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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盟协议书及规章制度

联盟协议书及规章制度

联盟协议书及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各成员之间的合作,推动联盟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协议书及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联盟是由各成员自愿组成、平等加入的,以实现共同发展、互利共赢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

第三条、本联盟的宗旨是推动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合作交流、资源共享,促进联盟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第四条、本联盟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环保等领域的合作交流与项目实施。

第五条、本联盟的工作原则是自愿参加、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共同发展。

第二章:成员权利和义务第六条、成员单位享有平等参与联盟事务的权利,有权推动联盟事务的发展。

第七条、成员单位有义务遵守本联盟的章程、规定,参与议事会、理事会等组织机构的活动。

第八条、成员单位有义务积极向本联盟提供资源、信息和支持,促进联盟事业的发展。

第九条、成员单位有权对联盟事务提出建议和意见,享有发表自己观点的权利。

第十条、成员单位有义务积极参与本联盟的各项活动,并保证秩序良好。

第三章:联盟组织结构和管理第十一条、本联盟的组织结构包括全体成员大会、理事会、秘书处等机构。

第十二条、全体成员大会是本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由联盟各成员单位的代表组成,每年召开一次。

第十三条、理事会是本联盟的执行机构,主要负责联盟日常事务的处理。

第十四条、秘书处是本联盟的行政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并执行理事会的决议。

第十五条、本联盟设立各项专业委员会,分工合作,推动联盟事务的发展。

第四章:经费管理和财务监督第十六条、本联盟的经费主要来源于成员单位的捐赠和其他资金,各项收支情况由联盟财务部门负责管理。

第十七条、本联盟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经费使用的合理、透明。

第十八条、本联盟应当定期报告财务情况,接受成员单位的监督。

第十九条、本联盟的财务监督由内部审计和外部审核共同进行。

第五章:规章制度的修改和补充第二十条、本联盟的章程和规章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需经全体成员大会讨论通过。

搞联盟活动的规章制度

搞联盟活动的规章制度

搞联盟活动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联盟成员之间的团结合作,共同提升联盟整体实力,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联盟活动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联盟成员,凡加入联盟的一律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联盟活动的目的是推动成员之间的交流合作,共同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提升联盟的影响力和实力。

第四条联盟活动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友好协商的原则,所有成员应共同维护联盟的利益和形象。

第五条联盟活动须遵循法律法规,遵纪守法,不得进行违法违规活动,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处理。

第二章联盟成员管理第六条联盟成员分为创始成员和普通成员,创始成员为联盟的发起人和核心成员,享有更多权利和责任。

第七条联盟成员需符合联盟的入会条件,提交入会申请并经过审批才能正式加入。

第八条联盟成员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参与联盟活动、享受联盟资源和提出建议等。

第九条联盟成员应维护联盟的声誉和利益,不得损害联盟成员和联盟形象。

第十条联盟成员有权退出联盟,需提前书面通知联盟并经过批准,方可正式退出。

第三章联盟活动组织第十一条联盟活动由联盟管理委员会组织,管理委员会由创始成员组成,负责联盟的日常管理和活动组织。

第十二条联盟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策划组织联盟活动、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协调解决成员间的矛盾和问题等。

第十三条联盟活动由专门小组负责具体执行,小组成员由联盟成员自愿担任,需要经过管理委员会批准。

第十四条联盟活动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成员需求制定规划和计划,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和有效实施。

第十五条联盟活动应及时向联盟成员发布通知和信息,确保成员间的沟通和协作顺畅。

第四章联盟资金管理第十六条联盟资金主要来源于成员的会费和赞助,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

第十七条联盟会费为固定数额,由每位成员按比例缴纳,用于联盟活动的经费支出。

第十八条联盟赞助由成员自愿提供,须经管理委员会审批并公开透明使用情况。

第十九条联盟资金由专人管理,建立专门账户,做到收支平衡和定期审计,确保资金管理的安全和合法。

联盟章程格式

联盟章程格式

联盟章程格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联盟成员之间的合作,促进共同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联盟的名称为“**联盟”,以下简称“联盟”。

第三条联盟的宗旨是推动行业发展,促进会员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联盟的任务是:1. 搭建行业交流平台,促进会员间的信息共享与技术合作;2. 组织行业研讨会、培训班等活动,提升会员的专业素质;3. 代表会员参预行业相关政策的制定与宣传,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4. 加强与国内外相关组织的合作与交流,推动行业国际化发展。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五条联盟为非营利性组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六条联盟设有理事会、秘书处等机构。

1. 理事会是联盟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联盟的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2. 秘书处是联盟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和项目管理。

第七条联盟设有会员单位和合作火伴。

1. 会员单位是指符合联盟会员资格要求并申请加入的组织或者企业;2. 合作火伴是指与联盟有合作关系并共同推动联盟发展的组织或者企业。

第八条联盟会员分为普通会员、高级会员和荣誉会员。

1. 普通会员是指符合联盟会员资格要求并缴纳会费的组织或者企业;2. 高级会员是指在普通会员基础上,具备一定的行业影响力和专业能力的组织或者企业;3. 荣誉会员是指对联盟做出杰出贡献的组织或者个人,由理事会授予。

第三章会员权益与义务第九条联盟会员享有以下权益:1. 参预联盟的决策和活动,享受联盟提供的各项服务;2. 参预联盟组织的培训、研讨会等活动,提升专业能力;3. 参预联盟与国内外相关组织的合作与交流,开辟市场;4. 获得联盟提供的行业信息、政策解读等专业服务;5. 参预联盟的评选活动,提升品牌形象和行业地位。

第十条联盟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联盟章程和决议,维护联盟的声誉和利益;2. 积极参预联盟的活动和项目,共同推动行业发展;3. 及时缴纳会费,支持联盟的正常运行和发展;4. 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配合联盟的工作和调查。

联盟章程格式

联盟章程格式

联盟章程格式一、章程目的本联盟章程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联盟的组织结构和运作方式,明确联盟成员的权利和义务,促进联盟成员之间的合作与发展,共同推动联盟的目标实现。

二、联盟名称本联盟的名称为“XXX联盟”。

三、联盟成员1. 联盟成员应为符合联盟目标的相关组织、企业或个人。

2. 加入联盟的条件和程序由联盟成员大会决定,并在联盟官方网站上公布。

四、联盟目标本联盟的目标是XXX(具体描述联盟的目标和使命)。

五、组织结构1. 联盟成员大会:联盟成员大会是联盟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联盟成员组成。

联盟成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联盟主席主持。

2. 联盟主席:联盟主席是联盟的执行负责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联盟成员大会,领导联盟的日常工作。

3. 联盟理事会:联盟理事会由联盟主席和其他联盟成员共同组成,负责联盟的决策和执行工作。

4. 秘书处:秘书处是联盟的行政机构,负责协调联盟成员之间的合作事务,保障联盟的正常运作。

5. 工作组:根据需要,联盟可以设立不同的工作组,负责具体的工作任务和项目。

六、联盟权益和义务1. 联盟成员享有联盟提供的各项服务和资源,并有权参与联盟的决策和活动。

2. 联盟成员应按时缴纳联盟会费,并积极参与联盟的活动和项目。

3. 联盟成员应遵守联盟章程和相关规定,维护联盟的声誉和利益。

七、联盟活动1. 联盟将定期组织各类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学术研讨会、培训课程、合作项目等,以促进联盟成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2. 联盟成员可以自愿提出活动建议,并由联盟理事会进行评估和决策。

八、联盟资金1. 联盟的经费主要来源于联盟成员的会费、捐赠和合作项目的收益。

2. 联盟的财务状况由联盟财务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

九、章程修订1. 对本章程的修改应由联盟成员大会进行讨论和决定,并经过联盟理事会的批准。

2. 章程的修改应在联盟官方网站上公布,并通知所有联盟成员。

十、争议解决1. 对于联盟内部的争议和纠纷,应首先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

2. 如协商和调解无法解决争议,联盟成员可依法向有关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

联盟章程(模版)

联盟章程(模版)

联盟章程(模版)第一篇:联盟章程(模版)联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联盟的名称:中国光伏产业联盟,英文名称为China Photovoltaic Industry Alliance(简称光伏联盟或CPIA)。

第二条联盟的性质:中国光伏产业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是由积极投身于光伏产业,从事光伏产品及应用的研究、开发、制造、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及有关机构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全国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联盟的宗旨: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规范,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光伏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规划,协助政府提升产业整体的技术研发水平及制造水平,促进在中国建设完整的产业链和成熟健康的市场,维护产业和成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联盟接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五条联盟内部实行民主管理。

第六条联盟总部(即联盟秘书处所在地)设在中国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七条联盟的业务范围:(一)促进光伏产业内部及与其他产业在技术、经济、管理、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合作,协调联盟成员之间的关系,建立并完善光伏产业链;(二)推动制定光伏产业的行业、国家或国际标准,使其在本行业和其他相关行业中得到广泛的认可和推广,推动产品认证、质量检测等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三)开展对产业基础资料的调查、收集、统计、研究,向相关政府部门报告本产业发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反映成员的愿望和诉求,提出产业发展建议,为政府制定相关产业政策提供依据;(四)组织联盟成员推动光伏市场发展,营造良好的产业环境和舆论氛围;(五)搭建光伏产业共享信息、培训交流的平台,促进产业资源有效利用,对外开展咨询服务和人才培训等活动;(六)发展与国内外相关组织、企业的联系和交流,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维护中国光伏行业利益、形象;(七)组织联盟成员防止行业不正当竞争,积极应对国际纠纷;(八)开展有益于光伏产业发展的公益事业。

第三章成员第八条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或准备从事光伏产业的研发、制造、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及相关机构,承认本章程,均可向联盟提出申请。

联盟章程格式

联盟章程格式

联盟章程格式一、章程的目的和背景本联盟章程旨在规范联盟成员之间的合作关系,确保联盟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本章程适合于所有加入本联盟的成员,并具有约束力。

二、联盟的名称和宗旨1. 联盟名称:XXXX联盟(以下简称“本联盟”)。

2. 联盟宗旨:本联盟旨在促进成员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相关领域的发展,提高行业整体水平和竞争力。

三、联盟成员1. 加入条件:任何符合联盟宗旨的单位或者个人均可申请加入本联盟。

2. 申请和审批:申请人应向联盟秘书处递交加入申请,经联盟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成为联盟成员。

3. 权益和义务:联盟成员享有联盟资源的使用权,有权参预联盟活动,并承担与联盟宗旨相符的义务。

四、联盟组织结构1. 联盟理事会:由联盟成员选举产生,负责联盟的决策和管理,理事会成员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并决定联盟事务。

2. 联盟秘书处:负责联盟日常工作的执行和协调,联盟秘书处由秘书长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3. 分支机构:根据需要,联盟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五、联盟活动1. 学术交流:联盟将定期举办学术研讨会、论坛等活动,促进成员之间的学术交流和合作。

2. 项目合作:联盟成员可以就相关领域的项目进行合作,共同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

3. 资源共享:联盟成员可以共享联盟内部的资源和信息,提高各自的研究和发展能力。

六、联盟经费和财务管理1. 联盟经费来源:联盟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的会费、赞助和捐款等。

2. 财务管理:联盟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联盟经费的收支管理和财务报告的编制。

七、章程的修订和解释1. 修订程序:对本章程的修订应由联盟理事会提出,并经过全体味员的投票通过。

2. 解释权: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属于联盟理事会。

八、附则1.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具有约束力。

2.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属于联盟理事会。

3. 本章程的具体实施细则由联盟秘书处负责制定和修订。

以上为XXXX联盟的章程格式,旨在规范联盟成员之间的合作关系和联盟的运作模式,确保联盟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联盟章程格式

联盟章程格式

联盟章程格式一、章程目的本章程旨在规范联盟的组织架构、运作方式和成员权益,确保联盟的有效运行和发展。

二、联盟名称本联盟的名称为“XXX联盟”。

三、联盟成立目的1. 促进成员间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相关领域的发展。

2. 维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共同应对行业挑战和问题。

3. 提供平台和资源,推动创新和技术进步。

4. 加强行业标准和规范的制定和推广。

四、组织结构1. 联盟主席团:由联盟成员选举产生,负责联盟的整体决策和战略规划。

2. 联盟秘书处:负责联盟日常运营、会务和信息管理等工作。

3. 专业委员会:根据联盟的业务领域设立,负责相关领域的技术研究和标准制定等工作。

4. 工作组:根据需要设立,负责具体项目的推进和执行。

五、成员资格和权益1. 成员资格:(1)符合联盟设立目的和组织结构要求的企事业单位、研究机构等可申请加入联盟。

(2)经联盟主席团审议通过后,方可成为正式成员。

2. 成员权益:(1)享有联盟资源和平台的使用权。

(2)参与联盟的决策和活动,发表意见和建议。

(3)享有联盟的知识产权和成果共享权。

(4)享有联盟提供的相关培训和咨询服务。

六、会费管理1. 成员应按照联盟章程的规定缴纳会费,具体数额由联盟主席团决定。

2. 会费用于联盟的日常运营、活动组织和项目推进等支出。

七、决策机制1. 联盟主席团会议:定期召开,由主席团主持,讨论并决定联盟的重大事项。

2. 会员大会:定期召开,由主席团组织,成员共同讨论联盟的发展方向和重要议题。

3. 决策方式:一般以多数票通过,涉及重大事项的决策需达到特定比例的赞成票数。

八、章程修订1. 章程修订需由联盟主席团提出,并经会员大会讨论通过。

2. 修订后的章程将替代原有章程,并对所有成员具有约束力。

九、附则1.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联盟主席团所有。

2.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XXX联盟的章程格式,旨在确保联盟的有效运行和成员权益的维护。

请各位成员遵守章程规定,共同推动联盟的发展和创新。

联盟章程格式

联盟章程格式

联盟章程格式一、引言本联盟章程旨在确立联盟的组织结构、成员权利和义务、决策机制以及其他相关事项,以促进联盟成员之间的合作与发展。

本章程适合于所有加入本联盟的成员,并受到其约束。

二、联盟名称及宗旨1. 联盟名称:本联盟正式名称为“XXXX联盟”,以下简称“联盟”。

2. 联盟宗旨:本联盟旨在推动成员间的合作与交流,共同促进行业的发展和创新,提升成员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三、成员资格与权利1. 成员资格:任何符合联盟入会条件的个人或者组织均可申请成为联盟成员。

2. 成员分类:联盟成员分为创始成员、常规成员和荣誉成员。

a) 创始成员:联盟成立初期加入的成员,享有特殊权益和地位。

b) 常规成员:联盟的正式成员,享有普通权益和地位。

c) 荣誉成员:对联盟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或者组织,由联盟全体成员共同推荐和表彰。

3. 成员权利:联盟成员享有以下权利:a) 参预联盟事务的决策和讨论,并享有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的权利。

b) 参预联盟组织的各类活动、培训和研讨会,并享有优先参预的权利。

c) 共享联盟资源和成果,并享有优先合作的权利。

d) 共同制定联盟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并享有参预决策的权利。

四、联盟组织结构1. 联盟理事会:联盟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联盟成员共同选举产生,负责制定联盟的发展方向和政策,并监督执行。

2. 联盟秘书处:联盟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协调联盟事务、组织活动和维护成员关系。

3. 联盟工作组:根据需要设立的专业工作组,负责具体领域的研究和推进工作。

4. 联盟大会:定期召开的联盟会议,由联盟理事会组织,旨在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和展望未来。

五、联盟运营与管理1. 财务管理:联盟设立独立的财务账户,由联盟秘书处负责管理和监督联盟的财务活动,并定期向联盟理事会报告财务情况。

2. 会费缴纳:联盟成员应按照规定缴纳会费,用于联盟日常运营和活动组织。

3. 信息共享:联盟成员应主动分享行业信息和经验,促进成员间的合作与学习。

4. 保密义务:联盟成员应妥善保管联盟的机密信息,不得向外界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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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产业联盟工作规则(20XX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XX产业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推动联盟走向卓越并确保联盟愿景的实现,按照“科学、高效、廉洁、务实”的原则,充分发挥联盟人才、专业、技术优势,更好地为政府、为企业、为社会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联盟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联盟是由XX公司、XX股份有限公司、XX核心企业及机构自愿联合发起成立,是经XX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按照本工作规则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联盟秉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和谐,质量求真”的理念,建立权责分明、相对独立和相互制约的科学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联盟的日常工作运转均须遵守本规则及联盟章程。

第四条联盟秘书处各部门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联盟章程和联盟规章制度行使职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廉洁自律,认真做好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切实贯彻好联盟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精简会议、公文和事务性活动,规范并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

第五条联盟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为会员、为行业、为政府服务,在政府和企业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持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不断促进我国绿色低碳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第六条联盟遵守联盟章程,接受北京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七条本联盟的业务范围:一、产业研究组织开展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的研究工作;承接各级政府、园区、相关机构有关绿色低碳产业相关课题的研究;为绿色低碳企业提供企业发展、市场调研、战略规划等专业咨询服务;在有关上级政府部门的授权和委托下,组织有关企业对重大技术关键进行联合攻关;帮助联盟成员单位承接政府计划完成的项目及上报申请政策性补贴的项目。

二、行业交流定期策划举办针对不同主题,规模不一、形式各异的产业品牌会议、论坛;不定期组织企业参观考察、产业沙龙活动;承接政府部门、相关机构、企业委托策划组织相关行业交流活动。

三、政企对接组织从事绿色低碳行业的企事业单位与各地方政府对接交流,策划专场对接活动,协助会员单位拓展地方业务,助力各级地方政府、园区推进绿色低碳工作开展。

四、金融服务整合包括:银行、融资租赁、产业基金、保理、证券、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为会员单位及广大绿色低碳公司提供多渠道专业融资服务,为金融机构扩大绿色低碳产业资金投放规模。

五、技术推广整合先进实用的绿色低碳技术产品,通过各种形式推介,为技术产品供应商拓宽渠道,支持优秀技术产品推广落地,为绿色低碳企业市场拓展提供有力支撑。

六、能力建设集聚行业资深专家学者,针对会员及绿色低碳企业组织开展不同类型培训活动;为能力建设需求迫切的会员量身打造企业内训,为产业从业人员打造专业能力建设平台。

七、国际交流与绿色低碳产业相关国际机构广泛开展合作,共同举办行业交流活动,组织会员单位出国交流考察,为会员单位引入国际先进技术产品,拓展海外业务,促进国际交流。

八、标准制定组织会员单位共同参与制定有关的行业标准,规范企业行为,维护企业及用户权益。

九、评优评选组织绿色低碳产业的评优工作,评选优秀企业和优秀产品及个人,提高优秀企业知名度,树立行业标杆企业及个人,为产业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十、宣传推广开展宣传工作,建设联盟网站,设立联盟公众微信平台,出版联盟内部刊物,为联盟会员单位和有关领导部门提供最新产业信息。

十一、其他有关工作。

第八条联盟严格遵守在业务范围内开展相关工作。

第三章会员第九条联盟吸纳会员,严格遵守联盟章程相关规定,严格按入会条件执行。

第十条申请加入本联盟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具备中国独立法人资格;二、拥护本联盟的章程;三、有加入本联盟的意愿;四、在绿色低碳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五、认同本会理念,愿意履行会员义务,正当行使会员权利;第十一条联盟吸纳会员入会的程序,严格遵守联盟章程相关规定,严格按入会程序执行。

第十二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向联盟秘书处提交填写完整的入会申请书;二、联盟秘书处初审申请书并上报理事长;三、常务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四、联盟委托秘书处代表联盟与新加入单位签订加入联盟的申请书(协议书);五、缴纳会费;六、由秘书处代表常务理事会给会员签发会员证,成为联盟会员。

第十三条严格遵守联盟章程服务,履行会员应享有的权利。

第十四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联盟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优先优惠参加本联盟组织的相关活动;三、获得本联盟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联盟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优先优惠取得联盟的咨询服务及信息服务等;六、优先优惠参与联盟组织的会议、培训等活动;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五条积极引导会员履行会员义务。

第十六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本联盟的决议;二、维护本联盟的合法权益和声誉;三、完成本联盟交办的工作;四、按规定交纳会费;五、向本联盟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七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联盟,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八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有关负责人职权第十九条联盟实行常务理事会领导下的秘书长负责制。

理事长为联盟法定代表人,负责联盟全面工作,行使联盟章程规定的和理事会赋予的职权。

第二十条秘书长负责联盟的运营管理,行使联盟章程规定的和理事会赋予的职权。

联盟的重大事项须经常务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理事长办公会议决定。

第二十一条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按分工负责分管工作,对秘书长负责。

受秘书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者专项任务。

经秘书长授权,可代表联盟进行社会公务、商务和外事活动。

第二十二条财务管理部部长、综合管理部部长在其职责范围内协助联盟秘书长工作,对秘书长负责,完成联盟秘书长交办的工作。

经秘书长授权,代表联盟进行相关公务、商务和外事活动。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分支机构正职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对秘书长负责,并对分管本部门工作的副秘书长负责。

直接接受、完成秘书长或分管副秘书长交办的工作,接受、完成其他副秘书长交办的工作。

第二十四条秘书长、副秘书长的具体工作分工,经理事长办公会议讨论,由理事长决定。

第五章会议制度第二十五条联盟各种会议坚持精简原则,提倡少开会、开短会、不搞形式主义。

第二十六条联盟实行以下会议制度:理事长办公会议、联盟工作例会、会员预审会议。

第二十七条理事长办公会议制度一、理事长办公会议是在理事长领导下,处理联盟年度工作会议和重大工作事项的会议制度。

二、理事长办公会议由理事长或授权秘书长召集并主持。

三、理事长办公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

例会:原则上每月一次,一般在每月3日前召开。

出席人员为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人员根据会议内容确定。

会议内容除专题议事外,全面检查、总结和安排部署工作。

临时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

出席人员为理事长、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和与会议议题有关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人员根据会议内容确定。

第二十八条联盟例会制度一、联盟工作例会旨在总结上周工作、安排本周工作和协调解决各部门提出需秘书处解决的问题,以利更好地推进联盟各项工作。

二、联盟工作例会在每周一定期召开。

三、联盟工作例会由联盟秘书长或秘书长授权的副秘书长主持,参加人员为联盟全体员工。

第二十九条会员预审会议一、会员预审会议为联盟秘书处对新提交入会申请的企业进行入会资格预审的工作会议。

二、会议由会员服务部提出申请,秘书长批准后方可召开。

三、会员预审会议由联盟秘书长或秘书长授权的副秘书长主持,参加人员为联盟会服务服务部部长、副部长,列席人员根据会议需要确定。

四、会员预审会议不定期组织召开。

第三十条为保证会议质量,提高会议效率,参会人员提供的汇报材料,必须认真准备,观点表述清楚准确,有关数据客观真实,确保材料的质量。

发言要有秩序;与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一律将移动通信工具置于静音状态;不得频繁出入会场。

第六章公文审批管理制度第三十一条联盟公文归口联盟综合管理部参照国家及联盟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第三十二条公文的处理程序及要求:一、凡上级或领导单位下发的文件,由联盟综合管理部按程序及时送联盟领导阅处;其中需承办的文件,由联盟领导批办或直接提出贯彻意见;二、各部门、分支机构主送联盟的请示、报告,应先由承办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签字,再报送按规定程序办理;三、联盟报送公文,一般不得越级报送,多头报送。

第三十三条行文级别规定:一、发布重大决议、决定及出台重大措施,部署安排全局性、综合性以及重大突击性工作,印发规范性文件,以联盟名义行文;二、安排布置局部的、一般事务性的工作,以联盟相关部门名义行文。

各部门、分支机构要遵守行文规则。

10第三十四条公文的审批制度:一、以联盟名义行文的规章制度、政策性强的规范性文件,全局性、综合性的重大文件,涉及规章制度的文件及通报重特大事故、事件由分管副秘书长审核后,报理事长、秘书长或其授权人签发;二、以联盟名义行文的,涉及某一方面工作的一般文件,由秘书长审批或签发;第七章事务性活动制度第三十五条联盟管理层出差、考察等活动应按照联盟有关规定执行,轻车简从。

到会员单位去考察交流时,减少陪同人员,尽量不留用餐。

第三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或上级行政/行业主管部门邀请联盟领导参加会议、出席重要活动、会见等,请示理事长后予以安排。

第三十七条严格控制各种庆典活动。

除联盟统一组织安排的重大活动外,联盟领导一般不出席与自己分管工作无关的会议和活动。

第三十八条对联盟领导事务活动(含各种会议)的新闻报道由联盟综合管理部归口管理,报道内容须经联盟相关负责人审定。

重大新闻报道内容须报经理事长、秘书长审定。

第三十九条联盟领导参加外事活动按相关外事活动的规定办理。

第八章外出请假制度第四十条理事长、秘书长出国访问,按联盟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一条联盟高层管理人员必须以身作则,自觉严格遵守联盟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外出开会、出差或因事、因病休假,应事先向秘书长报告,同时告知联盟综合管理部。

第四十二条各部门负责人因事、因公外出或因事、因病休假,应按联盟相关管理制度的标准要求,向秘书长报告,同时告知综合管理部,并按联盟相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要确保信息联络畅通,事先安排好部门、单位工作。

第九章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第四十三条各部门发生重大事项必须向秘书长报告。

第四十四条一般重大事项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向联盟分管领导书面报告,并同时报送联盟综合管理部和主管职能部门。

第四十五条重特大事项必须在1小时内口头向理事长、秘书长报告,并在一个工作日内形成书面报告,同时报送联盟综合管理部和主管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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