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三篇)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一、引言安全生产是化工企业经营发展的基础,也是企业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
为了加强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各类违规行为对安全生产带来的危害,制定本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
二、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2. 法律合规原则3. 预防为主原则4. 环保原则5. 全员参与原则三、三违行为定义三违行为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程序的行为,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1. 不按规定使用个人防护用品;2. 未经审批擅自调整或停机设备;3. 未经培训或未持证上岗从事特种作业;4. 私自改变工艺参数或操作规程;5. 未按要求做好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6. 未按要求执行安全操作规程;7. 隐藏事故隐患或不及时上报;8. 抽查和检查时弄虚作假;9. 擅自拆除、损坏安全设施和设备。
四、管理措施1. 安全教育培训(1)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了解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对岗位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试,确保他们熟悉和掌握岗位安全操作规程;(3)组织开展定期的应急演习,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2. 安全检查监督(1)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2)加强安全设备和安全设施的管理,确保其有效运行;(3)建立巡查制度,对关键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违规操作行为进行及时纠正。
3. 奖惩机制(1)对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的员工进行表彰奖励,激励员工安全工作的积极性;(2)建立违规行为登记制度,对发现的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登记,按照规定进行相应处罚;(3)对严重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工整改、罚款、停职、解雇等。
4. 安全意识培养(1)开展安全主题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2)建立安全文化宣传机制,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3)组织开展安全演讲比赛、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加强员工对安全的关注和学习。
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范本《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切实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人员,包括公司员工、合作单位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主要任务是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明确安全责任,严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四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责任明确,各负其责;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技术先进,设备革新;管理科学,人员合理。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条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划分如下:1. 企业领导层: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安全设备投资,改善安全环境。
2. 生产经营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好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3. 职工: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意识,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并及时报告安全隐患。
第六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明确责任人具体职责和权限,并定期组织安全责任人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第七条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安全生产规划、安全隐患排查、安全教育培训等。
第八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1. 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开展。
2. 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并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3. 组织实施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4. 组织开展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总结教训,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九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由企业领导任命,具备相关安全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定期进行安全业务培训,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
第四章安全生产制度第十条企业应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明确各部门安全岗位的职责,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检查程序。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模版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模版1. 总则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是企业首要责任。
为了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以规范职工的安全行为,防范和消除“三违”行为,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
2. 安全责任2.1 企业负责人是全面负责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确立安全生产的首要地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条件。
2.2 各部门负责人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制定具体的分工方案,明确职责,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2.3 职工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者,要自觉遵守本制度,服从管理,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3. 安全行为规范3.1 禁止职工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或危险品进入生产区域,如有需要必须经过相应的审核和许可。
3.2 职工在接触化学品和危险物品时,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防护眼镜、手套、防护服等。
3.3 在生产作业中,禁止吸烟、嚼口香糖、喝饮料等,以防止火源产生或物品污染。
3.4 禁止职工在工作区域内随意堆放、摆放物品,以确保通道畅通。
3.5 在使用机械设备和工具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禁止违反规定操作和未经授权擅自拆卸设备。
3.6 在生产过程中,严禁酒后作业,以确保工作的安全性和质量。
4. “三违”行为管理4.1 禁止发生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包括擅自修改操作程序或参数、未经授权操作设备等。
4.2 禁止违反安全设备使用规定的行为,包括故意破坏安全设备、未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等。
4.3 禁止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包括在禁火区域吸烟、违规使用明火等。
4.4 对发现的“三违”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进行记录和整改。
4.5 对于“三违”行为情节严重的职工,应当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工等。
5. 安全教育和培训5.1 化工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使职工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和防止三违行为的发生,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涉及所有从业人员。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实行“责任到人、安全至上、综合治理、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的目标是建立和完善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切实减少和防止三违行为的发生。
第五条化工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反三违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力,确保安全生产和反三违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六条本管理制度的制定、执行、监督和评估工作由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
第二章安全生产和反三违工作责任制第七条化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反三违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力。
第八条企业领导是安全生产和反三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和反三违工作的各项措施。
第九条安全生产和反三违工作应当由专职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具体职责包括:(一)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和反三违工作计划,监督和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三)组织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提出防范措施和意见;(四)建立信息化安全管理系统,对安全生产和反三违工作进行监控和数据分析;(五)协助企业领导履行安全生产和反三违工作的职责。
第十条各部门和岗位负责人应当落实安全生产和反三违工作的具体措施,确保生产运营工作的安全稳定进行。
第十一条所有从业人员都有责任参与安全生产和反三违工作,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反安全生产规定。
第三章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第十二条化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机制,确保安全生产和反三违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从业人员的安全义务和安全权益;(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力;(三)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建立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和处理机制,做到信息及时传达和处理反馈;(五)建立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预案和救援机制,确保事故处理的及时和有效;(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七)开展安全生产演练和培训,提升应急处理能力;(八)加强安全生产科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范文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维护广大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确保企业长期稳定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各个单位及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三违”现象的预防和治理。
第三条“三违”是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不遵循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违背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三违”具体包括以下方面:1.违规操作行为,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越权越线、未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等;2.违章设备操作行为,包括不按照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未按规定保养、维修设备等;3.违章入场行为,包括未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生产区域、无有效证件进入危险区域等;4.违规开展作业行为,包括未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无证上岗、超时作业等;5.违章驾驶行为,包括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6.违章乱放行为,包括乱扔烟蒂、乱堆乱放危险物品等;7.违章抗拒查处行为,包括对安全监管人员、执法人员不予配合、拒绝接受检查等。
第五条“三违”治理的原则是早发现、早纠正、严处罚、综合整治。
第六条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强对“三违”治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做到安全生产与“三违”治理同向发力。
第七条公司将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奖惩措施,并可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责任。
第八条本制度经公司法务部门批准后施行,并同步通知全体员工。
第二章“反三违”管理责任第九条公司设立“反三违”管理委员会,专门负责公司“反三违”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
第十条“反三违”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1.制定公司“反三违”工作规划和目标,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2.负责各级管理人员的“反三违”工作的培训和考核;3.对“三违”行为进行查处,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4.定期对“反三违”工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5.协调公司各级部门和单位的“反三违”工作,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范文(3篇)

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范文为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现象,进一步强化对“三违”行为的检查和处罚,引导和教育员工形成良好的安全习惯,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基础设施事业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三违”行为的辩识“三违”行为是指在生产作业和日常工作中出现的盲目性违章、盲从性违章、无知性违章、习惯性违章、管理性违章以及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第二章纠正“三违”行为的措施第一条各在建项目或机关部室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查处“三违”行为:(一)各级干部、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二)各级生产组织、指挥和协调人员是否按照安全生产“五同时”规定组织生产;(三)关键生产环节和重要生产工序是否执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四)生产岗位、施工作业现场操作人员是否遵守工艺纪律、施工纪律、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第二条各项目部要持续开展反对部分管理人员中容易出现的重生产、重效益、忽视安全的不良倾向,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意识教育,使他们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遵章守纪的带头人。
第三条针对部分员工“违章不一定出事故”的侥幸心理,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分析其危害性,启发员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章守纪。
第四条各项目部要广泛开展群众性的自查自纠活动,有针对性的利用现场协调会、班组安全活动开展安全知识问答、技术练兵、事故案例讨论等教育活动,对不安全行为乃至成为习惯的主观因素进行认真分析,制定纠正措施,认真加以纠正。
第五条各项目部安全部门要重点组织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
人事劳资部门组织劳动纪律检查,查处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第六条各项目部党群宣传部门和工会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违章违纪的危害性,形成“三违”行为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促使员工养成自我约束、自我防范、规范操作、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模版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切实加强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和减少“三违”行为的发生,确保员工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所有员工和相关从业人员。
第三条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的原则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遵循如下原则: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科学管理,严格监督;3.依法依规,追究责任;4.健全机制,持续改进。
第二章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的要求第四条全员参与所有员工和相关从业人员都应当参与到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中来,共同维护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
第五条安全教育培训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加强对“三违”行为的禁止和处罚的宣传。
第六条安全规章制度企业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明确“三违”行为的定义和禁止事项,明确责任和处罚。
第七条安全生产设施企业应当配备安全生产设施,包括防火设施、防爆设施、紧急救援设备等,确保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
第八条安全生产检查企业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可能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发现和纠正,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奖惩激励机制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对安全生产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和表彰,对“三违”行为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的具体措施第十条三违行为的禁止企业明确规定以下行为为“三违”行为,严禁发生:1.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2.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工艺、使用材料的行为;3.使用过期或不合格的设备、物品的行为;4.故意隐瞒事故隐患,虚报、谎报事故的行为;5.其他违反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行为。
第十一条责任人的义务企业明确责任人的义务,包括:1.负责制定并执行安全规章制度;2.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3.监督检查工作场所的安全状况;4.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条三违行为的处理企业建立健全三违行为的处理机制,包括:1.对“三违”行为的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罚,如警告、罚款、停职、辞退等;2.对造成事故后隐瞒和虚报事实的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3.对邀功领奖和虚报事故状况的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范本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三违事故的发生,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稳定有序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化工企业的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工人以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化工企业应建立健全三违防控体系,推行从上级到下级、全员参与、群防群控的责任制。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三违,指的是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
第五条化工企业应制定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本制度经企业领导批准后生效,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
第二章三违防控制度第七条化工企业应制定实施三违预防和控制的制度,明确三违的种类和标准,并将其向员工全面宣传。
第八条三违预防和控制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1. 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2. 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3. 建立并完善安全检查和巡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4. 加强三违行为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对三违行为实行零容忍;5. 加强对承包商和供应商的管理,确保他们也遵守安全生产要求。
第九条三违行为应分为轻微、一般和严重三个等级,并相应采取处罚措施。
第十条对于轻微三违行为,化工企业应采取警告、扣款等行政处罚措施,并给予相应的安全教育;第十一条对于一般三违行为,化工企业应采取记过、记大过等行政处罚措施,并给予相应的安全教育;第十二条对于严重三违行为,化工企业应采取辞退、行政处罚等措施,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章三违行为的监督和处置第十三条化工企业应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监督员,负责对三违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置。
第十四条安全监督员的职责和权限应明确,并应接受相关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处理能力。
第十五条安全监督员应每季度对化工企业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和三违行为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整改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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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编号:LX-FS-A94464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
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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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
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总则
1.1、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规范生产作业行为,控制和防止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车间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上级的要求和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结合我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三违”行为,指的是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对人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简称。
1.3、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车间、部门,以
及各车间、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范围内生产作业行为。
2、“三违”的范围
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作业行为:
2.1.1、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不听他人劝阻而冒险作业的;
2.1.2、擅自变更操作程序而未采取安全措施的;
2.1.3、对领导者正确指令拒不执行或私自变更而冒险作业的;
2.1.4、违反有关规定,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的;
2.1.5、习惯性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
2.1.6、未按个人规定穿戴、使用劳保用品的;
2.1.7、违反人们正常工作秩序和习惯的。
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指挥行为:
2.2.1、违反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规定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
2.2.2、施工、作业场所不完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但又未采取安全措施而下令施工或作业的;
2.2.3、工程项目未经开工前的安全验收而下令施工或作业的;
2.2.4、不采纳安全员或施工人员的正确意见而下令施工蛮干的;
2.2.5、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或培训便指令上岗作业的;
2.2.6、不按规定给操作人员发放个人劳保用品而强令工人作业的;
2.2.7、不懂得机械设备工作原理或技术方法而下令蛮干的;
2.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2.3.1、上班之前饮酒的;
2.3.2、工作期间私自离岗、睡觉、干私活的;
2.3.3、工作期间打闹、斗殴的;
2.3.4、生产场所不允许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而违反规定的。
3、反“三违”的管理
3.1、公司安全办公室领导全公司的反“三违”工作,负责反“三违”的宣传、教育工作,并重点加强对车间、部门负责人“三违”行为监督检查与处罚,对因“三违”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3.2、公司各车间、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本车间、部门反“三违”工作,在布置、检查安全工作
时,把反“三违”作为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进行布置、检查,并对此负责。
3.3、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在工作中发现“三违”行为,情节较轻且未造成后果的应及时予以处理,情节较重或已造成后果的,应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研究处理。
3.4、各级专兼职安全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及时纠正生产作业中的“三违”行为,并按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处罚结果应上报安全管理办公室。
对未履行职责,隐瞒不报或没有处罚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3.5、对“三违”行为,任何人都有权制止、纠正,“三违”行为人不得为此而对指正人打击报复或进行人身攻击。
4、特别规定
4.1、生产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培训,不熟悉工作环境和操作规程而发生违章作业行为,不予处罚。
但车间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接受相应处罚。
4.2、生产作业现场出现集体违章现象,相关负责人负管理责任,接受相应处罚,其他人不予处罚。
对负责人的处罚,没有造成后果的,按照本规定第十
五、十六条执行;造成后果的,按第十七条执行。
4.3、操作者在工作时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负责人在现场未制止的,除行为人受处罚外,负责人负违章责任,接受相应处罚。
本条适用于专兼职安全员。
5、“三违”行为的处罚
5.1、行为人第一次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条规定,情节轻微,尚未造成后果的,车间、部门领导
或安全员可以给予行为人口头警告和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30元;第三次罚款50元。
5.2、行为人第一次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条规定,虽未造成后果,但出现事故苗头,车间、部门负责人或安全员可以给予行为人30元处罚;一年内出现第二次,给予行为人100元的经济处罚。
5.3、由于“三违”行为造成伤害自己或他人的后果,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 元以下,按10%罚款;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按5%罚款(最低罚款额不少于100元);造成较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处理意见。
6、奖励
6.1、反“三违”成绩突出,班组年度内无违章、无事故的,在年度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
6.2、个人因制止违章行为而避免事故发生的,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根据情节予以奖励,在授予荣誉称号时优先考虑。
7、附则
7.1、本规定若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以上级规定为准。
7.2、本规定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管理办公室。
7.3、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请在该处输入组织/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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