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各项规章规章制度
药房工作制度(6篇)

药房工作制度1.药学人员应对处方内容、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称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进行调配。
2.配方时应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和“处方制度”的规定执行。
3.若医生处方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4.药学人员在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认准药名,称准剂量,不得估计取药。
5.调配含有毒、限、剧及麻醉药品处方时,要严格按照“毒、麻、药品管理办法”和“殊药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6.调配中成药时,要仔细检查药品标签、效期,对过期变质或标签模糊不清的药品不得发出。
7.处方中需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药物,必须单包注明,以保证中药汤剂的剂量。
8.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准确划价。
9.为了保证药品安全,其他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中药房。
药房工作制度(2)药房是医疗机构中非常重要的部门之一,它负责管理储存和分发药品,以确保患者能够获得适当的药物治疗。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药房工作制度:1. 工作时间:药房通常会根据医院或诊所的运营时间安排工作时间。
通常是7天24小时开放,有些药房也会有公休日或轮班制度。
2. 药房管理:药房工作人员需要负责管理药品库存、采购药品、验收药品等工作。
需要确保药物安全、准确性和合规性。
3. 药品分发:药房工作人员应根据医嘱和患者需要,准确分发药物。
他们需要核实患者的身份和处方信息,并提供正确的药物和剂量。
4. 信息记录:药房工作人员需要准确记录药品的发放和退库情况,包括患者信息、药物用途、数量等,并及时更新电子记录系统。
5. 药品安全:药房工作人员需要确保药品的安全和保质期。
他们需要定期检查药品,清理过期和损坏的药品,并合理储存和处理药品。
6. 与患者沟通:药房工作人员需要与患者进行有效的沟通,解答他们的药物相关问题,并提供必要的用药指导。
7. 合规要求:药房工作人员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要求,如药品管理法规、隐私保护条例等。
药房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药房管理规章制度细则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
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由作者给大家带来的药房管理规章制度细则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药房管理规章制度细则篇1(1)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正确、合理地储存,保证药品储存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2)按照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
(3)应按照经营规模的需要,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底垫、货架等储存设施,配臵必要的库房温湿度监测和调控设施;(4)应设臵温湿度条件适宜的恒温库。
阴凉库温度≤20℃,冷库(指冰箱)温度在2—10℃之间,各库房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75%之间。
根据药品储存条件要求,应将药品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冷库。
对有特殊温湿度储存条件要求的药品,应设定相应的库房温湿度条件,保证药品的储存质量。
(5)按照药品性能,对药品应实行分区、分类储存管理。
具体要求: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开存放。
(6)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依序集中码放,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
(7)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库房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上、下午定时各一次观测并记录“库房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库房条件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8)药品存放应实行色标管理。
待验区、退货区——黄色:合格品区——绿色;不合格品区——红色。
(9)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控制性管理,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10)实行药品的效期储存管理,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销。
(11)储存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将营业场所陈列和库存的药品集中控制并停售,报质量负责人。
(12)保持库内环境、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尘、防污染、防潮、防鼠、防虫、防霉变等工作。
药房管理规章制度细则篇2(1)为规范药品仓储养护管理,确保储存药品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药房管理规章制度范本(11篇)

药房管理规章制度范本(11篇)药房管理规章制度范本(通用11篇)药房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篇1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三、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证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生产日期、有效期、销售日期等内容。
四、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一、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采取账薄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
食品进货台帐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阵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何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保健食品储存与养护制度一、应根据保健食品的储存要求,合理储存保健食品。
冷藏储存温度为2—10℃,阴凉、凉暗储存指避光,温度不高于20℃,常温储存温度为0—30℃,相对温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二、保健食品应离好、隔墙放置,各堆垛间应留有一定的距离。
门诊药房的各项规章制度

门诊药房的各项规章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门诊药房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门诊药房规章制度。
二、药房开放时间1. 门诊药房每天按规定时间开放,准时闭门,不得迟到早退;2. 在开放时间内,严格遵守排队制度,按顺序为患者发药;3.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长开放时间,应经主管领导同意。
三、药品管理1. 药品应严格按照规定分类存放,保持清洁整齐;2. 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和有效期,严禁使用过期药品;3. 对于有毒药品或易滥用的药品,应采取严格管控措施,确保安全使用;4. 发药时应核对药品名称、剂量、数量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5. 发现药品有损坏或异常情况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或医务人员。
四、使用规范1. 严格执行医嘱,按照医生开具的处方给药;2. 患者必须提供有效处方或诊断证明才能领取药品,禁止非法贩卖药品;3. 对于禁忌药品或限制用药,要向患者做出解释,并建议患者遵从医嘱;4. 如有患者出现用药反应或不良反应,应及时上报医生,配合处理。
五、清洁卫生1. 药房内应保持干净整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不得乱丢垃圾;2. 药品柜、货架等应定期清洁消毒,严禁灰尘、蟑螂等污染;3. 工作人员使用药品前必须洗手,保持个人卫生和工作场所卫生。
六、安全管理1. 药房内不得随意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打火等危险行为;2. 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药品调剂、发药等工作;3. 对于麻醉药品、剧毒药品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应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七、突发事件处理1. 如发生突发事件,如火灾、地震等,工作人员应冷静应对,确保患者和药品安全;2. 在突发事件处理中,应遵守应急预案,通知相关部门协助处理;3. 事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不足,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八、处罚规定1.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工作人员,应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处罚;2. 严重违反规定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3. 工作人员如有违规行为,可向医院监督机构举报,保护举报人权益。
药学部各类药品管理规章制度(三篇)

药学部各类药品管理规章制度以下是药学部各类药品管理的一些规章制度:1. 药品采购管理:- 严格按照相关政府法规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药品采购。
- 依据药品的质量标准和价格进行选择和比较。
- 采取合理的采购数量和期限,确保药品的供应和库存控制。
2. 药品存储管理:- 设立专门的药品存储区域,符合药品存储条件的要求。
- 根据药品的不同特性,采取合适的存储方法,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 对药品进行定期检查和清点,及时处理过期和损坏的药品。
3. 药品配发管理:- 按照医院或临床部门的需求,提供合适的药品给相应的部门或医生。
- 严格控制药品的配发,确保配发的药品数量和种类的准确性。
- 定期进行药品配发的审查和记录,确保药品配发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4. 药品购买和消耗管理:- 进行药品购买前,根据需要进行药品库存的调查和分析。
- 合理安排药品的消耗,避免过度购买和浪费。
- 对药品的消耗进行记录和统计,以便进行药品的调配和补充。
5. 药品报废管理:- 根据相关政府规定和医院的要求,制定药品报废的管理制度。
- 定期检查药品的过期情况,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药品的报废处理。
- 记录和报告药品的报废情况,以便进行药品质量的控制和跟踪。
以上是药学部各类药品管理的一些规章制度,具体的管理要求和程序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
药学部各类药品管理规章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学部内各类药品的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使用和有效运作,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药学部内所有药品的管理,包括药品的采购、储存、配发、使用和报废等环节。
第三条药学部药品管理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合规开展各项药品管理工作。
第四条药学部应设立药品管理委员会,负责药品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药学部应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流程,提高管理效能。
第二章药品采购第六条药学部应根据临床需求和药品使用特点,制定药品采购计划。
药店员工上班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药店员工上班规章制度范文一、工作时间与考勤管理1. 工作时间- 本药店按照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时的规定进行排班。
- 具体工作时间为上午9点至下午6点,中午12点至1点为午休时间。
2. 考勤管理- 准时上班是对员工的基本要求,迟到或早退的员工一经通报批评,连续三次迟到或早退的员工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被辞退。
- 员工请假需提前一天向上级经理请假,并填写请假申请表,经经理批准后方可请假。
如需长期请假,需提前3天向上级经理请假。
二、工作规范1. 仪容仪表- 员工上班时需穿着统一的工作服,干净整洁,穿戴工牌,确保仪容仪表整齐。
- 发型整洁,不得染发、烫发或采用夸张的发型,男员工须留短发,女员工须束发或整齐梳理。
- 不得佩戴与药店业务无关的饰品,如耳环、项链等。
2. 工作纪律- 员工需遵守工作时间安排,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除非有紧急情况需要请假。
- 在工作期间,员工应遵循工作纪律,不得使用手机、上网、娱乐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以免影响工作效率。
- 员工与顾客及同事之间需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态度,不得使用粗言秽语或发生争执。
3. 服务质量- 对顾客的服务需热情、耐心、礼貌,及时解答顾客的问题,并确保提供正确的药品和咨询。
- 在工作中,员工需严格遵循相关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 员工需保密顾客的个人信息,绝不泄露,不得滥用顾客信息。
三、安全与卫生管理1. 安全意识- 员工需始终保持安全意识,正确使用和维护药店设备和器材,确保安全操作。
- 发现有潜在安全隐患或不安全行为,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以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顾客的安全。
2. 卫生管理- 员工需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和卫生,定期进行清扫、消毒和垃圾清理,确保工作环境的卫生。
- 工作台、操作台、器械等必须保持干净、整齐,并按要求进行消毒。
- 所有药品必须严格遵守质量控制和储存要求,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四、违规处理1. 违规行为- 无故缺席、迟到、早退的员工将被记黄牌警告,连续3次警告将降薪处理,并进行公示。
医院药房有哪些规章制度

医院药房有哪些规章制度一、药品管理制度1. 药品采购制度:药房应当建立稳定的供货渠道,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供应,严格按照医院的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并保留采购记录。
2. 药品分类管理制度:药房应当根据药品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类管理,确保不同药品不发生混淆,避免错用或误用。
3. 药品存储管理制度:药房应当建立科学的药品存储制度,根据药品的特性和要求,将药品分类存放在相应的位置,保持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
4. 药品配发制度:药房应当根据医嘱和患者的需要,合理配发药品,确保配发的药品种类和剂量正确无误。
5. 药品质量控制制度:药房应当定期对存放的药品进行质量检测和监测,确保药品的质量符合标准,杜绝使用过期或次品药品。
6. 药品报损处理制度:药房应当建立药品报损台账,对所损毁的药品进行记录和处理,杜绝滥用和浪费。
二、药品安全管理制度1. 药品保密制度:药房应当对患者的个人信息和用药情况保密,不得泄露患者的隐私。
2. 药品溯源管理制度:药房应当建立药品的溯源体系,对进货的药品进行追溯,确保药品来源合法可靠。
3. 药品处方审核制度:药房应当对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准确性,杜绝错误开药和滥用药品。
4. 药品应急处理制度:药房应当建立药品应急处理机制,对紧急情况下的用药需求进行及时处理,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5. 药品使用监控制度:药房应当对患者的用药情况进行监控和跟踪,及时发现潜在的药品风险和用药问题,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
三、药品人员管理制度1. 药品人员培训制度:药房应当定期对药品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药品人员的药品知识和专业技能,确保工作的准确性和高效性。
2. 药品人员管理制度:药房应当对药品人员进行规范管理,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激励药品人员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
3. 药品人员卫生管理制度:药房应当对药品人员的个人卫生和职业健康进行监管和管理,确保药品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四、药品设备管理制度1. 药品设备维护制度:药房应当对药品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作和安全使用。
药房管理规章制度(4篇)

药房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房管理,提高药品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合理性,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药房工作人员。
第三条药房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
第四条药房管理应保密患者相关信息,不得泄露或滥用其个人隐私。
第五条药房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
第六条药房工作人员应积极主动地为患者提供咨询和服务,提高患者满意度。
第七条药房工作人员应遵守药品采购程序,确保采购的药品具备合法有效的证照。
第八条药房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和储存条件,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二章药品储存与保管第九条药品的储存室应保持干燥、通风、洁净,防止阳光直射和潮湿。
第十条药品储存室应按照药品种类分类储存、分类标识,确保取药时的便利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药品的储存温度应符合药品的要求,防止药品受热或冻结。
第十二条药品储存室内应进行定期检查,发现过期、变质或损坏的药品应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药品的取用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避免药品过期浪费。
第十四条药品的取用应记录详细的信息,包括药品名称、编号、规格、数量等。
第十五条药品的保管人员应保证药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不得私自调换药品。
第十六条药品的报废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废的药品应进行统一处理,不得随意外流或滥用。
第十七条药品储存室内不得存放其他与药品无关的物品,确保卫生与安全。
第十八条药品储存室的进出应进行签名确认,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药品销售管理第十九条药品销售应按照医生开具处方或患者需求,确保药品的合理用药。
第二十条药品销售应核对患者的相关信息,确保用药安全。
第二十一条药品销售前应向患者提供详细的药品说明书和用药指导,做好药物治疗的宣教工作。
第二十二条药品销售应记录销售信息,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销售人员等。
第二十三条药品销售不得违法销售医用药品、进口药品和非法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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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门诊处方书写制度1.具有医师资格证书的医师才能坐诊处方。
2.处方内容应包括:诊所全称、门诊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病员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字、配方、发药人签字、药价。
3.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
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4.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的处方,应遵照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执行。
5.药品及制剂的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市、区卫生厅局)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
如医疗需要,必须超过剂量时,医师须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
未有规定之药品可采用通用名。
6.药品剂量、数量一律使用公制和阿拉伯字码书写。
药品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浓度、含量。
7.西药处方每一药品须另起一行。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与普通药,内服药与外用药不得同开一张处方。
8.处方必须由医师本人书写,不准代签,严禁先签好空白处方由他人临时填写药名、数量等。
任何人不得摹仿医师在处方上签字。
每张处方仅限1人。
严禁以甲病人名字给乙病人开方取药。
9.药品用法应写明冲服,含化、口服或皮下、肌肉、静脉注射,以及每次剂量和每日用药次数。
外用药品应写明用法及用药部位10.药剂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遇缺药或处方错误等特殊情况需修改处方,应通知医师修改签字后才能调配。
凡不合规定的处方,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及发药。
11. 药剂师(士)有权审核处方,指导并监督医生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对于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者,药剂人员有权拒绝发药。
12.项目书写完整,药名、剂型、单位、用法书写正确,不得涂改,如有修改时,医师应在处方修改处签字。
处方年龄项应按实足“岁”或“月”填写。
13.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到期登记销毁。
二、药品的调配管理1、药师收方后,首先要细心审读处方,主要审查处方中的药品名称、用药剂量、用法三个方面。
如果有药品名称错误、用药剂量方面不妥或用药有配伍禁忌之处,应与开方医师联系,经原医师重新审定更正后再行配方。
2、严格处方与计算机核对,在药品规格、数量、含量、金额总量均正确无误时方可调配。
3、配方时按处方书写的顺序取药,注意处方内容与配发药品的一致性,遇有药品变色、霉变、过期、失效不得配发,对大输液,发出前要检查瓶口有无松动及溶液是否澄明,如对药品有疑问,需核实无误再行调配。
4、协作配方时,收方药师在药品配齐后与处方一起交给复核药师核对,复核药师应根据处方调配中的“四查十对”原则: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发出的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
在对处方复核时及时纠正错误,确认无误后方可发药并签名。
5、发药是调配药品的最后一关,药师复核药品无误后,按处方称呼病人姓名,注意其性别年龄相符后,方可发给,并向病人说明用法和注意事项。
6、需特别交待的用法(如疼痛时、发热时用或一次性口服等)要重点指点给病人。
7、调配麻醉药品时,要专册登记日期、病人姓名、适应症、详细地址、所用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开方医师、配方药师等内容,以便跟踪和反馈病人麻醉药品的使用情况。
8、调配时应注意处方的限量。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其他详见特殊药品管理。
9、药品调配完毕,配方及复核药师都应在处方上签字以示负责。
10、处方一次有效。
三、药品的请领验收制度1、药房请领人员应根据药品的现有库存量、周期消耗量、货位空间和药品效期情况综合确认领药量,以保证临床用药及药品的质量安全。
2、新药(指药房无此种药品)的请领:药房可以根据药品的药理作用及剂型请示科室主任后办理申请,申请数量主要根据门诊病人的用药特点和消耗量决定‘以后根据消耗药房决定请领数量。
3、请领药品时应写明药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请领人及请领日期,一式两份。
4、药房对所申请药品必须认真检查验收,确认为所申请药品及数量,有无药品破损、变质、污染、临近失效期等可能影响销售之因素,并且核对有无药品价格调整,无误后方可领取。
5、所领药品的摆放要有序,遵循效期近者在前、远期者在后,不致有药品过期四、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1 进货员1) 合法购进:保证供货单位的合法性。
保证所购药品的合法与合格,掌握供货单位的企业信誉。
保证各项证照等资料复印件齐全。
2) 凡属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应首先索取有关证件资料,办理药品首营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货。
3) 签订进货合同时,应注明质量条款(内容见《药品进销管理程序》)。
4) 购进药品,须有合法票据。
2、验收员:1) 凡购进的药品一律逐品种逐批号的进行入库验收。
2) 验收应凭进货合同或到货通知单;首营药品应凭“首营药品审批表”和出厂检验报告书。
均应按照法定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进行验收。
3) 对电子监管药品目录中药品进行入库电子扫描。
4) 按照验收记录规定的栏目逐项验收。
5) 销后退回的药品,须凭各业务部门开具的退货通知单并视同进货进行正式验收。
6) 做好验收原始记录。
验收合格者,做入库凭证,验收不合格者应填写《药品质量复检单》交质量部。
3、保管员:1) 购进的药品,凭质量验收员开俱的药品入库验收凭证收货并上帐。
否则,不得入库,更不得直接发货。
2) 应按药品贮藏温湿度要求,合理分类储存、确保药品安全。
3) 严格实行色标管理。
五、贵重药品管理制度1、为加强我院药品使用管理,根据医院临床用药的实际情况,划分20种药品为我院的贵重药品,做好贵重药品的管理,制定本制度。
2、负责人员必须每日认真盘点贵重药品,做好逐日消耗药品统计,填写《药剂科日报药品统计表》,如有差错和丢失现象及时查找原因。
3、负责人员每日根据临床用药消耗数量及时补充药品,以保证临床用药,当日消耗的贵重药品应及时登记入帐,并应帐物相符。
4、贵重药品如有自然破损,应按报损制度执行,认真清点破损药品,填写药品破损记录,上报处理。
5、如遇药品调价时,应及时清点库存药品,统计药品差价,上报科主任。
6、工作人员调配处方时,应检查药品价格,调配无误,凡价格误差大,或错发及多发出的贵重药品,均按差错登记处理。
7、贵重药品应定期检查有效期限,严防过期失效的药品使用于临床。
8、生物制品的药品均按要求冷藏保存,易潮解和霉变的药品应存放于干燥通风处。
9、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严防伪、假、劣药混入。
10、贵重药品一律按医师处方发放,除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外借,如晚间急诊病人急用,次日须补办手续。
11、严格执行贵重药品日报统计,贵重药品每月盘点一次,认真填写盘点明细表。
2014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临床执业医师口腔执业医师中医执业医师六、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1. 特殊管理药品是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依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应管理办法,对这些药品实行特殊管理。
2.购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除放射性药品可由核医学科按有关规定进行采购管理外,其它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由药剂科负责。
特殊药品的采购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做到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并做好记录。
3. 特殊药品的采购应做好年度计划,按规定逐级申报,经卫生局批准后,到指定医药公司采购。
入库应按最小单位包装逐支逐瓶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4. 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存放在安装有防盗门窗的专门仓库的保险柜内,严防丢失。
药房和临床科室急救备用的少量基数药品,应存放在加锁或加密的铁柜内,并指派专人保管。
医疗用毒性药品要划定仓库或仓位,专柜加锁并专人保管,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杂。
5. 特殊药品仅限本院医疗和科研使用,不得转让、借出或移作它用。
严格按规定控制使用范围和用量。
对不合理处方,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医生不得为自己开处方使用特殊管理药品。
6. 麻醉药品应使用专用处方,处方保存三年备查;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保存两年备查,并做好逐日消耗记录和旧空安瓿等容器回收记录。
七、服务质量管理1、全药房服务人员要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思想,强调换位服务意识,规范化服务。
2、上班人员要穿工作衣,仪表大方、仪容整洁,精神面貌符合上岗要求,上班必须佩戴胸卡,接受病人及院督导办监督。
3、对于一名合格的调剂室药师,要有良好的药学专业素质,应熟悉药品的药理作用和作用机制、药品的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复方制剂的成分,药品的剂量、规格、用法和特殊人群如儿童、老年人、孕妇等病人的用药特点及剂量的换算,了解药物的相互作用及药学新知识。
4、配方人员对待病人及家属的态度要和蔼,做到文明用语,解释要恰当清楚,注意说话方式;要有良好的职业修养,对不同对象要有合适的称呼。
5、对一些“必要时用药”的药品要说明在什么状态下用药以及必须间隔的时间;对特殊剂型的药品如缓释片、肠溶片发药时要交待病人不能嚼碎或掰断后服用;对于服用时间对药品的疗效影响很大的药品,必须详细说明(如糖苷酶抑制剂阿卡波糖应在进餐中服用);对贮存条件要求高的血液制品、生物制品要说明具体的贮存条件。
6、业务学习是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药房工作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经常阅读相关专业文献,接受再教育,鼓励发表专业论文,对在省级以上药学专业杂志上发表论文的一切费用由科室基金承担。
八、劳动纪律1、未经允许脱岗及旷工者按院规定做下岗处理。
2、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任何时间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药房。
3、工作时间不干私活,不大声喧闹,见到病人应主动上前招呼,调配处方时不得说笑,不得中断调配离开另做他事。
4、各班分工要积极主动完成,不相互推诿。
5、不能从收费处准确结帐,不允许下班。
6、换班或替班人员的安排必须向药房小组长请示同意后方可替换班。
正在歇班或休息的人员在遇到特别情况如上级检查、医院特殊任务等需药房调集上班时,必须无条件服从调遣。
九、药品储存管理1、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正确、合理地储存保证药品储存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特制定本制度。
2、按照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五距”适当堆码规范、合理。
3、应按照经营规范的需要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底垫、货架等储存设施配置必要的库房温湿度监测和调控设施。
4、应设置温湿度条件适宜的恒温库。
常温库在030℃之间阴凉库温度≤20℃已冷库温度在210℃之间各库房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之间。