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污染源名称
(技术规范标准)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技术导则

附件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1 范围适用于本市现有排污单位排放口(点、源)的规范化整治和新建、扩建及改建项目排放口的规范化建设。
2 引用标准以下标准和规范所含条文,在本要求中被引用即构成本要求的条文,与本要求同效。
GB15562.1—1995 GB15562.2—1995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T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12349—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HJ/T96-2003 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15-1996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JJG711-90 明渠堰槽流量计CJ/T3008.1~5—93 城市排水流量堰槽测量标准HJ/T191-2005 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HJ/T76-2001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75-2001 火电厂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BC6-2001 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化学需氧量(CODc 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GB5085.3-1996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18597-2001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当上述标准和规范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3 定义3.1 排放口规范化对污染源排放口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噪声强度)及排放方式进行规范化管理,使其达到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自动监控、便于日常监督检查的目的。
4 排放口规范化的原则4.1 一切排污单位都要进行排放口规范化整治或建设工作。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排污单位,必须对排放口进行规范化整治或规范化建设,并安装流量计测量流量,同时做好在线监测的基础工作:4.1.1 国家环保总局确定的国控重点污染源;4.1.2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重点单位(含20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企业);4.1.3 城市(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包括工业集中地)的污水处理厂;4.1.4 日平均排放废水100吨或化学需氧量30公斤以上的工业污染源。
含油废水的来源及危害探微

含油废水的来源及危害探微1、含油废水的来源及危害1.1含油废水的来源含油废水是指含有脂如脂肪、脂肪酸、皂类、蜡等及各种油类如矿物油、动植物油的废水。
含油废水主要来源于工业生产,在石油开采、炼制、贮运、化工及机械制造、生产冷却润滑液过程中大量产生。
油在水中主要以悬浮油、分散油、乳化油的形式存在。
1.2含油废水的危害据统计,世界上每年至少有1000万吨油类通过各种途径进入水体,在造成油资源浪费的同时也污染了水资源。
油类污染物对环境生态和人体健康也有极大影响,油类物质在水体表面形成一层薄膜,阻碍了空气中的氧气溶解于水中,致使水中溶解氧下降,将导致水中生物死亡。
为了有效竭制水质恶化趋势,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所有工业污染源都做到达标排放。
其中,石油化工废水由于其有机污染物含量高,环境污染严重,被列为国家重点污染源治理项目之一。
2、含油废水处理方法介绍对于含油废水的处理,首先应考虑回收废水中的油,以便重复或循环使用,然后再根据其来源及油污的状态、成分,采取适当的处理方法,使之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或回用标准。
常规处理方法有:重力分离法、离心分离法、过滤法、气浮法、吸附法、粗颗粒化法、盐析法、电化学法、絮凝法、生化法。
新兴处理方法有:膜分离法、磁吸附分离法、高级氧化法、声波,微波和超声波分离法。
在此主要介绍几种常用的处理方法。
2.1吸附法吸附法处理是利用多孔性固体吸附剂将油从水中吸附,从而分离水中污染物的水处理过程。
吸附剂一般有活性炭、粉煤灰、焦炭、煤渣、树脂等。
其中活性炭在废水处理站中使用范围最广。
由于吸附法吸附剂成本较高,加之对废水进水预处理要求高等,限制了其应用。
吸附法适用于含油浓度不高,对出水水质要求较高的情况下使用。
2.2 沉淀法沉淀法是通过向废水中投加药剂(絮凝剂)将废水中的油类等污染物聚凝,通过沉淀去除,从而净化废水的一种方法。
其原理是絮凝剂在水中水解后带正电荷,与带负电荷的乳化油产生电中和,使油粒聚集后粒径变大,通过沉淀或气浮的方法去除实现油水分离。
第三章污染源调查与评价

– 3.要各部门、各方面共同协作,要依靠群众。
10
环境影响评价EIA
• 三、污染源调查的内容
– 1.基本情况
• 工业污染源的行政区域分布、行业分布以及各水系、河流 的纳污状况,污染物排放的数量、种类,排放的时空分布和 特征、去向等基本情况。
– 9.动植物与生态
• 调查项目主要为项目所在周围地区的植被情况;国家重点保 护的珍稀野生动物、植物分布与品种;主要生态类型和现状; 以及生产能力、物质循环状况,本生态系统与周围环境的关 系,危害生态系统的主要污染因子或环境破坏因子的来源等。
– 10.放射性
• 若需进行专题评价,应对放射性污染源逐个调查,说明种类、 源强和剂量。
17
环境影响评价EIA
• 五、污染源调查工作程序
– 污染源调查的基本程序由准备、调查、总结建档、 检查验收四个阶段组成。
• 1.准备阶段
– 根据目的和任务组织调查组,确定调查范围、调查对象,制订 调查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培养技术骨干,提高认识,明确任务, 掌握方法;收集有关资料,做好调查所需要的物资和技术准备。
– 1.环境现状的调查范围原则上应大于评价区域,特别 是评价区域边界以外的附近地区有重要污染源时,调 查范围可适当放大,具体范围视情况而定。
– 2.环境现状调查应首先搜集现有资料,当这些资料不 能满足要求时,再进行现场调查和测试。
– 3.环境现状调查的项目应根据评价区的环境特征及 建设项目的工程特征,并结合评价等级确定。具体项 目可参考有关专题的要求。
– 2.评价标准
• 评价标准的选择主要根据污染源评价的目的和环境功能选 取。
环保部2013年81号文件

环保部2013年81号文件环境保护部文件环发[2013]81号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为建立和完善污染源监测及信息公开制度,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及《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
请按照办法要求加强监督,督促企业履行责任与义务,开展自行监测;进一步规范环保部门监督性监测,推动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
我部将定期对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附件:1.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2.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2013年7月30日附件1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督促企业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推动公众参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以及纳入各地年度减排计划且向水体集中直接排放污水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
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所称的企业自行监测,是指企业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为掌握本单位的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等情况,组织开展的环境监测活动。
第三条企业可依托自有人员、场所、设备开展自行监测,也可委托其它检(监)测机构代其开展自行监测。
企业对其自行监测结果及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二章监测与报告第四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其批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断面)和重点污染源信息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断面)和重点污染源信息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12.07•【文号】环办函[2011]1440号•【施行日期】2011.12.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断面)和重点污染源信息的通知(环办函[2011]1440号)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为进一步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的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规范县域地表水、空气监测点位(断面)设置,掌握污染源基本情况,客观公正地评价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现将报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断面)和重点污染源信息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断面)布设和重点污染源确定要求地表水、空气监测点位(断面)布设和重点污染源确定,按照《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办法〉的通知》(环发〔2011〕18号)执行。
其中,地表水监测断面还应符合《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地表水、空气自动监测点位(断面)布设规定》(附件1,以下简称《规定》);对于尚未开展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的被考核县,力争在县城内建设1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其点位布设根据《规定》来确定;重点污染源包括国控、省控、市控和县控的重点排污单位,以及县城、乡镇工业区、开发区等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二、报送要求各有关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要对照要求,做好辖区内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断面)和重点污染源信息报表(附件2)填报的组织、指导和审核,于2011年12月30日前将信息报表汇总盖章后报送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并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联系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生态室刘海江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院乙(邮编:100012)电话:(010)84943192电子信箱:**************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钱震电话:(010)66556972附件:1.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地表水、空气自动监测点位(断面)布设规定2.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断面)和重点污染源信息报表格式二○一一年十二月七日附件一: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地表水、空气自动监测点位(断面)布设规定一、地表水监测断面布设技术要求1.监测断面位置应避开河流死水区、回水区、排污口,尽量选择在顺直河段、河床稳定、水流平稳处及河流水面宽阔、无急流、无浅滩处。
国家重点污染源名称

总排污口
2017.1.10
7.4
11
15
3.07
3.3
0.42
10
1700
达标
标准限值:PH:6—9。悬浮物:10(20)(城镇污水);70(煤炭工业)。石油类:10。化学需氧量:50。氨氮:5(8)。生化需氧量:10。总磷:0.5。色度:30。粪大肠菌群:1000(10000)。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2017年1月
国家重点污染源名称
所在地
监测点位
监测日期
监测项 目
监测浓度
PH
悬浮物(mg/L)
石油类(mg/L)
化学需氧量(mg/L)
氨氮(mg/L)
生化需氧量(mg/L)
总磷(mg/L)
色度(倍)
粪大肠菌群(个/L)
达标情况
许昌新龙矿业有限公司
梁北镇
总排污口
2017.1.10
7.5
城区
总排污口
2017.1.10
7.3
8
15
1.37
3.6
0.34
25
200
达标
禹州源衡水务有限公司
城区
总排污口
2017.1.10
7.3
6
14
1.45
3.1
0.34
25
200
达标
河南泽衡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产业集聚区
总排污口
2017.1.10
7.4
6
16
1.53
3.8
0.28
25
200
达标
禹州市污水净化公司
国家重点污染源名单——北京市废气

湖北省
行政区代码
企业名称
420107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420107
中国石化集团武汉石油化工厂
420108
武汉晨鸣汉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一工厂)
420113
武汉鑫源布业有限公司
420108
武汉晨鸣汉阳纸业服份有限公司(二工厂)
420111
武汉祥龙电业股分有限公司
420117
420608
东风汽车公司襄樊治理部
420608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
420608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20624
南漳县华海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420608
襄樊市大枫纸业有限公司
420684
宜都市华明纸浆有限责任公司
420608
襄樊新四五印染有限责任公司
420683
中盐枣阳盐化有限公司
420625
420325
房县金田黄姜开发有限公司
420581
湖北省楚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420504
宜昌田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420582
当阳市华强化工公司
420528
长阳清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420583
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420505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420583
中国石化集团湖北化肥厂
420503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422802
恩施州利川市石坝煤业有限公司
429200
仙桃市恒祥化工有限公司
429200
仙桃市仙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429300
湖北健康集团造纸总厂
429400
湖北省潜江市华润化肥有限公司
污染源委托检测项目及频次表

每月1次
pH、色度、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氮、氨氮、总磷、粪大肠菌群、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
危险废物处理站
每月1次
PH、悬浮物、COD、总铜、总锌、总氰化物、石油类
医疗废物处理场
每月1次
PH、COD、BOD、氨氮、粪大肠菌群
禽畜殖场
每月1次
PH、悬浮物、COD、BOD、氨氮、总磷
附件2:污染源委托检测项目及频次表
项目
污染源类别
监测频次
监测项目
依据
废气
国控重点源(火电厂)
每季1次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黑度、汞(燃煤电厂测)
《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环发[2013]81号)
重点监控重金属企业
每两月1次
《地表水的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环发[2013]81号)
国控重点源
工业源)
每季1次
监测项目按所属行业和排污许可证确定
重点监控重金属企业
每月1次
铅、汞、铬、镉、砷及排污许可证载明的其他控制因子
垃圾焚烧发电厂
每月1次
pH、色度、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氮、氨氮、总磷、粪大肠菌群、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
生物质燃料锅炉
每半年1次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林格曼黑度
电镀企业
每年1次
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铬酸雾、氰化雾、氟化物、非甲烷总烃
线路板企业
每年1次
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雾、铬酸雾、氰化雾、氟化物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2017年1月
国家重点污染源名称所在地监测
点位
监测日期监测项
目
监测浓度
PH 悬浮物
(mg/L)
石油类
(mg/L
)
化学需
氧量
(mg/L)
氨氮
(mg/L
)
生化需氧
量(mg/L)
总磷
(mg/L)
色度
(倍)
粪大肠
菌群(个
/L)
达标情况
许昌新龙矿业有限公司梁北镇总排污
口
2017.1.10 7.5 48 0.1 达标
禹州润衡水务有限公司城区总排污
口
2017.1.10 7.3 8 15 1.37 3.6 0.34 25 200 达标
禹州源衡水务有限公司城区总排污
口
2017.1.10 7.3 6 14 1.45 3.1 0.34 25 200 达标
河南泽衡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业集
聚区
总排污
口
2017.1.10 7.4 6 16 1.53 3.8 0.28 25 200 达标
禹州市污水净化公司城区总排污
口
2017.1.10 7.4 11 15 3.07 3.3 0.42 10 1700 达标
标准限值:PH:6—9。
悬浮物:10(20)(城镇污水);70(煤炭工业)。
石油类:10 。
化学需氧量:50 。
氨氮:5(8)。
生化需氧量:10。
总磷:0.5 。
色度:30。
粪大肠菌群:1000(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