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定额(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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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定额解释

2011定额解释

一、总说明1、《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简称《费用定额》)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的。

2、本《费用定额》是编制(审核)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签订施工施工合同、工程价款结算、调节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等工程计价活到的依据。

3、本《费用定额》适用于建设工程计价的建筑、装饰装修、通用设备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应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配套执行。

4、本《费用定额》中的检验试验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企业管理费、利润、通用设施费为可竞争费用,其中企业管理费、利润不得规定标准的下限。

5、承包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按本《费用定额》规定的标准计算各项费用。

6、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改变本《费用定额》规定的标准和计的算程序。

二、各类工程的适应范围1、建筑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工程。

包括土建(仿古),给排水、采暖、消防、燃气、通风空调、电气照明、建筑智能化等工程。

2、装饰装修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

3、通用设备安装工程:适用于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4、市政工程:适用于城市市政建设工程。

包括广场铺装、道路及机构层达到市政道路标准的厂区、住宅小区道路,桥涵、隧道、给水、排水燃气及集中供热工程。

5、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包括绿化、园路、园桥、假山、园林景观等工程。

6、管道工程的执行接线如下:①若管道工程执行《给排水、采暖、消防及生活用燃气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工艺管道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其涉及的管沟及井类的土石方开挖、垫层、基础、砌筑、抹灰、地井盖板预制安装、回填、运输,路面开挖及修复、管道支墩等工程执行相应的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路面开挖及修复执行相应的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建筑工程知识竞赛判断题200题

建筑工程知识竞赛判断题200题

知识竞赛判断题1.建设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方案从2014年9月—2016年9月(√)2.可持续发展观是要求企业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提高生产效率。

(√)3.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施工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责任制。

(×)4.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包括工会组织。

(×)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报告,但无权制止。

(×)6.目标管理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通过确定总目标、分解目标、落实措施、安排进度、具体实施、严格考核的自我控制,达到最终目的的一种管理方法。

(√)7.安全管理目标的先进性即它的适用性和挑战性。

确定的目标略低于实施者的能力和水平,使之经过努力可以完成,从而达到调动职工积极性的目的。

(×)8.目标分解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横向到边就是把安全总目标由上而下的一层一层分解,明确责任,使责任落实到人;纵向到底就是把施工单位的安全总目标分解到各个职能部门、科室。

(×)安全管理目标的检查考核实行逐级考核制度。

施工单位考核机构对项目部管理人员和施工班组进行考核,项目部考核机构对各职能部门和项目负责人进行检查考核。

(×)9.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3m上网基坑(槽),或深度不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比较复杂的基坑(槽)。

(×)10.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企业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11.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根据工程概况、施工工期、场地环境等条件,以及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变配电设施的配备计划等,及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将安全技术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中。

(√)12.对专业性较强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涉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13.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出详细的说明,并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定额(2011)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定额(2011)
3
面积计算工期;有变形缝时,先按不同层数各自的面积查出相应工期,再 以其中一个最大工期为基数,另加其他部分工期的 25%计算。
(6)±0.00 以上工程分成若干独立部分时,先按各自的面积和层数 查出相应工期,再以其中一个最大工期为基数,另加其他部分工期的 25% 计算,4 个以上独立部分不再另增加工期。如果±0.00 以上有整体部分, 将其并入到最大部分工期中计算。
1
第一章 建筑工程
说明
1 本章建筑工程划分±0.00 以下工程和±0.00 以上工程两部分。 2 ±0.00 以下工程总工期为完成土方、基础(不含基础桩)、结构、装修、 安装等全部工程内容所需日历天数;±0.00 以上工程总工期为完成结构、 装修、安装等全部工程内容所需日历天数。 3 ±0.00 以下无地下室工程框架基础已综合考虑带形基础、满堂红基础和 独立柱基等基础类型。 4 ±0.00 以上工程按工程用途划分为住宅,办公、教学楼,综合楼,宾馆、 饭店,医疗、门诊楼,图书馆,体育馆,厂房等建筑类型,均以现浇混凝 土结构为准编制,综合了现浇框架、框剪、框筒等结构类型。 5 住宅工程适用于保障房、宿舍、别墅、公寓、商住楼等居住、生活类建 筑。高级住宅、别墅、公寓总工期按住宅工程查表工期乘以 1.2 系数计算。 高级住宅装修做法为:
4
编号
1-1-1-1 1-1-1-2 1-1-1-3 1-1-1-4 1-1-1-5 1-1-1-6 1-1-1-7 1-1-1-8
基础类型
框架基础 框架基础 框架基础 框架基础 框架基础 框架基础 框架基础 框架基础
第一节 ±0.00以下工程
1-1-1 无地下室工程
建筑面积 (m2)
总工期
≤500
(1) 建筑面积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规定计算。

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

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

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总说明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基础上,依据国家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技术、安全操作规程,按照正常施工条件、常用施工方法、合理劳动组织及平均施工技术装备程度和管理水平,并结合我国目前建设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不含港澳台地区)内建筑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

三、本定额是编制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合理确定工期、调解处理工期纠纷的依据;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投标工期、安排施工进度、办理工期索赔的参考依据。

四、本定额共分四部分。

五、本定额工期以日历天为单位。

本定额工期,是指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完成各章、节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至竣工之日的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

六、工程竣工日期的确定原则:(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二)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发包人擅自使用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发承包双方按合同完整履约。

七、本定额工期不包括施工准备(如三通一平、地面地下障碍物处理)和竣工文件编制所需的时间。

本定额工期,不包括打试验桩和基础施工前的降水时间。

建筑安装工程工期不包括室外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

市政工程和室外工程、庭院、园林绿化工程执行相应定额。

八、本定额工期综合考虑了冬季施工、雨季施工、一般气候影响、常规土质和节假日等因素,并结合常规设计、施工规范、技术操作规程等综合因素确定的。

经现场监理确认,冬季和雨季引起的停工超过定额工期1%以上的,工期应相应增加。

九、本定额工期已综合考虑预拌混凝土和现场搅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现场搅拌砂浆的施工因素,使用时不得调整。

十、复合保温钢筋焊接网架混凝土剪力墙(CL建筑体系)按照剪力墙结构工期乘以系数0.98。

2011定额说明

2011定额说明

总说明一、《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2.1~11-2008),及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在2005年《山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以量价合一的形式表现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并在执行过程中对价格实行动态管理的计价定额。

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人工、机械台班单价的动态管理,各市建经站(或标定站)负责材料价格的动态管理。

三、本定额适用于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考核工程成本、编制企业定额的重要参考;是招标工程编制标底(或招标控制价),建筑企业进行投标报价的基础;是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方案的依据;也是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及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

四、本定额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的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不适用于修缮及临时性工程。

五、本定额的人工、材料及机械消耗量反映了我省当前建筑工程施工的技术和组织水平。

除定额中允许调整或换算者外,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人工、材料、机械消耗等与本定额不同而调整定额。

六、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1.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其中基本用工以《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2.1~11-2008)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照我省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补充劳动定额》计算。

2.人工单价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文件规定的人工费组成并结合我省劳动力市场因素综合确定的。

七、材料消耗量及价格的确定:1.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

沪价费(2011)002号

沪价费(2011)002号

关于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价费(2011)002号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监督与管理,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行为,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和本市有关规定,现就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行为。

二、经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审查机构方可承担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任务。

审查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主要工作内容(详见附件1)。

三、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遵循“谁委托谁付费”的有偿服务原则。

其基准价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基准价表》计算(详见附件2),浮动幅度为上下10%。

审查机构可以根据业主委托的工作量大小、服务难易程度等,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与业主协商确定收费额。

四、已通过审查备案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发生重大变更的,根据修改工作量大小,双方商定,另行收费。

五、本通知由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按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六、本通知自2011年3月1日起执行。

此前已签订的审查合同按原合同执行。

附件:1、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主要工作内容2、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基准价表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二○一一年二月十七日附件1: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主要工作内容一、需审查的建设工程项目1、企业投资核准、备案类建设工程项目由相关管理部门对总体设计文件提出征询意见,审查机构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独立审查,落实征询意见;2、政府投资和企业投资审批类建设工程项目在初步设计审批后,审查机构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独立审查。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文件1、工程勘察报告(详勘);2、工程设计说明及图纸;3、工程各专业设计计算书.三、审查的主要内容施工图审查是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施工图审查设计文件应当符合编制深度要求.审查主要工作内容如下: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2、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包括地质勘察、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3、管理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提出的控制性管理要求;4、核查设计单位对管理部门初步设计批复的落实情况,核查设计单位对管理部门总体设计文件征询意见的落实情况;5、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图章和签字;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其他内容.附件2: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基准价表注:1、计费额为建安费。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定额(2011)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定额(2011)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定额(2011)范本1:1. 引言本文档为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定额(2011)的详细说明。

本定额主要适用于上海市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工期计划与控制,旨在提高工程施工效率、确保工程质量。

2. 适用范围本定额适用于上海市各类建设工程,包括住宅、商业、工业、公共设施等。

3. 工期计划3.1 工期计划编制原则3.2 工期计划编制流程3.3 工期计划编制要求3.4 工期计划审核程序4. 工期控制4.1 工期控制原则4.2 工期控制流程4.3 工期控制方法4.3.1 进度管理4.3.2 资源管理4.3.3 风险管理5. 工期延误处理5.1 工期延误原因分析5.2 工期延误责任追究5.3 工期加快措施6. 工期定额编制6.1 工期定额编制原则6.2 工期定额编制流程6.3 工期定额编制要求7. 附件7.1 工期计划模板7.2 工期控制图表7.3 工期延误分析报告【附件】附件1:工期计划模板附件2:工期控制图表附件3:工期延误分析报告【法律名词及注释】1. 建设工程施工:指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标准进行建设,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水利工程等。

2. 工期计划:指根据项目的具体需求和可行性要求,编制出工程施工过程中各个阶段的时间预测和资源分配。

3. 工期控制:指通过对工程施工进度的监测和调控,确保工程按时完成,控制工期的延误和风险。

4. 工期定额:指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施工工艺,确定施工工期的标准值,方便工期计划编制和工期控制。

范本2:1. 简介本文档旨在提供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定额(2011)的完整指南。

通过本文档,施工单位可了解施工工期计划与控制的流程和要求,以确保工程的高效顺利完成。

2. 适用范围本定额适用于上海市范围内的各类建设工程,包括新建项目、改建项目、扩建项目等。

3. 工期计划3.1 工期计划编制原则3.2 工期计划编制流程3.3 工期计划编制要求3.3.1 分解工期3.3.2 确定工期依据3.3.3 考虑资源和风险3.3.4 编制工期网络图4. 工期控制4.1 工期控制原则4.2 工期控制流程4.3 工期控制方法4.3.1 进度管理4.3.2 资源管理4.3.3 风险管理5. 工期延误处理5.1 工期延误原因分析5.2 工期延误责任追究5.3 工期加快措施5.3.1 调整施工方案5.3.2 增加资源投入5.3.3 确定施工优先级6. 工期定额编制6.1 工期定额编制原则6.2 工期定额编制流程6.3 工期定额编制要求6.3.1 考虑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6.3.2 依据历史数据和实际情况6.3.3 统一工期定额表格7. 附件7.1 工期计划模板7.2 工期控制图表7.3 工期延误分析报告【附件】附件1:工期计划模板附件2:工期控制图表附件3:工期延误分析报告【法律名词及注释】1. 建设工程施工:指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标准进行建设,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水利工程等。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定额(2011)》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定额(2011)》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定额(2011)》范本一:一:前言1.1 本文档是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的。

1.2 本文档的目的是规定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的定额。

1.3 本文档适用于所有在上海市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施工的单位和个人。

二:术语和定义2.1 建设工程:指各类房屋、道路、桥梁等工程项目。

2.2 施工工期:指完成建设工程的所有施工活动所需的时间。

2.3 完工日期: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日期。

三:工程施工工期的计算方法3.1 工程施工工期的计算方法包括正常工期和延期工期。

3.2 正常工期是指建设工程按照合理施工进度进行施工所需的时间。

3.3 延期工期是指建设工程由于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施工时间的情况。

四:工程施工工期的定额4.1 工程施工工期的定额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的不同进行划分。

4.2 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工期定额详见附件。

五:工期管理5.1 工期管理应根据工程施工工期的定额进行计划和控制。

5.2 施工单位应按照工期计划组织施工进度,并及时报告施工进度情况。

5.3 建设单位应监督和检查施工单位的工期管理情况,并及时协调解决施工中的工期问题。

六:法律名词及注释6.1 建设工程管理:指对建设工程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的活动。

6.2 建设工程施工:指按照建设工程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的活动。

附件:1、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定额表本文档涉及附件,请参见附件。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建设工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指对建设工程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的活动。

2、建设工程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指按照建设工程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的活动。

范本二:一:引言1.1 本文档是《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定额(2011)》的相关内容。

1.2 本文档的目的是提供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的准确参考。

1.3 本文档适用于在上海市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各类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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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工程
施工工期定额 (建筑、市政和轨道交通工程)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
目录
总 说 明 ...................................................1 第一章 建筑工程 ..............................................2 第一节 ±0.00 以下工程 ........................................5 1-1-1 无地下室工程 ...........................................5 1-1-2 有地下室工程 ...........................................6 第二节 ±0.00 以上工程 ........................................8 1-2-1 住宅工程 ...............................................8 1-2-2 办公、教学楼工程 ......................................14 1-2-3 综合楼工程 ............................................18 1-2-4 宾馆、饭店工程 ........................................24 1-2-5 医疗、门诊楼工程 ......................................31 1-2-6 图书馆工程 ............................................35 1-2-7 影剧院工程 ............................................39 1-2-8 体育馆工程 ............................................40 1-2-9 厂房工程(一类) ......................................41 1-2-10 厂房工程(二类)......................................43 第二章 市政工程 .............................................45 第一节 城市道路工程 .........................................50 2-1-1 城市道路工程 ..........................................50 第二节 排水管道工程 .........................................64 2-2-1 开槽埋管 ..............................................64
层数
1 1 1 1 1 1 1 1 2 2 2 2 2 2 2 2 2 3 3 3 3 3 3 3 3
1-1-2 有地下室工程
建筑面积 (m2)

总工期
工期天数 其中:结构
≤500
147
113
≤1000
163
125
≤2000
195
150
≤3000
228
175
≤5000
293
225
≤7000
321
247
(7)±0.00 以下工程如需打基础桩时,另增加基础桩施工工期。但 ±0.00 以下无地下室工程工期应乘 0.8 系数。
(8)±0.00 以下工程不包括围护结构施工工期,应另行增加。。 (9)一个承包人同时承包 2 个以上(含 2 个)工程时,以一个工程 的最大工期为基数,另加其他工程工期总和乘以相应系数计算。加一个乘 0.35 系数;加两个乘 0.2 系数;加三个乘 0.15 系数;四个以上工程不另 增加工期。 (10) 室外管线(不包括直埋管道)累计长度在 100m 以上,增加工 期 10 天;道路及停车场的面积在 500m2 以上,1000m2 以下者增加工期 10 天;在 5000m2 以内者增加工期 20 天;围墙工程不另增加工期。
406
338
≤10000
436
363
≤15000
486
405
≤20000
510
425
≤25000
522
435
≤30000
535
446
6
编号
1-1-2-26 1-1-2-27 1-1-2-28 1-1-2-29 1-1-2-30 1-1-2-31 1-1-2-32 1-1-2-33 1-1-2-34 1-1-2-35 1-1-2-36
(1) 不可抗力或者异常恶劣气候条件。 (2) 重大设计变更或者发包方原因。 (3) 工程动拆迁或者地下管线改移不及时。 (4) 基础、地下工程施工遇到障碍物或古墓、化石、文物、流砂、 溶洞、暗浜、淤泥、石方等需要进行特殊处理时。 5 本定额凡注明“×××以内(下)”者,均包括“×××”本身,注明 “×××以外(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3
面积计算工期;有变形缝时,先按不同层数各自的面积查出相应工期,再 以其中一个最大工期为基数,另加其他部分工期的 25%计算。
(6)±0.00 以上工程分成若干独立部分时,先按各自的面积和层数 查出相应工期,再以其中一个最大工期为基数,另加其他部分工期的 25% 计算,4 个以上独立部分不再另增加工期。如果±0.00 以上有整体部分, 将其并入到最大部分工期中计算。
40
工期天数 其中:结构 40
≤1000
55
55
≤2000
75
75
≤3000
95
95
≤5000
120
120
≤7000
140
140
≤9000
160
160
>9000
180
180
5
编号
1-1-2-1 1-1-2-2 1-1-2-3 1-1-2-4 1-1-2-5 1-1-2-6 1-1-2-7 1-1-2-8 1-1-2-9 1-1-2-10 1-1-2-11 1-1-2-12 1-1-2-13 1-1-2-14 1-1-2-15 1-1-2-16 1-1-2-17 1-1-2-18 1-1-2-19 1-1-2-20 1-1-2-21 1-1-2-22 1-1-2-23 1-1-2-24 1-1-2-25
4
编号
1-1-1-1 1-1-1-2 1-1-1-3 1-1-1-4 1-1-1-5 1-1-1-6 1-1-1-7 1-1-1-8
基础类型
框架基础 框架基础 框架基础 框架基础 框架基础 框架基础 框架基础 框架基础
第一节 ±0.00以下工程
1-1-1 无地下室工程
建筑面积 (m2)
总工期
≤500
(1) 建筑面积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规定计算。
(2) 建筑层数以建筑自然层数计算,建筑物内的技术夹层计算层数, 出屋面的楼(电)梯间、水箱间不计算层数。
(3) 建筑层数超出本定额最大层数时,工期可按定额中最高相邻层 数的工期差值增加。 9 工期计算:
(1)本章工期以±0.00 以下工期与±0.00 以上工期之和计算。 (2)±0.00 以下工程工期,无地下室按首层建筑面积查表计算,有 地下室按地下室建筑面积总和计算;±0.00 以上工期按±0.00 以上部分 建筑面积总和计算。 (3)±0.00 以下工程由 2 种或 2 种以上类型组成时,按不同类型部 分的面积查出相应工期,相加计算。 (4)±0.00 以上工程结构相同,使用功能不同。无变形缝时,按使 用功能占建筑面积比重大的计算工期;有变形缝时,先按不同使用功能的 面积查出相应工期,再以其中一个最大工期为基数,另加其他部分工期的 25%计算。 (5)±0.00 以上工程层数不同。无变形缝时,按最高层数以总建筑
II
总说明
1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以《全国统一 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2000)》和《上海市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1988)》 为基础,结合上海市辖范围内正常施工条件、合理劳动组织及施工技术装 备和管理的平均水平等实际情况编制。 2 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 和轨道交通工程项目。 3 本定额工期以日历天为单位,是指完成各章节所规定的工程内容,达到 国家或行业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之日止全过程所需的日历天数,不包含 施工准备、竣工文件编制和竣工验收所需时间。 4 本定额工期综合考虑了冬季施工、雨季施工、一般气候影响、常规土质、 节假日等因素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但因以下因素造成工期延误, 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后,应增加工期。
(1) 内墙面贴墙纸、软包、高级涂料、木墙群; (2) 木地板、块料面层、铺地毯; (3) 高级装修抹灰、吊顶; (4) 硬木门窗、塑钢门窗、铝合金门窗; (5) 厨房、卫生间墙面贴面砖、地面块料面层。 6 综合楼工程适用于购物中心、贸易中心、商场(店)、科研楼、业务楼、 写字楼、培训楼、幼儿园、食堂等公共建筑。 7 工业建筑中一类厂房指机加工、机修、五金、缝纫、一般纺织(粗纺、 治条、洗毛等)及无特殊要求的装配车间;二类厂房指厂房内设备基础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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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顶管 ..................................................68 第三节 桥梁工程 .............................................71 2-3-1 梁式桥(扩大基础).....................................71 2-3-2 梁式桥(灌注桩基础)...................................75 第四节 隧道工程 .............................................79 2-4-1 道路隧道(盾构法).....................................79 第三章 轨道交通工程 .........................................80 第一节 车站工程 .............................................81 3-1-1 明挖地下车站 ..........................................81 第二节 区间工程 .............................................82 3-2-1 盾构区间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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