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港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港口码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港口码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一、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港口码头作为贸易往来的重要枢纽,承担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随之而来的问题也日益凸显,港口码头的环境污染、安全隐患、设施老化等问题亟待解决。
为了提升港口码头的整体形象,保障港口码头的安全运营,特制定本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二、整治目标。
1. 提升港口码头的环境质量,减少污染排放,保障周边水域生态环境。
2. 消除港口码头的安全隐患,提升设施设备的运行安全性。
3. 优化港口码头的功能布局,提高港口运营效率。
三、整治措施。
1. 环境整治。
(1)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港口码头的污水处理系统,减少污染排放。
(2)推行绿色能源利用,鼓励港口码头采用清洁能源,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3)加强环境监测,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体系,及时发现和处理环境污染问题。
2. 安全整治。
(1)加强设施设备检修,对港口码头的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消除安全隐患。
(2)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港口码头安全生产的监管和管理。
(3)加强应急预案编制,建立健全的港口码头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功能整治。
(1)优化码头布局,对港口码头的功能布局进行优化调整,提高运营效率。
(2)推动信息化建设,加强港口码头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和运营效率。
(3)加强与周边配套设施建设,完善港口码头的配套设施,提升服务水平。
四、实施保障。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港口码头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整治工作。
2. 完善政策法规,出台相关政策法规,为港口码头整治提供法律保障。
3. 加强宣传教育,开展港口码头整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4. 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预期效果。
经过本次港口码头专项整治实施,预计可以实现以下效果:1. 港口码头的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污染排放大幅减少。
2. 港口码头的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消除,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海南自贸港整体建设方案

三、建设内容
1.政策创新与法律保障
-制定和完善与自贸港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体系,确保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
-推进“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放宽市场准入限制,提高透明度和预期性。
2.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港口、机场、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2.促进海南经济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3.推动我国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升,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4.为全球自贸港建设提供中国经验,为全球经济发展贡献中国智慧。
本方案旨在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总体遵循,具体实施过程中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完善,确保自贸港建设取得圆满成功。
第2篇
海南自贸港整体建设方案
五、组织保障
1.设立自贸港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形成合力。
2.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高效的工作机制。
3.定期评估建设成效,及时调整和优化方案。
六、预期成果
1.促进海南经济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2.增强我国在全球经济中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3.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为全球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中国经验。
5.风险防控
-构建风险防控体系,确保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生态保护。
-建立健全金融监管制度,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四、具体措施
1.政策创新
-推动税收优惠政策,实施零关税、低税率等激励措施。
-放宽外汇管理,实现资金自由流动。
2.基础设施提升
-加快海口、三亚等机场的改扩建工程,提升航空运输能力。
-建设智慧港口,推动港口自动化、智能化。
(2)推动数据资源共享,提升数据应用水平。
海南自由贸港建设总体方案

第1篇
海南自由贸港建设总体方案
一、背景与目标
1.背景
海南,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生态和资源优势。近年来,海南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努力打造国际旅游岛,取得了显著成果。在此背景下,我国决定在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旨在发挥海南的独特优势,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一面”:海南岛全岛。全面推进全岛自贸区建设,形成自由贸港政策覆盖的全域开放格局。
2.强化产业协同发展,打造现代产业体系。
发挥各市县比较优势,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形成高新技术产业、旅游业、现代服务业等为主导的产业格局。
四、重点任务
1.贸易自由化便利化
(1)推进贸易政策创新,实施更加开放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5.人才政策
(1)实施更具吸引力的人才政策,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
(2)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职称评价体系,优化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
(3)加强人才服务保障,提升人才发展环境。
五、保障措施
1.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为海南自由贸港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2.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高效协同的工作机制。
3.深化与中央和国家机关的沟通协作,争取政策支持。
3.金融改革创新
(1)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金融制度,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入驻。
(2)发展离岸金融、跨境金融等业务,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3)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
4.运输便利化
(1)优化航空、港口、物流等基础设施布局,提升运输能力。
(2)加强与国际主要港口的航线建设,提高航运服务水平。
(3)发展邮轮、游艇等旅游业态,打造国际旅游消费中心。
2.到2035年,海南自由贸港成为全球资源配置的重要枢纽,形成高度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为我国参与全球经济合作与竞争提供有力支撑。
海南自由贸易港“三无”船舶综合治理规定

海南自由贸易港“三无”船舶综合治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3.11.24•【字号】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5号•【施行日期】2023.12.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由贸易试验区正文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5号《海南自由贸易港“三无”船舶综合治理规定》已由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11月24日海南自由贸易港“三无”船舶综合治理规定(2023年11月24日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有效治理“三无”船舶,维护水域安全和管理秩序,防范利用“三无”船舶实施走私、偷渡、非法捕捞等违法活动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三无”船舶,是指具有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等情形,在水上航行、停泊、作业的各类机动、非机动船舶以及其他按照船舶管理的水上移动或漂浮设施、装置。
前款所称的船舶证书,是指船舶检验证书和船舶登记证书以及从事相关活动的船舶依法应当持有的其他证书证件。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应当依托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建立全省船舶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及数据库,并实时更新,实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业农村、海事、海警、公安、交通运输、旅游和文化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三无”船舶进行统计,统一建立船舶档案,并将船舶信息录入全省船舶信息综合管理数据库。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三无”船舶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与海事、海警、海关等单位的协作沟通机制,做好“三无”船舶综合治理经费、看管场所和人员等相关保障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将“三无”船舶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
三亚湾阳光海岸港务局片区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_19632精品

三亚湾阳光海岸港务局片区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_19632精品三亚湾阳光海岸港务局片区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国际竞赛文件目录第一章项目背景介绍 (1)第二章项目概况 (2)第三章参赛设计成果要求 (4)第四章报送参赛设计成果的规定 (7)第五章技术审查与评审办法 (7)第六章相关费用 (9)第七章附则 (10)第一章项目背景介绍第一条三亚市是我国南部的海滨城市,具有阳光、海水、沙滩、气候、森林、动物、温泉、岩洞、风情、田园十大风景旅游资源。
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将三亚定位为世界级热带滨海旅游度假城市,三亚市城市总规中将城市性质定位为“国际热带海滨风景旅游城市”,明确三亚城市发展目标为“世界著名、亚洲一流的国际性热带海滨风景旅游城市。
第二条三亚“阳光海岸”地区位于三亚市旧城河西区滨海地段,南起三亚河口港务局码头,北至月川路和海月广场,东至胜利路、解放路(局部包括解放路东侧食品厂安置储备用地),规划范围合计约167.99公顷。
阳光海岸地区的定位为大三亚湾的海上门户、标志性形象区域和以旅游服务为主的城市功能中心之一。
港务局片区为“阳光海岸”地区南端的YG1控制单元,作为阳光海岸建设的启动区,将建设成为拥有特色高端酒店、金融服务、企业总部、高端购物及文化艺术广场的中央商务区,并配套高端度假社区以及游艇服务设施、文化活动设施和开放性亲水平台等各类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
为了更好的塑造该片区的城市形象,确保该片区改造建设的整体性与高品质,三亚市人民政府拟以国际竞赛形式开展《三亚湾阳光海岸港务局片区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港务局片区改造修规》)的编制工作。
期望在该片区规划的基础上优化用地功能布局,以国际视野和创新理念为港务局片区塑造独特的城市客厅形象,为片区业态策划、开发建设提供具有前瞻性、操作性的规划设计方案,推动该片区成为三亚湾阳光海岸段“城市客厅”建设的启动、示范项目。
第三条本次竞赛活动在三亚湾阳光海岸港务局片区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国际竞赛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港务局片区改造修规竞赛领导小组”)监督下进行,以保证竞赛的公正和合法性。
海南环境整治工程施工方案

一、项目背景随着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建设,海南省的环境整治工作日益重要。
为提升海南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本工程针对海南全省范围内的环境整治工作进行规划与实施。
二、工程目标1. 提升海南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居民生活环境;2. 治理河道、湖泊等水体污染,恢复水生态;3. 加强城市绿化,提高城市景观效果;4.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乡村风貌。
三、工程范围1. 河道、湖泊水体整治:包括鸭尾溪、文澜江等河道;2. 城市绿化提升:包括海口市、三亚市等城市绿化工程;3. 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包括农村垃圾、污水治理,村庄风貌管控等;4. 环岛高铁高速沿线环境整治:包括安全整治、环境卫生整治、撂荒地整治和水体污染治理等。
四、施工方案1. 河道、湖泊水体整治(1)清淤疏浚:对河道、湖泊进行清淤疏浚,清除淤泥、垃圾等污染物;(2)生态修复:采用生态护坡、水生植物种植等措施,恢复水生态;(3)污水治理: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实现污水达标排放。
2. 城市绿化提升(1)绿化规划:根据城市布局,制定合理的绿化规划,包括绿化带、公园、广场等;(2)植被种植:选用适合本地气候、土壤条件的植物,进行绿化种植;(3)景观设计:结合城市特色,进行景观设计,提升城市景观效果。
3. 乡村人居环境整治(1)农村垃圾治理:建设垃圾收集点、转运站,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2)污水治理: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实现污水达标排放;(3)村庄风貌管控:加强村庄风貌管控,防止大拆大建,保持乡村特色。
4. 环岛高铁高速沿线环境整治(1)安全整治:加强沿线安全隐患排查,进行整改;(2)环境卫生整治:清理沿线垃圾、杂物,保持环境卫生;(3)撂荒地整治:对撂荒地进行复垦,提高土地利用率;(4)水体污染治理:对沿线水体进行整治,恢复水生态。
五、工程进度安排1. 项目前期准备(1个月):包括方案设计、招投标、合同签订等;2. 施工准备(2个月):包括人员、设备、材料准备等;3. 施工实施(12个月):按施工方案进行河道、湖泊水体整治、城市绿化提升、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环岛高铁高速沿线环境整治;4. 工程验收(1个月):对已完成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2.29•【字号】•【施行日期】2021.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三亚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29日(此件主动公开)三亚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为持续推进三亚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进一步优化三亚市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形成绿色生活和消费方式,根据生态环境部等18个部委《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固体〔2021〕114号)要求,结合我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基础和“十四五”时期管理形势,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海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以助力减污降碳和自贸港建设为战略方向,大力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提升城市生态环境保护质量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世界级滨海旅游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和宜居宜业民生幸福城市建设。
二、建设目标到2025年,形成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无废城市”建设综合管理体系,“无废”旅游场景全面建成,绿色生活和消费方式普遍推进,热带农业废弃物高效循环利用,陆海统筹污染治理日趋完善,建立固体废物智慧监管平台,环境风险管控能力显著提升,“无废城市”初步建成,为推动实现全市“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做出重要贡献。
沿线码头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沿线码头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城市发展和沿线交通的日益繁忙,沿线码头成为城市重要的交通枢纽和景观节点。
然而,由于长期的使用和管理不善,许多沿线码头存在着环境脏乱、设施老化、秩序混乱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和市民生活质量。
因此,为了提升城市形象和改善市民生活环境,我们制定了沿线码头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二、整治目标。
1. 环境整洁,清理垃圾、打扫卫生,保持沿线码头环境整洁。
2. 设施更新,对老化、损坏的设施进行维修和更新,提升沿线码头的功能和服务水平。
3. 秩序井然,加强管理,规范停靠和通行秩序,提高沿线码头的运行效率。
三、整治内容。
1. 环境整洁。
(1)清理垃圾,组织清洁队伍,定期对沿线码头进行垃圾清理,保持码头周边环境整洁。
(2)绿化美化,增加绿化植被,布置花草景观,打造宜人的码头环境。
2. 设施更新。
(1)码头设施,对码头护栏、候船亭、广场等设施进行检修和更新,确保安全和舒适。
(2)停靠设备,更新停靠设备,提升船舶停靠效率,减少等待时间。
3. 秩序井然。
(1)加强管理,增加管理人员,加强巡查力度,对违规停靠和乱扔垃圾等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2)引导标识,设置引导标识,规范乘客上下船和通行路线,提高码头通行秩序。
四、实施步骤。
1. 制定整治计划,明确整治目标和内容,制定详细的整治计划和时间表。
2. 组织实施人员,成立整治工作组织,明确责任分工,统一行动,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3. 宣传引导,加强宣传引导,动员市民共同参与整治行动,增强整治的社会共识和合力。
4. 监督检查,建立整治工作督导机制,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五、成效评估。
1. 环境整洁,通过垃圾清理和绿化美化,沿线码头环境整洁度明显提升。
2. 设施更新,老化设施得到更新,码头功能和服务水平得到提升。
3. 秩序井然,加强管理和引导标识的实施,码头通行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六、总结展望。
沿线码头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实施,有效提升了沿线码头的环境质量和服务水平,改善了市民的出行体验和生活环境。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近期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近期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2.10•【字号】三府办[2010]28号•【施行日期】2010.0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近期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10〕28号)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三亚市近期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二月十日三亚市近期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为确保我市有一个干净、整洁、有序、健康的环境,结合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以及我市环境整治工作的实际,根据三亚市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机制和细则,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分工(一)重点区域卫生管理1.鹿回头开发区环境卫生管理任务及分工(1)鹿回头道路及两侧环境保洁(监督单位:市园林环卫局,责任单位:三亚明佳保洁有限公司)。
(2)施工工地环境卫生管理。
工地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日产日清,建筑材料堆放整齐,围挡规范,施工工人宿舍干净整洁,开展一次除四害活动(监督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半山半岛公司、新佳公司、鹿回头国宾馆)。
(3)各施工工地车辆实行白天限制,晚上适时放行,严格控制噪声,防止污染。
(责任单位:市公安交警支队)。
2.大东海旅游开发区(1)道路保洁(责任单位:河东环卫局、三亚明佳保洁有限公司负责榆海路保洁,大东海社区负责海花路、海韵路等人行道保洁)。
(2)占道经营、流动商贩治理。
采取疏堵结合的方法,严格整治,杜绝占道烧烤和街头卖艺等现象发生(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3)大东海海滩的保洁和区域除四害。
(责任单位:大东海旅游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3.时代海岸开发区(1)埃德瑞酒店周边绿化带和游艇码头的环境卫生管理,做到绿化带无垃圾,修剪整齐(监督单位:市海洋渔业局,责任单位:三亚鸿洲物业管理公司)。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城镇建筑运输及排水污染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城镇建筑运输及排水污染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1.21•【字号】三府办[2008]308号•【施行日期】2008.1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城镇建筑运输及排水污染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08〕308号)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三亚市城镇建筑运输及排水污染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三亚市城镇建筑运输及排水污染环境整治工作方案一、整治的内容(一)建筑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出入施工现场的运输车辆要实行密封,控制灰尘飞扬,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及时处理,施工噪声符合噪声标准,出入口处道路要硬板化并配有冲洗设施,对运输车辆进行冲洗。
(二)在道路上从事建筑运输的车辆,运输液体、散装货物要作密封、包扎、覆盖,不泄漏液体,不遗撒渣土垃圾,路面干净整洁。
(三)在城市主要道路上不发生城市供排水设施渗、漏、泡、冒等情况,不向道路、路肩和道路两侧边沟倾倒污水,路面清洁,环境优美。
(四)严查乱倒垃圾和市区范围内售卖沙土的沙土场的违法行为。
二、部门职责(一)市规划建设局第一责任人:李瑜直接责任人:钟勇保1、对建筑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和安全的有关工作。
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淤泥要及时清运并做好必要的覆盖,避免产生扬尘污染环境。
2、每个工地出入口处设置运输车辆冲洗设施,对施工运输车辆进行冲洗。
3、施工工地出入口处的道路要硬板化且干净整洁。
4、市政道路施工路面清扫干净,材料堆放整齐,不占用行车道、人行道,堆放的沙子要加盖。
5、工地围墙要粉刷、美化,竣工的工地应尽快清理。
6、在城市主要道路上发生渗、漏、泡、冒等情况的,应当立即设置明显标志,并及时予以修复,防止路面发生积水污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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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港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加强三亚港的综合管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推进各类船舶规范、有序地进出和停泊,确保三亚港的安全、卫生和稳定,进一步提升三亚港的整体形象,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农业部《渔业行业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结合三亚港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认真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要求,重点对三亚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船舶事故隐患进行综合治理,全面推进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切实把各项管理措施组织到位、实施到位、落实到位,营造“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促进我市海洋渔业经济发展和构建渔业和谐社区提供良好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清理整治“三无”船舶。
(二)港口船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三)整治船舶乱停乱靠行为,规范船舶停泊秩序。
(四)取缔非法修造船厂,打击非法修造船活动。
(五)整治非营运船舶载客行为。
(六)清理非法加油船(点),消除火灾隐患。
(七)整治三亚港环境卫生。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综合治理活动有序开展,成立三亚港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由市政府岳进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陈森副秘书长、市海洋与渔业局章华忠局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市海洋与渔业局、三亚公安边防支队、市河西区管委会、三亚海事局、三亚公安消防支队、市交通局、三亚工商局、三亚渔船检验分局等单位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海洋与渔业局,主任由章华忠兼任。
四、整治步骤
(一)准备阶段(7月1日—25日)
成立三亚港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三亚港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和发布公告,对三亚港锚泊区域、船只停泊、船舶运营等现状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落实装备。
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执法船2艘、三亚公安边防支队负责执法船2艘、三亚海事局负责执法船1艘。
(二)宣传阶段(7月25日—30日)
召开三亚港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同时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工具,广泛深入地宣传整治活动的意义和要求,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增强广大市民和船员维护三亚港整体形象的自觉性。
(三)整治阶段(8月1日—8月16日)
由市政府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三亚港综合整治启动仪式,开展集中行动,对三亚港进行全方位、全天候封港检查。
1、清理整治“三无”船舶。
由三亚公安边防支队牵头,市海洋与渔业局、三亚海事局、市交通局配合。
“三无”船舶从业人员由三亚港边防派出所扣押,从事渔业生产“三无”船舶由市渔政渔监管理处查扣,从事运营“三无”船舶由市交通局查扣。
查扣的“三无”船舶集中停放在南海救助局三亚基地东侧、林氏冰厂前海域,由三亚港边防派出所负责看管。
2、港口船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由三亚公安边防支队负责。
打击以载客、收购废旧物品为名,从事盗窃网具、盗捕养殖海珍品的不法船舶从业人员,确保港内治安正常化,维护三亚港的形象。
严厉打击鱼货交易强买强卖行为和带有黑势力性质的欺行霸市行为,维护三亚渔港鱼货交易秩序。
3、整治船舶乱停乱靠行为,规范船舶停泊秩序。
由市海洋与渔业局牵头,三亚公安边防支队、三亚海事局、市交通局配合。
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渔业船舶监管,三亚海事局负责旅游船舶监管,市交通局负责交通船舶监管。
按照《三亚港水域船舶停泊暂行规定》认真查处船舶锚泊区域混乱、停泊航行无序等违规行为,逐步使三亚港锚泊区域、船只停泊规范有序。
严格执行《三亚港水域船舶停泊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规范渔业船舶、渔业辅助船舶、渔业供油船、交通运输船舶等不同类别、不同吨位船舶的抛锚停泊区域;按《三亚港水域船舶停泊暂行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严格规范港区内各类船舶抛锚停泊要求。
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拆除东河、西河两岸搭建的渔船、旅游船人员临时上落码头,三亚港边防派出所负责配合。
4、整治非法修造船厂。
由三亚工商局牵头,市河西区管委会、市交通局、三亚渔船检验分局、三亚公安边防支队配合。
对没有船检部门发给的生产技术条件认可证书、交通部门
发给的船舶设计单位资格证书、船舶生产许可证书和未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非法修造船舶的船舶修造厂,按无照经营依法予以取缔,没收其造船设备和工具。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无工商营业执照的非法修造船厂和证照不齐的修造船厂,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取缔;对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但无生产技术条件认可证书或生产许可证书的修造船厂,责令其停业整顿。
同时,责成当事人向船检部门申请修造船厂资格认可。
未经认可或不予认可的,责令其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
拒不办理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三亚渔船检验分局对证照不齐的渔船修造厂按照国家渔船修造厂技术、设备质量要求进行清理整治;对没有资质认可的渔船修造厂,责令其向渔船检验部门申请资质认可。
经渔船检验部门审核合格,又符合规划要求的,核发资质认可证书;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予以取缔。
市河西区管委会和三亚公安边防支队配合清理取缔工作的开展,避免抗法事件发生,确保综合清理整治行动顺利进行。
各部门执法人员要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5、整治非法加油船(点)。
由三亚公安消防支队牵头,市海洋与渔业局、三亚海事局配合。
三亚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对港内加油船(点)资格认证,消防设施配备和技术人员认证。
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其办证加油的监管,三亚海事局负责其办证加油船的监管。
具有本市居民身份证且在本市有固定住所人员经营的加油船(点)经三亚公安消防支队检验合格方可营业,检验不合格的予以取缔;非本市居民经营的加油船(点),依据相关规定处罚后,勒令返回原籍。
6、三亚港环境卫生整治。
由市海洋与渔业局牵头,市河西区管委会配合。
市海洋与渔业局委托三亚河港水上环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三亚港水域漂浮垃圾的收集和清运。
市河西区管委会负责监督教育所辖渔船及辖区沿岸修造船厂、个体经营业主及居民严禁向三亚港排放油污水、倾倒垃圾等行为。
(四)第四阶段(8月17日—26日)
全面治理阶段结束后,各成员单位要对此次综合整治工作进行验收。
三亚港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对验收工作进行督查,验收不合格的,各成员单位要限期整改,限期整改时间不能超过1个月。
通过整治,共同健全和完善海上情报信息交流会、船舶管理联席会、海上联勤联检、定期综合治理等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综合整治工作。
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切实抓好各阶段工作,提高整治工作效率,保证整治质量。
(二)要做好此次综合整治的动员和宣传工作。
各单位对参加此次综合整治活动的人员进行思想动员,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此次综合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邀请新闻记者深入现场报道,多层次、多渠道、多角度地广泛宣传。
(三)坚持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原则。
整治活动既要严格依法行政,又要体现为民服务。
参加综合整治活动的人员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地方法规的要求开展整治。
执法人员在执法时要按规定着装,出示证件并使用礼貌用语。
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要耐心解释,以理服人,避免发生激烈对抗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法,做到依据准确、手续完备、文书规范。
(四)认真整改,务求实效。
各单位对发现的隐患要跟踪整改直至问题得到解决。
对存在问题的要落实专人负责,做到责任到人。
(五)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各单位要对整治每一阶段的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对整治活动不重视、不认真,动作缓慢、拖拉、应付、走过场,影响此次整治工作推进的部门、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的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