155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我省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工作的通知》(苏发改发〔2007〕56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天然气利用市场,优化天然气使用结构、提高使用效率、促进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市发改委、市市政公用局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天然气利用管理工作,依据“积极争取、科学规划、精心调度、综合平衡、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做好全市天然气利用管理工作。

二、完善天然气利用规划。

市发改委、市政公用局要在充分结合节能减排目标的基础上,对全市天然气利用规划进行修改完善。

市市政公用局会同市规划局做好全市天然气高压通道规划和相关场、站布点规划,研究天然气引入方式,形成控制主干,多元经营的供气格局。

三、积极争取增加供气量。

市发改委、市政公用局积极配合供气企业,围绕“西气东输”、“川气东送”,做好与中石油、中石化、省天然气等资源供应企业的沟通与衔接,努力争取在保证合同供气量和目前实际供气量的基础上,尽可能争取更多的供气量,以缓解供用气矛盾。

四、确保民用和特殊企业保底用气。

市市政公用局要完善天然气供应应急预案。

在供气紧张情况下,要遵循确保民用、减压一般工业、间断供应电厂的原则,按可中断用户、双燃料用户、采暖锅炉用户、工业用户、商业餐饮用户减停供气,确保民用和特殊企业保底用气。

国家已发布的新能源相关法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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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已发布的新能源相关法规政策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国家已发布的新能源相关法规、政策国家法律条文:序号法规备注1《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序号政策备注1《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发改能源[2005]2517号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能源[2005]1204号3《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和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发改能源[2005]1511号4《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5《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发改能源[2006]13号6《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加强生物燃料乙醇项目建设管理,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工业[2006]2842号7《促进风电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发改能源[2006]2535号8《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能源[2007]2174号9《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7]44号10《关于2006年度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446号11《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发改委2007第72号公告12《关于开展大型并网光伏示范电站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07]2898号13《关于请组织申报2007年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07]2807号14《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十一五”发展规划发改能源[2008]61032《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二五”第二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的通知》国能新能[2012]82号33《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风电并网和消纳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新能[2012]135号34《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风电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能新能[2012]195号35《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项目新增确认名单(第一批)的通知》国能新能[2012]207号财政部、建设部:序号政策备注1《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6]237号2《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6]460号3《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评审办法》财建[2006]459号4《关于发展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财税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财建[2006]702号5《财政部关于调整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及其关键零部件、原材料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08]36号6《风力发电设备产业化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8]476号7《秸秆能源化利用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8]735号8《关于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09]6号9《关于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的实施意见》财建[2009]128号10《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129号11《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申报指南》财办建[2009]34号12《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建[2009]305号13《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建[2009]306号14《关于实施金太阳示范工程的通知》财建[2009]397号15《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1]115号16《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2]102号17《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财建[2012]344号录第一批的通知》环保部:政策备注序号环发[2008]82号1《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南(2008)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南(2008)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南一、国家、本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划和产业政策(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划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家主席令[2007]第77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国家主席令[2005]第33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家主席令[1995]第60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主席令[1997]第91号)5、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国家主席令[2002]第72号)6、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2004]第16号)7、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令[1999]第7号)8、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部长令[2005]第143号)9、铁路实施《节约能源法》细则(铁道部1998年7月23日发布)10、交通行业实施《节约能源法》细则(交通部2000年6月16日发布)11、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发改环资[2004]2505号)12、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发改能源[2007]2174号)13、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发改能源[2008]610号)(二)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等规范性文件1、国务院关于发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2005]40号)2、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3、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国办发[2007]42号)5、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改委令[2005]第40号)6、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令[2007]第57号)7、资源综合利用目录(2003年修订)(发改环资[2004]73号)8、国家鼓励发展的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技术(国家发改委公告[2005]第65号)9、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技术导则》的通知(建科[2005]199号)10、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2006)(发改环资[2007]199号)11、中国节水技术政策大纲(国家发改委公告2005年第17号)12、铁路节能技术政策(铁道部1999年9月7日颁布)13、煤矸石综合利用技术政策要点(原国经贸资源[1999]1005号)14、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国家发改委令[2004]第8号)15、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国家发改委令[2005]第35号)16、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国家发改委令[2006]第50号)17、造纸产业发展政策(国家发改委公告[2007]第71号)18、煤炭产业政策(国家发改委公告[2007]第80号)19、天然气利用政策(发改能源[2007]2155号)20、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修订)(国家发改委公告[2008]第13号)21、焦化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改委公告[2004]第76号)22、铜冶炼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改委公告[2006]第40号)23、电解金属锰企业行业准入条件(修订)(国家发改委公告[2008]第13号)24、玻璃纤维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改委公告[2007]第3号)25、平板玻璃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改委公告[2007]第52号)26、铝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改委公告[2007]第64号)27、电石行业准入条件(2007年修订)(国家发改委公告[2007]第70号)28、氯碱(烧碱、聚氯乙烯)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改革委公告[2007]第74号)29、印染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改委公告[2008]第14号)30、乳制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改委公告[2008]第26号)31、关于加强热电联产管理的规定(计基础[2000]1268号)32、关于进一步做好热电联产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计基[2003]369号)3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天然气化工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5]2493号)3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炼油、乙烯工业有序健康发展的紧急通知(发改办工业[2005]2617号)35、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焦化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产业[2006]328号)36、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纯碱工业建设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6]391号)37、关于推进铁合金行业加快结构调整的通知(发改产业[2006]567号)38、关于加快铝工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运行[2006]589号)39、印发关于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发改运行[2006]609号)40、关于加快电石行业结构调整有关意见的通知(发改产业[2006]699号)41、关于加快纺织行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若干意见的通知(发改运行[2006]762号)42、关于规范铅锌行业投资行为加快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运行[2006]1898号)43、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发改能源[2007]141号)4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遏制高耗能行业再度盲目扩张的紧急通知(发改运行[2007]933号)45、煤炭工业节能减排工作意见(发改能源[2007]1456号)46、建设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建科[2006]231号)47、关于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指导意见(建科[2005]78号)48、关于交通行业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的指导意见(交体发[2006]592号)49、关于印发“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06]1457号)50、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2787号)51、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南(2006)的通知(发改环资[2007]21号)52、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科[2007]245号)(三)上海市地方法规和规划、产业政策1、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1998年9月22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能源工作的决定(2006年4月26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3、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节能工作的意见(沪府发[2006]9号)4、上海市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沪府发[2007]25号)5、上海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试行)(沪府发[2008]6号)6、上海市节能“十一五”规划(沪府办发[2007]3号)7、上海市建筑节能“十一五”规划(沪建交〔2006〕781号)8、上海市工业企业节约能源暂行规定实施细则(1985年12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根据1997年12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54号令修正并重新发布)9、上海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2005年6月1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0号发布)10、关于加快本市产业结构调整盘活存量资源的若干意见(沪府办发[2006]38号)11、上海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水泥、钢铁(除宝钢外)、铁合金和锻造、铸造、电镀、热处理等重点调整行业项目准入管理的意见(沪经规[2007]192号)12、上海市淘汰劣势产业目录(2007年试行)13、上海市产业能效指南(2006版)二、工业类相关标准和规范(一)设计方面的标准和规范1、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规定(计基础[2001]26号)2、火力发电厂节约能源规定(试行)(能源节能[1991]98号)3、电力行业一流火力发电厂考核标准(修订版)(电综[1997]577号)4、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15587-19955、风电场风能资源评估方法GB/T18710-20026、设备及管道保冷设计导则GB/T15586-19957、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50264-19978、橡胶工厂节能设计规范GB50376-20069、医药工业企业合理用能设计导则YY/T0247-199610、火力发电厂燃料平衡导则DL/T606.2-199611、火力发电厂电能平衡导则DL/T906.4-199612、气田地面工程设计节能技术规定SY/T6331-199713、钢铁企业设计节能技术规定YB9051-9814、石油企业能源综合利用技术导则SY/T6375-199815、石油地面工程设计节能技术规范SY/T6420-199916、原油长输管道工程设计节能技术规定SY/T6393-199917、石油化工合理利用能源设计导则SH/T3003-200018、石油库节能设计导则SH/T3002-200019、水力发电厂照明设计规范DL/T5140-200120、机械行业节能设计规范JBJ14-200421、天然气长输管道和地下储气库工程设计节能技术规范SY/T6638-200522、火力发电厂能源平衡导则第3部分:热平衡DL/T606.3-200623、绿色饭店GB/T21084-200724、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25、化工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GB/T21367-200826、钢铁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GB/T21368-200827、火力发电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GB/T21369-2008(二)产品能耗定(限)额方面的标准1、湿法硬质纤维板生产综合能耗LY/T1451-19992、胶合板生产综合能耗LY/T1529-19993、刨花板生产综合能耗LY/T1530-19994、日用玻璃池窑管理及产品能耗定额DB31/T6-19995、纸及纸板单位产品取水定额指标与计算方法DB31/T47-19996、味精、啤酒单位产品能耗定额与计算细则DB31/T48-19997、胶粘纤维可比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计算方法DB31/T227-19998、针织坯布及内外衣折标准品用电单耗计算方法DB31/T228-19999、日化行业产品能耗定额及其计算细则DB31/T230-199910、铜冶炼企业产品能耗YS/T101-200211、铅、锌冶炼企业产品能耗第一部分:铅冶炼企业产品能耗YS/T102.1-200312、铅、锌冶炼企业产品能耗第二部分:锌冶炼企业产品能耗YS/T102.2-200313、铝生产能源消耗YS/T103-200414、锡、锑冶炼企业产品能耗第1部分:锡冶炼企业产品能耗YS/T105.1-200415、锡、锑冶炼企业产品能耗第2部分:锑冶炼企业产品能耗YS/T105.2-200416、锯材生产综合能耗LY/T1062-200617、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16780-200718、铜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48-200719、锌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49-200720、铅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0-200721、镍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1-200722、建筑卫生陶瓷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2-200723、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6-200724、烧碱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7-200725、常规燃煤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8-200726、碳素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70-200827、平板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0-200828、铁合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1-200829、焦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2-200830、电石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3-200831、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4-200832、黄磷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5-200833、电解铝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6-200834、镁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7-200835、锡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8-200836、锑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9-200837、铜及铜合金管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50-200838、铝合金建筑型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51-2008(三)合理用能方面的标准1、蒸汽供热系统凝结水回收及蒸汽疏水阀技术管理要求GB/T12712-19912、工业窑炉保温技术通则GB/T16618-19963、设备及管道保冷技术通则GB/T11790-19964、评价企业合理用电技术导则GB/T3485-19985、热处理生产电耗定额及其计算和测定方法GB/T17358-19986、工业锅炉及火焰加热炉烟气余热资源量计算方法与利用导则GB/T17719-19997、设备热效率计算通则GB/T2588-20008、工业锅炉经济运行GB/T17654-20079、节能产品评价导则GB/T15320-200110、工业锅炉通用技术条件JB/T10094-200211、蒸汽锅炉房安全、环保、经济运行管理DB31/176-200212、热处理节能技术导则GB/Z18718-200213、节水型产品技术条件与管理通则GB/T18870-200214、蓄冷空调系统的测试和评价方法GB/T19412-200315、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GB/T10180-200316、能量系统火用分析技术导则GB/T14909-200517、热处理生产燃料消耗定额及其计算和测定方法GB/T19944-200518、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19、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T7119-200620、汽车节油技术评定方法GB/T14951-200721、空气调节系统经济运行GB/T177981-200722、航天工业合理用能综合评价方法QJ3070-199823、石油企业能源综合利用技术导则SY/T6375-199824、石油企业节能产品节能效果测定SY/T6422-199925、电力网电能损耗计算导则DL/T686-199926、工业炉窑热平衡测定与计算DB31/T34-199927、锅炉烟气余热资源量与可用余热量的计算方法DB31/T42-199928、红外电加热装置合理用电DB31/T71-199929、余热资源回收利用的评价方法DB31/T154-199930、火力发电厂节水导则DL/T783-200131、天然气凝液回收装置能源消耗指标计算Q/CNPC65-200232、照明设备合理用电导则DB31/T178-200233、火力发电厂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方法DL/T904-200434、配电变压器能效技术经济评价导则DL/T985-200535、节能技术监督导则DL/T1052-2007(四)工业设备能效方面的标准1、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153-20032、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9577-20043、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9576-20044、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1-20055、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20056、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8613-20067、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20052-20068、太阳热水系统性能评定规范GB/T20095-20069、单路输出式交流-直流和交流-交流外部电源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T20943-200710、空气-空气能量回收装置GB/T21087-200711、平板型太阳能集热器GB/T6424-200712、真空管型太阳能集热器GB/T17581-200713、载货汽车运行燃料消耗量GB/T4352-200714、载客汽车运行燃料消耗量GB/T4353-200715、汽车空调用制冷剂压缩机GB/T21360-200816、汽车用空调器GB/T21361-200817、商业或工业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热水机GB/T21362-200818、容积式制冷压缩冷凝机组GB/T21363-2008三、建筑类相关标准和规范1、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19932、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19953、住宅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TJ08-205-20004、既有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JGJ129-20005、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检验标准JGJ132-20016、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7、太阳热水系统设计、安装及工程验收技术规范GB/T18713-20028、住宅建筑围护结构节能应用技术规程DG/TJ08-206-20029、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CJJ34-200210、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11、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12、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JGJ142-200413、城市环境(装饰)照明规范DB31/T316-200414、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08-107-200415、黄浦江两岸滨江公共环境建设标准DB31/T317-200416、住宅建筑节能检测评估标准DG/TJ08-801-200417、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18、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66-200519、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200520、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GB/T50362-200521、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522、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23、民用建筑太阳能应用技术规程(热水系统分册)DGJ08-2004A-200624、外墙外保温专用砂浆技术要求DB31/T366-200625、大型商场、超市空调制冷的节能要求SB/T10427-2007四、交通运输类相关标准和规范1、铁路企业综合能耗计算方法TB/T1597-19852、沿海港口企业能量平衡导则JT/T0025-923、铁路运输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换算系数TB/T1749-19934、内河港口能量通则JT/T202-19955、新建及购置运输船舶节能技术要求JT/T423-20006、港口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设计能源综合单耗评价JT/T491-20037、水运工程设计节能规范JTJ228-20008、铁路工程节能设计规范TB10016-20069、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技术条件DB31/T390-2007五、农业类相关规范1、农村家用沼气管路设计规范GB/T7636-19872、微型水力发电设备基本技术要求GB/T17522-20063、户用农村能源生态工程南方模式设计施工与使用规范NY/T465-20014、农村电网节电技术规程DL/T738-20005、秸秆气化供气系统技术条件及验收规范NY/T443-20016、微型水力发电机技术条件NY/T845-2004六、相关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准1、缝纫机制造能源消耗定额DB3127-19982、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7896-19993、延时节能照明开关通用技术条件JG/T7-19994、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043-20035、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044-20036、单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415-20037、高压钠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3-20048、高压钠灯用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574-20049、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19578-200410、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2021.3-200411、单端荧光灯用内含电子镇流器的节能灯座DB31/T318-200412、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3-200613、金属卤化物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4-200614、变速(变频)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DB31355-200615、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GB20997-2007七、清洁生产标准1、清洁生产标准啤酒制造业HJ/T183-20062、清洁生产标准食用植物油工业(豆油和豆粕)HJ/T184-20063、清洁生产标准钢铁行业HJ/T189-20064、清洁生产标准基本化学原油制造业(环氧乙烷/乙二醇)HJ/T190-20065、清洁生产标准汽车制造业(涂装)HJ/T293-20066、清洁生产标准电镀行业HJ/T314-20067、清洁生产标准人造板行业(中密度纤维板)HJ/T315-20068、清洁生产标准乳制品制造业(纯牛乳及全脂乳粉)HJ/T316-20069、清洁生产标准钢铁行业(中厚板轧钢)HJ/T318-2006若国家和本市出台最新的节能评估相关文件和标准规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和节能评估机构应当按照新的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

浅析天然气利用政策

浅析天然气利用政策

浅析天然气利用政策[摘要]通过对新版《天然气利用政策》的解读以及与老版政策的对比,对政策内容做了基本的描述,并就政策中提到的发展目标进行了分析,最后,结合政策的指导意义以及陕西省天然气消费情况,对陕西省天然气的发展提出了个人的见解。

[关键词]天然气优化能源结构低碳经济一次能源消费结构2012年10月31日,国家发改委宣布新版《天然气利用政策》审议通过,自2012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对比2007年7月30日发布的老版天然气利用政策,新版政策增加了许多内容,比如被列入“优先类”的天然气用户种类明显增加,对于价格调控机制也更加具体明确等。

1政策内容分析1.1新政策继续提出优化能源结构、发展低碳经济、促进节能减排,同时强调了提高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2010年,世界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为23.81%,而我国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仅占4.03%左右,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预计2015年,中国天然气消费量为2300亿立方米左右,供应能力将超过2600亿立方米。

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将从4%上升至7%~8%。

在“十一五”期间,煤炭占中国一次能源总消费的70%,在“十二五”期间这个占比要下降至65%,要实现这个目标,很大程度上就需要靠多使用天然气来解决,太阳能、风能等在短期内还难以承担重任。

1.2新政策顺应天然气供需的多样化,鼓励多方面应用07年的政策主要突出天然气供需矛盾,资源紧张。

而现在,我国天然气供给基本形成了“西气东输、海气登陆、就近外供”的供应格局,供应方式也呈多气源、多路径、网络化供应,资源紧张局面已经缓解。

随着各地政府环保的压力越来越大,对低碳经济也日益重视起来。

2010年7月,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低碳省区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陕西为试点省份之一。

去年,交通运输部又选择西安市为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公交都市试点城市。

2010年5月,发改委《关于提高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的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与90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不低于0.75:1的关系,理顺车用天然气价格。

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第十四次会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能源发 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国办发[2014]31号)、《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发改能源[2016]2744号) 有关精神,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提高天然气在我国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我们制定了《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 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印发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城镇燃气工程
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尽可能利用清 洁能源,加快提高清洁供暖比重。以京津冀及周边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内的重点城市(2+26)为抓手,力争5年内有条 件地区基本实现天然气、电力、余热、浅层地能等取暖替代散烧煤。在落实气源的情况下,积极鼓励燃气空调、分户 式采暖和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展。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重要意义。天然气是优质高效、绿色清洁的低碳能源,并可与可再生能源发展 形成良性互补。未来一段时期,我国天然气供需格局总体宽松,具备大规模利用的资源基础。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 提高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是我国稳步推进能源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的必 由之路;是有效治理大气污染、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等生态环境问题的现实选择;是落实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推进农村 生活方式革命的重要内容;并可带动相关设备制造行业发展,拓展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实施天然气发电工程
大力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在大中城市具有冷热电需求的能源负荷中心、产业和物流园区、旅游服务区、商业中 心、交通枢纽、医院、学校等推广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探索互联网+、能源智能微网等新模式,实现多能协 同供应和能源综合梯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人调配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44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人调配暂行办法》的通知(2007年1月11日发改价格〔2007〕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为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保证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的合理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和《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经商国家电监会,我委研究制定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对执行中出观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委。

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产业的发展,保证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合理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和《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可再生能源发电是指风力发电、生物质能发电(包括农林废弃物直接燃烧和气化发电、垃圾焚烧和垃圾填埋气发电、沼气发电)、太阳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和地热能发电。

本办法所称可再生能源附加是指为扶持可再生能源发展而在全国销售电量上均摊的加价标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2006年1月1日之后核准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含接网工程)及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

第四条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调配遵循权责明确、管理规范、公开透明、操作简便的原则。

第五条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收取范围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统一核定,并根据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调配、平衡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监管。

第六条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由省级电网企业(东北电网公司和华北电网公司视同省级电网企业,西藏自治区除外)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统一核定的标准和范围随电费向终端用户收取并归集,单独记账,专款专用。

第七条省级电网企业应收取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按以下公式计算,并作为电价附加调配的依据:电价附加金额=电价附加×加价销售电量加价销售电量=省级电网企业售电总量-农业生产电量第八条省级电网企业将收取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计入本企业收入,首先用于支付本省(区、市)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差额部分进行配额交易、全国平衡。

天然气利用政策

天然气利用政策天然气作为一种能源,在电力供应及生活用热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根据最新统计数据,可知全球天然气的消费量在近年来稳步增长,并有望在未来数年内达到相当高的水平。

在此情况下,一些天然气利用政策及法规的出台,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二、政府对天然气利用政策的支持鉴于天然气所扮演的重要角色,政府在环境保护、能源利用效率方面,为天然气的利用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其中:1、政府为企业投资天然气设备提供补贴,在企业投资天然气设备中投入大量资金,以鼓励企业投资天然气设备,并确保设备及时使用;2、政府允许企业直接购进从天然气供应商处购进的天然气,其中包括了天然气价格政策等;3、政府重视企业对天然气储存及运输等方面的投资,针对于由于储存量及运输能力不足而导致的供应短缺问题,政府提出了鼓励企业投资储存及运输项目的政策。

三、建立天然气市场针对国内市场天然气价格不稳定的问题,为了让天然气市场更加市场化,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其中一项主要措施是建立天然气市场,并进行市场价格定价。

目前,在国内已经建立了一些合法的天然气市场,比如上海天然气市场、深圳天然气市场等,而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国内天然气价格也在持续上行,不少企业已收获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四、促进天然气节能环保政府有责任确保天然气能够得到充分利用,以低碳可持续的方式来满足人们的生活和工业用热需求,同时又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危害。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政府鼓励企业采用更加节能的天然气设备,并给予他们有形的激励,以便使企业投入更多的资金及时间用于研发及生产节能型的天然气设备,从而实现天然气的可持续利用。

五、结论此次就天然气利用政策进行分析,可以看出,政府在天然气利用方面,针对企业投资,市场定价,节能环保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这些政策及法规都有利于推动天然气的可持续发展,并有效控制了天然气的消费与供应之间的平衡,最终从而更好的维护国家及人民的利益。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然气利用政策的通知

三 、指导 思想和基 本原 则
( )指导 思想 。按 照科学 发展 观和构 建社 会 主义和谐 社 会 的要 求 ,以改 善 环境 和提 高人 民生 活质 量 一 为 目的 ,加 大调控 和引导 力度 ,强化需 求侧管 理 ,优化天 然气使 用结 构 ,提 高资源 利用效 率 ,促 进天 然气 市 场健康有 序发 展 ( )基本 原则 。坚 持全 国一盘 棋 ,国家 对天然 气利 用进 行统 筹规 划 ,同时 考虑 天然 气 产地 的合理 需 二 要 ;坚持 区别对 待 ,明确 天然 气利用顺 序 ,确保天 然气优 先用 于城市 燃气 ,促进 天然气科 学 利用 、有 序发 展 :坚持 节约优 先 ,提 高资 源利用效 率 。

中华 人 民共和 国 国家发展 和改革 委员会
二 OO七 年八月 三十 日
天然气利用政策
一燃 毗 } ~然 釉 一 ◇ 思 5制 定政 策的 必要性 酚 将 务 私 绷 内

( )缓 解天 然气 供 需矛盾 。 随着我 国经 济社 会持 续快 速发 展 ,天然 气需 求 大 幅度增 长 ,国内天然 气 一 生产 不能完 全满 足市 场需求 ,供 需矛盾 突 出。 同时 ,由于 国际天然 气市 场价格 持续 攀升 ,利用境 外资 源难 度增 大 。天 然气供 需矛 盾将会 进 一步加 剧 。制定 和实施 天然气 利用 政策 ,可 以有效 遏制 不合理 的需求 ,促 进天 然气供 求关 系协 调 I )优 化天然 气 使 用结构 。我 国天 然气 使用 结构 不合 理 ,化工 用气 比例 过 高 。特别 是 由 于气 价 相对 二 较低 .天然 气产地 及 周边地 区发 展天然 气化工 的 积极性 很 高 ,有 的地方 盲 目发 展 附加值 低 、产业 链短 的 甲 醇 、化肥项 目。需 要 引导合 理利用 天然 气资源 ,优 化用 气结 构 ,充 分发 挥天然 气资 源 的效益 。 ( )促进 节 能减 排 。煤 炭 在我 国一 次能 源消 费 中的 比例将 近 7 %,以煤 为主 的能 源消 费结构 二 氧化 三 0 碳排 放过多 ,对环 境压 力较 大 。合 理利 用天然 气 ,可 以优化能 源 消费结构 ,改 善大 气环境 ,提 高人 民生 活 质量 。对 实现节 能减 排 目标 、建 设环境 友好 型社会 具有 重要 意义 。 ・

国家天然气利用政策


保障能源安全
通过制定和实施国家天然 气利用政策,可以优化能 源结构,提高能源供应安 全。
促进经济发展
天然气产业的发展可以带 动相关产业链的发展,促 进经济增长和就业。
政策范围
天然气资源开发
包括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 产等环节。
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
包括天然气管道、储气库、液 化天然气接收站等基础设施建 设。
高国内天然气自给能力。
03
智能化和数字化
在数字化技术的推动下,天然气行业将实现智能化发展,提高运营效率
和管理水平。
未来政策建议及措施
完善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天然气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各方权 责和市场规则,保障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 权益。
强化政策引导
通过财政、税收、价格等政策手段,引导天然气行 业健康有序发展,鼓励清洁能源消费和低碳技术创 新。
国家天然气利用政策
contents
目录
• 引言 • 国家天然气利用现状 • 国家天然气利用政策内容 • 国家天然气利用政策的影响 • 国家天然气利用政策的挑战与机遇 • 国家天然气利用政策的未来展望
01 引言
目的和背景
01
02
03
推动能源转型
天然气作为一种清洁、高 效的能源,对于推动能源 消费结构转型、减少环境 污染具有重要意义。
天然气利用现状及问题
利用规模不断扩大
我国天然气利用规模不断扩大,已成 为世界第三大天然气消费国。
利用效率有待提高
虽然我国天然气消费量不断增长,但 利用效率仍有待提高,存在浪费现象。
基础设施建设不足
部分地区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不足, 制约了天然气的开发利用。
价格机制不完善
我国天然气价格机制不完善,存在价 格倒挂现象,影响了天然气的合理配 置和高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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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急发改能源[2007]2155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天然气利用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国石油天然汽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我委研究制定的《天然气利用政策》业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印发。

各地方政府和天然气生产、销售企业要统一认识,严格执行,切实做好天然气利用工作。

附:天然气利用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OO七年八月三十日主题词:天然气利用政策通知
附:
天然气利用政策
一、制定政策的必要性
(一)缓解天然气供需矛盾。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天然气需求大幅度增长,国内天然气生产不能完全满足市场需求,供需矛盾突出。

同时,由于国际天然气市场价格持续攀升,利用境外资源难度增大,天然气供需矛盾将会进一步加剧。

制定和实施天然气利用政策,可以有效遏制不合理的需求,促进天然气供求关系协调。

(二)优化天然气使用结构。

我国天然气使用结构不合理,化工用气比例过高。

特别是由于气价相对较低,天然气产地及周边地区发展天然气化工的积极性很高,有的地方盲目发展附加值低、产业链短的甲醇、化肥项目。

需要引导合理利用天然气资源,优化用气结构,充分发挥天然气资源的效益。

(三)促进节能减排。

煤炭在我国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例将近70%,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二氧化碳排放过多,对环境压力较大。

合理利用天然气,可以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改善大气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对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二、适用范围和管理主体
(一)政策适用范围。

本政策主要是引导和规范天然气下游利用领域,不包括天然气下游利用项目的融资、税收政策等内容。

本政策所指天然气是指天然气商品,不含地下储气库注采气。

在我国境内所有从事天然气利用的活动均应遵循本政策。

本政策也适用于管道进口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LNG)。

(二)利用管理主体。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国天然气利用管理工作。

各省(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相关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天然气利用管理工作。

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改善环境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目的,加大调控和引导力度,强化需求侧管理,优化天然气使用结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天然气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全国一盘棋,国家对天然气利用进行统筹规划,同时考虑天然气产地的合理需要;坚持区别对待,明确天然气利用顺序,确保天然气优先用于城市燃气,促进天然气科学利用、有序发展;坚持节约优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四、天然气利用领域和顺序
(一)天然气利用领域天然气利用领域归纳为四大类,即城市燃气、工业燃料、天然气发电和天然气化工。

(二)天然气利用顺序综合考虑天然气利用的社会效益、环保效益和经济效益等各方面因素,并根据不同用户的用气特点,将天然气利用分为优先类、允许类、限制类和禁止类。

第一类:优先类
城市燃气:1、城镇(尤其是大中城市)居民炊事、生活热水等用气;
2、公共服务设施(机场、政府机关、职工食堂、幼儿园、学校、宾馆、酒店、餐饮业、商场、写字楼等)用气;
3、天然气汽车(尤其是双燃料汽车);
4、分布式热电联产、热电冷联产用户;
第二类:允许类
城市燃气:1、集中式采暖用气(指中心城区的中心地带);
2、分户式采暖用气;
3、中央空调;
工业燃料:
4、建材、机电、轻纺、石化、冶金等工业领域中以天然气代油、液化石油气项目;
5、建材、机电、轻纺、石化、冶金等工业领域中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较好的以天然气代煤气项目;
6、建材、机电、轻纺、石化、冶金等工业领域中可中断的用户;
天然气发电:
7、重要用电负荷中心且天然气供应充足的地区,建设利用天然气调峰发电项目。

天然气化工:
8、对用气量不大、经济效益较好的天然气制氢项目;
9、以不宜外输或上述一、二类用户无法消纳的天然气生产氮肥项目;
第三类:限制类
天然气发电:
1、非重要用电负荷中心建设利用天然气发电项目;
天然气化工:
2、已建的合成氨厂以天然气为原料的扩建项目、合成氨厂煤改气项目;
3、以甲烷为原料,一次产品包括乙炔、氯甲烷等的碳一化工项目;
4、除第二类第9项以外的新建以天然气为原料的合成氨项目;
第四类:禁止类
天然气发电:
1、陕、蒙、晋、皖等十三个大型煤炭基地所在地区建设基荷燃气发电项目;
天然气化工:
2、新建或扩建天然气制甲醇项目;
3、以天然气代煤制甲醇项目。

(三)用气项目管理政策。

对已建用气项目,维持供气现状,特别是国家批准建设的化肥项目,应确保长期稳定供应,天然气供应严重短缺而又有条件的地方,项目可实施煤代气改造。

在建或已核准的用气项目,若供需双方已签署长期供用气合同,按合同执行;未落实用气来源的应在限定时间内予以落实。

新上用气项目一律按本政策执行。

天然气产地利用天然气也应严格遵循产业政策。

五、促进天然气节约利用
(一)提高天然气利用效率。

在严格遵循上述天然气利用顺序的基础上,鼓励应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最大限度发挥天然气利用效率。

(二)提高天然气商品率。

天然气生产企业要努力提高天然气商品率,增加外供商品气量,通过采取节能措施,加强油田伴生气的回收利用。

同时,对油气田生产自用气也应科学合理利用,避免浪费。

(三)利用好工业煤气。

要利用好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煤气,禁止煤气放空,造成新的能源浪费。

六、保障措施
(一)搞好供需平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调控天然气消费总量,力争供需总量基本平衡,推动资源、运输、市场协调有序发展。

(二)制定利用规划与计划。

各省(区、市)要在充分结合节能减排目标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天然气利用规划,并按“量入为出”的原则,根据天然气供应落实情况,做好用气计划安排,保证天然气供需平衡,避免因人为因素造成“气荒”。

天然气利用规划应具有前瞻性、长远性,充分认识国内气价逐步与国际气价接轨的必然趋势,防止只顾眼前利益造成天然气利用项目一哄而上;同时,应研究以天然气替代油、液化石油气及其设施利用问题,避免经济损失。

(三)加强需求侧管理。

各有关省(区、市)要加强需求侧管理,优化用气结构,合理安排用气增长,确保居民、公用福利设施及重点用户的供气安全。

对违规用气的禁止类用户,要研究制定必要时采取停供气等措施。

(四)提高供应能力。

国家鼓励加大天然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进口天然气,提高天然气供应能力,尽可能满足市场需求,缓解供需矛盾。

(五)保障稳定供气。

天然气供需双方应明确彼此在调峰和安全供气方面所承担的责任。

国家鼓励建设调峰设施和建立特大型城市天然气储备机制。

(六)合理调控价格。

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逐步理顺天然气价格与可替代能源价格的关系,充分发挥天然气价格在调节供需关系中的杠杆作用。

(七)严格项目管理。

在天然气供需紧张的情况下,国家将严格天然气发电与天然气化工项目核准、备案工作;明确禁止以大、中型气田所产天然气为原料建设LNG项目。

七、其它
(一)本政策自发布之日生效。

凡与本政策相悖者,均以此为准。

(二)本政策根据天然气供需形势变化适时进行调整,以确保天然气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本政策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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