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培训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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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120分钟)PPT课件

社会保险法(120分钟)PPT课件

死亡时个人账户余额x退休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
本息占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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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5、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建立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以下简称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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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5、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1)职工个人缴纳的全部养老保险费;
2)从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中划入部分;
3)上述两项的利息(按照存款利率计算)。
职工在职死亡或退休后死亡,其个人账户有余额 的,个人缴费部分及相应利息由职工指定的受益人
或法定继承人继承,其余部分并入统筹基金。
退休职工继承额的公式为:继承额=退休职工
人签名确认后由单位保管备查。
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未经本人确认导致少、漏缴基本养
老保险费的,在本缴费年度以及本缴费年度结束后1年内可办
理补缴,逾期不再允许补缴,由此造成职工个人养老待遇损失
的,用人单位按下列办法给予补偿:
补偿金额 = ∑少报缴费工资基数×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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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4、应参保未参保的企业参保时,按以下办法补缴基本养老保 险费: (1)合肥市企业临时工养老保险补缴的起始时间为1992 年7月。1992年7月后成立的单位,从单位成立之月起补缴。 (2)补缴基数为历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 (3)补缴费率统一为28%,其中单位费率20%,个人费 率8%。 (4)补缴的养老保险费计缴利息,利息按年度计息法计算。 1998年12月31日以前年利率为8%,1999年1月1日至 2005年12月31日期间年利率为5%,2006年1月1日以后 年利率为银行城乡居民整存整取定期存款1年期利率。
2、目的不同。社会保障的目标是保障人民 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其不利盈利为 目的;而商业保险是在保证盈利的前提下, 分散投保者的经济风险。

社会保险法辅导讲义1-PPT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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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规定了社会保险制度的筹资渠道,特别是强 化了政府在筹资方面的责任。
本法明确了用人单位、个人和政府在社会保险筹资中的责 任: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是社会保险缴费。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 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缴纳, 职工个人不缴费。居民社会保险基金主要由社会保险缴费和政 府补贴构成。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 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 府补贴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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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调整对象。
1、社会保险行政管理机关与行政管理相对 人之间的关系。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之间的关系。 3、社会保险监督机构与社会保险行政管理 和经办机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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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会保险制度的主要功能。 1 、对社会的保障功能。 2 、对个人的保障功能。 3、对用人单位的保障功能。
学习《社会保险法》辅导讲义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巡视员 王平均
1
《社会保险法》于2019年10月28日经十一届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主 席胡锦涛签署第35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19年 7月1日起施行。《社会保险法》是继《劳动合同 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之后,在保障和改善民生领域又一部重要法律。 它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一 个里程碑,对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 系,更好的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 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覆盖全民 。 2、统筹城乡 。
3、突出维权 。 4、规范管理 。

社会保险法相关培训

社会保险法相关培训
改革方向
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方向是完善制度、提高保障水平、加强监管等方面,以更 好地保障参保人的权益。
社会保险法律责任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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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处理
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法的法律责任
要点一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 险费的法律责任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 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需要 按照规定加收滞纳金,并可能面临罚款。
社会保险法的历史和发展
历史
社会保险法的产生和发展与人类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在工业革命时期, 随着大规模工业生产的出现,劳动者面临着越来越多的职业风险和生活风险,于是各国
开始制定社会保险法,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保障。
发展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各国纷纷完善和改革社会保险法。目前,世 界各国普遍建立了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在内的全方位的社会保险体系, 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扩大覆盖范围,使更多的人能够享受到社会保险的福利。我国也
助。
THANKS.
工伤保险的待遇包括工伤医疗 、工伤津贴、伤残评定和抚恤 等,具体待遇标准根据伤残程 度、缴费年限和当地社会平均 工资等因素确定。
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为女职工提供生育医疗费用和产假津贴等保 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的费用由单位承担,缴费标准根据不同地区和 行业而有所不同。
生育保险的参保要求通常包括具有劳动能力、所在单位 缴纳社保费用等条件。
社会保险待遇的享受条件与标准
享受条件
不同险种的保险待遇享受条件不同, 一般需要满足一定的缴费年限和年龄 要求。
享受标准
保险待遇的标准根据不同险种和地区 有所差异,一般包括医疗、养老、失 业、工伤、生育等方面的保障。

社会保险知识培训教材(PPT5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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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范围
• 包括工作意外事故和职业病造成的伤残或 由此死亡。
• 必须经过工伤认定,才可以享受工伤保险 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 力的,才能享受伤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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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48小时外不赔付!
• 网络上曾出现一篇题为《未成年民工晚死1小时不 算工亡逼人早死?》的网帖。该网帖称,湖南娄 底籍17岁民工陈果,在东莞市石碣镇打工时重度 中暑死亡。由于陈果在发病后第49小时去世,其 家属时隔20天仍未能得到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医保在异地使用上也有诸多限 制。在国内非居住地突发疾病,需急诊抢救的可以 先就近住院,但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住院日期、 医院名称等信息报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病情稳定后需继续治疗的,应及时转至定点医疗机 构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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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伤保险
• 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 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 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就叫工伤保险。
• 但是你真的了解自己的社保吗? • 你知道每月工资中扣除的那些钱都去哪里
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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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片刻!
大家的脑海中是否有过以下疑惑 • 社保到底是怎么缴费的 • 养老保险是不是交的越多越好 • 医疗保险是不是什么病都可以报 • 交了这么久社保似乎都没怎么用到,如何
才能享受这些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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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包括哪些保险?
• 社保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险
生育津贴,产假,生育医疗费,营养补助费 社保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险 所谓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 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因为国家就是这么规定的。 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时,个人账户中有50000元,本人平均缴费指数为0.

〈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师资培训班讲义

〈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师资培训班讲义

〈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师资培训班讲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村社会保险处周永水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五日浙江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一、《社会保险法》有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规定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第二十一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领取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二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第九十六条,征收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足额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费,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的社会保险制度。

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历程1、老农保实施情况。

1992年初,根据国家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的要求,经国家民政部批准,我省部分地区开展“农民养老保险”试点探索,95年在全省所有县市全面实施。

主要做法: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政策予以扶持;实行完全个人账户;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后,根据个人账户基金积累总额和平均余命确定养老金发放标准。

养老金领取保证期为10年,长寿者终生领取至亡故。

评价:我省开展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数年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为城乡居保的开展打下了一些基础。

存在的主要问题:限于当时的条件,多数地方政府和村集体没有投入,主要靠农民个人缴费积累,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保障水平太低,制度缺乏生命力。

新社会保险法培训课件PPT

新社会保险法培训课件PPT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参照 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谢谢大家!
二、基本养老保险
(一)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的主体及缴费主体
1、具有劳动关系的职工 缴费主体: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 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缴费主体:个人缴费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及账户
社会保险法
目录
➢社会保险法的立法原则及社会保险的功能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特殊人群的社会保险
一、社会保险法的立法原则 及社会保险的功能
总体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已由中华人民 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自 202X年7月1日起施行。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 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 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 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 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六)失业保险待遇停止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 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 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 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追偿。
(七)第三方引起工伤的处理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 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 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 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 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 接结算。

社会保险法(讲义)教材课程

社会保险法(讲义)教材课程
结论
企业应为员工购买医疗保险,保障员工的医疗权益。员工应了解自己的医疗保障权益,及 时向企业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映问题。
工伤保险案例分析
工伤保险案例
某企业未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无法获得工伤赔偿。
分析
企业未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无法获得工伤赔偿 ,说明企业未履行法定的缴费义务,导致员工无法获得应有的工伤保障。
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应 遵循安全、规范、高效 的原则,确保基金的保 值增值。
社会保险基金的使用应 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 得挪用、滥用或浪费。
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应 选择安全、稳定、收益 较高的投资项目,以保 障基金的长期稳定增长 。
社会保险费的监管与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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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的监管是指政府和 社会各界对社会保险费的缴纳 、管理、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督 和管理的行为。
结论
企业应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员工应了解 自己的社会保障权益,及时向企业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映问题。
医疗保险案例分析
医疗保险案例
某企业未为员工购买医疗保险,员工生病后医疗费用无法报销。
分析
企业未为员工购买医疗保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员工生病后 医疗费用无法报销,说明企业未履行法定的缴费义务,导致员工无法获得应有的医疗保障 。
生育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性别平等和家庭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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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的缴纳与管理
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方式
• 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方式包括个人缴纳和单位缴纳两种。个人 缴纳是指个人通过银行代扣、网上银行转账、现金缴纳等方 式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缴纳是指用人 单位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知识培训教材.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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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的相关知识(5)
长期外派人员的医疗费用结算方法:
门诊费用:个人负担。人力资源部Fra bibliotek年7月将医疗IC卡上 的 医疗基金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提取现金并随
工资发放。
住院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后将相关资料寄送人力资源部,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报销手续,并将医疗保险 报销款项寄回职工本人。
医疗保险的相关知识(6)
医疗保险的相关知识(1)
一、职工个人医疗帐户和统筹医疗帐户
1、职工个人医疗帐户是储存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医疗 保险费的一部分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的专
门帐户,主要用于支付职工门诊基本医疗费用。
2、用人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为: 45周岁以下的在职职工为缴费工资的2%; 45周岁以上的在职职工(含45周岁)为缴费工资的3%;
生育保险的相关知识(1)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 1、参加生育保险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的职工; 2、符合国家以及广东省有关计划生育的政策
和法规; 生育保险的费用由社会保险基金中心按照费 用发生当月执行的社会平均工资按照一定比例一 次性支付给职工本人包干使用。
生育保险的相关知识(2)
分类/项目 常规检查 分娩费用 营养补助费 合计费用
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
每年,政府将公布上一年度的社会平均 工资(即平均缴费工资)。
最低缴费标准:如果职工的缴费工资低 于社会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社会平均 工资的60%作为缴费工资;
最高缴费标准:如果职工的缴费工资高 于社会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社会平均 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工资。
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例)
长期外派人员住院费用结算需要提供的资料:
1、住院前相关人员应口头通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 通知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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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医疗费报销时所需资料归列如下: 1、就诊时挂号单 2、就诊时体现就诊的病历本,(如果病历
本有用,可将报销部分病历书写复印) 3、就诊时收据 4、就诊时取药的底方
+ 申领条件: +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公司和个人已履
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不包括自行离
职或辞职人员) +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
+ 报销产前检查费用:满足报销生育、计划 生育费用条件的,请在产后三个月内提供 产前检查的原始收据、发票,由我们去社 保代为办理。
+ 领生育津贴手续:满足领取生育津贴条件 的,请在三个月内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 结婚证原件、生育服务证原件、出生证明 原件、医院诊断证明原件、医疗手册原件, 由我们去社保代为办理。
பைடு நூலகம்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 关系之日起30日内,持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 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证明及有关证明 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 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同时办理 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 可认定工伤的主要情形:⑴患职业病的; ⑵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前后和工作场所内,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或因履行工作 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⑶因工外出 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 故下落不明的;⑷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 动车事故伤害的。
产前检查的医疗费用、分娩的医疗费用、 计划生产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标准支付:
⑴妊娠到分娩前的产前检查费:1400元; ⑵分娩的医疗费用 :1700-4400元(出院
时医院和社保直接结算);
⑶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门诊250-1440 元;住院920-2400元(具体收费情况视所 实施的手术而定)。
+ 3、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将记入医疗保险信用信息系统,按照国家 法律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并将实施 重点监督检查,期限为三年。重点监督检 查期间,改变结算方式,该参保人发生的 门诊、急诊、住院、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 用,由个人全额现金支付,经指定的区县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一年一次按规 定给予报销医疗费用。
+ (一)伪造、涂改医疗保险票据、处方、 病历、医疗文书的;
+ (二)以欺骗、胁迫等手段重复开药、超
+ (四)将本人的社会保障卡转借给他人使 用,或者使用他人社会保障卡并发生医疗 费用的;
+ (五)冒名住院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 + (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条件发生变更
或丧失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资格,未按规定 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的变更、注 销手续的;
+ 一、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4672 元)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 数为2803元。(指的是医疗保险)
+ 二、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40%作 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868元。
+ 养老保险缴纳年限为累计15年;
+ 医疗保险缴纳年限为女性累计20年;男性累计25 年;
+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 ⑴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
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 ⑵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 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 ⑶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 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 后旧伤复发的。
+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 工伤及不视同工伤:
(七)经市级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骗取医 疗保险基金的行为。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次数和门诊医疗 费用异常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其列入医疗 保险重点审核范围。被列入医疗保险重点审核范围 的参保人员应当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其进行医 疗费用审核;不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其进行医 疗费用审核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采取暂时改 变门诊医疗费用结算方式,由持卡就医实时结算改 为个人全额垫付后再报销。
+ 即养老保险要累计缴纳15年,退休后才可以领取 退休金;医疗保险缴纳够年限后,退休后才可以享 受医疗待遇。
+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时,累计缴纳不足十五年,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 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 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一、已经参加过社会保险的员工,转入我公 司需要提供材料: 1、个人信息登记表 1份 2、员工身份证复印件3份
★基本养老保险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公务员基本养老保险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新型农村居民
社会养老保险 ★ 基本医疗保险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生育保险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医疗保险
单位缴纳20% 个人缴纳8% 单位缴纳1% 个人缴纳0.2% 单位缴纳0.5% 个人不缴纳 单位缴纳0.8% 个人不缴纳 单位缴纳9%+1% 个人缴纳2%+3
+ (一)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 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 (二)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 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 (三)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 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 (四)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 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 (五)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按每满一年 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
+ 二、新参加工作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需准备 资料:
+ 1、户口本复印件2份
+ 2、身份证复印件3份
+ 3、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请到专业 照相馆拍摄符合要求的照片,要求露耳、 露眉、穿深色便装,勿穿浅色上衣。戴眼 睛人员的照片上不能有反光点,上交时不 要用曲别针,不要用圆珠笔或签字笔、自 动铅笔写个人姓名)
+ 1、进行生育产前检查、流产或工伤(门诊) 就医时,请您出示医疗手册就医,不要出 示北京市社会保障卡进行实时结算,一旦 出示社保卡实时结算,因生育及工伤(门 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将无法按照生育保 险及工伤保险待遇享受。
+ 2、进行工伤(住院)就医时,请您不要出 示医疗手册及社会保障卡给到医院,否则 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将无法按照工伤保险待 遇享受。
+ 北京市规定职工报销底线1800元,1800元 以上的部分按就医的医院级别给予报销。 住院1300元以上起付,根据医院级别不同 有不同的报销比例。
+ 员工上医院就诊时,医院就诊实行实名制, 出示社保卡,并实时结算。
+ 如果就诊时未出示蓝本或社保卡的,此次 就诊不予以报销。
为了保证员工医疗费用报销时顺利进行,
+ ⑴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⑵醉酒导致伤亡的;
+ ⑶自残或者自杀的; + ⑷上下班途中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的。
+ 一、生育保险享受的范围 + 未退休的全体员工。 + 二、产假 + ⑴正常分娩按90天计发。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
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增 加30天;
+ ⑵妊娠12-16周自然(人工)流产的按15-30天计 发;⑶妊娠16-28周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按42天 计发;28周以上享受正常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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