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生态综合治理PPP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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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水环境PPP项目建设模式

城市水环境PPP项目建设模式

城市水环境PPP项目建设模式城市水环境是城市发展中至关重要的一环,水环境的改善和保护对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由于水环境治理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和专业技术支持,因此传统的政府主导模式往往难以满足城市水环境治理的需求。

采用公私合作模式(PPP)进行城市水环境项目建设成为一种常见的做法。

本文将对城市水环境PPP项目建设模式进行探讨,分析其中的优势和挑战,并提出一些可能的改进方向。

1. 政府和企业共同参与:城市水环境PPP项目一般由政府部门和专业水务企业共同参与,政府提供项目支持和监管,企业承担项目运营和管理。

2. 长期合作:城市水环境PPP项目通常是长期合作的模式,一般以30年左右的合作期限来进行合作。

这种长期合作的模式可以保证项目的持续运行和维护,保障城市水环境的长期稳定性。

3. 风险分享:在PPP项目建设中,政府和企业分享项目的风险,政府通常承担政策、市场和环境等非市场风险,企业承担运营、技术和商业风险。

4. 绩效导向:城市水环境PPP项目通常以绩效为导向,以达到一定的环境治理和运营效益为目标,以此来保证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1. 资金投入效率高:通过PPP模式,政府可以引入社会资本和专业技术,提高项目的资金使用效率,缓解政府资金压力,加快水环境治理的进程。

2. 专业管理和运营:PPP项目模式可以引入专业的水务企业进行管理和运营,提高水环境治理的效率和质量,确保项目的长期可持续性。

3. 风险分担:PPP模式可以更好地分担项目的风险,既可以降低政府的风险承担,也可以减少企业的运营风险,提高项目的成功率。

4. 创新机制和管理方式:PPP模式可以促进政府和企业间的合作,促使双方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创新机制和管理方式,提高项目的管理创新和治理效果。

5. 提高市场竞争力:通过PPP模式,可以引入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提高项目的市场竞争力,提高项目的绩效水平。

1. 制度和政策不完善:在PPP项目建设中,由于政府制度和政策不完善,导致项目的合作难度加大,项目进展受限。

荆门市竹皮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城区段)ppp项目

荆门市竹皮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城区段)ppp项目

荆门市竹皮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城区段)ppp项目荆门市竹皮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城区段)PPP项目合同包一PPP 项目合同二〇一六年八月目录第 1 条定义和释义 (3)1.1 定义 (3)1.2 释义 (8)第 2 条经营权和经营期 (10)2.1 经营权 (10)2.2 经营期 (11)2.3 污水处理厂远期提标和扩建工程 (11)第 3 条前提条件 (12)3.1 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12)3.2 未满足前提条件的后果 (12)第 4 条声明和保证 (13)4.1 甲方的声明 (13)4.2 乙方的声明 (13)4.3 不限制甲方的权利 (14)4.4 履约保函 (14)4.5 融资交割 (16)第 5 条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17)5.1 甲方的一般权利 (17)5.2 甲方的一般义务 (17)5.3 乙方的一般权利 (18)5.4 乙方的一般义务 (18)第 6 条前期工作和项目用地 (21)6.1 前期工作 (21)6.2 前期费用 (21)6.3 土地使用权 (22)6.4 对土地使用权的限制 (22)6.5 土地的适用性和土地的状况 (23)6.6 土地出让费用 (23)第7 条项目建设 (24)7.1 建设内容 (24)7.2 地质勘察和设计 (24)7.3 施工总承包和设备采购 (25)7.4 关联合同 (25)7.6 施工和监理 (28)7.7 质量管理 (28)7.8 进度管理 (30)7.9 资金管理 (30)7.10 安全措施 (30)7.11 化石与文物 (30)7.12 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 (31)7.13 现场数据 (31)7.14 工程变更 (32)7.15 职员与劳工 (33)7.16 项目文件 (34)第8 条延误和放弃 (35)8.1 延误 (35)8.2 建设的放弃 (36)第9 条验收和完工 (38)9.1 验收 (38)9.2 新建污水处理工程的商业试运行 (38)9.3 新建污水处理工程的商业运行 (39)第10 条工作交接 (43)10.1 组建工作交接小组 (43)10.2 工作交接的前提 (43)10.3 经营期初污水处理厂移交 (43)10.4 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移交 (44)10.5 排水设施移交 (45)10.6 第三方评估 (46)10.7 资料交接 (46)10.8 设备接收 (46)10.9 物品移走 (46)10.10 风险转移 (47)10.11 费用支付 (47)10.12 违约金 (47)10.13 项目设施移交的税费和批准 (48)10.14 产权过户 (48)10.15 正式商业运营 (48)第11 条项目运营维护的一般要求 (49)11.1 乙方的基本义务 (49)11.2 运行维护手册 (49)11.3 记录和报告制度 (50)11.4 公共安全 (52)11.6 第三方中介机构监管 (52)11.7 临时接管 (52)11.8 中期评估 (53)11.9 应急管理 (53)11.10 税费 (54)11.11 对新标准的执行 (54)11.12 甲方提前开始运营的权利 (54)第12 条污水处理工程的运营和维护 (55)12.1 污水处理工程的运营维护范围 (55)12.2 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55)12.3 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标准 (56)12.4 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56)12.5 配套管网运营维护标准 (56)12.6 污泥运输和处理处置 (56)12.7 水质检测 (58)12.8 进水水质超标 (60)12.9 出水水质超标的违约金 (61)12.10 污水处理厂的暂停服务 (62)第13 条排水设施的运营和维护 (64)13.1 排水设施的运营维护范围 (64)13.2 排水设施运营维护范围的变动 (64)13.3 排水设施的养护及日常维修 (65)13.4 排水设施的大型维修及更新 (65)13.5 排水设施抢修及抢险 (66)13.6 排水管网专项资金 (67)13.7 排水管网的普查及清淤 (67)13.8 排水管网水质的检测 (69)13.9 排水设施运营质量标准和检查 (69)第14 条河道治理工程的运营维护 (71)14.1 河道治理工程的运营维护范围 (71)14.2 河道管理养护质量标准和检查 (71)14.3 河道的清淤疏浚 (72)14.4 河道补水 (72)14.5 检查及日常评估 (72)14.6 养护服务不达标违约金 (73)14.7 未履行养护义务 (73)第15 条服务费用 (74)15.1 服务费用的构成 (74)15.2 污水处理服务费 (74)15.4 河道治理服务费 (82)15.5 违约金的支付 (85)15.6 税费 (86)第16 条开票和付款 (87)16.1 账单和票据 (87)16.2 逾期付款 (87)16.3 账户 (88)16.4 货币 (88)第17 条经营期满时项目设施的移交 (89)17.1 移交范围 (89)17.2 移交委员会和移交程序 (90)17.3 零配件和备品备件 (90)17.4 保证、保险和技术的转让 (90)17.5 合同的取消和转让 (90)17.6 人员和人员培训 (91)17.7 移交标准与缺陷修复 (91)17.8 缺陷责任期 (92)17.9 移交费用 (93)17.10 移交效力 (93)17.11 移走乙方的其他无关物品 (93)第18 条不可抗力 (94)18.1 不可抗力事件 (94)18.2 免于履行 (94)18.3 适用于乙方的例外情况 (94)18.4 不可抗力发生后的处理程序 (95)18.5 费用及时间表的修改 (95)18.6 减少损失的责任和协商 (95)18.7 不可抗力发生后的处理程序 (96)第19 条提前终止 (97)19.1 由甲方提出的提前终止 (97)19.2 乙方提出的提前终止 (98)19.3 不可抗力导致的提前终止 (99)19.4 提前终止意向通知和提前终止通知 (99)19.5 提前终止的一般后果 (99)19.6 提前终止后的补偿 (100)19.7 提前终止后的提前移交 (101)19.8 提前终止 (101)19.9 提前终止时履约保函的提交和解除 (101)19.10 责任限制 (102)20.1 甲方的转让 (103)20.2 乙方的转让 (103)第21 条一般补偿及其他违约补偿 (104)21.1 一般补偿 (104)21.2 其他违约赔偿 (106)第22 条保险 (108)22.1 保险内容 (108)22.2 乙方必须: (108)22.3 购买保险证明 (108)22.4 未维持保险 (108)第23 条争议的解决 (109)23.1 协商解决 (109)23.2 诉讼 (109)第24 条其他条款 (110)24.1 协议的解释规则 (110)24.2 保密 (111)24.3 合作义务和预先警告通知 (111)24.4 通知 (111)24.5 协议文字和文本 (112)24.6 生效 (112)附件一履约保函格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

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回报机制的构建

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回报机制的构建

摘要:水环境探合迤里ppp 项a 淪收盖.回报盘要傢赖政府付费方政府妨政在'如 碎交薔出一体化建彼与多兄化运营.水权姿歹电地增值与指标姿易、盘话存量资产、态补偿, 兼货币补偿等创新思跆,拎构建水环境探合治9里ppp 项目淪回报机制提供参龙.一、引言我国当前广泛存在水体污 染、水生态失调、水资源短缺等问题⑴。

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 既是根治以上顽疾的对症良药,又是迈向绿水青山的必由之路。

根据全国ppp 综合信息平台,截至2020年7月底,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个数超过8000个, 其中30%以上的项目投资规模 超过10亿元,投资回报机制以政府付费为主。

项目回报方式单缺乏有效的使用者付费,加重了地方政府的财力负担,影响 了社会资本的参与积极性。

针对以上情况,本文对水环境综合治 理项目的回报机制构建进行初步探讨。

二、构建回报机制的基本原则(-)系统谋划,资源协同项目谋划的过程中要加强顶层设计,根据国家、区域或相关 行业的重大规划、重点战略,着 眼于环境与经济的耦合关系,统 筹设计一揽子方案,通过系统性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 运营”,促进规模经济的实现和 协同效应的发挥。

(二)依法合规,市场运作要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 扭转过度依赖地方政府财政的传统观念,通过依法合规的方式,构建基于市场化运作的商业模式,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激发社 会资本的内在动力。

市场化运作的同时,确保不影响环境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确保不违规新增地方 政府隐性债务。

(三)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回报机制的构建要尊重客观实 际,建立在对经济发展状况、当地物价水平、群众环保观念等因素的 充分评估基础之上。

构建使用者付费的出发点之一是降低政府的财政 压力。

在实践中,需要警惕虚构使用者付费等矫枉过正的做法,防止政府不当转移责任,将自身应当承担的 风险转嫁至社会资本或普通群众。

三、构建回报机制的创新思路(-)一体化建设与多元化运营过去水环境综合治理主要着眼92 | 2020年第10期醸0于黑臭水体整治、河道清淤疏浚、 配建管网管道等问题,建设内容 具有纯公益性,基本不产生经营 性现金流。

马安河和南东坑水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预审文件

马安河和南东坑水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预审文件

马安河和南东坑水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预审文件本项目启用网上预审报名、网上设置交易员、供给商利用二代身份证完成网上签到(此项目不需要上传电子申请文件,可是需要网上预审报名、网上设置交易员、供给商利用二代身份证完成网上签到,现场由供给商递交资格预审纸质申请文件),投标人应当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完本钱项目的预审活动。

马安河和南东坑水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已由惠州市进展和改革局以《惠市发改〔2017〕461号》文批准建设,本项目的物有所值评判和财政经受能力论证已通过惠州市财政局审核。

经十二届37次惠州市政府常务会议(惠办会函〔2017〕213号)批准同意采取PPP模式投资建设运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惠州市水务局(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马安河和南东坑水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采购打算编号:财采字号)通过公布招标方式采购,欢迎国内符合伙格条件的申请人报名参加预审。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概况(一)项目授权主体:惠州市人民政府;(二)项目实施机构:惠州市水务局;(三)项目名称:马安河和南东坑水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四)项目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二、政府对项目实施机构的授权、实施方案的批复和相关审批文件(一)政府对项目实施机构的授权惠州市政府授权惠州市水务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

(二)实施方案的批复本项目实施方案经十二届37次惠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惠办会函〔2017〕213号)。

(三)项目相关审批文件一、2017年10月23日,市发改局出具《关于惠州市马安河和南东坑水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惠市发改〔2017〕461号);二、2017年11月7日,市财政局出具关于马安河和南东坑水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的《物有所值评判报告财政审核意见》和《财政经受能力论证审核意见》;3、2017年11月24日,十二届37次惠州市政府常务会议(惠办会函〔2017〕213号)批准同意马安河和南东坑水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采取PPP模式投资建设运营。

水环境综合监管与治理技术方案

水环境综合监管与治理技术方案

水环境综合监管与治理技术方案一、背景水环境问题已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我国水环境问题尤为严峻。

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水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水十条”等政策措施,加大了水环境治理力度。

然而,水环境问题依然突出,水环境监管与治理技术亟待提高。

本文针对我国水环境问题,提出一套综合监管与治理技术方案。

二、水环境问题分析1. 污染源复杂多样我国水环境污染源包括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城市径流污染等。

这些污染源具有复杂性、多样性和动态性特点,给水环境监管与治理带来很大困难。

2. 水环境质量恶化我国部分流域、湖泊、水库等水体污染严重,水质恶化趋势明显。

水体富营养化、重金属污染、有机物污染等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水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

3. 监管能力不足我国水环境监管体系尚不完善,监管能力不足。

监测网络覆盖范围有限,监测数据准确性和及时性有待提高。

监管手段和执法力度不足,导致部分污染企业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

4. 治理技术水平不高我国水环境治理技术水平总体不高,部分治理技术存在处理效率低、能耗高、运行成本大等问题。

此外,缺乏针对不同污染源和污染特点的个性化治理技术。

三、1. 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建立完善的水环境监测网络,扩大监测范围,提高监测频次,确保监测数据准确性和及时性。

采用先进监测技术,实现对水环境质量的实时监测和预警。

2. 强化污染源监管加强对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等污染源的监管。

对重点污染企业实施在线监测和排放标准,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3. 推广先进治理技术针对不同污染源和污染特点,推广应用高效、低耗、低成本的治理技术。

鼓励企业研发和应用新型水处理技术,提高治理效率。

4. 加强水生态系统修复开展水生态系统修复工程,提高水体自净能力。

采取生物修复、生态湿地建设等措施,改善水生态环境。

5. 创新治理模式推广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环境治理。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方案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方案

济源市水系综合治理(一期)工程PPP项目项目建设管理方案一、项目概况1、项目内容及投资规模济源市水系综合治理(一期)工程PPP项目,主要包括三个子项目,分别为盘溪河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蟒河口水库供水工程、三湖新区工程,其中三湖新区工程包含引黄调蓄玉阳湖工程、玉阳湖升级改造工程以及三湖大道工程。

项目总投资9.2693亿元。

合作期为2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7年。

本项目包括盘溪河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三湖新区工程、蟒河口水库供水工程三大工程,其中三湖新区工程包含引黄调蓄玉阳湖工程、玉阳湖升级改造工程以及三湖大道工程。

(1)盘溪河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为主河道清淤疏浚工程、岸坡整治工程、堤防填筑工程、拦蓄水建筑物工程。

①河道清淤疏浚工程,清淤疏浚河道长度16.45km;②岸坡整治工程总长度19.86km,其中新建生态护岸长度17.16km,改造和提升护岸长度2.7km;③堤防填筑工程总长10.14km,其中城区段 4.34km,非城区段5.8km;④拦蓄水建筑物工程,新建液压坝2座、钢坝2座、挡水堰10座。

盘溪河工程概算总投资为23228.22万元。

其中建筑工程11157.76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1169.47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1272.06万元,临时工程1058.43万元,独立费用2197.57万元,预备费842.76万元,建设补偿和移民征地4950.28万元,水土保持工程142.10万元,环境保护工程437.79万元。

(2)三湖新区工程①引黄调蓄玉阳湖工程引黄调蓄玉阳湖工程为济源市部分城市工业供水,供水范围为济源市虎岭产业集聚区、济源市西部工业区和济源市中心城区。

规划在曲阳湖、三河水库(万阳湖)基础上,新建玉阳湖的水库联合引黄调蓄工程,位于济源市西部,其中新建玉阳湖在现有的曲阳湖和三河水库(万阳湖)下游。

曲阳湖、三河水库(万阳湖)工程任务均为以防洪、灌溉为主,兼顾旅游、养殖等综合利用。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汉中市兴元新区城市水系综合治理及环境提升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汉中市兴元新区城市水系综合治理及环境提升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汉中市兴元新区城市水系综合治理及环境提升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汉中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7.10.18
•【字号】汉政函〔2017〕55号
•【施行日期】2017.10.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水文水环境
正文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汉中市兴元新区城市水系综合治理及环境提升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汉政函〔2017〕55号
汉中兴汉新区管理委员会:
你委《关于申请审批汉中市兴元新区城市水系综合治理及环境提升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委报来的《汉中市兴元新区城市水系综合治理及环境提升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

二、授权你委作为该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PPP项目的筹备、采购、监管、移交等工作。

三、你委要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陕西省发改委、财政厅等有关管理
规定、指导意见执行好本项目。

四、你委要依法依规监督项目公司,定期公开项目相关信息,保障公共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

汉中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8日。

环水保实施方案

环水保实施方案

环水保实施方案汇报人:日期:•环水保实施方案概述•环水保实施方案的组织与实施•环水保实施方案的技术与方法•环水保实施方案的成果与效果目•环水保实施方案的挑战与对策•环水保实施方案的案例研究录01环水保实施方案概述背景与目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的加速,我国面临着一系列严重的环境问题,如水污染、空气污染、土壤污染等。

为了改善环境质量,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

实施方案目的本实施方案的目的是通过开展环境保护和水资源保护工作,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健康,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环境保护和水资源保护工作的开展。

实施范围本实施方案的目标是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提高环境质量,保障人民健康,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实施目标本实施方案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和限制,如资金、技术、政策等。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克服这些困难和挑战。

假设条件本实施方案基于以下假设条件:政府对环境保护和水资源保护工作给予高度关注和支持;企业能够积极配合实施环保措施;社会公众对环保工作有较高的认识和参与度。

02环水保实施方案的组织与实施实施团队的组建与分工总结词01合理分工、高效协作实施团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02团队成员应具备环境保护、水文水资源、生态修复等相关知识,并具备项目管理、沟通协调等技能。

分工明确的重要性03为确保环水保实施方案的顺利推进,团队成员应明确分工,各司其职。

在分工的基础上,加强团队协作,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实施计划的内容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包括任务清单、时间表、预算等。

同时,应考虑风险因素和应对措施。

安排合理的时间节点根据任务的重要性和难度,合理安排时间节点,确保实施进度和质量。

总结词全面规划、科学安排实施计划的制定与安排及时监控、动态调整总结词采用项目管理软件等工具,实时监控项目进度和质量。

定期召开进度汇报会议,对项目进展进行评估和总结。

实施进度的监控方法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不可预见的风险或变化,需要对实施计划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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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环境生态综合治理PPP项目实施方案2017年9月目录编制原则和编制依据 (1)1、项目概况 (4)1.1项目名称 (4)1.2实施机构 (4)1.3项目背景 (4)1.4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4)1.5总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5)2、运作方式 (6)2.1基本原则 (6)2.2运作模式 (6)2.3采用PPP模式的必要性 (7)2.4采用PPP模式的可行性 (8)2.5项目结构 (13)2.6项目的运作流程 (14)3、交易结构 (17)3.1股权结构 (17)3.2投融资结构 (17)3.3回报机制 (18)3.4相关配套安排 (19)4、采购方式 (20)4.1采购人 (20)4.2采购方式 (20)4.3社会投资人的资格条件 (20)4.4投标保证金 (22)4.5采购标的 (23)4.6投标文件评标原则和标准 (25)5、可行性缺口补助测算 (26)5.1运营期收入 (26)5.2可行性缺口补助计算和调整 (27)5.3服务费测算 (29)6、风险分配基本框架 (31)6.1风险识别 (31)6.2风险评估 (31)6.3风险分配 (31)6.4项目风险应对措施 (33)7、合同体系 (37)8、PPP项目协议主要条款 (38)8.1PPP协议期限 (38)8.2土地使用权 (38)8.3项目工程建设 (38)8.4权利义务边界 (39)8.5竣工验收与审计 (41)8.6维护内容 (42)8.7服务费支付与调整 (42)8.8绩效考核 (43)8.9履约保障 (44)8.10保险 (48)8.11一般补偿 (49)8.12临时接管 (49)8.13项目设施移交 (50)8.14提前终止及补偿 (50)8.15转让与担保 (51)8.16应急处置 (51)8.17合同变更 (51)9、合资经营合同关键条款 (52)9.1项目出资和股权比例 (52)9.2股权转让 (52)9.3权益处置 (52)9.4董事会 (52)9.5经营管理机构 (52)9.6监事会 (53)10、监管架构 (54)10.1履约监管 (54)10.2行政监管 (54)10.3公众监管 (54)11、下一步工作建议 (55)附件1:物有所值评价 (56)附件2: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 (57)附件3:绩效考核细则 (58)编制原则和编制依据一、基本原则为了确保本项目的成功运作和目标的实现,在实施方案编制过程中,遵循如下原则: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2、项目实施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3、保护国家、职工、债权人和其他各方合法权益;4、发挥社会资本融资、专业、技术和管理优势,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效率;5、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协商合作;6、保护社会资本合法权益,保证特许经营持续性和稳定性;7、兼顾经营性和公益性平衡,维护公共利益;8、理顺政企关系,完善特许经营制度的原则。

二、编制依据1、《财政发改人行银监会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2〕463号)2、《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5、《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六部委令第25号)6、《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切实做好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6〕1744号)7、《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工作导则的通知》(发改投资〔2016〕2231号)8、《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首批基础设施等领域鼓励社会投资项目的通知》(发改基础〔2014〕981号)9、《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10、《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11、《财政部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财金〔2016〕90号)12、《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金〔2016〕92号)13、《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的通知》(财金〔2015〕21号)14、《财政部关于印发PPP物有所值评价指引(试行)的通知》(财金〔2015〕167号)15、《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5号)16、《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5〕81号)17、《水环境生态综合治理PPP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1、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水环境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

1.2实施机构某某县政府(以下简称“县政府”)授权某某县水利局(以下简称“县水利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通过法定程序选择社会投资人。

本项目需由政府方选定《合资经营合同》的签约主体,并由政府指定的出资机构和选定的社会投资人依法在某某县注册成立项目公司(简称“SPV”,即PPP项目公司)。

SPV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移交等工作。

1.3项目背景近年来,汉江流域生态治理工作在某某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落实了绿色某某、生态某某核心理念,各级有关部门积极行动,工作扎实,呈现出强力攻坚、规模治理、点面共进、精品迭出的突出特点,成效显著。

但是,取得的这些成绩与中、省的要求和丹江所处环境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在建设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一是项目建设资金不足。

二是项目后期运行管护难度大。

在此背景下,水环境生态综合治理项目被提上日程。

1.4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沿江绿带工程、新建航空小镇沿江绿带工程、新建褒河湿地公园工程19万平米、新建县城至汉江漂流下码头部分两岸亮化、新建亲水广场1处、新建入河口湿地公园10万平米、新建生态防洪堤工程等内容。

1.5总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本项目总合作期为17年,建设期2年运营期15年。

本项目总投资67630万元,包括建设总投资64467万元,建设期利息3163万元。

2、运作方式2.1基本原则为了确保本项目的成功运作和目标的实现,在运作过程中须贯彻以下原则:(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2)项目实施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3)保护国家、职工、债权人和其他各方合法权益;(4)发挥社会资本融资、专业、技术和管理优势,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效率;(5)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协商合作;(6)保护社会资本合法权益,保证项目运行持续性和稳定性;(7)兼顾经济性和公益性平衡,维护公共利益;(8)理顺政企关系。

2.2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PPP模式运作。

具体采用DBFOT模式,即“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一体化”的运作方式,由政府方代表和社会资本共同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水环境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的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维护等。

在经营期内,项目公司收益一部分通过水上乐园、绿道驿站等获得市场化经营性收益,另一部分由政府承担部分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故本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

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无偿移交给某某县水利局或政府指定机构。

2.3采用PPP模式的必要性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2014年以来国家陆续颁布了一系列与PPP模式相关的政策性文件。

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手段,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客观需要,是构建现代财政制度的内在要求。

具体体现在:(1)有利于整合社会资源,盘活社会存量资本,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拓展企业发展空间,提升经济增长动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2)能够将政府的发展规划、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与社会资本的管理效率、技术创新动力有机结合,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过度参与,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与效率;(3)有利于确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促进简政放权,更好地实现政府职能转变;(4)有利于创新投融资机制,拓宽社会资本投资渠道,增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5)有利于推动各类资本相互融合、优势互补,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6)有利于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为改善和提高社会公共服务质量,增强公共基础设施可持续运行的效率和能力,提高经济效益,盘活存量资产,激活社会资本,将政府优势和社会资本金融优势结合,合理化解政府债务,降低政府财政压力,满足某某县的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到某某县的基础设施建设中。

同时,当前财政资金难以满足建设需求。

该项目属于水利基础设施事业,有部分收益性点,为准经营性项目。

如果通过银行筹措资金的借款期限较短,在还款期限内某某县财政将承担巨大的资金压力。

通过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水环境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政府无需在项目建设初期支出巨额资金,通过拉长支付期限,可以平滑财政支出,缓解政府在短期内对水系治理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投资压力,加快改善丹江两岸的生态面貌。

因此本项目建设采用PPP模式是非常必要的。

2.4采用PPP模式的可行性一、采用PPP模式的政策环境比较成熟。

国家及其各部委相继出台有关鼓励和允许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的政策,如《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

目前,全国正在全面推广和规范PPP模式。

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第三条,“PPP模式主要适用于政府负有提供责任又适宜市场化运作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类项目。

燃气、供电、供水、供热及污水处理等市政设施,公路、铁路、机场、城市轨道交通等交通设施,医疗、旅游、教育培训、健康养老等公共服务项目,以及水利、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等项目均可推行PPP模式”。

《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发改农经〔2015〕488号)第一条,“对新建项目,要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鼓励社会资本以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多种形式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

为本项目的运作提供了较为成熟的政策环境。

二、有众多的社会资本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有运作PPP项目的经验。

近年来国内有众多社会资本参与到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中,市场已经培育发展起来。

这些投资人不仅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同时拥有相关项目经验,可为本项目提供丰富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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