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2-2013学年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的通知【模板】
港校奖学金标准

港校奖学金标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近年来,香港的高等教育水平一直在不断提升,吸引了越来越多国内外学生前来求学。
为了鼓励优秀学生来港读书,港校奖学金标准也在不断提高,为学生提供更多的资助和支持。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下港校奖学金的标准和相关政策。
港校奖学金的申请条件通常包括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和个人表现等方面。
学校会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表现来确定奖学金的额度和资助范围。
一般来说,拥有较高成绩和较好的综合素质的学生更容易获得奖学金的资助。
港校奖学金的种类也有很多,包括综合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社会服务奖学金等。
每种奖学金都有各自不同的标准和要求,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特长和兴趣选择适合自己的奖学金种类进行申请。
港校奖学金的发放也有一定的程序和规定。
一般来说,学生需要通过学校的评定和审核程序来确定是否符合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在申请过程中,学生需要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如成绩单、推荐信、个人陈述等,以证明自己的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港校奖学金的标准也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如学校的资金情况、政府政策和市场需求等。
有些学校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制定奖学金的标准和政策,以确保奖学金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
港校奖学金的标准也在不断提高和完善,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学生的需求。
随着教育水平的提升和人才竞争的加剧,学生对奖学金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学校和政府部门也越来越重视奖学金的发放标准和政策,以吸引更多高素质的学生来港求学。
港校奖学金标准的提高对于学生来说是一个好消息,可以为他们提供更多的资助和支持。
希望学生们能够珍惜这个机会,努力学习,争取更多的奖学金资助,为自己的未来铺平道路。
【这里2000字长度位置,以上为示范文章】。
第二篇示例:近年来,随着香港高校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学生选择在香港求学。
为了吸引更多优秀的学生前来就读,港校对于奖学金标准也做出了不少调整和提高。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港校奖学金标准的相关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为香港人士设立研究生奖学金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为香港人士设立研究生奖学金的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1987.12.31•【文号】[87]教研司字053号•【施行日期】1987.1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为香港人士设立研究生奖学金的规定([87]教研司字053号1987年12月31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发布)一、奖学金类别及金额奖学金分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学金(以下简称博士生奖学金)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奖学金(以下简称硕士生奖学金)两种。
获奖学金者在学期间免交学费和住宿费,并享有公费医疗和生活费。
其中博士生的生活费为2820元(人民币)/年,硕士生的生活费为2580元(人民币)/年。
二、设奖学金的学校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南京大学、南京工学院、浙江大学、厦门大学、中山大学、华南工学院、协和医科大学、中山医科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北京农业大学。
三、申请人资格1.申请人必须是香港的永久居民,即已获得香港地区永久居留权人士。
2.申请硕士生奖学金者年龄须在35岁以下。
申请博士生奖学金者年龄须在40岁以下。
年龄计算:自出生日起到获奖学金当年的9月1日止。
3.申请硕士生奖学金者,必须取得学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历。
申请博士生奖学金者,必须取得与中国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历。
4.申请人可以听、说、阅读及书写中文。
5.申请人要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6.申请人须获两名在香港的专科院校(限定为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理工学校、香港城市理工学院、香港浸会学院、香港岭南学院、香港树仁学院)任高级讲师或以上教职之学者书面推荐。
四、学习年限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要求,攻读硕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为二至三年,攻读博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为三年。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各系、慈山分院、各班级:为鼓励在校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资助作用,根据《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近期将开展奖学金评定。
现将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奖原则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在评奖工作中务必做到四个公开,即评奖条件公开、评奖名额公开、评奖程序公开和评奖结果公开,要切实增强评奖信息的透明度,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和暗箱操作现象。
2、严格依照奖学金评定办法及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标准的有关规定按程序组织实施。
各班级做好组织评比工作,确保数据真实性,并在班级内进行全班公示;系部要把好评审关,杜绝出现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上报学生处前必须先进行全系公示;学生处进行复核后,进行全院公示,后报院领导审批。
3、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各班班主任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办法,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引导,同时要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奖学金消费观。
二、评奖说明和注意事项1、综合素质测评分在本班级前30%以内者,方可申报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分在本班级前10%以内者,可申请一等奖学金;所学课程有补考或受学院纪律处分及受处分未解除者不得申报奖学金;2、未开体育课班级,残疾学生体育不计分, 智育按70分计算;3、审报一等奖学金者体育成绩在80分以上;申报奖学金者体育成绩在70分以上。
三、有关工作要求1、具体操作内容请查阅“表格及评定标准文件夹”、“加分扣分项文件夹”。
如有同学提出在加分项文件夹中未出现的获奖项目,请各系凭学生的获奖证书,按《学生综合素质积分测评标准》处理。
2、请于2018年4月6日前将评选材料电子档及纸质档(班主任签字、加盖系部公章)交学生处,系部加分材料(电子档)请一并上交。
学生处2018年3月21日。
香港道德会助学金

人文与法学学院 人文与法学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食品学院 食品学院 食品学院 食品学院 食品学院 兽医学院 兽医学院 兽医学院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外国语学院 外国语学院 外国语学院 外国语学院 软件学院 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 艺术学院 艺术学院 艺术学院 艺术学院 艺术学院 艺术学院 艺术学院 艺术学院 艺术学院 艺术学院 艺术学院 艺术学院 园艺学院 园艺学院 园艺学院 园艺学院 园艺学院 资源环境学院
吴严浩 谭文韬 林铭坚 范强强 谭立辉 曾晓杰 黄秋屏 卢俊南 戴尽波 李敏英 王丽 王梁 谢锋 李智 杨俊健 朱德麟 林树明 梁桂豪 麦夏增 张威 郑妙真 邢娜娜 张思 郭泳仪 黄景沛 吴蝶玲 王波 蔡兆云 黄忠挺 吴伟林 刘松锋 黄坚道 刘发育 赵伟 段志涛 吴鹏 张洁 周密 石磊 梁谊精 黄玉燕 全婷婷 苏伟林 陈上祯 石蕊 杨伟苑 张丽娟 麦敏 胡洁 张明
序号学院1姓名苏忆非胡刚任淼郑顺源梁警飞黄文强刁幸明林业伟梁奕成罗校敬卢碧娴邹智勇陈彬彬曹慧林张广龙游霞云刘婷妹张美霞陈锦发李春苗周智全陈彩玲龙开敏梁玲吴锦华蔡海波陈爱兰曾春萍叶辉青麦卓贤李小微苏柳燕罗杰夫刘光华宋果宇李木琼叶师李长娟范金云卢希旭李敏丽李勃王伟陈政豪杨丽婷马少燕年级2010级2010级2010级2008级2009级2009级2009级2010级2010级2010级2011级2011级2011级2011级2011级2008级2008级2011级2011级2011级2008级2008级2008级2008级2008级2008级2008级2008级2008级2009级2009级2010级2011级2008级2008级2009级2010级2011级2010级2010级2010级2010级2011级2008级2008级2008级专业动物科学2班水产养殖1班水产养殖2班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电气信息类电气信息类电气信息类工业设计机械类社会学行政管理公共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公共管理类丁颖班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金融学金融学金融学经济学市场营销材料化学应化生物学应用化学应用化学应用化学林学木材科学与工程林学旅游管理园林农生农生农信农学生态法学历史学哲学动物科学学院动物科学学院动物科学学院工程学院工程学院工程学院工程学院工程学院工程学院工程学院工程学院工程学院工程学院工程学院工程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理学院理学院理学院理学院理学院林学院林学院林学院林学院林学院农学院农学院农学院农学院农学院人文与法学学院人文与法学学院人文与法学学院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华南农业大学20112012学年霍宗杰助学金名单共100名47人文与法学学院人文与法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食品学院食品学院食品学院食品学院食品学院兽医学院兽医学院兽医学院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水利与土木工
评奖通知

关于评选12—13学年第二学期奖学金及12—13学年有关奖项的通知各系学工办:现将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奖学金及其他年度有关评优事宜通知如下:一、参评对象全院2010—2012级学生二、评定的项目及要求(一)优秀学生奖1、奖励的等级、奖励标准和比例优秀学生奖分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四个等级。
特等奖每人每年发给奖学金10000元,一等奖每人每年发给奖学金6000元,二等奖每人每年发给奖学金3000元,三等奖每人每年发给奖学金1500元。
优秀学生奖人数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在校生总人数的20%。
德育成绩名列前30%为优秀学生奖获得者。
特等奖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在校生总人数的0.4%,一等奖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在校生总人数的1.2%,二等奖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在校生总人数的3%,获奖学生中排位在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获得者之后者为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获得者。
2、奖励条件(1)符合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2)评奖期内学分绩达75分,体育成绩达70分;(3)特等奖:在评奖学期内学分绩达92分,单科考试成绩达86分;(4)一等奖:在评奖学期内学分绩达88分,单科考试成绩达80分;(5)二等奖:在评奖学期内学分绩达82分,单科考试成绩达75分;(6)三等奖:在评奖学期内学分绩达75分,单科考试成绩达70分;(7)符合评选比例。
(二)学习进步奖:在一学期内,在班内学分绩排名较上一学期提升12位的学生或在同年级同专业学分绩排名提升20位者,可获学习进步奖,奖励100元。
(三)“三好学生”评选条件1、符合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2、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学年内无违法违纪记录(含通报批评);(2)有钻研精神和独立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学习成绩优良,一学年内获得两次优秀学生奖且学分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前15%以内;(3)一学年内体育成绩均在75分以上;(4)德育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前10%以内;同等条件下,在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参加科技活动获奖者优先考虑。
关于组织评选2011年度“福慧慈善基金会.

关于组织评选2011年“福慧慈善基金会”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各学院:接香港福慧慈善基金会通知,今年我校香港“福慧慈善基金会”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已展开,为做好此次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项设立和奖励对象(一)奖项设立设立一等奖学金和二等奖学金各20名。
一等奖学金每人每次3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次2000元。
(二)奖励对象一等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品学兼优的在籍本、专科学生。
二等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家庭经济困难且成绩优良的在籍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尊师爱校,注重文明礼貌,道德品质优良。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良。
1、一等奖学金申报者要求上一学年评价结果名次列全班前15%并获得“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2、二等奖学金申报者要求上一学年评价结果名次列全班前30%,且家庭经济困难。
3、一年级学生申报以上奖项者要求高考总分超过重点录取线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
(三)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体育锻炼达标。
(四)生活简朴,无不良嗜好(如吸烟、酗酒等)。
三、程序及时间安排4月12日—4月15日,学生本人申请、学院推荐。
确定名单后申报者填写新的《“福慧慈善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学生上一学年个人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报学生处管理科;4月16日—4月18日,学生处汇总有关材料,进行初审;4月20日,学生处将初审结果报校评审领导小组讨论;4月22日,学生处将最终名单报香港福慧慈善基金会审批、备案;4月底或5月初,福慧慈善基金会董事长严宽祜先生一行莅临我校颁奖。
四、推荐名额每学院各申报1名一等奖学金和1名二等奖学金候选者,由学生处汇总后提交学校学生表彰与奖励领导小组进行差额评选。
最终确定的40名候选者交香港福慧慈善基金会审核。
五、有关要求:(一)各学院务必按时间、按要求上报有关申报材料,材料不合格或愈期不报者名额将分入其他学院。
(二)按基金会要求,此次申请者须附上学年个人成绩单复印件。
广西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文件
陆军华 陆丽晶 石仁凤 刘小红 蒋丽 张航 胡静 袁博 邹沛禹 李灿 林青瑾 黄妮 吴啸宇 谢宪 王梦豪 金志勇 蒋婷 屈恋 蓝焕师 刘绪江 陈波 莫峰 黄燕香 郑为朋 洪亚明 莫文婷 黄玲云 袁子娇 董诗艺 罗丹 张闻扬 何壮漳 石松 马磊 黄明 巩昊 聂宗燕 李存龙 周洲
一等 一等 二等 二等 三等 三等 三等 四等 四等 四等 一等 一等 二等 二等 三等 三等 三等 三等 四等 四等 四等 一等 一等
序号1班级姓名等级优秀奖学金无需注明工艺101班苏柳2工艺101班莫冬丽4工艺102班李巧云5工艺102班林叶7工艺103班贾微8工艺103班朱梅萍10工艺104班刘晓彬11工艺104班张国孟13应化101班胡吉卓14应化101班关安翔16化学101班叶丹丹17化学101班陈智聪19制药101班林彩霞20制药101班韦艳珊22装控101班黄伊琳23装控101班梁亚运24装控101班邓富康25工艺111班野娜26工艺111班马雪梅33工艺112班张春华34工艺112班施华珍35工艺113班和筱宇36工艺113班杨亚铃38工艺114班胡丽华39工艺114班罗丹42应化111班夏子豪43应化111班梁思慧44应化111班钱树英45化学111班徐成义46化学111班李青倩47制药111班张恒48制药111班文岚49装控111班唐艺方50装控111班李冰清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优秀专业奖学金推荐名单公示52化药121班陆军华54化药121班陆丽晶55化药122班石仁凤56化药122班刘小红57化药123班蒋丽58化药123班张航59化药124班胡静60化药124班袁博61化药125班邹沛禹62化药125班李灿63化学121班林青瑾64化学121班黄妮66化学122班吴啸宇67化学122班谢宪70装控121班王梦豪71装控121班金志勇72林化101班蒋婷一等73林化101班屈恋一等74林化101班蓝焕师二等75林化101班刘绪江二等76林化101班陈波三等77林化101班莫峰三等78林化101班黄燕香三等79林化101班郑为朋四等80林化101班洪亚明四等81林化101班莫文婷四等82林化111班黄玲云一等83林化111班袁子娇一等84林化111班董诗艺二等85林化111班罗丹二等86林化111班张闻扬三等87林化111班何壮漳三等88林化111班石松三等89林化111班马磊三等90林化111班黄明四等91林化111班巩昊四等92林化111班聂宗燕四等93林化121班林化121班李存龙周洲一等一等9495林化121班林化121班林化121班林化121班林化121班林化121班林化121班林化121班林化121班谢宁周欣欣韦婷馨牛瑞文曾小花龙凤香杜万鑫陆艳玫谭知远二等二等三等三等三等三等四等四等四等96979899100101102103
香港浸会大学奖学金计划
香港浸会大学奖学金计划
奖励标准
为每人每年8000元。
基本申请条件
1.无任何违法乱纪现象;
2.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秀,在评比中无任何弄虚作假现象;
4.一学年内学习成绩名列年级前五名;
5.获国家、省级奖励可放宽至年级前十名。
名额分配
依据省教育厅划拨情况分配各学院。
申请与评审
1.国家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2.国家奖学金按学年中请和评审。
中请奖学金的学生为我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3.中报国家奖学金的学生,由于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其他个人原因,未能通过学校和省教育厅的审核,取消其获奖资格。
香港思源奖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
香港思源奖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农学院姜国祥阎继宏张静静陈强信植物保护学院高永杰李朝鹏索郎普赤园艺学院王显花王刚王佩佩动物科技学院刘会平吴昆仑崔鹏许小莉沙和加玛拉动物医学院江大为牛俊江林学院张晓玲刘存智王鸿艳葛武李阳阳资源环境学院施立英魏刚宋小飞康新强马志贵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赵庆宽马志强陈新柱黄金福喻贵顺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郭明磊刘军李建飞张虎威裴颖信息工程学院刘纪根孙志峰李治虎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宋苗郝贺影李洋葡萄酒学院张虹燕生命科学学院王美艳吴斯日娃努尔敦·玉荪理学院张三丽经济管理学院姜曼刘江波许沛勇李国鹏人文学院刘晓丽李贵莲外语系李改妮成人教育学院张记娃刘晓磊创新实验学院董培越苏纪帅徐涛朱英龙贫困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农学院一等:唐涛王楠马若彤牛小芬二等:石瑞鑫张斌孙少冉陈喜年方娟吴书伟秦新苗张以升董瑞努热曼古丽杲立森蒋泽霖植物保护学院一等:吴正伟黄辉彰张红梅付文艳二等:刘阿娟武秀停惠浩浩唐磊李红媛张龙君王申杜青峰房竹青卓继冲吕刚园艺学院一等:罗碧谭延肖惠旭洲余航二等:刘继凯刘华马江伟朱海林傅英华孔慧慧秦思维杨维维关芳婷胡尧赵丽娜付佳崔万军动物科技学院一等:朱振东雷耀庚王华张洪玲二等:贾文通王亚萍陈会娟贾磊余平薛有禄薛姣张芙蓉李永海陆勇强张文杰黄月影潘虹程元征胡荣升动物医学院一等:寇娜娜张静陈瑞宋媛媛二等:李莉王利波唐琳王波王梦丽朱敏范晓龙张芳林学院一等:师阳阳于文杰宗跃飞王璐阮中亮王益宾肖杰二等:王洋张发唐国强杜婷胡兆永李弋曹冲冲邵云鹏刘素华吕美丽曹文文李万金王翔基侯彬彬陈凯军侯姣姣周佳楠王清华巩得强资源环境学院一等:沈锋赵云童浩袁双双孙大志郭秋平边巴普尺二等:刘建亮殷金岩涂锟李晶晶魏采用吴海王同美郭超薛亚龙刘桂青疏娟马国栋贺雄伟陈勇李斌莫芳莹李重阳侯玉萍王奇扎西丹增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一等:程洪强于磊乔婷桂单明苏伟强马良俊薛强杨开鹏孟建利二等:何琴李兰王培薛永强郭志军杜瑞宏高明亮王炜苏武刘蓓吕奇峰赵瑞山李光辉代雷刘英陈路璐马龙孙传杰雷凤岗尤裕敬魏星李星辛鑫刁伟夏博蔡耀辉李俊涛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一等:杨冬冬辛湘俊吴忠茜张国庆韩云中田雪毅孙云鹤刘婷张文波二等:马维波刘清孙静李帅王创刘伟程立虎毛照林林茂深陈云邦陆春立郭龙陈康刘昊陈珂全练孔垂靖米晓郑宁免严荣军杨中慧宋启涛张凯思徐琛瑞田明杨杰李广召张志宏韩玮信息工程学院一等:汪忠怀张晶温景岗张建军二等:纪茂东董艳苟琴陈祥熙高泽徐方华张超郝冰徐向荣杜卫龙郑勉刘娜张苹张海丽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一等:夏秋敏吴昊马晓星苗修港二等:陈娇刘凯郭向阳李利霞赵颖陈冬马士珍李彩霞曹双弟胡娜张贝贝石笑杨丽霞熊定钊李忍卜春宁葡萄酒学院一等:刘延河庞芬二等:刘文昊王要可刘雅黄海清林颖慧颜少松生命科学学院一等:申晓菲徐维伟袁飞飞董锋刚向照举陈浩赵庆徐瑞廷二等:黑亚楠马超郭年李翠李君良马辉李文忠李敏王朝金王泽鼎王庆山张润琴南艳妮符妮鹊汪克红钱远超方胺倩钱涛马群孙琳琳加娜古丽·霍加别克理学院一等:马卫丽李友强谢丹温安二等:袁金龙郅晓燕王晓宁李娟娟金建利李伟张慧敏郭密密牛二军经济管理学院一等:白吉白学芳黄朝侠张云霞朱兴珍张涛王静祝兆卓邢雯雯二等:李乐王江江边素梅张登宇郭星冯亚玲丁焕明吴玉莉封钦宏杨玲苗小梅刘盈盈王芳陈大红张烩宁董菲张真涵康榆滢姚志林刘宝凡曾玲张旭郭晋希李晓君刘会静苏俊华姚林廖泽蓉武智伟董贝师翠翠陆庭俊人文学院一等:邵凯旋钱宏琴周全张苗苗二等:黄有军马玉泰秦立强师帅田张亚东李怀琳田海朋黄华张美张海龙黄赟外语系一等:张峰王彦云二等:王颖陈小妮金美玲张宁柏少坤李文蕾成人教育学院一等:李俊琴田军利杨成财张明霞武慧娟廉燕燕张亚娟马朝索新爱二等:王凌旭杨蓉蓉范晓芳王丽美金圆王晓霞王志虎孙士方叶文刘燕茹磊磊姚洋洋武晓琴吴振涛赵丽可李光沛程会敏江萍赵红旺郜芳丽张明方涵焦婉如创新实验学院一等:韩鹏唐丽荣二等:向春燕黄天才亓红帅王亚旭张倍祯邓荣袁慊陈钰。
港澳台侨奖学金流程
港澳台侨奖学金流程
港澳台侨奖学金是为了鼓励和支持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学生来内地高校学习而设立的奖励计划。
以下是一般的奖学金申请流程:
1. 了解奖学金信息:学生可以通过相关官方网站、学校招生办公室或相关部门了解港澳台侨奖学金的具体要求、申请条件和申请时间等信息。
2. 准备申请材料:根据奖学金的要求,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通常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推荐信、语言能力证明、研究计划或个人陈述等。
3. 在线申请:在规定的申请时间内,按照奖学金申请的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并上传所需的申请材料。
有些奖学金可能需要邮寄纸质申请材料。
4. 学校推荐:部分奖学金需要学校进行推荐。
学生需要按照学校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给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推荐。
5. 审核和面试: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需要进行面试或其他评估环节。
6. 结果公布: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材料和评估结果,确定奖学金的获得者名单,并进行公布。
7. 签订协议和领取奖学金:获得奖学金的学生需要与学校或奖学金机构签订相关协议,并按照要求领取奖学金。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申请流程和要求可能因不同的奖学金项目和学校而有所差异。
申请者应仔细阅读奖学金的申请指南,并按照要求准备和提交申请材料。
同时,申请时间通常比较紧张,申请者应提前规划和准备,确保按时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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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学生处关于评选2012-2013学年林秀华香港学生
奖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为鼓励更多的香港学生努力学习,培养更多“学有专长,绩有特色”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根据《**大学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2012年8月修订),拟于10月--11月份评选2012-2013学年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根据《**大学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推荐形式
1.个人申报:学生根据申报类型填写申请表(一人只可申报一个奖项),并报学院综合评审。
2.学院推荐:学院结合申报情况和名额分配(附件1),依据《**大学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审核,并确认推荐名单报学生处。
3.学校评审: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核后,进行全校公示并确定获奖名单。
三、注意事项
为保证本次评选顺利进行,请各学院做好香港学生的申请工作并严格把关,于11月6日前将相关表格(纸质版)送到学生处港澳台侨学生管理科,并将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发送到工作邮箱:(******))。
附件:
1.2012-2013学年各学院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2012-2013学年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3.2012-2013学年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汇总表
学生处
2013年10月15日
抄送:校领导,蔡素玉小姐,各学院党委,教务处、财务处、国际交流合作处。
学生处 2013年10月15日印发
附件1:
2012—2013学年各学院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
名额分配表
1、名额分配根据各学院报送的香港学生(2010级—2012级)人数而划定。
2、各学院应严格审查申报学生情况,如符合条件的学生人数不足可少报。
3、名额分配为拟定的分配方案,学生处可根据实际
情况对名额的实际分配进行调整。
4、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2012—2013学年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注:本表每人一式两份,申请人需提供2012--2013学年的成绩单及班级排名情况。
附件3:
2012—2013学年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名单汇总表
填报人:年月日学院党委签名(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