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水保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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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水保管理办法

环水保管理办法

环水保管理办法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保护和改善施工周边地区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作业人员身体健康,进一步提升项目的整体环境管理水平,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天津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暂行规定》等有关环水保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管理范围为本项目工程影响范围,主要包括主体工程、临时工程的施工场地、施工便道、存料场以及其它临近受影响的范围。

第二节环水保目标及具体要求第三条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在天津市政府、环保等部门规定的范围内,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统一规划,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严格控制污染源,施工污水、场界噪声达标排放,保护生态环境,最大限度的减少施工活动给周围群众造成的不利影响。

自然、人文环境保护满足当地政府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

第四条环水保目标工程实施过程中,环境保护严格按照国家、天津市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1、环境保护目标1.1 施工排水经沉淀后达标排放;1.2 加强施工机械的管理,改进施工工艺,全面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噪声、振动、废气、固体废物的产生,减少其对环境造成的影响;1.3 加强对有关管线(包括架空线)的保护措施,确保施工区域内无重大管线事故;1.4 在施工区域、生活区域落实做好危险品现场控制、防洪防汛现场控制、消防应急现场控制,确保现场事故为零;1.5 遵守国家、天津市等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法律、法规、标准和业主的有关要求,落实职业安全健康目标,做到建设工地无火灾事故、无重大伤亡事故;1.6 严格控制地面变形量,确保建筑物和地下管线安全;1.7文明施工、保护文物、保护市政设施和城市绿化。

2、水土保持目标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达到一级标准。

第五条具体要求1、施工过程中制定完善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确保工程所处环境不受污染和破坏,严格执行“三同时”、“两不”原则,即环境保护与工程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不留后患、不留尾巴。

工程项目环水保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环水保管理办法

一、目的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设计、采购、施工等各环节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

三、管理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在工程项目设计、施工、运营等各个阶段,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

2. 节约资源、循环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消耗,实现资源循环利用。

3. 责任明确、分工协作:明确各参建单位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责任,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

4. 科学管理、持续改进: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四、管理职责1. 工程建设单位负责:(1)制定环境和水土保持方案,组织实施并监督落实;(2)协调各部门、各参建单位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3)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

2. 设计单位负责:(1)在工程设计中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要求;(2)提供符合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要求的施工图设计;(3)参与环境和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

3. 施工单位负责:(1)严格按照环境和水土保持方案施工;(2)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落实责任制;(3)对施工现场进行环境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4. 监理单位负责:(1)监督施工单位执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2)对环境和水土保持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3)参与环境和水土保持验收。

五、环境保护措施1. 减少污染物排放:采取封闭式施工,降低扬尘污染;设置废水处理设施,确保废水达标排放;合理堆放废弃物,及时清运。

2. 恢复植被: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植被破坏,对受损植被进行修复;施工结束后,进行绿化复垦。

3. 生态保护:保护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制度范本(4篇)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制度范本(4篇)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制度范本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是当今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为了有效管理和保护生态环境,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下面是一个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制度的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政策,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规范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行为,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其所属部门、人员在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方面的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维护生态平衡,保护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环境保护管理第四条本单位及其所属部门、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环境保护法规和政策,切实履行自身的环保责任。

第五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明确环境管理职责,健全环境保护组织机构。

第六条本单位及其所属部门、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严禁超标排污。

第七条本单位应当定期开展环境检测,对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并及时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

第八条本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事件报告与应急处置机制,及时报告和处理环境事故,保护人员和环境安全。

第三章水土保持管理第九条本单位及其所属部门、人员应当切实履行水土保持管理责任,保护水源、土壤、植被等自然资源。

第十条本单位应当建立水土保持管理制度,明确水土保持工作职责和分工,加强水土保持宣传教育。

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当积极开展水土保持项目建设,采取合理的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源污染和水土流失。

第十二条本单位应当加强对水土保持项目的监测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项目的持续稳定运行。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三条本单位应当加强对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四条本单位对于违反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当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措施。

第五章完善机制第十五条本单位应当加强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制度的宣传,提高全员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办法(修改版)1总则实现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重载铁路的建设目标。

把工程施工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减至最低限度,确保铁路沿线景观、文物不受破坏,江河水质不受污染,植被有效保护,杜绝水土流失,杜绝重大环保事件的发生, 节能、节材、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特制定本《办法》。

2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2.1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2.2环境技术标准、规范及其他《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18883-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城市区域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19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2002《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12348-1990京冀公司《标准化建设管理手册》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3管理方针和管理目标3.1管理方针环境保护管理原则: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水土保持管理方针: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

3.2管理目标3.2.1环境保护目标杜绝一般(Ⅳ级)及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

遏制环保不良行为发生;绿色环保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满足行业标准和当地人民政府要求;工程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达标。

3.2.2水土保持目标施工范围内不因土建施工原因发生水土流失;临时用地、取弃土场不因施工原因发生水土流失;施工过程中,路基不发生水土流失;清表土集中存放和复垦使用;临建设施拆除后恢复原地貌。

环水保管理办法

环水保管理办法

环水保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分部施工建设环水保的管理,预防本分部施工对环水保造成不良影响,结合本标段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各分部根据各自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环水保管理办法。

第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铁路建设项目经理部水土保持工作规定》和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标准化管理》等有关规定。

第三条环水保管理工作应贯穿本标段全过程,确保环水保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第二章水保管理目标第四条环水保控制有效,环水保措施落实到位。

无集体投诉事件,环水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五条为切实做好环水保管理工作,分部成立以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书记、安全总监、副经理为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以及各架子队主管领导为组员的环水保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xxx副组长:xxx组员:xxx第六条分部、架子队建立健全环水保组织管理体系,分部是施工期间环水保工作的实施者,负责建设施工中环水保措施的落实,分部将环水保工作纳入分部管理责任目标,分部管理人员应做到定员、定编、定岗、定职、定责,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坚持“管生产必须管环水保”,“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原则,逐级负责,严格过程控制。

第七条分部职责1、负责环水保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和实施落实,施工前制定施工期间详细的环水保措施报批。

配合地方环水保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施工期的环水保和监督检查工作。

1、加强对进场施工人员的环水保宣传和教育,提高全员环水保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2、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将环水保措施落实到施工全过程。

3、制定专人负责环水保方面的管理、协调、投诉受理等工作。

负责做好环水保措施实施记录、工作总结及文档管理,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4、由于各架子队的过失、疏忽,未及时按图纸规定和监理工程师指示完成环水保措施,导致需要另外采取保护措施而发生的费用由各架子队承担。

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执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法规,进一步加强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促进施工生产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有效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达到上述目标,依据陕西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实行“一保二罚”制,即:“保证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处罚破坏环境与水土保持的施工单位”、“处罚对施工单位监理不到位的监理单位”,并对相应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环保水保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罚的制度。

第三条各参建单位应本着对环保和国家负责的态度,认真熟悉有关规范、规章、办法,总结经验,提高环保意识,积极主动地做好环保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公司设立专门环保管理机构。

公司成立环保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副组长:总工程师组员:各部门负责人第三章保证体系第五条建立健全环保管理体系,落实环保责任制,实现环保目标。

第六条通过环保教育强化环保意识,通过环保控制提高预测预防能力,通过环保检查达到消除环保隐患的目的。

第七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实行“政府监督、业主管理、施工企业控制、全员实施”的环保保证体系。

政府环保部门对项目建设进行环保检查和监督;公司负责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按有关环保法规施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进行控制,在项目建设中要求全体建设者按环保的各项规定爱护环境、保护环境。

第四章环保组织机构和责任人职责第八条施工单位的环保小组负责本单位所辖段落的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好所管路段的环保工作,提高环保意识,在施工中严格贯彻和执行有关环保方面的政策、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

其责任人为项目经理和环保分管领导,并对公司环保领导小组负责,开展好环保工作,对环保工作的好坏负责,如有被上级主管部门奖励或违约处理,将直接对责任人兑现。

环水保管理办法

环水保管理办法

环水保管理办法环水保管理办法是环保工作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其主要目的是保护环境和水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

通过制定和实施环水保管理办法,我们可以有效地预防和控制水污染,提高环境质量,保障人民健康和安全。

一、环水保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1. 污染物监测和监控:办法规定了监测和监控环境中的各种污染物,包括有害物质、重金属、有机污染物、微生物等。

监测和监控结果会被用来评估环境和水体污染的状况,以及制定预防和防治措施。

2. 污染物排放规定:办法规定了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和控制要求。

企业必须根据规定的标准建立排放管控体系,公开排放情况,定期接受监管和检查。

3. 排污许可制度:为了保障环境的实际情况和污染排放情况相符合,环水保管理办法建立了排污许可制度。

许可制度对排污单位进行详细审查,规定其每年的排污次数、污染物种类、排放量等信息,并且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管。

4. 污染物处理技术:环水保管理办法为企业提供了符合国家标准的水污染物处理技术和设备。

企业必须按照规定的要求使用优质设备,确保排放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5. 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环水保管理办法鼓励各单位应该制定完备的危机预防和应急处置计划,及时提醒相关部门和公众减少损害和影响。

二、环水保管理办法的责任主体和执行机制环水保管理办法的责任主体有以下几方面:1. 政府主管部门:制定方案、监管、检查、处罚等。

2. 相关企业、实验室、监测机构等主体:执行、监测、数据汇总上报、整改等。

3. 社会公众:推广环保理念,为环境保护贡献力量。

执行环水保管理办法需要效率高、协调好的执行机制。

例如,将环保部门和相关企业、实验室、监测机构等联动起来,进行监管、执行、评估、排查等。

三、环水保管理办法的意义和目标环水保管理办法的意义和目标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促进环境保护:制定和执行环境保护规划和标准,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认知和敏感度,将企业和公众变成更环保、更可持续发展的生产和生活力量。

环水保管理制度(4篇)

环水保管理制度(4篇)

环水保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护水环境、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规定和方法。

环水保管理制度的目标是通过合理规划、科学管理和有效监督,实现水环境的净化、水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以及水环境管理的可持续发展。

环水保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水环境保护技术标准:明确水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和标准,包括排放标准、污水处理标准、水质标准等,以确保水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2. 水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水环境保护的权责和制度,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保障水环境的合法权益。

3. 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水资源的总量控制、分配和利用制度,确保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可持续利用,包括水资源税收、节水措施、水资源审批等。

4. 水环境监测和评估制度:建立水环境监测网络和评估体系,对水环境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水环境的稳定和健康。

5. 水环境应急管理制度:建立水环境事故的预警、应急救援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对水环境事故的防范和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损害和人员伤亡。

6. 综合管理与协调机制:建立水环境保护的综合管理机制,加强不同部门之间的协调和合作,形成水环境保护的合力,共同推动水环境管理的改善和发展。

环水保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公众的共同参与和努力,通过全社会的支持和共同行动,才能实现对水环境的有效保护和管理。

环水保管理制度(2)是指对水环境进行保护和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制度体系。

其主要目的是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维护生态平衡,推动可持续发展。

环水保管理制度通常涵盖以下方面:1. 水资源管理制度:包括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调度和保护等方面进行管理,确保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2. 水污染防治制度:包括对水污染的预防、控制和治理等方面进行管理,减少污水排放、加强污水处理,确保水环境的质量和健康。

3. 水生态保护制度:包括对水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等方面进行管理,维护生态平衡,促进水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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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宁西铁路增建二线(陕西段)工程指挥部第一项目部文件二十一局一项安〔2012〕5号关于印发《中铁二十一局宁西铁路二线第一项目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项目部所属各业务部室、架子队:现将《中铁二十一局宁西铁路二线第一项目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九年九月一日中铁二十一局宁西铁路增建二线(陕西段)工程指挥部第一项目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高标准“三同时”地完成环保和水保工程的施工,实现中铁二十一局宁西铁路二线一项目部所管辖内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相统一,认真贯彻《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和《文物保护法》,及时落实环保、水保的设计和工程措施,完成宁西铁路二线一项目部工程的各项建设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各部门工作职责第二条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体系和制度,使环保工作制度化、日常化。

为了切实做好宁西铁路二线建设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宁西铁路二线一项目部将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不断强化环保工作,全面落实环保和水保设计,形成以施工单位为主、建设单位督促检查、设计单位优化设计、监理单位监督实施的一个各负其责的完整的环保和水保管理体系,并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宁西铁路二线一项目部环保和水保领导小组: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项目副经理、安全总监、总工程师成员:安全质量环保部、工程管理部、计划合同部、物资设备部、综合部、财务部。

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环保部主管工程师:安质部环保工程师第四条项目经理职责1、项目经理是本合同段环保与水保工作第一责任人。

2、负责传达项目办、总监办、驻地办环保与水保的指示,全面负责本合同段环保与水保管理工作,对重大环境问题进行决策。

3、主持制定、批准本项目环保与水保管理目标及相应的管理计划(或管理方案)。

4、组织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和召开环境工作会议,分析整个项目环境工作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提出环境工作的重点和改进措施,指导环境工作,实现环境目标的实现。

第五条项目副经理职责1、负责指导管段内的环境管理工作,对环境工作进行策划。

2、负责环保工作领导和组织协调,协调处理与地方环保部门的公共关系,组织每月的环保检查,及时分析整个工区环境工作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提出环境工作的重点和改进措施,指导环境工作,实现环境目标的实现。

第六条总工程师职责1、负责指导管段内的环境管理工作,对环境工作进行策划和规划。

2、负责环保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针对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提出环境工作的重点,督促相关部门制定和完善环保工作的的技术要求、改进措施。

3、组织评审、审批项目年度环保与水保目标和管理计划(或管理方案)。

第七条安全总监职责1、环水保调查,组织项目部进行施工调查,了解工程现场环水保状况,写出调查报告。

2、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和合同文件对施工过程的环水保要求。

3、对工程项目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和评价,编制项目《重要环境因素、环境影响和管理现状清单》。

4、对员工进行环水保教育培训,根据工程项目实际,在开工前组织对参建员工进行环水保教育培训,使全体员工增强环水保意识,提高预防污染的自觉性。

各部门职责第八条安全质量环保部门职责1、制定、实施本项目环保与水保目标和管理计划(或管理方案),并检查完成情况。

2、负责制定和提供施工过程中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指导性管理文件,并对临时场所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运行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本项目的环境因素识别、重要环境因素评价和控制措施的策划。

4、负责当地地方性法规或行业标准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获取、识别、执行和控制,并上传到公司工程部备案。

5、负责制定、实施本项目各项环保与水保措施。

6、监督、检查各项环保与水保措施实施情况,对本项目的环保与水保绩效进行评价。

7、参加每月的环保大检查,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并作好相关记录,汇总上报主要领导决策。

第九条工程管理部门职责1、负责施工便道、场区道路、施工场地周围及便道等环境方案制定及处理方法。

2、并负责施工现场环境设施的设计及取弃土场的规划。

3、合理利用土地、水源、能源等自然资源,注意环境及植被保护。

第十条物资设备部门职责1、负责环境保护用品的采购、存放、供应和运行过程中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状况。

2、指导、监督作业工区材料的运输、存放、保管,尽可能地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3、负责各种机械的维修、保养以及保养场地环境卫生的保护、施工场地噪音、减震等的预防措施,并对各种机械尾气排放进行治理。

第十一条综合部门职责1、负责项目经理部(固定区域)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运行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2、负责防火知识教育和灭火器材的管理工作,对锅炉、压力容器、垃圾、污水排放、饮用水、用电、消防、用气等安全予以管理控制。

3、负责职业病的预防及环境、职业危害检测工作。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职责1、负责建立环境保护用款台帐,保证资金的落实,专款专用。

2、负责环保设施的计价工作,下达计划时提出环保要求。

第十三条计划合同部门职责1、负责组织劳务招标,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环水保及相关责任。

2、参与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工作,了解和掌握与业务工作相关的环境因素。

第三章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的重点和措施第十四条宁西铁路增建二线(陕西段)工程指挥部第一项目部建设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的主要内容是按设计对取、弃土场地土地资源的保护,工程施工中对草原植被的恢复和林地的补偿,保证沿线水利设施功能的正常发挥;在建设中对环境的主要影响是施工期间机械作业噪声及施工队伍生活污水、垃圾污染。

项目部应严格按设计的环保和水保防护措施施工,具体要求如下:第十五条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水土流失严格在设计核准的用地界和国土资源局批准的临时用地范围内开展施工作业活动,绝不随意开挖、碾压界外土地。

合理规划施工便道及施工设施,尽量减少占地数量。

1、在施工过程中,要根据设计要求,重点落实责任范围内取、弃土场及临时工程的水土保持工作,并要防止责任范围外的邻近区域因工程施工和排水工程可能引起的水土流失。

2、严格按照设计指定位置和数量取土。

各架子队不得随意改变设计。

若确需改变取、弃土位置必须经设计单位、国土部门审查同意,重新设计,按照变更设计审批程序批准后方可实施。

各架子队应设立施工机械专用通道,避免机具大面积碾压和人为破坏植被及原地貌。

3、施工中取弃土用地位置及大、小临工程、排污等严格按设计文件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并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取土时要按设计指定位置或选择荒地、坡地取土,并沿自然坡度顺直开挖,对表层含有较高有机植物的种植土,要选择好临时堆放地点,将表土临时堆置,必要时,采取防止水蚀的措施,以便复耕使用。

避免和减少由于施工方法不当引起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4、对取土场的防护要根据取土量的不同采取植被恢复、复耕等措施,对弃土场的防护要将土地整治同植物措施相结合。

按设计完成防护设施后,经当地政府土地、水保部门验收签发合格证书,及时交还地方政府。

做到用完一块,交还一块,完成一处,交付一处。

5、认真按设计的防护工程施工,做到防护工程与主体工程进度协调配套施工。

一是取土场坡面符合设计要求,坑面平整,水路畅通。

二是路基防护工程要根据路基成型情况及时安排施工,尽量缩短裸露时间,减少水力侵蚀。

三是要注重路基排水工程,使排水构筑物与桥涵、隧道、车站、农田水利等排水构筑物顺联,避免冲刷下游农田和道路等设施。

四是站场及区间绿化工作要早做,及早形成新的植被保护。

五是桥梁及涵洞工程施工过程中废弃的土石不允许在沿河、沟等随意堆置,避免弃土堵塞或压缩河道,确实有困难的,要跟河道管理部门达成协议。

施工完成后,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河道内临时围堰要及时拆除,弃土、弃石等固体物、输送到岸上妥善处理。

按设计标准保质保量做好河道内的导流堤工程,保护好沟谷、河道的自然畅通,防止积淤或冲刷,避免水土流失堵塞下游河床。

任何临时建筑不得在河流浅滩附近设置。

六是永久用地范围内的裸露地表和临时用地使用完工后,按设计要求采取工程措施覆盖,防止水土流失。

对天然形成的排水系统加以保护,不得随意改变,必要时修建临时水渠、水沟、水管等。

6、对施工现场的生产污水,采用沉淀池等处理方式,经沉淀处理后有组织地排放;维护保养好施工机械,避免施工机械运转和维修时油品的跑、冒、滴、漏,防止油污染地表水土,含油施工废水采用隔油池过滤等有效措施加以处理,不超标排放,防止污染周围水土环境,严禁将施工废水与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流和渠道。

7、生产、生活房屋的四周设通畅的排水系统,并对空地进行绿化。

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处理,经净化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严禁未经处理随意排放。

8、合理安排施工顺序与时间,合理规划施工用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做到环保与施工同步,恢复措施紧跟。

施工后及时平整清理、恢复植被,完善排水系统、清除施工垃圾。

第十六条水污染防治1、施工期间的超标废水,要进行隔油沉淀处理。

达到国家标准后才能排放。

施工机械设备检修、停放场地应设置废油回收设施,防止燃油滴漏污染环境。

2、施工队伍生活污水要根据污水总量结合现场情况进行适当处理后排放,不得随意乱排。

工程永久性的污水处理设施。

如化粪池、沉砂池、隔油地、沉淀池、生化处理设备等,要严格按照设计和规范施工,工程竣工时按照验标评定必须合格。

第十七条大气污染防治1、为防止粉尘污染,物料运输施工便道尽量利用既有便道,新辟施工便道路面铺设碎石加强,施工车辆不能离道任意行驶。

配置洒水车,及时对便道或施工场地内进行洒水,抑制扬尘。

碴、土等散装货物装载拍平压实,覆盖苫布,减少遗撒,防止运输扬尘影响周围空气环境、周围植被和农作物。

2、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含有有毒、有害化学成分的废料、油毡、油漆、垃圾等,防止有害气体污染环境。

必须时,要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和选择通风顺畅的地点,但在村庄、城镇等人口聚集区严禁上述施工作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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