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电作业现场安全工作规程

带电作业现场安全工作规程
带电作业现场安全工作规程

目录

总则——————————————————————————01 1、组织措施———————————————————————02 一般规定———————————————————————02 现场勘查制制度————————————————————02 工作票制度——————————————————————02 工作联系制度—————————————————————03 工作监护制度—————————————————————03 工作间断、转移与终结制度———————————————04 2、技术措施———————————————————————05 一般技术措施—————————————————————05 等电位作业——————————————————————09 带电断、接引线————————————————————11 带电短接设备—————————————————————12 带电水冲洗——————————————————————13 爆炸压接导线作业———————————————————14 保护间隙———————————————————————15 感应电压保护—————————————————————15 3、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与试验———————————————16 一般要求———————————————————————16 试验标准———————————————————————17

总则

1、本规程系根据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有关带电作业部分,结合我局带电作业的实践经验编写而成。

2、带电作业是在带电设备上进行检修或改进的一种特殊工作。

3、本规程适用于10(6)—330kV线路和变电设备上进行的一切带电作业。

4、带电作业人员应身体健康,经过专业知识培训并取得带电作业合格证,熟悉和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带电作业部分,熟悉和遵守本规程,学会紧急救护法、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5、各级主管生产的领导应熟悉和遵守本规程。调度人员、变电值班人员应了解和执行本规程的有关部分。

6、带电作业人员因其它原因间断工作连续在六个月以上者应重新考试合格后,方可恢复原工作。

7、凡是重大作业项目,或新项目,或比较复杂的带电作业项目,应先进行模拟操作试验(新工具应经过机械和电气性能试验),订出操作规程(新工具应具备局级以上单位主持的鉴定会通过),经主管生产的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才能在带电设备上作业。

8、任何带电作业人员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操作,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者,应立即制止。

9、对认真执行本规程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规程或造成事故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10、本规程如与上级颁发的有关规程规定不符者,应按上级规程

执行。

1、带电作业组织措施

一般规定

1.1.1带电作业应有严密的组织措施,明确的现场分工,严格的现场纪律,并有完善的现场勘查制度、工作票制度、工作联系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及工作间断转移与终结制度。

现场勘查制度

1.2.1在进行带电作业之前,根据工作情况,应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进行现场查勘。

在满足带电作业安全距离的设备上进行一般或常用项目的带电作业可不现场勘查。

1.2.2现场查勘应注意结线方式,设备特性、工作环境、间隙距离、交叉跨越等情况。根据现场查勘情况作出能否带电作业判断,并确定采用的方法及必要的安技措施。

工作票制度

1.3.1带电作业应填写带电作业工作票(即第二种工作票,格式见附录)。工作票经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后生效。

1.3.2填写带电作业工作票的工作必须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有关规定执行。

事故紧急处理时,可不填写工作票,但应履行许可手续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1.3.3工作票应由工作负责人或由他委托的人员填写。工作票中

所列各项措施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要修改时,应字迹清楚。工作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执存(或专门保存),另一份由工作票签发人保存(或专门保存)。

1.3.4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一张工作票适用于同一电压等级、同类型项目的作业。在工作期间,工作票应始终保持在工作负责人手中,工作票用后应保存半年。

工作联系制度

1.4.1在进行带电作业时,应与调度联系,其联系内容包括:电压等级、设备名称、工作内容、作业范围、工作负责人及工作时间等。

1.4.2带电作业时,中性点有效接地的系统中有可能引起单相接地的作业、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的系统中有可能引起相间短路路的作业、复杂的作业以及推广项目,工作前应向调度申请停用重合闸,并不得强送电。

1.4.3带电作业时,需要现场挂保护间隙或改变运行结线方式时,应事先向调度部门申请(口头或书面的),在批准的时间内进行作业。

1.4.4在变电站进行带电作业时,应与值班员联系,并经其许可。

工作监护制度

1.5.1凡是带电用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对复杂的工作和高杆塔、多回路上的工作,在杆塔(或构架)上应增设监护人。

1.5.2在复杂的作业项目中,工作领导人(工作票签发人)应在场加强领导。工作领导人应对以下事项负责:

⑴、审查工作是否必要;

⑵、审查工作是否安全;

⑶、审查工作票上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⑷、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是否合适和充足。

工作领导人(工作票签发人)应由有丰富的带电作业经验,熟悉设备情况和本规程的生产领导人、技术人员,经局主管专业工程师审查、主管生产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的人员担任。工作领导人不得兼任该项作业的工作负责人。

1.5.3工作负责人是作业现场的主要监护人,在作业期间,不得离开现场,不得直接进行操作,其主要职责是:

⑴、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⑵、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必要时进行补充现场安全措施,保证作业安全顺利地进行;

⑶、工作前向全体人员交代工作任务、作业方法和安全措施,明确分配工作岗位;

⑷、检查工器具、材料、设备是否齐全合格;

⑸、正确发布一切操作命令,对工作人员不断进行监护,督促工作人员遵守本规程,及时纠正违反本规程的行为以及习惯性违章动作。

工作负责人应经处主管生产领导或主任工程师书面批准并报局生技或安监部门备案。

1.5.4在带电作业中,工作班(组)成员,应互相监护,紧密配

合;认真执行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对违反规程、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错误命令或行为,有权提出意见或制止;必须按各自的责任,完成分配的工作,以保证安全地完成整个作业。

工作间断、转移与终结制度

1.6.1工作间断时,对使用中的工器具应固定牢靠并派人看守现场。恢复工作时,应派人详细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确认安全可靠,方可开始工作。工作进行中,当天气突然变化(如雷雨、暴风等),应立即暂停工作。如此时设备不能及时恢复,工作人员必须撤离现场,并与高度取得联系,采取强迫停电措施。

1.6.2工作转移时,应拆除所有工器具并仔细检查,使被检修的设备、现场恢复正常。

1.6.3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向调度或变电站值班员汇报,对停用了的重合闸应及时恢复。

2、技术措施

一般技术措施

2.1.1带电作业应在良好的天气条件下进行,如遇雨、雪、雷、雾,风力大于五级、气温超过+38℃或低于-12℃等异常情况时,均应停止工作。

如必须在恶劣天气进行带电作业时,应经带电作业人员充分讨论,采取可靠措施,并经局专业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夜间进行带电抢修应有足够的照明。

2.1.2在带电设备上进行作业前,应对设备的机械强度和固定情

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如发现有裂纹、锈蚀或烧伤等情况,应采取补救(如补强)措施后,方可在设备上作业。

2.1.3在带电设备上进行作业前,首先应掌握设备本身的绝缘状况。在不同的额定电压下,要求良好的绝缘子串个数如表1:

注:表1所列良好绝缘子个数为直线串,对于耐张串应增加一片,对于针式绝缘子、瓷柱或瓷套,应达到相当于表1中的绝缘水平,否则应采用其它保安措施。

2.1.4在检测绝缘子串时,应先从带电侧开始。绝缘子串只有2片者,严禁用火花间隙法检测。当测出的低、零值绝缘子达到表2数值时应停止检测。

2.1.5绝缘架空地线是属于有电设备,不允许人身直接接触。

2.1.6在35—330千伏带电设备上进行更换绝缘子作业时,当导线尚未脱离绝缘子串前,绝缘子串与横担的挂点不许解开。需要接解第一片绝缘子串时,必须穿屏蔽服(或加短接线,短接线长度以短接

一个瓷瓶的长度为限),才允许拆挂操作第1片绝缘子串的作业。

2.1.7带电作业人员应熟悉带电作业专用工具的组装、使用方法、使用范围及允许工作荷重,不允许使用不合格的或非专用的工具进行作业。作业应戴志用线手套和安全帽,使用绝缘安全带和绝缘保险绳。

2.1.8带电作业时,一般不使用非绝缘绳索(如钢丝绳)。若必须使用时,与带电设备不应小于表3规定的距离。

2.1.9带电移动导线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对被跨越的电力线和对弱电流线路的交叉、垂直、平行距离不应小于表4的规定:

2.1.10人身距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如表5规定:

2.1.11绝缘工具和绝缘绳索的最小有效长度如表6规定:

2.1.12绝缘测尺、绝缘操作杆必须有护环,最小有效长度如表7:

2.1.13在220kV及以上电压的设备上采用中等电位法进入强电场时,其安全距离规定如表8:

注:1、S=S1+S2其中S1为带电体与人体间的距离,其可在大于上表的范围内变化,随此S2也作相应变化。

2、上述所列数值是适用于海拔1000m以下地区,在海拔高度大于1000m的地区,上表所列数值按海拔增加100m其值增加0.02m 的原则确定。

2.1.14在220kV及以上线路上允许沿绝缘子串进行作业时,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⑴、扣除人体短接的绝缘子及零值绝缘子后,良好绝缘子片数应满足表1规定。

⑵、应采用可靠安全措施,如保护间隙,否则应使用绝缘工具更换绝缘子。

带电作业人员在绝缘子串上移动时,手脚动作要协调,应与绝缘子串垂直,所占绝缘子部位相同,进入方式不得超越“跨四短三”的范围。作业时防止大挥手、大摆动以及前仰等动作。传递工具应用绝缘绳索和绝缘工具进行,其绝缘长度应符合2.1.10的规定。

2.1.15在处理接头发热或加装载流阻波器时,应接好能满足负荷电流要求的分流线,防止发热。在短接开关时,先检查开关是否合好,应停用跳闸保护,将跳闸机构锁住。

2.1.16进行主变带电加油和滤油的作业时,应停用重瓦斯保护。

2.1.17在转动横担上或在用释放线夹的线路上,进行移动导线的作业,应将转动横担或释放线夹先行固定,然后才能移动导线。

2.1.18在中性点不接地的系统带电处理单相接地故障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⑴、必须经局总工程批准,得到调度部门的同意。

⑵、采取可靠的重复接地措施和消弧装置。

⑶、测试接地电容电流的大小,必要时采取消弧线圈过偿的措施来限制接地电容电流。

⑷、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⑸、接地相上的残压不大于60V。

⑹、所有作业人员应穿上绝缘靴、屏蔽服的均压手套。

⑺、线路和变电设备其他两相绝缘良好。

⑻、继电保护处于无时限跳闸位置。

⑼、接地运行时限不得超过2小时。

2.1.19在35—330kV线路上,用一组绝缘滑车组更换悬式绝缘子串时,应加装有足够强度的绝缘保护绳。

2.1.20采用高架绝缘车作业时,除应满足各项安全距离要求外,尚应注意以下几点:

⑴、绝缘臂有效长度应能满足各级电压等级条件下的作业要求:(如表9)

⑵、绝缘斗中的作业人员应穿好屏蔽服、拴好安全带。

⑶、操作台的专业司机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带电作业。

⑷、绝缘臂在传动、回转、升降过程中,应操作灵活,速度均匀缓慢,煞闸和制动可靠。

⑸、高架车在工作过程中要良好接地,在交通要道要设围栏。

⑹、一切操作、升降、回转的命令,由工作负责人发出,斗中人员与地面监护人要密切联系。操作人不得将物体放置在接地构架上。

⑺、绝缘臂不许超过厂家设计规定的荷载起吊重物。

⑻、高架车的金属臂有仰起、回转过程中,对带电体应保持第

2.1.8条的规定。

等电位作业

2.2.1等电位作业限于在35KV及以上的设备上进行。10kV因受设备条件限制不应采用。

2.2.2等电位作业人员必须穿合格的屏蔽服(内身应穿棉织吸汗

服),屏蔽服连接部分的接触应当良好可靠。屏蔽服主要是起屏蔽作用,不能以屏蔽服作为接地保护用。

2.2.3等电位作业人员等电位进入或退出强电场时,作业人员距带电体距离,不得小于下面规定:(如表10)

2.2.4沿导、地线上悬挂的软、硬梯或飞车进入强电场的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在连续档距的导、地线上挂梯(或飞车)时,其导、地线的截面不得小于表11规定:

⑵、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经验算合格,并经局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才能进行:

①、在弧主档距的导、地线上的作业;

②、在有断股的导、地线上的作业;

③、在有锈蚀的地线上的作业;

④、在其它型号导、地线上的作业;

⑤、二人以上在导、地线上的作业。

⑶、在导、地线上悬挂梯子前,必须检查本档两端杆塔处导、地

线的紧固情况。挂梯载荷后,地线及人体对导线的最小间距应比表5中的数值增大0.5m ,导线及人体对被跨越的电力线路、通讯线路和其它建筑的最小距离应比表5的安全距离增大1m 。

2.2.5在有瓷横担、转动横担的导线上进行悬挂软梯的作业,应采取补强措施,防止横担受力扭转或折断。

2.2.6等电位作业时,应保证作业人员有足够的活动范围,对接地体或相邻都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作业人员与相邻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下列数值:(如表12)

2.2.7等电位作业人员与带电体等电位后,作业所需工具材料等必须使用合格的绝缘工具来传递。传给等电位人员的金属材料,只有采取等电位措施之后,方可与等电位人员直接接触。

2.2.8在进行等电位作业中,严禁用棉纱、汽油、酒精等易燃品擦拭带电体及绝缘部件。

带电断、接引线

2.3.1

单电源(单侧带电压)接引之前,应先检查设备是否完好,无接地现象,变压器高压侧断开,在无负荷的情况下进行。空载线路断接引线的长度根据操作方法不同,规定如下:(如表13)

注:10kV线路比35kV线路可断接引线长度多倍。

2.3.2严禁等电位作业人员直接穿屏蔽服接通或断开空载线路。在断接引线时,等电位人员应戴防护眼镜,并应离断接引点4m以外,爆炸断引则应离开20m以外处隐蔽好。

2.3.3单电源断接的引线,在一相断开或接上以后,对其他相线,等电位人员均不能赤手接触。

2.3.4对两侧带有电压的引线接引时,应查明相序一致,作业人员不得同时接触断开的两端接头。

2.3.5严禁用接引的方法,并接两个系统的电源。

2.3.6断接耦合电容器引线时,应将低压侧接地刀闸合上,如有高频保护,则应先暂停使用。

2.3.7对开关或两个分路断接时,应暂停保护,将开关跳闸机构锁住。

带电短接设备

2.4.1用分流线短接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等载流设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⑴、短路前一定要核对相位,严防相间短路。

⑵、为防止接触电阻过大,使线夹发热,组装分流线的导线处必须清除氧化层,使其接触良好。

⑶、35KV及以下设备的短接可用绝缘分流线(即在裸线外套绝

缘层),但其绝缘层的绝缘水平应符合表18的规定。

⑷、合格的绝缘分流线外皮允许与接地部分接触,但其外露两端必须支撑牢固,以防止摆动造成接地或短路。

⑸、短接断路器(开关)前,其必须处于合闸位置,并向调度申请必须将跳闸回路保险取下,或将跳闸机构锁死。

2.4.2阻波器被短接前,必须有防止瞬间电弧的措施(如短接线间串接短接开关),严防等电位人员人体短接阻波器。

2.4.3短接开关设备或阻波器的分流线截面和两端线夹的载流容量,应满足最大负荷电流的要求。

带电水冲洗

2.5.1冲洗用的水电阻率,在冲洗35kV设备时,要求不低于1500Ω·cm,冲洗110KV及以上电气设备瓷绝缘,水电阻率不小于3000Ω·cm。水质应清洁无任何杂质。

2.5.2在任何冲洗方式下,喷嘴的泄漏电流不应超过1mA,大中型冲洗时,喷嘴和水泵应良好接地。接地线的截面不小于15mm2。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手持喷枪的人员应穿屏蔽服。

2.5.3在阴雨或湿度较大的天气条件下以及对污秽严重的瓷件,禁止采用水冲洗作业。

2.5.4在水压不足时,不应将喷嘴对向带电体。在冲洗时,不应同时冲洗两相,一相冲洗好后,再冲另一相。对于220kV的瓷套应采用两喷枪两面同时冲一瓷件,两喷枪要冲洗速度一致。

2.5.5在水冲洗前,应对绝缘子、瓷柱等进行检查,保证绝缘良

好。

2.5.6大水量喷嘴内径为9—12mm,水压为5—10Kg/cm2。小水量喷嘴内径在2.5mm及以下,水压为3—5Kg/cm2。

2.5.7水冲洗绝缘子的顺序应为:支柱绝缘子,应从下层向上层冲洗。悬式绝缘子(直线或耐张)均应从带电侧第一片开始冲洗逐步向接地侧移动。

2.5.8喷嘴与带电体的最小水柱长度见表14的规定。大、中型水枪喷嘴均应可靠接地。

2.5.9小型水冲洗时操作杆的最小有效绝缘长度规定如下:(表15)

2.5.10带电冲洗过程中的绝缘应满足下述要求:

⑴、中性点直接接地电网用水冲洗工具的绝缘,应能耐受3倍(最高工作相电压峰值)操作过电压,非直接接地电网用水冲洗工具的绝缘应能耐压4倍操作过电压。

⑵、小水冲洗的水泵应良好接地,在最高工作相电压下流经操作人员人体的电流,应不超过1mA。

⑶、以水柱为主绝缘的小水冲洗工具,其喷嘴与带电体间水柱长度应满足表16要求:

爆炸接导线作业

2.6.1爆炸压接导线时,必须使用火雷管起爆,导爆系统(雷管、导火索或拉火索)应联接好,在地面用金属物短接,全部屏蔽。带电爆炸压接不宜使用金属壳雷管。雷管的加强帽也不得向着工作人员,以免爆炸时飞出伤人。

2.6.2工作人员安装爆炸系统(药包、导火索、雷管)到点燃导火索的过程,都应与炸药、雷管处于等电位状态下进行。

2.6.3导火索的长度应保证点火人能安全地离开危险区。点火后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离开危险区,并不得停留在导线下面。爆炸压接导线危险距离一般为20M。在可能情况下尽量采用地面起爆。

2.6.4在空气间隙较小的带电设备上进行爆压导线时,为防止冲击波产生高温高压的热游离降低空气绝缘发生单相或相间短路,在药包外面可缠绕适量软质聚胺脂塑料泡沫来吸热、吸尘,缩小游离范围。

在爆压时,爆炸点至少应与接地体保持下列距离。如表17:

2.6.5在导线切断爆压时,爆炸系统应距引流线及牵引受力工具保持0.4m以上的间隙。对绝缘工具保持1m,绝缘子保持0.6m的安全距离,防止损坏。

保护间隙

2.7.1带电保护间隙是带电作业的一项有效保护措施,可在220kV及以上线路上使用。

2.7.2使用带电保护间隙,应经调度部门同意,并在挂保护间隙期间停用重合闸。

2.7.3带电保护间隙的大小应根据系统的绝缘配合情况决定,一般220kV为—0.8m,330kV为—1.1m。

2.7.4保护间隙的电极要固定可靠,不得有任何变形,保护间隙应装设在工作点的相邻一基杆(塔)的工作相上。上端挂导线侧,下端引线可靠接地,引线的截面积不小于25mm2。

2.7.5装设保护间隙的顺序是先接接地端,后挂导线端,在挂导线端上引线时,应防止引线过长造成短接保护间隙,引线与导线要接触良好。拆接保护间隙的步骤与上述相反。

感应电压保护

2.8.1在330—500 kV电压等级的线路杆塔上及变电所构架上作业,应穿着静电感应防护服。

2.8.2带电更换架空地线或架设耦合地线时,应通过放线滑车

可靠接地。

2.8.3绝缘架空地线应视为带电体,作业人员与绝缘架空地线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4m。如需在绝缘架空地线上作业时,应用接地线将其可靠接地或采用等电位方式进行。

2.8.4用绝缘绳索传递大件金属物品(包括工具、材料等)时,杆塔或地面上作业人员应将金属物品接地后再接触,以防电击。

10KV及以下电压带电作业。

3、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与试验

一般要求

3.1.1带电作业所使用的工具,都要按规定进行机械和电气强度试验。禁止使用不合格的工具。

3.1.2带电作业绝缘工具应专库保管,列册登记。要求库内通风良好,经常保持清洁干燥。

3.1.3使用或传递绝缘工具的人员应戴干净线手套。工具运输时应装在工具套内。工具放在现场时,应置于工具架或帆布上。工具传递时应防止碰撞。

3.1.4在使用绝缘工具前,应用2500V摇表测量绝缘电阻。绝缘电阻不低于700mΩ(极间距离2cm,电极宽2cm)。

3.1.5屏蔽服应放在专用的工具包内,防止折断铜丝。屏蔽服要有良好的屏蔽性能,要求穿透率不大于%。在使用前应用万用表检查联接情况,其各部位的接触电阻值不得大于8Ω。

对于汗水浸湿后的屏蔽服,应用50至100倍与均屏蔽重量的温

水(60℃)清洗,待凉干后使用,洗涤过程中严禁揉搓。

试验标准

3.2.1带电作业工具应定期进行试验,试验记录应由专人保管。

电气试验:预防性试验每年一次,检查性试验每年一次,两次试验间隔半年。

机械试验:绝缘工具每一年一次,金属工具每二年一次。

3.2.2绝缘工具电气试验项目及标准(海拔在1000m以下)见表18。

操作冲击耐压试验宜采用250/250μS的标准波,以无一次击穿、闪络为合格。

工频耐压试验以无击穿、无闪络及过热为合格。

高压电极应使用直径不小于30mm的金属管,被试品应重量悬挂,接地极的对地距离为—1.2m。接地极及接高压的电极(无金具时)处以50mm宽金属铂缠绕。试品间距不小于500mm,单导线两侧均压球直径不小于200mm,均压球距试品不小于1.5m。

试品应整根进行试验,不得分段。

整体试验布置图见附录。

带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The prerequisite for vigorously developing our productivity is that we must be responsible for the safety of our company and our own live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带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带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导语:建立和健全我们的现代企业制度,是指引我们生产劳动的方向。而大力发展我们生产力的前提,是我们必须对我们企业和我们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可用于实体印刷或电子存档(使用前请详细阅读条款)。 1、带电工作时电压只允许在380伏及以下进行。 2、带电工作时应设专人监护,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并戴低压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和长袖衣服。其相邻带电部分或接地金属部分应有绝缘隔离,严禁使用锉刀、金属尺等工具。 3、严禁带负荷装卸熔断器。 4、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注意: (1)、严禁将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 (2)、短接电流互感器二次侧绕组,必须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线; (3)、严禁在电流互感器与短路端子之间的回路和导线上进行任何工作。 5、在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严格防止短路或接地。 6、在全部或部分带电的保护盘和电气屏上进行工作时,应将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以明显的标志分隔开。

7、在保护盘和电气屏上进行振动较大的工作时,应采取防止运行中设备掉闸的措施。 8、在高压室遮栏内或与导电部分的安全距离小于0.7米,要进行继电器和仪表等的检查试验时,需将高压设备停电。 9、在具有双电源供电的电气开关或设备上工作,必须有可靠的防止反送电的措施。 10、在工作中,为避免操作过电压,不准反复停、送电。 11、带电时,只限在一相上工作,不得同时碰触另一相或金属外壳,或可能触及时,应以绝缘物隔离。 12、带电作业自始至终,应一人工作一人监护,如工作项目相同,则一人最多只可监护二人,监护人由较熟练者担任。 13、带电工作时,带电人之间不准互相接触及传递工具。 14、禁止带负荷接驳火线或带负荷截断电源。 15、工作场所需设遮栏、悬挂警告标示牌,防止无关人员闯入。 16、工作人员应对整个作业过程熟悉,清楚每个工作环节,确保不出差错和事故。 XX设计有限公司 Your Name Design Co., Ltd.

带电作业的一般安全规定

带电作业的一般安全规 定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带电作业的一般安全规定 1.下述规定适用于在海拔1000m及以下交流10~500kV的高压架空电力线路、变电所(发电厂)电气设备上采用等电位、中间电位和地电位方式进行的带电作业,以及低压带电作业。 两线一地的线路及其电气设备上不宜进行带电作业。 2.带电作业应在良好天气下进行。如遇雷、雨、雪、雾不得进行带电作业,风力大于5级时,一般不宜进行带电作业。 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在恶劣天气进行带电抢修时,应组织有关人员充分讨论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经厂(局)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3.对于比较复杂,难度较大的带电作业新项目和研制的新工具必须进行科学试验,确认安全可靠,编出操作工艺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经厂(局)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和使用。 4.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具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工作票签发人必须经厂(局)领导批准,工作负责人也可经工区领导批准。

5.带电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监护的范围不得超过一个作业点。复杂的或高杆塔上的作业应增设(塔上)监护人。 6.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对带电作业现场情况不熟悉时,应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到现场查勘。根据查勘结果作出能否进行带电作业的判断,并确定作业方法和所需工具以及应采取的措施。 7.带电作业工作负责人在带电作业工作开始前应与调度联系,工作结束后向调度汇报。 8.带电作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用重合闸,并不得强送电: (1)中性点有效接地的系统中有可能引起单相接地的作业。 (2)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的系统中有可能引起相间短路的作业。 (3)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需要停用重合闸的作业。 严禁约时停用或恢复重合闸。

工业园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工业园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工业园区的消防管理,保障公共设施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由消防管理处和工业园区所有人员共同遵照执行。 二、工业园区的防火工作,依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实行综合治理,并接受市公安消防部门的领导和监督。 三、工业园区的防火管理实行分工负责制,由产权单位组织管理,物业管理处具体负责,由消防部门监督实施。 四、物业管理处的防火工作职责: 1、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对客户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 2、制订防火管理制度,并监督保障实施; 3、定期组织开展防火自查,及时掌握辖区物业的防火情况,协调有关方面采取相应保障措施; 4、保证公共区域疏散通道的畅通; 5、定期对辖区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使其处理良好备用状态; 6、正常情况下消防设施的停水停电不得过夜,特殊原因需要过夜的,必须经有关人员同意,并及时通知所有人员加强防范; 7、领导义务消防组织,进行扑救初期火灾和安全疏散演练; 8、严禁载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本区域或停放; 9、组织人员补救初期火灾,对情况严重难以扑灭的,应及时打“119”电话求救,并协助维持火场秩序,配合事故处理。 五、工业园区经营人员的消防职责和义务: 1、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严禁乱拉临时电气线路,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 2、不得随意堆放、晾晒易燃物,严禁乱扔烟头,严禁将带有火种的杂物或其它易燃物倒入垃圾桶,严禁在垃圾桶内烧垃圾; 3、室内不得存放超过0.5公斤的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品; 4、严禁占用、堵塞任何消防通道、楼梯走道、天台出品或其他疏散口,严禁在楼道、天台进行喷油漆的危险作业; 5、严禁损坏、盗用消防设施、器材,挪用消防设施及消防水源; 6、严禁封闭或损坏安全疏散标识、事故照明设施及消防标志; 7、遇强雷天气,尽量关闭所有电器,拔掉电源插座,以免烧坏电器或发生火灾; 8、发生火灾时,应及时告知物业管理处或拨打119,并关闭电闸,迅速离开现场。使用楼梯走廊逃生遇烟雾浓密时,应尽量贴近地面爬行,并以湿毛巾遮盖在面部,免受烟雾熏晕; 9、学习消防常识,掌握简易的灭火方法,发生火警及时报警,积极扑救; 10、发现他人违章用火、用电、用电焊、气焊或有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应及时劝阻、制止或向物业管理处报告; 11、所有人员必须服从消防机关和物业管理处有关消防方面的管理、监督,不得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手段妨碍消防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纵火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物业管理处或房屋产权单位需要改变的用途时,其防火安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要求,并经市消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方可使用。 七、在执行灭火救灾任务中受伤、致残或牺牲的人员其医疗、抚恤待遇及其养伤期间的生活费用,由发生火警的肇事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八、凡违反本规定的,物业管理处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报请消防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现场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现场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严禁无证电工上岗操作。未经培训考核的无证电工必须在持证电工带领下工作。 2、严禁酒后上班,不得穿拖鞋或赤脚上班。 3、电工在工作时必须使用相应的、安全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4、工作时必须穿长袖衣、穿工作鞋、女工必须戴帽束发。 5、登高作业必须遵守登高作业的安全规定。 6、检修设备时必须遵守切断电源,验电时取下熔断器,并在开关手柄挂上“严禁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工作中断后重新开始还需重新验电。 7、带电作业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使用与电压等级相适应的绝缘工具,穿绝缘鞋,穿长袖依,并设专人监护(监护人的技术等级应高于操作者)。 8、配电屏、控制屏倒闸必须正确顺序操作,并设专人监护,严禁带负荷切断或合上隔离开关。 9、检修配电线路必须切断有可能来电的隔离开关,验明无电后在隔离开关的手柄上挂上“严禁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 10、检修工作完成必须清理工具、材料及杂物,确认全部工作人员撤离后才能合闸送电。 1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12、现场施工(临设)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13、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14、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15、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或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16、电气设备所用的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它的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17、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室外应不底于3米,室内应不底于2.5米。 18、照明开关、灯头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19、现场电工不得随意调整自动开关脱扣器的额定电流或开关熔断器内的熔体规格,对总配电柜、干线、重要的分干线及大型施工机械的配电装置作上述调整时,必须得到电气质安员同意方能进行。 20、运行中的漏电开关发生跳闸时必须查明原因方能重新合闸送电。发现漏电开关损坏或失灵必须立即更换。 21、严禁线路两端用插头连接电源与用电设备或电源与下一级线路。

配电房安全操作规程

配电房安全操作规程 1、遵守供电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电工操作规程作业;对配电房实施专职电工专人管理,持证上岗,保证供电正常。 2、低压操作人员必须站在绝缘垫上作业,高压操作人员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等安全用具进行作业。 4、设备检修时必须断电操作,并确保在需停电检修设备的回路上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此外,在断开点上悬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警示标牌。 5、特殊情况必须带电作业时,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并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现场有专人监护,以防触电事故。 6、停(送)电操作程序: (1)停电程序:断开低压侧各分路负荷开关和闸刀——断开低压侧总空气开关——断开低压侧总刀开关。 (2)送电程序:与停电顺序相反。合上低压侧总刀开关——合上低压侧总空气开关——合上各分路刀开关及负荷开关。 七、检修停电、送电: (1)配电房停电检修:按停电操作程序进行后,在确定已断电且发电机总开关处于关闭状态时,在检修前端进行母线短路接地,并在总开关出挂上“严禁合 闸”指示牌,检修完毕后,接到复电指令后摘除短路接地线,再按恢复送电 程序进行恢复用电并摘除警示牌。 (2)局部检修:接操作指令进行确定的回路停电操作,停电后挂上“有人作业严禁合闸”的警示牌,作业完成后得到复电指令后方可按操作程序恢复供电, 摘除警示牌。 八、倒闸操作: (1)当市电停电后,需要发电机供电时须进行倒闸操作。 (2)按停电程序进行高低压开关的操作。 (3)发电机倒闸操作:按操作规程启动发电机—合发电机总开关—合发电机配电盘各负荷开关—合配电盘上接发电机双掷开关—合低压负荷开关。 (4)当市电恢复后的操作:断低压负荷开关—断发电机配电盘各负荷开关—操作配电盘上双掷开关接市电端—按送电程序操作高低压盘得恢复供电。 1、高压配电室所有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遵守“作业安全工作规程”,每年按电业安全规程进行一次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从事本工作。 2、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本单位的供电系统,并经过一定培训,达到处理日常故障的能力。

临近带电体作业规程

临近带电体作业规程 1.总则 1.1为加强带电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用电和设备安全,减少和避免触电等人身伤害和设备事故,特制定本规程。 1.2作业现场的基本条件。 1.2.1 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合格、齐备。 1.2.2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1.2.3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合格并符合有关要求。 1.2.4各类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1.3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1.3.1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 1.3.2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 1.3.3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1.4教育和培训。 1.4.1各类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

1.4.2新参加带电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管理人员、非全日制用工等),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准单独工作。 1.5 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用电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1.6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高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在1000V 及以上者;低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在1000V以下者。 1.7本规程适用于南水北调范围内临近带电体作业的工作人员。所谓临近带电作业是指在运行中的电压在250V及以上的发电、变电、输配电和带电运行的电气设备附近进行的可能影响电气设备和人员安全的一切作业。 2.一般规定 2.1作业前,应对现场周边环境、作业部位进行检查,确认带电体及其电压等级,明确最小安全距离。 2.2 工作前应熟悉工作环境,做好相应的绝缘隔离或停电、验电、接地、悬挂警示牌、设置围栏等安全技术措施。 2.3 当作业时与带电体距离不能满足最小安全距离时,必须停电后作业。施工机械设备需在高压线附近工作时,应测量计算设备最高点和边缘与高压线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和最小水平距离,应大于相应电压等级允许的最小安全距离。 2.4 工作前应做工器具准备与检查,不准使用未经检验的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快餐营业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252 快餐营业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精品制度范本 编号:YTO-FS-PD252 2 / 2 快餐营业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 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按规范配备灭火设施。 2、按市场商铺(房屋)装修管理规定进行装璜。 3、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 4、严禁在市场内使用明火。 5、营业人员必须接受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 6、严禁私自使用除公司配置的保温用设施的其它大功率电器。 7、营业人员应维护好就餐秩序。 8、爱护消防设施,严禁擅自挪用、圈占、摭挡或影响其原有功能。 9、定期组织人员对安全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带电作业现场安全工作规程

目录 总则——————————————————————————01 1、组织措施———————————————————————02 一般规定———————————————————————02 现场勘查制制度————————————————————02 工作票制度——————————————————————02 工作联系制度—————————————————————03 工作监护制度—————————————————————03 工作间断、转移与终结制度———————————————04 2、技术措施———————————————————————05 一般技术措施—————————————————————05 等电位作业——————————————————————09 带电断、接引线————————————————————11 带电短接设备—————————————————————12 带电水冲洗——————————————————————13 爆炸压接导线作业———————————————————14 保护间隙———————————————————————15 感应电压保护—————————————————————15 3、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与试验———————————————16 一般要求———————————————————————16 试验标准———————————————————————17

总则 1、本规程系根据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有关带电作业部分,结合我局带电作业的实践经验编写而成。 2、带电作业是在带电设备上进行检修或改进的一种特殊工作。 3、本规程适用于10(6)—330kV线路和变电设备上进行的一切带电作业。 4、带电作业人员应身体健康,经过专业知识培训并取得带电作业合格证,熟悉和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带电作业部分,熟悉和遵守本规程,学会紧急救护法、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5、各级主管生产的领导应熟悉和遵守本规程。调度人员、变电值班人员应了解和执行本规程的有关部分。 6、带电作业人员因其它原因间断工作连续在六个月以上者应重新考试合格后,方可恢复原工作。 7、凡是重大作业项目,或新项目,或比较复杂的带电作业项目,应先进行模拟操作试验(新工具应经过机械和电气性能试验),订出操作规程(新工具应具备局级以上单位主持的鉴定会通过),经主管生产的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才能在带电设备上作业。 8、任何带电作业人员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操作,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者,应立即制止。 9、对认真执行本规程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规程或造成事故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10、本规程如与上级颁发的有关规程规定不符者,应按上级规程

带电清洗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带电清洗安全操作规程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带电清洗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带电清洗用具的性能测试 A 、耐高压清洗枪杆绝缘性,应按表一相应的电压等 级,要求耐压试验合格。 B 、对带电清洗动力泵、导液管及辅助压力容器应作 水压试验,完整地检验各部分的密封程度和制作材料的耐 压程度。《安规》规定的水压强度为1.08Mpa (108N/ cm2)。 C 、清洗剂性能:清洗剂的击穿电压是清洗剂溶液在 一定的厚度时耐受的最高电压,要求≥5KV/mm ;清洗剂 的绝缘电阻是指清洗后被清洗表面的绝缘性,要求>1012 欧姆,必要时每次现场测试。 (2 )带电清洗的基本要求

A 、安全距离:严格遵守《安规》规定的安全距离,并由监护人员认真监督。 B 、清洗剂性能:按检测报告列举的要求试验合格。 C 、耐高压清洗枪杆绝缘性能:按表一相应的电压等级,要求耐压试验合格。 D 、接地保护:为了消除带电清洗设备感应电压及泄放剩余电荷采取的安全措施,对喷嘴进行可靠的接地,若液柱被工作电压击穿时,可以钳制高压电场,将故障对地短路泄放,保证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E 、泄漏电流控制:测量操作人员握柄处的泄漏电流不超过1mA 。 (3 )带电清洗操作方法 对220KV 以下工作电压的带电清洗可以采用电位喷洗法: A 、先接好喷洗工具各部接口:喷嘴—绝缘枪杆—手

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社区消防安全,特制定相关制度。以下是xx搜集并整理的有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居民防火公约 一、自觉遵守社会消防公德,不人为留下火灾隐患,配合社区消防管理,参加社区消防活动。 二、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气要防止气体泄漏,用后要随手关闭气源阀门。钢瓶、减压阀、橡皮管和灶具连接要牢固,不能用明火查漏。烧煮东西要有人看管,防止熄火而发生事故,临睡前应检查是否关闭气源。 三、安全使用家用电器,不用劣质的电器产品。电炉电熨斗等电加热器具用后,应及时切断电源,置于安全地方。 四、燃油、燃气助动车停放于安全地方,储油器具、储油点要安全可靠;不乱扔烟蒂,不躺在床上吸烟;家长应教育孩子不玩火。 五、关爱孤寡老人、残疾病人、精神病人、瘫痪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辟者等弱势人员,防止发生意外火灾事故。 六、不占用、堵塞消防通道,不在楼梯、走道等公共部位堆放杂物,保障安全出口和通道畅通。 七、不损坏、挪用、圈占、埋压消火栓、水喷淋、水带、

水枪、灭火器、自救逃生器和逃生绳等公共消防设施、设备。 八、制止身边发生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并向居委会或派出所举报;发现火警立即拨打“119”报警。 九、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不购买伪劣烟花爆竹。 十、不在楼道内、步梯间、首层门厅、靠近燃气管线的位置为电动车充电。 社区消防宣传教育制度 一、居委会、物业管理企业要经常向居民家庭、社区单位宣传消防基本常识,并根据季节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二、社区内要设立消防宣传专栏、灯箱、标语、警句、漫画、横幅、黑板报等消防公益宣传设施,并及时更新内容,使宣传贴近居民、贴近现实。 三、社区消防教育活动室要经常向社区居民群众开放。 四、社区学校应增设消防课,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居民学习消防安全知识。 五、社区发生火灾后,视具体情况组织居民和社区单位参观火灾现场,用活生生的教训,教育居民群众。 六、针对本社区的实际,开展社区消防运动会、消防知识竞赛、消防宣传黑板报展评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消防活动。 七、每年的119消防活动日,要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掀起消防宣传高潮。

(电力安全)配网带电作业管理办法

配网带电作业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配网带电作业管理、工作流程、检查与考核工作。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配网带电作业日常管理。 总则 2.1 为提高配网供电可靠性,减少因施工、检修、抢修造成的用户停电,促进配网带电作业的健康开展,不断拓展作业范围,优化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办法。 2.2 公司配网带电作业以各县为单位开展,不具备开展带电作业条件的县可以向公司申请带电作业支援。在配网改造、业扩报装、缺陷消除等工作中应尽量采用带电作业方式,减少线路停电次数。 2.3 公司配网带电作业主要采用以绝缘斗臂车的绝缘臂或绝缘平台为主绝缘、穿戴绝缘防护用具为辅助绝缘的直接作业法。 2.4各单位结合公司管理办法,制定本单位带电作业实施细则。

管理职能 3.1组织机构 公司的带电作业由生产副经理领导;生产技术部为带电作业管理主管部门,设立带电作业专责人,负责带电作业日常管理;各县供电公司、配电运检工区设兼职带电作业管理专责,负责带电作业计划、统计和技术管理。 3.2组织机构中各部门职责 3.2.1 生产副总经理 1)决定公司带电作业组织机构; 2)对重大带电作业项目进行审核、批准; 3)对新的带电作业方法进行审核、批准; 3.2.2 生产技术部 1)负责制定公司带电作业管理办法,并督促落实。 2)负责公司带电作业技术管理工作。 3)参加制定、审核特殊带电作业项目的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安全措施。

4)组织各单位修编带电作业项目现场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5)组织推广新技术、新工具,组织带电作业革新成果的鉴定。 6)配合安监部门进行带电作业事故调查,制定反事故措施。 7)配合人力资源部开展带电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8)负责检查并考核带电作业执行情况。 3.2.3安全监察部 1)组织带电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及《安规》考试,确认安全资格。 2)建立带电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3)参加带电作业新人员、新项目和新工具的鉴定。 4)参加《带电作业现场操作规程》的制定和修编。 5)审查特殊复杂带电作业项目的安全措施。 6)负责带电作业现场的安全监察,监督带电作业工器具和车辆的安全管理和使用。 3.2.4 各县供电公司和配电运检工区

低压带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399 低压带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低压带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低压带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低压带电工作必须两人进行,一人工作,一人监护。 第二条所有工具都必须有完整的绝缘手柄,并须有监护人员再次检查绝缘确定无疑。 第三条带电工作时要扎紧袖口,使用安全绝缘工具进行操作,不允许使手直接接触带电体,也不允许身体同时接触两相或相与地。 第四条站在地上的人员,不得与带电工作者直接传送物件。 第五条登高作业带电工作时,道德必须将邻近导体(包括相线、吊线和金属架等)用橡皮毯遮盖,不论导体外壳有无绝缘。 第六条工作处应用红折拌告带围住,防止行人误入。 第七条拆除不用的电气设备,应彻底拆除,不准遗留线头,但准拆到开关处。 第八条如厂内发生火灾,房屋倒塌等事故时,应立即

配网带电作业管理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配网带电作业管理办法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590-74 配网带电作业管理办法(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配网带电作业管理、工作流程、检查与考核工作。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配网带电作业日常管理。 2 总则 2.1 为提高配网供电可靠性,减少因施工、检修、抢修造成的用户停电,促进配网带电作业的健康开展,不断拓展作业范围,优化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办法。 2.2 公司配网带电作业以各县为单位开展,不具备开展带电作业条件的县可以向公司申请带电作业支援。在配网改造、业扩报装、缺陷消除等工作中应尽量采用带电作业方式,减少线路停电次数。

2.3 公司配网带电作业主要采用以绝缘斗臂车的绝缘臂或绝缘平台为主绝缘、穿戴绝缘防护用具为辅助绝缘的直接作业法。 2.4 各单位结合公司管理办法,制定本单位带电作业实施细则。 3 管理职能 3.1 组织机构 公司的带电作业由生产副经理领导;生产技术部为带电作业管理主管部门,设立带电作业专责人,负责带电作业日常管理;各县供电公司、配电运检工区设兼职带电作业管理专责,负责带电作业计划、统计和技术管理。 3.2 组织机构中各部门职责 3.2.1 生产副总经理 1)决定公司带电作业组织机构; 2)对重大带电作业项目进行审核、批准; 3) 对新的带电作业方法进行审核、批准;

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应该怎样使用奖惩制度(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带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最新版)

( 操作规程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带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最新 版) 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

带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最新版) 1、带电工作时电压只允许在380伏及以下进行。 2、带电工作时应设专人监护,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并戴低压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和长袖衣服。其相邻带电部分或接地金属部分应有绝缘隔离,严禁使用锉刀、金属尺等工具。 3、严禁带负荷装卸熔断器。 4、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注意: (1)、严禁将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 (2)、短接电流互感器二次侧绕组,必须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线; (3)、严禁在电流互感器与短路端子之间的回路和导线上进行任何工作。 5、在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严格防止短路或接地。

6、在全部或部分带电的保护盘和电气屏上进行工作时,应将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以明显的标志分隔开。 7、在保护盘和电气屏上进行振动较大的工作时,应采取防止运行中设备掉闸的措施。 8、在高压室遮栏内或与导电部分的安全距离小于0.7米,要进行继电器和仪表等的检查试验时,需将高压设备停电。 9、在具有双电源供电的电气开关或设备上工作,必须有可靠的防止反送电的措施。 10、在工作中,为避免操作过电压,不准反复停、送电。 11、带电时,只限在一相上工作,不得同时碰触另一相或金属外壳,或可能触及时,应以绝缘物隔离。 12、带电作业自始至终,应一人工作一人监护,如工作项目相同,则一人最多只可监护二人,监护人由较熟练者担任。 13、带电工作时,带电人之间不准互相接触及传递工具。 14、禁止带负荷接驳火线或带负荷截断电源。 15、工作场所需设遮栏、悬挂警告标示牌,防止无关人员闯入。

低压带电作业规范

低压带电作业规范 低压并不等于安全工作电压,交流220V电压远高于安全电压最大值标准36V。相反,220V电源触电对人的危害是很严重的。人体阻抗一般仅约2kΩ,接触220V电压时通过人体的电流至少将达到100mA 以上,远远超过了人体触及电源时能够自主摆脱约10mA电流的标准,是足以引起死亡的电流。据有关资料统计,低压触电死亡人数占了总触电死亡人数的比例约为85%以上。在低压带电作业时一定要做好自己的绝缘,就是使自己和大地隔开,不要让电流从人体直接流入大地就可以了,因为人体允许流过的电流只有1毫安左右,如果让低压电直接从人体流入大地,那么人体肯定是受不了的。 低压电气设备或电路出现故障进行检修时,一般应拉下电闸断电工作,以保证安全。在某些情况下,需要带电检修作业时,维修人员应具有一定的带电维修基础知识,并根据工作实际制订和采取切实可靠的现场措施,如设置专人监护、穿长袖衣、使用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等,尽量避免人与设备带电部分直接接触,必须防止作业人员违反带电作业规范,确实做好防范人身触电措施。 一、定义 低压带电作业是指在对地电压250V及以下不停电的低压设备或低压线路上的工作。对工作本省不需要停电和没有偶然触及带电部分的危险工作,作业人员使用绝缘辅助安全用具直接接触带电体及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均可进行低压带电作业。低压带电作业时,作

业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二、低压带电作业安全要求 1、严禁雷、雨、雪天气及六级以上大风天气在户外带电作业;有雷电时,还应禁止在室内带电作业。 雷电天气,系统容易引起雷电过电压,危及作业人员的安全,不应进行室内、外带电作业;雨雪天气,气候潮湿,不宜带电作业。 2、禁止在潮湿和潮气过大的室内带电作业;禁止在工作位置过于狭窄的场所带电作业。 3、线路运行维护单位或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时,应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到现场查勘。根据勘察结果判断是否进行带电作业,并确定作业方法、所需工具,以及应采取的措施。 4、带电作业人员必须由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工作时不少于2人,一人工作,一人监护,保持对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5、低压带电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监护制度,设专人监护。 在带电工作过程中监护人不得离开工作现场或委托他人监护,若发现作业人员胆怯或有其他不正常身心状态,应令其停止工作。监护人应由具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监护的范围不得超过一个作业点。复杂的或高杆塔上的作业应增设(塔上)监护人。 低压带电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带电作业时由于作业场地、空间狭小,带电体之间、带电体与地之间绝缘距离小,或由于作业时的错误动作,均可能引起触电事故,因此,带电作业时,必须有专人

园区消防安全工作手册范本

消防安全工作手册 日常检查,突发事件处理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以及检查容,发生火灾时的应急流程,善后处理工作。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以及检查容 为规工业园的消防工作,检查和消除消防隐患。保证园区消防安全,了解园区各企业的安全状况,加强所有员工以及各工业园区所

有企业人员的消防意识。 特定如下制度: 1、检查时间以及检查人员安排: 各工业园在日常工作中应强调保安员巡逻过程中的消防安全检查,要求保安员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由各工业园管理处于每月自行组织对工业园所有公共区域、 公共设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检查工作由公司总经办相关领导组织,工程部、保安部、管理处的部门负责人进行随机抽查。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应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2、日常安全准备工作: 保安部加强对各园区主管队长的安全意识培训,增强主管消防意识敏感度,加强对各园区主管队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管。 加强组织保安员消防安全技能培训,要求保安员人人能够熟练掌握各种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公司针对工业园消防安全性质,装配园区各种类型消防器材,以备义务消防队应急使用。 保安部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方案》以及消防知识培训容,并定期组织训练及考核。 3、工业园公共区域、公共设施消防安全检查容: 制定本工业园《企业安全预警台帐》以及《消防设施检查情况登记表》。

与所有客户签订《安全责任书》并上交存档。 检查园区所有公共设施的安全状况,包括变压器,园区公共区域,楼梯间,天台等区域。检查各层配电房、顶层电梯机房的电掣电器等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门锁是否完好以及机房、电房所配备的灭火器材是否完好。检查为各层所配备的消防灭火器材及消防栓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检查各层走廊、电梯厅、走火梯是否畅通,走火梯门、指示灯是否能够正常工作。检查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检查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建立园区义务消防队、消防应急机制以及消防应急预案。 4、各栋厂房企业消防安全检查: 对园区企业根据其生产性质以及安全状况进行重点与非重点分类。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其他单位应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每日至少进行一次防火巡查。 检查厂家机器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有无存在安全隐患,企业对员工有无安全规章要求。 检查厂家的用电状况,线路设置是否合理,线路是否老化,用电量与电线以及相关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对有压力容器,老化房等危险设施的企业以及服装厂,纸箱包装厂,家私厂,电子厂应根据其自身特点进行重点检查。 检查企业有无危险品,日常使用的危险品存放以及使用是否得

电气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电气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气操作人员的资格和要求: (一)、电气作业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二)、电气作业人员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六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考试合格,方能工作。(三)、外单位派(借)的电气工作人员,应持有电气工作安全考核合格证。 (四)、电气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安全作业规定。 (五)、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熟悉有关消防知识,能正确使用消防用具和设备,熟知人身触电紧急救护方法。 (六)、变、配电所及电工班要根据本岗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做好预防工作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七)、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八)、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及检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九)、电气设备必须由可靠的接地(接零)、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并定期检测。 二、高压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一)、凡是高压设备停电或检修、及主要电器设备大、中检修,高低压架空线路,都必须按照《电业局电气安全工作规定》及有关规定办理工作票及各种票证。 (二)、工作票签发人必须按工作票内容一项不漏地填写清楚,若发现缺项漏填,字迹了草难辨或有涂改者,该工作票视为无效,由车间办理技术科审批,特殊情况由主管厂长审批。(三)、检修工作人员,接到工作票以后,要认真进行查看,认为没有差错后,按要求严格执行,若不按工作票操作,造成事故,由检修人员负责。 (四)、检修人员发现工作票有问题,可当面提出,请求更改,如不更正造成事故由最后指令人负责。 (五)、在紧急、特殊情况(如危害人身安全或重大损失)来不及办理工作票,可由厂调度、生产厂长、主管厂长,动力车间主任口头命令或电话命令进行倒闸操作,操作人员必须做好记录备查。 三、电气检修操作规程: (一)、凡检修的电气设备停电后,必须进行验电,验电器应符合电压等级,高压部分必须戴绝缘手套,确认无电后,打好接地线,手持红外线绝缘棒进行对地放电,放电时戴眼镜。(二)、在停电线路的刀闸手柄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在不停电部位的安全围栏外应悬挂“高压有电,禁止入内”的标志牌。 (三)、对停电超过4小时有保险器装置的关键设备应将保险拔掉。 (四)、检修工作结束后,拆除接地线,人员撤离现场,交回工作票(由动力车间统一保管),摘掉警告牌后方准恢复送电。 (五)、禁止带电作业,特殊情况,可经主管厂长动力车间主任许可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带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带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带电作业 1.1—般规定 1.1.1木章的规定适用于在海拔2000M及以下交流10-500KV的高压架空电力线路、变电站(发电厂)电气设备上,采用等电位、中间电位和地电位方式进行的带电作业,以及低压带电作业。在海拔1000M 以上带电作业时,应根据作业区不同海拔高度,修正各类空气固体绝缘的安全距离和长度、绝缘子片数等,编制带电作业现场安全规程, 经木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1.1.2带电作业应在良好天气下进行。如遇雷电(听见雷声、看见闪电)、雪雹、雨雾不得进行带电作业,风力大于5级时,一般不进行带电作业。在特殊情况下,应在恶劣天气进行带电抢修时,应组织有关人员充分讨论并编制必要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 (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1.1.3对于比较复杂、难度较大的带电作业新项目和研制的新工具,应进行科学试验,确认安全可靠,编制操作工艺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经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方可进行和使用。 1.1.4参加带电作业的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企业书而批准后,方能参加相应的作业。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具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1.1.5带电作业应设专责监护人。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监护的范围不得超过一个作业点。复杂或高杆塔作业必要时应增设(塔上)监护人。

1.1.6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时,应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到现场查勘,根据查勘结果作出能否进行带电作业的判断, 并确定作业方法和所需工具以及应采取的措施。 1.1.7带电作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用重合闸,并不得强送电:1.1.7.1中性点有效接地的系统中有可能引起单相接地的作业。1.1.7.2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的系统中有可能引起相间短路的作业。1.1.73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需要停用重合闸的作业。严禁约时停用或恢复重合闸。 1.1.8带电作业工作负责人在带电作业工作开始前,应与值班调度员联系。需要停用重合闸的作业和带电断、接引线应由值班调度员履行许可手续。带电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向值班调度员汇报。 1.1.9在带电作业规程中如设备突然停电,作业人员应视为设备仍然带电。工作负责人应尽快与调度联系,值班调度员未与工作负责人取得联系前不得强送电。 1.2 一般安全技术措施 1.2.1进行地电位带电作业时,人身与带电体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1-1的规定。35KV及以下的带电设备,不能满足表6-1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时,应采取可靠的绝缘隔离措施。 表1-1 带电作业时人身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电压等 因受设备限制达不到时,经木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 批准后执行,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后,可采用括?号内(1.6M)的数值。海拔500M以下,500KV取3.2M值,但不适用于500KV紧凑型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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