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培养与奖励办法
人才引进和培养激励办法

人才引进和培养激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建设城乡统筹和谐发展的XX省山区经济强县中的作用,培养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建立充满生机活力的人才培养选拔机制,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人才,是指具有优良的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能以自己创造性的劳动,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各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
第二章人才引进对象第四条引进的优秀人才须符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属于我县急需或紧缺的专业及项目:(一)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或者获得国家、省级科学技术类表彰奖励的人员。
(二)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进步、技术改造、科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的主要完成人员或者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的人员。
(三)县外被评为市级及以上“拔尖人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等称号的人员或者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本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急需或紧缺专业的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具有全日制硕士学位的人员。
(五)国家“985”、“211”工程院校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学历(获学士学位)且为本县急需或者紧缺的专业人员。
第五条引进优秀人才的方式:(一)公开招聘。
充分运用网络、报刊等多种新闻媒体进行宣传,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
(二)组团招才。
由组织、人社部门牵头,不定期到省内外人才市场、高校和科研院所直接招聘人才。
(三)聘请顾问。
县委、县政府聘请知名人士、资深专家担任招商引资、城镇规划、工业经济、农业产业等方面的顾问。
(四)举荐或者个人自荐。
第三章人才引进程序第六条事业单位引进本县急需或者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省、市规定采取考核招聘方式进行。
第七条引进县外在职在编的优秀人才,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提出引进申请。
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制定工作方案,经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企业人才引进、培养与奖励办法

企业人才引进、培养与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聚集和发挥人才的作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政策合理引导的人才机制,促进公司的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包括人才引进、培养与奖励三个方面。
第三条公司设立“人才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和鼓励人才的引进、培养和奖励。
本办法中所指的各种扶持、资助和补贴,均在人才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四条职责:1、人事行政中心是执行本办法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实施细则,落实本办法。
2、财务中心总体负责本办法中所有财政扶持政策的核准和兑现。
第二章人才引进第五条人才引进原则: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专业对口、结构合理、比例适当。
第六条人才引进对象:公司鼓励和支持下列各类人才到公司工作。
1、高级人才。
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才:①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②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或获得“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③独立完成或作为第一完成人的科研成果获得过国家级和省部级科技奖励;④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项目专项经费资助的项目的第一主持人;⑤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⑥拥有发明专利或国内先进的专有技术在公司实现产业化,并在企业或研发机构中占有不低于5%的股权比例。
2、高级管理人才。
指在企业经营或管理部门中担任经理以上职务,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高级管理类职称,对企业经营和管理有突出贡献且年薪在1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人才。
3、高级技术人才。
指在企业生产或研发岗位担任重要工作,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对企业生产和研发有突出贡献且年薪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人才。
4、管理人才。
指在企业经营或管理部门中担任重要职务,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在企业的经营或管理岗位发挥重要作用且年薪在8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人才。
5、技术人才。
指在企业生产或研发岗位担任重要工作,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在企业的生产或研发岗位发挥重要作用且年薪在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人才。
关于内部引进人才奖励办法的通知

关于内部引进人才奖励办法的通知
为加强公司人才引进工作,鼓励内部员工积极推荐优秀人才,特制定以下奖励办法:
1. 奖励对象
所有在公司正式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内部在职员工。
2. 奖励标准
成功引进博士生、硕士生及本科生的,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和1000元。
3. 奖励条件
被引进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 博士生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在国内外高校发表2篇及以上SCI检索论文,或在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
- 硕士生应具有硕士学位,或在国内外高校发表1篇及以上SCI检索论文,或在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
- 本科生应具有学士学位,或在中央主流媒体、省级以上报纸或国内外知名企业发表1篇及以上公开发表的文章,或在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以上奖项。
4. 奖励申请及发放方式
申请奖励的员工应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奖励申请表并提供被引进人员的必要资料,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无误后,报公司财务部门进行奖励发放。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人力资源部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科技人员培养引进与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

上海XXXXX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科技人员培养引进与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1总则1.1为贯彻公司人才发展战略规划,使人才培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公司技术人才储备与开发进入有序、持续发展的状态,提升公司中高级管理、技术人才的培养,全面提高公司技术人员素质,以适应企业快速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1.2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实行目标管理策略,有目标、有责任、有方案,培养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中高级技术人才,不断提高公司竞争力。
1.3通过建立健全人事制度和各项激励措施,规范人才的选拔和培养,通过考核促使技术部门领导培育人才,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公平竞争的工作环境。
1.4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技术人才的培养管理。
2职责2.1公司技术人才培养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方法。
人事行政部负责公司人才培养策划、监督及考评工作。
其主要职责有:1)组织制定公司技术人才培养规划,并对实施计划进行监督管理;2)拟定公司技术人才培养的规章制度;3)核定培训课程及培训资格;4)制定考核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2.2根据公司的发展需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管理和技术人才的培养。
技术部门负责人作为人才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开展技术人才的培养工作。
3重点培养的人才种类3.1重点培养的人才包括中高级技工人才。
3.2高级技术人才培养的目标是培养基本素质高、理论水平高、具备大型公司技术实力以及综合管理能力的领导人才,包括一级技术部门负责人和公司级管理人员。
3.3中级专利技术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较高的基本素质、具备丰富的技术能力和研发项目管理知识的专业人才,包括二级部门负责人。
4人才培养阶段开发培养具有较高潜质的员工一般包括三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高潜能员工的选择。
第二阶段,高潜能员工开发培养的实施。
开发培养要有针对性,要找出高潜能员工与晋升岗位标准的差距,针对其弱点制定开发培养计划。
第三阶段,由公司高层、部门负责人确认高潜能员工是否适应企业的文化,并对其进行综合考评。
人才推荐奖励实施方案

人才推荐奖励实施方案为了激励员工积极推荐优秀人才,提高公司人才引进效率,特制定人才推荐奖励实施方案。
一、奖励对象。
全体在职员工均可参与人才推荐,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及实习生。
二、奖励标准。
1. 推荐成功聘用的人才,一次性奖励500元现金;2. 推荐成功聘用的高级人才(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一次性奖励1000元现金;3. 推荐成功聘用的管理人才(具有博士学历或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一次性奖励2000元现金。
三、奖励流程。
1. 员工推荐人才后,需填写《人才推荐表》,并附上被推荐人的简历及联系方式;2. 人力资源部对推荐人才进行初步筛选,符合条件的推荐人才将进入面试环节;3. 推荐人才通过面试并最终聘用,推荐人将在一个月内获得相应的奖励;4. 奖励发放方式,公司将在每月月底统一发放奖励,发放至员工的工资卡中。
四、奖励说明。
1. 推荐人才需保证所推荐人才信息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情况将取消奖励资格;2. 推荐人才需在被推荐人成功入职后一个月内领取奖励,逾期未领取将视为自动放弃;3. 公司对本方案拥有最终解释权。
五、奖励效果评估。
1. 每季度对人才推荐奖励实施方案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推荐情况及入职情况,对奖励标准及流程进行调整和优化;2. 定期对奖励效果进行考核,对于推荐人才的绩效表现及工作态度进行跟踪评估,对于表现优秀的推荐人,给予额外的表彰和奖励。
通过人才推荐奖励实施方案的制定和落实,我们相信将会有效激励员工积极推荐人才,提高公司人才引进的效率,为公司的发展壮大提供更多的人才支持。
同时,也能够增强员工的参与感和归属感,营造更加和谐的企业氛围。
希望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共同推动公司的发展和壮大。
技能人才引进、培育奖励实施办法

技能人才引进、培育奖励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快打造一支与我市产业体系相匹配的高技能人才队伍,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队伍的需求,培养、引进一批服务我市产业发展、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高技能人才,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体系,营造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奖励保障机制,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精神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高技能人才及项目引进奖励(一)高技能人才引进奖励对象:我市企业新引进的省“双创计划”高技能人才、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获奖者、省级及以上技术能手、高级技师和技师等高技能人才。
标准:对引进的省“双创计划”高技能人才给予每月6000元的生活津贴,购房自住的可给予80万元的购房补贴;对引进的市“东疆英才”资助对象、国家级技能大赛获奖者给予每月5000元的生活津贴,购房自住的可给予60万元购房补贴;对引进的省级技能大赛获奖者给予每月4000元的生活津贴,购房自住的可给予40万元的购房补贴;对引进的紧缺型工种高级技师给予每月2500元的生活津贴,购房自住的可给予20万元的购房补贴;对引进的紧缺型工种的技师给予每月1500元的生活津贴,购房自住的可给予8万元的购房补贴;对引进的紧缺型工种的高级工给予每月300元的生活津贴。
以上对象生活津贴享受期限不超过3年。
(二)高技能人才项目资助对象:高技能人才创新项目标准:经评审,给予30万元的项目资助。
(三)高技能双休人才交通补贴对象:引进的利用假期来启工作的紧缺型工种高级技师。
标准:经认定,给予省内每人每年1万元、省外每人每年2万元的交通补贴,享受期限不超过3年。
条件:(1)符合我市紧缺型工种目录,紧缺型工种目录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人社局)编制发布;(2)用人单位实际支付高技能人才年度报酬不少于10万元;(3)收入证明需提供银行流水或转帐支票复印件(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材料)。
(四)引进高技能人才交通补贴对象:来启工作的上海户籍(或长期在上海生活,以下统称上海户籍)高级技师标准:对全职到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上海户籍高级技师,给予每人每年20000元的交通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公司内部员工引进人才奖励政策

公司内部员工引进人才奖励政策目的本政策的目的是激励公司内部员工积极参与引进人才活动,帮助公司吸引优秀的人才并促进人力资源的发展。
适用范围本政策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员工。
奖励标准1. 根据引进人才的层级和背景,奖励金额将进行相应区分。
2. 引进人才被公司正式录用后,奖励金额将在三个月内发放至员工工资账户。
引进人才类型和奖励金额1. 全职员工引进专业技术人才:- 高级专业技术职位:奖励金额XXX元- 中级专业技术职位:奖励金额XXX元- 初级专业技术职位:奖励金额XXX元2. 全职员工引进普通岗位人才:- 高级普通岗位职位:奖励金额XXX元- 中级普通岗位职位:奖励金额XXX元- 初级普通岗位职位:奖励金额XXX元3. 全职员工引进实生:- 实生期满后被正式录用:奖励金额XXX元4. 合同工员工引进专业技术人才:- 高级专业技术职位:奖励金额XXX元- 中级专业技术职位:奖励金额XXX元- 初级专业技术职位:奖励金额XXX元5. 合同工员工引进普通岗位人才:- 高级普通岗位职位:奖励金额XXX元- 中级普通岗位职位:奖励金额XXX元- 初级普通岗位职位:奖励金额XXX元6. 合同工员工引进实生:- 实生期满后被正式录用:奖励金额XXX元奖励申请流程1. 员工需在引进人才正式录用后的一个月内,向人力资源部门递交奖励申请。
2. 申请需要提供引进人才的详细信息和相关支持材料,如简历、面试记录等。
3. 人力资源部门将在收到申请后的一个月内审查并确认是否符合奖励条件。
4. 审核通过的奖励将在三个月内发放至员工工资账户。
奖励政策变更1. 公司保留根据实际情况对奖励政策进行调整和变更的权利。
2. 任何政策变更将提前至少一个月通知所有员工。
生效日期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公司内部员工引进人才奖励政策,希望各位员工积极参与引进人才工作,为公司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企业引进优秀人才的奖励办法

企业引进优秀人才的奖励办法
一、设置推荐人才奖的目的
为扩大招聘渠道,多方面吸引人才到本企业,促进企业持续、快速、健康、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二、推荐人才奖定义
推荐人才奖是由内部员工向本企业推荐人才的一种招聘形式,属于外部招聘的一种方式。
不同于内部提拔和内部竞聘。
三、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自愿推荐原则;
3.推荐有奖原则;
4.不追究责任原则。
四、具体操作流程
1.推荐方法
1)推荐人将被推荐人简历递交到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料确认后安排初试时间。
2)推荐人不能提供被推荐人简历的,须以电话、邮件、短信等形式通知人力资源部处,并告知被推荐人姓名、应聘职务、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2.推荐人才奖项设置
公司对推荐成功(通过面试并录用转正)的员工颁发“推荐人才
奖”奖金。
3.推荐对象
各部门需求之岗位
4.奖励金额
被推荐人自转正之日根据其任命的职务,奖励推荐人相应数额奖金,奖金在工资中以补贴形式发放标准如下:
1)被推荐人任命为部门经理职务及以上或者高级工程师人员,奖励推荐人5000元奖金;
2)被推荐人任命为部门主管职务或者中级职称人员,奖励推荐人3000元奖金;
3)被推荐人被任命为经理职务以下人员,奖励推荐人2000元奖金。
4)被推荐人被公司认定为尖端、高端人才的,推荐人将酌情给予10000—20000元的奖金。
5)被推荐人为优秀应届毕业生的,奖励推荐人2000元的奖金。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苏XXXX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人才引进、培养与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聚集和发挥人才的作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政策合理引导的人才机制,促进公司的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包括人才引进、培养与奖励三个方面。
第三条公司对于人才的引进、培养和奖励给予专项资金奖励。
包括:本办法中所指的各种扶持、资助和补贴。
第四条职责:
1、综合办人力资源是本办法的日常执行及管理机构,负责落实本办法。
2、财务部负责本办法中所有资助、补贴的核准和兑现。
第二章人才引进
第五条原则: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专业对口、结构合理、比例适当。
第六条人才引进对象:公司鼓励和支持下列各类人才到公司工作。
1、高级人才。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
②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或获得“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
③独立完成或作为第一完成人的科研成果获得过国家级和省部级科技奖励;
④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项目专项经费资助的项目的第一主持人;
⑤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⑥拥有发明专利或国内先进的专有技术在公司实现产业化,并在企业或研发机构中占有不低于5%的股权比例。
2、高级管理人才。
指在中型以上企业从事经营或管理,担任经理以上职务,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高级管理类职称。
3、高级技术人才。
指在企业生产或研发岗位担任重要工作,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管理人才。
指在企业经营或管理部门中担任重要职务,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在企业的经营或管理岗位发挥重要作用。
5、技术人才。
指在企业生产或研发岗位担任重要工作,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在企业的生产或研发岗位发挥重要作用。
6、高技能人才。
指在企业生产或研发岗位中担任重要工作,具有中级技师以上职业技术资格等级证书。
上述人才的专业背景应和在单位从事的工作相一致,并签订两年以上工作合同。
第七条人才引进基本条件:
1、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业务素质较高,身体健康,符合公司建设与发展的需要。
3、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大的发展潜力,能胜任科研或生产经营工作。
4、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或条件特别优秀者。
5、年龄原则不超过45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第八条人才引进经费资助:对于公司产业促进体系范围内急需的高级人才、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级技术人才,公司将采取各种方式和途径引进。
对于引进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给予支持。
第九条人才公寓与住房补贴:公司为下列高级人才提供人才公寓或住房补贴:
①占所在企业股权比例不低于5%的高级人才;
②回国创业或在公司从事国际领先技术研发工作的高层次海外留学归国人才;
③进入公司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工作的博士。
公司为符合第六条办法的其它各类人才免费提供公寓。
第十条安家费资助:对在公司担任省部级实验中心负责人、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和公司高新技术领域急需的技术带头人,与单位签订5年以上长期工作协议,提供不低于40万元的在SUZH安家费资助。
第十一条子女教育及配偶就业:为每位高级人才子女教育情况(初中以下)视实际情况给予一定额度的补贴,高额度2万元。
协助推荐其配偶就业。
第十二条人才引进基本形式:
1、正式调入或毕业生录用。
2、柔性引进或以完成特定科研、项目任务而到公司工作的短期聘用。
第十三条人才引进工作程序:
1、部门推荐:由人才需求部门负责对拟引进人才的道德品质、学术水平、业务能力进行综合评估,根据部门岗位设置和实际工作需求提出推荐意见,向综合办人力资源提交引进意见和应聘者的详实应聘材料。
材料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简历、生产科研情况(成果以近5年为主、附成果列表)、证明材料(含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并由部门审验盖章以确认材料的真实性)、配偶及子女情况、个人的待遇要求、联系方式等。
2、公司审批:由总经理根据综合办人力资源上报的人才材料进行审核,提出使用意见,评定其享受待遇等次,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3、办理手续:经审批同意正式调入或录用的高层次人才,由综合办人力资源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第十四条引进人才的管理及考核:
1、引进人才到公司报到时,需签订《江苏XXXX有限公司引进高层次人才协议书》并在公司服务不少于5年。
在服务期内,公司原则上不予批准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出的辞职、出国、调离等申请,若个人坚持要求离开,公司将按有关规定与协议处理。
2、公司对引进高层次人才自聘任之日起,需参加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
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并作为核发绩效津贴的依据。
3、期满考核:引进人才工作满5年,重点考核引进高层次人才协议书确定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对受聘人的科研及技术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给予低聘或解聘。
第三章人才培养
第十五条人才培养:参照《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进修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第四章人才奖励
第十六条人才扶持:对符合本办法第六条鼓励条件的各类人才,比照其个人所得对公司的贡献,五年内给予一定的扶持。
上述人才在本市购房的,给予进一步的扶持。
第十七条研发项目奖励:在公司内从事研发和成果转化的各类人才,获得国家或省部级奖项(含国家及省部级项目经费资助的),公司按照获得资助经费额度的2%奖励项目第一主人,最高额度为30万元。
第十八条获得称号奖励:对获得称号的高技能人才,在享受政府奖励的基础上,三年内给予200元/月的津贴。
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高技能人才,在享受政府奖励的基础上,分别给予5万元和3万元的奖励。
第十九条专利奖:第一专利权人获得的职务专利等知识产权按以下标准奖励:
1、国家发明专利,奖励3000万元/项。
2、实用新型专利,奖励1600元/项。
3、外观设计专利,奖励800元/项。
第二十条论文及著作奖:对有公司署名,在国家二级刊物以上发表的论文(包括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给予撰稿人800元/篇的奖励。
如获奖,根据得奖大小及影响力增大奖励额度。
第五章奖励审核和发放
第二十一条所有奖励第年核发一次,于每年12月1-30日办理。
第二十二条审核和发放程序:
1、各部门在年底将本部门符合奖励办法的立项批复、获奖成果证书、专利证、荣誉证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汇总后交由综合办人力资源审核。
2、综合办人力资源将奖励名单和奖励额度呈报总经理审批,经审批后将奖励名单和奖励额度公示。
如有异议,应在公示之日起7天内向相应主管部门提出,超过上述期限提出的异议一般不予受理。
3、公示期结束后,由综合办人力资源开具奖励清单交由财务部统一发放。
第二十三条科研及开发等项目奖励属项目组所有成员,奖金分两次发放,项目立项当年发放50%,项目通过验收当年发放50%,由项目第一主持人负责
分配。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综合办人力资源负责解释。
二〇一六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